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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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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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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學年度學士班 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承辦單位: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地 址:360302 苗栗市南勢里聯大 2 號 電 話:037-381132

傳 真:037-381139

網路報名網址:http://exam.nuu.edu.tw

報名期間

110 年 10 月 29 日 09:00 至 110 年 11 月 22 日 17:00 止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詳閱簡章規定,審慎填寄。

※ 簡章開放免費下載※

(2)

國立聯合大學111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110.10.07(四)

網路報名 110.10.29(五)9:00~

110.11.22(一)17:00

繳費期限 110.10.29(五)~ 110.11.22(一)

審查資料寄送繳交期限 110.11.22(一)前

【郵戳為憑】

列印准考證明 110.11.29(一)~110.12.4(六)

面試日期 110.12.04(六)

公告錄取名單暨寄發成績單 110.12.17(五)

成績複查截止日 110.12.22(三)

正取生寄回錄取報到回條截

止日(郵戳為憑) 111.01.03(一)

備取生遞補報到截止日 111.03.02(三)

本表所列各項日程如有變動,以本校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諮詢電話:

※招 生 相 關 事 宜 :

綜 合 業 務 組 :037-381132

※錄 取 生 入 學 報 到 相 關 事 宜 : 註 冊 組 :037-381122~ 381125 本校網址:http://www.nuu.edu.tw/

(3)

目 錄

壹、報考資格………2

貳、修業年限………3

參、報名相關規定………3

肆、報名程序………4

伍、報名注意事項………5

陸、成績計算處理與錄取原則………6

柒、放榜及成績單寄發………6

捌、成績複查………6

玖、申訴辦法………7

拾、正備取生報到………7

拾壹、註冊入學………8

拾貳、附註………8

拾參、各招生學系名額、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比例……… .10

附錄 附錄 1 網路報名流程………..………22

附錄 2 繳費方式說明………..………23

附錄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退費申請表…….…….…24

附錄 4 退費申請表……….….…25

附錄 5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應試交通費及住宿補助申請表……..26

附錄 6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27

附錄 7 視訊面試作業規範……….….…………28

附錄 8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節錄)………..…31

附錄 9 本校交通資訊………..………34

(4)

各學系招生名額及

各招生分則在本簡章中頁碼

學系 名額 頁碼

機械工程學系 15 10

機械工程學系(願景組) 5 11

電機工程學系 3 12

電機工程學系(願景組) 2 13

文化創意與數位行銷學系 7 14

文化觀光產業學系 2 15

電子工程學系 5 16

建築學系 7 17

建築學系(願景組) 3 18

工業設計學系 4 19

資訊工程學系 3 20

臺灣語文與傳播學系 5 21

※報考願景組考生請注意:

僅限符合曾在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符合教育部「入學 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格,並包含下列資格之一者報名: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5)

壹、 報考資格:

ㄧ、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就讀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技 術型、綜合型或單科型學校)以上之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 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者。

二、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ㄧ)具特殊才能學生:符合本校招生學系訂定可資證明學生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之明確、

客觀條件,如特殊成就、特定等級競賽與獲獎結果、特定類型與等級之證照訓練或 其他明確之特殊經歷等之學生。

(二)具以下不同教育經歷之學生:

對 象 檢附證明

弱 勢 生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持有110年度各直轄市、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 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證明文件正本(非清寒證明)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 子女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

(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 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 礙人士子女

1.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2. 含考生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 詳細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 詳細記事)

原住民

含考生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 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 事),記事欄須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 住民」記事

新 住 民 及 其 子 女

新住民(係指與國人結 婚之外國人、無國籍 人、大陸地區人民、香 港或澳門居民,且在臺 設有戶籍之新住民)

含考生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 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 事)

新住民子女(係指設籍本 國之在學學生其父或母 一方為與國人結婚之外 國人、無國籍人、大陸 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 居民,且在臺合法居 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

含考生本人及父母之全戶戶口名簿(現住人口 含詳細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 詳細記事),並須有載明父或母之國籍(父母 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原生國籍、姓名)

實驗教育學生

高中(職)在校成績單(含班級、類組、年級 名次證明),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成績 證明及學習狀況報告書

在地生(設籍且畢業於苗栗 縣、新竹縣市或臺中市高級 中等學校之學生)

1. 含考生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 詳細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 詳細記事)

2. 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6)

貳、修業年限:修業年限4年(建築學系5年),依本校學則得延長修業年限1學期至2學年。

參、報名費相關規定:

一、報名費:新台幣1,100 元整。

報名期間:110.10.29(五)9:00 至 110.11.22(一)17:00 前。

繳費期間:110.10.29(五)9:00 至 110.11.22(一)。(跨行匯款者請於 110 年 11 月 21 日前完成)

二、繳費方式:相關報名費繳費說明請參閱簡章【附錄2】。

(一)ATM 轉帳繳費。

(二)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

(三)至全國金融機構櫃臺辦理跨行匯款。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

(一)凡持有各直轄市、各縣市等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正本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 生報名費全免。

(二)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優待者,請檢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 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退費申請表」(簡章附錄3),連同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 公所110年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正本及繳費收據 正本,於110年11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 理退費申請。經審查合於規定者,退還報名費。但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 請者,不予受理。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得申請應試交通住宿補助。

(一)本校提供外縣市上開考生本人及其家長一名參加面試本島往返之交通費補助服 務(以戶籍地計,並以台鐵自強號票價為限)。請填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考生應試交通費及住宿補助申請表」(簡章附錄5), 於面試當日繳交至面試學系即可;若未於面試當日提出申請或申請補助相關資 料、證明單據不齊者,一概不予補助。

