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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需求及家庭支援服務 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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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97,33 卷 3 期,55-75 頁

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需求及家庭支援服務 之調查研究

程婉毓

彰化啟智學校教師

孫淑柔

新竹教育大學特教系助理教授

本研究旨在瞭解桃竹苗地區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的現況以 及對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並分析不同家庭背景變項及子女背景變項對家庭支援服 務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之間落差的差異性。研究者自編「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 家庭支援服務現況及需求調查問卷」為工具進行調查,問卷內容包含「精神支援」、

「經濟支援」、「資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育課程」以及「生涯規劃」

六個向度。其次,本研究以桃竹苗四縣市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為正式樣本,共寄發 問卷920 份,回收 579 份,剔除填答資料不全及固定模式填答者,得有效問卷共 528 份,反應率為57.4%。所得資料以平均數、標準差、重複量數 t 考驗、及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等方法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結果顯示:(1)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支援服務的 現況並不理想,其中以「經濟支援」、「精神支援」獲得情形較佳,而以「生涯規劃」

獲得的支援最少。而且,六種家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都顯著低於需求程度;(2) 啟智班學生家庭對六種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都相當高,其中又以「生涯規劃」的需 求程度最高,其次為「資訊支援」、及「專業服務支援」;(3)啟智班學生家庭在家 庭支援服務各向度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情形會因母親教育程度、母親職業階 層、子女就讀年級、及子女障礙程度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關鍵詞:啟智班、家庭支援、家庭需求

(2)

緒論

一、研究背景及動機

隨著時代潮流的變遷,特殊教育的服務理 念已從服務障礙者本身擴及至整個家庭,強調 由生態本位觀點去評估兒童的身心發展與獨 特需求,注重特殊兒童、家庭與學校三者間的 互動關係(徐嘉男,2002)。亦即,家庭對兒 童而言,是他們學習如何溝通、建立個人和文 化價值與信念的重要資源,對兒童的影響是無 可比擬的。因此,Karp 和 Bradley(1991)認 為發展家庭支援服務乃基於不論兒童有無障 礙,他們均需要家庭以及家人的持續關照,才 能發揮最大的潛能。其次,根據教育部(2007)

特殊教育統計資料顯示,高中以下智能障礙學 生共28,295 人,佔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學生人數 的33%,為身心障礙學生當中最大族群,而國 小階段安置於啟智班的學生也有 5,449 人,僅 次於安置於資源班、及在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的學生數。然而,由於融合教育思潮的影響,

近年來啟智班學生障礙程度較以前嚴重,不僅 對啟智班教師是一大衝擊,對智障兒童的家庭 而言,為因應接踵而來的需求及問題,更需要 外界的力量來支持他們。因此,家庭支援服務 的推動逐漸受到重視。

智能障礙學生由於障礙程度的不同,以及 可能伴隨其他疾病,彼此之間的個別差異極 大,面對其特殊性,對家庭而言必然會產生一 連串的壓力與家庭需求(family needs)。Baikey 和Simeonsson(1988)認為身心障礙兒童家庭 的「家庭需求」包括對障礙子女狀況的了解、

財力支援、有關障礙子女教育或福利等社會資 源的瞭解與應用、子女照顧問題的解決及維持 家庭功能等。國內對身心障礙子女家庭需求的 研究也有類似的發現,包括:對障礙子女狀況 的了解、經濟支援的需求、獲知相關法律權 益、尋找心理調適的支援系統、社區服務的獲

得、了解子女的教育情況、專業人員提供教養 子女的方法或技巧、家庭成員的相互支持、獲 得相關的社會福利資源、以及對子女未來生涯 規劃的需求等(王天苗,1993;利慶松,1992;

林惠芳,1993;洪秀主,2002;施怡廷,1998;

秦文力,1994;陶瑜,2004;陳思妤,2004;

陳進吉,2004;陳訓祥,1998;張世彗,1996;

張淑燕,1997;賴奕志,1999;羅富美,2002)。

因此,欲使家庭有更好的條件照顧身心障礙子 女,滿足這些家庭的需求可說是首要的任務。

支援(support)係指家庭壓力和衝突的調 節者(張淑燕,1997),而家庭支援即是指服 務、資源以及任何型態的援助,能促使任何年 齡的障礙個體與其家庭共同生活,並成為社區 中的一份子(Freedman & Boyer, 2000)。透過 家庭支援服務的提供,可減低身心障礙兒童家 庭成員的身心壓力以及生活適應的困擾(利慶 松,1992),家長在獲得支持的力量後,參與 孩子學習的意願也會相對提高。家庭支援服務 的內涵廣泛,舉凡心理和情緒支持、生活津 貼、輔具設計、物質支援、親職教育、親職訓 練、家庭成長團體、臨時托育、家庭諮商、家 庭 保 健 等 均 為 其 範 疇 (Manalo & Meezan, 2000)。例如,王天苗(1995)將家庭支援服 務分為資訊支援、專業支援、服務支援、經濟 支援以及精神支援五個向度,探討學前心智障 礙幼兒的家庭支援服務實施成效,結果顯示家 庭接受支援服務的多寡影響家庭對問題的主 控信念,但家長及教師皆肯定家庭支援服務的 必要性;鐘淑慧(2006)則將家庭支援分為資 訊支援、經濟支援、專業服務支援、教養技巧、

心理支持、及社會支持六個向度,探討彰化縣 國小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現況,結 果顯示家長對於學校目前所提供的支援服務 均感不足,且希望優先提供的是教養技巧、專 業服務、和資訊支援;胡雅各、郭慧龍(2001)

則將智能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分為:心理情

(3)

緒、親子教養、兩性教育、生涯發展、社會資 源、以及安全維護六個向度,探討高職階段智 障學生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結果發現家庭支 援服務應優先規劃社會資源、生涯發展、安全 維護以及兩性教育等四個向度。Hassall、Rose 和 McDonald(2005)將家庭支援服務分為配 偶的支援、親友的支援、社會機構的支援、及 專業服務支援等四項,探討智障兒童母親獲得 的支援與知覺壓力的關係,結果發現母親的制 控信念、滿意度、智障兒童的行為問題能有效 預測其養育壓力,而且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的多 寡與其養育壓力有顯著相關。Caldwell 和 Heller

(2003)則是探討以消費者為導向的家庭支援 服務方案,對智障者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影響,

以及對智障者社區的參與情形,結果發現該支 援方案能增進主要照顧者對服務方案的滿意 度、增進智障者社區的參與、以及母親的就業 機會。

由此可知,家庭支援服務的內容非常多樣 化,可歸納為精神支援、經濟支援、資訊支援、

專業服務支援、教養技巧支援、兩性教育支 援、以及生涯規劃支援等項目。然而,由於障 礙兒童個別差異大,每一種年齡層對支援服務 的需求也不同,再加上每個家庭的家庭結構、

