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參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章旨在陳述研究的架構、研究工具的編製和實施、研究樣本的 選取、研究進行程序及資料處理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旨在瞭解台灣地區競技體操女子選手知覺的教練領導行為 與選手績效表現之現況;其次,分析台灣地區競技體操女子選手所知 覺的教練領導行為之差異;最後,探討教練領導行為與選手績效表現 之相關性。因此,本研究將以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one -way
MANOVA)考驗受試者背景變項與其所知覺的教練領導行為之差異情
形;最後,再以簡單相關分析與典型相關分析來探討選手所知覺的教 練領導行為與績效表現兩者之相關性,茲將本研究架構圖示如下:
選手績效表現 1.成績表現
a.得分總合 b.單項排名積分 2.滿意度
a.對教練的滿意度 b.對個人的滿意度 選手知覺的
教練領導行為 1.訓練與指導 2.民主
3.關懷 4.獎勵 5.專制 選手背景變項
1.組別 2.年齡
3.體操學齡
4.與教練相處年數 5.每週訓練時數 6.最高成就
第二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之研究工具主要有二大部分,一是由中華民國體操 協會所提供之選手此次參賽的實際成績數據。其次,即是自編之問 卷,茲將本研究工具定名為『體操選手知覺的教練領導行為與選手績 效表現之調查問卷』,量表中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份:運動領導 量表;第二部分:滿意度量表;第三部份:選手基本資料。茲將本研 究工具的發展過程說明如后。
一、選手的成績表現
本研究績效表現之評定方面,係針對競技體操選手於 90 學年度參 加之全國錦標賽、中等學校運動會與大專盃的第Ι競賽中,個人成套 動作實做表現的得分總合與第Ι競賽之各單項排名成績,作為本研究 之工具。茲分述如后。
(一)得分總合
此部份是依據選手於運動賽會之第Ι競賽中,個人在跳馬、高低 槓、平衡木、地板等四個項目的最後得分累計計算。當分數愈高時,
則代表選手個人的成績表現愈佳。
(二)排名績分
因運動之特殊賽制所致,選手在參與各單項最終決賽的入選方 式,係以每單位至多僅能選派 2 人(全能決賽 3 人)為限。因此,為 免因此一規定而導致績效表現評定之疏失,乃採第Ι競賽中之個人實 際排名順序,依據個人在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與全能等五個 項目,累計計算個人的排名積分。其給分方式:第一名給 8 分、第二
名給 7 分、第三名給 6 分、第四名給 5 分、第五名給 4 分、第六名給 3 分、第七名給 2 分、第八名給 1 分,第九名(含)以後及無名次者 則以 0 分為計。當分數愈高時,則代表選手個人的成績表現愈佳。
二、量表之編製
(一)運動領導量表
第一部份為運動領導量表,本研究所使用之『運動領導量表』,
係以鄭志富於民國 85 年以 Chelladurai (1994)英文版之『運動領導量 表』(leadership Scale for Sports, LSS)為藍本所編製而成的『運動領 導量表(中文版)』為本研究之教練領導行為量表的主要依據。同時,
再參酌吳慧卿(民 90)所編製之運動領導研究量表來修訂量表內容,
並經由預試之程序來修訂不適之題目而成本研究量表。
該量表為選手知覺版部分。並採 Likert 五等量表為計分方式,選 擇欄分別為:總是、經常、偶而、很少、不曾,而給分依序為:5 分、
4 分、3 分、2 分、1 分。當分數愈高時,則代表選手所知覺的教練領 導行為愈趨向於該領導行為。
(二)滿意度量表
第二部份為滿意度量表,本研究所使用之『滿意度量表』係以參 考相關文獻(吳慧卿,民 90;陳玉娟,民 84;鄭松益,民 90)等人所 編訂之滿意度量表擬定而成。且計分方式亦採 Likert 五等量表為計分
(三)選手基本資料
此部份是根據研究需要並參考相關文獻所擬定而成,目的在於暸 解受測選手之個人背景變項。本研究共有六種背景變項,包括:組別、
年齡、體操學齡、與教練相處年數、每週訓練時數與最高成就等六項。
以上二大部份整體組合即為本研究的研究工具。在研究工具編製 完成後,即再聘請國內有關運動管理、體操運動訓練等專家學者,共 同審視本問卷之可行性與正確性,以建立本問卷之內容效度。
