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標
總計 創意設計 文化展演 藝術收藏 數碼媒體
註:因進位原因,分項之和與總數可能有差異。
創意設計
主要指標
•
機構 (間) 在職員工 (名) 服務收益 (百萬澳門元)
增加值總額
•
員工支出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
•
•
www.dsec.gov.mo 2017.11
2016年固定資本形成總額按年減少51.1%至3,774萬元;以 廣告業減幅較大,減少72.0%至1,667萬元,主要是由於期 內相關行業的機構沒有購入大型不動產所致。
2016年 "創意設計" 的服務收益按年減少1.3%至18.0億元;
增加值總額為6.1億元,減少2.9%,仍在文化產業中穩佔 第二位。
在 "創意設計" 領域的服務收益以廣告業(7.8億元)最高;
其次是建築設計(4.0億元),按年分別減少14.5%及1.8%。
而會議展覽籌辦業則增加23.9%至3.9億元。
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 號皇朝廣場17樓 電話:(853) 8399 5311 傳真:(853) 2830 7825 電郵:info@dsec.gov.mo 官方統計。倘刊登此等資料,須指出資料來源。
機構數目及服務收益
111.3 –
– – –
- 2.9 3.2 - 51.1 2016
1 021 3 372 1 804.3 610.0 429.2 37.7
23.6
在職員工按年增加0.6%至3,372名;其中廣告業有2,148名,
專門設計有475名;員工支出為4.3億元,增加3.2%。
3 351
961.5
57.4 56.3
間
2 238.2
50.6 1.9 21.2 26.3 100.0
3 475.1 127.7 1 455.8 1 804.3 6 863.0
610.0
564 110 218 1 021
百萬澳門元 結構(%)
百萬澳門元
53.1 291.2
1 283.8
628.3
結構(%)
5.1 63.2 結構(%) 百萬澳門元 結構(%) 百萬澳門元
1.5 17.1 25.1 100.0
25.7 292.7 1 709.0 429.2
2.4 13.0
27.3 8.0
24.1 297.8 37.7 471.0
2016年本澳 "創意設計"、"文化展演"、"藝術收藏" 及 "數碼媒體" 四大領域所組成的文化產業中,有營運的機構共1,913間,按年增加 200間,在職員工亦增加7.7%至11,003名;而員工支出則增加9.3%至17.1億元。
文化產業的服務收益按年上升9.7%至68.6億元;反映其對經濟貢獻的增加值總額為22.4億元,上升8.5%,佔本澳2016年整體行業增 加值總額的0.6%,與2015年相同。
四個領域中以 "數碼媒體" 的收益(34.8億元)和增加值總額(12.8億元)所佔份額最大,分別佔文化產業整體的50.6%和57.4%。
由於期內機構減少購置新器材及設備,文化產業機構的固定資本形成總額按年減少50.7%至4.7億元;其中 "文化展演" (3.0億元)和 "
數碼媒體" (1.1億元)分別減少59.9%及15.2%。
100.0 100.0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員工支出
增加值總額 服務收益
機構
變動(%) 100間
0.6 - 1.3 2015r
921
"創意設計" 領域涵蓋了品牌設計、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展 覽設計、時裝設計、廣告設計、工業設計、建築設計等服 務。2016年有營運機構共1,021間,按年增加100間;以從事 廣告業為主(639間),其次為專門設計(168間),分別增加 6.3%及37.7%。
1 828.6 1 913
415.9 77.1
784
388
190
45
397 277
103
62 6
161 639
80
168
37 97
0 200 400 600 800
200 400 600 800 1 000
廣告業 會議展覽 籌辦業
專門設計 設計至
生產/分銷
建築設計 百萬澳門元 間
服務收益 增加值總額 機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2016 年
文化產業統計
文化展演
主要指標
•
機構 (間) 在職員工 (名) 服務收益 (百萬澳門元)
增加值總額
•
員工支出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
•
藝術收藏
主要指標
•
機構 (間) 在職員工 (名) 服務收益 (百萬澳門元)
增加值總額
•
員工支出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
•
2016年
16920.6 變動 (%) 2015r
32.4 49間
743.3 242.6 230.6 1 345.6 1 835 2016
2|
2 429 1 455.8 291.2 292.7 297.8
8.2 26.3