適應能力、親職壓力也都不同,因此,在提供 家庭支援服務前應充分瞭解其家庭需求,較能 提供符合障礙兒童及其家庭所需之支援服務。

有鑑於家庭支援服務的重要性,政府在特 殊教育法第 24 條明確將家庭支援服務列入法 定保障範圍,規定學校有義務提供身心障礙學 生家庭支援服務,第 26 條更具體列出家庭支 援服務的內容:「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 生家庭包括資訊、諮詢、輔導、親職教育課程 等支援服務」。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7 條也 規定:「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 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 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必要時,應

依據家長之個別需要調整服務內容及方式」(教 育部,2004)。此外,美國在 2004 年 12 月 3 日 公佈的「障礙兒童教育法修正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2004, 簡稱IDEIA 2004)更主張各州至少應成立一個 家長訓練及資源中心,根據身心障礙兒童家庭 的需求,發展親職教育計畫,提供家長有關教 養子女的方法、家庭諮商、舉辦研習或親子活 動、協助解決家庭和學校的衝突、以及與社區 資源的連結等(Smith, 2006)。國內雖有多位研 究者針對身心障礙兒童家庭需求、親職教育、

或福利服務需求方面的探討,但著眼於智能障 礙學生家庭需求探討的僅有林惠芳(1993)、

張淑燕(1997)、陳訓祥(1998)、陳思妤(2004)

等 四 篇 研 究 , 而 劉 成 晃 (1996 )、 王 淑 仙

(2000)、徐嘉男(2002)、黃玲瑗(2004)則 是針對智障學生家長親職教育的探究。其次,

研究主題聚焦於家庭支援服務者僅有鐘淑慧

(2006)、王天苗(1995)、陳進吉(2004)、

汪俐君(2003)、胡雅各和郭慧龍(2001)等 五篇研究,但其中王天苗(1995)、陳進吉

(2004)、及汪俐君(2003)等三篇是針對學 前階段的心智障礙幼兒,胡雅各和郭慧龍

(2001)則是以高中職智障學生家長的立場為 出發點,鐘淑慧(2006)雖是針對國小階段障 礙兒童家庭支援服務的探討,但研究對象涵蓋 各類型的身心障礙兒童。此外,根據上述,研 究者認為身心障礙兒童家庭獲得服務的現況 以及對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程度是教育行政 單位或學校提供服務時的重要依據,兩者缺一 不可。因此,本研究旨在瞭解國小階段啟智班 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的現況及需求情 形,並分析家庭支援服務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的 差異情形。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有四,說明如下:

(4)

1. 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的 現況。

2. 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對於家庭支援服務的 需求。

3. 瞭解家庭支援服務現況與需求之間的差異 情形。

4. 分析不同家庭背景變項(父母職業階層、父 母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以及障礙子女背景 變項(性別、就讀年級、障礙程度、家中排 行)對家庭支援服務的影響。

三、名詞釋義

1.家庭支援服務

家庭支援服務係指以「整個家庭」為核 心,教育行政單位或學校經由資訊、諮詢、輔 導以及親職教育之方式,主動提供家庭迫切 的、需要的以及適合的支援或相關服務。本研 究所指之家庭支援服務包括:精神支援、經濟 支援、資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育課 程以及生涯規劃等六個向度。

2.家庭支援服務獲得現況

係指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教育行政單位 或學校所提供的家庭支援服務的情形。本研究 所稱家庭支援服務獲得現況係根據家長在研 究者自編之「國小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 援服務現況及需求調查問卷」的得分情形來表 示獲得服務現況的高低。

3.家庭支援服務需求

係指家庭的希冀(want)、偏好(preference)、

不足或缺乏的情形,為一種未能達到或保持最低 的「需要水準」(陶瑜,2004)。本研究所謂之家 庭支援服務需求係指家長在研究者自編「國小 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現況及需 求調查問卷」的得分情形來表示,得分越高,

表示對服務的需求越高,反之,則需求越低。

4.職業階層

本研究所謂職業階層是指家長參照本問

卷所附之「職業類別代號」,並在家長職業欄 內填入適當代號的情形來表示,其中代號1-10 為低職業階層(包括工廠工人、臨時工、服務 生、大樓管理員等)、代號11-20 為中職業階層

(包括公務員、教師、秘書、出納員等)、以 及代號21-30 為高職業階層(包括會計師、建 築師、法官、律師、醫師等)。

方法與步驟

一、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以桃竹苗四縣市國小啟智班學生 家庭為參與者,由於母群人數不多,扣除預試 樣本以及拒絕與本研究配合者,所有的啟智班 學生家庭皆為本研究的參與者,問卷的發放則 透過啟智班教師的協助將本問卷轉發學生家 長填答。共寄發正式問卷920 份,回收 579 份,

剔除個人基本資料交代不清、問卷題目漏答情 形達四分之一、及固定模式填答者,得有效問 卷共528 份,反應率為 57.4%,問卷回收情形 如表一所示。

表一 研究對象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縣市 母群(人) 發出份數 有效問卷

回收數 桃園縣 538 443 232 新竹縣 181 163 107 新竹市 178 125 69 苗栗縣 198 189 120 小計 1,095 920 528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自編之「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 家庭支援服務現況及需求調查問卷」為研究工 具,問卷內容分為三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本資料

問卷基本資料包括家長基本資料以及子

(5)

女基本資料。家長基本資料包括:居住地區、

職業階層、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子女基本資 料包括:性別、就讀年級、障礙程度、家中排 行。

(二)家庭支援服務獲得情形以及需求程度 此部分共計45題,研究者以相同的題目同 時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對家庭支援服務的獲 得現況及其需求程度。由於提供家庭支援服務 的單位涉及教育、內政、醫療、勞政等單位,

且服務的內容廣泛,無法完整羅列,再加上國 小階段智障學生家庭所需之支援服務也以教 育單位為主要提供者,因此本問卷的家庭支援 服務僅以教育單位提供的服務為主。其次,研 究者歸納國內外有關家庭支援服務的相關文 獻及研究後,將家庭支援服務內容分為:精神 支援、經濟支援、資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

親職教育課程以及生涯規劃等六個向度。在

「家庭支援服務獲得情形」方面,採四點量表 形式計分,分為「非常多」、「很多」、「有一 些」、「完全沒有」四種不同選擇,由研究參與 者依題目敘述勾選服務獲得情形,分別給予4 分、3分、2分、及1分,得分愈高,表示受試 者獲得該項服務愈多;在「家庭支援服務需求 程度」方面,也是採四點量表形式計分,分為

「非常需要」、「需要」、「不需要」、「完 全不需要」四種不同選擇,由研究參與者根據 題目敘述勾選服務需求情形,分別給予4分、3

分、2分、及1分,得分愈高,表示該服務項目 愈需要;反之,則表示該項服務需求愈低。

(三)開放式問題

此部分共計2題,由研究參與者填寫對目 前提供之家庭支援服務的問題及建議,目的在 以質的資料彌補量化資料的不足。

在效度方面,本問卷採內容效度,由4 位 專家學者、5 位啟智班教師以及 3 位家長,針 對問卷初稿之內容、問卷結構以及語氣文句等 提供修正建議,研究者再根據其建議修改問 卷。其次,本研究將修改完成的問卷採立意取 樣選取 59 位受試者進行預試,並採用內部一 致性(Cronbach’s α 係數)檢定問卷第二部分

