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第二屆海洋詩徵選辦法
壹、依據:
教育部「2019 世界海洋日」海洋詩徵選辦法貳、辦理單位:
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參、徵選辦法
一、 參賽方式以
校為單位 辦理送件,參賽之學校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一至 三年級學生(以作品繳交當時108 年 11 月 1 日之身分為準)。2.
根據經教育局公告之徵選辦法,由各校教師指導學生依據徵稿主題進行 新詩創作。3.
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帶領參賽 者實際從事海洋相關活動,藉此獲得創作靈感。4.
每校需自行辦理校內競賽,各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 3 件 。每人僅限投 稿1 件作品,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 消報名資格)。5.
由本市海資中心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選」縣市初選,並公開表揚評選 優異之作品,以促進校際觀摩及鼓勵海洋議題融入文學創作之效益。6.
各校擇優於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本市海洋資 源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規定)。表1:教育部「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時程表 108 年
108 年 3-7 月 承辦單位進行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公告與宣傳,並由縣市端轉知所轄各 級學校
108 年 8-9 月 各級學校於校內進行海洋詩創作
108 年 10-11 月
各縣市辦理第二屆海洋詩徵件與初審作業
1.各縣(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教育局(處)辦理初選 2.透過縣市初選促進校際觀摩
108 年 10 月 31 日 高中職組各校及大專組、社會組個人送件截止 108 年 11 月 1 日 國中組、國小組送件截止
108 年 12 月 承辦單位整理各組參賽稿件及辦理高中職組、大專組及社 會組初審作業
109 年
109 年 1-2 月 承辦單位辦理各組複審及決審作業 109 年 3 月 得獎作品函報教育部及公開上網 109 年 6 月 承辦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縣市端轉知
所轄各級學校 (1) 選定創作主題(2) 教師指導與創作 (1) 運用於實際 教學歷程 (2) 教學經驗用 以檢討與修正 創作內容
(1) 各縣市海洋教育 資源中心/ 教育局 ( 處 ) 辦理初選 (2) 透過縣市初選促 進校際觀摩
縣市選出優秀作品,寄送至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 校內教師帶領創作 ★ 海洋詩創作過程
★ 參加徵選活動
★ 縣市初選
辦理審查作業 複選決審 公告
得獎作品 頒獎、表揚
公開展覽 作品上網
圖 1 教育部各直轄市、縣(市)參加「第二屆海洋詩徵選」流程圖
二、 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 作品類型:新詩。
(二) 作品題目:
1. 題目自訂,惟主題須符合「海洋文化」為範圍。
2. 海洋文化之範疇包括海洋歷史、海洋文學、海洋藝術、海洋民俗信仰與 祭典,泛指人類與海洋有關的所有人地關係、社會文化之現象與內涵。
3. 創作主題亦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布 107 年 12 月版的「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手冊」
(有關摘錄議題融入手冊的「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 化」之內容,請詳見附件一)。
4. 作品行數:
(1)國小組:20 行以內。
(2)國中組:25 行以內。
5. 為鼓勵學生親海、愛海、知海的海洋教育理念,故參賽者請說明海洋詩 創作理念說明(以500 字為限,以及個人海洋體驗照片)。
二、 須繳交文件、截止日期及投寄規定 1.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 各國小、國中以 校為單位,寄至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辦理送件:
截止日期為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
(2)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2. 參賽作品一式 1 份,格式為直式橫書 Word 程式繕打,作品內容字體以
「標楷體12 號」為準,並以「標楷體 14 號」標示題目,列印於 A4 紙張,
於截稿日前連同報名表一份,利用寄件封面(附件五)以掛號信件郵寄至:
「11257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 4 段 581 號-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盧主峰老師收」,郵寄信封應註明「參加海洋詩徵選」。
3. 每件參賽作品均提供報名表(附件二),作品內容及海洋詩創作理念說明
(附件三)及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親簽後掃描成電子檔),
每件作品均需三種文件各一份,且須將電子檔燒製成光碟與上述三件資料 一同寄出。
4. 國小組、國中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5.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確實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所有文件請自行留 存底稿,恕不退件。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
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 之情況,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及法律責任。該作品不予進入複選流程,
亦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三、 評審與獎勵
1.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國小組、國中組作品進行 初選審查(此二組初選業由縣市端辦理)。每組於初審時選出特優5 名、
優等5 名、佳作 5 名,得獎作品將公開於「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 站」,並另行寄發獎狀至得獎者學校(預計於108 年 12 月上旬)以資表 揚。
2.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四、 著作使用權事宜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 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承)辦單位不限時間、地點、
次數、形式進行利用,不得提出異議。
五、 注意事項
1.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每人限參選一組 1 件。
2. 違反下列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
(1) 國小組、國中組不接受個人自行報名。
(2) 作品行數不合規定。
(3) 創作內容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4)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不另 行通知。
3.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包含發表於報刊、網路、部落格及 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或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抄襲或 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等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該作品 之獎項及獎金;如有致主(承)辦單位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負 一切法律責任,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承)辦單位於 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擁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含重 製或出版)利用之權利。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且主
