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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9 年度全國中正盃空手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核准文號:核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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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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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 109 年度全國中正盃空手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核准文號:核准中

一、 宗旨:為推廣國內空手道運動,並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 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 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

四、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

五、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11 月 13 日至 11 月 15 日(星期五、六、

日),1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報到,下午 1 時開始比賽。

七、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4 樓技擊館。

八、 參加單位:

(一) 社會組以本會各認證道館為參加單位。

(二) 學校組以學校為單位並註明學校所在地區,不得跨校組隊。

九、 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各級學校有正式學籍之在校生。

(二) 學校組:取消運動績優生甄審、甄試資格之年齡限制,惟其 仍應符合法令規定入學、就學年齡之限制。

(三)社會組:依年齡再區分如下:

對打:青年組 29 歲以下;青壯年組 30-40 歲;壯年組 40-50 歲。形:青年組29 歲以下;青壯年組 30-40 歲;壯年組 40-50 歲;長青組51 歲以上。

(四)已獲得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認定初段以上者,包括成年段(社 會、大專組)、青少年段(國、高中組)、兒童段(國小組)。

十、 分組項目:

(一)形團體錦標 1. 社會男子組 2. 社會女子組 3. 大專男子組 4. 大專女子組 5. 高中男子組

6. 高中女子組 7. 國中男子組 8. 國中女子組 9. 國小男子組 10. 國小女子組

(二)個人對打錦標

1. 社會男子組(分 5 級)體重如附錄。

2. 社會女子組(分 5 級)體重如附錄。

3. 大專男子組(分 6 級)體重如附錄。

4. 大專女子組(分 5 級)體重如附錄。

5. 高中男子組(分 5 級)體重如附錄。

6. 高中女子組(分 4 級)體重如附錄。

(2)

7. 國中男子組(分 5 級)體重如附錄。

8. 國中女子組(分 3 級)體重如附錄。

9. 國小男子組(分高、中、低年級組 3 組)中高年級組體重 如附錄。

10. 國小女子組(分高、中、低年級組 3 組)中高年級組體重 如附錄。

(三)形個人錦標 1. 社會男子組 2. 社會女子組 3. 大專男子組 4. 大專女子組

5. 高中男子組 6. 高中女子組 7. 國中男子組 8. 國中女子組 9. 國小男子組(分高、中、低年級組 3 組)。 10. 國小女子組(分高、中、低年級組 3 組)。 十一、 報名人數:

(一)個人對打賽:各參加單位/學校各組每級至多 6 名。

(二)形個人賽:各參加單位/學校各組每級至多 6 名。

(三)形團體賽:各參加單位/學校各組至多 2 隊。

十二、 比賽辦法:

(一) 參賽人數為3 人採循環賽,4 人採單淘汰賽制,5 人以上依 照世界空手道聯盟(WKF)使用之單淘汰巴西制。

(二) 形採用評分淘汰賽,除國小組採舉旗單淘汰巴西制。

十三、 比賽規則:

(一) 採用世界空手道聯盟(WKF)之最新規則及 CTKF 規則。

(二) 國中組對打時間為1 分 30 秒,得分差距 6 分即獲勝。國小 組對打比賽參照附件一。

(三) 國小組形比賽 8 強前打平安形(由裁判抽籤)-平安初段至鐵 騎初段【剛柔流:太極上段一、太極中段二、太極掛擋、

太極迴旋擋、擊碎一及擊碎二】,8 強開始打自由形(自選)。

十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 23:00 前以網路 線上報名完成,逾期不受理。

十五、 報名程序:

(一) 進入報名網站 https://kfcjc.neosj.why3s.tw/index.php,

學校組報名使用學校代碼,社會組報名使用道館帳號密 碼。

(二) 進入【基本資料】輸入單位基本資料及選手基本資料,如 有報名今年度啟仲盃,選手相關資料會在下方帶出,請點 選身分證字號,重新確認資料,此步驟要完成才能做後續 報名動作,確認完畢點選新增(修改),新選手請直接輸入資 料,輸入完畢點選新增(修改)。該單位全部選手名單會在下

(3)

