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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第八屆【石印獎】書法比賽辦法
一、目標:振興中華文化,弘揚書法藝術,促進臺北市士林區、北投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和臺北市日 僑學校(台北日本人学校,以下簡稱日僑學校)學生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中華石印文藝體育交流協會。
(二)協辦: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三)承辦: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三、參加資格:凡就讀於臺北市士林區及北投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日僑學校的在校學生,對書法有 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分組:依據參加資格,分為以下三組;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情況,酌予調整。
(一)國中組。
(二)國小五、六年級組。
(三)國小三、四年級組。
五、比賽程序
(一)初賽:採作品評審方式辦理,參賽者依如下列規定送件。
1.任一參賽者以一件作品參加一組為限,且同一人不得以不同姓名參賽。
2.參賽者請填寫「第八屆石印獎書法比賽報名表」(如附件),並以迴文針夾於作品背面右上角(請 勿黏貼)。
3.參賽作品規格,國中組為四尺宣直式對開(約135公分×34公分),其他組為半宣紙四開(約68公 分×35公分),均以直式書寫為準。
4.書寫內容請自選,字體不拘,每字 7公分以上,須親自落款,不加標點符號,不須裱褙。
5.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亦不得描摩他人作品(即將原稿墊於紙張下方描摹之方式),若經評 審委員認定不實,由主辦單位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後評選方式辦理
1.初賽入選名單於收件截止日後二週內,公告於承辦單位網頁,亦得由主辦和承辦單位以書函或電 話通知。
2.凡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之初賽入選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和墊布,於決賽日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現場 書寫。
3.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國中組為四尺宣直式對開(約135公分×34公分),提供28格和無 界格兩種用紙;其他組為半宣紙四開(約68公分×35公分),提供20格、28格和無界格三種用紙。
4.書寫內容於決賽現場由主辦單位指定,書寫字體不拘。
5.決賽現場不得攜帶字帖或其他參考資料,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比賽時間和地點
(一)初賽作品收件:
1.日期:民國1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送件截止。預定11月17日(星期三)公告初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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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2.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教務處註冊組。
3.方式:參賽作品得由學校集體送件,請於收件截止時間前送達,以士東國小收文戳記時間為據;
若採個別報名方式,請以郵寄送件,郵戳為憑。
(二)決賽:
1.日期:民國110年12月 11 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
2.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七、評審及獎勵
(一)初賽和決賽之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敦聘之。
(二)各組決賽後分別評選出一、二、三獎各一名,均頒發獎狀一紙及獎金;優選五名,各頒發獎狀 一紙和獎品;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一紙;所有獎項得視參與人數酌量增減。各獎獎金金額和 獎品價值如下表:
決賽各組第一、二、三獎獎金金額和優選獎品價值一覽表(新臺幣/元)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獎品價值 備註 國 中 組 3000 2500 2000 1500
國小五至六年級組 2500 2000 1500 1000 國小三至四年級組 2000 1500 1000 500
(三)決賽優勝名單於決賽日起二週左右,公告於承辦單位網頁,亦得由主辦和承辦單位以書函或電 話通知。
八、頒獎和揮毫:民國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於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頒發決賽優勝者獎狀、
獎金及獎品,並邀請優勝者和評審委員、士林區公所代表、臺北市日僑學校代表、各國民中小學 校長、中華石印文藝體育交流協會理事長共同揮毫,現場同時展示優勝作品。
九、後續展示和推廣:前項經現場展示的優勝作品,得視實際狀況日後於參賽學校巡迴展示,或以公 開展示於主辦單位網頁、出版刊物、製作光碟等方式推廣之。
十、其他及防疫工作
(一)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中華石印文藝體育交流協會所有,
該協會並有刊印和展覽之權利。
(二)參賽者均同意「第七屆石印獎書法比賽報名表」中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係作為辦理
「石印獎」書法比賽和推廣本活動相關事項之用。
(三)參賽選手及陪同教師、家長請務必遵守主辦單位之防疫各項規定,如:實名制、量體溫、戴口 罩及相關陪同人數限制等規範,防疫各項規範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布 之相關指引辦理。
(四)為積極邀請臺北市日僑學校及臺北美國學校學生參與,主辦單位得經各該學校同意,舉辦相關 推廣活動。
(五)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定後公布於承辦單位網頁或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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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八屆【石印獎】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 加 組 別 □國中組 □國小五、六年級組 □國小三、四年級組
姓 名 生 日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年級、班別
(學校)
(班別)
通 訊 地 址
(由學校集體報名者可免填)
連 絡 電 話
(公) (參賽學校承辦單位聯繫電話)
(宅) (手機) (必填)
已詳閱並同意備 註文字,提供表
列個人資料
(參賽選手請簽名)
監 護 人 請 簽 名
(參賽監護人簽名)
備註:
1.請以正楷書寫,報名表請以迴文針夾於作品背面右上角(請勿黏貼),請詳填各項 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楚者不予評審。
2.本報名表內之個人資料,係提供主辦單位辦理和推廣「石印獎」書法比賽及相關 事項之用。
3.參賽人同意填具本報名表,係指參賽人同意主辦單位於前項範圍內處理和利用個 人資料。
4.參賽人於填具本報名表後,仍得主張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條之各項權利。
5.參賽人或監護人如不同意填具本報名表,則無法成功報名本次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