(二)補助戶籍地在苗栗縣以外之上開考生參加面試前一日之住宿費(補助上限新台幣 1,600元,憑據核銷,發票或收據開立者須為苗栗縣合法旅宿業,開立抬頭:國 立聯合大學,開立統一編號:49502521)。請填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 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考生應試交通費及住宿補助申請表」(簡章附錄5),

於面試當日繳交至面試學系即可;若未於面試當日提出申請或申請補助相關資 料、證明單據不齊、不正確者,一概不予補助。

五、如欲報考兩學系者,上網報名後將取得二個繳費編號,請分別轉帳繳交報名費。

(每報名一個學系,就會有一組繳款帳號,務請分開繳費)

六、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沒有扣款紀錄,

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完成繳費。

(7)

七、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備查。

八、退費規定:

(一)已繳費但因故未寄件之報名者得於110年11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繳費收 據聯或ATM 交易明細表等正本,連同退費申請書如【附錄4】及存簿首頁影本 乙份,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提出放棄報名,報名費扣除處理手 續費用200元後,其餘退回考生;逾期申請者,一律不接受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二)未依本簡章規定繳交審查資料者,視同該科成績缺考。

肆、報名程序:請依以下規定期限辦理相關作業。

序 時間 作業方式 說明

1.

線 上 報 名

110.10.29(五)

9:00至

110.11.22(一)

17:00

1.報名網址:

http://exam.nuu.edu.tw/

2.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考生報名費優待者,請檢具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 生報名費全免退費申請表」

(請參閱簡章附錄3),連同 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 110年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 明)正本及繳費收據正本,於 110年11月22日前(郵戳為 憑)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 處綜合業務組辦理退費申 請。經審查合於規定者,報 名費全數退還。但資格不 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 者,不予受理。

1. 報名前請先確認報考資 格。

2. 一律網路報名,考生請 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 將報名資料輸入及列印 完畢。

3.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 間內為24小時開放,為 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 上網報名,逾期不予受 理。

4. 為避免權益受損,網路 報名所登錄之郵遞區 號、收件地址、手機、

電話、E-mail 信箱等聯 絡方式,請謹慎確認。

如有因登錄資料不齊全 或有誤,而遭退件及延 誤等情事,由考生自行 負責。

5. 報名所繳證件影印本、

報名費等,無論錄取與 否,概不退還。

2.

繳 費

110.10.29(五)

至110.11.22(一)

持報名成功後列印之繳費帳號 至自動櫃員提款機(ATM)轉 帳,或至臺灣銀行、其他金融 機構臨櫃匯款(每報名一個學 系,就會有一組繳款帳號,務 請分開繳費),繳費方式詳見 簡章【附錄2】。

※臺灣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 11月22日15:30 止。

※ATM繳費時間至11月22日 晚上12:00 止。

繳費30分鐘後,請至報名 系統確認轉帳或匯款交易 單是否確實入帳,若發生 轉帳未成功且未察覺之情 事,其結果概由考生自行 負責。

(8)

3.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審 查 資 料

110.10.29(五)

至 110.11.22

(一)郵戳為憑

報名繳交資料項目:

1. 報名表。

2. 資格證明文件。

3. 學歷證件影本:

(1)高中(職)已畢業者:繳 交畢業證書影本。

(2)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

繳交同等學力證明影本及 相關文件,請參閱簡章

「入學大學同等學歷認定 標準」附錄8。

4.審查資料:各招生學系指定 繳交書面審查資料:請詳 見簡章第拾參項規定

1.請將報名時列印之報名 寄件專用信封封面貼於 信封上,並將報名指定 繳交資料依序裝寄。

2.報名審查資料繳交請於 期限內以限時掛號郵寄 360302 苗栗市南勢里 聯大2 號【國立聯合大 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收,郵戳為憑。未以掛 號郵寄者,寄件遺失將 無憑證可追查。

3.所附資料概不退還,各 式證明文件請以影本提 送,獎牌獎盃可以拍照 方式呈現,正本資料於 錄取報到時再行驗證。

4.考生報名繳交之審查資 料應自行備份留存,請 勿繳交重要正本文件資 料。考生報名所繳交之 審查資料,由招生系所 留存一年後逕予銷毀,

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 還。

4.

列 印 准 考 證 明

110.11.29(一)至 110.12.04(六)

1.考生請於開放列印期限內,

登錄本校招生報名網頁上自 行以A4 白紙列印准考證 明。

2.操作網址:招生資訊網 http://exam.nuu.edu.tw/

1.考生須於面試規定時 間,攜帶准考證明及身 分證(或具有照片及身 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應試,以備查驗。

2.報到時間及地點將公告 於本校網頁招生訊息。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考生學歷(力)資格之認定,概以考生於網路上報名表所填之資料為準,所有相關 學歷(力)證件正本,均於錄取報到時查驗,若經查驗與報名表上所載資格不符或 無法提出證明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生於報名系統登錄之所有資料係作為招生試務用,不另作他途,惟考生須確認報 名資料均為考生所有。

三、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後,請仔細核對,確認送出報名資料並寄出後,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身分別、退還報名表件等相關資料及退還報名費,請於 報名時審慎考慮。

四、報考人報名前應詳閱簡章,確認自己是否具有報名資格,若因所繳交之各項證件不 符、或有偽造、假借、塗改、矇混等情事,即認定不具備報名資格。

(一)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且不退還報名費,考生不得異議。

(9)

(二)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其學籍,不退還已繳之註冊費用,且不發給與修業 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三)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畢業資格,請考生特 別注意。

