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要指标
总计 创意设计 文化展演 艺术收藏 数码媒体
注:创意设计 主要指标
机构
(间)在职员工
(名)服务收益
(百万澳门元)增加值总额
员工支出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注:机构数目及服务收益
www.dsec.gov.mo 2016.12
30.3 417.3 100.0
1 311.5
1.7
1 564.9
11.2 242.9
726 1.4
2015年文化产业机构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达9.6亿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购置及扩充,其中"文化展演"
占
77.8%(7.4亿元)。
56.8
27.8
77.8
"创意设计"
领域涵盖了品牌设计、文化创意
产品设计、展览设计、时装设计、广告设计、工 业设计、建筑设计等服务。2015年有营运机构共
919间,以从事广告业为主(601间),其次为专门设计(121间)。
在职员工有
3,336名,广告业占65.5%(2,185名),专门设计占11.9%(397名);员工支出为4.2亿 元。
955.1
文化产业统计
2015年
文化产业的服务收益为62.4亿元;反映其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20.5亿元,占本澳2015年整体行业增 加值总额的0.6%。
2015年本澳"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
及
"数码媒体"四大领域所组成的文化产业中,有营运的 机构共1,708间,在职员工有10,192名,员工支出为15.6亿元。
四个领域中收益和增加值最多的是
"数码媒体",分别占文化产业整体的47.9%(29.9亿元)和56.8%(11.7亿 元)。
100.0 8.1 743.3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百万澳门元 比重(%) 比重(%) 百万澳门元 比重(%)1 820.7 622.6 417.3
2015年"创意设计"
的服务收益为18.2亿元,
增 加 值 总 额 为6.2 亿 元 , 均 在 文 化 产 业 中 占 第 二 位。
随着本澳大型会议展览活动增加,2015年广告 业及会议展览筹办业发展理想,两者收益合共12.3
亿元,占
"创意设计"领域服务收益的67.6%;建筑
设计则占22.0%(4.0亿元)。
固定资本形成额为7,710万元,占文化产业整 体的8.1%。
77.1
2015年加入了建筑设计服务,因此未能与2014年直接比较。
121.3 329.1 397.6 47.9
因进位原因,分项之和与总数可能有差异。
512 1 167.5 56.0 131.2
77.1 15.5
1.8 26.7
876.8 919
21.6 1 820.7 29.2
109 168
87.8 1 346.1
澳门宋玉生广场411─417 号皇朝广场17楼 电话:(853) 8399 5311 传真:(853) 2830 7825 电邮:[email protected] 官方统计。倘刊登此等资料,须指出资料来源。
0.4 13.7 3.6
919
2 791
员工支出
间1 708 6 243.7 100.0
服务收益
百万澳门元 比重(%)增加值总额 机构
3 336 100.0
百万澳门元
34.1 622.6 230.7 2 054.8
2 989.0
2014 201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统计暨普查局
401
25 164
314 917
156 56 5
70 335
93 37
121 67
601
200 400 600 800 1 000
广告业 会议展览 筹办业
专门设计 设计至 生产/分销
建筑设计 百万澳门元
0 200 400 600 800 间
服务收益 增加值总额 机构
文化展演 主要指标
机构
(间)在职员工
(名)服务收益
(百万澳门元)增加值总额
员工支出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注:机构数目及服务收益
艺术收藏 主要指标
机构
(间)在职员工
(名)服务收益
(百万澳门元)增加值总额
员工支出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注:机构数目及服务收益
2015年
2015年加入了摄影服务,因此未能与2014年直接比较。
2015年加入了表演艺术培训及表演艺术场地营运服务,因此未能与 2014年直接比较。
