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洋工程學會 第十三期會訊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4 日
會議地點:國立交通大學電子資訊大樓國際會議廳
學會地址:70955 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 3 段 500 號 (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5 樓)
聯絡電話:(06)2371938 分機 121 傳真:(06)3840206
活動成果紀錄
本會於 103 年 6 月 23 日與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師學會(Korean Society of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s)簽訂合作協議書。
一、 活動名稱:「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師學會與台灣海洋工程學會合作協 議」簽約儀式
二、 活動時間:103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
三、 主辦單位:「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師學會」及「台灣海洋工程學會」
四、 活動地點:韓國釜慶大學海洋工程學系(Department of Ocean
Engineering, Pukyong National University, Korea. Address: 45 Yongso-Ro, Nam-Gu, Busan, 608-737, Korea)
簽署合作協議書 禮成留影
得獎紀錄
本會榮獲內政部 102 年度全國性社會暨職業團體績效評鑑甲等團體, 內政 部於 103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假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卓越 堂舉行頒獎典禮。
第 6 屆第 6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一、 時間:103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 時 30 分 二、 地點: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4 樓會議室
三、 主席:陳陽益理事長 紀錄:林佳 汶
四、 出席人員姓名:
出席理事:林銘崇名譽理事、邱永芳常務理事、李兆芳常務理事、李 忠潘常務理事、張憲國常務理事、蔡清標常務理事、王志 成理事、李賢華理事、余進利理事、張國明理事、張金機 理事、廖學瑞理事、劉景毅理事、簡仲璟理事,共計 14 員。
出席監事:梁乃匡常務監事、高瑞棋監事、陳吉紀監事、張欽森監事、
薛憲文監事,共計 5 員。
五、 請假人員姓名:
請假理事:郭一羽名譽理事長、鍾英鳳常務理事、岳景雲理事、翁文 凱理事、許泰文理事、許榮中理事、蕭松山理事、林呈理 事,共計 8 員。
請假監事:何良勝監事、韓文育監事,共計 2 員。
六、 主席致詞(略) 七、 來賓致詞(略) 八、 報告事項
(一) 學刊委員會蔡清標主任委員報告:
海洋工程學刊從 102 年起已從原先一年發行 2 期,增加為 4 期,感 謝各位學刊委員會委員的幫忙,目前正努力進行邀稿中,未來將持 續申請 EI 及 Scopus 。
(二) 評獎委員會李忠潘主任委員報告:
本次會議結束後,將隨即召開評獎委員會議,預計從 2013 年海洋 工程
學刊發表的論文中挑選出一篇論文,以推薦參加 103 年度中國工程 師學會工程論文獎之評選。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102 年度財務收支決算提請審議。
說明:102 年度財務收支決算表(如附件一)
1. 本會截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為止,總資產合計為 5,331,244 元。
(1) 零用金 7,410 元;(2) 銀行活期存款 355,675 元;(3) 銀行定期 存款 4,800,000 元;(4) 支存帳戶 20,000 元;(5) 郵局劃撥帳 戶 148,159 元。
