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合 同
甲方:射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称甲方)
乙方: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称乙方)
为了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 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 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县退 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现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射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对采购项目“射洪县
2019
年冬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编号:5109222019000 457
)于 2019 年 11 月 07 日采用竞争性 磋商的方式开标、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现甲乙双方就加强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 和技能培训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对象:射洪县 2019 年冬退役士兵。
二、培训时间:
1、学历教育:二年
2、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三个月 三、培训方式:
1、学历教育:集中开班
2、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随到随学 四、培训内容:
1
1、学历教育:分专业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2、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课(占 70%)车工、钳工、焊工、
厨师、数控技术、水电工、家电维修等专业技术市场营销、汽车驾 驶与维修;理论知识(占 30%)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
五、培训地点: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六、培训补贴标准:
标准:4400 元/人(含住宿、水电、培训材料、书本费、授课、
宣传、组织、管理费、学员生活补助费 3 个月,300 元/月)。在投 标总金额的范围内,按实际培训人数拨付培训补贴。
七、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按基本要求对拟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资格审核,为 县职中宣传报名教师提供宣传场地。
2、甲方负责对退役士兵的培训驾驶的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
3、负责射洪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4、加强对乙方开展的培训现场查验、过程监督、业务指导,以 及听取学员意见。
5、负责对乙方开展的培训成果进行验收,培训成果验收合格 后,按补贴标准及时拨付培训资金予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选派 1-2 名工作负责的教师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培训政 策,培训专业,组织学员报名。
2
3、负责提供充足的设备、设施,安排优秀教师参与培训工作,制 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
4、加强学员管理,认真落实培训工作,确保参培学员学到实用 技术。
5、建立就业安置网络,及时推荐学员就业,为每位培训合格学 员提供能发挥其特长,适合学员发展的岗位,让学员选择。
6、学员培训结束后,需认真组织结业或毕业考试,并对合格学 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或中专毕业证,同时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 能鉴定的学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并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登记 证。
7、建立参培学员学籍档案、培训台账、就业台账,做到有据可 查。
8、负责为培训的学历教育学员上中专班学籍,负责办理学生免 学费、书本费、住校费用事宜。
9、学员参加所有专业培训均为免费培训。
10、完善相关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申领培训补贴。
八、费用支付方式:从本合同签订一月后,按照中标价支付百分 之六十作为培训的预付款,剩余部分等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部支付。
九、以上各项是为了较好地落实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工作,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进行完善。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川万道辉鸿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份。
3
甲方:射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乙方:四川省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盖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