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郭李宗文 博士
阿美族文化與主流文化的兩難與共融
─幼兒學習內容取向探討
研 究 生: 賴郁潔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0 八 年 三 月
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郭李宗文 博士
阿美族文化與主流文化的兩難與共融
─幼兒學習內容取向探討
研 究 生: 賴郁潔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0 八 年 三 月
謝誌
經歷了三年多的時間,終於將論文寫完了,在職生的寫作更是艱難
啊 ! 在 學 的過 程 中 從 單 身 者 變 成 媽 媽 , 除 了要 撥 空 寫論 文 , 還 要兼 顧 工 作 、 家 庭 。 這 期 間 最 感 謝 的 就 是宗 文 老 師 ,在 忙 碌 的行 程 中 , 仍固 定 每 個 月 撥 空 與 我 們 討 論 論文 , 每 次只 要 寫 作 的過 程 中 碰到 瓶 頸 , 跟宗 文 老 師 meeting 後, 總 能 立即 得 到 解答 , 給 予 我們 寶 貴 的建 議 , 內 心常 常 驚 呼 老 師 真 是 太 厲 害 了 !也 感 謝 104 暑 碩 班 的同 學 們 ,三 個 暑 假 的念 書 時 光, 每 天 都過 得 很 快 樂 , 大 家 互相 督 促 對 方 的 進 度 ,一 起 聊 天 玩耍 , 能 夠認 識 你 們是 我 來 臺 東 大 學 念 書最 大 的 收 穫 。 特 別 感謝 大 學 、 研究 所 都 念同 一 個 學校 同 一 個 系 所 的 逸 帆, 有 你 的 陪 伴 , 讓 我研 究 所 的 時光 一 點 也不 孤 單 。感 謝 玫 伶 學 姊 在 口 試時 , 主 動 幫 我 做 紀 錄, 協 助 我 準備 口 試 的物 品 , 讓我 的 口 試 能 夠 順 利 完成 , 我 們 能 夠 一 起 完成 論 文 一 起畢 業 真 是太 好 了 !
感謝本研究的受訪者及幼兒園同事的協助,讓我能夠蒐集資料並完
成 論 文 ; 感謝 媽 媽 時 常關 心 我 的 寫 作 進 度 , 為 我 加 油打 氣 ; 特 別 感 謝 婆 婆 在 我 寫 作期 間 , 幫 忙 照 顧 女 兒, 感 謝 老 公 的 支 持 和協 助 , 如 今我 終 於 完 成 論 文 ,卸 下 心 中 的一 塊 大 石 頭 , 可 以 將 全 部 的 心力 放 在 家 庭 和 工 作 上 了 !
郁潔 謹誌 108.03
作 者 : 賴 郁 潔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質 性 研 究 方 式 , 訪 談 位 於 阿 美 族 部 落 中 , 一 所 國 小 附 幼 的 九 位 家 長 及 學 校 的 幼 兒 園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 低 年 級 導 師 、 阿 美 族 籍 教 師 以 及 族 語 支 援 教 師 共 九 位 , 與 他 們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透 過 蒐 集 訪 談 的 資 料 , 以 了 解 原 住 民 家 長 及 學 校 教 師 對 於 幼 兒 園 學 習 內 容 取 向 的 觀 點 。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的 問 題 為 : 一 、 原 住 民 家 長 、 學 校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對 於 主 流 教 育 的 觀 點 為 何 ? 二 、 原 住 民 家 長 、 學 校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對 於 幼 兒 園 進 行 阿 美 族 文 化 教 育 及 族 語 教 學 的 看 法 為 何 ? 三 、 原 住 民 家 長 、 學 校 教 師 、 行 政 人 員 對 於 於 幼 兒 學 習 阿 美 族 文 化 、 主 流 文 化 的 取 捨 情 形 ?
研 究 發 現 :
一 、 家 長 期 望 孩 子 能 學 習 主 流 教 育 ,對 未 來 較 有幫 助 ; 但提 到 對 孩 子 的 期 許 , 仍 希 望 著 重 在 品 格 的 培養
二 、 家 長 擔 心 若 沒 有 事 先 學 習 主 流 教育 , 孩 子 上小 學 課 業會 落 後 ; 但 教 師 認 為 孩 子 課 業 問 題 歸 咎 於 個人 的 因 素 居多
三 、 教 師 認 為 社 會 不 是 單 一 族 群 , 應該 要 培 養 多元 文 化 的能 力 四 、 受 訪 者 均 對 於 學 校 實 施 文 化 教 育表 示 支 持 ,實 施 後 也具 有 教 學 成
效 , 但 仍 有 許 多 困 難 要 去 克 服
五 、 族 語 在 家 庭 中 產 生 斷 層 , 因 此 學習 族 語 變 成學 校 的 責任
六、 當面 臨 到 主流 文 化 和 阿美 族 文 化的 取 捨 時 ,家 庭 的 經濟 狀 況 會 影 響 家 長 的 選 擇
關 鍵 詞 : 族 語 教 學 、 阿 美 族 文 化 、 主 流 文 化
阿美族文化與主流文化的兩難與共融
─幼兒學習內容取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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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lemma and Integration of Amis Culture and Mainstream Culture—Discussion of the
Tendency of Children Education Learning Content
Yu-Chieh Lai
Abstract
Based on qualitative approach, the study conducts in-depth interviews to 9 parents who have children studying in a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in the Amis tribe, and two teachers in preschool , two administrator, two junior teachers, two Amis teachers and one Amis language teacher. Data were collected through observations and interview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explore these parents' and school teachers perspectives of the Tendency of Children Education Learning Content.
There were three research questions and the first one was how did respondents look the mainstream culture teaching ? The second question was how did respondents look the Amis culture teaching and about learning the indigenous language in a preschool ? The third question was intended to explore how respondents would choose or forsake Amis culture or mainstream culture when dealing with children's education?
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
1. Though parents expect the preschool could provide mainstream education, which is more helpful for the children’s future. However when talking about the expectations of children, they still hope to focus on the character education.
2. Parents worry that if their children do not learn mainstream education in preschool, they will fall behind in primary school. However, teachers think that children's schoolwork problems are attributed to personal factor
3. Teachers think that society is not a single ethnic group and should development the ability of multiculture.
ii
4. Respondents expressed their support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ultural education in schools. And the curriculum had the effects after implementation, but there were still many difficulties to overcome.
5. The tribe language creates a fault in the family, so learning the tribe language becom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chool.
6. When faced with the choice of mainstream culture and Amis culture, the family's economic situation will affect parents' choices.
Keywords:tribe language teaching、Amis culture、mainstream culture
iii
iv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 … … 4
第 三 節 名 詞 解 釋 …… …… …… … …… …… … …… …… …… … …… …… … …. . … 5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 …… …… … …… …… … …… …… …… … …… …… … …. . …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 一 節 文 化 認 同 與 文 化 差 異 … … … 7第 二 節 語言與文化……….………. 11
第 三 節 阿 美 族 文 化 ……… 15
第 四 節 幼 兒 教 育 的 在 地 化 課 程 ……… 25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架 構 … … … 3 7 第 二 節 研 究 者 介 紹 … … … 3 9 第 三 節 研 究 場 域 與 訪 談 對 象 … … … 4 0 第 四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 … … 4 3 第 五 節 研 究 信 實 度 … … … 4 5 第 六 節 研 究 倫 理 … … … 4 6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 一 節 對 學 習 主 流 文 化 的 想 法 … … … 5 0 第 二 節 對 學 習 多 元 文 化 的 想 法 . . . … … … 6 7
v
第 三 節 對 學 習 阿 美 族 文 化 的 想 法 … … … 7 1 第 四 節 與 相 關 研 究 討 論 … … … 1 1 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 一 節 結 論 … … … 1 1 5 第 二 節 建 議 … … . . … … … 1 1 7
參考文獻
壹 、 中 文 部 分 … … … 1 1 9 貳 、 西 文 部 分 … … … 1 2 4
附錄
