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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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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18-13732 (C) 260918 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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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三十一届会议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16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5/1 号决议附件第 15(a)段提交 的国家报告

沙特阿拉伯王国*

* 根据向缔约国转递的关于处理其报告的信息,本报告未经编辑。

大 会

Distr.: General 20 August 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

一. 导言

1. 沙特阿拉伯王国根据大会第 60/251 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第 5/1、第 16/21 和 第 17/119 号决议,在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框架内提交其第三次报告。本报告 调查了沙特阿拉伯王国在 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间根据本国的义务以及在 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收到并得到完全或部分认可的建议,在保护和促进人权 方面取得的进展。

2. 由第 308 号内阁决定(2016 年 4 月 25 日)通过的“2030 年沙特愿景”,是一 份总的政策、计划和倡议的蓝图,将在一个由三个主题组成的框架内发挥沙特王 国的潜力和上帝赐予的资源。这三个主题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蓬勃发展的经济 和雄心勃勃的国家。每个主题都列入了若干与人权直接或间接相连的目标,并明 示或隐示地论及若干这些权利,主要是安全、健康和工作的权利,妇女、儿童、

老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发展和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权利,组织和支持结社的权 利,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和政治权利。根据沙特王国这一雄心勃勃的愿景,已经启 动了许多方案和行政措施。

3. 为了实现“2030 年沙特愿景”,已经通过了一个由 12 项计划组成的清单。

它们是:朝圣计划、国家转型计划、公共投资基金计划、国家工业发展和物流计 划、金融部门发展计划、生活方式质量计划、国家公司促进计划、战略伙伴关系 计划、住房计划、私有化计划、沙特国格培养计划和财政平衡计划。欲了解更多 信息,请访问“2030 年沙特愿景”网站:http://vision2030.gov.sa/en。

二. 报告编写所遵循的方法

1

4. 报告编写过程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

(a) 落实以前建议阶段:自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五届会议(2014 年 3 月 19 日) 通过沙特王国关于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的报告以来,就在努力落 实得到沙特人权委员会完全或部分认可的建议。发布了第 28277 号最高令(2016 年 3 月 21 日),强调所有利益攸关方必须与人权委员会充分合作,以确保沙特王 国认可的建议得到执行,并采取适当措施解决执行方面的任何障碍。第 13084 号 最高令(2015 年 1 月 18 日)设立了一个常设委员会,负责编写关于沙特王国加入 的各项人权公约的报告和普遍定期审议所要求的报告。该委员会还负责监测各区 域和国际条约机构以及普遍定期审议提出的建议。该委员会中有许多政府机构的 代表,并与民间社会机构合作。

(b) 筹备阶段:在此阶段,重点是通过培训课程和讲习班,为常设委员会 成员和参与的民间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报告编写知识和技能。为此目的,沙特王 国利用 2012 年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缔结的技术合作 谅解备忘录,开办了一些由人权高专办批准的培训员讲授的培训课程和讲习班,

以提高国家能力,并确保最大限度地遵守普遍定期审议进程。

(c) 收集信息阶段:在此阶段,在客观性、透明度和真实性原则的基础 上,收集报告所需的信息。与民间社会机构的代表举行了会议,以获取信息和审 查所收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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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起草阶段:在此阶段,根据某些标准按专题安排与报告有关的信息,

重点放在总的信息,以了解总体情况,并侧重沙特王国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 间认可的建议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成绩。使用技术术语,以方便对报告的阅读和讨 论。这一阶段的结果是编写了一份报告草稿。

(e) 国家审议和协商阶段:在此阶段,邀请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审议和讨 论该草稿,并作出若干修订。本文件即是这一过程的最终产品。

三. 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般框架

2

(a) 法律框架

5. 除了与人权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外,在报告所涉期间还发布了许多法律、法 规、命令、决定等,并对与人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许多修正。以下是对最重 要的法律规定的简要回顾:

法律和法规

防止虐待法3

6. 此法案由第52 号皇家敕令(2013 年 9 月 21 日)颁布,是解决社会中一些群体 遭受的各种形式的虐待的重要国家框架。此法旨在确保防止所有类型的虐待,提 供帮助和治疗,提供收容所和社会、心理和健康护理,确保采取适当的法律措 施,以追究和惩罚犯罪者,并传播对虐待行为社会影响的认识。由劳动和社会发 展大臣第 43047 号决定(2014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执行条例,包含了一些为执行该 法的规定所建立的机制。

失业保险法

7. 此法案由第18 号皇家敕令(2014 年 1 月 13 日)颁布,保障失业工人按特定规 则获得补偿,直至他们重返工作岗位。

心理健康护理法4

8. 此法案由第56 号皇家敕令(2014 年 7 月 17 日)颁布,其第 2 条寻求规范和改 善对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照护,确保他们的权利,维护他们的尊严,并保护他们的 家庭和社会。

儿童保护法5

9. 此法案由第14 号皇家敕令(2014 年 11 月 25 日)颁布,旨在保护未满 18 岁者 免遭虐待和忽视。第 2 条确认了伊斯兰教法、成文法和沙特王国所加入的保障儿 童权利并保护其免受一切形式的虐待和忽视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它强调必须教育 和传播对儿童权利的认识,特别是在保护儿童免遭虐待和忽视方面。由劳动和社 会发展大臣第 56386 号决定(2015 年 4 月 5 日)发布的执行条例,载有关于执行该 法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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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和非政府组织法6

10. 此法案由第 8 号皇家敕令(2015 年 12 月 1 日)颁布,旨在规范、发展和保护 非政府活动,促进国家发展,推动公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发展,培养社会成员参与 志愿工作的文化,实现社会团结。此法案授权劳动和社会发展大臣负责颁发许可 证,并促进协会和组织的发展,为它们提供政府支持,培养从事社会志愿工作的 文化。为简化程序,第 8 条规定,提出结社申请的最低人数是 10 名沙特自然人 或法人(过去要求最低人数为 20 人)。劳动和社会发展大臣应在完成申请程序之 日起 60 天内对申请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内不作答复,即等于批准。

恐怖主义和为恐怖主义融资罪行法7

11. 此法案由第21 号皇家敕令(2017 年 11 月 1 日)颁布,它界定了恐怖主义罪 行和相关的程序问题,包括逮捕、拘留、临时释放、指定法律顾问和有能力审理 恐怖主义案件的法庭。法案对罪行和惩罚进行了界定。

视听媒体法8

12. 此法案由第 33 号皇家敕令(2017 年 12 月 13 日)颁布,其第 5 条禁止挑起公 民之间冲突、分裂和仇恨,煽动暴力,威胁社会和平和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预防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和患者权利和义务法

13. 此法案由第 41 号皇家敕令(2018 年 1 月 3 日)颁布,其第 2 条和第 3 条将艾 滋病毒/艾滋病归类为传染病,力求保护该疾病患者的权利,确保他们得到适当 的照护和康复,并能够继续行使其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法案要求卫生当局为患 者提供保健、咨询和心理支持,同时尊重其权利。

