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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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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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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109.11

一、 主旨:鼓勵學生創作風氣,提昇語文表達能力,發揮自我成長與關懷社會之精神。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三、 徵文題目:自訂,限用語體文。

四、 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五、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

1.散文:以 1,000 字至 3,000 字為原則。

2.新詩:30 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

1.散文:以 1,000 字至 2,000 字為原則。

2.新詩:30 行以內為原則。

六、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高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國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 缺處理。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0 年 03 月 02 日止。

八、評審:

所有參賽作品經密封初審後,聘請教授及文壇名家複決評選。得獎名單、作品預訂於民國 110 年 5 月中旬個別通知,並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及本校網站:www.glghs.ntpc.edu.tw。本校 擁有全部入選作品發表權及版權,並得擇優發表或出版專輯,唯不另支稿酬。

九、應徵者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2.作品須為未曾發表於報刊、校刊、雜誌及網路等之創作。嚴禁抄襲,若發現不實情事,

取消參賽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

3.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 號字型大小打字,A4 紙張直式横書,列印一式三份,紙稿 連同電子檔(光碟或 E-mail)交件,附件【報名表】請詳細填寫,連同作品寄至本校。

※注意: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

4.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請以掛號郵寄:241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 656 號,金陵女中圖書館。

5.一律不退稿,請自行留底稿。

6.聯絡人:程璧玲 老師,電話:(02)2995-6776 轉 281、傳真:(02)2999-4847、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本辦法自公佈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2)

第 22 屆 金 陵 文 藝 獎 徵 文 比 賽

109.11

附 件 ─ 【報名表】

姓名 就讀學校 年級班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參加組別 參加類別

□高中組 □國中組 □散文類 □新詩類 題 目:

友校同學請附貼學生證正面影本(或圖像) (參賽多類者可免重覆)

備註:

1. 每篇參賽作品均須附【 報名表】。

2. 此 【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或上「金陵女中‧圖書館」網頁 →

( http://www.glghs.ntpc.edu.tw/web/library/ ) 之「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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