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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評 核 : 學 校 資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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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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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評 核 : 學 校 資 訊

I. 外 評 的 要 點

 教 育 局 由 二 零 一 五 / 一 六 學 年 起 推 行 現 階 段 的 學 校 發 展 與 問 責 架 構,繼 續 強 調 學 校 自 我 評 估 (自 評 )與 校 外 評 核 (外 評 )相 輔 相 成,以 推 動 學 校 持 續 發 展 及 體 現 問 責 精 神 。 詳 情 請 參 閱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11/2015號 。

 外 評 是 輔 助 學 校 自 評 的 一 項 恆 常 措 施 , 旨 在 核 實 學 校 自 評 的 成 效 , 以 及 為 學 校 提 供 改 善 建 議 。

 教 育 局 按 「 校 情 為 本 , 對 焦 評 估 」 的 原 則 進 行 外 評 , 聚 焦 於 學 校 的 發 展 優 次 和 需 要,並 會 按 不 同 學 校 的 情 況,彈 性 安 排 相 關 工 作。

學 校 獨 特 之 處 在 於 :

外 評 隊 伍 檢 視 學 校 表 現 時 聚 焦 於 :

 校 情 , 包 括 :

 辦 學 宗 旨

 學 校 文 化

 學 校 規 模

 學 生 背 景

 學 校 的 發 展 優 次

 自 評 促 進 學 校 持 續 發 展 的 成 效

 學 校 如 何 跟 進 上 一 次 外 評 報 告 或 全 面 評 鑑1 報 告 的 改 善 建 議

 外 評 隊 伍 通 過 閱 覽 文 件 、 觀 察 及 與 持 份 者 進 行 會 談 , 從 多 角 度 了 解 學 校 工 作 的 進 程 , 以 核 實 學 校 自 評 的 表 現 , 而 學 校 於 外 評 前 需 要 準 備 的 文 件,均 為 學 校 的 現 存 文 件。學 校 不 必 為 外 評 額 外 撰 寫、

重 寫 或 重 新 整 理 文 件 。 因 此 , 學 校 無 須 為 外 評 作 過 分 準 備 。

1 直接資助計劃學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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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外 評 隊 伍 和 外 評 日 數

 為 增 加 外 評 工 作 的 透 明 度 及 推 廣 跨 校 經 驗 交 流 , 外 評 隊 伍 包 括 教 育 局 人 員 及 由 前 線 學 校 人 員 擔 任 的 外 間 評 核 人 員 。 外 間 評 核 人 員 以 前 線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角 度 提 供 專 業 意 見 。 所 有 外 間 評 核 人 員 在 執 行 外 評 工 作 前 均 已 接 受 培 訓 。

 視 乎 不 同 學 校 的 規 模 和 校 情 , 外 評 日 數 介 乎 三 至 五 天 。

III. 外 評 前 的 安 排

 教 育 局 人 員 於 外 評 前 約 十 二 星 期 致 電 通 知 學 校 外 評 時 段 。

 學 校 須 向 外 評 隊 伍 提 交 的 文 件 包 括 : 最 近 兩 個 發 展 周 期 的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 學 校 周 年 計 劃 、 學 校 報 告2, 以 及 最 近 期 的 學 校 表 現 評 量 報 告 和 持 份 者 問 卷 報 告 。

 外 評 隊 長 與 學 校 協 商 , 確 定 外 評 前 簡 介 、 外 評 前 會 議 及 外 評 的 日 期 , 並 於 外 評 前 約 六 星 期 正 式 發 信 通 知 學 校 。

 外 評 人 員 於 外 評 前 向 學 校 簡 介 外 評 的 安 排 。 所 有 學 校 人 員 均 會 獲 邀 參 與 。

 校 長 及 不 多 於 兩 位 學 校 人 員 會 獲 邀 參 與 外 評 前 會 議 , 簡 介 學 校 發 展 的 近 況 和 自 評 工 作 的 成 效 。

IV. 外 評 期 間 的 安 排

 閱 覽 學 校 現 存 文 件 及 學 生 課 業

 外 評 隊 伍 閱 覽 由 學 校 提 供 的 文 件 及 學 生 課 業 , 從 而 了 解 學 校 如 何 落 實 發 展 計 劃 、 監 察 工 作 進 度 及 評 估 有 關 工 作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影 響 。 外 評 隊 伍 亦 蒐 集 相 關 的 例 證 , 並 檢 視 學 校 如 何 通 過 持 續 自 評 及 改 善 , 以 提 升 學 生 學 業 和 學 業 以 外 的 表 現 。

2 有關編寫學校相關文件的指引及範本,詳見以下網址: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sch-quality-assurance/ss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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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 校 須 準 備 六 至 八 份 已 經 批 改 的 學 生 課 業 樣 本 。 樣 本 須 涵 蓋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科 目 及 選 自 不 同 級 別 , 以 助 外 評 隊 伍 了 解 學 校 的 課 程 及 評 估 策 略 。

 觀 察 學 校 的 學 與 教 活 動3

 外 評 隊 伍 觀 察 學 校 活 動 , 如 早 會 及 課 後 活 動 等 。

 外 評 隊 伍 觀 察 課 堂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了 解 學 與 教 的 效 能 , 對 教 學 方 法 並 無 特 定 要 求,教 師 應 按 平 常 方 式 教 學,無 須 提 交 教 案。

 外 評 隊 長 於 觀 察 面 授 課 堂 及 / 或 實 時 網 上 課 堂 的 當 天 上 課 前 通 知 學 校 有 關 的 時 間 安 排 。

 外 評 隊 伍 觀 察 不 少 於 五 成 教 師 的 課 堂 教 學 。

 觀 課 後 , 外 評 人 員 儘 量 安 排 與 接 受 觀 課 的 教 師 進 行 簡 短 的 課 後 交 流 , 為 教 師 提 供 反 思 教 學 的 機 會 。

