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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中國語文 印刷課本編纂指引
一、 引言
1.1 本編纂指引旨在向有意出版小學中國語文印刷課本的出版社,闡 明本課程的課程宗旨和目標、編纂課本的相關原則等,務求課本 能 配 合 課 程 要 求 及 「 小 學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
goals/primary/index.html)。(詳情請參 閱《基礎教育課程 指引 – 聚焦.深化.持續(小一至小六)》(2014))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課本加強價值 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觀和 態度。(詳情請參閱《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2021)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
tasks/moral-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 於 一 般 編 寫 課 本 的 基 本 原 則 和 要 求 , 以 及 印 刷 課 本 的 送 審 要 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印刷課 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二、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宗旨及學習目標 2.1 課程宗旨
中國語文教育配合整體教育方向,為學生終身學習、生活和日後 工作打好基礎。本學習領域的課程宗旨為:
提高讀寫聽說能力、思維能力、審美能力和自學能力;
培養語文學習的興趣、良好的學習態度和習慣;
培養審美情趣,陶冶性情;
培養品德,加強對社群的責任感;
體認中華文化,培養對國家、民族的感情。
2.2 學習目標︰
培養讀寫聽說及思維的能力,加強溝通,引發創造力;發展自 學語文的興趣、習慣和能力,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
培養欣賞文學作品的能力和審美情趣,陶冶性情,滋養品德情 意;
增進文化素養;加強對家庭、國家及世界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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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個人的興趣和特長,以規劃未來的學習、生活和工作;
養成好學、積極的態度及正面的價值觀;拓寬國際視野。
三、 主導原則
3.1 應參考下列課程文件(以最新版本為準),掌握本科課程的取向 和要求︰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
《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2004)
《小學中國語文建議學習重點(試用)》(2008 年修訂) 如課本適用於非華語學生,應同時參考:
《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非華語學生)》(2008)及中國語文 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3.2 應配合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課程宗旨,各學習階段和學習範 疇的學習目標。
3.3 應 有 整 體 的 計 劃 。 高 年 級 的 學 習 內 容 應 與 中 學 銜 接 、 配 合 , 第 一、二學習階段亦應前後銜接、配合,為此,編寫本科課本時,
亦 宜 參 考 相 關 課 程 文 件 , 如 《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六 ) 》 (2017) 、 《 中 學 中 國 語 文 建 議 學 習 重 點 》 (2021)。
3.4 課程提供「建議篇章」(文言經典部分),讓學生多誦讀音節優 美的古詩文,感受作品的語言文字、思想內容之美和傳統文化內 涵。「建議篇章」只是學生學習的一部分,課本應配合課程的學 習目標、學習重點等,靈活地把「建議篇章」融入課程,例如增設 文言經典單元,或配合單元主題加入相關的篇章,並編選其他文言 或白話材料,提升學生的語文素養。
3.5 應根據以學生為主角的原則,從學生如何學習的角度設計,並要 照顧小學階段學生的學習心理、智能發展和生活經驗,務使課本 的學習編排設計生動活潑,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和動機,激發潛 能。
四、 課本編纂原則 4.1 內容
中國語文教育需均衡兼顧語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全面培養學 生的語 文素 養。學 習內容 包括 閱讀、 寫作、 聆聽 、說話 、文 學、中華文化、品德情意、思維和語文自學九個學習範疇,是 語文學習的一體多面,彼此相互依存,應以讀、寫、聽、說為 主導,帶動其他學習範疇。同時須注意各學習範疇的學習是相 連互通,並非孤立割裂。〔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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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引 ( 小 一至 中六 ) 》 第 二 章及 第四 章 , 《 中 國語 文課 程 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宜因應學習重點的布置,就同一種學習材料,設計能綜合培養 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的學習活動,使同一學習材料發揮多方面的 學習效能。〔參看《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四 章〕
各學習範疇的學習重點可參考各學習範疇的說明。〔參看《中 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語文學習基礎知識和聽、說、讀、寫學習重點應參考《小學中 國語文建議學習重點(試用)》。這些學習重點屬建議性質,
在編纂課本時,應因應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語文學習基礎知識宜隨機結合學習材料讓學生學習,不宜獨立 處理。
須通過不同學習範疇的學習活動發展學生的九項共通能力:溝 通能力、數學能力、運用資訊科技能力、慎思明辨能力、創造 力、解 決問題 能力 、自我 管理能 力、 自學能 力、協 作能 力。
〔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 二章、附錄二〕
須通過九個學習範疇的語文活動建立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培養 積極的態度。〔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 至中六)》第二章、附錄三,《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 六)》第二章〕
學習內容可分為基本、延伸和增潤部分,讓教師靈活運用,以 保底拔尖,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 域課程 指引( 小一 至中六 )》第 四章 ,《中 國語文 課程 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內容和插圖不能對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文化、殘障有任 何形式的歧視或排斥。
4.2 課程組織