"艺术收藏"
领域包括艺术品(绘画、书法、雕
塑、摄影、古玩、园艺等)创作、销售和拍卖,以 及摄影服务。
2015年有营运的机构共109间,当中99间从事
摄影服务;在职员工有435名,员工支出为2,776万 元。
"文化展演"
领域包括表演艺术制作、文化展
演经纪服务、表演艺术培训及表演艺术场地营运等 服务。2015年有营运机构共有168间,在职员工有
1,829名,员工支出为2.4亿元。服务收益为13.5亿元,主要来自门票收益(占
56.4%);增加值总额为2.3亿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在 整 个 文 化 产 业 的 占 比 最 高 , 达
77.8%(7.4亿元)。
"文化展演"
领域以表演艺术制作为主,有营
运的机构共
119间,在职员工1,116名;全年收益占该领域的83.4% ,达11.2 亿元,增加值总额为
1.2亿元。从事表演艺术培训的有营运机构共40 间,在 职 员 工 有
562名 , 当 中 兼 职 雇 员 的 比 例 高 达
46.3%。服务收益近1.1亿元;增加值总额达7,670万元,紧随表演艺术制作占该领域第二位。
1 829
121.9
743.3
168 91
2014 2015
2014 1 371 1 129.4
119.7 179.3 230.7
1 346.1
2015
2.2 55 435
14
87.8 5.1
3.0 27.8
34.1 242.9
109
3.6 10.7
2|
文化产业统计
"艺术收藏"
的规模在文化产业中相对较小;全
年服务收益为8,778万元,增加值总额为
3,411万 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358万元。该领域主要组 成 部 分 为 摄 影 服 务 , 其 收 益 占
"艺 术 收 藏
"的
79.1%,达6,942万元;增加值总额为3,130万元,占91.8%。艺术品创作及销售/拍卖的增加值总额 则占该领域的8.2%。
1 123
43 106 74
124
5 77 25
119
6
40
3 200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表演艺术 制作
文化展演 经纪服务
表演艺术 培训
表演艺术 场地营运 百万澳门元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间
服务收益 增加值总额 机构
18
69
3
31 10
99
20 40 60 80
艺术品创作、销售和拍卖 摄影服务 百万澳门元
0 20 40 60 80 100 120 间
服务收益 增加值总额 机构
数码媒体 主要指标
机构
(间)在职员工
(名)服务收益
(百万澳门元)增加值总额
员工支出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注:机构数目及服务收益
1)
2)
2015年
512 207
2014
在99间从事摄影服务的机构中,提供婚纱等 艺术摄影的有
49间,收益为
3,795万元,占摄影 服务收益的54.7%;其员工支出为1,611万元,占 摄影服务的64.5%。
摄影服务主要指标组成比较
2015
2 976 1 373.2 2 989.0
4 592
541.0
调查对象之选取:透过向政府部门收集在参考年份曾举办或以判给方式承办表演和文化活动的机构名单,同时参考文化局澳门文创 网《文创资料库》资料(包括文创公司及文创社团),以及该年在澳门会展及表演场地举办的文化展览和表演资料(包括主办机构或 社团名称),再加上财政局新登记的属调查范围的场所/企业。
本局相关行业调查:包括服务业调查、工业调查、批发及零售业调查,以及建筑业调查。
2015年加入了资讯业,因此未能与2014年直接比较。
75.8 876.8
640.0
包括在参考年有营运的提供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及数码媒体服务的机构,有关行业是根据《澳门行业分類》第一修订版划 分。
"数码媒体"
的服务收益为29.9亿元,是文化产
业中收益最多的领域,占整体47.9%。随着资讯科 技在工商业的应用愈趋普遍,电脑软、硬件设计需 求大增,资讯业的发展迅速,成为
"数码媒体"领 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收益达15.0亿元,占该领 域的50.1%;其次为出版业,收益有7.6亿元,占
25.5%。"数码媒体"
的增加值总额为11.7亿元;当中资
讯业为4.4亿元,占38.0%,其次为电台及电视节 目制作,有3.5亿元(30.3%)。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1.3亿元,资讯业及出版 业分别为5,094万元(38.8%)及4,456万元(34.0%)。