反骚扰法

14. 此法案由第 97 号皇家敕令(2018 年 5 月 31 日)颁布,旨在预防和打击骚扰 罪,惩罚罪犯和保护受害者。它寻求维护伊斯兰教法和成文法保障的个人隐私、

尊严和个人自由。

少年法9

15. 此法案由第 113 号皇家敕令(2018 年 7 月 31 日)颁布,载有处理少年犯罪的 必要条款和措施,包括以适合其年龄的方式对其拦截搜查、逮捕、调查和起诉;

它还规定开展行为评估。此法案寻求在刑事司法系统中保障少年的权利。

皇家敕令、最高令和内阁决定

第 35362 号最高令(2013 年 7 月 30 日)

16. 此令批准了《全面无障碍计划》关于改善城市环境,以使残疾人能够融入 社会和独立生活的指导方针。

第 82 号内阁决定(2014 年 1 月 6 日)

17. 此决定批准了《住房补贴法》,该法与其执行条例的目的是促进住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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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8 号内阁决定(2014 年 8 月 25 日)

18. 此决定规定组建沙特卫生委员会,该机构负责监管由各部委和政府机构经 管的医院,并确保这些机构协调工作,提供医疗保健、辅助医疗和医疗后送服 务,确保药品和医疗用品的供应,发展健康环境,研究和评估卫生服务提供标 准。

第 308 号内阁决定(2016 年 4 月 25 日)

19. 此决定批准了“2030 年沙特愿景”,并要求经济和发展事务委员会制定和 监督实施这一愿景的机制和程序。它还要求各部委和其他政府机构(在其各自的 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实施措施。

第 27808 号最高令(2017 年 3 月 15 日)10

20. 此令要求对家庭暴力以及处理监护和照管问题的最佳方式进行研究,包括 审查相关立法,以提出对这些立法的修正案,并编写关于一般家庭暴力问题和照 管问题的手册。命令还要求与利益攸关方合作,为全国各地的法官举办课程。

第 33322 号最高令(2017 年 4 月 18 日)11

21. 此令允许妇女获取所有政府服务,并可处理自己的事务而无需获得他人的 批准。它还支持人权委员会就沙特王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启动教育方案,作为提高 对妇女权利认识的综合计划的一部分。

第 289 号内阁决定(2016 年 4 月 11 日)

22. 此决定批准了促进美德和预防犯罪委员会的新章程,该章程界定了委员会 的权力,并制定了确保其与执法机构协调运作的各项措施。

第 240 号皇家敕令(2017 年 6 月 17 日)12

23. 此令将调查和检察局更名为检察院,它直接向国王报告,并在履行职责时 完全独立。

第 679 号内阁决定(2017 年 8 月 7 日)

24. 此决定批准了赡养费基金的章程,目的是确保赡养费得到按时支付。按照 该法,妇女有权根据一项司法命令获得赡养费,但裁决只在贫困情况下才能加以 执行。根据此决定第 4 条,在裁决作出之前,申诉仍在法庭审理的离婚妇女可以 临时收到基金的赡养费。

第 905 号最高令(2017 年 9 月 26 日)13

25. 此令授权《交通法》及其执行条例的实施,规定在平等的基础上为男女颁 发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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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主要法律

刑事诉讼法14

26. 根据第 2 号皇家敕令(2013 年 11 月 25 日)颁布的最新《刑事诉讼法》,要 求告知被告其权利(第 4 条)。该法主张无罪推定原则。第 34 条要求执法人员立 即采录被捕者的陈述。如果有足够多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则将嫌疑人同录音员 一起送交调查员,调查员必须在 24 小时内对他进行审问,然后命令释放他,除 非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犯有严重罪行,或者对其进行拘留符合调查的利益。此法 明确规定,被告有权在调查和审判阶段要求获得辩护律师。被告如果没有经济能 力聘请律师,可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律师,费用由国家承担。此法及其执行条例 澄清了这一事项。此法允许法官推迟或暂停执行判决,如果罪犯的性格、过往行 为、年龄、个人情况、犯罪情节或其他因素说服他这样做的话。根据内阁第 142 (21 Rabi I, 1436 AH)号决定发布的执行条例包含了细节。

劳动法15

27. 第 46 号皇家敕令(2015 年 3 月 25 日)批准了对《劳动法》若干条款的修正 案,《劳动法》是根据第 51 号皇家敕令(2005 年 9 月 27 日)颁布的。修正案包括 以下内容:雇主必须在企业的一个显著位置展示工作条例,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受 其约束的人员告知这些条例(第 13 条);雇主不得将工人从原来的工作地点转至 另一地点,并要求其改变居住地(第 58 条);在工作时间内,工人在工时内连续 工作不得超过五小时,而且必须各有不少于半小时的休息、祷告和用餐时间(第 101 条)。

区域和国际人权文书16

28. 一个高级别政府委员会目前正在对两项人权文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进行研究,以期加入。人权委 员会按照其章程第 5(4)条,可就国际人权文书及其加入问题发表意见。根据第 37 号皇家敕令(2013 年 4 月 28 日),沙特王国已经成为国际劳工组织 1973 年

《最低年龄公约》(第 138 号)的缔约国。

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家计划和政策17

29. 第 13084 号最高令(2015 年 1 月 18 日)批准制定沙特王国的国家人权战略,

包括旨在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所有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符合伊斯兰教法、《基 本治理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沙特王国加入的各区域和国际人权公约。关于沙特王 国的义务,与一些区域和国际宣言、方案和行动纲领交换了意见。一个由政府和 非政府机构组成的委员会目前正在起草该战略。该战略包含六个主题:法律框 架、机构能力、民间社会、企业部门,人权文化以及区域和国际合作。这些将产 生涉及所有人权的一系列目标、计划和倡议。

30. 打击贩运人口罪行的国家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是旨在预防和防止贩运人 口的措施之一。

31. 由第 227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1 月 23 日)通过的国家水战略,旨在确保在正 常和紧急情况下继续提供足够数量的安全用水,改善所有用途的需求管理,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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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用水和废水服务,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的利用,同时保 护当地环境。

32. 由第 439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5 月 1 日)通过的粮食安全战略和执行计划,

力求实现五个战略目标: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可持续的当地粮食生产系统,实 现粮食外部来源的多样性和稳定性,确保可在沙特王国内获得安全的食品,鼓励 健康和平衡的营养习惯,建立应对粮食安全风险的能力。

33. 根据第 454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5 月 8 日)通过的国家环境战略,旨在帮助 提高生活质量,促进遵守环境法规,实现对气候变化的最大程度的适应,支持研 究开发环保技术,在环境和气象部门的管理和运作中采用最高专业和道德标准,

遵守国际条约,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b) 体制框架

34. 在报告所涉期间,建立了一些与保护和促进人权有关的体制框架。这些框 架负责相关法律和条例以及沙特王国已加入的公约的执行和监测,并促进司法和 行政补救,其中最重要的机构如下:

