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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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紅會」重定向至此。本文講述的是紅十字與紅新月 運動的整體概況,關於其他相關之主題,請見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
紅十字和紅新月標誌,這正式該運動名字的來源。
創辦人
亨利·杜南
類型 醫療
成立時日
1863 年
總部
瑞士日內瓦
服務範圍
世界各地
目標
人道主義
方法
人道援助
網站
http://www.redcross.int/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在世界各地擁有大約 9700 萬名志願者,這一國際人道
運動致力於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類尊嚴,防止並減輕人類疾苦,不因國 籍、種族、宗教信仰、階級和政治觀念而加以任何歧視。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有三個組成部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會與紅新 月會國際聯合會、以及各國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中文簡稱紅會)。這三個組成 部分相對獨立,但擁有共同的基本原則、目標、標誌和章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亨利·杜南於 1863 年在瑞士日內瓦創立的私人人道機構。
該委員會共有 25 名委員,國際人道法賦予該組織獨特的權力,保護國際和國內 武裝衝突受難者的生命和尊嚴。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創立於 1919 年,它負責在運動內部協調 186 個國家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的活動。在國際上,聯合會與各國紅會密切合作,負 責領導和組織應對大規模緊急事件的救援工作。國際聯合會的秘書處設於瑞士日 內瓦。
世界各國上幾乎都有自己的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目前,共有 186 個國家 紅會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認並被接納為聯合會正式會員。根據國際人道法原 則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章程,每個國家紅會在本國開展工作,依據其具 體情況和能力,一些國家紅會可能會承擔一些國際人道法或運動職責並未直接界 定的人道工作。在很多國家,國家紅會通過提供應急醫療服務而與該國衛生系統 關係密切。
目錄
[隐藏] 1 運動的組織結構
2 運動內部的各國紅會 2.1 對國家紅會的正式承認
3 標誌 4 注釋 5 參考來源
[编辑] 運動的組織結構
日內瓦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博物館的入口
全世界約有 9700 萬人服務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國際聯合會和各國紅會。運動 擁有大約 30 萬名全職工作人員。
1965 年在維也納召開的國際大會通過了運動各組成部分必須遵守的七大基本原 則。這些原則於 1986 年被正式寫入運動章程之中。
人道 公正 中立 獨立 志願服務 統一 普遍
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是運動的最高管理機構。大會匯聚了 來自各國紅會、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聯合會和《日內瓦公約》締約國的代表。在 兩屆大會之間,常設委員會作為最高機構,監督大會決議的實施和遵守情況。此 外,常設委員會還協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聯合會之間的合作。常設委員會由紅 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兩名代表(包括其主席)以及聯合會的兩名代表(包括其主席)
和國際大會選舉的 5 名代表組成。常設委員會平均每 6 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此外,
運動的代表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與國際聯合會大會同時召開。代表會議負責規 劃和協調運動各成員的聯合行動。
[编辑] 運動內部的各國紅會
[编辑] 對國家紅會的正式承認
全世界幾乎每個國家都有一個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在各國內部,國家紅會 承擔國際人道法所規定的國家救護協會所應承擔的職責。在運動內部,紅十字國 際委員會在法律上負責承認一個救護協會成為正式的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
認可的具體條款在運動章程中有明確規定。章程第四條包含了「承認各國紅會的 條件」。
一個國家的紅會如欲得到第五條第 2 節(2)款的承認,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它應建立在一個獨立的國家領土上,而且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 瓦公約已經在該國生效。
2.是該國唯一的全國性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並由一個中央機構領導;在與 本運動的其他成員交往時,中央機構是唯一有資格代表該會的。
3.本國合法政府已經依照日內瓦公約和國家立法正式承認它為志願救護團體,
擔任政府當局的人道主義工作助手。
4.具有獨立的地位,從而得以按照本運動的基本原則進行活動。
5.採用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所規定的一個名稱及特殊標誌。
6.組織機構應能便於履行該會章程所確定的任務,並在乎時就做好準備,一旦 發生武裝衝突,應能履行公約所規定的法定任務。
7.該會活動須遍及本國領土。
8.在吸收志願工作者和專職工作人員時,不得考慮種族、性別、階級、宗教和 政治見解。
9.嚴守本章程,愛護團結本運動各成員的友誼,並與本運動各成員合作。
10.尊重本運動的基本原則,以國際人道主義法指導其活動。
在獲得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承認之後,該國家紅會將被接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 會國際聯合會的成員。
[编辑] 標誌
紅十字
紅新月
紅水晶
紅獅日
紅大衛盾,未被運動承認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由瑞士銀行家亨利·杜南創立。
因此,他的生日 5 月 8 日被定為「世界紅十字和紅新月日」,而紅十字也成了一 個標誌,和他祖國瑞士的國旗的顏色相反。
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 1875 年更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此後向外擴展至伊斯蘭國家,但因為十字是基督教的宗教符號,
伊斯蘭教徒不願意接受,所以 1876 年奧斯曼帝國採用了「紅新月」標誌,波斯 帝國採用了古老的獅子和太陽圖案組成的「紅獅日」標誌。1929 年紅十字國際 委員會承認了這兩個符號。1980 年,伊朗在伊斯蘭革命後廢棄了「紅獅日」標 誌,和其他伊斯蘭教國家一樣採用紅新月作為標誌。國際紅十字運動於 1986 年 更名為「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而紅十字會聯盟則於 1983 年更名為「紅十 字會與紅新月會聯盟」(英語:League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
又於 1991 年更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後來以色列要求採用紅 色「大衛盾」為標誌,但沒有被批准,因為怕此例一開,各國家協會都會要求擁 有自己的標誌。2005 年 12 月 8 日,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取得了第三個標誌
「紅水晶」。「紅水晶」的啟用為以色列紅大衛盾會加入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 提供了方便。[1]2007 年 1 月 14 日,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正式啟用了「紅水 晶」標誌。[2]
[编辑] 注釋
1.^ 「紅水晶」標誌獲得正式承認,BBC 中文網
2.^ 劉國遠,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正式啟用「紅水晶」標誌,新華網
[编辑]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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