「家庭支援服務獲得情形以及需求程度」之信 度,信度分析結果如表二所示,獲得服務現況 整體內部一致性為.935,服務需求向度整體內 部一致性為.94,而六個分量表之信度係數,除 經濟支援在獲得服務現況之信度為.746 略低之 外,其餘均大於.8。

三、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平均數、標準差、重複量數t 考 驗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的 現況及需求程度,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 不同家庭背景變項和障礙子女背景變項在家 庭支援服務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之間的差異 情形。

表二 家庭支援服務向度之信度

內部一致性係數 家庭支援服務向度

題數 獲得服務現況 服務需求程度

1.精神支援 6 .818 .824

2.經濟支援 5 .746 .890

3.資訊支援 10 .881 .883

4.專業服務支援 8 .866 .898

5.親職教育課程 8 .902 .887

6.生涯規劃 8 .872 .945

總量表信度 45 .935 .940

(6)

結果與討論

一、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本問卷填答者以母親為最多(佔61.7%)、

父親次之(佔29.4%);父親的教育程度以高中 職最多(佔43.0%)、大專院校次之(佔20.8%); 母親教育程度也是以高中職最多(佔53.8%)、

國中次之(佔18.6%);父親的職業階層則以 低職業階層最多(佔54.9%),母親的職業階層 也是以低職業階層最多(佔71.8%);而家長的 婚姻狀況方面,則以已婚同居為最多(佔 84.3% )。此外,障礙子女以男生居多(佔 62.1%);就讀年級則以低年級最多(39.6%)、

高年級次之(32.2%);排行以老大居多(佔 41.9%);障礙程度則以中度障礙為最多(佔 36.7%)、重度障礙次之(佔 35.4%)。

二、家庭支援服務的現況與需求分析

研究者首先分別計算研究參與者在家庭 支援服務的六個向度每一題的獲得現況與需 求程度的平均數、標準差、及排序,再以重複 量數t 考驗比較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之間的差 異情形,各向度的平均數、標準差、及t 值如 表3 所示。以下分別從精神支援、經濟支援、

資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育課程、以 及生涯規劃等六個向度逐一說明之。

(一)「精神支援」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從表三的結果得知,在「精神支援」向 度中,家長在第1 題「老師可以給予正面鼓勵 與情緒支持」、第3 題「學校行政人員對家庭 需求的重視與支持」、以及第 4 題「提供特教 宣導活動,鼓勵全校師生接納、關懷障礙孩子」

等三題所獲得的支援服務較多,但在第5 題「提 供情緒管理的方法」、以及第 6 題「獲得紓解 身心壓力的技巧」的得分卻分別只有2.27 分及 2.30 分,可見家長在這二題獲得的服務相對較 少。再從「精神支援」獲得現況的整體平均數

只達2.56 分,也可以看出家長普遍覺得在精神 支援方面獲得的服務不足。在需求方面,平均 得分由3.07 分至 3.33 分,其中也以「老師可 以給予正面鼓勵與情緒支持」的需求最高,「提 供特教宣導活動,鼓勵全校師生接納、關懷障 礙孩子」次之,「提供情緒管理的方法」以及

「獲得紓解身心壓力的技巧與方法」再次之。

而且,「精神支援」需求程度的整體平均數高 達3.16 分,顯示不論是何種形式的精神支援,

家長都有高度的需求,其中以第5 題「提供情 緒管理的方法」、以及第6 題「獲得紓解身心 壓力的技巧與方法」,獲得的服務較為不足,

但需求程度的排序卻在前面。因此,教育行政 單位或學校在提供智障學生家長精神支援服 務時宜加強「情緒管理策略」的教導,例如教 導家長如何察覺並勇於面對自己的情緒低 潮、遭遇困難時盡量從正向角度思考問題、以 及設法尋找有關資源解決問題等。另外,也可 以鼓勵家長平日培養自己的興趣或嗜好、遇到 問題時多找親朋好友傾訴、並盡可能參與家長 團體的相關活動等,以獲得有效紓解身心壓力 的策略及技巧,提升家長的自我效能感。此 外,本研究也發現,在智障孩子就學階段,多 數家庭的精神支援來源是學校行政人員及教 師,此結果與王天苗(1993)、胡雅各和郭慧 龍(2001)、羅富美(2002)、陳進吉(2004)

的研究一致,顯示學校教師是身心障礙學生家 庭相當重要的支持來源,除了負擔教學責任的 角色外,同時也扮演障礙學生家庭的情感認同 與支持鼓勵的角色。

(二)「經濟支援」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由表三結果可知,在經濟支援服務獲得現 況方面,整體平均得分為2.61 分,以第 5 題「提 供交通費用補助或交通服務」得分最高,為2.84 分,第2 題「提供獎助學金的申請」得分最低,

為2.29 分。在需求程度方面,也是以第 5 題「提 供交通費用補助或交通服務」平均數最高、「提

(7)

供學雜費減免」次之,「提供教科書的補助」

再次之,而以第4 題「提供特殊輔助器材費用 的補助」的需求最低。再從「經濟支援」的獲 得現況與需求程度的排序看來,雖然多數智障 兒童家庭都能享有政府教育部門提供的經濟 支援,其中以獲得交通費補助、學雜費減免及 教科書補助等支援較多,但仍表示對於交通費 補助、學雜費減免及教科書補助等措施有高度 的需求,其排序仍維持在前三名。此種情形也

與徐嘉男(2002)的研究結果一致,即智障學 生家庭在交通服務方面有較高的需求,如上下 學的交通車接送或是交通費用的補助;並支持 多位研究者的研究結果,即經濟支援服務是身 心障礙學生家庭迫切需要的基本保障,也是擁 有更好生活品質的基本要件(王天苗,1993、

1995;徐嘉男,2002;羅富美,2002;Davis &

Bates, 1998;Sandra& Schoss, 1995)。

表三 家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得分情形以及t 考驗摘要表 服務獲得情形 服務需求程度 題目內容