教育评估委员会18

35. 第94 号内阁决定(2016 年 11 月 27 日)批准了教育评估委员会的监管安排,

该委员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机构,享有行政和财务上的独立性。该委员 会的基本职能是进行教育评估,以通过改进产出质量,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并 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司法培训中心19

36. 根据第 162 号内阁决定(2014 年 2 月 24 日),在司法部的组织结构内设立了 司法培训中心,目的是提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资格水平。

沙特律师协会20

37. 根据第 317 号内阁决定(2015 年 4 月 27 日)通过的沙特律师协会条例章程,

包含了一些旨在加强律师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作用的条款。

萨勒曼国王人道主义援助和救济中心21

38. 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的萨勒曼国王中心,致力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和 救济。该中心运作了一系列根据最新全球模式设计的方案,以扩大沙特王国提供 的重要援助和救济方案,帮助减轻经历了人道主义危机的社群的痛苦,使他们过 上体面的生活。该中心力求巩固沙特王国在海外的救济行动,并协调政府和非政 府救济机构的活动。

39. 该中心自建立以来,已与覆盖全世界 40 个国家 12 个人道主义部门的 124 个国际伙伴组织和当地机构合作,实施了 439 个项目。

宗教基金总局

40. 该局根据第 11 号皇家敕令(2015 年 12 月 8 日)设立,力求规范宗教基金,

以促进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团结中的作用,从而积极思考人权状况。

(8)

文化总局22

41. 该局根据第 133 号皇家敕令(2016 年 5 月 7 日)设立,其章程根据第 120 号 内阁决定(2017 年 11 月 14 日)发布。该局负责促进社会不同群体的文化。

娱乐总局

42. 该局根据第 133 号皇家敕令(2016 年 5 月 7 日)设立,负责与娱乐有关的活 动,从而有助于促进一些人权。

体育总局

43. 第 133 号皇家敕令(2016 年 5 月 7 日)第(9)段将青年福利总署改名为“体育 总局”。该局负责与体育有关的事项。

家庭事务理事会23

44. 该理事会由第 443 号内阁决定(2016 年 7 月 25 日)设立,负责家庭事务。其 章程第 6 条要求组建若干个技术委员会,包括儿童委员会、老年人委员会和妇女 委员会。第 14 号内阁决定(2017 年 9 月 26 日)为家庭事务理事会章程关于理事会 组成的第 3(1)条增加了新的一项,即增加两名专门研究老年病学的成员。在理事 会组建的委员会中,有一个家庭保护委员会。

残疾人福利局24

45. 该局的章程根据第 266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2 月 13 日)发布。根据这一章 程,该局为残疾人提供护理,并确保他们获得与残疾有关的权利。它力求改善政 府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帮助他们获取基本的护理和康复,提高预防水平,

界定每个与残疾人福利有关的机构的作用,并为此目的与利益攸关方进行合作和 协调,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

沙特知识产权局

46. 由第 496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5 月 29 日)通过的该局章程,授权其负责沙特 王国的知识产权活动。

四. 在当地促进和保护的人权

(a) 司法系统25

47. 在报告所涉期间,出现了许多积极的事态发展,反映出国家对司法系统的 兴趣。其中包括颁布和更新若干立法(《刑事诉讼法》、《伊斯兰宗教法院程序 法》、《申诉委员会程序法》);加强检察院的独立性,授予其工作以司法能 力;并建立了若干机构(例如沙特律师协会),这些机构通过加强司法权利和保 障,帮助制定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法律和体制框架。

48. 第20 号皇家令(2014 年 11 月 29 日)指示成立一个委员会,以制定关于伊斯 兰教法与司法裁决有关的司法裁决法草案,并按照伊斯兰法学标题下的专题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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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开始建立专门法院,这代表了在巩固司法机构方面的积极进展。已宣布将 在利雅得、吉达和达曼开设三个商业法庭,并在几个城市的一般法院系统内设立 专门的商业法庭和上诉分庭。

50. 已在司法部的组织结构内设立了司法培训中心,目的是提高法官和法院工 作人员的效率和资格水平。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为法官和律师举办了许多培训方 案,包括关于沙特王国加入的各人权公约的适用性的课程。自 2016 年成立以 来,共有 880 名法官和律师接受了该中心的人权培训。

51. 根据第 78 号皇家敕令(2007 年 10 月 1 日)颁布的《司法法》所规定的司法 原则,是最高法院关注的问题。这些原则旨在改进司法判决的连贯性,并支持编 纂工作。2017 年,出版了一部巨著,其中包含了多年来收集的与司法系统有关 的所有领域的 2,323 项司法原则和裁决,从 1391 AH 至 1437 AH(1971 CE 至 2016 CE)。

52. 作为国家转型计划举措的一部分,司法部在“知识与丰富”的口号下,在 全国各城市举办了许多司法文化展览。这些展览有四个平台,包括:“电子服 务”,提供信息介绍司法部关键的服务;“法律”,涵盖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 的法律;“知识”,旨在提高认识,并提供有关个人身份问题的信息。

53. 司法部与民间社会组织(包括 Mawadda 减少离婚协会)合作,提供免费法律 咨询。在法院开设妇女办公室,由合格的女性法律顾问组成,提供与权利有关的 免费服务。

54. 关于国际合作和专业知识交流,司法部目前正在对 30 项未批准的公约和谅 解备忘录以及 12 项以前批准的公约、谅解备忘录和执行方案进行研究,促进与 某些国家在以下领域的合作:法律服务、专业知识交流、合作提供法律援助和启 动若干培训计划。

(b) 刑事司法26

55. 已采取若干刑事司法措施,包括颁布关于编写司法裁决法草案的第 20 号皇 家令(2014 年 11 月 29 日)(见上文第 48 段)。

56. 检察院开始在访谈室安装闭路电视摄像机,以确保在询问嫌疑人时遵守正 当程序。此外,检察院发布了一份通知,指出案件卷宗必须表明检察院人员已经 通知嫌疑人其权利,且起诉书中提到沙特王国已加入的人权公约的概念。监狱总 局已设立了一个人权部门,并加强了在监狱内部设立的、接受囚犯和被拘留者投 诉的监督机构办公室的作用。

57. 沙特王国的法律申明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因此,《刑事诉讼法》第 154 条 规定:“应公开举行法庭听证会。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私下听审案件或案件的 一部分,或可以安全或维护公共道德为由或者在认为必须确定真相时,禁止某些 团体参加听证会。”第 181(1)条规定:“判决书在由判决法官签字后,应在公开 法庭上宣读。”《刑事诉讼法》确认被告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并在其缺乏经济能 力时有权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名律师(见第 26 段)。

58. 沙特王国的法律含有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应获得赔偿的条款。这是沙特 王国的司法原则之一。《刑事诉讼法》保障受害人、其律师或继承人有权提起刑

(10)

