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函數論淺介
楊重駿
前言
本文中字母 x, y 用來表實變數, i 為 所謂的虛數單位; i2 = −1 我們用字母 z 表複變數= x + iy, 以 x 為實軸, y 為 虛軸所構成的平面就是一般所謂的複平面以 C 表之。 一個複函數 f (z) 是指由 C 到 C 的一函數。 在 C 上若對任何兩點 z1 = x1 + iy, z2 = x2 + iy2 賦予一距離的量 度 |z1− z2| =
q
(x1− x2)2+ (y1− y2)2, 則 C 在此量度下, 形成一量度空間 (metric space), 而一個虛數 a + bi; a, b 實數的絕對 值 |a+bi| =√a2+ b2 也就可看為該點到複 平面 C 原點 z = 0 的距離。 有了這些距離及 量度空間的性質, 複數或複函數也就如同實 數或實函數一樣可以討論有關的極限、 連續、
微分、積分等概念。 但這兩種函數仍有其本質 上的許多差異, 特別是所謂的解析函數 (An- alytic function) 和一般的實函數有著本質 上的差別。 我們稱定義在複平面 C 中開連通 域 D 的複函數 f (z) 為解析的是指 f 的導 函數 f′(z) 在 D 上到處存在, 也即 f 在 D 上到處可微分的。 當 D = C 時, 我們就稱
這樣的函數 f 為整函數。 現來看一個實函數 g(x) 定義在實區間 (−1, 1) 上, 如下:
g(x) =
x2
2, 1 > x > 0 0, x = 0
−x22, −1 < x < 0 易驗證 g′ 在整個閉區間 (−1, 1) 上到處存 在, 及
g′(x) =
x, 1 > x > 0 0, x = 0
−x, −1 < x < 0 但很明顯由圖形可見 g′ 在 x = 0 的導數即 g′′(0) 不存在。 這種微分性質的間斷現象, 對 解析函數來講是不會發生的。 要說明這種本 質性的存在, 必須得從複函數解析性 (可微分 性) 的一些條件或結果來看。 這方面最重要及 基本的就是著名的歌西 (Cauchy) 定理及歌 西積分表示式。
L γ
1z
2D
z
1γ
23
歌西 (Cauchy) 定理: 設複函數 f (z) 在一單閉曲線 L 上及其內部為 (單值) 解析 函數, 則
Z
Lf (z)dz = 0 (證明, 參看 [1])。
這也表明若 D 為由 L 所包的“連通域”, z1 與 z2 為 D 內任意兩點, γ1 及 γ2 分別 為兩條連結 z1 與 z2 但包含於 D 中的曲線, 則
Z
γ1
f (z)dz =
Z
γ2
f (z)dz。
換言之, 線積分:
R
zz12f (z)dz 與由 z1 到 z2之連線 (但在 D 內) 無關。
由歌西定理可推導出一個在理論及計算 上都非常有用的積分表示式:
L γ
2γ
1D z ρ
γ
歌西積分式: 設 f 及 L, D 如歌西定理 中所述, 若 z 為 D 內任一點, 則
f (z) = 1 2πi
Z
L
f (w) w − zdw。
略證: 以 z 為圓心作一半徑 ρ 充分小 的圓, 則由此圓的圓周 γ 及 L 加上由 L 進出到 γ 的兩連線 γ1, γ2 (其實是一條只 是定向相反而已) 順時鐘繞走出一個連通域 D∗, z 不在其內。 所以函數 f (w)w−z 在閉曲線:
L + γ1+ γ + γ2 上及 D∗ 內為解析的。 因而
Z
L+γ1+γ+γ2
f (w)
w − zdw = 0
於是
Z
L
f (w)dw w − z +
Z
r
f (w)dw w − z = 0 當 ρ → 0 時 f(w) → f(z) 及在 γ 上, w − z = ρeiθ, dw = iρeiθdθ, 並注意 γ 為 順時鐘向的 ( θ 從 2π → 0)。 可得
Z
r
f (w)
w − zdw → f(z)
Z
0 2πiρeiθ ρeiθ dθ
= −2πif(z)。
定理因而得證。
註: 一般有 f(n)(z) = n!