三、量表之預試(Pilot study)
(一)試測對象
本研究針對所有受試學校的競技體操女子選手進行隨機取樣,抽 取 46 名女子選手進行本次問卷調查的試測工作。
(二)試測時間
民國 91 年 03 月 31 日至 04 月 06 日
(三)項目分析
本研究工具問卷量表之第一及第二部分中,將採用相關分析法
(correlation analysis)與內部一致性效標法(criterion of internal consistency)進行項目分析。其中,相關分析法係以計算每一項目與 分量表總分的積差相關。而一般的選題標準是項目與總分的相關必須 達到.30 以上,且達顯著水準方可採用。至於內部性一致性效標法,
則是將所有受試者之得分總合,依高低順序排列;然後再將得分較高 之 25﹪列為高分組,得分較低之 25﹪列為低分組,再以高分組受試 者某一項目得分之平均數減去受試者某一項目平均數,其差即為該題
的鑑別力(discriminatory power);最後再根據鑑別力指數求出各題的 決斷值(Critical Ratio, CR)。通常 CR 值大者且達顯著水準(α=.05)
時,即表示該題能鑑別受試者的反應程度,反之應予刪除,此即為選 題的依據(李金泉,民 81)。
經項目分析後,問卷量表之第一部分『運動教練領導量表』刪除 4 題成為 41 題,並取得五個構面,其構面名稱與題號如表 3-1。其次,
『滿意度量表』則保留原有之 9 道題目,並取得二個構面,其構面名 稱與題號如表 3-2 所示。
(四)效度檢測
1.運動教練領導量表
在『運動教練領導量表』部份,其修訂之程序係先採用主軸法,
抽取台灣地區國中、高中職與大專等各級學校競技體操女子選手所知 覺的運動教練領導行為共同因素,再以斜交法予以轉軸,抽取共同因 素負荷量絕對值大於 0.3 的題目,解釋所萃取的因素。結果共抽取出 五個共同因素(訓練與指導行為、民主行為、專制行為、關懷行為、
獎勵行為),累積解釋變異量達 58.009﹪,各因素的名稱、特徵值 與解釋變異量如表 3-3 所示。此結果亦印證過去(吳慧卿,民 90;
陳其昌,民 82;陳玉娟,民 84;莊艷惠,民 86;鄭志富,民 86c;
蕭嘉惠等,民 87;Wu,2000)之研究結果。所以,本研究應具有相當 程度之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
2.滿意度量表
在『滿意度量表』部份,亦是先行採用主軸法,抽取台灣地區國 中、高中職與大專等各級學校競技體操選手滿意度之共同因素,再以 斜交法予以轉軸,抽取共同因素負荷量絕對值大於 0.3 的題目,解釋 所萃取的因素。結果共抽取出二個共同因素(對教練的滿意度、對個 人的滿意度),累積解釋變異量達 62.095﹪,各因素的名稱、特徵值 與解釋變異量如表 3-4 所示。此結果亦印證過去(吳慧卿,民 90;
陳玉娟,民 84;鄭松益,民 90)之研究結果。所以,本研究應具有相 當程度之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
(五)信度檢測
本研究在信度檢測部分,係採用 Cronbach’sα作為本研究工具之 信度檢測依據,求取量表的內部一致性。其結果分別為:『運動教練 領導量表』總量表之α=.9503(p<.05),各分量表之α值則介 於.8317∼.9406 之間。其次,『滿意度量表』總量表之 α=.8588
(p<.05),而各分量表之α值則介於.8214∼.8863 之間。由上述各 量表之總量表與分量表之α值的呈現,可確信本研究工具皆具有良好 的信度。茲將兩者各因素之 Cronbach’sα值分述如表 3-5 與 3-6 所示。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普查方式瞭解目前台灣地區競技體操女子選手知覺教 練領導行為及選手績效表現之現況、選手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之差異及 選手知覺教練領導行為與績效表現之相關性為目的,故以所有參與台 灣地區 90 學年度全國錦標賽、中等學校運動會與大專盃等三項競賽,
並實際出場參賽 1 項(含)以上之競技體操女子選手為調查對象。為 考慮選手的最佳成績表現與對問題的填答能力,研究者將研究對象設 定為 13 歲以上就讀國中、高中與大專等所有競技體操女子選手。各教 育層級之研究人數分別為:國中 23 人、高中 29 人與大專院校 42 人,
總人數共計 94 名。茲將研究對象分佈情形製表敘述如后(表 3-7)。