 進 行 小 組 會 議 或 個 別 會 談

 外 評 隊 伍 按 需 要 作 彈 性 安 排 , 與 不 同 的 持 份 者 , 例 如 法 團 校 董 會 /校 董 會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代 表 、家 長、中 層 管 理 人 員 、 專 責 人 員 、 教 師 及 學 生 等 進 行 小 組 會 議 /個 別 會 談 , 以 了 解 學 校 計 劃 的 落 實 情 況 及 成 效 。

 外 評 隊 伍 與 學 生 進 行 會 議 /會 談 。 外 評 隊 長 於 外 評 期 間 通 知 學 校 被 挑 選 參 與 會 議 的 學 生 名 單 , 當 中 或 會 包 括 學 生 領 袖 , 學 校 須 協 助 通 知 學 生 及 其 家 長 有 關 安 排 。

 進 行 集 體 判 斷 及 對 學 校 作 口 頭 回 饋

 外 評 隊 伍 於 外 評 最 後 一 天 向 學 校 作 口 頭 回 饋 , 分 享 外 評 的 主 要 判 斷 。

 校 監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席 、 校 長 、 負 責 學 校 發 展 的 主 要 人 員 及 教 師 代 表 會 獲 邀 參 與 口 頭 回 饋 環 節 。 參 與 的 學 校 人 員 儘 量 不 應 多 於 十 二 人 。

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人 員 亦 會 獲 邀 參 與 。

3學 與 教 活 動 包 括 以 面 授 及 / 或 網 上 模 式 進 行 的 活 動 / 課 堂 。 外 評 隊 伍 會 因 應 學 校 的 實 際 情 況 , 靈 活 安 排 觀 察 有 關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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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外 評 後 的 安 排

 在 收 到 外 評 報 告 初 稿 後 , 學 校 管 理 層 須 帶 領 全 體 教 師 討 論 有 關 的 評 核 結 果 及 改 善 建 議 , 並 鼓 勵 教 師 通 過 「 學 校 發 展 與 問 責 」 數 據 電 子 平 台 , 以 不 記 名 方 式 完 成 網 上 校 外 評 核 問 卷 , 表 達 對 外 評 的 意 見 。

 學 校 須 於 四 星 期 內,寄 回 經 校 監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席 簽 署 的 書 面 回 應 予 外 評 隊 長 。

 教 育 局 在 收 到 學 校 回 應 後,向 校 監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主 席 發 出 外 評 報 告 定 本 , 並 把 相 關 學 校 回 應 作 為 附 錄 夾 附 於 外 評 報 告 定 本 中 , 讓 持 份 者 能 從 不 同 角 度 了 解 學 校 的 情 況 。

VI. 外 評 報 告 的 處 理 和 跟 進

 學 校 接 獲 外 評 報 告 定 本 後 , 須 向 持 份 者 發 布 外 評 結 果 。 為 加 強 問 責 和 透 明 度 , 學 校 須 把 外 評 報 告 存 放 於 校 園 易 於 取 閱 的 地 方 , 供 主 要 持 份 者 (包 括 家 長 )閱 覽 。 教 育 局 鼓 勵 學 校 把 外 評 報 告 上 載 到 學 校 網 頁 , 以 體 現 問 責 精 神 。

 學 校 領 導 層 須 就 外 評 報 告 提 出 的 建 議 帶 領 學 校 人 員 作 出 跟 進 。

 教 育 局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繼 續 支 援 學 校 通 過 自 評 促 進 發 展 , 就 訂 定 和 落 實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 以 及 制 訂 跟 進 外 評 建 議 的 改 善 策 略 等 方 面 提 供 意 見 。

VII.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學 校 (直 資 學 校 )的 外 評

 直 資 學 校 外 評 的 程 序 和 要 求 與 公 營 學 校 相 同 。 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教 育 局 網 頁 「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學 校 (直 資 學 校 )的 質 素 評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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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參 考 資 料

 學 校 可 通 過 以 下 網 址 , 獲 取 有 關 學 校 發 展 與 問 責 架 構 及 外 評 的 詳 細 資 料 :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11/2015 號 : 下 一 階 段 學 校 發 展 與 問 責 架 構 的 推 行

http://www.edb.gov.hk/attach ment/tc/sch-admin/sch- quality-assurance/circulars- letter/edbc15011_next_phase _sda_tc.pdf

編 寫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 學 校 周 年 計 劃 和 學 校 報 告 的 指 引 與 範 本

http://www.edb.gov.hk/tc/sch -admin/sch-quality-

assurance/sse/index.html

香 港 學 校 表 現 指 標 及 自 評 工 具

http://edb.gov.hk/tc/sch- admin/sch-quality- assurance/performance- indicators/index.html

專 業 支 援 /網 上 資 源

http://www.edb.gov.hk/tc/sch -admin/sch-quality-

assurance/professional- support-online-

resources/index.html

直 資 學 校 的 質 素 評 核

http://www.edb.gov.hk/tc/sch -admin/sch-quality-

assurance/esr-other- insp/cr/index.html

IX. 聯 絡 方 法

有 關 外 評 的 查 詢,歡 迎 以 郵 遞、傳 真 或 電 郵 方 式,與 質 素 保 證 組 聯 絡。

地 址 : 九 龍 觀 塘 開 源 道 79 號 鱷 魚 恤 中 心 16 樓 1602 室 電 話 : (852) 3902 3737

傳 真 : (852) 2117 0748 電 郵 : [email protected] 教 育 局

質 素 保 證 分 部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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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db.gov.hk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一般行政 > 學校資訊科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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