附 錄 一 、 訪 談 同 意 書 … … … 1 2 5 附 錄 二 之 一 、 訪 談 大 綱 - 家 長… … … 1 2 6 附 錄 二 之 二 、 訪 談 大 綱 - 教 職 員… … … 1 2 8 附 錄 二 之 三 、 訪 談 大 綱 - 族 語 教 師… … … 1 3 0 附 錄 三 、 效 度 檢 核 函… … … 1 3 2 附 錄 四 、 家 長 的 族 群 認 同 分 析 表… … … 1 3 3
vi
表 次
表 2-3-1 阿 美 族 社 會 組 織 功 能 表 ……… 1 8 表 2-3-2 阿 美 族 文 化 基 本 教 材 單 元 目 錄 表 ……… 2 3 表 2-4-1 原住民學前文化教學課程之相關研究……… 2 9 表 2-4-2 教 學 卓 越 獎 得 獎 實 例 … … …… … … … …… … … …… … … … …… … 3 1 表 3-3-1 訪 談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 家 長 ……….……… 4 2 表 3-3-2 訪 談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 教 師 …….……… 4 3 表 4-1-1 研究分析架構表…….………. 4 9 表 4-4-1 本研究與陳涵榆(2011)的研究對照分析表……… 1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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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3-1-1 研究架構流 程圖……… 3 8
viii
第一章 緒論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幼 兒 的學 習 內 容 , 對 於 阿 美族 的 在 地文 化 與 主 流 文 化 之 間 , 如 何取 捨 ? 透 過 訪 談 原 住民 家 長 、 幼 兒 園 教 保人 員 、 小 學教 師 、學 校行 政 人 員,以 及 族 語 教 師 對 於 在 幼 兒 園 實施 阿 美 族在 地 文 化 的教 育 觀 點。
本章 共 分 四 節,第 一 節說 明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第 二節 說 明 研究 目的 與 問 題 , 第三 節 為 名詞 釋 義 , 第 四 節 說 明 研 究 限 制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阿 玟 媽 媽 :「 老 師 , 你 們 有教 注 音 拼 音嗎 ? 」
凱 凱 媽 媽 :「 老 師, 功 課 怎 麼 越 來 越 少啊 ? 小 孩回 家 都 沒 事做 。 」 琪 琪 爸 爸 :「 我 覺 得 幼 兒 園還 是 要 教 注音 , 學 會寫 自 己 的 名字 、 學 加 減 乘 除 , 不 然 一 年 級 會 跟不 上 耶 ! 」
一 、 幼 教 新 趨 勢 — 在 地文化 課 程
從 小 就 夢 想 著 當 一 位 老師 , 在 求學 的 過 程 中, 更 堅 定 我 的 信 念 。 高 中 曾到 阿 里 山的 原 住 民 學 校 為 孩 子舉 辦 夏 令 營 、 大 學 到過 北 部 偏 鄉的 原 住民 地區 進 行 劇團 的 演 出 , 當 時 孩 子們 的 純 真 笑 容 加 上 優美 的 環 境 , 讓 我 對於 原鄉 有 一 種憧 憬 , 在 經 歷 兩 年 的代 課 教 師 後 , 考 上 正式 教 師 , 分發 到 原住 民地 區 的 學校(以 下 化名 為 太 陽 國 小 附 幼 ),終 於 圓 了自 己 的 夢想,積 極 的 想實 現 自 己的 教 育 理 想 與 熱 情 ,但 過 程 卻 困 難 重 重 。
太 陽 國 小 附 幼,稻田 環 繞、風 景 優 美,編 制 一 班,30 人 制,為 大、中 、 小班 混 齡 ,配 置 一 位 正 式 教 師 、 兩 位 教 保 員。 園 內 的 幼 兒 涵 蓋 四 個 族 群 , 其中 阿 美 族幼 兒 比 例 佔 85%以 上 , 其次 為 客家 人 、 閩南 人 、新 住民 。 大 部 分的 家 長 以務 農 、 土 木 工 程 及 打 零 工 為 主 ,某 部 分 到 外 地 工 作 , 對 於 幼兒 的學 習 較 無暇 關 心 , 且 位 於 偏 鄉 , 幼 兒 的 活動 範 圍 多 在 自 己 家 裡 附 近 ,生 活經 驗 較 貧乏,因 此 在課 程 規 劃 方 面,我 與 班 上 的 兩 位 老 師 一 開始 都 認 為 , 讓幼 兒 去 學習 那 些 沒 有接 觸 過 的事 物 , 豐 富他 們 的 生 活 經 驗 , 從 主 流 文化 的角 度 去 設計 課 程 , 但 想 像 與 現實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在團 體 討 論 時, 幼 兒 無 法理 解 教 師的 提 問 , 描 述 的 內 容 是 偏 離 課 程主 軸 的 , 為 了 讓 幼 兒能 有 更 多 的共 鳴 , 並改 善 此 教 學 困 境 , 老 師 提 供 了 許多 的 影 片 書 籍 , 期 待 幼 兒 能夠
1
對 主 題 課 程 更 投 入 , 可惜 教 學 成效 仍 然 不 彰 , 加 上 班級 常 規 的 不 穩 定 , 三 位 老 師 的 熱 忱 一 點 一 滴的 消 失 ,開 始 思 考 是自 己 教 學 能 力 不 足 嗎? 還 是課 程 設 計 出 了 問 題 ? 讓 幼兒 認 識 主 流 文 化 是 錯誤 的 嗎 ? 內 心 充 滿 著 疑 問 , 直 到 某 次 國 幼 班 輔 導 會 議中 , 聽 見原 住 民 地 區的 老 師 分 享 他 們 園 內的 教 學 , 依 照 幼 兒 的 生 活 經 驗 ,加 入 原 住民 文 化 , 去設 計 課 程 內 容 , 看 著一 張 張的 照 片 , 幼 兒 們 露 出 天 真的 笑 容 ,原 來 從 幼 兒的 生 活 經 驗 中 , 可 以學 習 到這 麼 多 的 知 識 。
Bronfenbrenner( 1979)的「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提到,在 我 們 所 生 活 的 環 境當 中 , 不同 環 境 之 間 會 產 生 連結 關 係 , 就 像 重 疊 排列 的 同 心 圓結 構 ,一 個包 含 於 另一 個 , 將 此 區 分 為 微觀 系 統 、 中 間 系 統 、外 圍 系 統 以及 巨 觀系 統。 人 的 發展 都 受 到 這 些 生 態 環境 的 影 響 , 幼 兒 的 發展 也 是 , 影響 的 程度 與個 體 和 這些 環 境 的 互 動 頻 率 有關。 Vygotsky 也 認 為 孩 子的 生 活環 境,是 文化 及 歷 史上 不 斷 變 動 的 過 程 ,將 孩 子 的 生 命 視 為 不斷 與 社 會 環境 互 動,
讓孩 子 在 生活 中 觀 看 與 知 覺 其 所處 遇 的 人 、 事 、 物 等等 ( 蔡 敏 玲 、 陳 正乾 譯,1997;侯 雅 婷,2010)。因 此 課 程 從 幼 兒的 生 活 環境 中 著 手,對 於 他們 的影 響 力 是最 大 的。近年 來,幼 兒 園 也 開 始提 倡 在 地 課 程 的 觀 點,「 幼 兒 園 教保 活 動 課程 大 綱 」的總 目 標 第 八 點 提 出「 建 構 幼兒 文 化認 同 」,基 本 理 念 也提 到 「 以個 體 和 生 活 環 境 的 互動 為 基 礎 , 形 塑 幼 兒心 智 能 力 為核 心 ,顧 及幼 兒 全 人發 展 及 其 所 處 文 化 環境 的 價 值 體 系 兩 層 面, 規 劃 幼 兒學 習 的領 域和 能 力」( 教 育 部,2016a);在 實施 通 則 中,也將 社 會文 化 納 入 課 程 中的 重點,並 提 出「 建 立 幼 兒 園、家 庭 與 社 區 的網 絡,經 營三 者 間 的夥 伴 關 係 , 透過 社 會 文化 活 動 課 程 , 以 培 養幼 兒 在 地 文 化 投 入 與認 同 。 面 對多 元 文化 的社 會,培 養 幼 兒 面 對、接 納 和 欣 賞 不 同 的文 化 態 度。」( 教 育 部,2016a)。
陳 淑 琦 、 鍾雅 惠 ( 2013) 表 示 ,從 生 活 環 境中 取 材 ,一 方 面 讓 園所 和 社區 緊 密 連結,一 方 面 經 由 社 區 環 境 的 探 索,讓 幼兒 熟 悉 自己 的生 長 環 境,
並認 識 重 要的 文 化 資 產 , 了 解 文 化 意 義 , 這些 都 與 幼兒 的 生 活 經驗 產 生 連 結, 使 他 們的 感 受 更 深 刻 , 學 習 也 更 有 意 義。 因 此 ,在 地 化 的 課程 發 展 要 以幼 兒 的 生活 經 驗 為 基礎 , 從 圖 文 紀 錄 或 影 像 重 現 來穩 固 舊 經 驗, 再 經過 參觀 、 探 索、 討 論 、 建構 和 分 享等 階 段 , 來增 加 新 認知 , 引 發 更多 的 問 題 和興 趣( 王顗 婷、陳 淑 芳,2013)。綜 上 所述,幼 兒 園 發 展 在 地文 化 課 程是 一 種 趨 勢 ,是 必 要 的 也是 充 滿 意 義 的 , 讓 幼 兒 透 過 課程 認 識 自 己所 處 的環 境 及 文 化,並 能 夠體 會到 傳 承 文 化 的 使 命 感,進 而增 進 幼 兒的 自信 與 認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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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 實 的 聲 音
經 過 討 論 , 主 題 課程 開 始 從幼 兒 的 生 活經 驗 出 發 , 觀 察 幼 兒的 興 趣,
設 計「 唱 唱 跳 跳 」,並 結 合 阿 美族 舞 蹈;在 阿 美 族 的 生 活 環 境 中,隨 處 都可 以 發 現 野 菜 , 從 阿 美 族的 飲 食 文化 切 入 , 設計 一 連 串 野 菜 的 相 關課 程 ,幼 兒 的 參 與 度 變 高 , 老 師也 從 中 發現 幼 兒 的 優勢 能 力 , 不 再 覺 得 他們 「 文化 刺 激 不 足」,而 會從 他們 的 角 度,去 思 考 課程 的 方 向。到 了 期 末,準 備 主 題 成 果 發 表 , 事 前 積 極 宣傳 , 希 望家 長 能 夠 一同 來 參 與 幼 兒 的 學 習。 到 了發 表 當 天 , 卻 只 有 少 數 幾 位 家 長 前來 , 老 師 心中 不 免 感 到 失 望 , 課程 順 應部 落 的 生 活 環 境 , 規 劃 幼兒 有 興 趣的 在 地 文 化課 程 , 為 什 麼 家 長 的參 與 度仍 舊 這 麼 低 呢 ? 對 主 題 課程 的 回 饋,也 僅 止 於「 謝 謝老 師 的教 導 」。郭 李 宗 文
( 2013b)提到,現 實 的聲 音 及 實際 的 作 法 上,對 於家 長 參與 的 面向 仍 是 缺 乏 的 , 加 上 親 師 價 值 觀的 不 同 、課 程 未 考 量家 長 的 需 求 , 以 及 家長 自 信心 不 足 , 不 知 道 如 何 參 與課 程 或 是時 間 無 法 配合 等 等 。 另 外 , 家 長 長 期 被分 數 導 向 的 觀 念 所 影 響 ,認 為 如 果不 會 ㄅ ㄆ ㄇ, 或 123 就 會 跟 不 上其 他 的孩 子, 所 以 當我 們 大 聲 疾 呼 文 化 教育 的 重 要 性時 , 這 些 是 否 是 原 住民 家 長真 正的 聲 音 ?他 們 的 想 法 究 竟 是 什麼 ? 面 臨 家長 的 期 待 和 幼 教 所 強調 的 生活 教育 有 理 念上 的 落 差 , 讓 國 幼 班老 師 在 推 動生 活 教 育 及 在 地 教 學時 有 很大 的 困 難 ( 宮莉 虹 , 2004; 張 雅 粱, 2010)。
除 了 家長 的 聲 音 , 在 校 內 的 部 分 教 師 也 持 著 同 樣的 意 見 。 譚 光 鼎 、劉 美慧 、 游 美惠 ( 2013)指 出 , 學校 教 育 以 漢民 族 文 化為 主 , 排 除原 住 民文 化, 這 樣 的文 化 差 異 , 讓 原 住 民學 生 學 業 成就 大 多 低 於 一 般 地 區兒 童 , 原 住 民 學 科 能力 不 足 , 會降 低 其 競 爭 能 力 , 且隨 年 級 升 高 而 加 大 其 差 距 。所 以 小 學 的 部分 教 師 及 行政 人 員 , 認 為 必 須 加強 學 生 主 科 國 、 英 、 數 , 甚至 希 望 幼 兒 園能 提 早 讓 幼兒 認 識 注 音 符 號 及 數學 概 念 , 才 能 夠 順 利 地 銜 接小 學 的 課 程 。
因 此 ,當 教 師 在 推動 在 地 文 化 時 , 感 受 不 到 家 長對 於 文 化 的 重 視 , 在 校內 也 無 法得 到 相 關 的 資 源 和 支持 , 便 會 開 始 思 索 ,與 其 花 時 間學 習 原住 民文 化,不 如多 學 一 些認 知 性 的 內 容,或 許對 他 們 以後 的 學 業 才有 幫 助( 郭 李宗 文 ,2009)。
三 、 主 流 文 化 v.s 阿 美 族 文 化 , 如 何取捨 ?
