佛教徒如何對待他人過惡?
郭正典
台北榮總教學研究部,台北,台灣
攸關「慈濟功德會」起源的「一灘血」故事已引起廣泛的爭議,這件爭議的起因是 去年四月間「慈濟功德會」慶祝卅五週年慶時,婦人李滿妹在台北現身印證自己是卅五 年前向證嚴法師訴說「一灘血」的婦人,並指出該私人診所醫師為花蓮縣豐濱鄉的「莊 汝貴醫師」。莊醫師的子女們為了澄清臥病在床的老父不是見死不救之人,而委託律師 具狀提起自訴,控告證嚴法師及李滿妹涉嫌誹謗。
多年來慈濟人每一提及「慈濟功德會」的緣起,都會講述那「一灘血」的故事。不 僅口頭傳述「一灘血」的故事,在介紹「慈濟」的小冊子、摺頁裡、網頁上,也都記載 了這個故事。莊醫師當年有沒有見死不救,不是本文探討的重點。本文所欲深究者是,
即使莊醫師當年確曾因為那名原住民孕婦繳不出保證金而拒絕醫治她,並被佛教修行人 遇見,佛教修行人是否該將此事大事張揚,並廣為宣傳?且宣揚他人過惡是否符合佛教 教義?
「五戒」是每一位佛教徒都要遵守的戒律,五戒中有一戒是「妄語戒」。一灘血的 故事若無法被證明為真,則慈濟人可能有「妄語」之虞。釋迦牟尼佛臨涅槃時也教導弟 子們「於惡性比丘,梵壇對治」,即對於犯錯的人不理會即可。《華嚴經》〈淨行品〉的 一百四十一願中的第八十九願是:「見背恩人,當願眾生,於有惡人,不加其報。」就 是希望人們能懂得饒恕惡人,不妄加報復。《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中也有「若真修道 人,不見世間過;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吾之所見,常見自心過愆,不見他人 是非好惡,是以是亦見亦不見」等教誨,這些教誨都是教人不要只顧談論他人的是非,
而忽略了自身的修行。
從釋迦牟尼佛、六祖惠能及文殊師利菩薩的教誨看來,顯然大事張揚他人的過惡並 不符合佛教的教義,更何況是沒有被證實的過惡。
關鍵詞:慈濟、一灘血、過惡、不見世間過、妄語、六祖壇經
投稿日期:2001 年 11 月 22 日;接受日期:2001 年 12 月 13 日 聯 絡 人 :郭正典,台北榮總教學研究部,台北,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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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慈濟功德會」起源的「一灘血」故 事已引起廣泛的爭議,此事甚至已鬧進法院,
靜待司法判決。
民國五十五年間證嚴法師到鳳林鎮一家私 人醫院探訪信徒時看到地上有一灘血,這灘血 據說是豐濱一位原住民婦人被人抬了八小時到 醫院,但因繳不起八千元保證金被醫院拒收又 被抬走後所留下的。這一灘血引發證嚴法師行 一、 前言
善的宏願。「慈濟」相關刊物中原本未指明是 花蓮鳳林鎮的那家醫院,故卅五年來相安無 事。不料去年四月間「慈濟」慶祝卅五週年慶 時,婦人李滿妹在台北現身,說自己就是卅五 年前向證嚴法師訴說「一灘血」故事的人,並 指出該私人診所為花蓮縣豐濱鄉鳳林鎮的「莊 姓醫師」,因而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鳳林鎮當 時僅有莊汝貴醫師開設的「莊內外科」。由於
指證歷歷,莊汝貴醫師的七名子女為了澄清臥 病在床的老父不是見死不救之人,而委託律師 具狀提起自訴,控告證嚴法師及李滿妹涉嫌誹 謗。
莊醫師當年有沒有因為那名原住民孕婦繳 不出保證金而拒絕醫治她,此事已進入司法程 序,他人不便評論。評論兩造間的是非也不是 本文的重點。本文所欲探討者是:即使莊醫師 當年確曾因為那名原住民孕婦繳不出保證金而 拒絕醫治她,且此事也被佛教修行人遇見,佛 教修行人是否該將此事大事張揚並廣為宣傳?
