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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產基金申請學校注意事項
一. 受理申請時間暨資料說明:
(一) 自本(109)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15 日(星期二)止。
(二) 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登錄將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晚上 12 時關閉,請各校盡量 提早登錄完畢,俾能有餘裕做補救措施。
(三) 請務必於 109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前將表一、表二、表四、證明文件及領據 寄臺中市立育英國民中學曾寶嬌主任收(40152 臺中市東區育英路 30 號;連絡 電話:22115313#770),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 自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即無補申請作業,爰請各校確實掌握時程,以維護學 生權益。
(五) 相關申請操作說明及申請表格、範例,請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
址:http://203.68.32.190/)之公告區(倒數第 3 款說明)下載相關文件,並協 助學生填寫。
二. 各校申請流程:
[步驟一]請先下載表格,依表格範例製作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步驟二]請依學校代碼登入(密碼若已遺忘請洽育英國中查詢),修改貴校基本資 料及密碼,若今年承辦人員與去年相同者,密碼可以不更動。基本資料 中,請核對承辦人、電話及各校的銀行名稱、帳戶名、帳號。
[步驟三]務必填寫上個學期助學金發放情形,才能進入系統。
[步驟四]請在本網站登錄申請學生資料,可以逐筆登錄,也可以用網站機端程式 (EduB.exe)安裝建檔上傳
[步驟五]請將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蓋妥相關印鑑交寄給育英國中審查。
PS.審查含全市高中職及國中小,有因成績不及格、衛福部姓名比對不符及低收資 格不合格、原委會補助重疊、國教署免學費方案重疊…等等因素,依往年時程 約在 12 月中旬才會撥款至各校,會知各校瞭解。
三.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已領有下列補助(共 13 項)不得重複申請: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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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補助(教育代金)。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四. 學生如有其他補助款者,依規定兩者取其一,請自行依各項補助金額判斷,如本基 金助學金額低於其他補助金額,請放棄本基金助學金,改申請其他補助金。如本助 學金高於其他補助款者,即可以申請本項補助款。國中小之學雜費補助,不屬於獎 助金補助,不受補助款限制 。
五.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相關事項:
(一) 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實施網路查調作業,以公務系統證明單取代,
並請依印領清冊(表四)排列以利核對,亦請於低收入查核單上加蓋承辦人員 職章。
(二) 學生如為高中職,其低收入戶身分確認請與低收入學雜費申請補助單位查 核,並附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查核單供育英國中核對低收資格,亦請於低收 入戶學雜費減免查核單上加蓋承辦人員職章。
(三) 外縣市或查驗不到低收資料學生需附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請加註「與 正本相符」並加蓋承辦人員職章。
(四) 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 109 年 8 月、9 月、10 月之三個月份具有 資格者,皆可申請;各校受理申請時,請確實審查申請學生相關證明文件,
並依時限完成上網登錄。
六. 申請表(表一)(申請表格及範例中 P.9)可以以合併列印方式印製,唯申請人、切結 書皆需填申請學生姓名,尤其是具領人簽名處,務必請學生親簽。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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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領據(表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 可開立各校自行收納(代收代辦款項)收據或以【申請表格及範例中 P.11】的 表格為之。
(二)
但務必注意領據抬頭
:臺中市立育英國民中學
。(需全銜) (三) 事由: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四) 請詳加確認領據金額及領據金額大寫正確與否。
(五) 請檢查各校銀行及分行代碼(7 碼)及銀行名稱、帳戶名、帳號是否與教育部 學產基金網站上一致,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八. 印領清冊(表四):學生如果用簽名需加蓋承辦人職章(每頁都要蓋到),並請學生簽 名書寫清楚,方便辨識(如有塗改請加蓋承辦人員職章);如果蓋學生私章則無需加 蓋承辦人職章。為便利國小低年級學生簽名,可自行調整表四的行高。
九. 國中小為義務教育,學雜費補助不屬於獎助金補助,學產基金申請不受影響。另 105 年起修正廢除學業成績須及格規定,即國中小學生學業成績不需要及格,惟德行評 量需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十. 高中職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委由申請學校詳實審查,
並負起相關審核責任,請學校初審小組於審查決議處勾選是否合格,合格者得免付 成績及操行證明。
十一. 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要求,請加註原住民身份判別,具原住民身份者鍵入 Y,
不具原住民身份者,請留白。
十二. 表一至表四及低收證明,每份資料皆請依編號依序排列以利核對,最後務必於 10/22 前寄至育英國中,感謝各位承辦人的配合。
學制名稱 學制代碼 助學金金額 國小 1 每人新臺幣二千元 國中 2 每人新臺幣二千元 高中職 3 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確認 填寫學生姓名 (具領人姓名)本學期除申請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外,並無同時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 相當之給付,如有違者,繳回本助學金,絕無異議,特此申明。
具領人簽名: 填寫學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