2πi
Z
L
f (w)dw
(w − z)n+1, n = 1, 2, . . . 在進一步的探討前, 我們指出一些有關 複函數級數的性質, 以便於瞭解所述的結果。
(i) 一個由解析函數構成的均勻收歛級 數, 可在其收歛域中任一路徑 (path) 逐項積 分。
(ii) 一個由解析函數構成的級數, 可逐 項微分, 只要所得級數為均勻收歛的。
如同實函數的泰勒 (Taylor) 展開式或 級數理論, 一個解析函數也可展開為泰勒級 數。
定理(泰勒級數): 設 f 在由單閉曲線 L 上及其所包含的連通的區域內為解析的, 若 a 為 L 內一點, 則
f (z) = f (a) + (z − a)f′(a) + · · · +(z − a)n
n! f(n)(a) + · · · 。
且在圓: |z − a| < δ 內為收歛的, 此處的 δ 為任何一正數小於由 a 到 L 的最近的距離。
證: 由歌西積分式可得 f (z) = 1
2πi
Z
γ
f (w) w − zdw。
此處 γ 為以 a 為圓心, 半徑 ρ < δ 的圓周, z 為 γ 內任意一點 (因而 |z − a| < ρ)。
現對任意 γ 上一點 w, |w − a| = ρ >
|z − a|。 所以 1
w − z = 1
(w − a) − (z − a)
= 1
(w − a)(1 − w−az−a)
= 1
w − a + z − a
(z − a)2 + · · · + (z − a)n
(w − a)n+1 + · · · 。
此級數在 γ 上為均勻收歛, 故我們可乘以 f (w)/2πi, 然後沿 γ 逐項積分, 可得
f (z) = 1 2πi
Z
γ
f (w) w − adw +z−a
2πi
Z
γ
f (w)
(w−a)2dw+· · · +(z−a)n
2πi
Z
γ
f (w)
(w−a)n+1dw+· · ·
= f (a)+(z−a)
1! f′(a)+· · · +(z−a)n
n! fn(a)+· · · 。
當 f 在整個複平面上為解析時 (也即 f 為整函數時, 我們如取 a = 0, 則可得表示式
f (z) = f (0) + z
1!f′(0) + · · · +zn
n!f(n)(0) + · · ·
= a0+a1z+a2z2+· · ·+anzn+· · · 。
而任何一個收歛半徑為 ∞ 的級數 a0+ a1z + a2z2+ · · · 亦表示一整函數 f(z), 且
an = f(n)(0)
n! , n = 0, 1, 2, . . . 。 由先前提及的有關歌西積分式及解析函 數構成的級數的性質可知, 若 f (z) 在 C 上 為解析的, 則 f (z) 在 C 內可展為一泰勒 級數, 且 f′(z), f′′(z), . . . , f(n)(z), . . . (即 任意階導函數) 皆存在 (因固定 n, 將 a0 + a1z + a2z2+ · · · 逐項微分 n 次), 所得的級 數仍為收歛的。
解析函數除了它本身這種完備性外, 在 數學理論分析及工程上的實際及理論問題也 是重要的工具, 尤其是流體力學, 空氣動力學 及控制論、 訊號處理等方面的應用, 而多項式 及週期性整函數 sin zez 等又是通常碰到的 複解析函數, 如同任何函數一樣, 一個整函數 的主要功用就是在能表明其取值的情形, 用 個式子來表明就是有關方程: f (z) − a = 0 之解, 或函數 f (z) − a 的零點。 本文主要在 介紹整函數的基本概念, 其增長性的刻劃, 及 它與零點或取值之相關性表示式等等基礎性 的理論作一淺介。 本文的介紹說明力求淺顯、
明白及例舉有關的例子以輔助及加強讀者對 整函數理論之美及完備性的欣賞。
1.1. 整函數的基本概念及主要 性質
一個整函數 f (z) 按定義是在 C 上任 一點 a 可有一收歛半徑為 ∞ (無限大) 的泰
勒展開式, 不妨取 a 為原點 (z = 0), 則我們 可將 f (z) 表示如下:
f (z) = a0+ a1z + a2z2 + a3z3 + · · · +anzn+ · · · (1.1) 一個多項式是指 (1.1) 為一具有限項的級數 的情形, 所有非多項式的整函數稱之為超越 整函數。
依據一個實數級數的收歛或發散理論, 上式 (1.1) 在 C 上到處收歛的必要條件為
n→∞lim
q
n|an| = 0 (1.2) 但在應用及理論上, 常用到的是下面一充分 (但非必要) 的條件:
n→∞lim
|an+1|
|an| = 0 (1.3) 例1: ez = 1 +1!z +z2!2 + · · · +zn!n+ · · · 及 az(0 < a 6= 1) 皆為整函數, 這是因對 ez
n→∞lim
|an+1|
|an| = lim
n→∞
1 (n+1)!
1 n!
= lim
n→∞
1 n + 1 = 0
而對 az, 其可表為 ez ln a = 1 + lna1! z +
(lna)2
2! z2 + · · ·, 但如想引用 (1.2) 來驗證就 要用到 Sterling 公式 (n! 的估計式) 而顯得 困難了。
不過依據 (1.2) 及將 (1.1) 逐項微 分, 我們立即可推得 f′(z) 為一整函數, 從 而可見對f 的任何階導函數 f(n)(z) 皆為 整函數。 以後我們將利用係數列 {an} 去 刻劃 f (z) 的增長 (growth) 定出一個整
函數的“級”(order) 及“型”(type) 等量度。
由 f(n)(z) 的級數表示 (即將 (1.1) 逐項 微分 n 次) 易見 f 與 f(n) 具有相同 的“級”及“型”(即相當的增長)。