事诉讼,并允许犯罪受害者在调查阶段要求私人诉讼权。该法规定,因罪行而遭 受损害者可在案件调查阶段要求私人诉讼权。该法还规定,因犯罪而遭受损害者 可在审判阶段要求私人诉讼权。此外,《刑事诉讼法》第 215 条规定,因诬告或 监禁延长或拘留期限超过规定期限而遭受损害者,有权在审理原案件的法院要求 赔偿。

59. 关于打击酷刑和虐待,第 43 号皇家敕令(1958 年 11 月 17 日)与其他几项相 关法律,如《刑事诉讼法》、《防止虐待法》、《儿童保护法》和《禁止酷刑公 约》(该公约在沙特王国加入后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相辅相成,建立了一个强 有力的法律框架,保障预防和保护免遭酷刑和虐待罪行,并确保受害者得到康 复、援助、补偿等形式的补救。

60. 在防止虐待方面取得的另一成就,是在劳动和社会发展部设立了一个特别 中心,以便利用一个全天候工作的统一电话号码(1919)接收有关家庭暴力的举 报。此外,还成立了一个由政府机构组成的委员会,根据《酷刑和其他残忍、不 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有效调查和文件记录手册》(《伊斯坦布尔议定 书》),编写关于酷刑罪调查和文件记录以及受害者援助的参考手册。

61. 《少年法》澄清了在与少年打交道时应采取的法律措施。第 5 条规定,只 能在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将其逮捕,除非在作案时当场抓获,

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通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第 7 条只允许在检察官认为有 此需要时拘留少年进行审问。在所有情况下,少年只能关押在劳动和社会发展部 管理的机构中。第 11 条规定,少年只能在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社会工作者或专 家或其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接受讯问。第 12 条要求该机构编写关于该少年的社会 报告,并定期向法院通报他的情况。第 15 条规定,如果少年所犯罪行可判处死 刑,则该刑罚应减至在该机构服刑,刑期不超过 10 年。

62. 在促进刑事司法方面,最佳做法的一个例子是建立了“交流之窗”网站 (www.nafethah.gov.sa)。这使得在安全案件中被拘留者可以研究案件信息,并为 他们提供了与家人进行数字通信并提交请愿和投诉的途径。

63. 只能在严格条件下对最严重的罪行作出死刑判决。它要求在所有法院的审 判程序完成之后,由主管法院作出最终裁决。案件由 13 名法官审理,从由三名 法官组成的初审法院开始。即使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上诉,一审法院的判决也会 提交上诉法院,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审议。其后该判决必须提交最高法院,由 另外五名法官进行审议。如果最高法院维持判决,则所有审判阶段完成,其后检 察官应监督判决的执行,确保正确执行和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停止或推迟执行的 障碍。

(c) 反恐时注意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27

64. 沙特王国已利用一切机会申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狂热主义是与伊斯兰 教法的原则和目标不相容的,并宣布恐怖主义行为是刑事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惩 罚和威慑。安全部队成功地防止了许多恐怖主义暴力行为,并挫败了许多令人发 指的恐怖主义计划,同时表现出对人权的适当尊重。在反恐斗争中通过举报可疑 行为而发挥作用的公民和居民的警觉性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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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全国对话中心在传播温和态度和促进容忍与共存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其目标,它发起了许多项目,其中包括打击极端主义的 Tibyan 项目,其目的是传播温和、容忍和拒绝各种形式的极端主义的价值观。

66. 成立了反意识形态战中心,其任务是处理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根源,确 保对伊斯兰教的真正理解。该中心的预防恐怖主义和消除激进化方案,使世界各 地的年轻人能够抵御恐怖主义的哄骗。该中心的目标包括:通过研究极端主义的 根本原因,了解极端主义团体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识别恐怖主义团体所针对的社 会群体,以及与国家和全球组织进行有效合作,从根本上深入了解极端主义问 题。

67. 在区域和国际两级,两圣寺护法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于 2017 年 5 月 21 日宣布成立全球打击极端主义意识形态中心(“Itidal”),它是反恐体 制框架的一个组成部分。该中心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监测和分析极端主义意识 形态,从而加以对抗和防范。

(d) 促进廉正和打击腐败28

68. 根据第 38 号皇家令(2017 年 11 月 4 日),成立了一个反腐败高级委员会,

由王储殿下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控制和调查委员会主席、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 席、总审计局局长,检察长和国家安全局局长。它代表了旨在根除腐败和保护公 共资金的激进改革,在此过程中要实现实质性的经济利益,形式是将非法获得的 公共资金收回国库,促进投资者信心和鼓励投资沙特市场。

69. 第 3 号内阁决定(6 Muharram 1437 AH)设立了业绩衡量国家中心(“Adaa”)。

该中心衡量公共机构的业绩指标,运用标准模型、方法和工具来提高效率和效 力。它定期发布报告,说明公共机构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业绩指标的状况,以 及实现“2030 年沙特愿景”各项举措的进展情况。该中心还衡量客户对公共服 务提供情况的满意度。

(e) 打击贩运人口29

70. 颁布《贩运人口问题法》,加入关于打击贩运人口的公约和议定书,汇集 有关政府机构的代表以组建打击贩运行为委员会,并在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内设立 一个部门以打击贩运人口罪行,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制定一个法律和体制框架,保 障每个人不受歧视地免遭贩运人口罪行的侵害,向受害者提供医疗、心理和法律 援助,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形式的补救。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已拨出一个统一的 电话号码(19911),以八种语言接受投诉,包括有关贩运人口的投诉。

71. 目前正在努力执行《打击贩运人口罪国家计划》(2017-2020 年),并为法 官、检察院工作人员、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和民间社会 组织的雇员和工作人员举办了一些培训活动和方案,以提高国家打击贩运活动的 水平。成就清单还列入与各国和各区域和国际组织合作,缔结双边协定,以促进 就业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活动,包括打击贩运人口罪的活动。

72. 第109 号皇家敕令(2017 年 7 月 18 日)批准了一项关于沙特王国(由人权委员 会代表)与国际移民组织(移民组织)进行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旨在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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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方面的合作,为受害者提供护理、保护和收容所,并为建 设国家能力制定方案和活动。

(f) 民间社会30

73. 《民间结社和组织法》代表了一个完善的法律框架,表明了许多社会和发 展目标。该法和相关法案保证了民间社会组织的多样性和独立性。沙特王国的非 政府协会和组织由于得到支持,到 2018 年 3 月底,其数目已增加到 1,121 个。

其中大多数组织与人权或人权的特定方面有某种联系。2017 年,劳动和社会发 展部提供了 7 亿多沙特里亚尔作为补贴。已经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一个用于协 会,另一个用于非政府组织,并批准设立家庭基金。将是否批准许可申请的决定 期限定为 60 天。民间社会组织与有关机构合作,编制和监测法案和条例草案的 执行情况,并协助出版关于人权的报告。