2. 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總收入 4,910,321 元
(會費、會員捐款、研討會贊助款及報名費、專案計畫收入等),
總支出:4,905,771 元(人事費、辦公費、業務費、雜項、研討會 支出、專案計畫支出、本年度提撥備基金 98,206 元); 102 年度 結餘:4,550 元(已併算於總資產)。
3. 有關 102 年度提撥基金,依規定提列收入總額之 20%以下為準備基 金(本年度本會提列收入總額之 2% 提列金額為 98,206 元)。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提請審議 102 年度工作報告(如附件二)。
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情形:
李兆芳常務理事:獲得本學會海洋工程論文獎應為光榮之事,因此,
建議本學會除發文(得獎公文)予得獎者外,亦能同 時發文至得獎者之任職單位。
決議:請修正辦理。請發文予得獎者之外,同時副本予得獎者之任職 單
位。
案由三:提請追認離岸風電產業之產學研人才培育合作協議書簽署事宜。
說明:本學會已於 102 年 11 月 29 日由楊瑞源秘書長代表本會與金屬 工
業研究發展中心、成功大學能源科技與策略研究中心、船舶暨 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台灣大學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及台灣風力 發電產業協會,簽署離岸風電產業之產學研人才培育合作協議 書,提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關於本學會與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學會(Korean Society of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s)簽署合作備忘錄相關事宜。
說明:預計於 103 年 6 月 20 日 ICCE 會議結束後,前往韓國釜山簽署合 作備忘錄。另關於 ICCE 競標計畫書部分,已於今(103)年 1 月 6 日送達 CERC 總會。
決議:請持續辦理。
案由五:未經學術出版委員會審查通過海洋工程研討會的論文是否可於 研討會發表,提請討論。
說明:
1. 往昔海洋工程研討會的論文發表均需經學術出版委員會審查通 過公告的論文摘要,但今年有三篇論文未經摘要審查,在論文接 受公告之後,送籌備會欲於研討會發表的特殊情況。
2. 今年處理方式為籌備會將論文全文送學術出版委員會主任委員 後,經委員通訊投票決定,依委員回信的半數以上,同意接受發 表。
3. 學術出版委員會依職責審查論文摘要,但為避免往後研討會在有 此特殊狀況,通訊討論籌備會是否可在接受未經審查論文的議 題,三種方案為:(1)由籌備會自行決定;(2)需由本委員會審查;
(3)由籌備會直接拒絕。
4. 委員贊成各方案的意見:
(1) i. "因為有設定時間接受摘要以及審查",因此若超過時間,合 理上應由籌備會去自行安排,但是應該是特別的主題論文或 邀請演講。
Ii: 由籌備會自行斟酌當年情況,決定是否接受 (3) i: 直接拒絕,這是唯一的簡單的作法了。
ii: 基於公平起見及維持公正性,建議超過時間即由籌備會直接 婉拒,以免造成往後論文越收越晚之窘境!
Iii:在公告時即說明,逾期不接受,則所有案例均依公告辦理,
以免爭議。
Iv: 籌備會負責收稿;本委員會負責審稿。已逾投稿截止日期,
理應不收稿。
註: (額外意見)
研討會文章由籌備會自行決定篇數和接納與否,而不必要論文審查 委員會。
5. 往昔論文審查委員以鼓勵投稿者參加研討會的原則下,極少數論文 不被接受,論文摘要審查偏向於形式審查,而且論文摘要到全文截 止時間一般大概只有 2 個月,若研討會論文摘要格式訂為兩行式 2 頁時(在 101 年 9 月 13 日的台灣海洋工程學會第 5 屆第 12 次理監 事聯席會議,學術出版委員報告中建議),摘要的內容堪以表明參 加研討會的意願,考慮目前論文摘要審查的形式及研討會籌備會的 順利運作,本委員會建議研討會文章由籌備會自行決定篇數和接納 與否,而不必成立論文審查委員會來審查摘要。
討論情形:
李兆芳常務理事:如有逾期送交籌備會且欲於研討會發表之論文,建議籌 備會雖可安插至研討會中發表,但論文不刊登於論文集 中。
蔡清標常務理事:海洋工程研討會的論文多年來都係由學術出版委員會進 行審查,因籌備會需處理之事務繁多,建議仍由學術出 版委員會繼續擔任審查工作。但如果論文審查委員已開 完審查會議,仍有其他論文想於研討會中發表,此時,
