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活動簡章
104.03.09 核定
壹、 競賽目的:
為落實服務學習成效及宣導,達到創新與關懷服務學習之目的,並發揮青 年學子熱忱參與服務行動,特別以微電影的創意徵件方式,透過影像紀錄 服務學習的過程與故事,同時在影片拍攝過程中,達到強化服務學習之目的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承辦單位: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 參、 報名期間:104 年 4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止 肆、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對服務學習有興趣之在校學生,需檢附學生 證影本。
二、分成大專校院組及高中組。參賽者可為個人或採團隊報名,團隊報名 之成員至多 5 人,皆須符合前述要件,否則即視為不符參賽資格。每 隊參賽件數以 2 件為限(需分別填寫報名表)。
三、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投件。
伍、 作品格式:
一、作品主題以「服務學習」創新與關懷相關議題為主,呈現方式不拘,
影片長度以 7 至 12 分鐘為限,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二、作品規格:1920x1080 像素以上之 NTSC 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 avi、wmv、mpg、mov),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
三、影片需有聲音、字幕與相關後製效果,內容須包含片頭與片尾,並於 片尾嵌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及服務學習 LOGO(請至服務學習網 servicelearning.yda.gov.tw 下載)。
四、所稱服務學習為結合服務行動與學生學習目標之課程或活動,不包
括單純從事勞動服務或志願服務,且應與學校課程結合,適時融入 服務學習「準備、行動、反思、慶賀」等相關元素。
陸、 報名辦法:
一、請填妥 1.報名表(可至服務學習網 https://servicelearning.yda.gov.tw 下載)、2.所有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本、3.作品授權 同意書 、4.個人 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5.參賽作品光碟 乙式 5 份 ,連同 6.學 校公文,以郵寄方式報名。
二、於 104 年 9 月 15 日前,由學校統一發文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0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信 件主旨註明「○○○(參賽者姓名/團隊代表人姓名)─104 年服務學習 年微電影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三、為免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 遇無法讀取作品,或其他文件漏失,主辦單位將電請參賽者於期限 內補繳,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以棄權論。
柒、 獎項
大專院校組(共 6 名)
組別 獎項 名額 獎項
大專校院 組
第一名 1 獎金 5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二名 1 獎金 3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三名 1 獎金 2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佳作獎 3 獎金 1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高中職組
第一名 1 獎金 5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二名 1 獎金 3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三名 1 獎金 2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佳作獎 3 獎金 1 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捌、 評審方式
一、 分初、複審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聘服務學習、影像傳播 等方面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評審 二、 評審標準:
1. 原創性(富有創意):30%
2. 主題性(主題明確):30%
3. 技巧性(手法細膩):20%
4. 藝術性(畫面美觀):20%
玖、 活動時程:
一、 報名:104 年 4 月 1 日起至 9 月 15 日。
二、 初選:10 月中旬前公告各組 20 名入圍名單。
三、 決選:10 月底前公告得獎名單。
四、 11 月 28 日:成果博覽會暨首映會(暫訂,地點另行公告)。
拾、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 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 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若有使用他人之 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授 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並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需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隊參賽則需全體簽署。
參賽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匯集成冊,製 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平台,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 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
三、 獲獎者須提供原始製作檔,並同意自得獎通知起,青年署在 未來雜誌、刊物、網站等媒介中,刊登其得獎作品,應用廣告或宣傳 使用,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四、 獲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若為團隊,請指派 1 人作為領獎及扣繳代表。
五、 得獎者須派員參加頒獎典禮與成果首映會。
六、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洽詢 02-2735-8778 分機 14 郭小姐,[email protected]。
七、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力。本報名簡章未盡事宜 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資訊平台(服務 學習網 servicelearning.yda.gov.tw),不再另行通知。
【報名表】 編號: 本欄位由工作人員填寫
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作品名稱
報名組別 □大專校院組 □高中職組
姓名
請填個人或團隊代表人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系級
E-mail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團隊成員
姓名 性別 就讀學校 系級
作品說明:200 字以內,特點說明,以簡潔明瞭、充分表現特色為佳。
作品版權與製作聲明:
本人報名參加之作品,確屬為本人之作品並擁有版權,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作品、資料、肖 像或音樂之部份均已合法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日後若有涉及
作品版權之糾紛,本人願負法律之責任,並退回獎金、獎座(狀)。
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作品授權同意書
本人(以下簡稱授權人):__________ 參賽作品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報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之影音創作作品,
保證作品為自行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且有權為本同意書之 下列授權:
一. 授權人同意無償授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將影像創作作品重製、改作、編輯
(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加印中英文字幕等)或部分剪 輯
二. 授權影片供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不限地域、次數、時間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 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推廣之權利,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三. 授權人同意無償提供得獎作品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永久典藏,並基於推廣 原則出版及公開放映之用。
此致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授權人(簽名):
(作品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由全體作者簽署)
聯絡地址(代表人):
聯絡電話(代表人):(市話) (手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二
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本同意書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主辦單位)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 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說明將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微電影競賽報名資 料,並將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料;當您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已閱讀、瞭解相關 規定並同意無條件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一、基本資料內容: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因辦理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活動所需,蒐集個人資料內容包含: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系級、聯絡方式(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 識別個人的相關資訊。
二、蒐集個人資料目的:僅供主辦單位辦理104 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活動 相關業務使用。
三、如未取得個人之同意並簽名蓋章,主辦單位將無法審核所提之相關資料。
四、您已詳閱上述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於合理範圍內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且同意主辦單位留存本同意書,供日後查驗。
立同意書人:(請親自簽名)
(作品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由全體作者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