五、持境外學歷證件(經教育部認可之中學學校)報名者,錄取後,應於報到時繳交經 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之原境外畢業學校畢業證書正本、歷年成績 證明正本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外國人及僑民免附)各一份,以供 查驗;學力資格不符教育部採認規定時,一經查證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六、錄取之考生報到時,須以網路上報名表所填之資料補驗畢業證書或證明書正本,否 則取消錄取資格。

陸、成績計算與錄取原則:

一、 各考科項目,每科以一百分為滿分成績總分計算:依各項成績比例計算後之成績總 和,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並以總成績高低依序錄 取。各項成績比例請詳見簡章第拾參項各招生學系「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比例」所 示。

二、 由本校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訂定最低錄取標準,考生總成績達錄取標準以 上,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 錄取。

三、 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招生學系所定總成績參酌之順序進行比序,分數較高者優 先錄取,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及備取生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各項成績經招 生學系所定總成績參酌比序仍同分,須再提該系招生委員會議定錄取之先後順序,

不得同分錄取。

四、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致全校或學系停班停課無法辦理面 試者,其調整甄試項目及總成績計算方式:調整前總成績=[(書審成績 x 書審佔總成 績比例)+(面試成績 x 面試佔總成績比例)]。調整後總成績=(書審成績 x100%)。

柒、放榜及成績單寄發:

一、放榜日期:11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

二、公布方式:錄取(正、備取)生公告於本校網頁之招生平台,網址 http://www.nuu.edu.tw/。

三、寄發成績單:一律以掛號信函寄發成績通知單。

四、不受理電話查榜。

捌、成績複查:(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一、 複查期限:110 年 12 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複查手續:以通訊方式(限時掛號)辦理,請備妥以下資料,寄至:「360302 苗栗 市南勢里聯大 2 號 國立聯合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

(10)

(一) 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請見本須知附錄六),連同成績通知單正本(影 本恕不受理)。

(二) 複查費每科 10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聯合大學)。

(三) 自備回函,並請貼足郵資、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四) 來函信封封面請註明姓名、報名准考證號,以便查詢。

三、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成績複查僅就卷面分數及核(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影 印試卷,亦不得要求重閱。

四、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錄取情形有異動者,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玖、申訴辦法

一、考生對於考試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情形時,得於本校公告放榜之次日起20 日內,

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考生於本次招生各階段辦理過程中如遇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請於事實發 生後10 日內檢具相關事實及內容,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考生申訴書應詳載考生姓名、報名准考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日期、申訴之 事實及理由、希望獲得之補救及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四、考生申訴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招生有關法令或招生簡章已有明確規範者。

(二)逾申訴期限。

五、受理之申訴案,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成立「申訴處理小組」處理之。必要時,得通知 申訴人或關係人列席說明。

六、申訴以ㄧ次為限,申訴處理結果由招生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函覆申訴人。

拾、正備取生報到:

一、報到時間及方式:(一律以通訊寄件報到,截止日期以國內郵戳為憑)

※報到時間:(1)正取生:111 年 1 月 3 日(含)完成通訊報到。

(2)備取生:依公告遞補名單三日內。

(備取生遞補最後作業截止日期為 111 年 3 月 2 日。)

※報到方式:(1)備齊應繳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註冊組完成報到手續,逾期 未報到者,以「自願放棄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2)信封外面請註明「特殊選才就讀意願書」。(本校地址:36063 苗栗 市南勢里聯大2 號,收件單位:國立聯合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同時錄取本校或他校一個學系(組、學程)以上者,僅能擇一學系(組、學程)登記報 到,違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報到應繳資料:

(一)錄取生報到基本資料表。

(二)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生:畢業證書影本。

(11)

(三)以「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者:請參閱附錄六「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二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

(四)缺學歷(力)證明切結書。(未能繳驗上述第(二)、(三)項資料者,請填寫第(四)項切 結書。)

(五)信封外面請註明「特殊選才就讀意願書」。(本校地址:36063 苗栗市南勢里聯大 2 號,收件單位:國立聯合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三、放棄就讀本校錄取資格程序:

(一)請填妥「錄取生放棄資格聲明書」,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並傳真至 037-381129 後,再以電話(037-381122~381125)確認,完成放棄手續作業。

(二)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審慎考慮。

(三)正取生或獲遞補之備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放棄錄取資 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大學個人申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 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 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配分發入學。

※「錄取生報到基本資料表」、「缺學歷(力)證明切結書」及「錄取生放棄資格聲明 書」請至本校網頁 (http://www.nuu.edu.tw)→招生平台下載。

拾壹、註冊入學:

一、凡經錄取之本校新生,應於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者,撤銷 其入學資格。

二、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外,「英語基本能力」必須 依學校規定,方得畢業。

三、錄取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及學籍須遵守教育部相關法規及本校學則、各學系畢業條 件相關規定辦理。

四、有關錄取新生繳費、體檢、註冊入學等事宜,本校將於8 月中旬另行通知,並依註 冊通知之規定辦理。

五、學雜費收費標準請參閱本校註冊組網站公告:

1、網站查詢流程:本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註冊與學分/學雜費收費,即可 查詢。

2、連結網址:https://reg.nuu.edu.tw/p/406-1024-10170,r622.php?Lang=zh-tw 拾貳、附註:

一、錄取生報到時如尚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者,應簽具「缺學歷(力) 證明切結書」,錄取生應於切結書期限內補繳、驗證,逾期仍未補繳者,即以自願 放棄入學資格論,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考生報考資格之認定,均以考生網路報名時登錄之資料為依據,所有相關學歷