方出現。

(三) 進入【參賽登錄】,依照網頁下方說明,先點選參加組別,

再點選參加性別,系統會產生符合資格的選手,勾選要報 名的選手,點選新增。對打選手會依照基本資料體重分級,

請注意所報名的量級是否正確。

(四) 進入【列印報名表】,產生報名表單,請先確認所用電腦可 開啟 PDF 檔,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列印報名表,社會組由 道館簽章,學校組送各學校簽章。

(五) 自行列印切結書,每位選手親自簽名後,連同核章後單位 報名表,報名費匯款資料證明,上傳至報名系統中,(地址:

10491 臺北市合江街 41 巷 13 號)。

(六) 報名費每人每項新臺幣 800 元,團體形每組新臺幣 1,200 元,於報名同時匯款。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若已超 過報名截止日,報名費用業已用於保險及其他行政相關作 業等必要支出,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

退還餘款。各報名單位統一匯款報名費,不接受個人匯款,

匯款(轉帳)時請註名〝報名單位〞。

(七) 報名費匯款資訊:

匯款帳號戶名: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蘇尚志 銀行:012 臺北富邦銀行-文德分行

帳號:442102-158787

(八) 本會將為參加選手辦理保險,保險範圍僅限於比賽期間在 比賽場地內因賽所造成之傷害(以醫生診斷證明書為憑), 其餘非賽事進行中之意外傷害皆不在保險範圍。

十六、 抽籤會議:109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於臺北市內湖高 中體育組(電腦抽籤,同單位不排抽)。

十七、 領隊教練裁判聯席會議:10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暫訂) 十八、 錦標獎品:

(一) 各組各量級實際參賽人數16 人以下錄取成績前 6 名,第 3 名及第 5 名成績採並列計算;17 人以上錄取前 8 名,第 3 名、第 5 名及第 7 名成績採並列計算,各組前 3 名由中華 民國空手道協會頒發獎牌及獎狀,第 5 名及第 7 名頒發獎 狀。

(二) 增設學校組團體總錦標,男女分開計分,計分方式比照全 大運及全中運:第一名4 分,第二名 2 分,第三名 1 分。(名 次並列時,積分均分,銅牌均為0.5 分。)分數相同以金牌 數計,再相同以銀牌數計,以此類推。前 3 名頒發獎狀及 獎盃。國小、國中及高中組成績提報各縣市教育局/處函轉

(4)

各校敘獎。

十九、 懲戒:凡教練或選手在競賽中,以不雅暴力之行為或以粗鄙言行 對大會裁判及職員使比賽無法順利進行者,將送紀律委員會可處 以教練最高停權二年,選手禁賽一年以上之處分。

二十、 程序:由主審提報副裁判長或直接由副裁判長提報裁判長,並由 裁判長立即召集副裁判長會議討論(要求相關人員前來說明),並 將會議結果呈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處理。

二十一、 申訴:

(一) 若裁判過程中出現違反規則判決之抗議必須於該回合比賽 結束後一分鐘內以口頭告知該場地副裁判長,四分鐘以內 提出書面陳述提交大會裁判長,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五分鐘內由大會裁判長及副裁判長或事件非相關之資 深裁判會議裁定之。

(二) 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30 分鐘,檢附申訴書提 交大會裁判長,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 元,由大會裁判 長會同副裁判長進行審查。

(三) 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

二十二、 附則:

(一) 各隊教練 1 名得進入比賽場但須著運動服並坐在指定之教 練席位。

(二) 依規定參加比賽選手須穿著白色無條紋之空手道衣。參加 對打比賽選手須配戴拳套、護齒、身體護具、護胸(女性)、 脛骨護墊、腳部護具(護腳背)。護陰(下襠護具)非強制 使用。所有裝備,必須符合世界空手道聯盟(WKF)所核 定。選手須自備紅、藍帶。

(三) 為使競賽順利安全進行,競賽場將派駐醫護人員或防護 員。

(四) 選手參加比賽之所有費用須自理。

(五) 各單位得由領隊或教練持參賽選手證件,於109 年 1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暫訂)在比賽場內,代為向競賽組報到,逾時 未報到者取消其比賽資格(比賽時須準備證件,以備抽 查)。