(g) 见解和表达自由31

74. 沙特王国的法律保障见解和表达自由,除了法律规定的限制和尊重他人权 利和声誉、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的需要外,没有 任何限制。此外,见解和表达自由不包括宣传战争,推销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 或煽动歧视、侵略或暴力。出版了大量印刷和在线的报纸,创建了两个独立的机 构(一个用于广播和电视,另一个用于视听媒体),出现了用许多语言播出的电视 频道和广播电台,并放宽对社交媒体的使用,所有这些,都表现出不断扩大的表 达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行使这一权利的方式。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全国对话中心在 选择主题和事务方面享有独立性,为讨论公民面临的许多麻烦和问题提供了一个 适当的环境。这代表了一个真正的发展。

(h) 为两圣寺提供服务和照护32

75. 沙特王国非常重视两圣寺,调拨了为它们和朝圣者服务所需的一切资源。

沙特王国目前正在目睹伊斯兰历史上两圣寺最大规模的扩建,耗资超过 700 亿沙 特里亚尔(相当于 180 亿美元)。扩建将使容量翻倍,并使来自世界各地的朝圣者 (2017 年约为 250 万人)能够轻松自信地举行仪式和纪念活动。此外,已经在麦 加、麦地那和各个圣地完成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为大型多功能服务设施网络提 供了支持。除了两圣寺的扩建,实施的项目包括:扩建麦加和麦地那中心地区的 朝圣者住宿设施,启动连接各圣地的“马沙尔铁路”,建造 Jamarat 大桥,完成 机场和朝圣者终端的扩建,改善运输、健康和净化服务,以及用于朝圣者的其他 重要后勤服务。

76. 根据《基本治理法》第 24 条,沙特王国负责维护和为两圣寺提供服务,并 为朝圣者提供安全和照顾,使他们能够轻松自信地进行大朝觐(hajj)和小朝觐 (umrah)的仪式和庆祝活动,并造访先知寺(ziyarah)。因此,沙特王国全力以赴使 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不受歧视地进行朝圣仪式,不考虑政治或意识形态因素。

值得指出的是,由 96 个大使馆和 18 个领事馆签发朝圣签证,且在与沙特王国没 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组织朝圣团。此外,沙特王国已采取措施,帮助那些其政府在 朝圣团前往沙特王国的路上设置官僚障碍的穆斯林能够实现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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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教育和培训33

77. 由于沙特王国对教育的重视,已经出现了一系列快速的发展和改革,重点 是全民教育、机会平等、免费教育、教育平等、课程开发、教师业绩、学校管 理、学校建筑和设备、衡量和评估的工具和方法、教育指导和咨询、有视听障碍 和智力障碍的学生、有自闭症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义务教育。

78. 定性和定量指标反映出这一持续的发展。2017 年,小学教育的净入学率为 98%。共有 38,368 所学校,为 6,230,108 名男女学生提供服务(自 1980 年以来,

这些数字增加了四倍);他们由 537,147 名男女老师教授。有 28 所公立大学和 29 所私立大学和学院,共有 1,485,915 名男女学生。大约有 152,172 名男女学生获 得奖学金在国外大学学习。已经为男女教师开设了特别课程,为其在沙特大学和 国外大学学习提供奖学金,以提升他们的学术资质。2017 年,共有 912 名教师 获得奖学金在国内或海外学习。有 1,798 个扫盲和成人教育中心。

79. 教育和培训部门34 获得了 1,920 亿沙特里亚尔(510 亿美元),在 2018 年国家 预算中所占份额最大。

80. 根据第 89263 号部级决定(2017 年 7 月 11 日),教育部为女学生能够参加体 育课发起了一项倡议。该倡议旨在每年建造和装备 500 个体育馆,以促进女生的 健康。

81. 《终身教育倡议》(“Istadama”)是一项国家发展倡议,致力于消除文盲,

使个人能够利用各种教育和培训机会。该倡议针对 15-50 岁年龄组的成年男女。

82. 根据第 84328 号部级决定(2015 年 12 月 29 日),为沙特王国南部边境地区 的学校建立了一个教育支助中心,目的是确保靠近南部边境地区遭受伊朗支持的 胡塞民兵暴行的人民继续接受教育。该中心力求在一系列备选方案的基础上确保 教学的连续性,例如,启动虚拟学校项目,已有 5 个学区的 44,000 名学生从中 受益。

83. 沙特王国有 45 所技术和职业学院,其中 15 所提供学士学位课程。2017 年,约有 22,417 名男女学生从这些学院毕业。2017 年,约有 12,924 名男女学生 受益于为公立学校学生举办的职业培训计划。大约 24.2%的中学毕业生是从技术 和职业培训学校毕业。

84. 沙特王国在区域和国际两级参与教育部门的人道主义和救济工作,为支持 教育机构和方案提供援助,并帮助受危机影响者继续接受教育。沙特王国为支持 教育和文化方案共提供了约 160 亿沙特里亚尔的援助。

(j) 保健35

85. 努力根据需要继续改善提供的保健服务,遵守平等原则。有几个重点领 域,包括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免疫接种方案,残疾人、老年人和学生保健,心理 健康,事故受害者保健,紧急情况和灾害,流行病和传染病控制,安宁疗护,器 官移植,以及综合医疗保健系统和支助基础设施的其他组成部分。

86. 到 2016 年,沙特王国所有省和县的初级卫生保健中心的数量已达到 2,450 个,提供初级护理、慢性病治疗和妇幼保健。它们已经接待了 5,200 多万次就 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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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沙特王国已采取若干促进生殖健康的措施。因此,2017 年女性出生时平均 预期寿命上升至 76.3 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每 10 万活产 12 人。2017 年,约 99.7%的分娩是在训练有素的医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的,而在 2016 年,约 98%

的孕妇接受了专业保健护理。卫生部已启动电话热线服务(937),接受患者投 诉,并每天 24 小时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88. 为提高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采取了许多措施,重点是提高培训的 入门水平和不断开发课程和培训方法。2017 年,大学的医学院和卫生学院共招 收了 81,434 名男女学生,海外留学人数为 21,658 人。

89. 2017 年成立了沙特患者安全中心。这一国家权威机构负责处理与患者安全 和预防医疗错误有关的所有事项。该中心将根据国家转型计划的卫生部门举措,

制定患者安全国家战略。

90. 因向朝圣者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沙特王国数十年来在大规模采集药品方面 获得了许多经验和专业知识,这些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成立全球大规模采集药品中 心提供了动力。该中心是大规模采集药品领域的世界权威。

(k) 就业36

91. 与“2030 年沙特愿景”相关的项目,特别是 NEOM、红海项目和各种工业 计划,将为众多沙特青年男女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预计未来几年失业率将逐步 下降。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发起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和促进工作权的倡议,其中最重 要的是就业沙特化方案(“Nitaqat1”)和补充方案“Nitaqat 2”;旨在覆盖和保护 私营部门沙特工人免受职业危害的社会保障计划;旨在确保定期支付工人与雇主 之间达成的工资的保护系统。由公务员部发起的电子招聘系统(“Jadarah”)是公 共部门招聘国家平台。

