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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臺中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 3 次會議紀錄
壹、時 間:10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貳、地 點: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 901 會議室
叁、主持人:彭副主任委員富源(代理) 記錄:張芙瑄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伍、主席致詞:略
陸、專題分享:性別友善球場 柒、前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編 號
會議 場次
主席裁示 /決議事項
辦理
單位 辦理情形 決議(繼續/
解除列管)
1 107-1
請 教 育 局 於 下 次 會 議 補 充 說 明 性 騷 擾 件 數 增 加 之 後 續 因 應作為。
教育局 一、 提供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諮 詢服務:業於 107 年 1 月 10 日 成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所 主管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 理諮詢輔導小組」,並於 107 年 1 月 22 日、2 月 26 日及 5 月 21 日辦理小組成員增能培訓,以提 升校園性別事件線上審查作業 效能,進而提供本市轄管學校校 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諮詢服務。
二、 提供性騷擾防治資訊:持續更新 本市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 站,以期提供學校完整的防治資 訊,並提升教職員工生辨識及自 我保護能力。
三、 落實性騷擾案件處理程序:為有 效督導本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妥善處理性別事件,每月將持 續召開「臺中市所屬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校安通報校園性別平等 事件督導會議」,針對性別事件 進行逐案列管檢核。
四、 辦理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及宣 導:本局 107 年度臺中市「友善 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持續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教育訓練,並 辦理 107 學年度「我愛我,勇敢 說」兒少保護系列活動,以提升 教育人員、家長及學生知能,落 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2
編 號
會議 場次
主席裁示 /決議事項
辦理
單位 辦理情形 決議(繼續/
解除列管)
2 107-2
請 教 育 局 整 理 學 校 相 關 處 室 分 工 原 則 並 函 文重申「校園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規定及教育 部 函 示 , 且 於 107 學年度校長 會 議 上 特 別 宣 達,以利各校落 實,後續據此輔 導 未 依 規 分 工 之學校改善。
教育局 業於 107 學年度校長會議上宣導各校 相關處室分工原則應依「校園性侵害 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調 查處理部分由學務處主責。
□繼續列管
解除列管
捌、工作報告:洽悉。
玖、主席裁示:
一、 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別平等事件(下稱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 流程,請教育局整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之單張流程圖,並每年度提 供予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供參。
二、 針對校園性別事件,請教育局於 1 週內彙整教育單位、社政單位、警政 單位三方之工作流程表,經委員檢視後提供學校參考。
三、 有關教育局成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所主管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 處理諮詢輔導小組」 ,請業務單位針對小組成員規劃行政獎勵。
拾、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臺中市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定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成員須有家長代表達三分之一以上,請教育局以例示說明此規定 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之影響,提請討論。(莊淑靜委員)
決議:考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運作尚包含調查校園性別事件,請教育局
提供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功能、運作及職責,並以實例列舉之方式
說明該草案規定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之影響,以作為議會後續討論該
草案之參考,並適時向議會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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