須有全面完整、循序漸進的課程架構,然後制訂整體的教學規 劃,並於教師用書中說明設計理念。〔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 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三章,《中國語文課程指 引(小一至小六)》第三章及第四章〕
須按學習目標把學習內容組織為完整連貫的不同單元:
每個單元須有明確而具體的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
單 元 與 單 元 之 間 的 學 習 重 點 須 有 橫 向 的 連 繫 和 縱 向 的 發 展;
須針對學習重點設計學習活動及編選學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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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看 《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六)》第四章及第六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 六)》第四章及第六章〕
4.3 學習活動
要根據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設計,並須多樣化和具延伸性,不 宜 有 固 定 的 模 式 。 〔 參 看 《 中 國 語 文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小 六)》第四章〕
設計須能創設情境,促使學生能應用所學知識,把知識轉化為 能力。〔參看《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二章〕
設計應有創意和挑戰性,以引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
應透過聽說讀寫和語文自學培養學生的溝通、協作和研習能 力,透過發展思維培養學生的創造、明辨性思考、解決問題等 能力。 〔參 看《中 國語文 教育 學習領 域課程 指引 (小一 至中 六)》 第二 章,《 中國語 文課 程指引 (小一 至小 六) 》 第二 章〕
能啟發學生思考,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參看《中國語文課程 指引(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能把學習由課堂延展至課堂以外,以增加實際運用語文的機 會,培養學生的終身學習能力。〔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 域課程 指引 (小一 至中六 )》 第四章 ,《中 國語 文課程 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須連繫其他學習領域或學科設計。〔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 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三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
(小一至小六)》第四章〕
4.4 學習評估
評估須特別着重對學習和教學的回饋。〔參看《中國語文教育 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五章,《中國語文課程 指引(小一至小六)》第五章〕
評估須對應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不宜只評估學生對學習材料 的掌握。
評估活動的形式宜多樣化。〔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 程指引(小一至中六)》第五章,《中國語文課程指引(小一 至小六)》第五章〕
評估活動的設計不宜只停留於鞏固知識和應用的層次,須涵蓋 更高層次能力的評估,如評價、創新等,讓學生能各抒己見,
發揮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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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學習材料
學習材料包括:文字(篇章、書籍、報刊等)、音像、實物 等。
涵蓋範圍要寬廣,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化,避免千篇一 律。
須配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和生活經驗。
學習材料要讓學生有自主學習和發揮的空間,不應有過多注釋 或參考資料。
須配合時代的發展,不斷更新,以支援學校的教學。
〔以上各點參看《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 六)》 第六 章,《 中國語 文課 程指引 (小一 至小 六)》 第六 章〕
4.6 語文
課本的行文用語,必須準確無誤。
4.7 編印設計
同一套課本各分冊所用的字體式樣應劃一,避免選用字體及字 形欠準確的藝術字。〔字形請參考香港教育局《常用字字形 表》(2012)〕字體大小,請參考以下兩點:
小一至小二的課本宜採用「32 點」(1 點=0.353 毫米或 1/72 英吋)或以上字體。
小三至小六的課本宜採用「20 點」(1 點=0.353 毫米或 1/72 英吋)或以上的字體。
出版社可參考教育局最新版本的《課本編印設計基本原則》,以 了解有關用紙、製色、油墨等的建議。
五、 其他注意事項
5.1 出版社選擇材料編寫課本時,所引用的資料必須正確、內容完整、
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必要,
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5.2 教科書只可附有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不可附有其他網址或二 維碼(包括連接至聆聽練習的錄音檔)。出版社須於「前言」或
「編輯說明」內清楚闡述其網站內的學與教資源並未經教育局評 審。出版社日後以「重印兼訂正」方式修訂教科書時,必須移除 教科書內所有網址及二維碼(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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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 的學與教資源連結。出版社亦可在教師用書內提供其網站的網址,
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的學 與教資源包括教師用書等問責。
5.4 出版社於送審課本前有責任完成所有校對工作,包括語文、資料、
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5.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同意 後以「勘誤表」方式修訂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 出版社更正課本內容。
5.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5.7 出版社不可以課本材料版權過期,作為申請「重印兼訂正」或改 版的原因。
5.8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5.9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電子版),須檢視各 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按已送審 版本的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中國語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