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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與宗教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四至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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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倫理與宗教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四至中六)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 二零零七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更新)

(2)

目 錄

引 言 i

第 一 章 概 論 1

1.1 背 景 1

1.2 課 程 理 念 2

1.3 課 程 宗 旨 2

1.4 課 程 目 標 2

1.5 學 習 成 果 3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4

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5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5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6

2.2.1 必 修 部 分 ︰ 倫 理 學 7

2.2.2 選 修 部 分 一 ︰ 宗 教 傳 統 13

2.2.3 選 修 部 分 二 ︰ 宗 教 體 驗 35

2.2.4 時 間 分 配 37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39

3.1 主 導 原 則 39

3.2 學 習 進 程 39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43

3.3.1 銜 接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43

3.3.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43

3.3.3 利 用 突 發 的 議 題 和 生 活 事 件 44 3.3.4 與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和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聯 繫 44

3.3.5 規 畫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44

3.3.6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45

3.4 課 程 統 籌 45

3.4.1 工 作 範 疇 45

3.4.2 各 司 其 職 47

第 四 章 學 與 教 49

4.1 知 識 與 學 習 49

4.1.1 透 過 概 念 發 展 建 構 知 識 49

4.1.2 學 生 與 教 師 的 角 色 50

4.2 主 導 原 則 51

4.3 取 向 與 策 略 52

4.3.1 從 探 究 到 反 思 52

(3)

4.3.2 選 取 適 當 的 學 與 教 策 略 55

4.3.3 體 驗 學 習 60

4.3.4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62

4.4 學 習 社 群 62

4.5 照 顧 學 習 差 異 63

第 五 章 評 估 65

5.1 評 估 的 角 色 65

5.2 進 展 性 和 總 結 性 評 估 66

5.3 評 核 目 標 67

5.4 校 內 評 估 69

5.4.1 主 導 原 則 69

5.4.2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70

5.5 公 開 評 核 72

5.5.1 主 導 原 則 72

5.5.2 評 核 設 計 73

5.5.3 公 開 考 試 74

5.5.4 校 本 評 核 74

5.5.5 成 績 水 平 與 匯 報 77

第 六 章 學 與 教 資 源 79

6.1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作 用 79

6.2 主 導 原 則 80

6.3 常 用 資 源 80

6.3.1 教 科 書 80

6.3.2 參 考 資 料 82

6.3.3 科 技 與 網 上 資 源 82

6.3.4 傳 媒 82

6.3.5 社 會 資 源 83

6.4 靈 活 運 用 學 與 教 資 源 84

6.4.1 切 合 目 的 84

6.4.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84

6.5 資 源 管 理 84

詞 彙 釋 義 85

參 考 文 獻 89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倫 理 與 宗 教 委 員 會 及 轄 下 工 作 小 組 委 員 名 錄

(4)

i

引 言

教 育 統 籌 局(教 統 局 , 現 改 稱 教 育 局 )於 2005年 發 表 報 告 書1, 公 布 三 年 高 中 學 制 將 於2009年 9月 在 中 四 級 實 施,並 提 出 一 個 富 彈 性、連 貫 及 多 元 化 的 高 中 課 程 配 合 , 俾 便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 需 要 和 能 力 。 作 為 高 中 課 程 文 件 系 列 之 一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建 基 於 高 中 教 育 目 標 , 以 及2000年 以 來 有 關 課 程 和 評 估 改 革 的 其 他 官 方 文 件 , 包 括 《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2002) 和《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2007)。請 一 併 閱 覽 所 有 相 關 文 件,以 便 了 解 高 中 與 基 礎 教 育 的 連 繫 , 並 掌 握 有 效 的 學 習 、 教 學 與 評 估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闡 明 本 科 課 程 的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在 各 章 節 論 述 課 程 架 構 、 課 程 規 畫 、 學 與 教 、 評 估 , 以 及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運 用 。 課 程 、 教 學 與 評 估 必 須 互 相 配 合 , 這 是 高 中 課 程 的 一 項 重 要 概 念 。 學 習 與 施 教 策 略 是 課 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 能 促 進 學 會 學 習 及 全 人 發 展 ; 評 估 亦 不 僅 是 判 斷 學 生 表 現 的 工 具 , 而 且 能 發 揮 改 善 學 習 的 效 用 。 讀 者 宜 通 觀 全 局 , 閱 覽 整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以 便 了 解 上 述 三 個 重 要 元 素 之 間 相 互 影 響 的 關 係 。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考 評 局 )聯 合 編 訂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是 一 個 諮 詢 組 織 , 就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階 段 的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事 宜 ,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 議 會 成 員 包 括 校 長 、 在 職 教 師 、 家 長、僱 主、大 專 院 校 學 者、相 關 界 別 或 團 體 的 專 業 人 士、考 評 局 的 代 表 、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代 表,以 及 教 育 局 的 人 員。考 評 局 則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負 責 舉 辦 公 開 評 核 , 包 括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委 員 會 成 員 分 別 來 自 中 學 、 高 等 院 校 、 政 府 部 門 及 工 商 專 業 界 。

教 育 局 建 議 中 學 採 用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考 評 局 會 根 據 學 科 課 程 而 設 計 及 進 行 各 項 評 核 工 作 , 並 將 印 發 手 冊 , 提 供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有 關 學 科 公 開 評 核 的 架 構 和 模 式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考 評 局 亦 會 就 實 施 情 況、學 生 在 公 開 評 核 的 表 現,以 及 學 生 與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求 , 對 學 科 課 程 作 出 定 期 檢 視 。 若 對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有 任 何 意 見 和 建 議 , 請 致 函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3 樓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總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 收 傳 真 :2573 5299

電 郵 :ccdopshe@edb.gov.hk

1 該報告書名為《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

(5)

ii

(6)

1

第 一 章 概 論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作 為 三 年 制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的 背 景 、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闡 述 本 科 與 初 中 課 程 、 高 等 教 育 , 以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

1.1 背 景

倫 理 與 宗 教 課 程 的 制 定,建 基 教 育 統 籌 局 於 2005 年 出 版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及 2007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出 版 的《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這 兩 份 文 件 為 三 年 高 中 學 制 的 發 展 , 策 畫 未 來 的 路 向 , 同 時 亦 提 出 了 一 套 由 核 心 科 目 、 選 修 科 目 、 應 用 學 習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組 成 的 課 程 架 構 建 議 , 以 切 合 學 生 的 興 趣 及 性 向 。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是 三 年 制 高 中 課 程 的 選 修 科 之 一 , 它 建 基 於 目 前 施 行 的 中 四 至 中 五 宗 教 科 ( 基 督 教 ) 課 程 (1998 年 實 施 )、《 佛 學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中 學 會 考 課 程 , 以 及 2001 年 實 施 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倫 理 及 宗 教 科 課 程 )。

它 亦 參 照 了 教 統 局 於 2002 年 起 建 議 學 校 使 用 的《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中 一 至 中 三 )》提 出 的 方 向 , 進 一 步 發 展 學 生 在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已 具 備 的 倫 理 及 宗 教 的 知 識 、 技 能 , 以 及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勾 畫 本 課 程 的 目 的 和 在 高 中 程 度 的 學 習 重 點 與 成 果 。 本 指 引 列 出 詳 細 的 「 說 明 」、「 要 點 」 及 「 聖 經 索 引 」( 選 修 部 分 一 , 單 元 二 : 基 督 宗 教 ),對 評 估 架 構 亦 有 詳 盡 的 闡 述。規 範 倫 理 學 和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是 本 課 程 的 必 修 元 素 , 倫 理 的 研 習 為 價 值 的 形 成 和 判 斷 奠 定 基 礎 。 本 科 對 現 今 社 會 具 爭 議 性 的 倫 理 議 題 的 討 論 ,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面 對 有 關 的 疑 問 與 衝 擊 , 對 學 生 的 社 交 、 道 德 及 靈 性 發 展 甚 為 重 要 。 選 修 部 分 中 的「 宗 教 傳 統 」 和 「 宗 教 體 驗 」 為 學 生 提 供 選 擇 。 學 生 可 組 織 相 關 的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 從 而 對 宗 教 傳 統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體 現 獲 得 實 踐 經 驗 。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是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中 的 選 修 科 之 一 , 旨 在 幫 助 學 生 探 索 有 關 意 義 、 價 值 觀 和 人 生 目 標 等 問 題 。 本 課 程 致 力 培 養 學 生 的 洞 察 力 , 使 他 們 能 夠 在 道 德 與 精 神 生 活 及 獨 立 自 主 方 面 獲 益 , 從 而 可 以 在 多 元 化 的 香 港 社 會 、 文 化 和 政 治 情 境 中 充 滿 意 義 地 生 活 。