教 育 是 傳 承 文 化 的重 要 過 程。 當 園 內 教師 發 現 幼 兒 對 於 主 流文 化 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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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興 趣 缺 缺 , 開 始 試 著尋 找 在 地的 阿 美 族 文化 , 從 歌 舞 、 阿 美 族的 野 菜、
當 地 盛 產 的 稻 米、阿 美 族 的 祭 典 -豐 年 祭,幼 兒 慢 慢 的專 注 於 課 堂上,放學 回 家 會 與 家 人 分 享 課 程所 學,當 走 在 部 落、校 園 會興 奮 的 說:「 老師 你 看 , 這 是 情 人 的 眼 淚( 阿 美族 野 菜 之 一 ),你 們 有 教 過 的。」「 哇 ! 是割 稻 機 耶!
我 們 有 去 里 長 家 看 過。」「 豐 年 祭 除 了唱 歌 跳 舞,還要 感 謝 老 天 爺讓 我 們 稻 米 很 豐 收 。 」 這 些 都 是幼 兒 經 歷過 一 連 串 的課 程 後 , 給 予 的 回 饋, 他 們不 再 只 是 茫 然 著 聽 老 師 傳授 主 流 文化 的 東 西 ,而 是 能 夠 參 與 他 們 所熟 悉 的文 化 課 程 , 體 驗 、 探 索 ,從 中 獲 得更 多 自 信 ,比 起 學 習 與 他 們 生 活經 驗 無關 的 主 流 文 化 來 說 , 在 地文 化 對 幼兒 更 具 有 意義 性 。 但 透 過 上 述 也 得 知 許多 現 實 的 聲 音,讀 研究 所期 間,聽 到 學 姐分 享他 們 園 內 想 要 推 動 沉浸 式 族 語 , 詢 問 家 長 意 見 時 , 卻 得到 「 我 的小 孩 不 要 學族 語 , 他 要 學 台 語 、英 文 , 找 工 作 比 較 有 用 ! 」 陳 涵榆 ( 2011)的 研 究 中也 指 出 當主 流 文 化 和自 身 的 文 化 相 衝 突 時 , 家 長 基 於孩 子 的 未來 考 量 , 往往 會 放 棄 自 身 的 文 化與 語 言。
偶 然 有 一 次 機 會 與 學 校的 資 深 教師 聊 到 文 化課 程 的 問 題,那 位 教 師 說:「 學 習 主 流 文 化 是 為 了 生 存, 學 習 阿美 族 的 在 地文 化 是 為 了 提 升 自 我認 同 。」
不 管 主 流 文 化 或 在 地 文化 都 相 當的 難 以 取 捨。
綜 上 所述 , 學 習 在 地 的 族 群文 化 , 對 於原 住 民 幼 兒 是 充 滿 意義 的 ,並 能 提 升 族 群 認 同 , 但 在面 對 未 來的 生 存 及 成就 考 量 , 原 住 民 幼 兒學 習 主流 文 化 變 成 難 以 抵 抗 的 現實 。 在 辛靜 婷 ( 2016) 的 研 究提 出 雙 文 化認 同 ,弱 勢族 群 的 學童 能 夠 過 多 元 的 教 學策 略 , 學 習主 流 的 教 育 體 制 , 在學 業 上獲 得成 就 , 同時 也 要 認 同 自 己 的 族群 文 化 , 抵抗 主 流 社 會 的 歧 視 和不 公 的對 待。 因 此 ,到 底 要 學 習 在 地 文 化、 主 流 文 化, 或 是 雙 文 化 呢 ? 這是 研 究者 所想 要 探 究的 問 題 , 希 望 透 過 訪談 研 究 , 了解 各 方 面 的 聲 音 及 觀點 看 法 。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 、 研 究 目 的
依 據 上 述 研 究 動 機 , 當 幼 兒 園 面 臨 , 主 流 文 化 及 阿 美 族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上 的 兩 難 時, 家 長 對 於 課 程 的 想法 是 什 麼 ? 是 否 與 自身 的 文 化 認同 有 關?
對 於 主 流 文化 、 在 地 文 化 及 阿 美族 文 化 的 取 捨 為 何 ?課 程 如 何 融入 文 化教 育 ? 當 幼 兒進 入 到 小 學 時 , 對 於學 習 主 流 文 化 是 否 有其 困 難 之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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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體 研 究 目 的 為 :
( 一 ) 探討 原 住 民 家 長、教 師、行 政 人 員 對 於 幼 兒 學 習 主 流教 育 的 觀 點 。
( 二 ) 瞭解 原 住 民 家 長、教 師、行 政 人 員 對 於 幼 兒園 學 習 文化 教 育 的 觀 點。
二 、 研 究 問 題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討 的 問 題 為 :
( 一 ) 原 住 民 家 長、學 校 教 師、行 政 人 員 對 於主 流教 育 的 觀點 為 何 ?
( 二 ) 原 住 民 家 長、學 校 教 師、行 政 人 員 對 於幼 兒園 進 行 阿美 族 文 化 教 育 及 族 語 教 學的 看法 為 何 ?
( 三 ) 原 住 民 家 長、學 校 教 師、行 政 人 員 對 於於 幼兒 學 習 阿美 族 文 化、
主 流 文 化 的 取 捨 情 形 ?
第三節 名詞解釋
為 使 研 究 意 義 明 確, 茲 將 本研 究 所 涉 及的 重 要 名 詞 , 定 義 如下 一 、 主 流 文 化
文 化 是一 個 特 定 人 群 的 價 值觀 念 、 認 知 方 式 、 行為 準 則 、 信仰 習 俗、
藝 術 美 學 與物 質 生 活 風 貌 的 總 和, 各 個 族 群 會 有 屬 於自 身 的 生 活方 式 ,與 其 他 族 群 有所 差 異 , 各 有 其 規 範和 價 值 判 準 , 是 該 社會 成 員 所 共享 、 共構 的,每 個 族 群 都會 有 他們 的 主 流 文 化( 劉 美慧,2013;陳 涵榆,2011)。本 研究 所 指 的主 流 文 化 是 相 對 於 原住 民 文 化 的 漢 文 化 。
二 、 在 地 文 化
地 方 上的 資 源 , 包 括 自 然 的、 歷 史 的 及 文 化 的 資源 , 甚 至 是資 源 中的 價 值 、 信 念和 社 區 文 化 ( 郭 李 宗文 , 2013a)。 本研 究 所 指的 在 地文 化 為 太 陽國 小 附 設幼 兒 園 所 屬 學 區 的 在地 文 化 , 並 包 含 四 個部 落 的 阿 美族 文 化內 容 。
三 、 阿 美 族 文 化
阿 美 族是 現 今 台 灣 原 住 民 中人 口 最 多 的一 族,阿 美族 自稱 Pangcah( 意 為 平 原 ) 或 Amis( 意為 北 方)。 傳 統的 阿美 族 是 母系 社 會 , 女性 在 親 族社 會 中 , 有 優越 的 地 位 , 男 子 則 處於 從 屬 之 地 位 。 阿 美族 人 以 漁 撈、 農 耕和
5
採 集 為 主 要 的 生 活 來 源。 在 文 化特 質 上 , 以豐 年 祭 聞 名 , 是 一 年一 度 部落 最 大 的 活 動( 田 哲 益,2001;黃 貴 潮,1998)。本 研 究所 指 的 是 中部 秀 姑巒 的 阿 美 族 文 化,涵 蓋 學 區 內 的 四 個 部 落,內容 包 含:社會 組 織、信 仰祭 儀 、 經濟 生 產 、藝 術 及 手 工 藝 … 等 等 。
四 、 幼 兒 學 習 內 容
本 研 究所 指 的 幼 兒 學 習 內 容為 , 在 幼 兒園 內 所 學 習 到 的 課 程, 包 含主 流 文 化 、 阿 美 族 文 化 或是 其 他 族群 的 文 化 ,並 以 統 整 不 分 科 的 方式 來 進行 課 程 。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 研 究採 用 「 質 的 研 究 」 方法 , 以 訪 談、 觀 察 法 等 方 式 進 行研 究 ,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 力 求 詳盡 , 但 仍有 以 下 之 限制 。
一 、 研 究 者 角 色 的 限 制
因 為研 究 者 服 務 於 本 研 究 之學 校 , 在 研究 時 容 易將 學 校 內 產生 的 現 象 習 以 為 常 , 而 失 去 敏 感度 ; 二 則本 研 究 的 訪談 對 象 , 研 究 者 都 有一 定 的熟 悉 度 , 容 易 有 先 入 為 主的 觀 念 ,造 成 偏 差 或太 主 觀 之 情 形 。 研 究者 將 利 用 下 列 三 種 方 式 , 減 低 上述 的 限 制 :
( 一 ) 研究 者 邀 請 同 樣 在 原 住 民 地 區 服務 的 幼 兒 園教 師,本 身 也 是阿 美 族 籍,當 協 同 分析 編 碼 者,期 望 他 能夠 以 原 住民 身 分 及 教師 的 多 元 角 度 來看 研究 內 容 是 否 有 偏 頗 ,增 添 其 客觀 性 。
( 二 ) 提醒 自 己 保 持 客 觀,時時 反 省,並 請教 指 導 教 授,澄 清 盲點 , 建 立 常 態 性 的對 話機 制 。
( 三 ) 藉由 多 面 向的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驗證,確保 紀錄 和 資 料的 客 觀 和 正 確 性 。
二 、 研 究 方 法 的 限 制
本 研究 使 用 訪 談 法 針 對 家 長、幼 兒園 教師、小學 教 師 及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族 語 教 師 蒐 集 資 料 , 訪談 題 目 都會 根 據 受 訪 對 象 的 不同 , 而 進 行 修 正 , 但 在訪 談 對 象在 受 訪 的 過程 中 , 可能 會 因 個 人因 素 , 無 法 完 全 了 解研 究 者的 提 問 , 或 是受 限 於 壓 力 、 緊 張 或 其 他 環 境 因素 而 無 法 正 確 的 表 達 或 持 保留 態度,造 成 資料 在 深 度及 廣 度 上 可 能 有 些 不 足。此 外,研 究 者 的訪 談 技 巧、
認知 、 態 度、 語 氣 等 , 也 會 造 成資 料 蒐 集 的偏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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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旨在 針 對 與 本 研 究 相 關 之 文 獻 進 行深 入 分 析 與 探 討 。 本 章 共 分為 四 節 , 第 一節 探 討 幼 兒 教 育 的 在地 化 教 學 ,第 二 節 探 討 文 化 認 同與 文 化差 異 , 第 三 節探 討 語 言 和 文 化 , 第四 節 探 討 阿美 族 文 化 , 以 作 為 研究 的 背景 知 識 。
第一節 文化認同與文化差異
當 受 到 主 流 文 化 的衝 擊 , 原住 民 族 對 於自 身 的 文 化 是 否 仍 感到 認 同?