表 3-7 本研究對象發出與有效回收問卷統計表
組別 學 校 單 位 發出卷數 回收卷數 可用卷數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6 6 6
國立台灣師範學院 3 3 3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 6 6 6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 5 5 5
國立體育學院 1 1 1 大
專 院 校
(甲) 台北市立體育學院 5 5 5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4 4 4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 2 2 2
私立銘傳大學 6 6 6 大
專 院 校
(乙) 私立靜宜大學 4 4 4
台北市北一女中 6 6 6
台北市大同高中 2 2 2
台北市松山家商 2 2 2
台北縣三民中學 5 5 5
高雄市名誠中學 5 5 5
高雄市國際商工 1 1 1
高雄市高雄高商 3 3 3
高 中
職
高雄縣普門中學 5 5 5
台北市安和國中 6 6 6
台北縣明志國中 3 3 3
高雄市三民國中 7 7 7
高雄市五福國中 6 6 6
國
中 高雄縣普門中學 1 1 1
大專甲 26 26 26
大專乙 16 16 16
高中職 29 29 29
量表寄發與回收統計
第四節 研究調查與實施
本研究係以普查方式針對所有參與台灣地區 90 學年度全國錦標 賽、中等學校運動會與大專盃等三者之競技體操女子選手實施問卷調 查,研究調查期間自民國 91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2 日。本研究共分五 個階段,茲將本研究進行之過程,敘述如下:
第一階段為預備施測階段:在研究進行之前,先以電話或信函與 受試學校之教練聯繫,告知欲進行研究一事,並取得施測同意。
第二階段為正式施測階段:由研究者親自攜帶問卷至比賽場地進 行問卷施測說明及施測,並當場回收問卷。
第三階段為資料整理:在施測結束後,將問卷回收,先進行問卷 整理工作,剔除無效問卷並將有效問卷編碼。
第四階段為資料分析:使用統計軟體 SPSS for Windows 9.0 進行 資料分析。
第五階段為提呈研究結果:將統計資料加以整理、分析與解釋並 與過去文獻相互印證,最後提呈研究報告。
第五節 資料處理
一、資料處理:問卷回收後,將所得資料加以整理編碼,剔除廢卷整 理出有效之問卷並作記錄。
二、本研究之資料使用 SPSS for Windws 9.0 套裝軟體進行統計分析,
並以α=.05 為顯著水準進行統計分析。
三、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所使用的統計分析如下﹔
(一)描述統計
運用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與標準差,來描述研究對象特性、
選手成績表現及各變項的分配情形。
(二)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one-way MANOVA)
以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背景變項女子體操選手所 知覺的教練領導行為之差異。若達顯著水準(p<.05),則以單因子單變 項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及雪費法(Scheffe’s Method)進行 各組事後比較。
(三)簡單相關分析(Simple Correlation Analysis)
採用簡單相關分析,探討選手所知覺的運動教練領導行為與選手 績效表現等各變項的關係。
(四)典型相關分析(Canonical Correlation Analysis)
圖 3-2 研究流程圖 確立研究主題
蒐集及研讀 相關文獻
提出研究結果 資料處理與分析
問 卷 施 測 修 訂 問 卷 問 卷 預 試 口試委員審視 指導教授審視 編製研究工具
蒐集相關文獻 1.領導行為相關文獻 2.績效相關文獻 3.滿意度相關文獻
4.領導行為與績效相關文獻 5.領導行為與滿意度相關文獻 6.體操運動相關文獻
專 家 審 視
信、效度考驗 項目分析
電話聯繫與催收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