(承)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5.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實施計畫中,參賽者於參賽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 受徵選辦法之規範。如有違反之行為,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 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徵選比賽之行為,主(承)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6. 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徵選辦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
得修正與補充之,並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7. 臺北市國中小各校報名名額以 3 件作品為限,若該校超過 3 件作品,請參 加學校自行於校內評選出代表作品,並於11 月 01 日前寄送至臺北市海洋 教育資源中心。
【附件一】摘錄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告之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手冊定稿-議題融入手冊 (107 年 12 月公布)「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海洋文化」內容
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之「海洋文化」內容
◆整體說明
海洋文化:欣賞並創作海洋文學與藝術,進而欣賞海洋相關之習俗。評析我國與 其他國家海洋文學與歷史的演變及差異,善用各種寫作技巧或文體,
創作以海洋為背景的文學作品。體認各種海洋藝術的價值、風格及其 文化脈絡,善用各種媒材,創作以海洋為內容之藝術作品。進而評析 我國與其他國家海洋民俗信仰與祭典的演變、差異。國小學習階段以 閱讀海洋相關的故事及民俗,創作海洋相關之藝術為主,國中學習階 段以進一步了解海洋文化、藝術及民俗信仰為主,高中學習階段以創 作海洋各種文體的文學作品,藝術及比較各國海洋民俗的異同為主。
◆各教育階段說明 議題
學習主題
議題實質內涵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海洋文化
海 E7 閱 讀 、 分 享 及 創 作 與 海 洋 有 關的故事。
海 E8 了 解 海 洋 民 俗 活 動 、 宗 教 信 仰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海 E9 透 過 肢 體 、 聲 音、圖像及道 具等,進行以 海洋為主題之 藝術表現。
海J8 閱讀、分享及創 作 以 海 洋 為 背 景 的 文 學 作 品。
海J9 了解我國與其他 國 家 海 洋 文 化 的異同。
海 J10 運 用 各 種 媒 材 與形式,從事 以海洋為主題 的藝術表現。
海J11 了解海洋民俗 信仰與祭典之 意義及其與社 會 發 展 之 關 係。
海 U8 善 用各 種文 體 或寫作技巧,
創作以海洋為 背景的文學作 品。
海 U9 體 認各 種海 洋 藝術的價值、
風格及其文化 脈絡。
海U10 比較我國與其 他 國 家 民 俗 信 仰 與 祭 典 的 演 變 及 異 同。
【附件二】報名表(每件作品一份)【國小組、國中組適用】
「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報名表
作品編號(由北市海資中心填寫):
作品資料
作品題目
參賽組別
□
國小組□
國中組行數 行數:_________行
參賽者資料
(學生)
就讀學校 臺北市 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全稱)___________年級
姓名 性別
□
男□
女連絡電話 住家:( )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參賽者之監 護人姓名
姓名 性別
□
男□
女連絡電話 公司:( )
手機: 關係
Email 通訊地址
指導教師 資料
姓名 性別
□
男□
女聯絡電話
學校:
( ) 分機 手機:
授 課 領 域
(科系)
□
導師□
科任教師,授課科別:E-mail 通訊地址
國小及國中組縣(市)初選 各校送件之業務辦理單位
(報名者不需填寫,由業務承辦人填寫)
_____________縣(市)
□
教育局(處)□
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其他:業務 承辦人
(簽/章)
【附件三】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每件作品一份)
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
作品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
參賽者姓名
創作內容
(題目, 14 號字)
(撰寫內容,標楷體12 號字,置中排列)
(由橫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書寫)
(國小組行數20 行以內)
(國中組行數25 行以內)
作 品 介 紹 ( 海 洋 詩 創 作 理 念 說 明)
(分段說明,標楷體12 號字,500 字為限)。
創 作 者 海 洋 體 驗 活動照片
註:
1.
電子檔傳送: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請將word 電子檔燒製光碟連同作品一併寄出。2.
紙本寄送:報名表(附件二或附件三依參賽組別擇一使用)、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附 件四)填寫後,連同親簽後之「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每件作品均需三種文 件各一份。3.
截止日為國小組及國中組於108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前寄至「11257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 北路4 段 581 號-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盧主峰老師收」。【附件四】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每件作品一份)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賽人)___________及本人監護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同意無償授權 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乙方)使用,甲方報名參加「2019 海洋教育週」第二屆 海洋詩徵選比賽之作品:
甲方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1. 甲方授權之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2. 甲方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 意與授權。
3. 甲方同意乙方行使之權利範圍,包括出版、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 製、公開展示、上網及有關其他一切著作權利用之行為。
4. 甲方授權之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 產權之情形。
5. 甲方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加其他比賽,亦不得運用已獲獎之作品參加本競賽。
6.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甲方須自負法律責任,乙方並得要求甲方返還全數得獎獎勵 , 於本同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受有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乙方之 責。
此致 教育部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參 賽 作 品 名 稱
參賽人(創作人)簽名(甲方)
參賽人(創作人)身分證字號
監護人簽名 (參賽者未滿20 歲者,即民國 88 年 10 月 31 日後出生者需填寫)
監護人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五】高中以下寄件用信封
To
: 11257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 581 號(教務處)
關渡國民小學
臺北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 盧主峰 老師
參加【海洋詩】徵選 (確認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附件二:報名表(電子檔一同附上)
□附件三:作品內容及創作理念說明(電子檔一同附上)
□附件四: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1 份(親簽後掃描,電子檔一同附上)
□電子檔光碟:將上述附件檔案燒製成光碟,一同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