首先, 我們先引進一個刻劃整函數 f (z) 增長的較自然的概念。 我們是所謂的“極大 模”(maximum modulus):
Mr(f ) = M(r, f ) = Max
|z|=r |f(z)| (1.4) 定理1.1: 對固定的 f , M(r, f ) 為 r 的 漸增函數且為 r 的連續函數。
證: 要嚴格來證明 M(r, f ) 為 r 的漸 增函數, 我們需引用複分析的基本定理: 歌西 (Cauchy) 定理。 它是說, 若 L 為 C 中任何 一可求長的閉曲線, 則沿著 L 的 f 的線積分 必為 0。 由此可得出歌西積分式:
f (a) = 1 sπi
Z
|z−a|=R
f (z) z−adz;
R 為任意的正數。
由此公式, 易推得: 對於任意圓盤 D :
|z| ≤ R, 一非常數的 f 其 |f(z)| 於 D 上 的極大值, 只能在其邊界: |z| = R 上取得。
從而可得知 M(r, f ) 為 r 的漸增函數。 事實 上, 若一開始在 (1.4) 我們定義 M(r, f ) = Max|z|≤r|f(z)|, (即整個圓盤, 不是邊界圓 周: |z| = r ) 其漸增性就自明了。 現證其連 續性。
設 r1 < r2 及 |f(rzeiθ0)| = M(r2) = M(r2, f )。 則只要取 r2− r1 < δ (充分)
0 < M(r2, f ) − M(r1, f )
≤ |f(r2eiθ0)| − |f(r1eθ0)|
≤ |f(r2eiθ0) − f(r1eiθ0)|
< ε(δ)。
定理1.2: 設 f (z) 其泰勒展開式 (1.1), 則對任何 r,
|an| ≤ M(r, f )
rn , n = 0, 1, 2, . . . (1.5) 證: 這是因由 (1.1) 兩邊乘以 z−n, 可 得
z−nf (z) = a0z−n+ a1z−n+1+ · · · +an+ an+1z + · · · (1.6) 而對任何非零整數 m (可為負的), 變數 z = reiθ, r 固定
Z
2π0 zmdθ =
Z
2π0 rmeimθdθ
= rm
Z
2π0 (cos mθ + i sin mθ)dθ
= rm
Z
2π0 cos mθdθ+irm
Z
2π0 sin mθdθ
= 0 + 0 = 0
於是對式 (1.6), 沿半徑為 r 的圓周積分, 可 得
Z
2π0 z−nf (z)dθ = an
所以
|an| ≤
Z
2π0 |z−nf (z)|dθ
≤ r−nM(r, f )。
定理1.3 (Liouville): 設 f (z) 為在整 個複平面 C 上一有界的整函數, 則 f (z) 必 為一常數。
證: 設 M(r, f ) < d 為一常數, 由上定 理可知, 若令 r → ∞, 則可得 rdn → 0, 從 而 an = 0, n = 1, 2, . . ., 即 f (z) = a0
一常數。
由上可推得
系理1.1: 設 f (z) 滿足
n→∞lim
M(r, f )
rn < ∞, (1.7) 則 f (z) 為一次數至多為 n 的多項式。
又由定理 1.3 可證明下面的一代數基本 定理。
定理1.4 (代數基本定理): 設 Pn(z) 為 一 n(≥ 1) 次複多項式, 則 Pn(z) 在 C 上至 少有一根, 即必有一複數 z0, 使得 Pn(z0) = 0; z0 稱為 Pn(z) 的一零點。
證: 設不然, Pn(z) 在 C 上無零點, 則
1
Pn(z) 亦為一整函數。 當 r ≥ r0 充分大 時, |Pn(z)| 亦必充分大 ≥ d > 0, 所以當
|z| ≤ r0 時, 0 < Max|z|≤r0|Pn1(z)| ≤ d1, 而當 r > r0 時, Max |Pn1(z)| ≤ 1d, 因而在整 個 C 上
Max |Pn1(z)| ≤ Max(d1,1d), 即 P1
n(z)
為一有界的整函數, 因而為一常數, 於是 Pn(z) 亦為一常數與假設不符, 定理因而得 證。
定理 1.4 告訴我們一個 n 次多項 式 Pn(z) 至少有一個根, 但由此不難推得 Pn(z) 有且僅有 n 個根 (其中重根計其重複 度)。 所以一個具有 n 項的泰勒級數有 n 個 根, 那麼如項數為無窮大時, 表示的整函數即 超越整函數是否必有無窮多個根呢? 由 ez
得知不然, 即一個超越整函數可能在整個複 平面上無零點。 事實上, 我們在後面會證明, 任何在一個無零點的超越整函數必具有 eα(z) 之表示式子, 其中 α(z) 為一整函數, 一個具 有限多個零點 (設 n 個零點) 的整函數必可 表為 Pn(z)eα(z), 所以除了這種形式的整函 數必有無窮多個零點, 但其數目至多為可列 的 (countably many)。
定理1.5: 設整函數 f (z) 6≡ 0, 則 f(z) 至多有可列個零點。
證: 設 S 表 f (z) = 0 的零點集合。 若 S 為不可列的 (uncountable), 則 S 必有一 極限點 a ∈ C (易證 a ∈ S)。 即有一序列 zn ∈ S, zn→ a。 今證 f(z) 在 a 點的泰勒 展開式恆為 0。
設
f (z) = a0+ a1(z − a) + a2(z − a)2+ · · · (1.8) 則
∵
f (zn) = 0,∴
0 = a0 + a1(zn− a) + a2(zn− a)2+ · · ·令 n → ∞, 則 zn → a
∴
0 = a0從而由 (1.8) 可得