92. 劳动和社会发展部拨出一个统一的电话号码(19911),用于以八种语言接收 移徙工人的投诉,这是在工人公平待遇方面的一种进步。另外两个代表在移徙工 人处境和待遇方面取得进步的方案,是在劳工教育网站上发起的“你的就业顾 问”计划,以及确保通过当地银行按时支付工资的工资保护制度。

93. 为促进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包括劳动和社会 发展部、人权委员会、国家人权协会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提出的提高认识措施,

打击贩运委员会为监测剥削罪的根本原因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劳动部和人权委员 会为确保监督而采取的措施。它们还包括经改进的海外招聘机制,对招聘者的监 督和控制机制,以及保护和支持机制。37

(l) 发展权38

94. “2030 年沙特愿景”及其所产生的计划和倡议都符合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 标,其包容性代表了国家发展的质的进步。此外,沙特王国力求提高生活水平,

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并改善服务的提供。

95. 取得的特殊成就包括:确保所有儿童,包括男孩和女孩都能获得受教育的 机会,降低 5 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降低产妇死亡率,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和 其他主要疾病的蔓延,以及在使妇女有能力参与就业市场方面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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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该领域最佳实践的一个例子,是引入“公民账户”计划,通过将政府福利 转用于有需要的群体,帮助家庭解决经济改革的直接和间接的预期影响。第 24535 号最高令(2017 年 2 月 22 日)批准了在沙特王国计算绝对贫困线和衡量贫 困程度的方法。39

97. 根据第 454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5 月 8 日)通过的国家环境战略、根据第 227 号内阁决定(2018 年 1 月 23 日)通过的国家水战略,以及根据第 439 号内阁决定 (2018 年 5 月 1 日)通过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仅仅是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 一些关键措施。

(m) 妇女和儿童

妇女权利40

98. 在报告所涉期间,大多数的改革和发展都涉及促进和保护妇女的权利及增 强妇女权能。这体现在所采取措施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取得的成果上。为增强妇女 权能和促进两性平等已采取的许多措施都是在伊斯兰教法的框架内进行的。其中 包括已经提到的编纂有关个人地位问题的司法裁决;颁布第 33322 号最高令 (2017 年 4 月 18 日),允许妇女获得政府服务,并可处理自己的事务而无需获得 他人的批准(见上文第 21 段);任命 30 名妇女担任协商委员会成员,占委员会成 员的 20%;赋予妇女投票权和在市选举中作为候选人的权利;任命六名妇女担任 人权委员会董事会成员;任命沙特妇女担任高级职务,如副部长、大学校长和包 括沙特证券交易所(“Tadawul”)在内的几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因此,妇女现 在在公共和私营部门担任决策要职。

99. 为促进妇女的司法权利已作出了一些决定,包括:41

• 引入赡养费基金(见上文第 24 段);

• 签发两份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各一份;

• 向女性颁发公证人执照,赋予某些妇女公证人的权力。

100. 成立家庭事务理事会,是保护和促进妇女和家庭权利的体制框架的重大发 展。该理事会已将妇女事务的责任委托给一个委员会,将保护家庭的责任委托给 另一个委员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已开始举办咨询研讨会,审查与妇女有关的主要 法律。此外,该理事会还批准了一个制定国家妇女战略的机制。

101. 《防止虐待法》42、其执行条例和相关执行措施的颁布,是对打击一切形 式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保障(见上文第 6 段)。

102. 投诉中心于 2016 年开始运作。该中心收到关于家庭暴力的报告(见上文第 60 段),检察官在这些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 条提起刑事诉 讼。检察官如果认为调查涉及私人诉讼权的罪行符合公共利益,则会这样做。

103. 关于妇女的行动自由权,授权实施《交通法》及其执行条例的第 905 号最 高令(2017 年 9 月 26 日),规定,在平等基础上为男女颁发驾驶执照。为了使女 性准备好在沙特王国驾驶汽车,交通总局为全国各地的女性开设了五所驾校,同 时与大学合作开设了高级驾校。此外,还为持有外国驾驶执照并希望将其换成沙 特执照的女性在全国开设了 21 个中心。最高令已经实施,女性于 2018 年 6 月 24 日开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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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为在经济上增强妇女能力,全国各地已开始实施一些举措,其中包括支持 职业妇女托儿服务的“Qurrat”计划;为职业妇女提供运输的“Wusul”计划;

“支持自营职业”计划,它扩大了妇女利用其技能增加收入的机会;以及“兼职 工作”和“远程工作”计划,使妇女能够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农村和偏远地区 也有旨在鼓励妇女加入就业市场的赋权计划。

105. 担任出庭律师、检察官和律师,并在与男同事平等的基础上从事法律工作 的女性的比例显著增加。检察院已发布指示,要求女律师得到与其男同事同等的 对待,使她们能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0 条,研究其当事人的案件文件,并 在当事人受到询问时在场。

106. 在政府工作的妇女比例也显著上升。已经与人力资源开发基金、社会保险 总局以及技术和职业培训公司合作,并与雇主携手,制定了许多扩大女性就业机 会的方案。2018 年第一季度,共有 2,033,668 名妇女就业,而在 2017 年第一季 度,这个数字为 2,008,233。2018 年第一季度,在私营部门工作的沙特妇女人数 增加到 559,814 人,约占沙特人在私营部门就业的 32%。“2030 年沙特愿景”的 目标是,到 2030 年,将女性在就业市场的参与率从 22%增加到 30%,在非石油 GDP 中所占比例实现 3%的增长。

107. 标准模式就业条例第 34 条规定了同工同酬的一般规则,其中包括禁止在 同工同酬方面存在任何形式的男女工人歧视。值得注意的是,沙特王国是国际劳 工组织 1951 年《同酬公约》(第 100 号)和 1958 年《反对(就业和职业)歧视公 约》(第 111 号)的缔约国。

108. 关于沙特王国在妇女权利方面取得的成就,可以增加以下内容:通过“母 子健康保障”,旨在追踪母亲和孩子从怀孕至出生至五岁的健康状况;施用按照 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修订的产前护理模式,并就其分发文献;建立国家妇女观察 站,它是沙特国王大学阿卜杜拉国王研究和咨询研究所的一个英才中心。该观察 站追踪沙特妇女参与发展方案及其越来越多地参与非政府组织的情况。请注意,

沙特妇女占国家人权协会创始成员的 25%,而且在银行董事会、商会和沙特工程 师委员会中均可找到她们的身影。此外,妇女创立和管理的慈善机构数目业已有 所增加。

109. 沙特女企业家在全球名单和排名中占据突出地位。她们为促进妇女的权 利,在全国举办讲习班,并在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全国对话中心的活动及其组织 的文化对话会议中发挥突出作用。她们还为改善向妇女提供的服务而参与实施各 种行动方案,包括家庭保障机制、生产性家庭方案、孕产方案、体育和休闲方 案,以及帮助收入有限的家庭发展自己的资源和从依赖转向生产的方案。

