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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環境教育繪本比賽」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 110 年 3 月 5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021807 號函。(二)
110 年度雲林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學校輔導小組工作計畫。二、 目標:
以故事(文字)、繪畫及生活體驗,分享週遭環境經驗,落實環境教育全面推廣,並在繪本 世界中,帶動更多學生、家長關心自己居住的環境並喚醒民眾對環境的覺知。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
四、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五、 承辦單位:
雲林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學校輔導小組
六、 協辦單位:
安定國小
七、 辦理時間:
(一)參賽作品原稿(影本不收)請於 110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前送至雲林縣西 螺鎮埔心路 210 號安定國民小學校長室。(郵遞者以掛號送件,並以投件郵戳日期為 憑。)
(二)報名表(附件一),填寫後剪下黏貼於繪本封底右下角。
(三)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件二),未簽署者,不予評審。
八、 參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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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縣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二) 競賽組別及參加對象:
1. 國小低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生。
2. 國小中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學生。
3. 國小高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4. 國中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5. 高中職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九、 實施地點:
雲林縣各公私立國中小、全國公私立高中職
十、 實施內容:(課程表、實施方法、注意事項…)
(一)主題:永續發展教育 SDGs、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 續利用、生態有機校園、食農教育、空氣污染及能源教育等重要環境議題,擇一主題 參賽。
(二)作品規格及規定:
1. 限手工書。作品尺寸 A4 規格為主,材質、形式、形狀、語言(國語文、本土語言、
英語等)不拘,亦可以完全以繪畫呈現,高中職組內頁至少 20 頁,其他各組內頁 至少 8 頁。
2. 自由創作,參賽作品需具原創性,不得有抄襲、翻譯及改寫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
(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
(三)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比重 內容說明
故事內容 40%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如:內容豐富並具體表現與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 性、啟發性等。
繪畫技法 60%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四)作品保管、退件及展覽:
作品收件及展覽期間(展覽日期另行公告,同日辦理繪本研習及頒獎),主辦單位將秉持誠 意予以管理,但因災害、不可抗力或因展覽期間翻閱等非故意行為導致作品損傷,主辦單位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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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補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於評審後得申請退件,但得獎前三名作品申請退件,須同時提出複本 參展。(同手工作品大小尺寸彩色影印裝訂,並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始得退件。申請以複本 展覽者,複本不退還。)若於比賽及參展期間得獎原始作品遺失,前三名每件酌予補償新台幣壹 仟元,前三名以外者,每件酌予補償新台幣貳佰元。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
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參賽者如身份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 之嫌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得獎作品無條件授 權主辦機關編輯、印製畫冊、光碟發行、上網公告等。
十一、 獎勵與考核:
(一)學生: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各錄取 第一名:錄取 1 名,獎狀乙紙及禮券 3000 元整。
第二名:錄取 2 名,獎狀乙紙及禮券 2000 元整。
第三名:錄取 3 名,獎狀乙紙及禮券 1000 元整。
佳 作:錄取 6 名,獎狀乙紙及禮券 500 元整。佳作數量得依各組參加數量及作 品水準,依評審結果酌以增減各組名額。
入 選: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學生組指導老師限填寫一至二人,若指導作品多件得獎,各組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指 導獎狀乙紙。
(三)優秀作品擇優由英語輔導團進行雙語化,發行電子書公布於雲林縣環境教育網,每年 擇優選一本進行紙本刊物出版發行,除給予作者珍藏外,並發送各校圖書館即於全國 成果發表會贈送教育部長官及其他縣市代表,作為行銷雲林推動環境教育成果
。
(四)執行本項活動有功人員,依「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獎懲標準表」
辦理敘獎。
(五)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假登記。活動期間若逢假日,工作人員於一年內補假。
十二、 經費來源:(經費表請統一列於附表一)
(一)教育部專案補助款。
(二)本縣自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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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費概算表如附表一。
十三、 預期成果及效益: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能以故事(文字)、繪畫及生活體驗,分享週遭環境 經 驗,落實環境教育全面推廣。
(二)透過環境教育繪本競賽及展覽在繪本世界中帶動更多學生、家長關心自己居住的環境 並喚醒民眾對環境的覺知。
(三)將環境教育繪本得獎作品以電子檔呈現,並放置於雲林縣環境教育網上,以便運用在 環境教育的推廣上。
十四、 其他:
本計畫經奉教育部及本府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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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學生組參賽報名表(黏貼於繪本封底右下角,未黏貼者,不予評審)。
(請沿表格外緣修剪,黏貼於繪本封底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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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沿表格外緣修剪,黏貼於繪本封底右下角)
雲林縣 110 年度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學校輔導小組 環境教育繪本競賽實施計畫(學生組)報名表
學校名稱 學校電話
作品名稱 報名組別
□ 國小低年級組( 年 班)
□ 國小中年級組( 年 班)
□ 國小高年級組( 年 班)
□ 國 中 組 ( 年 班 )
□ 高 中 職 組 ( 年 班 ) 作 者
(限填 1 人)
指導老師(圖)
指導老師(文)
雲林縣 110 年度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學校輔導小組 環境教育繪本競賽實施計畫(學生組)報名表
學校名稱 學校電話
作品名稱 報名組別
□ 國小低年級組( 年 班)
□ 國小中年級組( 年 班)
□ 國小高年級組( 年 班)
□ 國 中 組 ( 年 班 )
□ 高 中 職 組 ( 年 班 ) 作 者
(限填 1 人)
指導老師(圖)
指導老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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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雲林縣 110 年度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學校輔導小組 環境教育繪本競賽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1.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所有。
2.作者保證審查期間本作品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
3.本作品非商業版權之原創影像,並保證無侵害任何人權益或促銷商品之嫌。參賽者若涉及違 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 無關。
4.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5.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 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6.本約定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律為準據法而為解釋適用。
7.本約定涉訟者,同意以雲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致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立同意書人(作者 1):
服務或就讀學校:
身份證字號:□□□□□□□□□□
電話號碼: 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教師組如參與人數兩人,皆須填寫授權書,未簽署者,不予評審。)
立同意書人(作者 2):
服務或就讀學校:
身份證字號:□□□□□□□□□□
電話號碼: 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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