不太可能再次召集會議進行審查,因此,建議該篇論文 仍可列入研討會議程中,但全文不刊登於論文集中。
決議:未經學術出版委員會審查通過的論文可於研討會中發表並排入議 程,如有摘要則可放入論文集摘要中,但全文不放入論文集中印刷 發行。另關於研討會論文摘要格式可訂為 2 欄 2 頁,請上傳摘要格 式樣本至網頁供投稿者參考。
案由六:提請討論關於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主辦單位。
說明:已列出海洋工程研討會第 29 至 35 屆主辦單位如附件三所示。目 前台大陳琪芳教授表示有意承辦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計劃書 簡述如附件四。
討論情形:
張憲國常務理事:研討會籌備過程需處理事務相當繁複,第 36 屆海洋工 程研討會如要交由本人籌辦,則面臨人力不足的窘境,
因而可能無法勝任。
蔡清標常務理事:由於每年皆會辦理海洋工程研討會,建議可設一會議 組,將每年需辦理之例行事務交由會議組來進行,甚至 可聘請 1-2 位專任人員從事該工作。
李忠潘常務理事:如要將研討會流程訂出並進行工作分割,主要可劃分 為:論文集出版事務、議程排定、會場、晚宴、工作人 員…等。
薛憲文監事:將提供第 35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相關籌辦經驗予張憲國常務 監事,希望能協助其進行工作分工、分攤工作。
邱永芳常務理事:如與交通大學合辦研討會,港研中心可提供人力支援。
決議:陳琪芳教授之專長領域非海洋工程方面,請陳教授先行加入本會會 員並瞭解本會之運作後,往後本會將有機會委託其主辦海洋工程研 討會。
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擬委由交通大學張憲國教授辦理,屆時秘書 處將全力協助。
案由七:提請討論關於與日本 PARI (
Port and Airport Research Institute
)共同辦理 國際海岸災害防治會議(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oastal Disaster Prevention
)相 關事宜,目前規畫情形請參見附件五。說明:國際海岸災害防治會議預計辦理時間為 103 年 12 月 4、5 日,其 開幕式將與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開幕一同辦理。目前已訂有 4 個議題
(Topics: 1. Storm Surge & Tsunami, 2. High Wave & Overtopping, 3.
Structure damage. 4. Beach Erosion,
預計辦理 4 個場次,共 12 名講 者),希望台灣與日本能各有 6 位論文講者。決議:請依目前規劃方向辦理。
案由八:提請討論關於中國工程師學會 103 年度「傑出工程教授獎」、「傑 出工程師獎」、「優秀青年工程師獎」、「傑出事業機構獎」、「工程 獎章」等獎項推薦事宜。
說明:中國工程師學會函請本學會於 103 年 3 月 15 日前推薦相關獎項 候選人。102 年本學會推薦高家俊教授榮獲「工程獎章」,台 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榮獲「傑出事業機構獎」。
決議:委請評獎委員會召開會議以推薦獎項候選人。
案由九:入會新會員提請同意案。
說明:個人會員—林東容、吳念祖、黃心豪、余孟娟、張吉雄、林英斌、
胡惟鈞、陳慶盈等 8 人;學生會員—李亭葦、王振信、莊翔琂等 3 人,以上共 11 人申請入會案審議,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十一、散會:下午 5:00。
第 6 屆第 7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一、 時間:103 年 4 月 11 日下午 3 時 30 分 二、 地點: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4 樓會議室
三、 主席:陳陽益理事長 紀錄:林佳 汶
四、 出席人員姓名:
出席理事:郭一羽名譽理事長、林銘崇名譽理事、邱永芳常務理事、
李兆芳常務理事、李忠潘常務理事、張憲國常務理事、蔡 清標常務理事、鍾英鳳常務理事、王志成理事、李賢華理 事、余進利理事、翁文凱理事、張金機理事、廖學瑞理事、
劉景毅理事,共計 15 員。
出席監事:高瑞棋監事、陳吉紀監事、張欽森監事、薛憲文監事、韓 文育監事,共計 5 員。
五、 請假人員姓名:
請假理事:岳景雲理事、許泰文理事、許榮中理事、張國明理事、蕭 松山理事、簡仲璟理事、林呈理事,共計 7 員。
請假監事:梁乃匡常務監事、何良勝監事,共計 2 員。
六、 主席致詞(略) 七、 來賓致詞(略) 八、 報告事項
(一) 學刊委員會蔡清標主任委員報告:
海洋工程學刊第 14 卷第 1 期預計下周將會出版,後續稿源不太足 夠,目前正在努力徵稿中。另關於申請 EI 的部分,目前尚無消息,
此外 scopes 申請的部分,目前也正在積極進行當中。
(二) 秘書處報告:
1、 秘書處已於今(103)年 3 月 25 日函送 102 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 績效評鑑相關申請文件予內政部。
2、 103 年 1 月 17 日評獎委員會議決議推薦「海洋工程學刊,第 13 卷第 2 期,雲端運算應用於防波堤檢維修系統建置之研究,作 者:方惠民、蕭松山、賴澄燦、王星宇、何良勝」,參加中國工 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之評選。中國工程師學會已於 103 年 4 月 1 日舉辦 103 年度工程論文獎評選審查會議,並安排受推薦論文 之作者代表進行簡報。
※陳陽益理事長:本人此次參加該工程論文獎評選審查會議,發 現論文評分較重視其實用性及具體貢獻,最 好要明確列出能帶來多少具體效益(量化依 據)。因此,純學術文章獲獎的機率不高。
3、 中國工程師學會邀請本會參加 103 年 4 月 24 日(四)下午 6 時假 台北福華大飯店舉行之「103 年度春季聯合餐會」。
※決議:請通知北部的理監事就近參加。
4、 本會預計於今(103)年 6 月 ICCE 會議結束後,前往韓國釜山與 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學會(Korean Society of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s)簽署合作備忘錄。另關於 ICCE 競標計畫書部分,已於 103 年 1 月 6 日送達 CERC 總會。
※楊瑞源秘書長:今年 ICCE 論文的部份,目前統計成大水工所 15 篇、本會理監事約 4 篇,此次前往韓國之 ICCE 代表團約有 20 位成員。關於爭取 ICCE 2020 於台灣舉辦的部分,此次三個競標國家- 義大利、澳洲及台灣,將於今年 ICCE 會議進 行簡報。競標影片部分將會邀請陳菊市長發 言並支持 ICCE 2020 在高雄舉辦。下周將前 往高雄市政府經發局拜訪林英斌副局長商談 關於高雄市政府該如何協助本會爭取 ICCE 2020 在高雄舉辦的相關做法。
5、 財務工作報告:
(1) 本會截至 103 年 03 月 31 日為止,計有零用金 3,877 元;銀 行存款 300,072 元;銀行定期存款 4,800,000 元;郵局劃撥 帳戶 173,937 元;支存帳戶 20,000 元,總資產為 5,297,886 元。財務報表請參見附件一。
(2) 本年度至 103 年 03 月 31 日為止,收入:248,166 元(會費、
定存利息、履約保證金(一般性海堤案 2/2),支出:281,524 元(人事費-勞健保與勞退(中華魏宇德 102 年 12 月)、辦公 費 (學刊出版費用)、委辦費 (一般性海堤案 2/2)退還中 華大學履約保證金 210,457 元)。本期結餘-33,358 元。
(3) 本會於 103 年 01 月 28 日已向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安南 稽徵所完成辦理「102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報」並將 扣繳憑單寄發所得人。
※決議:照案通過。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計畫書請參見附件二。
決議:今日定案後即可向國科會、水利署、漁業署等單位申請贊助經 費。
案由二:由華藝學術出版社出版「港灣工程系列」之環境影響評估篇、
工程設計篇、貨櫃碼頭及櫃場規劃設計篇等三篇事宜。
說明:1、由台灣海洋工程學會第 6 屆第 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同意辦 理出版「港灣工程系列」。
2、「港灣工程系列」原本規畫 8 冊中,目前有意撰寫三篇的作 者召集人分別為環境影響評估篇-鍾英鳳,工程設計篇-廖學 瑞,貨櫃碼頭及櫃場規劃設計篇-王志成。
3、經與華藝學術出版社接洽出版「港灣工程系列」的合作方式 如下(直接複製電子郵件):
(1) 學會提供授權稿件及圖表,交付華藝編校、設計、出版 及行銷推廣。