110. 伊斯兰教法禁止强迫婚姻,它认为只能在妇女同意的情况下缔结婚姻。它 禁止阻止妇女结婚或违背其意愿强迫其结婚。不得阻止妇女嫁给符合婚姻合法条 件的男子。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全国对话中心与利益攸关方和民间社会组织合 作,进行了一项研究,结果显示,被强迫结婚或早婚的妇女人数继续下降。该研 究引出了一系列提案,其中包含若干措施和指导方针。请注意,《儿童保护法》

执行条例第 16(3)条规定,在缔结婚约之前,必须确定 18 岁以下者(无论男女)的 婚姻不对其造成伤害,并符合其最佳利益。

111. 利益攸关方(如教育部、文化和信息部及人权委员会)开展的人权意识和指 导方案,旨在纠正可能导致歧视妇女的错误印象。高级学者委员会力求通过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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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和社交媒体账户上发表声明,并通过委员会成员在电视和广播中露面,纠正这 些想法。伊斯兰事务、宣教和指导部通过其传教士和阿訇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 用。

儿童权利43

112. 沙特王国在促进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保护和信守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并 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法律和体制框架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颁布《儿童保护 法》和《少年法》,成立家庭事务理事会和组建其儿童事务委员会,以及根据第 320 号内阁决定(2009 年 9 月 7 日),通过了卫生部关于未来十年的母子保健战 略。该战略规定了从胚胎阶段(以遗传病为重点)到成熟阶段的儿童生长发育所有 阶段的预防和治疗。它还寻求改善幼儿园的提供情况,以确保儿童在智力和体力 方面的才能得到识别和培养。

113. 第 152 号内阁决定(29 Rabi II 1437)授权教育部负责处理与 3 至 6 岁年龄组 儿童上幼儿园有关的所有事项。这包括颁发运营和管理幼儿园所需的许可证事 项。

114. 非政府组织对儿童的兴趣日益增长,这反映出民间社会对儿童权利的关 注。在这一领域取得的成就包括: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及其同伴的天才与创造力 基金会以及卫生部和民间社会的各种倡议,加强了对天才儿童的识别和培养;改 善了向残疾儿童提供的教育和保健服务;教育机构对儿童行为的兴趣增加;为在 幼儿心目中植入健全的价值观和行为,保护他们免受犯罪诱惑和打击极端主义思 想的社会教育计划的数目增加。

115. 已经启动了一些以儿童为重点的方案和项目,44 包括一个增加幼儿园和托 儿所数目以覆盖整个国家并使幼儿早期方案和活动现代化的项目。

116. 在打击暴力侵害儿童行为方面,教育部启动了“Rifq”方案,以通过各种 方式减少学校暴力,主要是让学生、教职员和家长/监护人了解暴力的起因和形 式,帮助教职员和父母/监护人获得解决和减少暴力的适当教育工具,并为指导 顾问提供早期发现和治疗暴力行为的工具。

117. 已经开通了一个统一的免费救助热线(116111),以向在家庭或学校、社 区、公共场所或政府或私人机构中遭受各种类型虐待、忽视或剥削的 18 岁以下 儿童提供支持,并向他们提供当场的专业咨询。儿童支助热线是国际儿童救助热 线的成员。

(n) 残疾人权利45

118. 从这一领域采取的许多措施中,可见国家对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关注。这些 措施包括成立残疾人照护局;对获得与残疾有关的权利提供保障;改善政府为残 疾人提供的服务;发布最高令,以通过普遍无障碍方案的指导方针,建立使残疾 人能够过上独立生活并融入社区的城市环境;成立萨勒曼国王残疾人研究中心,

该中心在研究致残原因、避免和治疗残疾方面位于最前沿;设立了萨勒曼国王残 疾人研究奖,该奖项有助于促进残疾人护理研究,改善对残疾人服务的提供,以 及确保对《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原则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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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除此之外,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数量有所增加,38 个政府经管和 187 个私人 的中心提供日常护理。此外,残疾人权利协会正在日益扩大其影响。请注意,综 合康复中心有 7,816 名残疾人,私立日常护理中心有 16,507 名残疾人。约 445,824 个案例得益于为此目的分配的 52 亿沙特里亚尔财政援助。

120. 沙特王国已作出协调一致的努力,促进残疾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所有 领域的权利,以使他们能够成为发展的伙伴,并在一些领域实施了若干方案和措 施。因此,在卫生领域提供包括遗传咨询在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并进行 一系列测试,以确保早期发现疾病;最有残疾风险的婴儿在出生时即已登记和进 行监测,并相应通知卫生当局。为卫生工作者和事故急救人员举办了课程,以帮 助改进他们在帮助和治疗伤员方面的表现。在卫生设施中开设了约 22 个支助办 公室,为残疾人提供后勤服务,并使这些设施方便残疾人使用。

121. 在教育方面,教育部将部分残疾学生整合在一起,将他们安置在学校附属 的特殊教室中,并将其他残疾学生与非残疾学生安排在同一个教室。提供了教育 支持和康复服务,以确保他们在所有班级与同龄人保持同步。免费提供辅助设 备,如助听器、助视器和轮椅。为盲人提供教材,包括盲文教科书和有声读物;

对批准用于公共教育的教科书进行改编以适于聋哑人使用。使用手语来与聋哑学 生交流。46

122. 教育部与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卫生部、教育评估委员会、一些慈善机构和 萨勒曼国王残疾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了一项特殊教育倡议,其中涉及制定一项国 家残疾人教学战略文件。

123. 苏丹王子特殊教育支持服务中心是一个综合中心,旨在为患有学习困难症 因而无法入读普通学校或特殊需要学校的儿童提供一流的服务。该中心在政府开 办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评估、评价和诊断,然后根据具体需要为其制定适当的治 疗计划,以期让孩子作为能够与他人互动的独立个人,返回学校或家中的自然环 境。

124. 教育部采用了全纳教育的理念,并在 2015-2016 学年初开始在公立教育学 校将其付诸实践。它通过促进《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实施,为残疾学生服务。47

125. 在就业和社会福利领域,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启动了“Tawafuq”方案,目 的是雇用沙特残疾人;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鼓励私营部门企业招聘和培 训残疾人,以提高他们的业绩水平;为照顾残疾人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并成立 为残疾人提供护理和康复计划的组织和中心,并向其提供补贴。

(o) 传播和教授人权文化48

126. 在传播和教授人权文化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举办若干教育和培训方案、讲 习班和讲座,以及举办涉及人权各个方面的在线和电视活动。社区中有影响力的 人物参与与儿童、妇女、残疾人和移徙工人有关的方案特别有益。沙特王国的教 育当局热衷于传播人权文化,第 13084 号最高令(2015 年 1 月 18 日)的颁布使他 们的努力达到高峰,该最高令指示人权委员会与教育部协调,将人权纳入高等教 育课程的主流,并采取行动在适当的院系中设立单独的人权专业。