(12)

(力),均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證件正本,錄取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若經本校查 驗為報考資格不符者、無法提出證明或證件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者,未入 學者則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立即開除學籍;畢業後經查覺 者,除依法繳銷其學位證書,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外,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 位審理。

三、有關獎助學金、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之詳細資訊,請至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 導組(037)381233、381234,查詢網頁: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指組或 連結以下網址 https://stua04.nuu.edu.tw/p/412-1036-84.php,即可查閱各項獎助學 金。

四、如有註冊入學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註冊組:(037)381122~381125;學雜費繳費問 題請洽出納組:(037)381343、381340;有關新生住宿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

(037)381750。

五、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面試防疫措施:

(1) 考生進入本校及面試期間,務必配戴口罩,不開放陪考,但身心障礙或突發傷病考 生有陪考需求者可申請陪考,以 1 人為限,請電洽本校系所辦理。考生如因身心或 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應於考前 3 日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 院、地區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並須清楚敘明未能配戴口罩 之原因,向各系提出申請。

(2) 考 生 至 面 試 指 定試 場 報 到 ,請 配 合 試 務人員 查 核 身 分 時 須暫 時 取 下 口罩 查 驗

,並量測額溫,手部酒精消毒。考生應試應全程配戴口罩,面試過程未戴口罩經提 醒或勸導仍違反者,該項成績以零分計。

(3) 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留意本校招生平台公告訊息。※衛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CDC 網站 https://www.cdc.gov.tw/

(4) 考生面試期間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居 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或「確 診病例」,致無法親自至本校參加面試者,得檢附相關證明申請視訊面試。

(5) 考生申請視訊面試,須詳閱附錄七視訊面試作業規範,並填妥申請表及簽署切結書,

併 同 相 關 證 明 文件 , 於 面試 日 前 1 日 中午 12:00 前 以 電 子 郵 件或 傳 真 方 式 向報考學系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受理。視訊面試限以 Microsoft teams

或 Google meet 軟體進行。

(6) 現場面試或視訊面試將全程錄影及錄音,相關資料至少保留 1 年。

(7) 考生應試時,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駕照正本 代替,其餘證件概不受理)辦理報到手續,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不准參 加面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13)

拾參、各招生學系名額、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比例

招生學系 機械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15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15%)。

2.履歷自傳與讀書計畫書(15%)。

3.參加國際或全國性機械相關競賽獲獎證明、機械相 關專業證照、智慧製造相關專長/特殊成就證明或 學習經歷包括智慧機械、智慧製造相關學科/專題 成果之佐證資料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創意 構想書、專題報告、英文檢定證書與高中師長推薦 函等)(20%)。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八甲)校區機械系館 A1-516 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 由。

2.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本系宗旨在培育邁向工業 4.0 智慧製造產業時 代、具程式設計、機電整合、機器人技術及特殊 才能,且有心向學之學生,給予更多學習機會,

使其獲得良好的學習效益及符合國家產業人才需 求。

4.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mech.nuu.edu.tw 電話:(037)382302

傳真:(037)382326 聯絡人:陳孟琪小姐

E-mail:chi1997@nuu.edu.tw

(14)

招生學系 機械工程學系(願景組)

招生名額

5 名

僅限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報考: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15%)。

2.履歷自傳(請描述個人成長經歷及學習過程等情 況)與讀書計畫書(請說明在逆境中如何進行未來 學習規劃及志向等)(15%)。

3.機械相關專業證照、智慧製造相關專長、專題成 果之佐證資料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創意構 想書、專題報告與高中師長推薦函等)(20%)。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八甲)校區機械系館 A1-516 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 由。

2.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本系宗旨在培育邁向工業 4.0 智慧製造產業時 代、具程式設計、機電整合、機器人技術及特殊 才能,且有心向學之學生,給予更多學習機會,

使其獲得良好的學習效益及符合國家產業人才需 求。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mech.nuu.edu.tw 電話:(037)382302

傳真:(037)382326 聯絡人:陳孟琪小姐

E-mail:chi1997@nuu.edu.tw

(15)

招生學系 電機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3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 自傳(含學習經歷與本學系之說明)。

3. 高中師長推薦函兩封。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參加國際或全國性電 機相關競賽獲獎證明、電機相關專業證照、具 有先進節能與3C智慧科技整合技術相關專長、

在校社團活動記錄及活動成果、讀書計畫、特 殊成就、在校學習經歷相關佐證資料(或電機領 域創意構想書或專題報告等)。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校區 電機系館 3 樓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 面試成績 2. 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 內敘明理由。

2.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本系旨在培育擁有紮實的電機專業理論基礎與研 發技術能力,發展先進節能與3C 智慧科技整合 技術之人才。

4.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www.ee.nuu.edu.tw 電話:(037)382472 傳真:(037)382488

聯絡人:張品凡小姐 E-mail:una@nuu.edu.tw

(16)

招生學系 電機工程學系(願景組)

招生名額

2 名

僅限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報考: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 自傳(請描述個人成長經歷及學習過程等情況與 申請本學系之說明)。

3. 高中師長推薦函兩封。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相關競賽獲獎證明、

電機相關專業證照、具有先進節能與 3C 智慧科 技整合技術相關專長、在校社團活動記錄及活動 成果、讀書計畫、特殊成就、在校學習經歷等相 關佐證資料(或電機領域創意構想書或專題報告 等)。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校區 電機系館 3 樓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 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 內敘明理由。