兩 種 文 化 的 差 異 性 , 要如 何 去 調適 呢 ? 本 節探 討 文 化 認 同 與 文 化差 異 的內 涵 , 並 整 理 五 個 面 向 做為 阿 美 族之 族 群 認 同 的 探 究 。
一 、 文 化 認 同 和 文 化 差異 的 意 涵
「 文化 」是 人 類 為 了 適 應 環境、滿 足 生 活 需 求 所創 造 出 來 的 各 種 物 質文 明 與 制 度 典 範 , 它 包 含人 類 在 社會 中 所 學 習到 的 各 種 知 識 、 信 仰、 美 術、
道 德 、 法 律 、 風 俗 , 以及 任 何 其他 的 能 力 與習 慣 ; 而「 認 同 」 是一 個 人將 他 人 或 一 群 人 的 行 為 特徵 或 人 生觀 、 價 值 觀, 予 以 內 化 的 過 程 ,因 此 「 文 化 認 同 」 是 指 個 人 接 受某 一 族 群的 文 化 態 度與 行 為 , 並 且 不 斷 將該 文 化之 價 值 體 系 與 行 為 規 範 內化 至 心 靈中 的 過 程 」( 引 自 譚光 鼎,1998,頁 124)。
文 化 是民 族 的 第 一 個 特 徵,「 民 族 」強 調這 些 人 來自 共 同 的 祖先,享有 共 同 的 文 化 , 並 且 願 意「 認 同 」這 個 族 群 , 文 化 是 區別 族 群 的 重 要 因 素,
不 同 的 族 群 有 各 自 的 文化 特 質 。 因 此 族 群 的 認 同 往 往取 決 於 文 化 的 認 同 , 文化 的 取 向影 響 了 個 人 對 族 群 的態 度 , 而 族群 認 同 的 結 果 則 相 對地 決 定了 文 化 價 值 觀。 族 群 認 同對 原 住 民 族 之 所 以 重要 , 是 因為 族 群 認 同代 表 著一 個 民 族 永 恆 持 續 的 意 義, 也 代 表著 個 體 對 自身 所 屬 族 群 的 歸 屬 感 , 除 了 歸 屬 感 之 外,Rotheram & Phinney( 1987)提 出族 群 認 同包 含:族 群覺 察(ethnic awareness)、族 群 自 我 認 定( ethnic self-identification)、族 群 態 度( ethnic attitude) 、 族 群 行 為 ( ethnic behaviors) 等 四 個 要 素 ; 在 Phinney( 1990)
所整 理 的 文獻 中 也 有 類似 的 看 法, 指 出 族 群認 同 的 研究 中 , 最 常被 提 及的 四要 素 為:族 群 自 我 認定( ethnic self-identification)、族 群歸 屬感( ethnic sense of belonging) 、 族 群 態 度 ( ethnic attitudes) 以 及 族 群 投 入 ( ethnic involvement)( 引 自 蔡 慧 君,2003,頁 20-21)。根 據 上 述 的 文 獻 整 理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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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五 個 面 向 :
1. 族 群 知 覺 : 是 否 能 察 覺 到 自 身 族 群 及 他 族 之 間 的 文 化 差 異 。 2. 自我 認 同:如 何 稱 呼 自 己 的 族 群,是 否 怯 於 認 同 自 己 的 族 群 文 化 。 3. 族 群 態 度 : 對 自 己 和 其 他 族 群 的 正 向 和 負 向 態 度 。
4. 族 群 行 為 : 是 指 族 群 的 成 員 經 由 不 同 的 面 向 學 習 到 族 群 的 行 為 模 式,藉 此 來 了 解 其族 群 文 化 一 些 特 殊 行為 的 意 義,並參 照 這些 意 義 而 建構 出 他 們 的 世 界 觀 。
5. 族 群 歸 屬 感 : 指 某 族 群 的 成 員 , 對 自 己 與 本 族 之 間 有 一 種 禍 福 相 依 、緊 密 相 屬 的 情 感 。
因 此 , 原 住 民 學 校必 須 讓 學生 透 過 對 原住 民 族 群的 語 言 、 文化 與 歷 史 的瞭 解 , 才能 建 立 自 我 認 定 與 接納 自 己 的 族 群 ( 吳 淑慧 , 2006;吳 景 雲,
2016;凌 平,2001;張 守 仁,2002;譚 光 鼎,1998;譚 光 鼎,2013)。本 研 究 也 從 這 五個 認 同 的 向 度 , 作 為訪 談 問 題 的 依 據 。
就 文 化 認 同 的 建 構 而 論 , 族 群 成 員 對 自 己 族 群 文 化 要 素 的 認 同 , 除 了 取 決 於 他 自己 如 何 看 待 , 其 他 人對 這 些 文 化 要 素 的 態度 , 也 會 影響 他 對文 化 要 素 的 認同,個 體 自 我 的 認 同建 構 於 他 人 的 認 可( recognition),他 人對 族 群 成 員 自己 文 化 的 認 可 , 有 助於 他 們 對 自己 文 化 的認 同 。 反 之, 若 他 們 的 族 群 文 化無 法 受 到 大 眾 的 認 可, 對 他 們 的 族 群 文 化認 同 將 有 負面 的 影響
( 黃 文 定,2008;Taylor,1994)。在 陳 涵 榆(2011)的研 究 中,就 發現 原 住 民 家 長 若 身 處 在 部 落, 對 於 自身 的 文 化 是感 到 認 同的 , 但 在 主流 社 會 中 受 到 大 眾 對 於 原 住 民 的刻 版 印 象的 影 響,因而 不 敢 承 認 自 己 的 身分。因 此 , 當 認 同 遭 遇 到 危 機 , 某些 原 本 固定 不 變 的 、一 致 的 與穩 定 的 事 物 , 被 懷疑 與 不 確 定 的經 驗 所 取 代 時 , 認 同就 變 成 一 項 議 題 ( Mercer,1990, 引 自 黃 文 定 , 2008)。
因 為 文 化 差 異 , 導 致 某 族 群 的 文 化 受 到 不 認 同 , 而 這 些 不 被 認 同 的 族 群通 常 來 自非 主 流 、 少 數 的 族 群文 化 , 其 他 族 群 常 常用 有 偏 見 和歧 視 的眼 光來 看 待 他們 , 這 時 往 往 成 為 不同 族 群 衝 突 的 起 點 。
Ogbu( 1993) 將 文 化 差 異 的 類 型 分 為 三 種 :
1. 普 遍 性 的 文 化 差 異 ( Universal cultural differences) : 每 個 學 生 從 家 庭文 化 進 入 到 學 校 文 化 所經 歷 的 過 渡時 期,不 管 他 們 來 自哪 裡 , 都 要 適 應 新 的 文 化、人 際關 係、新 的 語言 或 溝 通 模 式,以 及新 的 思 考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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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 生 性 的 文 化 差 異 ( Primary cultural differences): 指 兩 個 地 區 的 人 在尚 未 接 觸 前,各 自 擁有 自 己 的 行 為、思 考 與 感 覺,原 生 性 的 文 化 差異 在 接 觸 優 勢 民 族 之 前, 已 經 有 自 己 的 文 化參 照 架 構 。 3. 衍 生 性 的 文 化 差 異( Secondary cultural differences): 自願 性 少數 族 群與 非 自 願性 少數 族 群,在 優 勢 族 群與 少 數 族群 間 的 文 化差 異 關 係 是不 同 的。非 自 願 性 少 數 族群 的 文 化 被 認 為 是 低於 優 勢 族 群的 文 化,這 樣 的 文 化 較 具有 反 抗 性,是 為了 保護 和 維 持他 們 的 自 我價 值,
但 有些 非 自 願的 少數 族 群,會 在 自 己 的 文 化 和 優勢 族 群 的 文化 中 徘 徊,學 習 了 優 勢 族 群 的 文 化,可 能會 被指 控 背 叛自 己 的 文 化,同 時 也 不見 得 會 被優 勢族 群 所 接 受 , 因 而 產 生 心 理 衝突 。
在 過 去「 差 異」( difference)往往 成 為歧 視 偏 見的 藉 口,人們 看 到 跟 自己 不 同 的人 , 內 心 浮 現 的 即 是 「 非 我 族 類」 的 「 他者 」 ( the others)。
然 而 , 每 個 族 群 都 有 自己 的 文 化體 系 , 當 社會 中 的 族 群 , 長 期 以來 已 經習 慣 一 套 制 式 的 思 考 行 動模 式 時 ,很 容 易 將 自己 所 經 歷 的 模 式 加 諸在 別 的族 群 身 上 , 用 自 己 所 認 知的 概 念 來概 括 全 部 ,忽 略 了 其 他 文 化 存 在的 獨 特性 與 差 異 性 , 形 成 單 一 取向 的 文 化認 知 , 當 他們 擁 有 權 力 後 就 會 形成 一 種文 化 霸 權 的 宰 制 與 壓 迫 (黃 冠 盈 , 2001; 張 耀宗 , 2006) 。 因 此 在探 討 少數 族群 的 文 化議 題 時 , 將 「 差 異 」視 為 「 認 同」 的 起 點 , 人 與 人 之間 的 不同 才是 建 立 個人 與 族 群 認 同 的 開 始, 用 平 等 的 立 場 來 看待 文 化 差 異的 因 素 。 差 異 不 是 一 種 錯 誤 , 認識 差 異 能夠 更 貼 近 少數 族 群 所 面 臨 的 適 應問 題 ,台 灣 現 今 社 會 是 許 多 不 同族 群 一 起共 存 , 維 持族 群 的 差 異 才 能 使 台灣 文 化生 生 不 息,共 同建 立 一 個尊 重 差 異 的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吳 淑慧,2006;張 耀 宗,
2006) 。
二 、 主 流 文 化 、 在 地文 化 、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上存 在 許 多 不 同 的 文 化, 因 而 產 生了 上 述 的 文 化 認 同 與文 化 差異 的議 題 , 但 「 一 個 國 家一 個 文 化 」 只 會 製 造國 家 的 狹 隘 性 , 文 化 的 再 生與 蓬勃,是 需 借 助 不 同 文 化 的 刺 激。根 據 內 政 部 2016年12月 統 計 月報 表 顯 示,