(六) 對打選手過磅時間訂於比賽當天開賽前1 小時進行(暫訂),

規定時間內過磅以一次為限,正負差0.2 公斤。逾時未參加 過磅及重量未符合規定者取消其對打比賽資格。選手過磅 時,男生以赤足、短 T 恤或裸身及短褲為基準過磅,女生 以赤足、短褲及短 T 恤為基準過磅。

(七) 未經檢錄或比賽開始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八) 經抽籤之賽程不得提出更改之異議。

(5)

(九) 選手資格不合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 選手須參加開閉幕式及接受頒獎,且不可代為領獎,缺 席者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之比賽資格。

(十一) 教練須本會教練資格檢定合格者(學校單位教員不在此 限)。

(十二) 凡在校學生應參加學校組比賽。

(十三) 個人項目報名人數不足 3 人時,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併 組比賽,團體不足 3 隊或個人報名不足 3 人且無法併組 時,於事先通知取消比賽並退回報名費。

(十四) 須參加本比賽,方可取得下年度國際比賽代表隊選拔賽 之參賽資格(須符合年齡之規定)。

二十三、 性騷擾申訴管道:電話 02-25021422;傳真 02-87976327;電子 信箱tpetkf@gmail.com。

二十四、 本競賽規程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 常務理事開會決議修正或補充,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

(6)

附錄:對打體重分級表

組別 級別 體重 組別 級別 體重 社

會 男 子 組

1 60 公斤以下

社 會 女 子 組

1 50 公斤以下 2 67 公斤以下 2 55 公斤以下 3 75 公斤以下 3 61 公斤以下 4 84 公斤以下 4 68 公斤以下 5 84 公斤以上 5 68 公斤以上

大 專 男 子 組

1 55 公斤以下

大 專 女 子 組

1 50 公斤以下 2 60 公斤以下 2 55 公斤以下 3 67 公斤以下 3 61 公斤以下 4 75 公斤以下 4 68 公斤以下 5 84 公斤以下 5 68 公斤以上 6 84 公斤以上

高 中 男 子組

1 55 公斤以下

高 中 女 子組

1 48 公斤以下 2 61 公斤以下 2 53 公斤以下 3 68 公斤以下 3 59 公斤以下 4 76 公斤以下 4 59 公斤以上 5 76 公斤以上

國 中 男 子組

1 52 公斤以下

國 中 女 子組

1 47 公斤以下 2 57 公斤以下 2 54 公斤以下 3 63 公斤以下 3 54 公斤以上 4 70 公斤以下

5 70 公斤以上 國

小 男 子組

1 30 公斤以下

國 小 女 子組

1 30 公斤以下 2 35 公斤以下 2 35 公斤以下 3 40 公斤以下 3 40 公斤以下 4 45 公斤以下 4 40 公斤以上 5 45 公斤以上

(7)

附件一:國小組對打參加資格、項目與比賽辦法 一、參加資格:須取得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兒童段資格者。

二、比賽項目:

(一)中高年級組:自由對打。

(二)低年級組:自由一招對打。

三、比賽辦法:

(一)低年級動作:上段追擊、中段追擊、前踢、迴旋踢,攻擊者皆 以後腳往前發動攻擊,防守者防守後一招反擊,紅方上段攻擊 後換藍方上段攻擊,以此類推。

(二)自由一招所有技術不得觸擊,第1 次違反者判處 KEIKOKU (警 告),第 2 次違反者判處 HANSOKU (犯規);嚴重觸擊者直接判 處HANSOKU (犯規) 。

(三)自由一招不得做連續技術,第1 次違反者,判處 KEIKOKU (警 告),第 2 次違反者,判處 HANSOKU (犯規)。

(四)觸擊犯規與連續技術犯規合併累計。

(五)中高年級自由對打規則:

1. 所有技術不得接觸上段,不論多輕微,違規者將被處罰(除 非違反〝無防備〞規則)。

2. 上段攻擊之控制技術,到達10 公分以內即可得分。

3. 中段攻擊技術僅允許表面接觸,違規者將被處罰。

4. 對打比賽時間為1 分鐘。得分差距 4 分即獲勝。

5. 比賽場地為6M*6M。

6. 回合比賽時間結束,如果平手將執行〝SENSHU 先取"規 則,否則將以判定(HANTEI)決定獲勝者。

7. 國小女子選手不需穿著女性護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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