從事藝術品創作及銷售/拍賣的有營運機構共15 間,按年 增加5間,在職員工增加20.5%至47名。服務收益(6,853萬 元 )增 加 了 2.7倍 , 當 中 以 拍 賣 服 務 佣 金 收 入 為 主 , 佔 98.4%。增加值總額和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分別為3,158萬元 和2,081萬元。
- 59.9
機構數目及服務收益 218
文化產業統計
變動 (%)
3.6 27.8 34.1 435 390
127.7 53.1 25.7 24.1 2016
110
2015
574.5
"文化展演" 領域以表演藝術製作為主,特區政府支持本 澳文化展演活動,製作項目的機構及數量皆有所增加。
有 營 運 的 機 構 按 年 增 加 35 間 至 155 間 , 在 職 員 工 增 加 49.1%至1,666名 ; 全 年 收 益 佔 該 領 域 的84.1%, 達 12.2億 元;增加值總額為1.7億元,增加35.3%。
"文化展演" 領域包括表演藝術製作、文化展演經紀服務、
表演藝術培訓及表演藝術場地營運等服務。2016年有營運 的機構共218間,按年增加49間;在職員工有2,429名,員工 支出為2.9億元,分別增加32.4%及20.6%。
服務收益(14.6億元)按年增加8.2%,其中門票收入佔56.0%;
增加值總額為2.9億元,增加26.3%。此外,由於減少購入 製作用器材,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大幅減少近六成至3.0億 元,但佔文化產業整體固定資本形成總額的比例仍然最 高,達63.2%。
"藝術收藏" 領域包括藝術品(繪畫、書法、雕塑、攝影、古 玩、園藝等)創作、銷售和拍賣,以及攝影服務。2016年有 營運的機構按年增加1間至110間,在職員工(390名)和員工 支出(2,568萬元)分別減少10.3%及7.5%。
1間
- 7.5 從 事 表 演 藝 術 培 訓的 有營 運機 構共49 間 ,按 年增 加9 間,在職員工增加3.5%至587名,當中兼職僱員的比例高 達45.3%。服務收益(1.2億元)和增加值總額(8,471萬元)分別 增加10.4%及10.6%。
109
機構數目及服務收益 45.5
- 10.3
從事攝影服務有營運的機構按年減少4間至95間,在職員 工減少13.4%至343名。當中提供婚紗等藝術攝影的減幅 較大,有營運的機構減少7間至42間,在職員工亦減少 21.6%至182名。
55.8 服務收益(1.3億元)和增加值總額(5,314萬元)分別增加45.5%
及55.8%。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升幅最為顯著,增加5.7倍至 2,414萬元,主要由於有新營運的機構投放較多資源所致。
87.8
1 224
22
116 94
168
2
85 36
155
6
49
8 0 40 80 120 160 200
200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1 400
表演藝術 製作
文化展演 經紀服務
表演藝術 培訓
表演藝術 場地營運 百萬澳門元 間
服務收益 增加值總額 機構
69
59
32
22
15
95
0 20 40 60 80 100
20 40 60 80
藝術品創作、銷售和拍賣 攝影服務
間 百萬澳門元
服務收益 增加值總額 機構
•
•
數碼媒體
主要指標
•
機構 (間) 在職員工 (名) 服務收益 (百萬澳門元)
增加值總額
•
員工支出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
•
•
•
1)
2)
2016年 文化產業統計|3
"數碼媒體" 領域包括資訊、出版、電台及電視節目製作、
電影院的經營、電影的製作及發行等服務。2016年有營運 機 構 按 年 增 加 50間 至 564間 ; 在 職 員 工 有 4,812名 , 增 加 4.7%。
該領域以從事資訊業為主,按年增加55間至346間,在職員 工共有1,683名,增加9.6%。而出版業機構同比減少13間至 164間;在職員工共有1,818名,減少2.1%。
員工支出達9.6億元,當中以資訊業(3.4億元)最高,其次為 電 台 及 電 視 節 目 製 作 (3.3 億 元 ), 按 年 分 別 上 升 24.0% 及 7.3%;出版業(2.6億元)則下跌4.6%。
"數碼媒體" 的增加值總額為12.8億元,按年增加9.8%;當 中資訊業為5.7億元,其次是電台及電視節目製作為3.7億 元,分別增加27.9%及3.9%。
"數碼媒體"的固定資本形成 總額 按年 減少15.2%至 1.1億 元。主要是由於資訊業(2,206萬元)及出版業(3,759萬元)減 少購置設備,分別減少56.7%及15.6%。
"數碼媒體" 的服務收益按年增加16.2%至34.8億元。資訊 業為該領域的主要組成部分,全年收益達18.8億元,增 加25.1%;其次為出版業(8.0億元),增加4.7%。
包括在參考年有營運的提供創意設計、文化展演、藝術收藏及數碼媒體服務的機構,有關行業是根據《澳門行業分類》第一修訂版劃分。
131.2 877.1 1 169.5
調查對象之選取:透過向政府部門收集在參考年份曾舉辦或以判給方式承辦表演和文化活動的機構名單,同時參考文化局澳門文創網