宣揚他人過惡是否符合佛教教義?
本文擬從佛教的教義出發,探討修行人應 如何看待他人的過惡。
由於那一灘血的啟發,證嚴法師從此發心 從事慈善事業,立志幫助貧困民眾就醫,故
「一灘血」的故事為「慈濟功德會」及「慈濟基 金會」的濫觴。由於那一段因緣,「慈濟功德 會」及「慈濟基金會」已將「一灘血」的故事 列為「慈濟」志業的重要史實。三十五年來,
慈濟人每一提及「慈濟功德會」的緣起,都會 講述「一灘血」的故事。不僅口頭傳述那「一 灘血」的故事,在介紹「慈濟」的小冊子、摺 頁裡,《靜思語》1裡都可看到那個故事。以下 所引述者是「慈濟」網站上「證嚴上人簡史」2 中關於「一灘血」故事的描述:
「因緣哪!」法師的聲音低抑悠揚,卻清越 可聞地敲在每位與座者的心弦上。那是一幅仍憬 然在目的悲痛畫面,雖然已講述多次,但每一次 回憶,就是一次真實的苦難承擔與感受,說者動 容,聽者也愀然心驚。
民國五十五年,證嚴法師與弟子到某家醫 院,去看一位因患胃病而住院開刀的信徒,當法 師從醫院出來,看到地上有一灘血,但是沒有看 到病人,證嚴法師問「地上怎麼有那麼多血 呢?」有人告訴法師說:「是一位原住民女子難 產,他們聽說住院開刀要繳八千元的保證金及醫 療費,因為繳不起所以又把那婦人抬了回去。」
法師聽了這句話極為心疼,當時也無從進一步了
解─ ─,究竟那位婦人是死是生?
法師自忖:倘若能及時發現,也需有錢適時 發揮救人的功能,(否則)一樣救不了人。他突 然頓悟到佛教那句話:「千手千眼觀世音,救苦 救難觀世音」,假如每個人都 有觀世音菩薩的慈 悲心眼,那麼五百人散播在各個角落,不就有千 手千眼可以及時救苦救難?於是一個嶄新的意念 在他心底萌芽。
證嚴法師在《三十七道品講義》中也自述 這一段因緣,她說:3
二十幾年前我與弟子到豐濱鄉探望兩位病人,竟 然在那家醫院的走廊上發現一灘血。詢問之下,
得知一位山地婦女流產昏迷,被家人辛辛苦苦地 從山上抬到這裏,抬了八個多小時,卻因為付不 起住院保證金八千元,又被抬回去,無法就醫,
而在地上留下這一灘血。我當時幾乎昏蹶過去,
心想人間居然有這種見死不救的事,真是令人痛 心!而成立『「慈濟」功德會』的因緣就在此時開 始萌發。此後,這灘血時時浮現我心頭,我常常 感覺貧與病有連帶關係。
除了靜態的傳述外,「慈濟功德會」還經 常在各種節慶的大型活動中戲說「慈濟」的起 源,將一灘血的故事由慈濟人搬上舞台演出。
因此每次「一灘血」的故事被人傳述或演出,
故事中那位見死不救的醫師就被批判一次。直 到今天,那位隱形的冷血醫師已被慈濟人批判 了三十五年。
現在我們來看看佛教對過惡的看法。所謂
「過惡」即過罪惡業之意。「過」是錯誤、咎、
罪、責等之意;「惡」是壞、失、災、謗等之 意。佛法上之過惡有十惡[殺生、偷盜、邪 婬 、 妄 語 、 綺 語 、 兩 舌 、 惡 口 、 貪 、 嗔 、 癡]、五逆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 身血、破和合僧]、謗法[誹謗正法]等。4 遇 見他人有了過惡時,修行人該如何對待?這是 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但佛經已提供給我們 正確的答案。
二、「一灘血」的故事
三、不妄語戒
當年佛將涅槃時,阿難曾以四事問佛:5
「一、佛在以佛為師?佛滅以何為師?二、佛 在依佛而住?佛滅依何而住?三、佛在有佛對 治惡比丘,佛滅云何對治惡比丘?四、佛滅後 結集時,經首應安何語?」