2. 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 本系旨在培育擁有紮實的電機專業理論基礎與研 發技術能力,發展先進節能與3C智慧科技整合 技術之人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www.ee.nuu.edu.tw 電話:(037)382472 傳真:(037)382488

聯絡人:張品凡小姐 E-mail:una@nuu.edu.tw

(17)

招生學系 文化創意與數位行銷學系

招生名額 7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作品集:個人或集體創作之各類文字、音樂、工藝、

繪畫、攝影、動畫、遊戲、廣告、設計、3D列印、跨 媒體/跨界或其他複合藝術(包括原創或轉譯)形式。

作品集可平面輸出或提供數位光碟片(雲端檔案請 標示網址連結)。

2.特殊競賽成果:參與國內外特殊藝能競賽或專案活動

(如才藝競賽、生活科技創意競賽、國際營隊、文創 設計、社會設計)之競賽成果或在校課堂相關作品 (美術、設計、音樂、攝影、工藝..)等證明。

3.數位能力或行銷實務經驗:個人具備之數位能力(須 有檢定證明)、數位典藏、網路行銷、其他整合行銷 相關經驗(須附作品或證明)或專業課程與營隊之結 業證明。

4.推薦信一封:僅接受中、英、德、法四種語言。

5.自傳與讀書計畫:含學經歷、自我性向評估、過往學 習成果與申請就讀本系之關連,成長經歷之自我省 思、特殊才能未來發展計畫(含學經歷與自我才能計 畫書)

6.其他有利資料:如語言能力證明(外語能力檢定、鄉 土語言能力檢定)、專業社團經歷證明等。

佔總成績比例 4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八甲)校區文創系館 D2-207 教室 佔總成績比例 6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本系招收對文化創意產業有特殊興趣及潛力之學 生。

2.本系發展主軸為文化創意與數位行銷,並以創意為 核心能力,致力培養學生國際化能力。

3.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及新住民及新住 民子女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ccdm.nuu.edu.tw 電話:(037)382671

傳真:(037)382673 聯絡人:饒伊珊小姐 E-mail:ccdm@nuu.edu.tw

(18)

招生學系 文化觀光產業學系

招生名額 2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特殊文化體驗暨文化觀光發展構想計畫書:說明 原生家庭背景之特殊文化體驗,提供跨文化體驗 之分析,並能提出有助於異文化/跨界融合或能增 益跨文化觀光產業發展之構想。

2. 語言使用狀況認證或說明:有參加語言類別檢定 者,請提供語言認證程度證明,未取得證照者,

請說明該語言使用情況以及學習計畫。如:客語 依程度分有初級、中級、中高級三級制,其他東 南亞語認證亦多分為三級,例如國際越南語認證 分為A 級/初級、B 級/中級、C 級/高級。

3. 師長推薦函一封。

4. 在校學習成果與本學系兩者之關聯性之自我省思 心得報告等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5. 在學期間讀書報告、社團活動等其他有利審查資 料。

佔總成績比例 40 %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校區客家研究學院前棟D1-105 院圖書室 佔總成績比例 60 %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 面試成績 2. 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 本系招收對文化觀光產業有特殊興趣及潛力之 學生。

2. 本系以推動文化觀光為主軸,結合數位科技,營 造經營優勢,培養兼具在地關懷與全球視野的分 析能力,提升產業經營與活動設計的實務能力,

對於「節慶管理、產業行銷、解說導覽、資訊傳 播」,具有全方位學能之觀光休閒專業人才。

3.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增列東南亞語系之領隊導 遊人才。本系以招生具備客家或東南亞語系語言 認證、對觀光旅遊有興趣之學生。期能透過完整 之文化觀光產業知能教育,擴大新南向國家來臺 觀光、文化交流活動。

4. 本系得優先錄取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學生,在不 同社經地位、宗教、文化和教育等背景下,本系 以文化深耕結合新南向政策,透過培育第二代新 住民為南向種籽,充實並培育新南向人才。

5. 本系得優先錄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 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新住民及新住民子 女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s://doct.nuu.edu.tw/

電話:(037)382621 傳真:(037)382622

聯絡人:黃惠鈴小姐 E-mail:debble@nuu.edu.tw

(19)

招生學系 電子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5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2. 履歷自傳與讀書計畫書。

3.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參加電資領域相關競 賽獲獎證明、電子或資訊相關專業證照、提供 資料證明本身具有科學或電子領域相關專長、

特殊成就或學習經歷等相關佐證資料者(如:創 意構想書、專題報告、英文檢定證書與高中師 長推薦函等)。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八甲)校區電子系館 B2-302 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 由。

2.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 向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本系設立宗旨為「落實資管專業教學,培養具 多元發展與創新能力,符合社會需求的資訊管 理人才」。歡迎對資訊管理創新智慧新世代發 展懷抱熱情的新生加入。

4.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s://deeweb.nuu.edu.tw/

電話:(037)382501 傳真:(037)382498 聯絡人:葛慧玲

E-mail:nancyge@nuu.edu.tw

(20)

招生學系 建築學系

招生名額 7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 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 明內敘明理由。

2. 履歷自傳與讀書計畫(含在校學習成果和申請學系之關 聯,提供自我省思之回饋意見)。

3. 美術作品集或美術競賽成果或課堂作品(輔以在校的學 習歷程為佐證資料) 。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證照、英檢、高中師長推薦函 等) 。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一(二坪山)校區 建築 2 館會議室(F2-210)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 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上並 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2. 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 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 由。

3. 本系旨在培育「具有永續思維,能夠創新、統整及應 用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建築人才」。

4. 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 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www.arch.nuu.edu.tw 電話:(037)381641