(7)

2

1.2 課 程 理 念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對 學 生 的 社 交 、 道 德 和 靈 性 發 展 有 重 要 的 貢 獻 。 學 生 在 人 生 各 個 階 段 都 會 遇 到 一 些 宗 教 和 道 德 問 題 的 挑 戰 , 包 括 生 命 的 起 源 和 生 存 的 目 的 、 身 份 認 同 、 性 與 婚 姻 、 受 苦 、 死 後 的 生 命 等 等 。 本 課 程 由 「 宗 教 傳 統 」 、 「 倫 理 學 」 和 「 宗 教 體 驗 」 三 部 分 所 組 成 , 幫 助 學 生 透 過 探 究 學 習 的 過 程,思 考 宗 教 和 道 德 的 問 題,使 學 生 能 對 切 身 的 生 活 經 驗 作 批 判 反 思 , 建 立 對 個 人 宗 教 信 仰 的 理 解 的 自 信 , 並 且 能 夠 維 護 自 己 的 宗 教 立 場 。

本 科 幫 助 學 生 加 強 對 宗 教 及 道 德 問 題 的 分 析 能 力 , 並 鼓 勵 他 們 探 究 和 反 思 在 人 類 歷 史 上 和 全 球 性 的 相 關 議 題 。 本 科 能 幫 助 學 生 有 條 不 紊 地 整 合 和 表 達 個 人 的 信 念 , 並 與 其 他 人 展 開 對 話 ; 將 從 宗 教 傳 統 中 所 學 習 的 知 識 , 應 用 於 富 挑 戰 性 的 倫 理 問 題 上 , 並 透 過 參 加 服 務 學 習 和 宗 教 體 驗 活 動 , 反 思 個 人 的 信 仰 。

本 科 特 別 重 視 幫 助 學 生 以 欣 賞 的 態 度 , 面 對 多 元 化 的 香 港 社 會 ; 而 香 港 社 會 豐 富 的 宗 教 傳 統 將 豐 富 本 科 的 學 習 內 容 , 對 學 生 學 習 和 比 較 不 同 的 宗 教 大 有 裨 益 。

1.3 課 程 宗 旨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旨 在 使 學 生 能 :

(a) 認 識 所 研 習 的 宗 教 及 本 港 其 他 的 主 要 宗 教 ; (b) 對 宗 教 和 道 德 問 題 作 出 理 性 和 明 智 的 判 斷 ; (c) 提 升 在 靈 性 、 道 德 及 社 會 方 面 的 觸 覺 ;

(d) 抱 持 積 極 的 態 度 與 其 他 宗 教 信 仰 者 交 往 , 並 尊 重 他 人 信 仰 的 權 利 。

1.4 課 程 目 標

本 課 程 的 目 標 是 讓 學 生 就 以 下 各 項 獲 得知 識 及 理 解 : (a) 道 德 對 個 人 與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

(b) 各 主 要 倫 理 體 系 的 歷 史 及 其 歷 久 不 衰 的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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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有 關 宗 教 的 起 源 、 律 例 、 形 式 與 禮 儀 的 知 識 ; (d) 宗 教 創 始 人 及 其 至 今 仍 具 有 影 響 力 的 原 因 ; (e) 當 代 有 關 宗 教 與 倫 理 議 題 的 重 要 觀 點 。

本 課 程 有 助 提 升 學 生 的技 能, 使 他 們 能 夠 : (a) 反 思 個 人 的 信 念 、 價 值 觀 和 經 驗 ;

(b) 與 持 有 不 同 信 念 和 價 值 觀 的 人 進 行 客 觀 討 論 ; (c) 設 身 處 地 理 解 別 人 的 信 念 和 行 為 ;

(d) 以 證 據 和 合 理 論 點 為 依 據 , 進 行 有 關 宗 教 意 義 問 題 的 辯 論 ; (e) 藉 探 索 宗 教 , 改 善 自 己 、 造 福 社 群 。

本 課 程 幫 助 學 生 培 養 下 列 的價 值 觀 和 態 度: (a) 尊 重 他 人 ;

(b) 願 意 肯 定 他 人 的 需 求 、 感 受 和 期 望 , 並 學 習 他 人 的 見 解 ; (c) 以 包 容 的 態 度 對 待 模 稜 兩 可 和 弔 詭 情 況 ;

(d) 欣 賞 宗 教 及 文 化 的 差 異 ; (e) 尊 重 生 命 ;

(f) 熱 切 尋 求 生 命 的 意 義 和 真 理 。

1.5 學 習 成 果

預 期 學 生 在 完 成 本 課 程 後 能 夠 :

(a) 對 一 些 倫 理 學 的 理 論 有 基 本 理 解 ;

(b) 運 用 各 種 倫 理 理 論 作 判 斷 , 分 析 個 人 及 社 會 的 倫 理 議 題 ; 持 開 放 、 一 致 和 包 容 的 態 度 處 理 與 倫 理 有 關 的 議 題 ;

(c) 能 夠 識 別 需 要 排 列 價 值 或 美 德 優 次 的 處 境 ; (d) 了 解 道 德 抉 擇 的 複 雜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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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 掌 握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以 討 論 不 同 的 倫 理 議 題 , 例 如 : 複 製 、 賣 淫 、 安 樂 死 等 , 並 作 合 理 和 負 責 任 的 道 德 抉 擇 ;

(f) 理 解 所 研 習 的 宗 教 的 源 起 、 經 典 、 律 例 、 形 式 與 禮 儀 ;

(g) 應 用 所 研 習 的 宗 教 的 義 理 , 處 理 日 常 生 活 遇 到 的 問 題 和 面 對 當 今 社 會 的 議 題 ;

(h) 透 過 研 習 宗 教 創 始 人 的 生 平 和 經 歷 , 效 法 其 關 懷 他 人 的 美 德 ; (i) 欣 賞 宗 教 的 人 生 觀 和 世 界 觀 , 並 從 中 學 習 提 升 個 人 的 人 生 價 值 ; (j) 應 用 已 具 備 的 宗 教 及 倫 理 知 識 於 生 活 和 其 他 社 會 服 務 經 驗 中 ;

(k) 欣 賞 文 化 及 宗 教 的 多 元 性,對 持 守 不 同 信 仰 的 人 抱 正 面 及 尊 重 的 態 度 。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的 學 習 ,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中 已 獲 得 的 知 識 、 技 能 和 態 度 。 這 些 包 括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中 所 開 列 的 六 個 主 要 範 疇 , 特 別 是 「 個 人 與 群 性 發 展 」 範 疇 中 所 包 含 的 概 念 和 知 識 。 學 生 在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 已 經 透 過 宗 教 教 育 科 、 聖 經 知 識 科 、 佛 學 科 、 綜 合 人 文 科 及 歷 史 科 , 基 本 地 認 識 不 同 的 宗 教 傳 統 。 本 課 程 在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設 計 , 強 調 宗 教 概 念、信 仰 和 價 值 觀 與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的 關 係。教 師 宜 在 適 當 時 候 , 讓 學 生 參 考 和 鞏 固 之 前 所 學 的 知 識 。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的 研 習 能 為 學 生 打 下 一 個 良 好 的 基 礎 , 讓 他 們 繼 續 在 文 化 研 究 、 歷 史 、 神 學 、 哲 學 、 公 共 行 政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社 會 工 作 及 刑 事 司 法 等 範 疇 進 行 探 索。學 生 對 自 我 的 了 解,以 及 他 們 從 學 習 中 所 獲 得 有 關 知 識 , 對 日 後 擔 任 社 會 工 作 者 、 輔 導 員 、 教 師 、 神 職 人 員 和 記 者 等 工 作 將 有 很 大 幫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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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倫 理 與 宗 教 課 程 架 構 設 定 學 生 在 高 中 階 段 須 掌 握 的 重 要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學 校 和 教 師 在 規 畫 校 本 課 程 和 設 計 適 切 的 學、教、評 估 活 動 時 , 須 以 課 程 架 構 作 依 據 。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本 課 程 是 根 據 教 育 統 籌 局 於 2005 年 出 版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 —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 第 三 章 的 提 議 , 發 展 出 以 下 的 設 計 原 則 :