台灣 人 數 總計 23,539,816人 ,以 漢 人 為最 大族 群 , 約占 總 人 口 97% , 原 住 民人 數 553,228人,約占 台 灣 總人 口 2.35%,其 中 又 以阿 美 族 人數 最 多,排 灣族 次 之,泰 雅 族 第 三,另 外的 1% 則 來 自中 國 大 陸的 少 數 民 族、大 陸港 澳 配偶 及 外 籍配 偶 。 當 某 族 群 成 為大 多 數 時 ,這 族 群 的 文 化 就 會 成為 當 時的 主流 文 化 ,可 以 決 定 大 多 數 人 的生 活 方 式 及社 會 規 範 。 因 此 台 灣的 主 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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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即 是 以 最 大 族 群 的 漢人 文 化 為主,包 含 閩 南、客 家 族 群( 行 政 院,2016;
內 政 部,2016;張 耀 宗,2006;劉美 慧,2013)。陳 涵 榆(2011)在 研究 中 提到 , 原 住民 的 家 長 認 為 主 流 文化 是 多 元 而 且 能 學 到更 多 豐 富 的知 識 ,因 此若 能 從 小就 接 觸 主 流 文 化 , 當原 住 民 離 開 部 落 之 後, 面 對 複 雜的 、 不同 文化 背 景 的生 活 環 境 時 , 能 更 快的 適 應 , 也 能 夠 有 較 多 的 發 展 機 會 及 更好 的 競 爭 環 境。 因 此 以 長遠 來 看 , 多 數 的 原 住 民 會 認 為, 主 流 文 化教 育 是相 當 重 要 的 。
而在地文化是以自身所處的生活環境為核心,所發展的地方性文化,
其 中 包 含 自 身 的 族 群 文化 , 如 :原 住 民 、 客家 、 閩 南 … 等 等 , 以 及 當 地的 環 境 資 源 、 人 文 特 色 以及 風 俗 民情 等 , 例 如 : 琉 球 迎王 祭 典 文 化 、 義 盛附 幼 當 地 盛 產 的 竹 子 … 等等 , 每 個 鄉 鎮 市 、 社區 、 部 落 都 可 透 過 探 索 、 體驗 去 發 現 當 地 的 文 化 特 色, 進 而 發揚 廣 大 , 讓更 多 人 可 以 認 識 不 同的 文 化內 涵( 駱 盈 方,2013;劉筱 惠 等 人,2014)。前 一 章也 提 到,在 地化 教 學 對於 幼 兒 及 當 地 的 家 長 、 部落 , 是 很有 影 響 力 的, 也 能 提 升 他 們 的 自信 心 及對 自 己 文 化 的 認 同 。
多元文化的範圍較廣,涵蓋了上述所有的文化內涵,多元文化強調族 群 間 的 平 等 尊 重 與 共 存共 榮,讓 不 同 族 群 的知 識 觀 點 , 相 互 對 話, 不 僅 讓 知識 生 產 得以 去 蕪 存 菁 , 透 過 學習 的 過 程 , 也 可 以 建立 知 識 分 享 ( sharing knowledge)的 態 度,這 些 都 要 靠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來 具 體 落 實。吳 清 山、林 天 佑( 1996)提出 多 元 文化 教 育 的定 義 為,讓學 生 了 解不 同 族 群 的文 化 內 涵,
主流 族 群 的學 生 透 過 接 觸 少 數 族群 的 文 化 議 題 , 建 立對 少 數 族 群的 正 向態 度 , 並 產 生關 懷 , 培 養 學 生 欣 賞其 他 族 群 文化 , 並 避 免 族 群 衝 突與 對 立的 一種 教 育 , 而 這 樣 的 觀 點 是 從 主 流 文 化 的 觀點 出 發 。 因 為 主 流 文 化 已 在平 時 的 各 種 管 道 中 讓 社 會大 眾 所 接受 , 但 是 其他 的 弱 勢 文 化 則 需 要更 多 元的 方 式 , 更 特 別 的 學 習 才能 讓 一 般大 眾 了 解 , 尤 其 是 幼兒 擁 有 敏 銳 的 知 覺,
及 早 在 幼 兒園 所 實 施 多 元 文 化 教育 更 有 其 急迫 性 ( 郭 李 宗 文 , 2009; 陳枝 烈, 2010;張 耀宗 , 2006) 。 吳景 雲 (2016) 在 實 施原 住 民 族 教育 的 過 程 中 , 提 到 主 流 文 化 的 強勢 影 響 ,讓 我 們 必 須透 過 課 程 重 建 祖 先 留下 來 的價 值觀 及 生 活態 度 。 而 課程 中 也 有許 多 非 原 住民 的 學 生 , 透 過 此 教育 課 程,
認 識 了 不 同 的 文 化 , 他們 認 為 多學 一 種 文 化知 識 , 可 以 使 他 們 對異 文 化更 豐 富 的 了 解,同 時 也 讓 他 們 喜 歡上 彼 此 合 作 mipaliw( 阿美 族 語 )的 學 習方 式 , 這 就 是 多 元 文 化 教育 所 要 強調 的 精 神 與內 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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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耀 宗 ( 2006) 認為 優 勢 族群 在 思 考 文化 差 異 時, 往 往 從 文化 剝 奪的 角 度,認 為 弱 勢 族 群 就 是 缺 乏 優 勢 族 群 的 文化 涵 養,才 導 致 學 業 上 的 落 後。
因 此 幼 兒 園 和 教 育 單 位若 能 呈 現不 同 的 文 化, 除 了 能 開 闊 學 生 的視 野 外,
也 可 讓 不 同 的 文 化 有 對話 的 機 會, 這 時 的 文化 是 處 在 平 等 的 地 位, 沒 有所 謂 文 化 好 壞 的 差 別 。 當一 個 國 家容 許 多 元 文化 的 並 存 , 讓 每 個 文化 有 不同 的 發 展 路 徑 時 , 必 能 漸漸 累 積 蘊藏 豐 富 的 知識 寶 庫 , 才 能 產 生 源源 不 絕的 創 造 力 , 不 論 你 的 文 化 背 景 、 族群 是 什 麼 ,只 要 一 起 認 同 這 塊 土地 , 就能 對 社 會 的 發 展 貢 獻 出 一份 力 。
綜 上 所 述 , 學 習 各種 文 化 皆有 其 優 缺 點及 需 要 克 服 的 困 境 ,當 原 住民 家 長 面 臨 這 樣 的 議 題 時, 會 如 何選 擇 ? 主 流文 化 及 在 地 文 化 要 如何 共 存,
才 能 創 造 一 個 多 元 文 化的 環 境 。教 育 從 小 就要 開 始 做 起 , 在 幼 兒園 這 些文 化 的 比 例 與 內 涵 要 如 何取 捨 ? 教育 人 員 的 觀點 為 何 ? 這 是 本 研 究所 想 要深 入 瞭 解 的 。
第二節 語言與文化
對 於 原 住 民 來 說 ,文 化 及 語言 是 維 護 族群 及 延 續 傳 承 最 重 要的 知 識寶 庫 , 本 節 探 討 語 言 與 文化 的 關 係, 並 分 析 原住 民 的 語 言 危 機 。
一 、 語 言 與 文 化 的關 係
語 言 承 載 文 化 的「 符 碼 」( code),沒 有語 言,文 化 即沒 有 傳遞 工 具 , 立即 面 臨 覆亡 的 危 機 , 因 此 對 於沒 有 文 字 的民 族 而 言 , 文 化 資 產及 文 化意 義必 須 靠 語言 的 傳 遞 來 延 續 文 化的 生 命 , 在文 化 的 內 涵 中 , 語 言 是 重 要的 面向,語 言 不僅 是 標 示 民 族 特 性的 重 要 依 據,語 言 更 承載 著 文 化 的 內 涵(田 哲益 , 2010; 張 耀 宗 ,2006) 。從 人 類 發 展的 歷 史 來看 , 想 摧 毀一 個 族群 的文 化 , 就先 從 禁 止 講 母 語 開 始 ; 母 語 的 聲音 如 果 消失 , 文 化 也跟 著 成 為 歷史 陳 跡 , 從 語 言 跟 文化 、 語 言 跟 認 同 的 緊密 連 接 ,可 以 看 出 ,失 去 母 語 對個 人 與 社會 都 有 不 良 的 影 響 ( 田 哲 益 , 2010; 張 耀宗 , 2006;張 學 謙,
2016a) 。
Thieberger( 1990) 提 出 七 點 維 護 保 存 族 語 的 理 由 : 1. 族 語 是 國 家 的 遺 產 , 必 須 要 維 護 國 家 的 語 言 資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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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族 語 有 助 於 社 會 的 凝 聚 力 。
3. 族 語 可 以 對 自 我 及 群 體 產 生 認 同 , 同 時 連 結 族 群 的 歷 史 與 文 化 。 4. 語 言 的 多 樣 性 , 包 括 不 同 的 哲 學 觀 、 科 學 、 生 活 方 式 。
5. 能 夠 保 存 傳 統 文 化 。 6. 發 展 認 知 和 健 全 的 人 格 。 7. 實 踐 社 會 正 義 。
從 上 可以 得 知 ,語 言與 文 化 是緊 密 結 合 的, 朱 惠 琴( 2010) 整理 幾 個 國 外 復 振族 語 的 研 究 方 案,如:加 拿大 魁北 克 的『克 利 族語 方案 』( The Cree Way) , 目 的 是 讓 學 校 能 夠 使 用 克 利 族 語 授 課 , 以 維 持 克 利 族 文 化 與 創 造 克 利 族群 自 我 認 同 , 並 用 書寫 或 閱 讀 文字 落 實 傳 統 的 口 傳 文化 。 也 積 極 的 保 存 傳統 文 化 中 的 陷 阱 製 作和 打 獵 , 藉由 實 際 觀 察 與 親 身 參與 , 將文 化 與 傳 承 根植 於 心 中 , 不 僅 保 存了 語 言 , 也維 護 了 文 化 與 傳 統 ,更 增 進學 生 的 學 習 成就 , 帶 動 整 個 民 族 的提 升 和 強 化了 自 信 與 認 同 。 還 有紐 西 蘭的
『 語 言 巢 方案 』 ( Te Kohanga Reo)
,
