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學普通話科 印刷課本編纂指引
一、 引言
1.1 本編纂指引旨在向有意出版小學普通話科印刷課本的出版社,闡 明本科的課程宗旨和目標、編纂課本的相關原則等,務求課本能 配 合 課 程 要 求 及 「 小 學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
goals/primary/index.html)。(詳情請參閱《基礎教育課程指引 – 聚焦.深化.持續(小一至小六)》(2014))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課本加強價值 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觀和 態度。(詳情請參閱《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2021)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tasks/moral- 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於一般編寫課本的基本原則 和要求,以及印刷課本的送審要 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印刷課 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1.4 本科課程的推展計劃:
2019/20 學年 於小一實施 2020/21 學年 課程推展至小二 2021/22 學年 課程推展至小三 2022/23 學年 課程推展至小四 2023/24 學年 課程推展至小五 2024/25 學年 課程推展至小六
二、 學習目標
2.1 本編纂指引是配合《普通話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 (2017) 而編寫的,供有意編寫小學普通話科課本的出版社參考。編寫普 通話課本應對本科的發展和教學目標有充分的認識,更要掌握編 纂原則和編訂要點。
2.2 普通話科課程的設計,重視實際應用。本科的學習包括聆聽、說 話、閱讀和拼寫四個範疇,學習目標為:
(1) 培養聆聽、說話、朗讀等語言能力,以及自學能力。
(2) 增進與本科有關的語言知識,以及對中華文化的認識。
2
(3) 提高對本科的學習興趣,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和習慣。
2.3 本科課程以培養學生聽、說普通話的能力為主,培養朗讀能力、
拼寫能力及增進與本科有關的語言文化知識為輔。
三、 主導原則
3.1 編寫本科課本時,應配合本科的學習目標和各範疇的學習目標,
同時應參考下列課程文件(以最新版本為準)︰
《普通話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2017)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 3.2 應有整體的計劃,注意銜接。第一學習階段的課本以引發學習興
趣、建立學習根基為主,在選材、字詞運用和語音教學方面都應 由淺入深,配合學生的語文能力發展。第二學習階段的課本應與 第一學習階段銜接,注重語言的積累,讓學生善用已有的基礎,
樂於與人溝通,循序漸進提高聽、說普通話的能力。
3.3 應從學生學習的角度設計,照顧學生的學習心理、智能發展和生 活經驗,在學習材料的選用,篇幅、插圖的安排,以及詞匯、句 型的教學設計等方面,都應配合,使課本內容生動活潑,能引起 學生的學習興趣。
四、 課本編纂原則 4.1 內容
各級課本應包括聆聽、說話、閱讀和拼寫四個範疇的學習,並 以培養聆聽和說話能力為主,同時須注意各範疇的學習應互相 配合,以發揮最大的學習成效。
須通過不同學習範疇的學習活動發展學生的共通能力,如「溝 通能力」,並幫助學生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態度。
學習內容須根據粵方言區學習普通話的難點和學生學習的特點 來設計,應有針對性,例如學習語音時,應有效運用學習材料 中的字詞,有計劃地安排學生學習不同的語音重點;又如學習 詞匯時,應配合學生的語言學習能力,選擇與日常生活有關的 字詞,使學生容易掌握等。
本科語音知識的學習目的在增強學生聽、說普通話的能力及使 學生能自學普通話,不在灌輸語音學知識。課本中語音知識的 安排,應避免介紹不必要的學術用語;學習活動應結合不同學 習範疇,着重讓學生應用,避免機械化的操練。
學習內容(如文字、插圖)不能對性別、年齡、種族、宗教、
文化、殘疾等有任何形式的歧視或排斥。
3
4.2 課程組織
為提高學習效果,結合不同的學習內容,有效達成教學目標,
課本可採用單元方式編寫。
每個單元須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完整的組織。單元與單元之間 的學習重點須有連繫,並照顧不同年級學習內容的發展。須針 對學習重點設計適切的學習活動,並編選恰當的學習材料。
語音學習應有合理的組織,在第一學習階段適當地編排聲調、
聲母和韻母的學習,讓學生認識拼音。
4.3 學習活動
編寫課本時,可因應學習重點設計多元化的課內和課外練習或 學 習 活 動 , 使 學 生 從 練 習 中 掌 握 所 學 , 從 實 踐 和 應 用 中 提 高 聽、說普通話的能力;同時幫助學生建立自學、樂於用普通話 與人溝通的習慣。