排序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一、精神支援

1. 有老師可以給予正面鼓勵

與情緒支持 1 2.97 .780 1 3.33 .605 -7.23**

2. 有專業人員傾聽與瞭解我

的想法或感受 4 2.33 .850 5 3.07 .731 -17.07**

3. 學校行政人員對家庭需求

的重視與支持 3 2.53 .826 4 3.10 .671 -13.77**

4. 提供特教宣導活動,鼓勵全

校師生接納、關懷障礙孩子 2 2.66 .850 2 3.24 .655 -14.99**

5. 提供情緒管理的方法 6 2.27 .890 3 3.12 .718 -18.47**

6. 獲得紓解身心壓力的技巧

與方法 5 2.30 .910 3 3.12 .770 -17.54**

總 分 2.56 .658 3.16 .524 -18.50**

二、經濟支援

1. 提供學雜費減免 2 2.80 .936 2 3.16 .731 -7.80**

2. 提供獎助學金的申請 5 2.29 1.002 4 3.01 .823 -14.44**

3. 提供教科書的補助 3 2.53 .972 3 3.10 .779 -11.85**

4. 提供特殊輔助器材費用的

補助 4 2.30 .995 5 2.96 .945 -12.52**

5. 提供交通費用補助或交通

服務 1 2.84 .940 1 3.26 .777 -9.06**

總 分 2.61 .75 3.11 .61 -12.86**

三、資訊支援

1. 提供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的訊息,包括發展情況、及 長短期目標等

1 2.70 .852 4 3.28 .626 -13.34**

2. 提供孩子鑑定安置及就學

的相關訊息 2 2.55 .809 2 3.31 .642 -17.59**

續次頁

(8)

表三 家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得分情形以及t 考驗摘要表(續)

3. 提供有關孩子醫療復健與

健康照顧的相關資訊 3 2.43 .829 6 3.26 .748 -17.59**

4. 提供目前及未來可幫助孩 子的社會資源或福利機構 的資訊(如教養機構)

4 2.23 .822 1 3.34 .701 -23.62**

5. 充分宣導提供諮詢的管道 5 2.21 .812 7 3.21 .651 -23.07**

6. 充分宣導政府或相關單位

提供的家庭支援服務項目 7 2.20 .901 2 3.31 .672 -23.02**

7. 提供孩子放學後安置或安

親班資訊 10 1.94 .874 3 3.29 .884 -19.98**

8. 提供自己與孩子應有的法

定權益及社會福利資訊 5 2.21 .822 6 3.26 .698 -21.98**

9. 提供福利申請以及相關規

定的資訊 7 2.20 .834 2 3.31 .669 -23.32**

10. 提供孩子權益受損的申訴

管道 9 2.01 .914 5 3.27 .778 -24.05**

總 分 2.27 .645 3.25 .522 -26.46**

四、專業服務支援

1. 學校或相關輔導單位提供

特教諮詢專線 及服務 4 2.35 .800 5 3.22 .630 -19.97**

2. 專業團隊針對孩子所需的 教育、醫療、輔具需求進行 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

2 2.39 .811 3 3.26 .660 -21.55**

3. 提供孩子物理治療服務 5 2.33 .825 6 3.21 .785 -19.44**

4. 提供孩子職能治療服務 3 2.36 .835 2 3.27 .743 -20.97**

5. 提供孩子語言治療服務 6 2.31 .877 1 3.29 .794 -22.04**

6. 心理諮商人員提供家庭成

員個別或團體諮商服務 8 1.95 .869 8 3.02 .869 -21.17**

7. 提供教師助理員,協助孩子

在校生活自理 1 2.62 .868 4 3.24 .774 -12.46**

8. 示範簡易的治療方法,幫助 孩子在家中進行後續的簡 易訓練

7 2.30 .826 7 3.18 .787 -19.88**

總 分 2.32 .626 3.21 .556 -25.44**

五、親職教育課程

1. 提供教養孩子的方法,充實

教養知能 1 2.46 .764 2 3.18 .68 -16.33**

2. 提供孩子問題行為的處理

技巧 3 2.36 .787 1 3.29 .61 -21.76**

3. 提供有關親職教育的書刊

與教材 8 2.17 .811 3 3.08 .69 -20.51**

4. 舉辦有關親職的座談會或

研討會 2 2.43 .758 7 2.99 .63 -13.67**

5. 舉辦親子育樂營或戶外教

學活動 4 2.35 .781 5 3.03 .64 -16.59**

6. 舉辦親子運動會或孩子學

習成果展 5 2.31 .753 6 3.00 .63 -16.60**

續次頁

(9)

表三 家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得分情形以及t 考驗摘要表(續)

7. 提供建立良好家庭氣氛與

家庭環境方法 6 2.23 .846 8 2.97 .71 -16.67**

8. 提供與專業人員進行良好

溝通的方式 7 2.24 .824 4 3.06 .67 -18.75**

總 分 2.34 .584 3.08 .481 -23.46**

六、生涯規劃

1. 訓練孩子自我照顧及社會

適應的能力 1 2.54 .823 1 3.47 .666 -21.58**

2. 落實國小與國中銜接的課 程,讓孩子能順利的繼續學 習

2 2.33 .853 2 3.42 .680 -23.66**

3. 召開孩子轉銜會議並提供

相關轉銜服務 3 2.26 .850 8 3.26 .710 -21.87**

4. 提供孩子未來的升學管道 4 2.20 .878 4 3.33 .743 -22.95**

5. 提供與職業有關的課程,使

孩子在畢業後能順利就業 5 2.00 .873 5 3.31 .724 -26.83**

6. 知道有哪些單位可以提供

職業訓練 8 1.86 .819 7 3.27 .751 -30.06**

7. 學校能在孩子畢業後,繼續

追蹤與輔導 7 1.89 .818 6 3.28 .732 -29.42**

8. 能為孩子整體的生涯發展

提供合適的規劃與建議 6 1.95 .826 3 3.36 .707 -30.42**

總 分 2.17 .620 3.34 .541 -31.97**

**p < .01

(三)「資訊支援」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此向度旨在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對有關 孩子的權益、鑑定安置、及福利服務等資訊的 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在獲得現況方面,從表 3 的結果顯示,「資訊支援」的平均得分為 2.27 分,其中以第1 題「提供有關孩子個別化教育 計畫(IEP)的訊息」得分最高為 2.70 分、第 2 題「提供孩子鑑定安置及就學的相關訊息」

次之,得分為2.55 分,而以第 7 題「提供孩子 放學後安置或安親班的資訊」得分最低,為1.94 分。由於本研究的問卷為 4 點量表,若以 2.5 分為指標,僅第1 題「提供有關孩子個別化教 育計畫(IEP)的訊息」與第 2 題「提供孩子鑑 定安置及就學的相關訊息」兩題獲得的資訊較 多,顯示在特殊教育法修訂通過後,規定學校 應為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IEP,並邀請家長參

與擬定,再加上身心障礙學生的鑑定安置及就 學輔導均需經過家長同意(教育部,2004),因 此,家長獲得這方面的資訊較為充足。

至於「資訊支援」需求程度方面,整體平 均得分為3.25 分,而且每題均高於 2.5 分,表 示家長在「資訊支援」的需求偏高。尤其是第 4 題「提供目前及未來可幫助孩子的社會資源 或福利機構的資訊」的需求最高,平均得分為 3.34 分,「提供孩子鑑定安置及就學的相關訊 息」及「提供福利申請以及相關規定的資訊」

次之,「提供孩子放學後安置或安親班資訊」

再次之。尤其,「提供福利申請以及相關規定 的資訊」以及「提供孩子放學後安置或安親班 資訊」二題在需求程度的排序高居第二、第 三,但獲得的服務卻明顯不足,其排序分別位 在第七及第十。再從問卷的開放式問題的歸納