孩 童從 出 生 到八 歲 期 間 ,皆 在 充 滿 毛 利 語 與 家 庭 氛 圍 的 環境 中 成 長, 讓 他 們 在自 然 的 情 境 下 學 會 母語 。 語言 巢 成 功 的 將 文 化 和 語 言豐 富 化 。 由 此 可 知 ,語 言 的 保 存 相 當 重 要 , 是 一個 族 群 興 盛 或 敗 亡 的 關 鍵因 素 。語 言 若 缺 乏 文 化 作 後 盾 , 學 習 出 來 的 語言 是 缺 乏 生 命 力 的 。 在 學 習語 言 的 同 時 發 展 文 化 課 程, 把 漸 漸消 失 的 文 化技 能 融 入 課 程 以 及 學習 活 動當 中 , 讓 學 生 在 學 習 語 言時 , 能 夠輕 易 的 理 解文 化 與 語 言 之 間 的 關連 性 ,以 及 語 言 背 後的 文 化 意 義 。 學 習 與保 存 自 己 的族 語 文 化 是 每 個 人 的權 利 ,更 是 弱 勢 族 群 應 受 到 的 國家 保 障 。 將 語 言 和 文 化 緊 密 結合 , 以 文 化 為 中 心,
而 語 言 的 學 習 則 是 文 化學 習 的 副產 品。因 此文 化 是 重點,也 是 重要 的 基 礎 , 語 言 的 學 習 不 但 要 有 系統,而 且 也 要 創造 環境,同 時 加 入 文化 傳承 的 元 素 , 才 能 夠 真 正 造 就 語 言 的全 面 學 習( 朱 惠琴,2010;周 梅 雀,2011;周梅 雀 , 2013) 。
綜 合 上述 , 語 言 是 文 化 的 載體 , 在 主 流 文 化 的 環境 中 , 所 使用 的 語言 是國 語 , 但對 於 原 住 民而 言 , 族語 才 是 復 振他 們 文 化的 重 要 根 本, 不 過若 要與 主 流 世界 接 軌 , 國 語 才 能 作為 溝 通 的 媒 介 , 甚 至若 為 了 因 應國 際 化,
還有 英 文 的學 習 。 為 了 學 習 這 些語 言 , 同 時 也 拋 棄 了自 己 的 文 化, 現 今族 語漸 漸 的 失傳 , 下 一 段 將 提 到 原住 民 語 言 的 危 機 , 面對 即 將 失 傳的 語 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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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 以 及 有 較 多 生 存機 會 的 主流 世 界 , 要如 何 取 捨 呢 ? 二 、 原 住 民 的 語 言與 文 化 危 機
多 語 言、 多 文 化 是 國 家 社 會的 重 要 資 產 , 故 少 數族 群 的 語 言與 文 化保 存日 益 受 到重 視 。 族 語 是 原 住 民重 要 的 資 產、 傳 承 的 媒 介 , 以 及 肯 定 族人 尊嚴 的 命 脈,並 創造 原住 民 機 會 的 動 力( 李萍 娜、林聖 曦,2013;胡秋 菊 , 2015) 。
臺 灣 人民 所 使 用 的 語 言 , 分屬 南 島 語 和 漢 藏 語 系中 的 漢 語 , 南 島 語的 使用 者 , 為臺 灣 的 原 住 民 , 共 有 16族 42個 方言 別 ( 行政 院 ,2016) 。 根據 聯合 國 教 科文 組 織 報 告指 出 , 世 界 6000種 語言 中 , 約2500種 瀕 臨危 機 的語 言, 台 灣 有 24種 語 言 頻臨 滅 絕 的危 機 , 其 中, 馬 賽 (巴 賽 ) 語 、龜 崙 語、
洪雅 語 , 以及 凱 達 格 蘭 語 、 道 卡斯 語 、 巴 布 拉 語 、 西拉 雅 語 等 七種 語 言,
已被 認 定 流失 。 而 撒 奇 萊 雅 語 、噶 瑪 蘭 語 、 邵 語 、 沙阿 魯 阿 鄒 語、 卡 那卡 那富 鄒 語、賽 夏語、茂 林 魯 凱 語、萬 山 魯 凱 語 及 多 納魯 凱 語 等 9種 則 被 列 為 瀕危 語 言 。其 他 原 住 民 族 群 的 語言 也 都 被 列 入 瀕 臨 滅絕 危 險 ( 中央 社 , 2009) 。
原 住 民族 委 員 會( 2016a)的 調 查 報告 顯示,族 人 在 一般 生 活中 會 偶 爾 穿插 使 用 族語 交 談 的 比例 為 52.7% , 將 近 半數 族 人 還是 以 國 語 、閩 南 語 為 交談 使 用 語言 , 族 語 的使 用 場 域 與 機 會 已 嚴 重 不 足 ;另 有 關 族 語能 力 的調 查, 呈 現 閱讀 及 書 寫 低於 聽 、 說 能 力 之 狀 況 , 年 齡 層與 使 用 族 語的 比 例及 能力 成 正 比, 也 就 是 60歲 以 上 族語 能 力 會 較佳 , 40至60歲 以 下 的族 語 能力 尚可 , 而 30歲 以 下 族 語能 力 已 達令 人 擔 憂 的地 步 。 而且 過 去 臺 灣的 原 住民 族並 未 發 展出 自 己 的 文字 , 文 化 的 傳 承 需 要 依 靠 口 語相 傳 , 失 去族 語 傳統 就面 臨 斷 層。原 住民 族語 言 確 實 呈 現 逐 漸 流 失 的 狀 況,但 調查 結果 也 顯 示,
族人 對 於 族語 , 還 是 抱持 著 正 向 、 積 極 的 態 度 , 並 認為 政 府 推 動族 語 復振 確 有 其 必 要性 , 所 以 找 回 即 將 失落 的 族 語 , 成 為 原 住民 覺 醒 的 起步 ( 田哲 益 , 2010)。 在 陳 涵 榆( 2011) 的研 究 中 ,就 指 出 家長 認 為 透 過政 府 單 位 的 推 動 , 學 習 族 語 等 於擁 有 一 項 謀 生 技 能 , 在 未 來 面臨 職 業 生 涯, 能 夠有 更 多 選 擇 。
許 多 研究 都 顯 示 ,家 庭 及 部落 社 區 的 環境 跟 族 語是 否 能 夠 復振 有 極大 的關 係。張 學 謙( 2016b)指 出,語 言 活 力( vitality)表 現 在 兒童 是 否 繼續 傳承 母 語,當大 多 數 的 兒 童 不 會講 母 語,母語 就 淪 為 瀕 危 語 言( endangered language)。而 家 庭 是 兒童 自 然 而然 學 會 母 語的 場 所,兒 童不 會 說母 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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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 著 家 庭 語 言 世 代 傳 承( intergenerational language transmission)失 調,家 庭 語 言 被 社 會 的 強 勢 語言 取 而 代之 , 家 庭 族語 傳 承 失 調 是 族 語 保存 的 致命 傷 。 因 此 , 語 言 保 存 與否 , 需 要看 下 一 代 母語 的 能 力 , 家 長 沒 有跟 小 孩說 母 語 , 小 孩 失 去 母 語 習得 的 機 會, 母 語 就 可能 成 為 瀕 危 語 言 。 而 原 住 民族 委 員 會 ( 2016) 也 在 族語 調 查 結果 中 觀 察 出, 族 人 使用 族 語 之 場域 , 以家 庭、傳統 祭 儀 活動、原住 民 聚 會 為 最 高;The Welsh Language Board( 2000)
提 到 如 果 會說 母 語 的 家長 不 跟 小 孩 說 母 語 ,卻 以 強 勢 語 言 和 小 孩 說 話 ,對 母 語 的 傳 承傷 害 最 深,會 造 成 母語 的 死 亡。張 學 謙( 2016b)觀 察到,傳統 的 語 言 政 策忽 略 家 庭 語言 規 劃 的 重 要 性 , 只顧 及 「 由 上 而 下 」 的 政 策 ,缺 乏 「 由 下 而上 」 的 族 語扎 根 實 踐 。 綜 合 上 述, 原 住 民 族 語 急 劇 流 失 , 如何 逆 轉 語 言 流失 是 當 務 之急 , 透 過 語 言 政 策 解決 語 言 流 失 的 問 題 是 可 行 的方 向 。 在 母 語教 育 形 式 上, 需 要 跳 脫 「 點 滴 式」 母 語 教 育 , 邁 向 「 沉 浸 式」
( immersion)母 語 教 育。學 齡 前的 幼 兒 是 學習 族 語 最好 的 時 機,從紐 西蘭 毛 利 人 的 語 言 巢 經 驗 來看 , 讓 原 住 民 幼 兒 在 部 落 、 家庭 、 學 校 的 全 族 語沉 浸 式 教 學 環境 下 學 習 ,對 其 語 言 、 文 化 的 復 振 效 果 最佳 ( 周 梅 雀 , 2011;
張 學 謙 , 2016a)。
Spolsky ( 2004)提 出 家 庭 語 言 政 策 的 理 論,基 本 概 念 是:可 以 從「 語 言 實 踐 」, 在 家 庭 成 員 使 用 語 言的 狀 況 與 程度 ;「語 言 意 識形 態」 指 的 是 對 語 言 本 身 或 語 言 使 用 的情 感 和 態度;「 語 言 管 理 」為 家 庭成 員 準備 對 語 言做 什麼 的 規 劃行 為,從 這 三 方 面 來實 行。張 學謙 在(2016b)針 對阿 美 族 家庭 進行 個 案 研究 , 利 用 Spolsky ( 2004)所 提 出家 庭 語 言 政 策 作 為 理 論 基 礎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1.許 多的 文 獻 比較 強 調 雙 親對 家 庭 語言 政 策 的 影響 力 。 但 是 , 此 研 究中 的 家 庭 對 語 言 實 踐和 管 理 , 也可 以 觀 察 到 子 女 也 能影 響 家庭 語 言 的 使 用 , 而 且 保 母 的 族 語 使 用 也 有 助 於鞏 固 小 孩 的 族 語 能 力 。 2.此 研 究中 的 家 庭語 言 意 識 傾向 支 持 族 語 為 主 的 雙語 現 象 , 具 備 「 正 面 的 族 群語 言意 識 」。族 語 被 視 為具 有 情 感 交 流、文 化傳 承 和 身份 認 同 功 用的 融 合 性動 機, 正 面 族語 意 識 是 推動 後 續 族 語 管 理 和 實踐 的 推 手 。 3.積 極 介入 的 家 庭 語 言 管 理 , 如 : 尋 找 會說 族 語 的 保 母 , 讓 孩 子 隨 時 處在 全 族 語 的 環 境 下。
目前 台 灣 原民 會 也 在 積極 推 動 族語 保 母 的 政策 , 希 望有 更 多 的 家 庭 , 僱用 會 說 族 語 的 保 母 , 讓 兒童 能 有 足 夠 的 族 語 沉 浸 環 境 。