佛答第一問曰:「佛滅以戒為師。」佛答 第二問曰:「佛滅依四念處而住。」佛答第三 問曰:「於惡性比丘,梵壇對治。」佛答第四 問曰:「經首應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 處,與某些人宣說是經。用這六種因緣,證明 此經不虛,令後世眾生,去疑生信也。」
在「以戒為師」的各種戒中,最通俗易懂 的戒是「五戒」,即「殺、盜、淫、妄、酒」。
殺就是殺生;盜就是偷盜;淫就是邪淫;妄就 是妄言、綺語、惡口、兩舌;酒就是各式酒品 及麻醉品。不殺生是慈悲的表現;不偷盜是義 氣的表現;不邪淫是有禮節;不妄語是講話有 信用,不會信口開河;不飲酒就是不喝酒、不 吃麻醉品、也不吃會喪失理智的東西。所謂
「持五戒」就是殺、盜、淫、妄、酒這五種事 都禁止,不去做,稱為「持五戒」。學佛的第 一步是受三皈依,第二步是要受持五戒。持五 戒表示已正式進入佛門,已經受持清淨的戒 律。五戒是一切戒律的根本,通於在家與出 家,是所有的佛弟子必須遵守的。
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仁、義、禮、
信、智」相對應,因此,五戒除了是佛教的戒 律外,也是做人的基本規範。除了五戒外,十 善也是做人的根本。十善是不殺、不盜、不 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語、不綺語、不 貪、不嗔、不癡,其中不兩舌、不惡口、不妄 語、不綺語等都與「不妄語」同義。
因此,一灘血的故事若無法被證明為真,
則「慈濟」人可能有「妄語」之虞。
佛將涅槃時,阿難的第三問是:「佛在有 佛對治惡比丘,佛滅云何對治惡比丘?」佛陀 的回答是:「於惡性比丘,梵壇對治」。5
這裡的惡性比丘指的是闡陀,又叫車匿,
他就是隨從釋迦太子夜間偷出城外的那個人。
闡陀是世尊異母所生的弟弟,他的性情多痴多
瞋,不易相處,喜犯惡口,且不受諫勸。因此 直到佛入滅之時,還有人請示如何與他相處的 問題。佛陀的指示是以「梵壇」來對付他。「梵 壇」又稱為「默擯」。
梵天若有天子犯罪,天王即別築一壇,置 犯罪天子於其中,無與語者,故曰梵壇。5佛 依車匿比丘惡性故,制此法。梵壇又名「梵天 法治」。《長阿含經》四曰:「阿難白佛言:
闡拏比丘﹝即車匿﹞虜扈自用,佛滅度後當如 之何?」佛告阿難:「我滅度後,若彼闡拏不 順威儀,不受教誡,汝等當共行梵壇罰。敕諸 比丘不得與語,亦勿往反教授從事。」《智度 論》二曰:「車匿比丘,我涅槃後,如梵天法 治」。梵壇者,梵音 Brahmadanda ,梵杖及梵 法之意,罰之方法如上述,婆羅門之治法應用 於佛教之僧伽也。6
用白話來說,所謂「梵壇」或「默擯」就是 沉默、不理會、不合作、不與之談話往來的意 思。看見惡人來了,大家都躲得遠遠的,不理 他,一切隨他去,讓他自知錯誤,而能自省。
因為若是當面責備那個惡人,責備者將跟惡人 結下冤仇,冤仇結了之後,冤冤相報將沒完沒 了,當事人也不見得會因此悔改。所以釋迦牟 尼佛對於惡比丘才會有「梵壇」或「默擯」的教 誨,佛藏經中亦教人要「遠離惡比丘」。犯罪者 若能悔改,則讓他多做服務以淨其罪;犯罪者 若不悔改,則默擯不齒以為懲罰。對於剛強難 馴之眾生,除默擯感化以外,別無他法。
「梵壇」或「默擯」不是只用來對付惡性比 丘而已,對於非修行人,「梵壇」或「默擯」也 是很好的方法。因為當眾指責一個做錯事的人 可能會令其惱羞成怒,而更加堅持他原來的做 法,這樣就會使那個人越做越錯,永不回頭。
這種惱羞成怒的反應不是只有發生在惡性比丘 身上,一般人也會有,所以釋迦牟尼佛的「梵 壇」或「默擯」應有其普遍的適用性。
從釋迦牟尼佛「梵壇」或「默擯」的指示 看來,修行人遇有他人的惡事時,應該保持沉 默、不理會、不合作、不與之談話往來,而不 是到處張揚他人的惡事。
四、梵壇對治惡性比丘