傳真:(037)354838

聯絡人:湯小姐 E-mail:kung_ling@nuu.edu.tw

(21)

招生學系 建築學系(願景組)

招生名額

3 名

僅限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報考: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 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 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2.履歷自傳與讀書計畫(含在校學習成果和申請學系 之關聯,提供自我省思之回饋意見)。

3.課堂作品(輔以在校的學習歷程為佐證資料)或美 術作品集。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證照、高中師長推薦函 等) 。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一(二坪山)校區 建築 2 館會議室(F2-210)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 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 向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2. 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 以其他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 證明內敘明理由。

3. 本系旨在培育「具有永續思維,能夠創新、統 整及應用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建築人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www.arch.nuu.edu.tw 電話:(037)381641

傳真:(037)354838

聯絡人:湯小姐 E-mail:kung_ling@nuu.edu.tw

(22)

招生學系 工業設計學系

招生名額 4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 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 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2.提供與本系相關的課堂作品集及學習歷程佐證資 料。

3.請參照自我學習歷程的成果與本身之志向興趣,

提出報考本系之動機與就讀理由。

4.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或證照。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如:參加國際或全國性相 關競賽獲獎證明、專業證照、在校社團活動記錄及 活動成果、特殊成就、在校學習經歷相關佐證資料 或設計領域創意構想書或專題報告等)。

6.具以下事蹟者加分:

曾於高中或高職期間參與設計領域相關(美術、藝 術…亦可)之全國技藝競賽、全國專題競賽,或其 他全國等級競賽,持有參賽證明且表現優異獲教 師推薦者。若競賽或證照檢定考試因疫情延緩或 取消,改提供有利於佐證的作品資料,如在校課 程或個人興趣製作作品。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一校區 公弢樓 1 樓 105.106 設計討論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

備 註

1. 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以 其他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 內敘明理由。

2. 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3. 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 id.nuu.edu.tw 電話:(037)381651 聯絡人:吳婉華

E-mail:vvno9@nuu.edu.tw

(23)

招生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3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檢附下列符合條件相關證明之一資料:

(1) 曾自學或參與程式設計相關課程者。

(2) 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成績、或國際運算 思維測驗成績。

(3) 高中在學期間參加教育部「扎根高中職資訊科學 教育計畫」。

(4) 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數理或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表現 優良者。

(5) 參加國際性、全國性、或縣市資訊科學類競賽表 現優良者。

(6)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或數理資優班,並持有 證明者。

(7) 其他對資訊科學有明確性向或特殊表現並持有證 明者(如:資訊技術檢定證明或在校課堂資訊應用 相關作品等)。

(8)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且具備佐證資料者(如:數 理能力檢定證明等)

2. 自傳 (含學習經歷、特殊才能養成心得與報考本 學系之緣由說明)。

3. 老師推薦函。

4.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校區 資工館 5 樓 518 會議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本系招收具特殊才能、特殊專業技能,或逆境向 上並具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

2.經本系特殊選才招生管道入學者,若非有重大原 由,其就學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3. 本系得優先錄取在地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學生至多一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 http://www.csie.nuu.edu.tw/

電話:(037)382600 傳真:(037)382599 聯絡人:陳小姐 E-mail:hagts@nuu.edu.tw

(24)

招生學系 臺灣語文與傳播學系

招生名額 5 名

甄試項目及 佔總成績比

書面 審查

指定繳交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 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 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2. 自傳(含成長經歷、學習興趣與報考動機等)。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傳播類競賽獲獎紀錄或入選

證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證照、本土語文競賽 獲獎紀錄或入選證明、社團或志工活動記錄、課 程學習成果或作品、個人創作等)。

佔總成績比例 50%

面試

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八甲)校 區 人社院中棟 E2-308 教室 佔總成績比例 50%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成績 2.書面審查成績

備 註

1.考生如無法提出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 同教育階段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 由。

2.本系以發揚臺灣文化和本土語言為宗旨,故優先招收 對臺灣語文或傳播具有高度興趣之學生,不論有無基 礎都可報考。

3. 為招收具特殊才能並有強烈學習熱誠之學生,本系得 優先錄取在地生、低收入戶或新住民及其子女之學生 至多1名

學系聯絡資訊

系所網址:https://tlc.nuu.edu.tw/

電話:(037)382731 傳真:(037)382742

聯絡人:陳美娟小姐

E-mail:amychen@nuu.edu.tw

(25)

網 路 報 名 流 程 圖

網路報名網址:http://exam.nuu.edu.tw/

申請報考同意書

1.輸入考生基本資料:

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 2.學歷資料

列印報名表件:

1.報名表 2.臨櫃繳費單

3.報名信封專用封面 離開報名網頁

1.選擇報考學系 2.核對各項資料

同 意 不同意

103原住民專班報名流程圖

已繳報名費 繳交報名費用

(三種繳費方式,考生可自行 擇一繳費)

1.ATM轉帳

2.臺灣銀行臨櫃繳款 3.跨行匯款

請參閱附錄二說明

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

結束 是 逾期未繳費 否

者,視同放棄 報名

進入報名網頁,請點選

「特殊選才招生網路報名」

附錄 1

(26)

國立聯合大學111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報名繳費方式說明

一、報名費:新台幣1,100元整。(每報名一個學系,就會有一組繳款帳號,務請分開繳費) 二、繳費期限:110年10月29日至110年11月22日止(跨行匯款者請於110年11月21日前完成)

三、繳費方式:下列三種繳費方式,考生可自行選擇一種。

(一)ATM轉帳繳費,程序如下:(手續費依各金融機構規定)