除 了 家庭 , 學 校 單位 也 積 極 的 希 望 能 幫助 幼 兒 學 習 族 語 。 如 : 文 獻探 討第 一 節 提到 的 原 住 民 在 地 化 教 學 , 不 僅 認識 文 化 , 也 將 族 語 融 入 在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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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中 , 其 中 周 梅 雀 ( 2011) 開 創了 排 灣 族 部落 托 育 班, 積 極 推 動沉 浸 式族 語 教 學 , 她 指 出 , 由 於過 去 對 原 住 民 的 語 言、 文 化 剝 奪 與 同 化 政 策 , 使 得 原 住 民 的 語 言 、 文 化 面 臨 流 失 、 滅 絕 的 狀 況, 族 語 、 文 化 的 推 展 仍 須 仰賴 學校 教 育 系統 , 然 後 透 過 學 校 系統 與 家 庭 、部 落 、 社 區 的 結 合 而 達 到 學校 與 家 庭 、 社區 攜 手 共 進 的 復 振 效果 。 胡 秋 菊 ( 2015)提 出 幾 點 在幼 兒 園推 動 沉 浸 式 族語 教 學 的 策略 : 1.引進 社 區 資 源及 家 長 參與 。 2.透 過親 子 族 語 活 動 舉 行 各項 競 賽。3.配 合 各項 節 慶 活動 實施,讓 族 語與 節 慶 活動 相 結 合,
展 現 愛 鄉 土 的 情 操 。 4.結 合 地 方資 源 與 人 文特 色 , 進行 家 長 和 教師 的 專 業 諮 詢 與 對 談。張 學 謙 在( 2016b)針 對 阿 美族 家 庭 進行 個 案 研 究也 強 調,族 語 需 要 在 情境 中 透 過 參與 活 動 學 習 , 日 常 生活 語 言 使 用 情 景 以 及富 含 族群 文 化 、 價 值觀 的 語 言 實踐 , 不 但 有 助 於 幼 兒 的 族 語 習得 , 也 能 體驗 族 群文 化 和 促 進 族群 認 同 。
由 此 可見 , 原 住 民 語 言 如 果無 法 妥 善 被 使 用 、 維護 與 保 存 ,則 原 住民 文 化 、 傳 承、 思 維 系 統、 倫 理 , 以 及 更 深 刻 的 民 族 意義 , 便 只 剩下 記 錄在 紙 上 的 文 獻, 缺 乏 了 語言 上 的 認 同 以 及 語 言 背 後 的 思維 , 也 不 再有 生 命。
族 語 學 習 並非 一 蹴 可 幾 , 族 語 學習 課 程 研 發 了 之 後 ,仍 必 須 不 斷評 估 、不 斷 改 進 , 以確 保 族 語 的學 習 達 到 真 正 的 目 標 。 而 這 些種 種 都 需 要有 心 的教 育 者 , 秉 持著 對 族 語 與文 化 的 熱 情 與 投 入 , 配 合 政 府的 支 持 與 經費 支 援,
社 區 與 家 長的 認 同 與 促進 , 各 個 方 面 的 參 與 , 才 能 夠達 到 族 語 維護 以 及保 留 的 目 標 ( 朱 惠 琴 , 2010)。
綜 上 所 述, 語 言 與文 化 的 關係 是 相 當 緊密 的 , 同 時 語 言 的 傳承 需 要家 庭 和 環 境 的 配 合 , 但 現今 許 多 原住 民 家 庭 已經 不 再 用 族 語 溝 通 ,老 一 輩的 人 為 了 和 自 己 的 子 孫 聯絡 感 情 ,也 開 始 學 習他 們 不 擅 長 的 國 語 ,族 語 對於 現 今 的 原 住 民 來 說 重 要嗎 ? 他 們對 於 族 語 的看 法 是 什 麼 呢 ? 若 學習 族 語後 要 如 何 在 未 來 和 主 流 社會 接 軌 ?還 是 會 成 為另 一 種 障 礙 呢 ? 研 究者 會 透過 訪 談 , 瞭 解 各 種 觀 點 。
第三節 阿美族文化
阿 美 族 是 原 住 民 當中 人 口 數最 多 的 一 族, 透 過 文 獻 資 料 , 介紹 阿 美族 的 族 群 分 類、語 言 文 字、社會 組 織、信 仰 祭 儀,以 及 經濟 生 產 和生 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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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 加 入 原 住 民 知 識 體 系的 內 涵 與內 容 。
一 、 族 群 介 紹
阿 美 族是 個 重 視 團 隊 合 作 的民 族,相 對 於 主 流 文化 強 調 競 爭的 個 人 英 雄主 義 , 阿美 族 人 不 論 是 務 農 、漁 ( 狩 ) 獵 或 是 建 造家 屋 , 都 仰賴 族 人相 互的 幫 忙,而這 樣 的 一個 文 化 價 值,均 體 現於 生 活 中 的 每 個 環 節(吳 景 雲,
2016)。 以 下 從 阿 美 族 的 族 群 分 類 、 語 言 和 文 字 , 依 序 介 紹 :
(一 ) 族群 分 類
根 據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 2016b) 在民 國 105 年 12 月 的統 計資 料 , 阿 美 族 人 口 數 是 206,126 人, 是 原住 民 人 口數 最 多 的一 族 。 阿 美族 自 稱 Pangcah 或 Amis,Pangcah 發音 近 為「 邦查 」,含 有「人 」、「 同族 人 」 之 意 ; 而 Amis 原 意 為「 北 方 」的 意 思 , 中文 裡 則 以「 阿 美 」 一詞 最 廣 為 人 知 (黃 宣 衛 , 2008)。
田 哲 益( 2001) 將阿 美 族 分為 四 個 地 域群 , 本 研究 所 處 的 地域 群 為中 部 秀 姑 巒 阿 美 :
1. 北 部 阿 美 族 : 分 布 在 花 蓮 縣 光 復 鄉 以 北 , 以 及 台 東 關 山 鎮 。 2. 中 部 阿 美 族:分 為 海 岸 阿 美、秀 姑 巒 阿 美,分 布 在 花 蓮 縣 鳳 林 鎮、光 復 鄉、豐 濱 鄉、瑞 穗 鄉、玉 里 鎮、富 里 鄉,台 東 縣 長 濱 鄉 、 成 功 鎮 。
3. 南 部 阿 美 族:分 為 卑 南 阿 美 及 恆 春 阿 美,主 要 分 布 在 台 東 縣 以 及 屏 東 縣 滿 州鄉 、牡 丹 鄉 。
4. 都 市 阿 美 族:因 為 到 都 市 謀 生 活 的 阿 美 族 人 越 來 越 多,而 形 成 的 。
陳 俊 男 ( 2008) 認為 從 地 理環 境 和 生 活方 式 來 看, 應 該 分 成: 平 原阿 美 、 縱 谷 阿 美 、 海 岸 阿 美 ,較 能 符 合 現狀 , 因 地理 環 境 往 往會 影 響其 習 俗 和 生 活 方 式 。
( 二 ) 語言 及 文 字
西 元 1990 年代,語 言 學者 土 田 茲,以語 言 作 分析,提出 另一 套 阿 美族 的 分 類,他 把阿 美族 語 言 分成:最 北 方的 Sakizaya 方 言、北部 方 言 ( 南 勢 阿 美 ) 、 TavaLong-Vataan 方 言 、中 部 方 言( 海 岸 與 其他 的 秀 姑 巒 阿 美 )、南 部 方 言( 卑南 阿 美 與 恆 春 阿 美 )( 土 田 茲 1989:447,
引 自 陳 俊 男 , 2008, 頁 15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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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說阿美族原有文字,根據林道生《阿美族的口碑與傳說故事》
以 及 吳 文 明 《 台 灣 高 山族 與 祖 國之 淵 源 》 載: 阿 美 族 人 把 創 造 的文 字 寫 在 石 頭 上 , 結 果 遇 到大 洪 水 ,沉 到 水 裡 不見 了 , 因 此 阿 美 族 的文 字 便 失 傳 到 今 日 成 為 無 文字 的 民 族。 傳 說 抒 發了 對 文 字 失 落 的 惆 悵與 懷 念 , 表 達 原 住 民 創 造 文字 、 發 展文 化 的 迫 切願 望 ( 田 哲 益 , 2001)。
二 、 社 會 組 織
阿 美 族的 社 會 組 織 以 母 系 制度 及 嚴 密 的 年 齡 階 層制 度 為 特 色, 阿 美族 部 落 裡 的 男子 年 齡 階 級 組 織 一 向是 獨 立 的 , 不 僅 是 在台 灣 原 住 民族 社 會中 最 複 雜 的 系統 典 型 , 在 世 界 同 類文 化 中 , 亦 提 供 一 重要 類 例 , 此制 度 構成 了 母 系 親 族以 外 另 一 個 社 會 生 活的 基 礎 , 一 切 部 落 習俗 皆 由 此 制度 為 出發 點 ( 田 哲 益, 2001)。
( 一 ) 年齡 階 級
在 阿 美 族 的 傳 統 中,年 齡階 級 是 根 據 長 幼 之 序 而建 立 的 尊 卑關 係,
是架 構 部 落 的 最 基 本 單 位,並 構 成 了 超 越 親 族 的 社 會階 級 或 階 梯體 系。
簡單 來 說 , 就 是 依 據 年 齡 的 大 小分 組 的 一 種男 性 社 會組 織 , 這 個組 織 由每 次 來 參 加 成 年 禮 的 男 子 們 為單 位 來 組 成, 新 的 一級 成 立 , 原有 的 各級 就 往 上 晉 升 一 級 。 年 齡 階 級有 嚴 密 的 分工 制 度 ,下 級 對 上 級絕 對 服從 , 透 過 長 老 口 述 阿 美 族 的 歷史 , 教 導 祭祀 、 唱 歌、 跳 舞 , 青少 年 也必 須 接 受 野 外 戰 鬥 及 求 生 訓 練, 訓 練 其 體能 及 膽 識。 因 此 年 齡階 級 具有 教 育 、 訓 練 及 傳 承 文 化 的 功能 。 在 年 齡階 級 組 織中 的 阿 美 族男 子 隨著 年 齡 及 身 心 的 成 長 , 被 賦 予其 應 有 的 社會 職 責 及特 定 的 名 稱與 意 義。 男 子 年 齡 階 級 組 織 無 形 中 扣緊 了 同 年 齡階 級 的 每一 個 男 子 ,而 且 各層 級 間 的 關 係 是 和 諧 的 , 因 此在 其 社 會 裡也 具 有 相當 強 大 的 約束 力 量( 田 哲 益 , 2001; 邱琦 芳 ,2009)。
在 年 齡階 級 組 織 內 容 裡,具 體 將 年齡 階級 的 名 稱以 及 由 來 作說 明,
並且 列 出 年齡 階 級 之 工 作 主 要 有( 陳 俊 男 , 2008):