(a) 建 基 於 學 生 從 基 礎 教 育 的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課 程 中 獲 取 及 發 展 出 來 的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以 及 學 習 經 歷 ;

(b) 求 取 研 習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的 廣 度 和 深 度 之 間 的 平 衡,以 協 助 學 生 為 將 來 的 學 習 、 投 身 工 作 和 達 至 全 人 發 展 作 好 準 備 ;

(c) 展 示 重 要 的 概 念 和 觀 點,幫 助 學 生 理 解 宗 教 與 人 類 共 同 經 驗 間,一 些 相 關 的 倫 理 議 題 , 並 強 調 將 本 科 所 學 轉 化 與 應 用 於 新 議 題 中 ;

(d) 就 提 供 完 整 的 必 須 學 習 的 內 容 , 與 兼 備 靈 活 多 元 化 的 課 程 之 間 達 至 平 衡。透 過 在 選 修 部 分 提 供 不 同 單 元 的 選 擇,以 及 學 生 自 主 設 計 和 組 織 的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 來 照 顧 學 生 不 同 的 興 趣 、 學 習 需 要 和 能 力 ;

(e) 透 過 彈 性 組 織 和 靈 活 安 排 學 習 進 程,照 顧 不 同 學 校 的 特 色、背 景 和 學 生 需 要 ( 相 關 的 建 議 將 在 第 三 章 提 及 );

(f) 透 過 促 進 學 生 為 本 的 探 究 式 學 習,發 展 學 生 的 自 主 和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 培 養 學 生 成 為 一 個 尊 重 多 元 文 化、價 值 和 觀 點,具 有 批 判、反 思 和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的 人 ;

(g) 與 評 估 配 合 , 同 步 發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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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本 課 程 兼 具 宗 教 教 育 的 兩 種 主 要 進 路 , 即 系 統 進 路 ( 學 習 宗 教 ) 及 以 生 命 主 題 為 進 路( 從 宗 教 中 學 習 ), 並 強 調 兩 者 在 教 學 上 同 樣 重 要 。 系 統 進 路 涉 及 掌 握 和 理 解 宗 教 信 仰 、 教 導 、 禮 儀 和 生 活 方 式 等 方 面 的 知 識 ; 生 命 課 題 進 路 則 培 養 學 生 探 究 和 回 應 問 題 的 技 能 , 這 些 問 題 可 以 聯 繫 到 個 人 身 份 、 生 命 意 義 、 價 值 與 委 身 等 。 兩 種 進 路 的 配 合 ,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和 反 思 倫 理 和 宗 教 問 題 與 他 們 個 人 信 仰 和 價 值 之 間 的 關 係 , 評 價 宗 教 對 個 人 生 活 的 影 響 , 並 為 學 生 提 供 一 個 探 索 宗 教 的 途 徑 。

必 修 部 分 : 倫 理 學

倫 理 學 導 論 , 重 點 探 討 價 值 觀 的 形 成 和 培 養 以 邏 輯 思 考 為 根 據 作 判 斷 。

單 元 一 規 範 倫 理 學 單 元 二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選 修 部 分 一 : 宗 教 傳 統 ( 選 一 單 元 )

單 元 一 佛 教 單 元 二 基 督 宗 教 單 元 三 孔 教* 單 元 四 伊 斯 蘭 教*

單 元 五 道 教* *將 於 較 後 日 子 推 行

選 修 部 分 二 : 宗 教 體 驗 ( 選 一 單 元 )

本 部 分 讓 學 生 透 過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 從 實 踐 中 學 習 一 系 列 圍 繞 宗 教 的 教 導 , 以 及 有 關 教 導 與 人 類 共 同 經 驗 的 關 係 。 教 師 可 指 導 學 生 反 思 有 關 的 學 習 經 歷 及 意 義 。

單 元 一 學 會 服 務 及 從 服 務 中 學 習 單 元 二 從 宗 教 禮 儀 中 學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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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必 修 部 分 : 倫 理 學

倫 理 學 的 重 點 是 探 究 價 值 觀 的 形 成 和 如 何 以 邏 輯 思 考 為 根 據 作 判 斷 。 透 過 研 究 某 些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一 套 倫 理 觀 作 道 德 判 斷 及 選 擇 的 基 礎 。

單元一: 規範倫理學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道德的本質 道德原則  一些基本的道德原則:如仁慈、避免傷害、尊重自主、忠誠等

 道德原則與道德規條的分別:道德原則應放諸四海皆準;道德規條含有約束行為的 意思

道德推理  廓清道德概念

 確立理性思維的價值

 持守開放的態度(不受自身利益或偏見影響)

多元主義  中國與西方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 在多元化社會裏,持不同道德標準的人,如何尋求可能的共識,並尊重彼此的差異

(例如:寬容、包容)

道德與宗教  道德與宗教的關係:矛盾、互相補足或互不相干

行為理論 後果  後果的好壞重於對錯

 按後果的好壞判斷行為的對錯(例如:功利/效益主義──以好的後果為對,壞的後 果為錯)

 行為功利/效益主義與規條功利/效益主義

義務  對錯重於後果的好壞

 按行為的本身判斷對錯(例如:根據康德的倫理學原則,不論後果好壞,履行道德 義務就是對的)

 各種義務或有衝突(例如:公正未必能與忠誠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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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單元一: 規範倫理學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價值與美德理論 內在價值  內在價值的定義:事物本身所存在的價值

 內在價值的例子

工具價值  工具價值的定義:產生或導向其他目的的手段或方法

 工具價值的例子

素質  人或物的不同特質和屬性

 受推崇的美好素質──忠義、孝順、誠信、公正、誠實、責任感、審慎、勇敢……

 被厭惡的特質──說謊及欺詐、自私自利、報復、嫉妒……等

優先次序  在互不相容的情況下排列美德或價值的優先次序(例如「忠誠」與「孝」)

衝突  各種美德及價值或有衝突(例如「誠實」未必能與「悲憫」共存)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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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二: 個人及社會問題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人權 天賦尊嚴  了解甚麼是人生而擁有而應備受尊重的特徵

 與人的天賦尊嚴有衝突的情況

公民及政治權利  私隱、取得資訊、信仰自由、發表個人意見、結社、人身自由(不成為奴隸及 不被強迫做某些工作)等權利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  工作及公平待遇、得到基本生活需要、醫療、接受教育、居住及享受文娛等權 利

防止歧視  歧視的成因

 探討歧視的不同表現形式

 一些歷史上與現時有關歧視的例子 權利的本質  權利與義務

 權利與法治

 人在維護其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義務

自決  人應如何行使其自決權

生存與死亡 生育  生育與否的原因

 個人及社會對生育的不同考慮

避孕  避孕的原因

 不同文化、政治或宗教團體對避孕的看法

墮胎  墮胎的原因

 墮胎所涉及的倫理問題:「生命」與「選擇」的角度 衰老  衰老的概念:從法律、文化、宗教及哲學的觀點看衰老 受苦  受苦的概念:從法律、文化、宗教及哲學的觀點看受苦

自殺  一個對己、對人及對社會負責任的人,要為個人所作的決定承擔後果,對別人 要愛護及尊重

 與自殺相關的倫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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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二: 個人及社會問題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安樂死  安樂死的類別:「主動安樂死」、「被動安樂死」、「自願安樂死」、「非自願安樂死」