f (z)
z − a = a1+ a2(z − a) + · · · 再令 z = zn, 及令 n → ∞, 則有 0 = a1。
所以可依次推得 a2 = 0, a3 = 0, . . . , an=0, . . . 即 (1.8) 恆為 0。
推論:
(i) 設 {zn} 為 C 上一序列, zn → a ∈ C, 若整函數 f 滿足 f (zn) = 0 = f (a), 則 f (z) ≡ 0。
(ii) 任何一個非恆為 0 的整函數, 其零點的 極限點若存在的話, 必為點 ∞。
(iii) 任何一整函數, 若其在一不可列點集上 為 0, 則必恆為 0。
(iv) 若兩整函數 f, g 在一線段或任一不可 列點集上相等, 則 f 必恆等於 g。
1.2. 整函數的增長定義及與零 點分布關係
由前面的討論我們知道, 若有一正整數 n 存在使得 limn→∞Mf(r)/rn < ∞, 則 f 必為一多項式, 其次數 ≤ n。 所以對一超越 整函數 f (z), 我們就不能用 rn 即 r 的冪次 來刻劃其增長性。 這時我們取用 erk(k > 0) 來作指標比較及分類。 若對一整函數 f , 存在 一正數 k, 使得當 r(> r0) 充分大時,
M(r, f ) < erk (1.9) 總成立 , 則稱 f 為有限級, 不然就稱 f 為無 窮級。 而使得 (1.9) 式成立的 k 的最大下限, 稱為 f 的級 (order), 一般以 ρf (或 ρ) 表 之。 因而若一個 f 其級 ρf 為有限的, 則它表 示對任一給定的正數 ε (不論其多小), 當 r 充分大時 (r > r0), 下式總成立:
erρ−ε < Mf(r) < erρ+ε。 從而可推出“級”的一個等價定義如下:
ρf = lim
r→∞
ln ln M(r, f )
ln r (1.10)
其中 ln 是指以 e 為底的自然對數, 注意 (1.10) 中的 ρ 可為 ∞, 這時 f 就為無窮 數。
例2: e√2z 為一有窮級的函數, 其級為 1, 而 eez, 為一無窮級的函數。
註: 由此定義不難見對任何兩個整函數 f, g,
(i) ρ(f + g) ≤ max(ρ(f), ρ(g)), (ii) ρ(f, g) ≤ max(ρ(f), ρ(g))。
在此順便引進另一有用的概念, 其為 f 的“下級”(lower order) µf 定義如下:
µf = lim
n→∞
ln ln M(r, f )
ln r (1.11) 註: σf 可為無窮大 (∞)。 當 ρf = µf
時, 稱 f 的增長為正常的 (regular growth)。
知道了一個函數 f 的級為有限後, 為了 進一步的刻劃, 引進了所謂的“型”(type) 的 概念:
σf = lim
r→∞
ln M(r, f )
rρ (1.12) 當 σf 為 0 時稱之為極小型, σf = ∞ 時稱 之為極大型, 及 0 < σf < ∞ 時稱之為正規 型, 函數 e√2z 的型為 √
2。
以上增長的概念是依據 M(r, f ) 來求 出相應的級, 下級, 型等的數量, 但一般說來, 除了一些較特殊形式的整函數, 求 M(r, f ) 是不容易的。 當已知 f 為有限級時, 較方便 及簡單的方法是依據 f 的泰勒展開式 (1.1) 中的係數序列 {an} 來得出 f 的級及型。
定理1.6: 設整函數 f (z) 的級為 ρ, 其 泰勒展開式如下:
f (z) = a0+ a1z + a1z2+ · · · + anzn+ · · · 則 ρ 為有限的充要條件為
1
ρ = lim
n→∞
ln(1/|an|)
n ln n 。 (1.13) 當 ∞ > ρ 6= 0 時, 設 f 的型為 σ, 則
(σeρ)1/ρ = lim
n→∞n1/ρ|an|1/n (1.14) 註: 由上定理, 我們可建造一個整函數具 有預先給定的級及型。
證明參看 [1]或 [3]。
例3: f (z) =
P
∞n=0Γ(αn+1)(Aαz)n1 為一整函 數, 其中 A 及 α 皆為正數, 則可得 ρf = ρ = α1 及 σf = A。證: 這是因 Γ(αn + 1) = (αn
e )αn√
2παn(1 + O(1 n))。
(f (x) = Og(x)( 或 O(1)g(x)) 是表 f (x)g(x) 為有上界的及 an = Aα/Γ(αn + 1), 代入 (1.13) 可得 ρf = α1。 由此及式 (1.14) 可得 τ = A。
在整函數的研究中, 常涉及一個函數與 其導函數間之增長比較及關係: 如由 f 的泰 勒展開式及其任意 n 次逐項微分所得的 f 的 n 次導函數 f(n), 依據定理1.6就不難想見 f 與 f(n) 具有相同的級及型。
定理1.7: 設 f 為一整函數, 則 f 與 f(n) (n ≥ 1) 必有相同的級及型。
設 f1 及 f2 為兩個整函數, 則我們稱 f1 的增長比 f2 的增長大, 如 ρf1 > ρf2 或 ρf1 = ρf2, 但 σf1 > σf2, 另外易見的是 ρf1+f2 ≤ max(ρf1, ρf2), 及若 f1 的增長比 f2 的增長來得大, 則 ρf1+f2 = ρf1。
特別若一無窮級的函數 f1 與一有窮級 的函數 f2, 則其和 f1+ f2 必為無窮級。
1.3. 函數的表示與其零點之關 係
首先, 我們證明一個有用的表示式。
定理1.8: 設 f (z) 在 C 上無零點, 則 f (z) 可表為 eg(z), 其中 g 為一整函數。