1. 護 衛 部 落 的 安 全 。 2. 執 行 祭 典 祭 儀 。
3. 處 理 急 難 事 件 ( 如 天 災 人 禍 所 引 起 的 突 發 事 件 )。
4. 維 護 部 落 生 活 的 家 庭 與 社 會 倫 理 。 5. 教 育 與 訓 練 。
6. 維 護 部 落 治 安 , 守 望 相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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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為 社 會 公 共 事 務 出 勤 。 8. 修 道 路 和 造 橋 。
如 果 深 入 阿 美 族 的社 會 , 我們 不 難 發 現「 年 齡 階 級 」 對 阿 美族 政 治 、 經 濟 、 教 育 、 倫 理, 以 及 整個 社 會 正 常運 作 的 重 要 性 , 在 一級 一 級 結 構 緊 密 、 分 工 良 好的 關 係 中, 這 種 制 度不 僅 維 持 了 部 落 的 健全 成 長 , 也 使 得 阿 美 族 文 化充 滿 了 生命 與 活 力 (明 立 國 , 2002)。
( 二 ) 母系 制 度
傳 統 阿 美 族 社 會 是 一 個 以 女人 為 主 的 母系 社 會 ,因 此 在 阿 美族 社 會 中 , 女 性 在 家 庭 及 親 族 體 系 上佔 有 絕 對 優勢 地 位 ,且 女 性 也 絕對 擁 有 繼 承 權 , 但 是 公 共 的 事 務 會 議仍 由 男 子 的年 齡 階 級組 織 負 責 ,女 性 並 不 能 參 與 。 整 體 來 看 , 二 者 之間 似 乎 維 繫著 一 種 微妙 的 平 衡 互動 關 係,讓整 個 阿 美 族 社 會得 以 和 諧 的 生 存 發 展( 明立 國,2002;邱琦 芳 , 2009)。
田 哲 益 ( 2001) 提到 , 要 判斷 一 個 族 群的 親 族 結構 是 否 為 母系 制 度, 有 三 個比 較 明 顯 的 依 據 :
1. 招贅 為 社 會之 正 當 婚 姻。
2. 子女 跟 隨 母親 居 住 。
3. 以家 中 女 子為 財 產 繼 承者 。
而 隨 著 社 會 迅 速 發 展 , 以 及受 漢 人 教 育和 文 化 的影 響 , 阿 美族 的 這項 傳 統 社會 制 度 也 逐 漸 的 瓦 解。 因 此 , 阿美 族 透 過母 系 社 會 制度 將 男女 地 位 平等 的 觀 念 傳 遞 給 後 代子 孫 , 亦 強調 「 家 」的 重 要 , 不論 直 系或 旁 系 ,親 屬 間 互 助 合 作 , 以集 體 行 動 方式 共 同 負擔 義 務 和 責任 , 一同 為 維 繫家 族 而 努 力( 邱 琦 芳,2009)。陳俊 男(2008)將 阿 美族 社 會組 織 的 功 能 列 表 , 並將 之 類 比 為 現 在 國 家的 組 織 功能 , 頭 目 及年 齡 階級 如 國 家 的 行 政 院 ,母 系 繼 嗣 則 如 國 家 的立 法 院 ,見 表 2-3-1。
表 2-3-1
阿 美 族 社 會 組 織 功能 表
阿美 族 社 會組 織 職能 特 色 類比 現 代 國家 組 織 功 能 頭目 暨 年 齡階 級 1. 男 性 組 織
2. 公 共 工 作 之 執 行 3. 階 層 嚴 格
4. 領 袖 屬 選 舉 產 生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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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1 (續 )
阿美 族 社 會組 織 職能 特 色 類比 現 代 國家 組 織 功 能 母 系 繼 嗣 1. 女 性 為 主
2. 財 產 的 擁 有 與 繼 承 3. 掌 握 子 女 的 歸 屬
立 法
資 料 來 源 :陳 俊 男 ( 2008)。阿 美 族 研究 文獻 回 顧 。台 灣 原 住 民 研 究 論 叢 , 4,135-160。 (頁 156)。
三 、 信 仰 和 祭 儀
在 阿 美 族 的 宗 教 生 活 中,kawas 是 一 個 核 心 的 觀 念,意 為 神、靈、精 、 鬼 、 妖 等 的 總 稱 , 可 賜恩 惠 , 也司 職 生 、 老、 病 、 死 等 災 難 , 許多 相 關的 概 念 都 由 之 衍 生 而 來。阿美 族 也 是 個 多 神 信仰 的 民 族,包 括:萬物 有 靈 論、
對 祖 靈 的 崇 拜、相 信 宇宙 神 — 太 陽、月 亮、星 星、海 神 ….等 等。認為 人 的 禍福、生 滅 皆操 之 於 神靈 之 手,因 此 產 生 許多 祭 典 儀式 (田 哲 益,2001;黃 宣 衛 , 2008; 黃 貴 潮 ,1998)。
( 一 ) 豐 年 祭
阿 美 族最 廣 為 人 知 的 即 為 豐年 祭 , 它 包含 了 政 治 、 軍 事 、 經濟 、 教 育 、 訓 練 等 功 能 , 故豐 年 祭 在阿 美 族 人 心目 中 , 是 一 年 中 最 神聖 的 祭 典 , 也 是 族 人 命 脈 延續 的 根 源。 阿 美 族 豐年 祭 原 是 慶 祝 小 米 豐收 的 感 恩 祭 祖 慶 典,後 來 受漢 人 影 響,改 種 稻 米,因此,稻 米 成熟 採收 時 , 正 是 阿 美 族 豐 年 祭 的 開始 。 豐 年祭 全 由 男 子年 齡 階 層 來 籌 備 , 依照 年 齡 職 責 分 工 合 作 完 成 神聖 的 祭 典儀 式 , 女 子並 不 參 與 , 但 會 透 過歌 舞 來 增 加 熱 鬧 與 活 力 。 阿美 族 各 部落 舉 行 豐 年祭 有 幾 個 意 涵 (田 哲益 , 2001; 黃 貴 潮 , 1998):
1. 是慎 終 追 遠緬 懷 祖 先 ,代 表 阿 美族 人 尊 老 敬祖 的 族 性。
2. 傳統 母 系 社會 中 , 豐 年祭 是 男 性為 中 心 , 因此 能 平 衡社 會 結 構 。
3. 增進 部 落 團結 意 志 。
4. 豐年 祭 隱 含謙 虛 應 對 進退 禮 儀 。 5. 感恩 祈 福 五穀 豐 收 。
6. 休養 生 息 ,休 息 享 樂 ,歡 送 一 年的 結 束 , 迎接 新 的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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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促化 有 情 人終 成 眷 屬,女 性 將檳 榔 放 到心 儀男 性 的 情人 袋 內 。 8. 解除 厄 運 。
現 今 , 隨 著 時 代 的改 變 , 社會 型 態 出 現不 同 的 面 貌 與 風 格 ,豐 年 祭 的 祭 儀 過 程 與 內 容 ,也 隨 著 生活 方 式 改 變、 各 部 落 在 耕 作 上 習慣 的 差 異 , 以 及 所 供 祭 的 祖靈 不 相 同, 加 上 年 齡階 級 組 織 的 編 制 和 歌舞 形 式 也 不 盡 相 同 , 而 產 生種 種 的 變化 。 然 而 不論 哪 一 種 類 型 的 豐 年祭 , 對 阿 美 族 來 說 , 不 但 是延 續 文 化傳 承 的 一 種方 式 , 也 是 彰 顯 族 群之 特 色 , 表 達 族 群 認 同 的 一個 象 徵 (田 哲 益 , 2001; 黃貴 潮 ,1998)。
( 二 ) 海祭 ( 捕 魚 祭 )
阿 美 族的 捕 魚 祭 ( 海 祭 ) 也是 重 要 的 祭儀 之 一 , 是 阿 美 族 人向 海 神 及 天 地 神 靈 感 恩 的 具體 表 現 ,而 捕 魚 是 男人 的 工 作 , 女 性 是 不能 參 與 的。捕 魚 祭 有 大 小 之分,一 般 小型 的 捕 魚 儀 式 是 在舉 行 結 婚、當兵 、 喪 禮 、 房 屋 落 成 、 小 孩滿 月 等 等, 完 畢 之 後的 一 個 活 動 , 它 是 用來 表 示 儀 式 結 束 。 同 理 , 在一 年 結 束時 , 阿 美 族各 部 落 也 會 舉 行 一 個全 村 性 盛 大 的 捕 魚 活 動 , 以表 示 一 年的 結 束 , 接著 才 是 豐 年 祭 , 象 徵一 年 的 開 始 。 捕 魚 的 儀 式 更是 一 項 具有 整 合 、 強化 年 齡 組 織 及 運 作 功能 的 活 動 , 他 們 在 這 活 動 當中 , 訓 練年 輕 人 服 從命 令 、 尊 敬 長 輩 、 嚴守 紀 律 , 並 透 過 艱 苦 的 磨 練來 增 強 他們 的 體 魄 (田 哲 益 , 2001; 明 立國 , 2002)。
四 、 經 濟 生 產 與 生 活 方式
阿 美 族 是 一 個 以 農 業 為 主 的 社 會 , 早 期 是 種 植 小 米 和 旱 稻 , 接 觸 漢 人 後, 開 始 種植 水 稻 , 漁 獵 在 阿 美族 社 會 中 也 具 有 相 當重 要 的 地 位。 阿 美族 人對 於 周 遭的 植 物 不 但 有 豐 富 的知 識 , 也 相 當 懂 得 利用 它 們 來 做為 日 常生 活所 需 的 建材 、 食 物 或 藥 物 等 。而 且 阿 美 族 是 一 個 非常 懂 吃 的 民族 , 從傳 統的 食 譜 就可 以 看 出 他 們 對 大 自然 植 物 熟 悉 的 程 度,包 括 各式 各樣 的 野 菜、
傳統 的 石 頭火 鍋 , 阿 美 族 人 都 有一 套 料 理 的 方 式 。 另外 「 檳 榔 」亦 是 阿美 族社 會 中 不可 缺 少 了 一 種 代 表 性植 物 , 檳 榔 的 葉 子 、樹 幹 、 葉 鞘等 , 可以 拿來 蓋 房 子、燒火 煮 飯、包 便當,用 途 相 當廣 泛(明 立 國,2002;黃 宣 衛 , 2008)。
阿 美 族人 幾 乎 可 以 說 都 是 「依 山 傍 河 」而 居 的 , 在 每 一 次 的祭 典 或儀 式 結 束 的 時 候 , 族 人 一定 有 捕 魚和 吃 魚 的 活動 , 這 活 動 主 要 的 內容 就 是到 部 落 附 近 的 溪 裡 , 捕 食魚 、 蝦 和螃 蟹 。 這 種儀 式 上 的 特 性 , 顯 示了 居 住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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