及「不自願安樂死」

 與安樂死相關的倫理考慮

死刑  不同的刑罰理論:「阻嚇」、「報應」及「改造」理論

 與死刑相關的倫理考慮 性、伴侶關係與家庭 異性及同性的性關係  戀愛與性行為

 異性戀的價值和特徵

 同性戀爭議所涉及的倫理議題

獨身  獨身的原因

 對獨身所持的不同看法

 獨身的後果

婚前及婚外的性行為  對婚前性行為的不同態度

 婚外性行為對配偶和家庭的影響 婚姻與離婚  婚姻的意義

 維持良好婚姻關係的要素

 離婚的原因及影響

色情  色情活動出現的成因

 贊成或反對色情事物的原因

 對色情活動的態度

賣淫  賣淫活動出現的成因

 贊成或反對賣淫活動的原因

 對賣淫活動的態度

家庭  家庭對個人及社會的功能

 家庭制度在現代社會所受的衝擊

 家庭制度如何回應其他伴侶關係所帶來的議題

 各種伴侶關係的形式如何互相產生啟迪作用

(16)

11

單元二: 個人及社會問題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生物倫理 醫學倫理  醫護人員與病人的關係

 病人權益

性別選擇  性別選擇的原因

 性別選擇所引起的倫理問題 基因工程  基因工程的意思

 贊成或反對基因工程的倫理論證

複製  複製所引發的爭議

 贊成或反對複製的倫理論證 環境倫理 污染與消費主義  環境污染的成因

 商業化消費的結果

 評價物質價值如何影響人類社會與環境的關係 對自然環境的運用與剝削  贊成或反對運用與開發大自然的論證

生物多樣化與保育  大自然的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支持生態平衡及生物多樣化的理據

 保育對保護環境的重要性

 贊成或反對利用動物作為食物與實驗的論證 地球村及可持續發展  可持續發展的多重意義

 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的共同目標和矛盾

 以全球視野來分析和解決環境問題 商業及經濟倫理 公義/公平/平等  公義/公平/平等的意思

 公義/公平/平等問題所涉及的政策,如稅收,社會福利

 與公義/公平/平等相關的議題(如:公平貿易、企業貸款、貪污、工業行動)

貧窮  貧窮的根源

 在全球化趨勢下貧窮的成因及解決方法

(17)

12

單元二: 個人及社會問題

單位 相關現象/概念 說明

廣告  廣告用來傳達訊息與建立價值的方法

 廣告對人類生活帶來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 廣告所依據的價值

企業的社會責任  賺取利潤的動機及社會責任

 對持份者(如消費者、社群和股東)應負的責任

 與生產過程和產出相關的倫理考慮

傳媒倫理 資訊與娛樂 知情權及大眾傳媒在現代生活的角色 (例如:傳訊、促進溝通及提供娛樂)

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  言論自由在今日社會的重要性及與大眾傳媒的關係

 言論自由的力量及傳媒可能濫用言論自由的手法

 保持批判性的評論及向社會問責

 全球化下,財團或政治團體擁有媒體所衍生的倫理問題 專業操守及專業精神  大眾傳媒的專業操守(特別是對個人及私隱的尊重)

 傳媒工作者的角色及使命:報道真相和堅持公義 與傳媒倫理相關的議題  定型對社會的影響

 誤導的資訊、灌輸及煽動情緒所帶來的危險

 審查檢定:贊成或反對審查檢定的論證;保障傳媒自由、個人私隱及公眾利益 間之平衡

(18)

13

2.2.2 選 修 部 分 一 : 宗 教 傳 統 ( 選 一 單 元 ) 單元一: 佛教

單位一: 佛教歷史

課題 內容 說明

佛教的興起

 時代背景 印度土著文明與雅利安文化的影響  古印度土著的文明和生活

 雅利安人入侵後的社會變化

 四姓制度的形成及影響

 婆羅門教的教義,佛陀時代沙門的革新思想

 佛陀的生平 出生  家庭背景及出生

成長  童年時對人生及世界的體會

 成長及婚姻

出家  出遊四門及出家

尋師訪道  修習苦行及禪定

修習苦行  自修苦行

放棄苦行、得成佛道  放棄修習苦行的原因及經過

 覺悟成道

初轉法輪  向五比丘說四聖諦的經過

 四聖諦在佛法中的意義

化度眾生  化度各階級的人士,包括阿難、耶舍、舍利弗、

目犍連、頻婆娑羅王、給孤獨長者、優波離等

示入涅槃  遺教及涅槃

 經典結集 結集的源起  大迦葉尊者發起第一次結集的原因、經過、結果

及影響

四次結集  之後三次結集的原因、經過、結果及影響

三藏的意義及發展  三藏的內容及其不同版本

(19)

14

單位一: 佛教歷史

課題 內容 說明

佛教的傳播

 佛教在印度的發展

原始佛教時期(佛陀在世至佛滅後百餘年)

教團分裂及部派佛教時期 大乘佛教的興起

各大乘佛教思想(般若、中觀、瑜伽行、如來藏、

密宗)的興起

衰落與滅亡

 原始佛教時期的主要思想及僧團生活情況

 教團分裂的經過及部派佛教的出現

 大乘佛教的興起與發展

 般若思想的出現及發展

 中觀思想的出現及發展

 瑜伽行思想的出現及發展

 如來藏思想的出現及發展

 密宗思想的出現及發展

 佛教衰落與滅亡的原因

 佛教在其他地區的發展概況 南亞

東亞 中國 西方

 佛教傳入南亞的經過及發展,如斯里蘭卡、泰 國、緬甸等

 佛教傳入東亞國家的經過及發展,如日本、韓國 等

 佛教傳入中國的經過及發展(包括傳入期、發展 期、鼎盛期、衰落期和復興期)

 佛教傳入歐美國家的經過及發展

今日的佛教 思想重點及教團特色  當代南傳佛教的教義及教團特色

 當代漢傳佛教的教義及教團特色

 當代藏傳佛教的教義及教團特色

 當代西方佛教的教義及教團特色

 南傳佛教、漢傳佛教、藏傳佛 教、西方佛教

 香港佛教的多元發展 佛教在香港的發展

漢傳、南傳和藏傳佛教對香港佛教發展的影響 佛教對香港社會的貢獻

 漢傳佛教傳入香港的經過及發展

 南傳佛教傳入香港的經過及發展

 藏傳佛教傳入香港的經過及發展

 佛教在香港的社會服務,包括社會福利、醫療、

教育等

(20)

15

單位二: 基本佛教教義

課題 內容 說明

 四聖諦

苦聖諦 集聖諦 滅聖諦 道聖諦

 四聖諦的意義及價值

 苦聖諦的意義:生命不圓滿的現象

 集聖諦的意義:煩惱及其來源

 滅聖諦的意義:煩惱的止息-涅槃

 道聖諦的意義:煩惱止息的方法-八正道

 四聖諦的因果關係

 緣起觀 緣起法的意義

緣起思想的發展

 緣起法的意思

 緣起法與緣生法的關係

 以緣起法闡釋人生及宇宙的真相

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各支的含義

流轉與還滅

 十二因緣各支的名稱及含義

 以十二因緣解釋生命的生起和息滅

 業與輪迴 業與輪迴的意義  業、業因、業力、業報的意思

 業報與輪迴的關係

 業的類別:定業、不定業,共業、不共業

 反思:掌握命運、心念主導、自作自受、眾生平 等、輪迴是苦等

佛教與婆羅門教業論之異同  同:因欲而造業、業與三世的關係、善有樂報,

惡有苦報

 異:對「我」的看法-婆羅門教「神我」、佛教

「無我」、對「輪迴」的看法

 五蘊無我 五蘊的構成

無我的意義

 五蘊的意義

 五蘊的特性:非一、非常、非主宰

 去除執著、體證涅槃

(21)

16

單位二: 基本佛教教義

課題 內容 說明

 三法印 三法印的意義  三法印的時代背景

 法印的意思

 三法印的內容及意義: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 槃寂靜

(22)

17

單位三: 佛法實踐

課題 內容 說明

 基本實踐法門 戒定慧三學 五乘佛法

 戒、定、慧的意義

 修三學以去除三毒

 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和菩薩乘

 五乘的發心、修行和證果的分別

 人乘和天乘 追求人天福樂的眾生  人天乘是菩提道的基礎

受持三皈,五戒  皈依的意義

 三寶:佛、法、僧的意義

 五戒:根本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 語)、護戒(不飲酒)

廣修十善  十善:身三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語

四善(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意 三善(不貪、不嗔、不癡)