127. 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在 2012 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启动了许多培训活动和方案。2014 年至 2018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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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法官、检察院工作人员、律师、保健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开展的活动和方 案多于 36 项,以提高对沙特王国加入的人权公约的认识,并探索如何最好地实 施它们的规定。

128. 2017 年 12 月 14 日,人权委员会与教育部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启动人 权电子学习门户网站,口号是“我的国家是我的权利的保护者”,旨在告知学生 他们的权利,并传播人权文化。

129. 作为其传播战略的一部分,信息部成立了政府传播中心,以促进政府机构 与媒体的融合和协调,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与王国的全面复兴保持同步。该中 心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为政府机构的信息部门提供支持。

130. 政府机构通过在其网站和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与人权和义务有关的法律规 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帮助向这些网站的访问者传播权利文化。第 713 号内阁 决定(2017 年 8 月 22 日)有关在政府机构网站上发布相关法案、规则、规章和决 定,以使有关各方就此进行评论和发表意见。

131. 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家对话中心启动了“Salam”文化交流项目,以突 出和传达沙特王国在若干领域的发展和成就。已经启动了两项分支举措:使青年 领袖有资格参与全球对话的Salam 方案,以及Salam 电影短片竞赛。这两项举措 都侧重于支持年轻人、赋予其资格和增强其能力,使其能够参与国际各界的对话 和交流,并进一步发挥沙特王国在促进共存和多样性以及建设全球和平方面的作 用。

(p) 执行人权公约及与区域和国际机制合作49

132. 沙特王国是联合国五项主要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儿童权利公约》、《禁 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 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

它还是三项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 任择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 任择议定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

133. 由于沙特王国加入了这些公约,这些公约已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而沙 特王国在这些公约下的义务与其他成文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基本治理 法》第 70 条规定,“应由皇家敕令来颁布和修订法律、国际条约和协定及特许 权”,根据这一条,加入这些公约的法律文书(皇家敕令)与颁布国家其他法律的 法律文书是相同的。此外,第 287 号内阁决定(2010 年 7 月 26 日)颁布的国际公 约缔结程序第 11(1)条规定,一旦公约生效,相关机构必须采取必要的执行措 施,以确保沙特王国履行加入所产生的所有义务。

134. 沙特王国力求履行这些公约规定的义务,确保执行情况得到有关政府和司 法机构,主要是司法机构各个部门的监督。根据第 207 号内阁决定(2005 年 9 月 12 日)发布的人权委员会章程,授权该委员会监督政府各机构,以确保沙特王国 已加入的国际人权文书的适用,并确保这些机构采取适当的执法措施。根据第 13084 号最高令(2015 年 1 月 18 日)组建一个常设委员会,负责编写沙特王国关 于人权公约的报告,使这些努力达到高峰。该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监测条约机构 和普遍定期审议提出的建议。

(20)

135. 关于提交条约报告的程序要求,沙特王国已按时向其加入的人权公约提交 了所有国家报告。50

136. 沙特王国与人权理事会合作,分别在 2009 年和 2013 年积极参加了第一轮 和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并在落实在这两轮审议中收到和认可的建议方面,取得 了相当大的进展。根据“编写报告时所要遵循的方法”第 4(a)段,人权委员会在 其年度报告中列入了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收到和认可的建议,并对实地的落 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落实这些建议的情况,是评价沙特王国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 面取得的进展的一个定性指标。

137. 沙特王国与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合作,以有意义的方式回复两位特别报告 员的问题和调查,并按照理事会的申诉程序开展工作。根据第 2775 号最高令 (2010 年 3 月 13 日)建立了一个国家机构,以客观和完全独立的方式处理问题并 进行调查。沙特王国向一些重要的任务负责人发出访问该国的邀请,包括在 2017 年 1 月进行访问的赤贫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以及在 2017 年 4 月 30 日 至 5 月 4 日进行访问的反恐中注意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

对两位特别报告员的报告进行了研究,以受益于他们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评论。

五. 遵守适用的国际人道法规则

138. 沙特王国渴望充分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和规则。因 此,它申明支持也门合法性联盟的所有军事行动都是以完全符合这些规定和规则 的方式进行的。联军不仅急切地想使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以及平民目标免遭 武装冲突的影响,而且还为负起责任,保护他们免受伊朗支持的胡塞武装民兵的 严重侵犯,包括不加区分的袭击、杀戮、酷刑、强迫撤离和失踪、封锁和使用儿 童兵。

139. 支持也门合法性联盟制定了符合国际人道法规定和规则的严格的接战规 则,包括一些防止定位错误的机制和程序。该联盟调查所有针对平民、民用设施 和人道主义组织的指控,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这些调查的结果。

140. 该联盟最重视对也门的人道主义救济,并协调与国际组织的活动。萨勒曼 国王人道主义援助和救济中心正在与一些国内和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实施一系 列项目和方案,包括解决霍乱疫情的项目,引起这一疫情的,是伊朗支持的胡塞 武装民兵对环境和本来可以帮助防止疾病传播的卫生设施造成的损害。该中心还 启动了帮助被伊朗支持的胡塞武装民兵征募的儿童兵康复的一些方案,以及为也 门妇女和家庭提供的支助项目。此外,该中心还启动了营养、医疗、卫生和环境 项目,以解决粮食和药品短缺的影响,并提高卫生服务的能力,以便在没有任何 歧视或偏见的标准框架内支持获得食物和药品的人权。

141. 根据支持也门合法性联盟宣布的 2018 年也门人道主义应急计划,沙特王 国通过联合国提供了 4.65 亿美元财政援助,用于支付联合国各组织实施的方 案。与此同时,它为支持也门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 3,500 万美元。

(21)

六. 国家优先事项和倡议

142. 沙特王国申明,它致力于在伊斯兰教法的原则、该国的成文法以及它按照 区域和国际人权公约所承担的义务的基础上,实现最高水平的人权保护,以及促 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根据旨在实现国家目标的计划和政策,最重要的是

“2030 年沙特愿景”,适当注意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目的,沙特王国将通过采取必要的立法和体制措施,提高一般执行措施的有 效性,提高认识,促进民间社会的参与和促进区域和国际人权合作,努力克服在 保护和促进人权道路上的挑战。此外,沙特王国将努力制定更高的定性和定量指 标,以衡量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

结论

143. 沙特阿拉伯王国申明,本报告以符合报告编写准则的方式,简要回顾了为 保护和促进人权而采取的最重要措施。尽管已经取得的所有成就,沙特王国仍然 希望通过它的各个机构,并在两圣寺护法萨尔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 特国王和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亲王殿下 的积极指导下,在人权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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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3 ،112 ،108 ،107 ،106 ،105 ،103 ،102 ،101 ،100 ،98 ،96 ،95 ،93 ،92 ،57 ،31( تايصوتلا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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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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