1.請檢查ATM交易明細表帳戶餘額是否已扣帳,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

2.若是利用郵局提款機轉帳,金融卡插入提款機後請選擇「跨行轉帳」功能,再選擇

「非約定帳號」,之後輸入銀行代碼「004」、「繳費帳號」及轉帳金額,即可轉帳成 功。

3.繳款時如銀行代碼和繳款帳號均輸入無誤但仍繳款失敗時,請向開戶銀行確認持有的 金融卡帳號是否具有轉帳功能。

4.繳費期間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費時,若ATM出現「次一日營業日入帳」之訊 息,請仍選擇同意並完成轉帳繳費作業。

(二)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方式如下(不需手續費):

(三)至全國金融機構櫃臺辦理跨行匯款(限110年11月21日前辦理,手續費依各金融機構 規定)。

1.匯款單內容務必依網路報名列印之「跨行匯款資料」填寫,以免因填寫錯誤以致無 法完成入帳,而影響甄試報名手續。

2.為確保考生權益,考生以跨行匯款方式繳費者,限於110年11月21日前辦理,以免因 各金融機構人工作業延誤而影響報名。

※繳費完成後,考生可進入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費用是否入帳成功。

※跨行匯款者因各金融機構作業流程需於繳款 1 天後方可查詢,請考慮報名時間期限,選擇 繳費方式。

金融卡(不限考生本人)插 入 ATM 選擇「轉帳」或

「跨行轉帳」功能

輸入銀行代碼 004(臺灣銀行)

輸入「ATM 轉帳 通知」上之「繳 費帳號」(14 碼)

輸入轉帳金額 報名費 完成轉帳繳費,列印轉

帳成功之交易明細表留 存備查

列印報名系統之

「ATM 轉帳通 知」

列印報名系統之

「臨櫃繳費單」

留存第二聯備查(無 須繳交至本校)

持繳費單至臺灣銀行 各分行繳費

附錄 2

(27)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退費申請表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聯 絡 電 話

住家:

行動電話:

身 分 證 號 申請退費類別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繳 款 方 式

(請勾選)

□ATM 轉帳

□臺銀臨櫃繳款

□跨行匯款

繳 費 帳 號

(共14 碼)

退費帳號

(請擇一填寫,須 為考生本人帳號)

郵局:局號 □□□□□□□ 帳號: □□□□□□□

行庫名稱: 銀行代號:

分行: 帳號:

應 附 證 件

(不予退還)

1. 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 110 年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非清寒證明)正本

2.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3. 繳費收據正本(ATM 交易明細表或臨櫃繳費收據聯)

4. 退費帳號存摺正面影本

審 核 結 果

(考生勿填)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全免優待,並以轉帳方式撥入考 生本人帳戶。

□不符合全免優待。

日期:110 年 月 日 招生委員會章戳:

備註: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須先完成繳交全額報名費後,再向本校申請報名費全免 優待。經審查不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不予優待。

2.退費帳號須為考生本人之帳號,否則恕無法撥款退費。

3.本表各項資料請填妥後連同應檢附資料,於110年11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 理)掛號郵寄:360302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國立聯合大學招生委員會」,申請退 費。(請單獨寄出,勿裝入書審專用信封內)

4.申請退費資料、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

5.如有疑義請洽(037)381132。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上述資料,請詳實填寫,如有誤漏而無法退費,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錄 3

(28)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退費申請表

一、考生 報名貴校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 生,因未完成報名手續,依簡章規定檢附繳費收據(ATM 交易明細表正 本)及金融機或郵局存簿首頁影本乙份申請退費,敬請 核辦。

二、申請退費原因:

□逾期寄件 □資格不合 □表件不全

三、轉帳所持卡片之所有人存款帳戶資料如下,退費時請將款項逕撥入該帳戶 內:

戶 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手機:

戶籍地址:

□金融機構: 銀行 分行 帳 號:

□郵 局: 郵局 支局 局 號: 帳號

※上述資料,請詳實填寫,如有誤漏而無法退費,由考生自行負責。

此致

國立聯合大學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

申請人姓名: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錄 4

(29)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考生應試交通費及住宿補助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報考學系

身分證字號 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身分別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補助項目

考生本人交通費

隨行家長交通費

住宿費(補助上限新台幣 1,600 元,憑據核銷,發票或收據開立者須為 苗栗縣合法旅宿業,開立抬頭:國立聯合大學,開立統一編號:

49502521,住宿日期須為面試前一日)。

考生____________

(親筆簽名)

,於 110 年 月 日參加 111 學年度特殊選才面 試,同意將國立聯合大學補助款項匯入 本人 考生家長 帳戶。

匯 款 資 料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郵局或銀行 帳號資料

(擇一填寫)

郵局 局號: 帳號:

銀行

銀行名稱: 分行名稱:

銀行代碼:

帳號:

注意事項:

1. 請檢附補助款匯入之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長的身分證影本及帳號影本。

2. 匯款帳號須為考生本人或家長本人之帳號,否則恕無法撥款入帳。

3. 面試當日之交通費及住宿費以申請1次為限。

4. 本表各項資料請填妥後請於面試當日繳交至報考學系辦公室。申請退費資料、證 件不齊、不正確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

5. 如有疑義請電洽(037)381132綜合業務組。

附錄 5

(30)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覆表

姓 名

准考證號 電 話 或

行動電話

科 目 名 稱 查 覆 分 數 (考 生 勿 填)

複 查 回 覆 事 項

查覆人簽章: 招生委員會章戳:

回 覆 日 期: 110 年 月 日

1. 複查期限:至 110 年 12 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2. 本表請詳細寫明考生姓名、報名准考證號及複查科目名稱,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一 次為限。

3. 申請複查須附成績通知單正本(驗後連同查覆表寄還),否則不予受理。

4.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一律收取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聯合大學)(現金、

郵票恕不受理)。

5. 請將本申請表連同匯票及成績通知單正本及回郵信封一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郵遞區號,並貼足郵資),裝入信封內,以限時掛號寄至苗栗市恭敬里聯大一號本 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

6. 成績複查僅就卷面分數及核(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重 閱。

附錄 6

(31)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特殊選才視訊面試作業規範

110 年 9 月 28 日 11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一、 考生面試期間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經衛生主管機關 列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 檢個案」或「確診病例」 ,致無法親自至本校參加面試者,得檢附相關證 明申請視訊面試。

二、 考生申請視訊面試,須填寫申請表及簽署切結書,併同相關證明文件,

於面試日前 1 日中午 12:00 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報考學系提出申 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受理。視訊面試限以 Microsoft teams 或 Google meet 軟體進行。

三、 申請視訊面試若獲審核通過,由招生學系排定視訊面試時間,並以電子 郵件方式傳送通知,考生不得指定時間或要求更改時間。

四、 視訊面試前,招生學系與考生應進行連線測試。正式視訊面試當天,在 面試開始 30 分鐘前再次連線測試;經測試完成後,考生應在線上等待 面試。

五、 正式視訊面試時,考生應配合出示身分證明提供線上查驗,並透過螢幕 清晰露出正面全臉進行面試。未提出身分證明文件者,不得參加視訊面 試,並以缺考論。

六、 視訊面試時間開始後,若考生未能準時應試,面試委員得等候 5 分鐘(透 過螢幕錄影以記錄時間) ; 5 分鐘後考生如仍未能應試,學系得以電話聯 繫考生確認無法應試之原因,若屬設備(如鏡頭、麥克風、網路、電腦、

應用程式等)問題,則再與考生商定面試時間,惟至遲不得超過本校簡

章公告之面試之當日 17:00,若調整後之面試時間仍無法完成面試,則 視同缺考,考生不得要求補考。

七、 考生須選擇適當之場所進行視訊面試,確保面試過程不受干擾。視訊面 試時,不得有他人在場,且考生須接受面試委員之指示,利用攝影鏡頭 環繞掃視所在場所,以資證明。

八、 招生學系應針對視訊面試過程全程錄影及錄音,且相關資料至少保留 1 年。

九、 學系辦理視訊面試之標準、面試委員人數及面試時間長短均應與實地面 試一致。

十、 若有冒名頂替或運用其他詐欺舞弊手段協助之應試者,經檢舉查證屬 實,將取消考試資格,不得異議。若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並應負法律責 任,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件;畢業後始發覺者,除撤銷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附錄 7

(32)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特殊選才視訊面試 申請書

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

號 E-mail

聯絡電話 (巿話) (行動)

報名系所學 位學程

1. 2. 3.

視訊面試 詳細地點

(址)

(空間確保不受干擾,且網路穩定、電源

充足) 視訊設備 視訊軟體

□Microsoft teams

□Google meet 申請理由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

□居家檢疫個案 □居家隔離個案 □確診病例

□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檢附文件

□居家隔離通知書

□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其他: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到校參加111學年度特殊選才面試,欲申請以「視訊面試」方式評 比,絕無異議。

此致

國立聯合大學特殊選才招生學系

考生本人親自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

1.請於110年12月3日中午12:00前將本表、切結書及相關佐證文件儘速E-mail或傳真至面試學 系(請參閱招生分則各學系聯絡資訊),並務必來電再次確認文件收執情形

2.審核結果將以 E-mail 通知考生。

審核結果回執聯(以下欄位考生勿填)

審核結果 招生系所主管核章

□ 審核通過

□ 審核不通過,理由:

(33)

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特殊選才視訊面試 應試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__報考國立聯合大學 111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 _______________系,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影響,

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

□居家檢疫個案

□居家隔離個案

□確診病例

□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申請視訊面試,特簽署切結書保證本人參與視訊面試過程中嚴格遵 守相關規定,全程由本人單獨應試,絕無任何外力介入或協助。若有 冒名頂替或運用其他詐欺舞弊手段協助應試,經查證屬實,本人同意 取消錄取資格,絕無任何異議。

此致

國立聯合大學特殊選才招生學系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連絡電話:

切結日期: 年 月 日

(34)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節錄)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60073088B 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 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 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 學證明書。

(二)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 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 證明書。

(三) 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 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 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因故休學或退學,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 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 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班)三年級(延教 班)結業,持有修(結)業證明書。

五、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 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並有第一 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一)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 五年以上。

(二)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 二年以上。

(三)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年滿二十二歲,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 證明:

(一)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二)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三)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附錄 8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十一、成績複查:請於 109.7.13(一) 上午 9:00~11:30 前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表 (附件

請點選該學期按鈕,以提交不申請資訊 至縣市端系統,如:第二學期不申請經

、機構應於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留職停薪人員應於服 務之學校、機構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復職報到;其未申請提前復

1.考生請於 111年1月15日(星期六)

(二)第一類及第二類會議之申請案件至 遲應於會議預定開始日期一年前配合本 會第一期或第二期受理期限提出申請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就 業促進科 黃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主 計室 蕭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共計 271 人提出申請,通過 233 人。102 年度 5 月提供在校生個案申請 102 學年 度專業人員服務,計有 2,557 人提出申請,通過 1,863 人;102 年度 8 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