證: 考慮 ln f (z), 此雖然為一具無窮 分支的函數 (每一分支差 2πi 的整數倍), 但 其導數 [ln f (z)]′ = ff (z)′(z) 為一單值的整函 數, 一個整函數的零點分布與其成長有相當 密切的關係。 它們的相關性是基於下面的劍 生 (Jensen) 定理。
定理1.9: 設 f (z) 為一整函數, f (0) 6=
0, 其具零點 a1, a2, . . . , an, . . . ; |an| = rn ≤ rn+1 = |an+1|, 則當 r 滿足 rn <
r < rn+1 時, ln rn|f(0)|
r1r2· · · rn = 1 2π
Z
2π0 ln |f(reiθ)|dθ (1.15) 略證: 這是主要基於任何一個實調和 函數 h(z) 具均值定理的事實 (h(0) =
1 2π
R
2π0 h(reiθ)dθ) 而得, 現若在 |z| ≤ r 內,
f (z) 的零點為 a1, a2, . . . , an, 則考慮輔助 函數
F (z) = f (z) · r2− ¯a1z z − a1
·r2− ¯a2z
z − a2 · · ·r2− ¯anz z − an 。 其在 |z| ≤ r 內無零點, 注意在 |z| = r 上 時,
|r2− ¯aiz
z − ai | = 1; i = 1, 2, . . . , n。
這時我們知 ln |F (z)| = u(z) 在 D :
|z| ≤ r 內為一調和函數; 此處設 g(z) = u(z) + iv(z); u, v 表 F 的實部及虛部及 F (z) = eg(z)。
於是引用均值定理立即可得式 (1.15)。
設以 n(t, f ) 或 n(t) 表 f (z) 在 |z| ≤ t 內零點之數目 (重根計其重覆度), 則當 rn ≤ r ≤ rn+1 時, 並注意當 rj ≤ x <
rj+1, j = n(x) 及 rn ≤ x < r 時, n = n(x), 我們可得
ln rn
r1r2· · · rn (1.16)
= n ln r −
n
X
j=1
ln rj
=
n−1
X
j=1
j(ln rj+1− ln rj) + n(ln r − ln rn)
=
n−1
X
j=1
j
Z
rj+1rj
dx x + n
Z
r rndx x
=
Z
n0
n(x)
x dx (1.17)
於是劍生公式 (1.15) 又可表為
Z
r 0n(x) x dx
= 1 2π
Z
2π0 ln|f(reiθ)|dθ−ln|f(0)|
(1.18) 上定理顯示在半徑為 r 的圓盤內一個函數其 零點的平均數大致和該函數的對數的模的平 均值相等, 由此立即可得下面一重要的結果。
定理1.10. 設 r1, r2, . . . , rn, . . ., 表 f (z) 的零點的模序列, 若 f 的級 ρf < ∞, 則當 s > ρ(f ) 時,
P
∞j=1rj−s。1.4. 整函數的表示式與增長關 係
大家都知道依據代數基本定理每個非常 數 n(≥ 1) 次多項式, p(z) 必有一個根 (零 點), 據此可推導出 (ii) p 可表為 n 個零點 (可重覆出現) 的線性因子乘積:
p(z) = d(z − z1)(z − z2) · · · (z − zn);
zi為 p 的零點, d 為適當的常數。 這兩個特性 對超越整函數就不見得正確。 譬如: ez 根本 無根。 但根據匹卡 (Picard) 定理 (參看 [1]), 對任何一個非 0 的值 a, 設 a = 1, (ez = 1), 必有無窮多個根。 我們此無窮多根為可列的, 設它們為 {ai}, 所以可以依其模 (modulii) γi(= |ai|) 列出, 現問題是我們是否可以像多 項式一樣將 ez− 1 表成無窮多個線性因子的 乘積表示? 即
ez− 1 = dzk(1−z/a1)(1−z/a2) · · · (1−z/an) · · · (ai 6= 0)(1.19) 但依據無窮因子乘積的定理, 如此般的定積
表示一絕對收歛 (也即有意義) 的必要條件是
X
∞ 1 ri < ∞另一方面我們知 ez − 1 = 0 的所有的根 為 z = 2nπi, n = 0, ±1, ±2, . . . 。 但
P
∞n=1 1
2nπ = ∞, 所以一般式 (1.19) 不足 以用來表示一個整函數其具零點 a1, a2, . . ., 為了克服此一問題, 魏爾斯特拉斯 (Weier- strass) 將因子 (1 − z/ai) 用所謂的基本 因子 E(z/ai; ki); 即 E(u, k) = (1 − u)eu1+u22 +···+ukk , 並利用這種因子來表示一 個在整個平面為絕對收歛的無窮乘積 (或一 整函數)。 其主要依據是對任何一序列 rn →
∞ 總可找到一正整數序列 {pn} (譬如取 pn= n), 使得
X
∞1
1
(rn)pn 為收歛的,
則據此 {pi}, 就可引進適當的 ki 的值, 而 使得無窮乘積
Q
∞i=1E(z/ai, ki), 在整個複 平面上為絕對收歛的 (整函數), 令E(u; k) = (1 − u)eu1+u22+···+ukk
= (1−u)e−ln(1−u)−uk+1k+1−uk+2k+2 +···
= 1+c1uk+1+c2uk+2+· · · (1.20) (這是因 1 − u = eln(1−u)), 又
eu1+u22 +···+ukk
= 1 + 1 1!(u
1 +u2
2 + · · · + uk k )2 +1
2!(u 1 + u2
2 + · · · + uk
k )2+ · · ·
