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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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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小廚工暨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四、臺中市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貳、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對學校午餐中央廚房烹調有興趣者,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或 領有殘障手冊者尤佳。

三、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或虐待兒童及少年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 案尚未結案。

(二)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行 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非屬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或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行為,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並審酌案件情節,認定 一年至四年不得進用或僱用。

(四)教保服務機構諮詢相關專科醫師2人以上,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有傷害幼 兒之虞,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認定不 能勝任教保工作。

(五)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四、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 食品污染之疾病,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1個月內證明合格 者(於錄取後至學校報到時須繳驗)。

五、外國人士報名需符合以下各款之一:

(一)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檢具居留證及配偶戶 籍謄本正本。

(二)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1、3 及 4 款者,檢具經中央主管機 關核准之工作許可證正本。

六、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應於 99 年 12月1日前設籍)。

參、錄取名額及僱用期間、時間、薪資

一、錄取名額:國小廚工14名,幼兒園代理廚工3名,備取若干名。

(2)

繳交

二、僱用期間:

1.國小廚工:聘期自 110年2月17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2.幼兒園代理廚工:聘期自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或至教育局 人員分發為止。

三、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數至多8小時,惟仍以學校實際需求所簽訂之勞動契約為主。

四、薪資福利:

(一) 以專任廚工進用,薪資比照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一般性事務者2萬4000元整,含 勞保、健保及勞退6%(錄取後薪資標準倘有變更,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為準)。

五、其他未盡事項皆依相關法規及各校(園)勞動契約辦理。

肆、工作內容

一、食材處理、餐點製作、配膳、廚房設備清潔維護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二、學童營養健康與衛生清潔等相關工作。

三、維護學校用餐環境清潔工作。

四、學校其他交辦庶務。

伍、簡章公告

一、公告日期:自110年1月4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月15日(星期五)止。

二、公告網站:有關甄選相關訊息或有其他補充事項,公告於下列網站,請報考人到本 校警衛室索取,或逕行上網查詢下載,並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甄選介聘」區(http://www.tc.edu.tw)

(二)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網站 http://163.17.171.2/ 。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日期:現場報名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日下午4:00止,通訊報名請於110年1 月15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402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臺中市豐原區南陽 國民小學午餐辦公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午餐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四、試務諮詢:南陽國民小學午餐辦公室-劉老師 / 電話:04-25222521*724。

柒、報名手續:

一、寫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填寫准考證(如附件二)

三、填寫切結書(如附件三)

四、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四)

(3)

3

(一)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或效期內之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

護照),以備查驗。證件不全者不得應試。

(二)應考人請於考試時間前20分鐘至學校報到,逾時未報到以棄權論。

玖、甄試方式

一、採口試方式,每人以10分鐘為限,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與相關技能(營養、

製程衛生、食品安全)30%、工作經驗20%、廚房設備器材操作20%、服務 熱忱及工作認知20%及儀容舉止10%等項目。

二、面試順序,以准考證號先後順序,依序應試。

三、口試滿分為100分,評選總成績為總計各口試委員評分之平均分數,依評選總成績之高低依序錄 取,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經錄取者,依規定辦理 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本校得予從缺。

拾、放榜

一、1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公告錄取名單。

二、查榜網址: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二)本校網站(http://163.17.171.2/ ) 拾壹、報到日期及方式

錄取人應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至本校午餐辦公室報到,並繳交公立 醫院1個月內供膳作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檢查項目應包括胸部X光、血清(梅毒、A型肝 炎)、皮膚糞便、肺結核、傷寒等傳染性疾病,未繳交或經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取消任用 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任用,錄取人不得提出異議。

拾貳、附則

一、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 取消錄取資格,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二、錄取人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取消任用資格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 網站http://163.17.171.2/ ,報考人應自行注意,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 布於前開之各網站。

拾叁、本簡章經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110 年度廚工甄選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

(4)

附件 1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小廚工暨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甄選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日期

身分證字號 行動

電話

貼 相 片 處

聯絡電話 O: H: 貼上最近 3 個月內

二吋正面半身脫帽 證 件 照 片須 與准考證同式

通訊地址 (請註明郵遞區號)

應考資格

繳驗下列各項證件(依序排列裝訂),正本驗訖發還,影 本由招考機關收存: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 )中餐烹調技術士丙級以上證照正、反面影印本。

無者免附。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無者免附。

審 查 結 果

 符 合  不符合

工作經歷

服務機關/公司 職稱 起迄年月 主要工作內容

報考人所檢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不予報名。

(5)

5

附件 2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小廚工暨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甄選准考證

姓 名(請自填)

貼 相 片 處

准考證號碼(免填)

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

半身脫帽正面證件照片,

須與報 名 表 同 式

身份證字號(請自填)

證件查驗證明欄

(報到繳驗後歸還)

審查人 簽章

甄 試 日 期 甄 試 時 間 甄 試 科 目 監試人員簽章

110 年 1月21 日

(星期四) 09:00 ~ 11:00 口試

備註:應試者應攜帶准考證,以備查驗。

………摺………疊………線………

試場規則:

1、本准考證請妥為保存,憑本證入場應考(未攜帶准考證者不得應考)。

2、考試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或護照),以備查驗。

3、應考人在進入考場後,如有問題在考試前即應當場提出,考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6)

附件 3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小廚工暨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甄選切結書

本人 報考南陽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小廚工暨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甄選,如經錄取後,於 報到時倘無法出具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院從膳人員體檢 合格證明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特此立書。

此 致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並蓋章)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7)

7 附件 4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姓名)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國小廚工 幼兒園代理廚工 甄選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 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 致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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