(10)

分析也發現,家長對這些孩子的課後安親有高 的需求,但坊間的安親班卻不願意招收智障學 生,因此一致希望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或學校能 為智障學生增設寒暑假及課後安親班。由此結 果也可以看出,本研究與張淑燕(1997)、徐 嘉男(2002)、胡雅各和郭慧龍(2001)、Chen 和Simeonsson(1994)的研究結果一致,顯示 智障學生家長對於目前及未來可幫助孩子的 社會資源或福利機構的訊息、以及有關社會福 利申請的規定等資訊有高的需求。因此,教育 行政單位除了增加智障學生鑑定安置資訊的 提供外,更應與社政單位密切合作,提供有關 社會福利政策資訊的可近性與可見性,以減少 家長因資訊的不足而錯失福利獲得的機會。

(四)「專業服務支援」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此向度旨在瞭解啟智班學生家庭對於專 業團隊提供的治療、評估與家庭諮商等服務的 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從表3 的結果得知,專 業服務支援的獲得現況整體平均數只達 2.32 分,其中以第7 題「提供教師助理員,協助孩 子在校的生活自理」最高,得分為2.62 分、第 2 題「專業團隊針對孩子所需的教育、醫療、

輔具需求進行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次之,而 以第6 題「心理諮商人員提供家庭成員個別或 團體諮商服務」得分最低為1.95 分,顯示大多 數智障學生家長自覺在專業服務支援方面以 獲得啟智班的教師助理員協助其子女在校的 生活自理能力為最多。在需求方面,整體的平 均數則高達3.21 分,顯示家長在專業服務支援 的需求偏高,其中以第3 題「提供孩子語言治 療服務」需求最高,得分高達3.29 分,第 4 題

「提供孩子職能治療服務」次之,得分為3.27 分,第2 題「專業團隊針對孩子所需的教育、

醫療、輔具需求進行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再 次之,得分也達到3.26 分。此種結果顯示,智 障學生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的優先需求為直 接服務,其次才是針對其子女的醫療及輔具需

求進行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的間接服務。此結 果與Chen 和 Simeonsson(1994)的研究結果 一致,即國小階段的智障兒童家長認為固定時 段的醫療服務為迫切需求的項目。再從問卷的 開放式問題的歸納分析也同樣發現,家長一致 希望能有醫療復健團隊與學校配合,減少子女 放學後往返醫院的時間,並能依孩子障礙等 級,安排不同的治療時數,且治療服務應以連 續性專業化為依歸。但由於目前各縣市政府特 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的經費有限,再加上各種 專業人力的培養也需長期計畫,因此目前相關 專業團隊大都以評估智障學生的需求並提供 具體建議的間接服務為主。

(五)「親職教育課程」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此向度旨在瞭解家長對於親職教育的獲 得現況及需求情形,包括教養孩子技巧、參加 親職教育研討會和育樂營、以及與專業人員互 動溝通的方法等。由表三結果得知,啟智班學 生家長獲得服務現況的整體平均得分為 2.34 分,其中以第1 題「提供教養孩子的方法,充 實教養知能」最高,得分達2.46 分、第 4 題「舉 辦有關親職的座談會或研討會」次之,得分達 2.43 分,而以第 3 題「提供有關親職教育的書 刊與教材」分數最低為2.17 分,由於每一題的 平均數均未超過2.5 分,顯示智障兒童家庭獲 得「親職教育課程」服務的現況偏低。在需求 方面,整體平均數則高達3.08 分,顯示家長在

「親職教育課程」的需求偏高,其中以第2 題

「提供孩子問題行為的處理技巧」的需求最 高,得分達3.29 分,「提供教養孩子的方法,

充實教養知能」次之,「提供有關親職教育的 書刊與教材」以及「提供與專業人員進行良好 溝通的方式」再次之。再從獲得現況與需求程 度的排序也可以發現,雖然教養孩子的知能及 問題行為的處理技巧的獲得現況排序高居第 一及第三,但在需求程度的排序也高居前二 名,顯示家長仍覺得需要更多有關孩子問題行

(11)

為的處理技巧及教養知能。此種結果也支持胡 雅各和郭慧龍(2001)、徐嘉男(2002)、陳 美丰(2004)、以及 Chen 和 Simeonsson(1994)

等人的研究結果,亦即家長認為學校的親職教 育課程應多提供有關行為改變技術、教養孩子 的知識和技巧、以及有關的親職教育書籍等,

以增進家長的教養知能。但胡雅各和郭慧龍

(2001)的研究發現家長較不喜歡傳統的親職 教育課程的傳遞管道,本研究也同樣顯示「舉 辦有關親職的座談會或研討會」對家長而言需 求度較低,因此學校在提供親職教育課程的方 式需更為多元化,例如以讀書會、親子育樂 營、工作坊、或影片欣賞等方式來進行,較能 吸引家長參與的興趣。

(六)「生涯規劃」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 此向度旨在瞭解啟智班家長在其子女國 小畢業後,對其自我照顧能力、升學或就業的 相關訊息與能力培養等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 及其需求程度。在獲得服務的現況方面,由表 三結果可知,獲得服務現況的整體平均得分為 2.17 分,其中以第 1 題「訓練孩子自我照顧及 社會適應的能力」最高,平均數為2.54 分、「落 實國小與國中銜接的課程,讓孩子能順利的繼 續學習」次之,而以第6 題「知道有哪些單位 可以提供職業訓練」的得分最低,為1.86 分。

然而,從此向度的平均數看來,僅第1 題「訓 練孩子自我照顧及社會適應的能力」獲得的服 務較多之外,其餘各題的獲得現況均偏低,顯 示家長在「生涯規劃」向度獲得的支援服務有 不足的情形。在需求程度方面,整體平均得分 為3.36 分,顯示啟智班學生家庭在「生涯規劃」

向度的需求偏高。其中以第1 題「訓練孩子自 我照顧及社會適應的能力」的需求最高,得分 為3.47 分,「落實國小與國中銜接的課程,讓 孩子能順利的繼續學習」次之,得分為 3.42 分,「能為孩子整體的生涯發展提供合適的規 劃與建議」再次之,得分為3.36 分。再從獲得

現況與需求程度的排序也可以發現,啟智班學 生家長對「能為孩子整體的生涯發展提供合適 的規劃與建議」的需求程度高居第三,但獲得 服務現況的排序卻只在第六,由此可以發現其 供給和需求有明顯不符的現象。

此 外 , 根 據 張 淑 燕 (1997 ) 、 徐 嘉 男

(2002)、洪秀主(2002)、陳思妤(2004)、

Mutua 和 Dimitrov(2001)、以及 Mutua、Miller 和 Mwavita(2002)的研究均顯示,家長對智 障子女未來是否能獨立生活與自我照顧最為 注重,本研究也出現同樣的結果。但隨著子女 的成長,家長更希望有關人員能為其子女提供 適當的生涯發展的規劃,瞭解未來升學或接受 職業訓練情形、以及離校後的生活,此結果也 支持胡雅各和郭慧龍(2001)、徐嘉男(2002)