 聲聞乘和緣覺乘 發心求脫離生死苦,證得阿羅漢果  求急斷個人生死輪迴之苦的方法

 聲聞和緣覺的意義

 阿羅漢的意義

修習四念住  念住的意義

 修習四念住:觀身、觀受、觀心、觀法 認識無常、苦、空、無我的真理  無常:遷流不息地變化的現象

 苦:三苦(苦苦、行苦、壞苦)

 空:非一、非常、非主宰

 無我:非一、非常和非主宰的實體

修習八正道  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

念、正定的意義

 八正道和三學的關係

(23)

18

單位三: 佛法實踐

課題 內容 說明

證得四果與涅槃  四果的意義︰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

 涅槃的意義

 菩薩乘 發心自利利他

緣起性空

 菩薩的意義

 觀照緣起性空

實踐六度四攝  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

 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實踐四無量心  四無量心的意義︰慈、悲、喜、捨的意義

大悲心與菩提心

證得大菩提、大涅槃、佛果

 大悲心:助眾生拔苦

 菩提心:追求覺悟

 大菩提:無上正等正覺

 大涅槃:因大悲故,不捨世間;因大智故,不墮 輪迴

 佛果:三身(法身、報身、化身)

(24)

19

單元二: 基督宗教 單位一: 背景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文本背景

舊約的信念 逾越節

西乃之約

被擄/充軍,亡國

出12:21-42

出19:1-8, 20:1-21

彌/米 3:9-12 結/則 6:8-10 王下/列下 25:1-21;

代下/編下 36:20-21

指出上帝/天主採取行動拯救及解放以色列民:

 第一個逾越節:救贖及審判/判決

 法老王/法郎釋放以色列民

指出以色列民藉著立約成為上帝/天主的選民:

 上帝/天主邀請以色列民藉著立約成為祂的選民,並以祭司/

司祭的身份事奉/服務祂

說明以色列亡國的原因:崇拜偶像/邪神及社會腐敗 指出以色列民被擄/充軍到巴比倫及亡國時以色列遺民的境 況:

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拿步高率領軍隊攻陷耶路撒冷,並毀 滅聖殿,以色列民被擄去離開本地/充軍

應許之新約 耶31:3-4, 31-34;

結/則 36:22-28

指出上帝/天主怎樣應許訂立新的、更美的約,為使人民與祂 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 背景:(1) 以色列民不斷毀約及崇拜偶像/邪神;上帝/天主 藉著戰爭、戰敗及放逐/充軍來懲罰他們;(2) 上帝/天主的 目的是要改變祂的子民,藉此向萬民顯示祂的神聖

 新的盟約帶來潔淨/淨化、饒恕/寬恕、新的心靈及對上帝/

天主的新體驗 彌賽亞/默西亞的盼望(期

待)

賽/依 11:1-9 解釋猶太人的盼望/期待主要集中在彌賽亞/默西亞的理由:

 彌賽亞/默西亞將如殘樹的新苗出自大衛/達味的王朝

 彌賽亞/默西亞猶如大衛/達味,由聖靈/聖神授權以正義統治

(25)

20

單位一: 背景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舊約中以色列民族的歷史 及身份

揀選/召選

 選民的意思

 割禮/割損禮 盟約

 盟約的內容及性質

申7:6-9, 14:2; 詩/

詠33:12; 賽/依 14:1, 41:8-9

創12:1-3, 15:1-21, 17:1-22 中的亞伯 拉罕/亞巴郎 出19:4-5, 20:1-17, 23:20-33, 24:1-8 中 的摩西/梅瑟

撒下7:16, 詩/詠 89:2-4 中的大衛/達

指出以色列人作為上帝/天主選民的權利與責任 指出割禮/割損禮設立的原因及意義

指出盟約的特質:

 上帝/天主主動定立

 人透過順服上帝/天主來守約 了解不同盟約的內容及性質:

 上帝/天主與亞伯拉罕/亞巴郎的盟約

 上帝/天主與出埃及後以色列民的盟約

 上帝/天主與大衛/達味的盟約 了解盟約與揀選/召選的關係 兩約之間的歷史  希臘化

 馬加比/瑪加伯獨立戰

 羅馬的統治

認識希臘統佔巴勒斯坦/巴肋斯坦時,「希臘化」的措施及影響 了解馬加比/瑪加伯獨立戰的起因、經過及影響

社會及政治背景

 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

巴肋斯坦

羅馬佔領期:解釋巴勒斯坦 /巴肋斯坦的政治形勢

 總督

 希律王/黑落德王

 公會/公議會

認識第一世紀巴勒斯坦/巴肋斯坦的政治情況

(26)

21

單位一: 背景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介紹數個猶太黨派的特徵

 撒都該人/撒杜塞人

了解撒都該人/撒杜塞人、法利賽人/法利塞人、奮銳黨人(激 進黨人)/熱誠黨人、希律黨/黑落德黨、愛色尼派/厄色尼派的 背景

 法利賽人/法利塞人

 奮銳黨人(激進黨人)/

熱誠黨人

 希律黨/黑落德黨

 愛釋尼派/厄色尼派 介紹人民的處境及背景

 農民、漁民、地主、工 匠及商人

了解第一世紀巴勒斯坦/巴肋斯坦人民及政府人員的生活情況

 公職人員:稅吏、祭司/

司祭、利未人/肋未人、

會堂長老/會堂長 重要歷史事件

 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被 攻陷,聖殿被毀

指出聖殿被毀的情形及其後果

(27)

22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耶穌的事工

 誕生與兒時 認識馬太/瑪竇及路加對耶穌降生情況的描述及耶穌的童年生

活:

馬太/瑪竇對耶穌出生的描 述:指出耶穌的降生是舊約 中的預言

太/瑪 1:18-25, 2:1-23

 上帝的兒子的降臨/天主子的降臨:大衛/達味的後代,生為 君王

 由童貞女所生

 生在伯利恆城/白冷郡

 屠殺男嬰

 逃往埃及,再返回拿撒勒/納匝勒

 馬利亞/瑪利亞、約瑟/若瑟、天使、博士/賢士、希律王/黑 落德王、西面/西默盎及亞拿/亞納所扮演的角色

路加對耶穌出生的描述 路1:26-56  上帝的兒子的降臨/天主子的降臨:人性,由童貞女所生

 馬利亞/瑪利亞、約瑟/若瑟、天使、牧人所扮演的角色 描述耶穌的童年生活 路2:1-52  家庭背景

 身體及智力的發展

 與上帝/天主共融意念

 傳道事工/傳教事業

 準備

受洗 施洗約翰/若翰洗者 可/谷 1:2-8, 6:14-29

介紹施洗約翰/若翰洗者的性格及工作:

 約翰/若翰的出現及生活

 約翰/若翰的訊息、角色及使命

 約翰/若翰被監禁及被殺害

 悔改及寬恕的重要性

(28)

23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耶穌受洗 可/谷 1:9-11 說明耶穌受洗的重要性:

 耶穌時代洗禮/聖洗的意義,及今日洗禮/聖洗的意義

 耶穌接受約翰/若翰的洗禮/聖洗

 上帝/天父認同耶穌身份的記號

受試探 耶穌受試探 可/谷 1:12-13;

路4:1-13

解釋耶穌受試探的意義:

 耶穌受試探的背景

 試探的性質

 耶穌的回應

指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克服試探:

 服從上帝/天主、忠於聖經的教導,及決心抗拒撒旦

 耶穌呼召門徒 指出作門徒是出自耶穌的呼召/召喚:

呼召四漁夫作門徒 可/谷 1:16-20  耶穌呼召/召喚平凡的人作祂的門徒 呼召稅吏利未/肋未作門徒 可/谷 2:13-17  「門徒」一詞的意義

揀選及差遣 揀選十二使徒/宗徒 可/谷 3:13-19  設立十二使徒/宗徒 派遣十二使徒/宗徒出外傳

可/谷 6:7-13  「使徒/宗徒」一詞的意義

 門徒或使徒/宗徒的工作、能力(權柄)及使命

 神蹟/奇蹟

 治病 治好痲瘋病人 可/谷 1:40-45 指出耶穌治病的能力及醫治是祂使命的一部分:

 耶穌治病乃基於祂對人的憐愛及人們對祂的信靠

 人們對有關神蹟/奇蹟的不同反應

 耶穌在部分神蹟/奇蹟中隱藏身份 安息日治好枯手人 可/谷 3:1-6

叫葉魯的女兒復活/復活雅 依洛女兒

可/谷 5:22-23, 35-43

治好血崩/血漏病婦人 可/谷 5:24-34 一個女人的信心/客納罕婦

可/谷 7:24-30 在伯賽大/貝特賽達治好瞎

可/谷 8:22-26

(29)

24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 趕鬼/驅魔 治好格拉森/革辣撒污靈附 身/附魔的人

趕出男孩身上的鬼/治好附 魔的兒童

可/谷 5:1-20 可/谷 9:14-29

指出耶穌趕鬼/驅魔的能力及趕鬼/驅魔是祂使命的一部分:

 耶穌趕鬼/驅魔乃基於祂對人的憐愛及人們對祂的信靠

 人們對耶穌言行的不同反應

 耶穌在神蹟/奇蹟中顯示身份

 控制大自然 平息風浪

給五千(猶太人)吃飽/首 次增餅

可/谷 4:35-41 可/谷 6:30-44

指出耶穌為了人們的需要才顯出祂在自然界的權能,及指出在 面對困難時信心/信德的重要性

 耶穌平靜/平息風浪及餵飽群眾

 門徒的信心/信德和認識不足限制了他們的能力

 其他 對向祂要求一個從天而來 的「徵兆」的法利賽人/法 利塞人所說的話

可/谷 8:11-13 強調耶穌行神蹟/奇蹟的原則:

 人們對行神蹟/奇蹟的誤解

 耶穌對行神蹟/奇蹟的立場 改變形象/顯聖容 可/谷 9:2-8 指出耶穌在變像/顯聖容時的榮耀:

 確定耶穌的神性/天主性

 摩西/梅瑟與以利亞/厄里亞的顯現及上帝/天主的聲音宣認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天主子

 受難

 預言受難 三次預言受難 可/谷 8:31-33, 9:30-32, 10:32-34

指出耶穌身為彌賽亞/默西亞要受苦的原因:

 耶穌三次預言祂要受苦難

 彌賽亞/默西亞的奧秘

 彼得/伯多祿誤解耶穌的角色

 耶穌為門徒作好準備,去面對祂的苦難

(30)

25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 受難前 進入耶路撒冷 可/谷 11:1-10 指出耶穌怎樣當眾顯明祂身為彌賽亞/默西亞的身份,而因此 應驗了先知的預言:

 騎著驢子進入耶路撒冷是預言中有關彌賽亞/默西亞的標記

 人們歡迎耶穌的形式顯出他們對彌賽亞/默西亞的誤解

 棕枝/聖枝主日 在伯大尼受膏/伯達尼傅香

可/谷 14:1-11 指出受膏/受傅是為耶穌的受死/死亡作準備:

 猶太領袖策畫暗中捉拿耶穌

 耶穌稱讚馬利亞/瑪利亞所做的事

 猶大/猶達斯同意出賣耶穌 設立主餐/最後晚餐 可/谷 14:12-31 解釋設立主餐/最後晚餐的意義:

 耶穌預告祂的受苦/苦難及門徒的反應

 除酵節/無酵節及逾越節

 最後晚餐對當時門徒和今日教會的意義

 聖週四

客西馬尼園/革責馬尼園 可/谷 14:32-42 指出耶穌按人性而懼怕受苦難,但結果決意付出任何代價去成 全/滿全上帝/天主的旨意:

 耶穌的例子:藉祈禱追尋上帝/天主的旨意

 耶穌勸告門徒要警醒禱告/醒悟祈禱以求獲得克服誘惑的力 量

 被捕 被捕 可/谷 14:43-52 講述耶穌在不公義的情況下被捕:

 猶大/猶達斯、兵士、門徒、猶太領袖及作假見證者/假見證 人的角色

在公會/公議會前 可/谷 14:53-65 指出耶穌怎樣因承認祂為彌賽亞/默西亞而被判罪:

 猶太的公會/公議會

(31)

26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彼得的否認/伯多祿背主 可/谷 14:66-72 解釋彼得/伯多祿為甚麼和怎樣否認耶穌,並幫助學生從彼得/

伯多祿的失敗中得到學習的機會:

 耶穌雖曾警告彼得/伯多祿,但結果他仍否認耶穌

 彼得/伯多祿失敗的原因

 悔改的重要性

在彼拉多/比拉多前 可/谷 15:1-15 指出耶穌怎樣甘心接受加於祂身上的不公義:

 不公義及不合法的審訊

 彼拉多/比拉多、猶太領袖及群眾的參與

 釘十字架與埋葬 釘十字架與死亡 可/谷 15:16-41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件:

 「被釘」的意義

 先知預言的實現

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話

比較不同人士對耶穌被釘十字架一事的反應:

 兵士、古利奈人西門/基勒乃人西滿、兩個強盜、祭司/司祭 長、經學教師/經師及旁觀者

埋葬 可/谷 15:42-47 述說耶穌的死亡及埋葬:

 耶穌死亡的目擊證人:亞利馬太的約瑟/阿黎瑪特雅人若 瑟、羅馬官長及一些婦女

 猶太人的葬禮

 耶穌受難日/苦難日

(32)

27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 復活與升天 復活 可/谷 16:1-14 指出復活的意義及其經過:

 復活的信息

 天使及婦女(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瑪利亞瑪達肋納)的角 色

 有關人士的反應

指出耶穌的復活與今日的基督徒的關係:

 耶穌應許賜給門徒/宗徒能力與權柄,同時將永遠與他們同 在

 耶穌把傳揚福音的使命交託給門徒/宗徒

 耶穌復活的意義

 耶穌今天仍然活著並與祂子民同在

 復活節

耶穌的升天 可/谷 16:19-20 解釋耶穌升天的意義:

 耶穌回復祂的榮光(坐在上帝/天主右邊的意義)

 天國已降臨

 跟隨耶穌的人敬拜祂,而他們為天國的工作得著主藉彌賽 亞/默西亞時代的徵兆作印證

耶穌的教訓

 上帝國/天國 指出上帝國/天國及其子民的特徵:

 上帝國/天國的 開展與臨在

斗底下的燈 可/谷 4:21-23  斗底下的燈:天國的隱密將會揭曉

成長的種子/種子自長 可/谷 4:26-29  成長的種子/種子自長:天國那看不見的內在成長 芥菜種/芥子 可/谷 4:30-34  芥菜種/芥子:天國那看得見的外在成長

 進入上帝國/天 國的途徑

悔改和接受福音 基督徒的愛心/愛德

可/谷 1:15 可/谷 9:41-50

 悔改及信心/信德是條件

 心靈的純潔 上帝國/天國正屬於像小孩

一樣的人

可/谷 10:13-16  赤誠的謙虛

(33)

28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財主的難題/富貴少年求問 永生之道

可/谷 10:17-27  全然委身/全身奉獻

 上帝國/天國來 臨的情形及徵兆

預言聖殿被毀 可/谷 13:1-6  聖殿被徹底拆毀的日子將要來臨;今世終結時會出現許多 冒充的彌賽亞/默西亞

沒有人知道那日子 可/谷 13:32-37  遠行的家主將權柄授予僕人的比喻:僕人應當時刻儆醒,

預備家主隨時返家

 上帝/天主對人的要求

 耶穌對門徒的教 導

教導如何盡上帝國的子民/天國子民的責任:

生活 服事與管轄 可/谷 9:33-37  幫助最弱小者在上帝國/天國是最大的 作眾人的僕人 可/谷 10:42-45  效法耶穌的榜樣,服侍他人

紀念耶穌 可/谷 14:22-25  藉領受耶穌的身體/聖體及血/聖血,紀念耶穌對人類的犧牲 與救贖

應許 反對與贊成 可/谷 9:38-41  樂意接納其他事奉上帝/天主的僕人

捨棄與賞報 可/谷 10:28-30  為上帝/天主放下世俗一切的人,會得到上帝/天主的賞賜 領受聖靈/聖神 約/若 20:19-23  復活主差遣門徒,並賜予聖靈/聖神、授予赦罪和留罪之權