=
X
bi(k)ui (1.21) 易見所有的係數 bi(k) 為正的, 且為 k 的 漸增函數。 在 k = ∞ 時, 上式左邊變成eln1−u1 = 1−u1 =
P
un, 此式與 (1.21) 比 較, 立即可得|ci| < 1 (1.22) 據此及 (1.20), 可得
|E(u; k) − 1| < |uk+1| + |uk+2| + · · ·
= |uk+1| 1 − |u|
或
|E(z/ai; pi−1)−1| < |z/ai|pi
1 − |z/ai| (1.23) 今由事實如
P
|an| 為收歛的則無窮乘 積Q
(1 + an) 亦為收歛的, 於是對任何 z, i 充分大時, 0 < |z/ai| < 12, 因而由 (1.23) 可得X
i>i0
|E(z/ai; pi−1)−1|<2|z|
X
1(ri)pi< ∞ 於是無窮乘積
Y
E(z/ai; pi−1) 在 C 上為收歛 (1.24)定義1.1: 我們稱形式如
Q
E(z/ai; pi− 1) 的收歛無窮乘積為以 a1, a2, . . . 為零點的 典型乘積。定理1.10: 設 f (z) 為一具且僅具 a1, a2, . . ., an, . . . (a1 6= 0) 為零點的整函 數, 則 f (z) 可表為 f (z) = π(z)eg(z), 其中 π(z) 是以 a1, a2, . . . , an, . . . 為零點的一典 型乘積, g(z) 為一整函數。
證: 因 π(z) 與 f (z) 兩者具有相同 的零點 (包括重根的重覆度也一致), 於是 f (z)/π(z) 為一整函數, 且 6= 0。 於是它可
表為 eg(z), 即 f (z)/π(z) = eg(z), 定理因而 得證。
註: 若 z = 0 為 f 的零點且重度 k, 則 一般 f 可表為 zkπ(z)eg(z)。
定義1.2: 設 f 為有窮級, 其具零 點 a1, a2, . . ., 則稱 ρ1 = inf{s :
P
∞n=1rn−s為收歛的} 為 f 的零點的收歛指 數 (易見 ρ1 ≤ ρf)。
定義1.3: f 等同定義 1.2 中所設。 我們 稱使
P
1rpn 收歛的最小正整數 p 為 f 的虧 格 (genus), 而相應的典型乘積 (1.24) 就稱 為由 f 零點構成的典型乘積具虧格 p。
註: 若 ρ1 非為整數, 則 p = [ρ1]。 當 ρ1
為整數時, 只當
P
rn−ρ1 為發散時 p = ρ1, 當P
r−ρn 1 為收歛時, p = ρ1− 1。 因此我們 總有 p ≤ ρ1 ≤ ρ。特別若 f 為有窮級, 則依據定理 1.9 知存在一正整數 p (取 p > ρ(f )), 使得
P
1rpj < +∞, 於是可得所謂的哈達瑪德 (Hadamard) 定理如下:
定理1.11: 設 f (z) 為一有窮級的整函 數, 則
f (z) = zkeQ(z)π(z),
其中 k 為一正整數或 0(視 f (0) = 0 否而定 其重度), Q(z) 為一多項式, 其次數不大於 f 的級, π(z) 為由 f 的零點構成的典型乘積。
由定理 1.10知 f (z) = zkeQ(z)π(z), 其 中 z 為一整函數, π(z) 為由 f 零點構成的 典型乘積。 證明主要是在證明 Q(z) 必為一
多項式且次數 ≤ ρf, 因較繁複, 詳細討論可 參閱 [1]。
稍進一步的探討可得下面二個有用的結 果:
定理1.12: 設 f 如同上定理中所述, 則 在其表示式中的典型乘積 π(z) 的級與 f 的 零點的收歛指相等。
註: 證明可參看 ([3], p.17)
定理1.13: 設 f 為一整函數, 其級為有 窮且為非整數, 則 f 的零點, 收歛指數與其 級相等。
註:
(i) 由定理 1.13 或反證法, 立即可知任何一 有窮非整數級的整函數必有無窮多個零 點。
(ii) 任何一有窮級整函數其型為極大或極小 者, 也必有無窮多個零點, 例如 Γ(z)1 Γ 表 (Gamma Function), 級為 1 極大 型, 故對任意 a 值 1/Γ(z) − a 必有 無窮多個零點。
定理1.13之證明: 設 ρ1(f ) 表 f 的零點收歛 指數, 我們由先前之探討已知 ρ1(f ) ≤ ρ(f), 今假設 ρ1 < ρ, 則由定理 1.11 及 1.12, 我們 可將 f 表為
f (z) = π(z)eQ(z) (1.25) 其中 π(z) 的級為 ρ1(< ρ), Q(z) 為一多 項式次數, 設為 q ≤ ρ。 現 eQ 為一整函 數, 且其級為 q < ρ (不可能= ρ, 因 q
為整數而 ρ 為非整數)。 由事實 ρ(f, g) ≤ max(ρ(f ), ρ(g)) (參看式 (1.10) 之後的註 (ii) 及式 (1.25) 將導至
ρ = ρ(f ) ≤ max(ρ(π),ρ(eθ)) < ρ 之矛盾, 所以必須有 ρ = ρ1。
2. 整函數的匹卡 (Picard) 定 理及函數方程
