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Copied!
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

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資訊:

(一) 發行機構名稱及識別標幟:____。

(二)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專線:____。

(三) 網址:_______。

(四) 地址: 。

二、使用須知:(同時發行記名式與非記名式電子票證,如有不同使 用規定者,應明定於契約)

(一) 購買與持有:包含購買、加值、退換、掛失、毀損等之處 理方法及退款之規定。

(二) 使用範圍、自動扣款之方法。

(三) 費用收取:包括手續費、工本費或押金等費用是否收取及 其金額等。

三、發行機構提供之消費者保障機制(發行機構應將下列消費者保障 機制公告於公司網站及運輸場站或其他明顯處所)

(一) 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所預先收取之款項,應依電子 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 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所收取之款項,除依電子票 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繳存準備金外,其餘款項 並依規定,採下列方式辦理:

□已全部交付信託。

(註:「1.本公司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 定,將發行電子票證所收取之款項交付信託予信託業者時,

該信託之委託人及受益人皆為本公司而非持卡人,故信託業 者係為本公司而非為持卡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惟持卡人得

(2)

2

請求本公司或信託業者提供信託契約相關約定條款影本」2.

持卡人對於存放信託業者之信託財產,就因電子票證所產生 之債權,有優先於本公司之其他債權及股東受償之權利)

□已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

四、電子票證儲值餘額上限。(儲值餘額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元)

(3)

3

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一、 不得記載逾期或未使用完之票證餘額不得退費或其他不合理之 使用限制,但依政府相關規定發行之特種卡片者,依其規定。

二、 不得記載記名式電子票證不得辦理掛失。

三、 不得記載發行機構得片面解約之條款。

四、 不得記載預先免除發行機構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五、 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 項。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第 32 條 得標廠商有招標文件規定之 不發還其繳納之全部或部分 保證金及其孳息之情形。(請 參照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 保作業辦法第

未訂定外國人 於不同樓層或 區域移動,及 住宿於不同樓 層或區域之外 國人,不得同 時使用公共區 域之設施設備 或一起用餐之 管理規則;非 屬緊急避難或

退費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 3 分之 1 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 定訓練費用 50%;已逾訓練總時數 3 分之 1 者,不予退費。.

評估項目 評斷方式 要求基準 計罰方式 故障排除 經甲方通知(不限形. 式)後,未依契約規

三十一、 履約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

5.機關發現廠商未依約履行保障勞工權益之義務,經查證屬實,除 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事由者外,依本目約定計算違約金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 行單位代扣 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 183 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

當地主管機關對期 滿續聘之雇主實施前項 規定檢查時,應以外國 人最近一次經其本國主 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 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