的研究發現,而且 Williams、Fox、Thousand 和 Fox(1990)的研究更指出,智障者家長在 規劃子女的生涯發展內容時,希望能瞭解如何 協助他們規劃整體生涯發展,包括:職業教育 與技能、離校後的生活、財務保管與工作的規 畫等迫切的議題。因此,教育行政單位或學校 針對國小階段的啟智班學生家長除了提供轉 銜服務之外,更應針對學生及其家庭的個別需 求,安排專業人員提供有關智障學生生涯發展 的資訊或規劃建議。

三、 啟智班學生家庭背景變項在家 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與需求 程度分析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啟智班 學生家庭的背景變項在「精神支援」、「經濟支 援」、「資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 育課程」以及「生涯規劃」六個分量表現況與 需求之間的差異情形。由於教育程度研究所以 上以及國小的父母人數過少,為避免影響變異 數分析的正確性,因此將教育程度研究所、大 專院校合併為「大專院校以上」,將國中、國

(12)

小合併為「國中小」來進行分析。其次,為瞭 解智能障礙學生家庭對於家庭支援服務的獲 得與需求之間是否有差距,以及兩者之間的落 差情形如何,研究者參考張素玉(2004)的做 法以需求程度得分減去獲得現況得分表示需 求與現況之間的落差,以瞭解目前提供的家庭 支援服務是否符合智障兒童家庭的需要,以下 即針對不同家庭背景變項及子女背景變項在 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落差情形的分析與討 論。

(一)家庭背景變項

1. 不同教育程度的父母親對家庭支援服務 獲得現況及需求的落差分析

從研究結果得知,不同教育程度的父親在 六個家庭支援服務向度的獲得現況及需求程 度的落差,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均未 達到顯著差異,顯示啟智班學生的父親對家庭 支援服務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落差,不因其 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但由表四可 知,不同教育程度的母親卻在「精神支援」、「資 訊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育課程」

以及「生涯規劃」五個向度的獲得現況與需求 程度的落差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結果顯 示:(1)高中職教育程度的母親對於「精神支 援」、「專業服務支援」以及「親職教育課程」

三個向度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之間的落差感 受高於國中小教育程度的母親;(2)大專院校 以上教育程度的母親對於「精神支援」、「生涯 規劃」兩個向度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之間的落 差感受高於國中小教育程度的母親;(3)大專 院校以上教育程度的母親對於「資訊支援」向 度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之間的落差感受則顯 著高於高中職教育程度的母親。由此結果可 知,母親的教育程度愈高,對於獲得服務現況 與需求程度之間的落差感受愈高,此結果與王 天苗(1994)、陳凱琳(2000)、胡雅各和郭

慧龍(2001)、徐嘉男(2002)、Mutua 和 Dimitrov

(2001)、Mutua 等人(2002)的研究結果一 致,顯示母親的教育程度越高,在察覺家庭支 援需求方面越敏銳,較能主動透過各種管道了 解特殊教育的相關法令與福利措施,因此比教 育程度低的母親越容易感受到目前教育單位 提供的支援服務遠低於其需求程度。

2. 不同職業階層的父母親對家庭支援服務 獲得現況及需求之落差分析

由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業階層的父親在 六個向度的服務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落差 均未達顯著差異,表示啟智班學生的父親對於 家庭支援服務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不 因其職業階層不同而有不同的感受。但由表五 的結果得知,不同職業階層的母親在「親職教 育課程」及「生涯規劃」兩個向度的獲得現況 及需求程度的落差皆達到顯著差異,再經事後 比較結果得知,中職業階層的母親在「親職教 育課程」及「生涯規劃」兩向度的獲得現況及 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高於高職業階層的母 親,而且,中職業階層的母親在「親職教育課 程」的獲得現況及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也高於 低職業階層的母親。可能由於中職業階層多為 軍公教人員,或是秘書、代書等上班族,工作 時間較為固定,因此有較多的時間與精力參與 學校單位舉辦之親職教育課程及關心孩子未 來的生涯規劃,此結果也與徐嘉男(2002)的 研究結果一致。

此外,本研究也發現不同婚姻狀況的家長 在六個家庭支援服務向度的獲得現況與需求 程度之間的落差都未達到顯著差異,此結果也 符合張淑燕(1997)的研究結果。亦即,啟智 班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援服務的獲得現況與需 求程度的落差感受不因其婚姻狀況的不同而 有不同。

(13)

表四 不同教育程度之母親對家庭支援服務落差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支援向度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事後比較 組間 4.24 2 2.123 3.872* 大專院校>國中小 組內 256.59 468 .548 高中職>國中小 精神支援

全體 260.84 470 組間 .74 2 .374 .503 組內 332.47 447 .744 經濟支援

全體 333.22 449

組間 6.02 2 3.013 4.279* 大專院校>高中職 組內 336.56 478 .704

資訊支援

全體 342.58 480

組間 3.65 2 1.828 2.890* 高中職>國中小 組內 304.24 481 .633

專業服務 支援

全體 307.89 483

組間 3.49 2 1.749 3.365* 高中職>國中小 組內 251.55 484 .520

親職教育 課程

全體 255.04 486

組間 5.88 2 2.943 4.478* 大專院校>國中小 組內 306.32 466 .657

生涯規劃

全體 312.20 468

*p<.05

表五 不同職業階層之母親對家庭支援服務落差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支援向度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事後比較 組間 2.317 2 1.159 2.139

組內 251.926 465 .542 精神支援

全體 254.244 467

組間 2.653 2 1.326 1.768 組內 333.890 445 .750

經濟支援

全體 336.543 447

組間 1.380 2 .690 .966 組內 339.013 475 .714

資訊支援

全體 340.392 477

組間 1.392 2 .696 1.082 組內 307.469 478 .643

專業服務 支援

全體 308.861 480

組間 6.330 2 3.165 6.046** 中>低 組內 252.338 482 .524 中>高 親職教育

課程

全體 258.668 484

組間 4.567 2 2.283 3.520* 中>高 組內 300.369 463 .649

生涯規劃

全體 304.935 465

*p<.05, ** p<.01

(14)

(二)學生背景變項

1. 不同就讀年級的學生對家庭支援服務獲 得現況及需求的落差分析

由表六資料顯示,智障子女就讀年級的不 同在「生涯規劃」向度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 度之間的落差達到顯著差異,再經事後比較結 果發現,子女就讀高年級的家庭在生涯規劃向 度的現況與需求的落差感受高於其子女就讀 低年級的家庭。此種結果顯示就讀年級愈高,