五、於有惡人不加其報
佛教側重解行並進,然而經論龐雜,宗 論亦甚繁多,而在各種經論及宗論中,最能方 便初機學習且易於受持者,莫過於《華嚴經》
〈淨行品〉的一百四十一願。7-8 這一百四十一 願是文殊師利菩薩在答覆智首菩薩的提問時所 說的。文殊師利菩薩說:諸修行人若能像這一 百四十一願般地用心,就能獲得一切勝妙功 德。對於各種佛法,都能通曉明瞭,心中毫無 阻礙。不論是停留或離去,不論是現在或將 來,其行為舉止都能合乎諸佛之道。即使是和 眾生住在一起,也能不捨離諸佛之道。對於各 種法相,都能通達知曉,並能斷除一切惡事,
具足所有的善事。其外表形像將如普賢菩薩一 般,成為色像第一。一切的行願都能圓滿具 足。對於一切法,沒有不自由自在的,因此能 成為眾生的第二導師。
在這一百四十一願中,第八十八和第八十 九願是:
見報恩人,當願眾生,於佛菩薩,能知恩德。
見背恩人,當願眾生,於有惡人,不加其報。
這兩個願的意思是說菩薩看到懂得報恩的人,
就發願希望眾生也能知道諸佛菩薩的恩德;看 到忘恩負義的人,就發願眾生遇見惡人時,能 夠不加以報復。這兩個願告訴我們在日常生活 中要懂得饒恕,不妄加報復。顯然,文殊師利 菩薩不認為張揚他人的過惡是正確的做法,更 何況是還沒被證實的過惡。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9-10〈般若品第二〉
中有一段頌,其中有幾句頌語和修行人如何處 理他人過惡有關,這幾句頌語是:
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
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
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
憎愛不關心,長伸兩腳臥。
這段頌詞的意思是說,真正的修行人心中充滿
容人之量,因此只會省察自身的過錯,而不會 去注意他人的過錯。如果修行人看到他人犯了 過錯,就去談論那個人的過錯,那就等於他自 己有了過錯,這是旁門左道,而不是正道。別 人即使有過錯,修行人也不會認為就是十惡不 赦,所以不會去批評。修行人若去批評他人的 過錯,那就是修行人的過錯。只要能自行去除 爭論是非的心,不去非難他人,修行人就可以 破除煩惱。修行人若對憎惡及愛欲能漠不關 心,心無罣礙,就可以伸直了雙腿,舒舒服服 地躺著睡大覺,過著逍遙自在的日子。簡言 之,佛教修行人不會搬弄他人的是非。
「不見他人過」並不是要修行人不計較對 方在自己身上所犯下的過失,以展現修行人
「宰相肚裡能撐船」的肚量。「不見他人過」的 意義是修行人應該把修行的重心擺在隨時反省 自心有無過愆上,而不要老是注意他人的是非 好惡。修行人自我反省的時間都感到不足,那 有閒功夫責備他人?《六祖大師法寶壇經》〈般 若品〉第二說:
善惡雖殊,本性無二。無二之性,名為實性。
於實性中,不染善惡,此名圓滿報身佛。
意思是說善與惡雖然有懸殊的差別,但人的本 性並無二致。這個人人皆有並無不同的本性是 真實具有的,所以又叫做實性。在此實性中,
如果能不染是非善惡,就是究竟圓滿的報身 佛。而要回歸自性或實性,只有從不染是非善 惡著手。故「不見他人過」在修行上有其積極 的意義。
用通俗的話來說,「不見世間過」就是隱 惡揚善,絕口不提他人的惡事,也不要放在心 裡。修行人的心應該是清淨善良的,心裡只記 好事,不記惡事。如果心裡頭記很多惡事,心 就不清淨了。畢竟人的本性是不分善惡的,能 夠不染是非善惡,才能回歸自性。
《六祖壇經》9-10〈頓漸品〉第八有一段神 會與六祖惠能的對話也和「不見世間過」的意 義相通,值得注意:
六、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
七、亦見亦不見
會乃問曰:「和尚坐禪,還見不見?」師以拄杖 打三下,云:「吾打汝是痛不痛?」對曰:「亦 痛亦不痛。」師曰:「吾亦見亦不見。」神會問:
「如何是亦見亦不見?」師云:「吾之所見,常見 自心過愆,不見他人是非好惡,是以亦見亦不 見...」
從以上六祖與神秀的對話可知,真正的修行人 是「亦見亦不見」。修行人的見是見到自己的 過錯,而隨時加以改進;修行人看不見的是別 人的是與非、好與惡。由此可見修行人的「不 見」並非指修行人真的看不見對方的過錯,而 是修行人重視的是自己的過錯更甚於他人的過 錯。而且修行人明知對方有過錯,但為了不使 對方惱羞成怒地擇誤固執下去,修行人寧願不 採取正面挑戰對方、容易使對方不快的方法。
如果修行人無法分辨過錯,又怎能對世間過選 擇「視而不見」的態度呢?
《六祖壇經》〈頓漸品〉第八中另有一偈 說:
心地無非自性戒,心地無癡自性慧,心地無亂 自性定,不增不減自金剛,身去身來本三昧。
這幾句偈子的意思是說,心地沒有違背佛理,
沒有是非善惡,就是自性戒;心地沒有癡念,
就是自性慧;心地沒有散亂,就是自性定;自 性本來沒有增減,自性堅定不移猶如百鍊的金 剛;身體在行住坐臥中,其自性皆能來去自 如,還原逍遙自在的本來面目。
換言之,談論他人是非就是自己的心地中 還有是非,這可能不合乎六祖所說的「自性 戒」。只有「常見自心過愆,不見他人是非好 惡」才能做到心中無是非,這樣才是自性戒。
不管是「不見他人過」或「亦見亦不見」,
其主要目的之一都是為了修行。六祖惠能當初 受五祖衣缽時就曾發生一件很有名的「不思 善,不思惡」公案:9-10
惠明至,提掇不動,乃喚云:「行者行者,我為
法來,不為衣來!」惠能遂出,盤坐石上。惠明 作禮云:「望行者為我說法。」惠能云:「汝既 為法而來,可屏息諸緣,勿生一念,吾為汝說」
明良久。惠能云:「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 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惠明言下大悟。
六祖惠能在逃亡的過程中被惠明追上了,惠明 對惠能鞠躬作禮說:「希望您這位大修行人能 為我解說佛法」。惠能說:「你既然是為了佛 法而來,那就請你現在摒除各種思慮,不要有 一個念頭,然後我再告訴你怎麼做」。惠明靜 默了很久,惠能於是說:「不要想好的事,也 不要想壞的事,正在這個時候,那一個才是惠 明你的本來面目呢?」惠明就在惠能說完這句 話後,突然大大地悟到了他的本來面目。
顯然,一個喜歡談論他人是非善惡的人是 很難達到「不思善,不思惡」的境界的,所以 也無法如惠明般言下大悟,一悟就悟到本來面 目。
有謂本文的主旨在探討佛教徒如何對待他 人過惡,「慈濟」的處理方式若有不對,默擯 即可,何須撰寫本文?這種看法當然有其道 理,但除非社會大眾真的願意以默擯方式對待
「慈濟」,否則單單放棄本文的撰寫並不是真 正的「默擯」。「慈濟」在其所發行的書刊、
雜誌、網路及所演的戲劇中一再強調「一灘 血」的故事,已歷三十五年而不稍減。如果現 在沒有人點出「慈濟」的做法可能有不合佛教 教義之處,而只希望「慈濟」能自我改進,則 相信再過三十五年,「慈濟」還是會繼續目前 宣揚他人可能過惡的做法。更何況社會大眾一 直很支持「慈濟」救助貧困的行為,社會大眾 的持續支持會讓「慈濟」誤以為他們一再宣揚 他人的可能過惡是正確的做法。社會大眾積極 支持「慈濟」完全與「默擯」的做法背道而馳,
豈能稱之為「默擯」?