《文創資料庫》資料(包括文創公司及文創社團),以及該年在澳門會展及表演場地舉辦的文化展覽和表演資料(包括主辦機構或社團名 稱),再加上財政局新登記的屬調查範圍的場所/企業。
本局相關行業調查:包括服務業調查、工業調查、批發及零售業調查,以及建築業調查。
50間 2016 2015r 變動(%)
- 15.2 9.6 9.8 2 991.7
4 598 514
攝影服務主要指標組成比較
統計範圍
由於有營運的場所數目減少,令攝影服務的服務收益 (5,922萬元)、增加值總額(2,155萬元)和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333萬元)同比分別減少了14.7%、31.1%及6.5%。
機構數目及服務收益 提供婚紗等藝術攝影的服務收益佔攝影服務的53.2%,但
由於經營成本較其他攝影服務多,增加值總額佔攝影服 務的比例較其他攝影服務為低,只佔46.3%。
1 283.8 961.5 111.3
4.7 564
4 812
16.2 3 475.1
798
1 877
560
88 153
287
570
368
7
52 164
346
7
43
4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200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1 400 1 600 1 800 2 000
出版業 資訊業 電台及
電視節目 製作
電影的製作 及發行
電影院 的經營
間 百萬澳門元
服務收益 增加值總額 機構 46.8
58.3 46.3
53.2
53.2 41.7 53.7
46.8
0 20 40 60 80 100
固定資本 形成總額 員工支出 增加值總額 服務收益
% 婚紗等藝術攝影 其他攝影服務
r
詳細資料請瀏覽:
2016年
符號註釋:有關文化產業統計的詳細方法請參閱《文化產業統計附件》。
修訂數字
http://www.dsec.gov.mo/c/eic.aspx 147 19
817
572
460
23 191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指固定資產(包括新、舊及機構自產自用之固定資產)之購置減固定資產銷售後之數值。固定資產包括樓宇、傢具、
表演藝術場地營運:包括以提供表演藝術場地為主要業務的機構。
服務收益:提供文化產業四個領域的服務所得收益,但未扣除任何成本;亦包括佣金收益,但不包括利息收益及保險賠償。
業」登記的設計師。
用品及裝飾品等的設計至製造、批發及零售);以其從事澳門設計品牌所佔份額計算相關指標。
藝術收藏 文化展演 創意設計
提供文化產業四個領域服務的機構共有2,310間,收回問卷有1,931間,當中在參考期內有營運的有1,360間、沒有營運的有498間、已結束 或調查範圍以外等的有73間;回應率為83.6%。當中 "創意設計" 及 "數碼媒體" 領域部分行業為抽樣調查。
領域 已結束或
調查範圍以外等
表演藝術製作:包括戲曲、戲劇、音樂劇、歌劇、舞蹈、音樂等表演的製作,以及提供表演藝術幕後服務(如音響)的機構。
廣告業及會議展覽籌辦業:包括提供平面設計、廣告設計、展覽設計服務等企業。
248 281
155
50 36
總數 有營運 沒有營運
1 057 創意設計
專門設計:包括從事商業及品牌設計、時裝設計、飾品設計、珠寶設計、工業設計、室內設計、花藝設計的企業,及「自由及專門職
藝術收藏
表演藝術培訓:包括提供藝術培訓(如音樂、舞蹈、藝術、繪畫等)的機構。
數碼媒體
藝術品創作及銷售:包括從事繪畫、書法、雕塑、攝影、園藝等藝術品的創作和銷售的個人及機構。
攝影服務:包括提供婚紗等藝術攝影和其他攝影服務(証件相、學校相、商業攝影等)的機構,當中婚紗等藝術攝影包含服裝租售、化 妝等服務。
藝術品拍賣:包括經營繪畫、書法、雕塑、攝影、古玩、園藝等藝術品拍賣活動的機構。
187 文化展演經紀服務:包括文化展演項目的中介服務,以及表演人員的經紀服務。
設計至生產/銷售:包括經濟局商標註冊、CPTTM設計師、IPIM商匯館資料及文化局文創網等資料內涉及設計品牌的企業(如:成衣、日
3 1 218
110
4|
出版業:包括報刊、書刊及漫畫出版的資料,電子出版業亦計算在內。
資訊業:包括提供電腦硬件、軟件、互聯網頁及遊戲軟件的開發和設計等為主要業務的機構。
增加值總額:相等於收益加庫存變化,再減去購入作出售的商品及服務價值、佣金支付及經營費用後之金額。
在職員工:指參考年最後一個工作日在機構內工作之所有人士,包括僱員及無薪酬員工;但不包括已缺勤且復工時間未能確定的人士。
文化產業統計
詞彙解釋未能聯絡及其他
機器及設備、交通工具、其他可使用一年或以上之耐用物品,以及現存固定資產的大型修復工程、改裝及擴建。
員工支出:支付予員工之現金報酬、實物報酬及其他福利支出總和。
機構:在單一或多個地點從事一項或多項經濟活動的企業或社團。
回應率
電台及電視節目製作;電影的製作及發行;電影院的經營。
數碼媒體
24 文化展演
21 建築設計:包括經營「建築及工程顧問服務業」的企業;以其從事建築設計所佔份額計算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