學習活動設計的情境宜盡量與學生生活相近,讓學生能將所學
(詞匯、句型、表達方式等)應用於實際生活中。
編寫課本時應照顧學生不同的語言能力發展、語言背景和生活 環境等,透過適合的應用練習和學習活動,照顧學生不同的學 習需要。
學習活動說明要清晰。
4.4 學習評估
評估須配合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同時着重對學習和教學的回 饋。
評估活動宜靈活多變,或鼓勵學習,或為教師和學生提供學習 表現的顯證,讓學與教雙方藉以反思和改善,促進學習。
4.5 學習材料
學習材料的內容意識須健康,題材要生活化,與學生的生活經 驗相近,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也可以配合中華文化編寫,讓 學生更深入掌握語言的內涵和特點。
學習材料應配合 學 習重點,靈活採 用 對話、短文、故 事 、詩 歌、笑話、歌謠等各種不同的表達形式。材料的篇幅和數量須 配合實際課時作適當安排。
各級學習材料要由淺入深,以配合學生的語言學習能力。
在學習材料內適當地加入插圖,既可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也 可以作為教學的輔助資料,例如:用來介紹新詞,用來 進行看 圖說話及講故事等活動。
4
所有供聆聽教學的材料及練習,必須呈交文字稿(可附錄音光 碟)送審。聆聽資料的文字稿不應印在課本之中。
4.6 語文
學習材料內的詞匯和語法須符合現代漢語的規範,應重視口語 語體,以增強學生的溝通能力。
4.7 標音
「漢語拼音」或「注音符號」兩套音標,任何一套均可選用,
但各級課本必須採用同一套音標。
課本中的標音一律逐字標音。語音學習重點用顏色顯示,以方 便學與教。
課本中,「一」、「不」標變調。
句子開頭的字母和詩歌每行開頭的字母大寫,人名、地名及兒 化詞按《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拼寫。
4.8 編印設計
冊數︰每年級的課本可定為一冊或分成兩冊。
字體︰學習材料的編印,應一律採用楷書。字形可以參考教育 局《常用字字形表》(2012),同一套課本各分冊所用的字體式 樣應劃一。字體大小,請參照以下兩點︰
小一、小二的課本宜採用「32 點」(1 點=0.353 毫米或 1/72 英吋)或以上的字體。
小三至小六的課本宜採用「20 點」(1 點=0.353 毫米或 1/72 英吋)或以上的字體。
版面設計以清晰、美觀、悅目為原則,避免排列太密或每頁上 下空位太少。
所有文字必須與其標音符號對應。
出版社可參考教育局最新版本的《課本編印設計基本原則》,
以了解有關用紙、製色、油墨等的建議。
五、 其他注意事項
5.1 出 版 社 選 擇 材 料 編 寫 課 本 時 , 所 引 用 的 資 料 必 須 正 確 、 內 容 完 整、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必 要,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5
5.2 教科書只可附有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不可附有其他網址或二 維碼(包括連接至聆聽練習的錄音檔)。出版社須於「前言」或
「編輯說明」內清楚闡述其網站內的學與教資源並未經教育局評 審。出版社日後以「重印兼訂正」方式修訂教科書時,必須移除 教科書內所有網址及二維碼(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除外)。
5.3 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 的 學 與 教 資 源 連 結 。 出 版 社 亦 可 在 教 師 用 書 內 提 供 其 網 站 的 網 址,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 的學與教資源問責。
5.4 出 版 社 於 送 審 課 本 前 有 責 任 完 成 所 有 校 對 工 作 , 包 括 語 文 、 資 料、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5.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同意 後以「勘誤表」方式修訂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 出版社更正課本內容。
5.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5.7 出版社不可以課本材料版權過期,作為申請「重印兼訂正」或改 版的原因。
5.8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5.9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電子版),須檢視各 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按已送審 版本的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中國語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