131.2 1 167.5
统计范围
3|
文化产业统计
"数码媒体"
领域包括资讯、出版、电台及电
视节目制作、电影院的经营、电影的制作及发行 等服务。2015年有营运机构共512间,在职员工有
4,592名。该领域逾半数机构从事资讯业(289间),在职 员工有1,530名,占总数33.3%;而出版业机构有
177间,在职员工有1,857名,占40.4%。员工支出达8.8亿元,当中电台及电视节目制 作 占
35.3%(3.1亿 元
), 其 次 为 资 讯 业 , 占
31.5%(2.8亿元),出版业占30.6%(2.7亿元)。762
1 497
544
18
168 308
444
354
5
56 177
289
8
34 200 4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1 400 1 600
出版业 资讯业 电台及 电视节目
制作
电影的制作 及发行
电影院 的经营 百万澳门元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间
服务收益 增加值总额 机构
40.8 64.5 47.8
54.7
59.2 35.5 52.2
45.3
0 20 40 60 80 100
固定资本 形成总额 员工支出 增加值总额 服务收益
%
婚纱等艺术摄影 其它摄影服务
详细资料请浏览:
http://www.dsec.gov.mo/sc/eic.aspx 装及扩建。
艺术收藏 25 35
数码媒体 211 248
3 45 109
设计至生产/销售:包括经济局商标注册、CPTTM设计师、IPIM商汇馆资料及文化局文创网等资料内涉及设计品牌的企业(如:
172 创意设计 854
表演艺术场地营运:包括以提供表演艺术场地为主要业务的机构。
领域
419 168 文化展演 264
171 有营运
48 10
未能联络及 总数 其它
32
394 898
已结束或 调查范围以外等 232
38
4|
文化产业统计
没有营运 出版业:包括报刊、书刊及漫画出版的资料,电子出版业亦计算在内。
资讯业:包括提供电脑硬件、软件、互联网页及游戏软件的开发和设计等为主要业务的机构。
2015年
表演艺术培训:包括提供艺术培训(如音乐、舞蹈、艺术、绘画等)的机构。
广告业及会议展览筹办业:包括提供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展览设计服务等企业。
文化展演经纪服务:包括文化展演项目的中介服务,以及表演人员的经纪服务。
创意设计
文化展演
专门设计:包括从事商业及品牌设计、时装设计、饰品设计、珠宝设计、工业设计、室内设计、花艺设计的企业,及「自由及 专门职业」登记的设计师。
建筑设计:包括经营「建筑及工程顾问服务业」的企业;以其从事建筑设计所占份额计算相关指标。
成衣、日用品及装饰品等的设计至制造、批发及零售);以其从事澳门设计品牌所占份额计算相关指标。
表演艺术制作:包括戏曲、戏剧、音乐剧、歌剧、舞蹈、音乐等表演的制作,以及提供表演艺术幕后服务(如音响)的机构。
艺术收藏
数码媒体
回应率
提供文化产业四个领域服务的机构共有2,188间,收回问卷有1,686间,当中在参考期内有营运的有1,090间、没有营运的有506 间、已结束或调查范围以外等的有90间;回应率为77.1%。当中 "创意设计" 及 "数码媒体" 领域部分行业为抽样调查。
售、化妆等服务。
艺术品创作及销售:包括从事绘画、书法、雕塑、摄影、园艺等艺术品的创作和销售的个人及机构。
摄影服务:包括提供婚纱等艺术摄影和其它摄影服务(证件相、学校相、商业摄影等)的机构,当中婚纱等艺术摄影包含服装租 艺术品拍卖:包括经营绘画、书法、雕塑、摄影、古玩、园艺等艺术品拍卖活动的机构。
电台及电视节目制作;电影的制作及发行;电影院的经营。
词汇解释
机构:在单一或多个地点从事一项或多项经济活动的企业或社团。
在职员工:指参考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机构内工作之所有人士,包括雇员及无薪酬员工;但不包括已缺勤且复工时间未能确定的
服务收益:提供文化产业四个领域的服务所得收益,但未扣除任何成本;亦包括佣金收益,但不包括利息收益及保险赔偿。
人士。
增加值总额:相等于收益加库存变化,再减去购入作出售的商品及服务价值、佣金支付及经营费用后之金额。
员工支出:支付予员工之现金报酬、实物报酬及其它福利支出总和。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固定资产(包括新、旧及机构自产自用之固定资产)之购置减固定资产销售后之数值。固定资产包括楼宇、
家具、机器及设备、交通工具、其它可使用一年或以上之耐用物品,以及现存固定资产的大型修复工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