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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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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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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 109 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 人員)甄選簡章

一、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以上, 65 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 冊且能擔任警衛(校園安全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男女均 可。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有國民中學(含)以上學歷或識字, 能善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 格, 並具備應對能力。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 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 未消滅者。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或持有精神疾病的殘障手冊)。 9.經公立醫療機構體檢發現患有法定傳染病者。

二、工作時間:配合總務處警衛輪值排班。

三、工作內容:

(一)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大門之人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 洽公,依規定辦理登記, 例假日也須依規定落實門禁管制。

(二)校園安全巡視、師生校內安全維護,放學後依規定將樓梯鐵門 上鎖及各區電燈之控管,並按時巡視校園。

(三)上、下學時間交通指揮、維護師生、家長安全;郵件簽收、傳 達與電話接聽。

(四)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協助垃圾車進入校園清 運。

(五)消防安全系統、電源安全系統、監視保全系統之監看、操作及 異常狀況處理。

(六)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七)校園開放之各項管制措施。

(2)

(八)其他突發性事件負責通報有關單位人員協助處理。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採月薪支給,基本薪資以上。

(一)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二)薪資於臺中市政府匯入本校後即行發放,遇假日順延。

(三)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四)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五、約僱期間:

(一)僱用契約為每一年一聘約, 雇用時間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以政府會計年度為準。 (如因臺中市政府預算經費不足或刪減,本 校得提前終止契約)。

(二)經錄取後, 俟原雇用人員出缺時, 經通知遞補雇用。

六、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約聘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 通知 3 次, 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 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 得予解雇。(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 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

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 2 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 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

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其他規定依據「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 管理要點」辦理。

七、報名:(免報名費)

(一)領取簡章及報名表: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至本校總務處 領取,或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 http://www.tc.edu.tw/-- 學校公告及本校網站, 網址: http://163.17.130.2/--學校公佈 欄下載報名簡章。

(二)報名時間: 109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送到本校總務處林主任或劉組長報名,逾時不

(3)

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總務處。

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泰昌里中泰街 88 號。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 驗後當場發還(請自備證件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請貼妥最近 3 個月兩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 (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須服兵役證明) 3.身心障礙手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6.其他專長證件。 (無者免附) 八、 甄選方式:

書面審核(30%)、面試(70%)。

九、 甄選時間和地點:

(一)日期: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00 分,並依報 名次序面試。

(二)地點:本校二樓圖書室。

十、錄取聘用 (一)放榜:

1.甄選成績將在 109 年 3 月 6 日下午 17:00 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網址: 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及本校網站,

網址:http://163.17.130.2/--學校公佈欄公告,並以電話通知當 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一名, 備取二名, 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 不予錄取;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 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

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未獲錄取者,本校不另行 通知。

(二)報到:錄取者應於民國 109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11 時 前,到中山國小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 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 立或區域以上醫院肺部檢查合格證書正本乙份。

十一、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

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4)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行政助理聘用相關規定辦理。

(5)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報名表

甄選職務 行政助理(總務處警衛)

姓 名 性別 □男 □女

請黏貼證件照片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

字號

通訊地址

E-mail

日:

聯絡電話 夜:

手機:

學校名稱 院 系 所 學位名稱 領受學位年月

學歷

服務機關、學校 職稱 服務期間 離職原因註記

經歷

證照名稱 取得年月

專 業 證 照

※ 審核結果:□合格 □不合格

審核人簽章:

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證件正本驗完當場發還)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影本(男生須檢附役畢或無須服兵役證明)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6. □其他專長證件影本(無者免付)

5

(6)

委託書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貴校辦理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進 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

甄選作業,特委託

先生(小姐)

代理報名。

此致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

委託人: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簽章)

受委託人: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6

(7)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為應徵貴校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 小學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

甄選作業所需,同意貴校申請 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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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年滿 20 歲以上,65

凡中華民國國民,體能狀況良好,具有安全維護暨門禁安全管理、校園定 時巡視、校園夜間輪值暨安全警戒及突發狀況處置及通報等工作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