代價及使命 背十字架跟隨主 可/谷 8:34-38  犧牲與克己

往普天下去傳福音 可/谷 16:15-20  傳福音是耶穌升天前交托給門徒的使命

 比喻 解釋耶穌運用比喻的目的,並指出比喻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天國的比喻 撒種 可/谷 4:1-20  撒種:人對上帝/天主的訊息不同的回應

惡園戶 可/谷 12:1-12  惡園戶:猶太領袖拒絕接受眾先知及彌賽亞/默西亞

末世的比喻 十個童女 太/瑪 25:1-13  十個童女:人要時時刻刻為末世的來臨做好準備

山羊與綿羊/公審判 太/瑪 25:31-46  山羊與綿羊/公審判:末日審判時可以進上帝國/天國的資格

(34)

29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道德倫理的比 喻

不饒恕人的惡僕/寬恕之道 好撒馬利亞人/慈善的撒瑪 黎雅人

太/瑪 18:21-35 路10:25-37

 不饒恕人的惡僕/寬恕之道:饒恕/寬恕的根本精神與態度

 好撒馬利亞人/慈善的撒瑪黎雅人:人人都是我們的鄰人

其他比喻 三個僕人/塔冷通 太/瑪 25:14-30  三個僕人/塔冷通:善用才智,做才智的好管家

失羊/亡羊 路15:1-7  失羊/亡羊及浪子/蕩子:上帝/天主無條件的愛及欣然接納悔 改的罪人

浪子/蕩子 路15:11-32

 律法/法律 指出律法/法律的真正意義,糾正當時猶太領袖對律法/法律的

謬誤:

對律法/法律 和傳統的教導

最大的誡命 可/谷 12:28-34  上帝國的子民/天國子民必須愛上帝/天主及愛人,這些比獻 祭更重要

赦罪 可/谷 2:1-12  赦罪的真正意義

對律法/法律 和傳統的爭論

可否和稅吏、罪人一起吃飯 可/谷 2:16-17  強調上帝/天主也愛罪人,耶穌並且表明祂到世上就是要拯 救罪人

禁食的爭議 可/谷 2:18-22  在新時代中,舊有的誡律不盡相同 有關安息日的爭議 可/谷 2:23-28  安息日為人而設,不是要加重人的負擔 洗手吃飯:潔淨禮的爭議 可/谷 7:1-5, 14-22  真正的污穢

供養父母與向上帝/天主獻 禮物的爭議

可/谷 7:6-13  斥責猶太領袖錯誤地把祖先傳統置於上帝/天主誡命之上 離婚的問題 可/谷 10:1-12  上帝/天主設立婚姻的真正意思

納稅的問題 可/谷 12:13-17  人在世上有不同的身份,應盡不同的義務 復活的爭議 可/谷 12:18-27  復活是存在的

有關彌賽亞/默西亞的問題 可/谷 12:35-37  彌賽亞/默西亞是人也是神的身份

(35)

30

單位二: 基督宗教之源頭──耶穌基督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登山寶訓/

山中聖訓

登山寶訓/山中聖訓:天國 子民的特徵

指出登山寶訓/山中聖訓是關於以上帝/天主為中心的生活方 式:

八福/真福八端 太/瑪 5:3-12  以上帝/天主為中心的生活是:

(a) 引導人獲得真正的喜樂/幸福的方式 (b) 作地上的鹽與光

(c) 建基於與上帝/天主的正常關係上,而非宗教禮儀上 (d) 信任上帝/天主,而非任何物質

(e) 藉著寬恕及不妄斷別人去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f) 在基督的教訓上,而不是在猶太人的傳統上建立人生 (g) 勉力追求完全的德性及無私的博愛

鹽和光 太/瑪 5:13-16 六個論題/例子 太/瑪 5:21-48 真正的敬虔 太/瑪 6:1-18 對生命的態度 太/瑪 6:19-7:11 黃金律/愛德的金科玉律 太/瑪 7:12 三個警告/訓誡 太/瑪 7:13-27

(36)

31

單位三: 耶穌傳道工作的延續與承傳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耶穌的身份 指出不同人士對耶穌身份的看法:

 當時的猶太人對耶穌 身份的看法

靠鬼王趕鬼/賴魔王驅魔 拿撒勒/納匝肋民眾厭棄耶 穌

可/谷 3:20-22 可/谷 6:1-4

 經學教師/經師指耶穌以鬼王/魔王的力量趕鬼/驅魔

 拿撒勒/納匝肋民眾認為耶穌只是木匠,不接受祂有更高的 地位

視耶穌為復活了的施洗約 翰/若翰洗者

可/谷 6:14-16  希律安提帕/黑落德安提帕視耶穌為復活了的施洗約翰/若 翰洗者

視耶穌為施洗約翰/若翰洗 者、以利亞/厄里亞或先知 中的一位

 門徒以外的人說耶穌是施洗約翰/若翰洗者、以利亞/厄里亞 或先知中的一位

老師/師傅、導師 太/瑪 23:8, 10  民眾認為耶穌是拉比/辣彼、夫子

 門徒對耶穌身份的理 解

上帝的兒子/天主子 可/谷 1:1, 3:11, 5:7, 14:61, 15:39

 透過耶穌的教訓、神蹟/奇蹟及傳道內容,門徒理解耶穌就 是上帝的兒子/天主子

彌賽亞/默西亞 可/谷 8:29, 14:61-62, 15:32

 當時猶太人及門徒對彌賽亞/默西亞的理解

 耶穌對彌賽亞/默西亞的詮釋

 耶穌對自身的理解 人子 可/谷 2:10, 2:28, 8:31, 10:45, 14:62

 人子的意思:(1) 人子在地上有權赦罪;(2) 人子是安息日 的主;(3)人子要受苦;(4) 人子作為僕人;(5)人子光榮地 從天而降

初期教會的發展 耶穌的升天 徒/宗 1:6-11  聖靈/聖神的應許/恩許及見證的能力

 耶穌升天

五旬節──聖靈/聖神降臨 徒/宗 2 指出五旬節/聖神降臨是教會誕生的日子:

 聖靈/聖神的形象及恩賜/恩寵 彼得/伯多祿的宣教 徒/宗 2 介紹初期教會宣認福音的內容:

 彼得/伯多祿的宣認開始了教會積極宣講福音的使命

(37)

32

單位三: 耶穌傳道工作的延續與承傳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初期信徒遭逼迫(司提反/

斯德望及雅各/雅各伯殉 道)

徒/宗 5:17-33, 6:8-15, 7:54-8:3, 12:1-5

提出使徒/宗徒作為基督的見證所表現的勇氣:

 使徒/宗徒被禁止講道,仍選擇順從上帝/天主而不服從人的 命令

 處死的恐嚇

 司提反/斯德望在他的被捕及殉難時所表現的信心/信德

 希律/黑落德處決雅各/雅各伯

掃羅歸主/掃祿歸化 徒/宗 9:1-19 描述掃羅/掃祿歸主/歸化的經過及指出他的歸主/歸化對教會 發展的重要性

 掃羅/掃祿在前往大馬士革途中看見復活的主

 上帝/天主把祂的計畫啟示給亞拿尼亞/阿納尼雅及派他給 掃羅/掃祿施洗/付洗

解釋歸主/歸化的本質

 歸主/歸化對掃羅/掃祿的意義:

(a) 完全擺脫過去的生活 (b) 從掙扎向善中獲得自由 (c) 擺脫自我

(d) 價值觀的全面改變

(38)

33

單位三: 耶穌傳道工作的延續與承傳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向外邦人宣教 徒/宗 9:20-11:30 指出彼得/伯多祿醫治能力的來源,並指出福音怎樣傳到猶太 去:

 彼得/伯多祿奉耶穌的聖名治病及許多人因此歸信/皈依 指出上帝/天主怎樣啟示祂要救贖全人類的計畫:

 上帝/天主在哥尼流/科爾乃略的家裏講道

 彼得/伯多祿從所見的異像明白救恩是為全人類所預備的

 彼得/伯多祿解釋聖靈/聖神降臨在外邦人身上是上帝/天主 接受他們的證據

指出安提阿/安提約基雅教會的工作:

 來自塞浦路斯及古利奈/基勒乃的基督徒向安提阿/安提約 基雅的外邦人宣講福音,及許多外邦人歸信/皈依主

 耶路撒冷教會派遣巴拿巴/巴爾納伯到安提阿/安提約基雅 去協助工作,及巴拿巴/巴爾納伯邀請掃羅/掃祿一起前往工 作

 「基督徒」一詞第一次被採用,顯示其與猶太教的分離

 安提阿/安提約基雅贈送救濟品到有饑荒的猶太 耶路撒冷的會議/宗徒會議 徒/宗 15:1-21 解釋召開公會/公議會的理由:

 保羅/保祿及巴拿巴/巴爾納伯向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宗徒提 出割禮/割損禮的問題

解釋早期教會的妥協令基督宗教成為普世的宗教:

 彼得/伯多祿強調救恩是主恩賜/恩寵賜與猶太人及外邦人

 制定四項則例使猶太的信徒更容易接受外邦人為基督徒 福音傳到羅馬(保羅/保祿

的傳教旅程)

徒/宗 28:16-30 指出保羅/保祿在羅馬傳道,把福音傳給外邦人

(39)

34

單位三: 耶穌傳道工作的延續與承傳

課題 要點 聖經索引 說明

基督宗教基本信仰的發展

 救恩 保羅/保祿對基督宗教信仰發展的影響:

 保羅/保祿對救 恩的三種看法

主權的轉移 林前/格前 7:23  以耶穌的血作贖價,釋放罪人;人的主權亦由罪中轉移給 上帝/天主,作上帝/天主的奴僕

與主契合 羅6:15-18

林後/格後 5:14-15

 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現實和象徵意義 因信稱義/因信成義 羅1:16-17  因信稱義/因信成義的意思

 雅各/雅各伯對 救恩的看法

信心/信德與行為 雅2:14-26  雅各/雅各伯的教導作為保羅/保祿「因信稱義/因信成義」觀 念的補充

 新的誡命 彼此相愛 約/若 13:34, 15:12 指出約翰/若望說明耶穌給門徒的一條新命令:

 彼此相愛:耶穌怎樣愛人,人也要如何相愛 約一/若一 2:7-11,

3:11-18

(40)

35

2.2.3 選 修 部 分 二 : 宗 教 體 驗 ( 選 一 單 元 )

本 部 分 透 過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 讓 學 生 從 實 踐 中 學 習 一 系 列 圍 繞 宗 教 的 教 導 , 及 其 與 人 類 共 同 經 歷 之 間 的 關 係 。 學 生 可 透 過 參 加 服 務 或 參 觀 舉 行 宗 教 活 動 的 場 所 , 獲 取 相 關 學 習 經 歷 。 教 師 可 幫 助 學 生 反 思 , 引 導 他 們 探 索 學 習 經 歷 的 意 義 。

單 元 一 : 學 會 服 務 及 從 服 務 中 學 習

 具 體 經 驗 及 觀 察 : 與 他 人 一 起 計 畫 和 參 與 服 務

 反 思 : 反 思 服 務 經 驗

 綜 合 和 概 念 化 : 整 理 從 服 務 經 驗 中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和 感 想 , 並 把 有 關 經 驗 和 感 想 概 括 為 較 廣 泛 的 課 題

 實 踐 : 把 從 服 務 中 所 得 的 體 會 , 實 踐 於 生 活 或 其 他 服 務 中

 個 人 服 務 學 習 檔 案 : 撰 寫 反 思 日 誌 及 服 務 報 告 , 建 立 個 人 的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單 元 二 : 從 宗 教 禮 儀 中 學 習 ( 參 觀 宗 教 場 所 或 參 與 宗 教 儀 式 )

 實 際 經 驗 及 觀 察 : 體 驗 一 個 信 仰 團 體 如 何 透 過 象 徵 /崇 拜 /節 日 /儀 式 來 表 達 他 們 的 信 仰 和 感 受

 反 思 : 反 思 參 觀 經 驗

 綜 合 和 概 念 化 : 綜 合 從 參 觀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和 經 驗 , 整 理 出 相 關 的 概 念 , 與 其 他 宗 教 經 驗 比 較

 評 論 : 以 參 觀 經 驗 作 參 考 , 評 價 個 人 的 信 念 和 價 值

 個 人 參 觀 學 習 檔 案 : 撰 寫 反 思 日 誌 及 參 觀 報 告 , 建 立 個 人 的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備註:本單元希望學生能參與或觀察一些有別於在本課程第二部分所研習的宗教傳統的活動,以豐富其學習經歷

(41)

36

討論其中涉及的宗教教訓、

倫理議題或人類共享的經驗

親身體驗:

具體經驗和觀察:計畫和參與 服務,或體驗一個信仰團體如 何透過禮儀表達其信仰

反思:

對所獲取的經驗加以整理和 深入思考

「剛才發生了甚麼事?」

「我們做了些甚麼?」

深化所學,轉化應用:

評價從服務/參觀活動所得之 領會,開展新的學習行為

「如果這樣的話,則……嗎?」

「現在怎樣呢?」

藉綜合解說指導學生 有關體驗的意義

把所學轉化為概念

(內 化)

個人體驗學習歷程檔案 反思日誌

在新的情境中測試該觀念:

把所學應用到個人經驗及其 他服務經驗中

轉化所學到日常生活中

總結領會:

從體驗中分析有關資料的初 步結果,並尋求類同的體驗

「如果這樣的話,會發生甚 麼事?」

「這樣又如何?」

圖 2.1 體 驗 學 習 進 程 示 例

(42)

37

2.2.4 時 間 分 配

修 讀 高 中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之 總 課 時 為 250 小 時2。 課 程 分 必 修 及 選 修 兩 部 分 。 必 修 部 分 約 佔 本 科 課 時 的 2/5,選 修 部 分( 包 括 以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為 主 的 宗 教 體 驗 部 分 ) 約 佔 本 科 課 時 的 3/5。

建 議 時 間 分 配 如 下 : 必 修 部 分 : 倫 理 學

單元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規 範 倫 理 學 道 德 的 本 質

行 為 理 論

價 值 與 美 德 理 論 30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人 權

生 存 與 死 亡

性 、 伴 侶 關 係 與 家 庭 生 物 倫 理

環 境 倫 理

商 業 及 經 濟 倫 理 傳 媒 倫 理

70

選 修 部 分 一 : 宗 教 傳 統

單元一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佛 教

佛 教 歷 史 30

基 本 佛 教 教 義 34

佛 法 實 踐 36

單元二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基 督 宗 教

背 景 16

基 督 宗 教 之 源 頭 : 耶 穌 基 督 64 耶 穌 傳 道 工 作 的 延 續 與 承 傳 20

2通識教育科及每個選修科目的課時以250 小時(或總時數的 10%)作為規畫的參考,學校可自行作彈性 分配,以促進學與教的成效及照顧學生的需要。

「250 小時」是規畫各選修科目的參考基數,以滿足本地課程的需要,並符合國際基準。為了照顧學校 不同能力和興趣各異的學生,特別是能力稍遜的學生,我們以往建議學校採用「270 小時」作初期規畫,

讓教師有更多時間嘗試新高中課程的各種教學方法。若以每一個選修科目佔總時數的10%計算, 則 2,500 小時是三年高中課程規畫的基礎,這時數貼近實況,亦與學校於短期檢討階段的意見一致。我們亦建議 以 2,400±200 小時作為總課時的彈性範圍,以進一步照顧學校及學生的多樣性。

一直以來,學校投放於學與教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學 生的已有知識、教學及評估策略、教學風格及學校提供的科目數量等。學校應運用專業判斷,靈活分配 課時,以達到特定的課程宗旨與目標,並配合校情及學生獨特的需要。

(43)

38 選 修 部 分 二 : 宗 教 體 驗

單元 建議課時(小時)

學 會 服 務 及 從 服 務 中 學 習

50 從 宗 教 禮 儀 中 學 習

註 : 學 生 選 修 倫 理 及 宗 教 科 , 其 學 習 課 時 可 計 算 入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內 。(《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 教 育 統 籌 局 , 2005)。 第 3.48 段 。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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