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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家應如何規範合理的婚姻與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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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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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兒童與家庭學系課程綱要

課程內容介紹 教學目標:

經由多元法律領域中之個案介紹,協助學生探討家庭 法律及相關政策,除瞭解法律對於國民日常生活中之家庭觀念 家庭關係所造成之影響外,並經由同學們之觀察與思惟,共同 與

論國家應如何規範合理的婚姻與家庭關係。     

課程範圍:

壹、課程之前行 貳、婚姻家庭篇 一、結婚

二、夫妻財產

三、父母子女、兒童虐待與疏忽照顧 四、問題婚姻、婚姻暴力

五、離婚 六、繼承 參、人身安全篇

一、人口販賣

二、兒童及少年性侵害 三、性暴力

四、性騷擾 肆、課程之結行 法源依據:

一、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 二、 民法親屬編

三、 繼承編

四、 民事訴訟法第第九編人事訴訟程序 五、 非訟事件法第 4 章家事非訟事件 六、 刑法妨害家庭罪章

七、 家庭暴力防治法 八、 性侵害防治法

九、 兒童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十、 性別教育平等法

十一、家庭教育法 十二、兒童福利法 十三、法院組織法 十四、法律扶助法 教學方式:

一、每月雙週星期二上午(8:10-12:00)上課,每次上課 4 小時。

二、 課程進行方式:

(一)案例教學法:首先,講授法律規範與實際個案。

(二)對話式教學法:其次,帶領全班就課程內容,配合討論 提綱進行小組與全班性之討論。

(三)觀摩教學法(授課學期間另安排星期三上、下午到法庭 觀摩,觀摩前會為同學做相關講解與準備,同學並應繳 交觀摩心得)。

三、本課程之特色:

(一)未於開學第 1、2 次出席者將喪失選修本課程之權利。

(二)未於開學第 1、2 次參與者將喪失選修本課程之權利。

(2)

(三)本課程培養同學在課堂上積極表示意見之能力與習慣。

(四)本課程禁止同學遲到與上課進食(惟身體上有特殊需 要,事先經核准者不在此限)。

教 學 資 料 利用線上教學(女人六法),相關教材會事先示知。

評 分 方 式 一、同學應事先在相關網站上搜尋上課資料,並充分準備。

二、同學應積極參與課堂上之小組與全班性之討論,以學習用觀 察、思惟方式,對我國法律體制中所呈現之婚姻與家庭關係 有所體驗、覺察及反省。

三、 2 份在課堂討論並撰寫之主題報告共占 60 分(每份報 告至少一千字),1 份經由小組討論後共同呈現之主題報 告(每份至少二千字)占 20 分,法庭觀摩報告占 20 分。

四、撰寫報告部分,除須對課程指定之主題加以論述外,並須表 述個人對此議題之意見,如抄襲或從網路上下載者,不予 計分。

週次 月 日 上課時間與課程內容

1 2 月 15 日 課程之前行:

一、說明課程內容、上課方式、自我介紹、並將全班分成 若干小組以方便課堂討論或法庭觀摩。

二、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之基礎,家庭教育之內涵。

三、家庭法律的範圍與種類: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民法親屬編、繼承編;民事訴訟法第第九編 人事訴訟程序;非訟事件法第 4 章家事非訟事 件;刑法妨害家庭罪章;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 害防治法;兒童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性別教育 平等法、家庭教育法;兒童福利法;法院組織法;

法律扶助法等。

四、家事紛爭事件之特色。

五、家事法庭之特色。

六、如何有效而徹底的解決家事紛爭。

七、觀摩家事法庭之方式及準備。

2 3 月 1 日 婚姻家庭篇(1):討論婚姻制度,並著重以下之議 題:

一 一、 訂婚 。 如

二、如何結一個 有效的婚 。 三 三、 配偶不能人道 。

四 四、 夫妻住所的決定 。 指定討論主題:

一、我們對婚姻與家庭之觀念受到家庭、學校、社會如何 之影響?

二、如何組成家庭?如何選擇與同性或異性交往?擇偶 對象與條件?

三、家庭之多元化樣貌為何?

四、我們如何覺察自己受到身教、言教、網路、媒體之影 響?

五、一夫一妻制度之存廢問題?大法官會議解釋

242、362、552 號解釋對我國一夫一妻制度所產

(3)

生之影響為何?

六、對異性戀婚姻與同性戀婚姻之看法如何?我國法律 不承認同性戀婚姻是否發生違憲問題?

3 3 月 15 日 婚姻家庭篇(2):討論父母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並著 重以下之議題:

一、

子女跟誰姓 ,可否改姓?

二 二、 子女認領 。 三 三、否認子女。

四、子 女收養 。

四 五、未成年子女 被父母 虐待 遺棄 五 六、父母 被子女遺棄

七、 小孩管不好要負的責任 八、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4 3 月 29 日 婚姻家庭篇(3):討論問題婚姻與離婚:並著重以下 之議題:

壹、問題婚姻:

一 一、 配偶外遇 。 二 二、 婚姻暴力 :

(1)配偶間強暴 。

(2)被配偶毆打或精神虐待 。

(3)被限制自由 。

(4)如何不讓施暴者靠近 。

(5)離了婚仍遭施虐者不斷騷擾 。

三 三、 配偶不給付家庭 生活 費用或離家出走 。 四 四、 配偶重婚 。

五、配偶罹患重病。

六、故意犯罪。

貳、離婚

一、離婚的方式。

二、 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裁判離婚 。 三、 可以請求對方付贍養費嗎 ? 四、 子女 由誰照顧 ?

五、 子女生活費用誰來付 ? 5 4 月 12 日 婚姻家庭篇( 4):

一、討論離婚後父母如何照顧未成年子女。

二、主題報告之討論與撰寫(後 2 小時)。

6 4 月 26 日 婚姻家庭篇(5):討論繼承問題,並著重以下之議 題:

一、 配偶的繼承權 。

二、 兒女的繼承權 。

(4)

三、 配偶死亡時負債,另一方如何處理 ? 四、 要如何寫遺囑 ?

7 5 月 10 日 人身安全篇(1)討論兒童及少年性侵害;與人口販賣 問題,並著重以下之議題:

壹、 兒童及少年性侵害

一、 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二 二、 被長輩老師性侵害

三 三、 被生父強暴 四、 被迫賣淫 五、 坐檯當公主 六、 拍裸照 貳、 人口販賣

一、 質押未成年人從事性交易 二、 買賣賣淫

三、 買賣外籍新娘 四、 罰娼不罰嫖 五、 網路援交男

8 5 月 24 日 人身安全篇(2):討論性暴力與性騷擾問題,並著重 以下之議題:

壹、性暴力 被

一、 強暴

二、 被乘酒醉、身體不適的機會強暴 三、 被下迷藥強暴

四、 被老師或長輩強暴 五、 對智障者強暴 貳、性騷擾

一、 洗澡上廁所換衣服被偷窺

二、 在公車、電影院等公共場所被毛手毛腳 碰到暴露狂

三、 令人不舒服的黃色笑話、色情圖片 四、 遭受老師或長輩性騷擾

五、 被人跟蹤

9 6 月 7 日 課程之結行:對課程之回顧與前瞻做廣泛討論。

主題報告之討論與撰寫(後 2 小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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