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契約進用代理專任廚工徵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保人員服務條例。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無「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之情事者。
二、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有團膳烹調經驗者尤佳。
三、任職前一個月內須提供從膳人員健康檢查紀錄表。
四、任職前取得 3 個月以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參、進用名額:正取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 110 年 07 月 31 日止,逾限註銷 候用資格。
肆、代理期間:自 110 年 2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或教育局分發人員報到前 1 日止。如代 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人員,其契約期間 不得超過 6 個月(以 6 個月為限)。
工作內容:(一)負責食材驗收及餐點相關工作。
(二)食材之搬運、清洗、處理、烹飪、和調理等作業負責。
(三)菜餚分配、分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廚餘之處理。
(四)幼兒園環境清潔工作與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
(五)其他用餐相關事宜及臨時交辦事宜。
(六)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勞動契約辦理。
工作地點: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小附設幼兒園
伍、薪 給:比照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從事一般性事務者,月薪 24,000 元。
陸、錄取標準:
一、應徵人員經審核後擇優參加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 退還。(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經錄取者,由本園通知當事 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 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二、依面試考試成績排列,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 補。
三、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電話詢問,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 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 得異議。未獲錄取者,本校不另行通知。
柒、甄選時間: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 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招考次別 甄選日期、時間
第 1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09 時 50 分到辦公室報到)
第 2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09 時 50 分到辦公室報到)
第 3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09 時 50 分到辦公室報到)
第 5 次以後招 考
110 年 01 月 29 日以後請逕至本校網站及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 告查詢。
一、甄選地點: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小附設幼兒園(臺中市太平區北田路 20 號) 二、甄選方式:面試
三、評分標準:包括專業知識與相關技能(25%)、工作經驗(10%)、對擔任工作認知度(40%) 及儀容舉止(25%)等。
捌、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 1 份及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附件 1 及附件 2)(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 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無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規定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切結書(附件 3)。
四、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
五、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 A4 規格製作。報考人員請親自至臺中 市太平區頭汴國小辦公室(41150 臺中市太平區北田路 20 號)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04-22703129 轉 732。上述應徵資料請以 A4 紙張裝訂,格式不符或資料 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 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第 1 次招考 即日起至 110 年 01 月 12 日(星期二)每日上午 8-9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8-9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8-9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招考 110 年 01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8-9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以後招考 110 年 01 月 29 日以後請逕至本校網站及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 站公告查詢。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甄選代理廚工報名表
【表格自行下載使用,列印時請以 A4 紙張列印】
甄選類別:代理廚工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面半身 脫帽照片 現職機
關 身 分 證 字 號
服役
情形 □免役 □役畢 □服役中 連 絡 電 話 TEL:
手機:
地 址 電 子 郵 件
學
歷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別 起 迄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應
繳 驗 證 件
類 別 證 書 字 號 發 證 日 期 發 證 機 關 備註
□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師 證照
□其他廚師證照
經 歷
曾 服 務 之 機 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曾服務之機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填表人簽章: 填表日期: 110 年 1 月 日 附件 1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代理廚工甄選 黏貼證件資料表
年 月 日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
(背面)黏貼處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廚工甄選之目的進行蒐 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附件 2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切結書
本人 ,切結下列情事:
□無以下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規定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之一 一、 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 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四、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本人如有以上切結不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願負刑事責任。
此致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本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廚工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
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