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看見自己•相信未來」全國閩南語答喙鼓比賽簡章
一、主題:看見自己•相信未來 二、宗旨:
1.期許能充分發掘孩童的潛力,激發自信心,建立積極的價值觀,使其健康快樂的成長。
2.推展原鄉語言文化,鼓勵國中小學學生學習閩南語,融入日常生活中,讓語言與生活 自然呈現表達。
3.透過「答喙鼓」詼諧逗趣的說唱藝術,發揮創意對話與語言學習樂趣,體會閩南語之美 進而提升閩南語文化交流、延續語言傳承之效益。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主辦單位:維他露基金會
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教育處(局)、台中市新聞局、民視電視公司、群健有線電視、
台中廣播 FM100.7、全國各有線電視網 企劃執行:超然形象策略有限公司
三、參加對象:
1、國小學生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2、國中學生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學生。
以上參賽對象採推薦方式,由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或學校推薦轄區內之國中、國小 優秀選手正取各一隊、備取選手各一隊,參加現場決賽。
四、比賽主題與形式:
1、主題精神:以「看見自己•相信未來」為表現主軸,參賽題目依主軸自訂。
生活中總有許多的挫折與不確定性,無論面對什麼樣的逆境,均需以更積極的態度建 立價值觀看見自己的優點,發揮自己的專長,相信你我都可以掌握自己的未來人生。
2、比賽形式:以答喙鼓比賽形式,透過二人搭配演出,藉由生動、活潑、幽默風趣的說唱 藝術,表現出今年「看見自己•相信未來」的主軸精神,激發語言學習樂趣,表達主 題真正的意涵。
五、比賽時間與限制:
每人限時4~5 分鐘;時間不足 4 分鐘扣總分 1 分,或超過 5 分鐘每 30 秒扣總分 1 分,
未足30 秒以 30 秒計算。
六、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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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1、主題內容 25%、用字語調 25%、創意表現 25%、台風儀態 10%、成員默契 10%、道
具呈現5%。
2、時間控制:此一部份扣分,由成績統計人員扣分。
七、比賽方式:
1、選手推薦:
(1)敦請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或學校推薦轄區內之國中、國小優秀選手正取各一隊、
備取選手各一隊,參加現場決賽。
(2)推薦截止日期:請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前,將各組參加選手報名表函寄或傳真至 活動執行單位。
地址:40764 台中市西屯區福科路 525 號 4 樓之 2 超然形象策略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4)2465-6161 傳真:(04)2465-6363 專案執行:林小姐 相關比賽訊息請上維他露基金會網站(www.vitalon.org.tw)查詢
(3)決賽通知:獲得參加決賽資格之各組選手,主辦單位將於 104 年 6 月 15 日前個 別寄發決賽通知。
2、現場決賽:
(1)決賽時間:10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六)下午 13:00 起。
(2)決賽地點:維他露基金會會館(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23 號 電話:04- 22231490)
(3)決賽規則:
●參加選手請於決賽當日下午12:30 分前抵達會場,親自辦理報到並抽出出場順序。
開賽後超過 30 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參加決賽選手請於比賽當天報到時繳交答喙鼓腳本6 份。(請以 A4 紙打字橫式書 寫)
八、評審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專家、閩南語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九、獎勵:
1、優選獎以上之得獎選手,主辦單位將報請其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教育處(局)酌情嘉獎表 揚。
2、各組錄取名額如下:第一名 1 隊、第二名 1 隊、第三名 1 隊、優選獎 3 隊及入選獎 19 隊。
● 獎項內容:
(1)第一名:國中組、國小組各 1 隊。可獲頒獎助學金新台幣 12,000 元、獎盃二座、
獎狀二紙。
(2)第二名:國中組、國小組各 1 隊。可獲頒獎助學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盃二座、
獎狀二紙。
(3)第三名:國中組、國小組各 1 隊。可獲頒獎助學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盃二座、
獎狀二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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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4)優選獎:國中組、國小組各 3 隊。可獲頒獎助學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牌二面、
獎狀二紙。
(5)入選獎:國中組、國小組各 19 隊。可獲頒獎助學金新台幣 1,200 元、獎狀二紙。
(6)指導老師獎:為感謝指導老師的辛勞,特設「指導老師獎」,各組之指導老師,
依指導學生獲獎名次,致贈獎盃乙座或獎牌乙面或指導獎狀乙紙。
十、頒獎表揚:
1、10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六)下午 16:00~17:30。
2、各組前三名選手,現場頒發獎狀、獎助學金、獎盃;其指導老師現場頒發指導獎盃。
3、各組優選獎選手,現場頒發獎狀、獎助學金、獎牌;其指導老師現場頒發指導獎牌。
4、各組入選獎選手,現場頒發獎狀、獎助學金;其指導老師現場頒發指導獎狀。
十一、注意事項:
1、所有決賽者之語音、文字、表演內容,主辦單位有權製作成影音、文字宣傳品,播映 範圍包含無線電視、有線電視、電影院、戶外媒體、手機及網際網路。
2、參加決賽之選手由各縣市教育處(局)或學校推薦,惟學校推薦選手時,請提供推薦選 手之獲獎証明。
3、未推薦選手參賽之縣市視同放棄參賽權利。
十二、本要點經提請指導單位參酌指正並經主辦單位審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 隨時於維他露基金會網站(www.vitalon.org.tw)公佈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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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第十五屆維他露文化獎 全國閩南語答喙鼓比賽推薦報名表
●
推薦單位:
●
聯絡人: 電話:
( )傳真:
( )組別:□ 國小組 □ 國中組 年 月 日
● 推薦正取 選手姓名
性別 □男□女 年齡 性別 □男□女 年齡 就讀學校
縣、市 國民中、小學
聯絡地址 電話 ( )
指導老師 手機 電話 ( )
獲獎事蹟
● 推薦備取 選手姓名
性別 □男□女 年齡 性別 □男□女 年齡 就讀學校
縣、市 國民中、小學
選手地址 電話 ( )
指導老師 手機 電話 ( )
獲獎事蹟
【說明】1、本表請自行影印或至維他露基金會網站下載(www.vitalon.org.tw)。國中、小 組,每組推薦正選選手、備選選手各一隊。
2、一切聯繫及給獎依據均以此表填載資料為主,敬請務必明確填寫清楚。如發現填 報不實之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3、由學校推薦之選手,請提供獲獎証明,如獎狀影印本或獎座(牌)照片…等。
4、請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前,將本回函暨推薦報名表函寄或傳真至活動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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