我們由前面的討論知任何一個整函數 f 若它只有有限個零點, 則 f (z) 必可表為 p(z)eg(z) 之形式, 其中 p(z) 為由 f 的零點 構成的多項式, g(z) 為一整函數。 很自然的 一個問題, 對這種形式的整函數, 取不取異於 0 的值? 即 p(z)eg(z)− a(a 6= 0) 有沒零點, 如有, 可不可能也為有限個? 或更一般 g(z) 為一多項式, p(z)eq(z)− p(z) = 0 有沒有零 點? 其個數又為如何? 如為無窮多, 我們有 沒有對之作一種估計? 匹卡 (Picard) 定理 是說若 f 為一超越整函數, 則至多可有一個 值 a, 使得 f (z) − a = 0 只有有限多個零 點。 如此的 a 值, 稱為 f 的匹卡例外值。 如 eez+ 1 具有匹卡例外值1及 ez−3 具有匹卡 例外值 −3。 前一個例子的函數為無窮級, 而 後者為有窮級, 一般性的證明較為複雜, 在此 不便介紹, 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 [1]。 我們在 此就有窮級整函數加強的結果
[
附註]
來作一證 明。匹卡定理(有窮級時情形): 設 f 為一有 窮級的整函數, 則至多有一個例外的值 a 使 得 f (z) − a 的零點收歛指數小於 ρf。 附註:此一加強的結果即為所稱的波雷耳(Borel)定理。
證: 依據定理 1.13, 我們知若 f 的級 (ρf) 不為整數, 則其零點收歛指數= ρf, 因 而對任何 a, f − a 的級亦為非整數, 從而 f − a 的零點指數不可能小於 ρf, 所以我們 現針對 ρf = 整數情形來討論, 在此情形下, 假設有兩個值 a, b, 使得 f − a 與 f − b 兩 者的零點收歛指數皆小於 ρf, 於是有
f (z) − a = zk1eQ1(z)π1(z), (2.1) f (z) − b = zk2eQ2(z)π2(z) (2.2) 其中 Q1(z) 及 Q2(z) 為兩多項式次數皆為 ρ(= ρf), k1, k2 為非負的整數 (可為 0) 及 π1(z) 及 π2(z) 為典型乘積, 且兩者的級皆 小於 ρ。 (2.1)-(2.2) 得
b − a = zk1eQ1(z)π1(z) − zk2eQ2(z)π(z)。
因而
zk1π1(z)eQ1(z)−Q2(z)
= zk2π2(z) + (b − a)−Q2(z) (2.3) 現上式右邊的級為 ρ, 所以 Q1(z) − Q2(z) 為 ρ 次多項式 (
∵
ρ(π1) < ρ), 另一方面將 (2.3) 微分可得(zk1π1Q1′+k1zk1−1π1+zk1π1′)eQ1
= (zk2π2Q′2+k2zk2−1π2+zk2π′2)eQ2(2.4) 注意一個整函數與其導函數具有相等的 級, 所以上式中
(zk1π1Q1′+k1zk1−1π1′+zk1π1′) (≡π1∗) (zk2π2Q′2+k2zk2−1π2′+zk2π2′) (≡π2∗)
的級皆小於 ρ。 於是由 (2.4) 可得 π1∗eQ1 = π2∗eQ2 或
π∗1eQ1−Q2 = π2∗,
∵
π∗1 6≡ 0, π2∗ 6≡ 0 (否則將導至 zk1eQ1π1 及 zk2eQ2π2 皆為常數的矛盾), 所以上式可導至 eQ1−Q2 的級不能大於 ρ(π1∗) 或 ρ(π2∗)。 因而 Q1−Q2的次數 ≤ max(ρ(π1∗), ρ(π2∗)) < ρ。此與先前 Q1 − Q2 的次數 = ρ 相矛盾, 定 理因而得證。
我們以下介紹一些 [2]中有關函數方程 解的研究作為匹卡定理之應用及本文之結束。
大家或許都熟習下列恆等式:
sin2z + cos2z = 1 因此函數方程:
f2(z) + g2(z) = 1 (2.5) 至少有組解 f (z) = sin z, g(z) = cos z, 問 題是 (2.5) 有關整函數的通解為如何?
解: 將 (2.5) 左邊分解可得
[f (z) + ig(z)][f (z) − ig(z)] = 1 (2.6) 今 f (z) + ig(z) 及 f (z) − ig(z) 皆為整函 數, 且皆不取 0值, 故
f (z) + ig(z) = eih(z), (2.7) h(z) 為一適當的整函數, 因而由 (2.6),
f (z) − ig(z) = 1
f (z) + ig(z) = e−ih(z) (2.8) 由 (2.7) 及 (2.8) 兩式, 立即可得
f (z) = eih(z)+ e−ih(z)
2 = cos h(z)
g(z) = eih(z)− ieih(z)
2i = sin h(z)
∴
f (z) = cos h(z) 及 g(z) = sin h(z), h(z) 為一整函數, 為方程 (2.5) 的通解。今考慮函數方程:
fn(z) + gn(z) = 1, n ≥ 3 (2.9) 的通解問題。
我們將證當 n ≥ 3 時, 函數方程 (2.9) 無任何非常數的整函數解。
證: 設 f, g 為滿足 (2.9) 的兩非常數整 函數, 設
α0 = cosπ
n + i sinπ n,
及 αk = α02k+1 = cos2k+1n π + i sin2k+1n π, k = 0, 1, 2, . . . , n − 1, 則 αk(k = 0, 1, 2, . . . , n − 1) 為 zn = −1 的 n 個根。 即
zn+ 1 = (z − α0)(z − α1)(z − α2) · · · (z − αn−1)
上式中將 z 代以 f (z)/g(z) 後, 兩邊同乘以 fn(z) 可得
fn(z) + gn(z)
= [f (z) − α0g(z)][f (z) − α03g(z)] · · ·
·[f(z) − α02n−1g(z)] (2.10) 由 (2.9) 知上式右邊 n 個因子中無一因子可 取得 0 值, 加上各因子皆為整函數, 所以我們 有
f (z) − α0g(z) = eh0(z),
f (z) − α03g(z) = eh1(z) f (z) − α05g(z) = eh2(z),
...