(2) 華藝同時出版紙本書與電子書,台灣、大陸及歐美等地 發行銷售。
(3) 雙重版稅回饋學會,紙本為定價*10%,電子書為總營銷
*15%。(作者版稅由學會再行拆分)
(4) 單書編輯費用 40,000 元(未稅,10 萬字以內);書系若 預計為 8 本,共計 336,000 元(含稅,單冊贈書 10 本)
4. 每冊以 A4 大小約 300 頁為原則,三冊所需編輯經費 12 萬 6 千元,擬請由學會支付,出版後的回饋均歸學會。
鍾英鳳常務理事:本人從事港灣工程相關工作這麼久,也希望 可以留些東西給後學。由於學會支付出版費 用,建議版稅或其他營收部分留給學會,無 需再與作者拆分,書籍出刊後僅需送一本予 作者留念即可。
決議:同意三冊所需編輯經費 12 萬 6 千元由學會支付。為感 謝作者,本會將贈送感謝狀與發放慰勞獎金予作者。其 餘五冊則請張憲國主任委員協助尋找有意願撰寫之作 者。
案由三:提請討論關於與日本 PARI (
Port and Airport Research Institute
)共 同辦理國際海岸災害防治會議(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oastal
Disaster Prevention
)相關事宜,議程表請參見附件三。楊瑞源秘書長:關於期程部分,希望被邀請者能於 5 月 30 日前提供 報告題目,8 月 31 日前提供摘要,10 月 31 日前提供 簡報資料。
林銘崇名譽理事:建議演講者之職稱能統一,如為學校教授則寫 professor , 不 要 有 的 寫 professor 有 的 寫 doctor。
決議:請依目前規劃方向進行。
案由四:入會新會員提請同意案。
說明:江通儒先生申請加入永久會員案審議,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楊瑞源秘書長:提請討論關於本會補助會員參加 2014 年 ICCE 會議費用事 宜。 說明:關於註冊費部分,如於 4 月 15 日前報名,註冊費為美金 940 元,如到 5
月中註冊報名約為美金 1100 元,現場報名約為美金 1300 元。
決議:目前本會已募得新台幣 30 萬贊助費用,為爭取 2020 年 ICCE 會議在 台舉辦,本會將組團前往韓國參加 2014 年 ICCE 會議,因此,同意 補助本會會員部分之出國費用(如:註冊費+機票費,約 4 萬元/人),
確切補助金額將視最後募款之總額,由理事長進行調配。
十一、散會:下午 5:00。
第 6 屆第 8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一、 時間:103 年 9 月 2 日下午 3 時 30 分 二、 地點: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4 樓會議室
三、 主席:陳陽益理事長 紀錄:林 佳汶
四、 出席人員姓名:
出席理事:郭一羽名譽理事長、林銘崇名譽理事、李兆芳常務理事、
李忠潘常務理事、張憲國常務理事、王志成理事、李賢華 理事、余進利理事、岳景雲理事、翁文凱理事、蕭松山理 事、劉景毅理事,共計 12 員。
出席監事:高瑞棋監事、陳吉紀監事、張欽森監事、韓文育監事,共 計 4 員。
五、請假人員姓名:
請假理事:邱永芳常務理事、蔡清標常務理事、鍾英鳳常務理事、許 泰文理事、許榮中理事、張國明理事、張金機理事、廖學 瑞理事、簡仲璟理事、林呈理事,共計 10 員。
請假監事:梁乃匡常務監事、何良勝監事、薛憲文監事,共計 3 員。
六、主席致詞(略) 七、來賓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
(一)學刊委員會由楊瑞源秘書長代蔡清標主任委員進行報告:
海洋工程學刊第 14 卷第 3 期預計今年九月中旬將會出版,第 14 卷 第 4 期的期刊尚缺一篇文章,請大家多多投稿。另關於申請 EI 部 分,目前正在等待審查結果。
(二)評獎委員會李忠潘主任委員:
評獎委員會已於今日召開會議評審關於 103 年度海洋工程論文獎及 在學學生獎學金事宜。103 年度海洋工程論文獎評審過程,由於有 二篇文章同分同為第三名,因此,評獎委員會建議今年論文獎能有 四篇文章獲得,在此徵求理監事同意。另按照慣例,第一名文章將 獲本會推薦參選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
※理事長:同意今年論文獎共有四篇文章獲得,另同意推薦第一名 文章推薦參選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
※103 年度海洋工程論文獎得獎文章:
1、非線性波群變形之實驗探討,作者:江文山、許文陽、楊瑞源、
黃煌煇,海洋工程學刊,第十四卷第二期,第 111-120 頁。
2、曾文溪口束洪對地形變遷影響之研究,作者:張裕弦、劉景毅,
海洋工程學刊,第十三卷第三期,第 257-274 頁。
3、方向頻譜中波浪系統的劃分與識別,作者:陳陽益、陳炫杉、
許城榕,海洋工程學刊,第十三卷第三期,第 239-256 頁。
4、兩前進波傳遞於斜坡底床之理論與試驗研究,作者:陳陽益、
楊炳達、李孟學,海洋工程學刊,第十四卷第一期,第 15-33 頁。
※103 年度在學學生獎學金
1、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研究所:黃暄穎 2、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張高瑋 3、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劉儀邦
4、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研究所:陳克維 5、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研究所:柯昶亨
(三) 海洋教育研發訓練委員會由陳陽益理事長代何良勝主任委員進行 報告:今年九月將辦理台中市梧棲區國小教師海洋教育研習營。
(四) 秘書處報告:
1.本會經內政部評鑑,獲評為「102 年度全國性社會暨職業團體績 效評鑑之甲等團體」,頒獎典禮將於 103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下午 1 時 30 分,假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卓越堂 舉辦,獲獎公文請詳附件一。
※理事長:本人將代表本會受獎並請張欽森監事觀禮。今年年底 本會將辦理 2014 國際海岸防災研討會(共計五國共同 參加),下一年度將以此成果,極力爭取優等獎。
2. 秘書處就本會 2013 年國際合作之成果,撰寫一篇名為“台灣海 洋工程學會 2013 大步邁向國際舞台的一年”之文章,已於中國 工程師學會第 87 卷第 3 期「工程」會刊「102 年回顧與展望」
專欄中發表(請詳附件二)。
3. 本會已於今年 6 月 23 日與韓國海岸及海洋工程學會(Korean Society of Coastal and Ocean Engineers)簽署合作備忘錄(請 參見附件三)。
4. 財務報告:
(1) 本會截至 103 年 08 月 15 日為止,計有零用金 2,125 元;銀 行存款 1,336,222 元;銀行定期存款 3,000,000 元;郵局劃 撥 帳 戶 225,523 元 ; 支 存 帳 戶 20,000 元 , 總 資 產 為 4,583,870 元。財務報表請參見附件四。
(2) 本年度至 103 年 08 月 15 日為止,收入:770,746 元(會費 及研討會贊助款等),支出:1,518,120 元。本期結餘-747,374 元。
(3) 本會於 103 年 05 月 21 日已向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安南 稽徵所完成辦理「102 年度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結算後 102 年度符合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理事長:往後接任之理事長要注意免繳所得稅之規定,帳 目須清楚,以免受罰。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提請討論關於第 36 屆海洋工程研討會協辦單位能否增列國際 波動力學研究中心與台灣風力發電產業協會。另台灣風力發電 產業協會會員是否比照去年作法,於本屆海洋工程研討會享有 報名優惠。
決議:同意增列國際波動力學研究中心與台灣風力發電產業協會為協 辦單位,且台灣風力發電產業協會會員享有報名優惠。
張憲國常務理事:本次研討會海報僅列主辦單位,由於海報版面有限 無法列出協辦單位,但在網頁上會顯示協辦單位。
案由二:提請討論關於與日本港灣空港技術研究所 (Port and Airport Research Institute ) 共同舉辦 2014 國際海岸防災研討會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oastal Disaster Prevention)相關事 宜,議程表請參見附件五。
說明:目前訂定邀請日本學士院院士並東京大學名譽教授 prof.