有人或許會質疑明確點出誰有過錯時便已 將對方之錯誤挑明批判了,這樣還能算默擯 嗎?「慈濟」也在事發時解釋說:他們多年來 並沒有點出誰是那位冷血醫師,因此並沒有誹 八、不思善不思惡
九、討論
謗及傷害莊醫師的意思。其實「梵壇」或「默 擯」用通俗的話來說即是「不理他」、「不與 之合作」、「不與之談話往來」,如果沒有一 個明確的對象,不點出誰要被「梵壇」或「默 擯」,則如何不理「他」?如何不與「之」合 作、不與「之」談話往來?而且「梵壇」的原 意是:「梵王於宮前立一壇,天眾不如法者則 令立壇上,餘天不與之往來交語」。如果不點 出那位天眾不如法,則誰該被罰「立壇上餘 天」,且眾人不與之往來交語?因此,明確點 出誰要被默擯或梵壇,才能進行默擯或梵壇的 處分。「慈濟」的做法則不然,「慈濟」不點 出誰是冷血醫師,結果是社會大眾不知道誰是 那位冷血醫師,最後變成每位開診所的醫師都 有嫌疑,尤其是在台灣東部開業的醫師。冤有 頭債有主,讓每位在台灣東部開診所的醫師都 背負嫌疑,這種做法合理嗎?尤有甚者,沒點 出誰是冷血醫師,當事人無從辯白,事情就這 樣不清不楚地流傳,到處流竄,使當事人含冤 莫白,整個社會也因此瀰漫著不安的氣息,合 理嗎?最後,假設真有這樣子的一位冷血醫師 存在,因為沒有被明確地點出來,所以他得以 躲在黑暗中繼續冷血下去,繼續製造一個又一 個的受害者,這是證嚴法師及「慈濟」人的本 意嗎?因此,「慈濟」一直沒有指明是哪個醫 師見死不救以免傷害該醫師的做法,並不是真 正的「默擯」。要進行「默擯」,當然必須讓 大家知道誰有過惡而必須被隔離。不指名道姓 並非真正的「默擯」,隱瞞做惡者的姓名反而 有姑息養奸的嫌疑。
也許有人會認為宣揚他人可能過惡的做法 不一定是證嚴法師的本意,而可能是「慈濟」
組織中工作人員的作法。這種說法應該不是事 實,因為慈濟人一再談論「一灘血」的故事已 歷三十五年,證嚴法師的書中也都有一灘血故 事的記載,故證嚴法師不可能不知道「慈濟」
人一直在宣揚此事。何況事發之後莊醫師的家 屬已見過證嚴法師,並要求證嚴法師為此事道 歉,然而證嚴法師的回應方式顯然不能滿足家 屬的要求,所以此事才會鬧進法院。顯然證嚴 法師並非不知道此事。因此,將此事的責任推 給「慈濟」組織似乎不是負責任的作法。
或謂此事的發生可能是「慈濟」在規模尚
小時,證嚴法師因何發心世人並不重視,「慈 濟」可能也無意掀出是哪一位醫師要收保證 金,以彰顯自己的善心;但當「慈濟」的規模 越來越大時,便有一些好事者要做考證,「慈 濟」亦不得不配合找出詳細的證據來,而在拿 出證明時一不留神就傷害或掀出了別人──即
「慈濟」原來可能就是採取默擯方式,並不想 傷害他人。等到規模變大而有人作考証時,
「慈濟」大團體的部份工作人員未考慮周到而 做出此事。以上的說法當然有部份真實,但可 能不完全真實,因為證嚴法師及其「慈濟功德 會」從一開始就一再向不特定對象的社會大眾 談論那一灘血的故事,並不是他人要做考證 時,慈濟才說出「一灘血」的故事來。而且可 能是因為那一灘血的故事太過於聳動且動人心 弦,所以「慈濟」才能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並 壯大其組織。因此「慈濟」的善行有一部份是 建立在他人可能的不義行為上,這種善行似乎 不是純潔無疵的善行。有許多人行善確實是因 為受了他人不義行為的刺激或啟發而有的,但 少有人把這種刺激或啟發一再拿出來宣傳。