家長對子女未來的生活與生涯發展有更多的 需求,也更容易察覺到子女所需之升學輔導或 相關職業訓練仍然不足,因而形成實際獲得現 況與期待之間的落差。然而,此結果卻與張淑 燕(1997)、胡雅各和郭慧龍(2001)的研究 結果並不相似,這兩篇研究結果顯示家長並不 因子女就讀年級的不同,而在「生涯規劃」向 度上的得分不同,但張淑燕(1997)的研究對 象為國中啟智班學生家庭,胡雅各和郭慧龍

(2001)則是針對高中職啟智班學生家庭所做 的研究,由於國中和高中職僅分為三個年級差 異性較小,而本研究調查對象為國小共分為六 個年級其差異性較大,因此這二篇研究與本研 究的調查結果不同。

2. 不同障礙程度的學生對家庭支援服務獲 得現況及需求程度之落差分析

由表七結果得知,子女障礙程度的不同,

家長在「經濟支援」向度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 程度之間的落差達到顯著差異,再經事後比較 結果發現,子女為重度以及極重度障礙的家庭 在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高於 輕度障礙者的家庭,由於重度和極重度障礙的 孩子在教養、醫療復建或生活輔助等層面往往 需要更多的經濟支援,使得家長在獲得服務現 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高於輕度障礙者的 家長,此結果也與王天苗(1993)、張淑燕

(1997)、施怡廷(1998)、陳思妤(2004)、

表六 就讀不同年級的智障者家長對家庭支援服務落差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支援向度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事後比較 組間 .27 2 .138 .250

組內 268.77 486 .553 精神支援

全體 269.04 488 組間 3.32 2 1.662 2.242 組內 343.94 464 .741

經濟支援

全體 347.26 466

組間 .06 2 .031 .044 組內 349.66 497 .704

資訊支援

全體 349.72 499 組間 2.58 2 1.293 2.053 組內 314.87 500 .630

專業服務 支援

全體 317.46 502

組間 .37 2 .190 .361 組內 264.13 503 .525

親職教育 課程

全體 264.50 505

組間 .31 2 .156 .236*

組內 319.32 481 .664 生涯規劃

全體 319.63 483

高年級>低年級

*p<.05

(15)

以及Mutua 和 Dimitrov(2001)的研究結果一 致,顯示家庭會因子女障礙程度的不同而有不 同程度的需求。

此外,本研究也發現,不同性別及排行的 智障子女的家庭在六個家庭支援服務向度 裡,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度之間的落差均未 達顯著差異,由此可見家長對家庭支援服務的 獲得與需求並不因其子女的性別及排行而有 所不同。此結果支持鐘淑慧(2006)的研究結

果,但卻與陳思妤(2004)的結果不一致,由 於陳思妤(2004)的研究是針對高職階段智障 學生未來生活需求之調查,傳統上家長對於排 行老大以及性別為男性的智障學生在未來的 就業上會有較多的期待,但本研究對象為國小 智障學生,尚未面臨就業問題,因此家長對家 庭支援服務的獲得情形與需求程度並不因子 女的性別及排行而不同。

表七 不同障礙程度之智障者家庭對家庭支援服務落差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支援向度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事後比較

組間 3.88 3 1.294 2.370

組內 265.24 486 .546 精神支援

全體 269.13 489

組間 .562 3 .187 .250* 重>輕 組內 348.37 465 .749 極重>輕 經濟支援

全體 348.93 468

組間 2.24 3 .747 1.069

組內 347.99 498 .699 資訊支援

全體 350.23 501

組間 1.94 3 .648 1.028

組內 315.66 501 .630 專業服務

支援

全體 317.61 504

組間 .98 3 .329 .627

組內 264.15 504 .524 親職教育

課程

全體 265.13 507

組間 1.78 3 .596 .900

組內 319.29 482 .662 生涯規劃

全體 321.08 485

*p<.05

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瞭解國小啟智班學生 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情形及其需求程度,並 分析不同家庭背景變項及子女背景變項對啟 智班學生家庭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現況及需求 程度的影響。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自編「國

小啟智班學生家長獲得家庭支援服務現況及 需求調查問卷」,研究參與者為桃竹苗地區國 小啟智班學生家長,共寄出920 份問卷,回收 579 份,剔除無效問卷後得有效問卷 528 份,

反應率為57.4%。再以平均數、標準差、重複 量數t 考驗、以及變異數分析等進行資料的處 理與分析。研究結論如下:

(一) 啟智班學生家庭在六種家庭支援服務向 度的獲得現況得分偏低,其中以「經濟支

(16)

援」、「精神支援」獲得情形較佳,而以

「生涯規劃」獲得的支援最少。六種家庭 支援服務向度獲得現況的平均得分都低 於需求程度,且達顯著差異

整體來說,啟智班學生家庭在六種家庭支 援服務向度的獲得現況並不理想,其中雖以

「經濟支援」(2.61分)及「精神支援」(2.56 分)二向度的平均得分較高,但其平均數均未 超過3分,而以生涯規劃的平均得分最低為2.17 分。在「精神支援」方面,啟智班學生家庭獲 得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的鼓勵與支持較多,而 獲得紓解身心壓力的技巧以及情緒管理的方 法則顯不足;在「經濟支援」方面,啟智班學 生家庭獲得交通費補助或交通服務最多,其次 為學雜費減免以及教科書的補助,而特殊輔助 器材費用的補助以及獎助學金的提供則顯不 足。在「生涯規劃」向度,雖然家長認為學校 在訓練其子女自我照顧及社會適應能力的支 持較多,但其餘各題的得分偏低,尤其是為孩 子整體的生涯發展提供合適的規劃、孩子畢業 後的追蹤輔導、以及提供職業訓練單位的訊息 等最為缺乏,顯示家長認為生涯規劃的支援仍 然不足。

(二) 國小啟智班學生家長對六種家庭支援服 務向度的需求都相當高,其平均數都在3 分以上,其中又以「生涯規劃」的需求程 度最高,其次為「資訊支援」、及「專業 服務支援」

就家庭支援服務的六個向度的整體需求 而言,「精神支援」、「經濟支援」、「資訊 支援」、「專業服務支援」、「親職教育課程」

以及「生涯規劃」的需求程度平均數都在3分 以上,由此可見啟智班學生家長對教育單位提 供的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都相當高。在「生涯 規劃」方面,以「訓練孩子自我照顧及社會適 應的能力」、「落實國小與國中銜接的課程,

讓孩子能順利的繼續學習」、及「能為孩子整

體的生涯發展提供合適的規劃與建議」的需求 較高;在「資訊支援」方面,以「提供目前及 未來可幫助孩子的社會資源或福利機構的資 訊」、「提供孩子鑑定安置及就學的相關訊 息」、「提供福利申請以及相關規定的資訊」、

及「提供孩子放學後安置或安親班資訊」的需 求較高;在「專業服務支援」方面則以「提供 孩子語言治療服務」、「提供孩子職能治療服 務」、及「專業團隊針對孩子所需的教育、醫 療、輔具需求進行評估並提供具體建議」的需 求較高。