f (z) − α02n−1g(z) = ehn−1(z), (2.11) 其中 h0(z), h1(z), . . . , hn−1(z) 皆為整函 數。
因 n ≥ 3, 所以我們不妨考慮最先3個 方程式, 及消去 f (z), 可得
(α02
− α0)g(z) = eh0(z)− eh1(z)
及 (2.12)
(α03
− α02)g(z) = eh2(z)− eh1(z) 注意 α0 = cosπn + i sinπn 6= 0 及 α02 = cos2πn + i sin2πn 6= ±1 (
∵
n ≥ 3), 所以由 上兩式可得eh0(z)− eh1(z)
α0(α02− 1) = eh1(z)− eh2(z) (α02− 1) 其可化為:
α02eh0(z)+ eh2(z) = (1 + α02)eh1(z)。 上式又可表為
[ α0
√1 + α02eh0(z)−h1(z)
2 ]2
+[ 1
√1 + α02eh2(z)−h1(z)
2 ]2 = 1。
由前結果可知, 存在一整函數 h(z0), 使得 α0
√1 + α02eh0(z)−h1(z)
2 = cos h(z)
及 (2.13)
√ 1
1 + α02eh2(z)−h1(z)
2 = sin h(z) 今證 h(z) 必為一常數, 設不然, 則或者 h(z) 為一次數 ≥ 1 的多項式, 或為一超越整函 數。 在前者情形下, 則我們知存在 −z0 使得
h(z0) = π/2 (代數基本定理保證此 z0 的存 在), 對此 z0 (2.13) 中第一個方程的右邊式 為 cos h(z0) = cos π/2 = 0, 但左邊式恆不 為 0, 故得矛盾。 今設 h(z) 為超越的, 則依據 匹卡定理 h(z) = π/2 或 h(z) = −π/2 兩 者總有一方程有解, 同樣將此解代入 (2.13) 中的第一個方程, 得至矛盾, 所以 h(z) 只得 為常數。 這時由 (2.13) 知兩指數 (h0−h1)/2 及 (h2− h1)/2 必須為常數; 即
h0(z)−h1(z)
2 ≡a, h2(z)−h1(z)
2 ≡b。
但(2.12) 中第一個方程可導至 g(z) =eh0(z)− eh1(z)
α0(α02− 1)
= eh1(z) eh0−h1 − 1 α0(α02 − 1)
= eh1(z) e2a−1
α0(α02−1)= βeh1(z) (2.14) 其中 β = (e2a− 1)/α0(α02− 1) 為一常數。
但另一方面, 由式 (2.11) 的第二個方程可得 f (z) = α02g(z) + eh1(z)
= (α02β + 1)eh1(z)
= reh1(z) (2.15) 其中 r = α02β + 1, 將 g(z) 及 f (z) 的表 示式 (即式 (2.14) 及式 (2.15)) 代入函數方 程 (2.9) 中得
(βn+ rn)eh1(z) = 1
即 eh1(z) 為一常數, 從而 f 及 g 皆為常數, 此為矛盾的, 定理因而得證。
從上面的論證我們可得到下面推廣的結 果:
定理2.1: 設 pn(z) = a0zn+ a1zn−1+
· · · + an 為一 n(≥ 3) 次多項式, 若 pn(z) 至少有三個互異的零點, 則對任何值 b 6= 0 函數方程:
a0fn(z)+a1fn−1(z)g(z)+· · ·+angn(z) = b 無非常數的整函數 f 及 g 可滿足。
註: 匹卡定理換言之, 可說一個整函數 f (z), 若有二個或以上 (有限) 匹卡例外值, 則 f (z) 必得為一常數。 在一般應用或常 用到的亞純函數 (meromorphic function) F (z), 相應的匹卡定理又如何呢? 所謂亞純 函數 F 是指 F (z) 為兩個整函數之商式的函 數, 如 tan z, esin zz+1 或 ez+1
z2−3z+4。
匹卡定理(亞純函數的): 設 F (z) 為一 亞純函數, 若 F 具有三個或以上的 (有限) 匹卡例外值, 則 F (z) 為常數。
證: 設 F = gf; g, f 為整函數。 設 F (z)−a1 6= 0, F (z)−a2 6= 0, F (z)−a3 6=
0, ai 為互異的常數並不妨設 ai 6= 0, 作輔助 函數 G(z):
G(z) = 1 F (z) − a1, 則易見 G(z) 為整函數, 這時
G(z) − β = 1 − βF (z) + βa1
F (z) − a1 或
G(z) − β = −β(f(z) − 1+βaβ 1) F (z) − a1
,
∴
如取 β = β1, 滿足 1+ββ1a11 = a2, 即 β1 =
a1−1−a2, 則 G(z)−β1 6= 0, 如取 β = β2滿足
1+β2a1
β2 = a3或 β2 = a−1
1−a3, G(z)−β2 6= 0。
這時 G(z) 不取 β1 與 β2, 且 β1 6= β2, 因此 G(z) 為一常數, 從而 F 亦然。
例: 考慮 F (z) = eze−1z , 則 F (z) 為一 亞純函數, F (z) 6= 0 及 F (z) 6= 1, 所以對 任何 a 6= 0, a 6= 1, F (z) − a 必有解。
尾註: 值分布論會告訴我們例外值的概 念, 可以推廣到例外小函數上去, 我們稱 h(z) 為 f (z) 的小函數, 一般是指 h(z) 的 增長比 f (z) 來得小的很多。 例如對任一超 越整函數來講, 任一多項式就是它的小函數。
這時我們可斷定一個超越的亞純函數 F (z) 至多有二個它的小函數 a1(z), a2(z), 使得 F (z) − a1(z) 及 F (z) − a2(z) 無零點或只 有有限多個零點。 應用: 如取 F (z) = ezez−zz−12
則 F (z) −1z 及 F (z) − z2 兩者都至多有有 限多個零點。 這時對任何多項式或有理函數 R(z) 6≡ z1, 6≡ z2, F (z) − R(z) 必有零點 且數目為無窮多。 值分布理論就是將此數量 與 F 的增長連結起來的種種有關研究。 數學 界著名的費爾茲 (Fields) 獎第一屆的受獎人 L.V. Ahlfors 就是因他將有關值分布論推廣
到高維複空間的映照 (mapping) 上去的卓 越成果。近年來, 值分布論已和古典的複函數 結合, 被應用作為亞純函數的分解論及複動 力系統等方面研究的主要工具, 並取得了豐 碩的成果, 特別是在不動點 (fixed point) 與 函數分解間的關係、 整函數不動點的定量性 刻劃等等結果, 參看由筆者主持的一國際性 複分析及其應用的會議專輯 [4]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