或謂本文引用《六祖壇經》及《華嚴經》中 的頌語來評論「慈濟」,是否有以一法門的道 理去論斷另一法門的問題?筆者以為,佛教雖 分門分派,但基本的教義還是相通的,不因教 派的不同而有太大的差異。《六祖壇經》及《華 嚴經》中有許多指導人們如何為人處世的教 誨,證嚴法師的各種開示及《靜思語》等著作 也都在教導人們如何為人處世,因此《六祖壇 經》及《華嚴經》等經典與證嚴法師的法門應 該是相通甚至是相同的,故用《六祖壇經》及
《華嚴經》的頌語來評論「慈濟」,不應發生以 一法門的道理去論斷另一法門作法的問題。
不論是六祖惠能的「若真修道人,不計世 間過」、「亦見亦不見」、「心地無非自性戒」、
「不思善,不思惡」,或是文殊師利菩薩的「於 有惡人不加其報」,或是釋迦摩尼佛的「梵壇」
或「默擯」等,其意義都是要修行人及一般人 不要只注意他人的是非而忽略了自身的修行,
甚至是要修行人及一般人能夠饒恕惡人,不妄 十、結論
加報復。從六祖惠能及文殊師利菩薩的教誨看 來,大事張揚他人的過惡並不符合佛教的教 義,更何況是還沒被證實的過惡?
「不見世間過」、「亦見亦不見」、「於有 惡人不加其報」或「默擯」等佛教教義是否流 於消極、流於鄉愿、流於懦弱?從世間法的角 度來看,是有這層顧慮,但也未必盡然。因為 週遭的人都不與犯錯的人交談、交往,這種做 法有如將對方關入一個無形的牢籠一般,對犯 錯的當事人而言,這種隔離其實已經是一種很 大的懲罰了。而從修行的角度來看,「不見世 間過」、「亦見亦不見」、「於有惡人不加其 報」或「默擯」更有其積極的意義。例如使釋 迦牟尼佛下達「默擯」指示的闡陀在佛陀滅度 後能夠在阿難尊者處證得了阿羅漢果,六祖惠 能的頓悟法門能使禪宗在中土大放異彩,使六 祖座下的許多徒子徒孫明心見性,可見佛教的 這些教誨除了日常生活上有用處外,本身也是 一種修行方式。
「 慈 濟 」 志 業 已 是 世 界 知 名 的 「 台 灣 奇 蹟」,如果「慈濟」的發展路線能完全合乎佛 教教義,那就更完美了。往者已矣,來者猶可 追。以「慈濟」今日的規模及知名度,「慈濟」
人似乎不需要再用宣傳他人未經證實過惡的方 法來彰顯其愛心吧?!
參考文獻
誌謝
本文承蒙梁乃崇教授指出《華嚴經》〈淨行 品〉中的「於有惡人,不加其報」與佛教徒如 何對待他人過惡有關,使本文內容更加充實,
特此誌謝。
11. 釋證嚴。靜思語 (一)。台北市:慈濟文化出 版社, 2001 年,頁 323-327
12. 慈濟網址:http://www.tzuchi.org.tw/Master/
m_brief/m_brief.html
13. 釋證嚴。三十七道品講義 (下)。台北市:慈 濟文化出版社, 2001 年,頁 314
14. 中華創價佛學會。佛教哲學大辭典。台北:
正因文化事業公司, 1999 年,頁 1577 15. 釋智諭。大方廣寶篋經蠡測。台北縣三峽鎮:
西蓮淨苑, 1983 年,頁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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