(三) 啟智班學生家庭在家庭支援服務各向度 獲得現況與需求程度之間的落差情形會 因母親的教育程度、母親的職業階層、子 女就讀年級以及障礙程度的不同而有明 顯差異

1. 高中職教育程度的母親對於「精神支援」、

「專業服務支援」以及「親職教育課程」三 個向度獲得服務現況及需求程度的落差感 受高於國中小教育程度的母親。此外,教育 程度在大專院校以上的母親對於「精神支 援」、「生涯規劃」兩個向度獲得服務現況及 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高於國中小教育程度 的母親,而且,教育程度在大專院校以上的 母親在「資訊支援」向度獲得服務現況及需 求程度的落差感受則是高於高中職教育程 度的母親。

2. 中職業階層的母親在「親職教育課程」以及

「生涯規劃」兩向度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 度的落差感受高於高職業階層的母親,而 且,中職業階層的母親在「親職教育課程」

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也高 於低職業階層的母親。

3. 障礙子女為高年級的家庭在「生涯規劃」向 度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差感受高 於障礙子女為低年級的家庭,顯示就讀年級 愈高,家長對子女未來的生涯發展有更多的

(17)

需求。

4. 障礙子女為重度以及極重度的家庭,在「經 濟支援」向度獲得服務現況與需求程度的落 差感受高於子女為輕度障礙的家庭,顯示重 度和極重度障礙孩子的家庭在教養、醫療復 建或生活輔助方面需要更多的經濟支援。

二、建議

綜合本研究結果,以下針對教育行政單 位、學校、及未來研究三方面提出建議:

(一)教育行政單位

1. 加強與其他單位的資源整合,落實智障 學生生涯發展的相關政策

本研究發現啟智班學生家長對「生涯規 劃」的需求最高,但目前家長較為熟知有關智 障學生生涯發展的政策僅有「身心障礙學生12 年就學安置計畫」以及學生在進入下一就學階 段前的轉銜服務。然而,智障學生在高職畢業 後隨即面臨職業訓練、就業安置、及未來的生 活安排等有關其生涯規劃的問題。因此,研究 者建議教育行政單位除應落實現有的政策之 外,更應積極與社政、勞政等單位協調整合,

研擬相關政策協助智障學生家庭解決其子女 未來的職訓、就業、及生活安置等問題。

2. 辦理智能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

本研究也發現智障學生家庭對寒暑假及 課後安置有迫切的需求,目前雖然大部分縣市 均已開辦國小課後照顧班,也有學校針對身心 障礙學生開設課後照顧專班,但尚未全面普 及。因此,研究者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再增加 經費補助額度,並放寬照顧人員資格標準,以 鼓勵學校的辦理意願,符合智障學生家庭的需 求。

3. 主動提供各種特殊教育及福利資訊,避 免智障學生家庭錯失福利獲得的機會

本研究發現啟智班學生家庭對鑑定安置 的訊息、相關福利的規定及申請、以及權益申

訴管道的需求頗高。因此,建議教育行政單位 宜增加各種特殊教育及福利政策資訊的可近 性與可見性,以減少家長因資訊的不足而錯失 福利的申請及獲得的機會。

4. 提高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經 費補助額度

本研究結果顯示,啟智班學生家長對於專 業服務支援有高度需求,尤其是提供其子女語 言治療、職能治療等直接服務。但因各縣市政 府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的經費有限,專業團 隊服務的次數也有限,服務的方式則以間接服 務為主。因此,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適度提高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的經費補助額度,增加 專業團隊的服務次數,並視學生的個別需求提 供直接服務。

(二)學校

1. 加強啟智班學生的生涯輔導

本研究發現「生涯規劃」是家長需求最高 的向度,尤其是有關其子女未來的升學管道、

可提供職業訓練的單位、未來的就業市場導 向、以及離校後的安置等都是家長較需要的支 援服務。因此,研究者建議啟智班教師除了在 相關課程當中加強學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社會 適應能力、職業態度與技能之外,也應與家長 共同討論其子女未來的生涯發展,並落實小六 升國一的轉銜服務,讓家長能及早規劃其子女 之生涯發展。

2. 加強特教宣導並定期告知家長有關特殊 教育與福利的訊息

本研究發現家長對特教宣導活動、獲得特 殊教育與福利相關資訊的需求頗高,因此,在 特教宣導活動的規劃、重要特教相關訊息的提 供方面,學校應主動透過通知單、聯絡簿或電 話告知,也可利用學校網頁、定期出版刊物、

或是親自拜訪的方式,提供最新的資訊或福利 措施,以滿足智能障礙學生家庭對支援服務的 需求。

(18)

3. 親職教育課程的實施宜多元化與彈性化

本研究發現家長對有關孩子問題行為的 處理技巧、教養技巧、閱讀有關親職教育書籍 等方面的需求頗高,但又不希望以傳統座談會 或研討會的方式辦理。因此,研究者建議學校 相關處室可考慮以多元化的方式辦理親職教 育,例如:讀書會、親子育樂營、工作坊、或 影片欣賞等方式來進行,吸引家長參與的興 趣。

(三)未來研究

本研究僅以桃竹苗地區的啟智班學生家 庭為研究參與者,研究結果推論至全台其他地 區可能有所限制,建議未來的研究可針對全台 地區的國小啟智班家庭為取樣對象,以瞭解台 灣地區國小階段啟智班學生家庭對家庭支援 服務的獲得現況與需求情形。而且,本研究僅 從服務的接受面,即智障兒童家庭本身探討其 對家庭支援服務的看法,缺乏教育行政人員、

教師、及專業團隊等服務提供者之意見,故研 究結果推論至教育行政人員或學校有關人員 的看法時可能有所限制,建議未來的研究可擴 大研究的參與者包含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及 專業團隊等服務提供者。此外,本研究僅採用 問卷調查法來蒐集資料,對於教育程度較低之 研究參與者可能無法充分表達其意見,建議未 來的研究可以採用訪談法深入蒐集質性資 料,以深入探討啟智班學生家庭對家庭支援服 務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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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2.03 接受日期:2008.07.28

(21)

2008, 33(3), 55-75

A Study of the Family Needs and Family Support Services for Elementary Student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Cheng Wan-Yu

Teacher, Chang-hua School for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Sun Shu-Jou

Assistant Professor, Dept. of Special Education, National Hsinchu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family support services and family needs of student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wan. The par- ticipants were 528 parents in the Hao-Yuan, Hsin-Chu and Maio-Li Areas. The instru- ment employed six dimensions: “Spiritual support,” “Economic support,” “Information support,” “Professional service,” “Parents’ education,” and “Career planning.” The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analyzed in terms of frequency distribution, mean, percentage, t-test, and ANOVA. The major findings were as follows: (1) The parents obtained “economic support” and “spiritual support” much more than other forms of support services. (2) The parents had a high level of need for all family support services, especially “career plan- ning.” (3) Mothers’ educational backgrounds and jobs, and students’ grade level and handicapped status, were found to be the crucial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family sup- port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ome suggestions were made to the school administrators and families, an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are also given.

Keywords: student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family support services, family needs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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