Kiyoshi Horikawa(堀川清司教授)、東京大學海岸工程研究 室教授 prof. Shinji SATO(佐藤慎司教授)、日本港灣及空港 技術研究所所長 Dr. Shigeo TAKAHASHI(高橋重雄)及 5 位研 究人員(如暫訂議程所示)、美國德拉瓦大學海岸研究中心主 任 Prof. Nobuhisa Kobayashi(小林信久教授)及俄羅斯國家 科學院院士及海洋研究所所長 prof. Robert Nigmatulin 等,
國際具重要影響力的學者專家針對海洋及海岸災害防治等議 題進行研討。目前議程暫訂及題目如附件五所示(預計 4 篇開 幕演講,4 場 Session 中有國外 6 篇,國內 7 篇)。
張憲國常務理事:由於海洋工程研討會論文篇數尚未確定,將依去年 原則排定各場次時間,且儘量配合 2014 國際海岸防 災研討會規劃之場次時間。
決議:依此規劃進行,照案通過。請發送正式邀請函予各場次主持人。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鄭智文先生:
由於本公司對於高雄港過港隧道上海道加深之議題非常重視,深怕在 進行航道加工時,一不小心擾動隧道,產生公共安全的問題。因此,
今年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辦理隧道上方航道加深可行性評估計 畫。希望於年底海洋工程研討會舉辦期間能舉辦一個 session(詳附件 六),專門談論沉埋管隧道的相關技術及工法,請日本或荷蘭專家學者 對於沉埋管上方航道加深給予專業的建議與研討。關於邀請國外學者 相關費用部分,皆由本公司及臺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支付。
張憲國常務理事:海洋工程研討會此次主題很多,深怕與會人員會分 散 , 導 致 每 場 次參 加 人 數 不 多 。另 外 ,關 於 此 session 工作人力的安排、報名與接待..等事宜由 誰負責?為求辦理順利,細節部分仍需另找時間進 行詳談。
李兆芳常務理事:應排出整體的時間表,才能判斷此 session 的安插 是否適當。
李賢華理事:關於此 session 舉辦時間,不見得要在 12 月 4 或 5 日 舉辦,亦可提前一天或延後一天舉辦,或變為海洋工程 研討會外加 workshop 的型式來辦理,如能由另外一組人 馬來辦理,也可減少主辦單位的負擔。
決議:請排定整體時間表。關於過港隧道的 session,臺灣港務公司 應派員參加,以免人數不夠。本會僅需提供場地,其餘接待、
主持及海報設計..等皆由臺灣港務公司及世曦公司負責。請臺
灣港務公司及世曦公司另與張憲國常務理事詳談相關細節問 題。
案由三:經 8 月 13 日學術出版委員會討論,請學會成立專案進行。培 訓海洋工程人才論壇計畫書請參見附件七。
張憲國常務理事:目前初步構想,請歐善惠教授擔任召集人,蒐集所有 系所相關背景資料,並聘任一位助理進行資料匯整,
再將彙整資料寄送予與會人員,屆時攜至會議中進行 討論。
李忠潘常務理事:舉辦時間請勿訂在 103 年 12 月 4 日(海洋工程研討會 舉辦期間),另建議與會人員無需發放出席費。
李兆芳常務理事:蒐集資料並進行彙整,可進行進一步分析,有其價值。
決議:支持本案推行,請張憲國常務理事負責規劃相關事宜,如有需秘 書處協助,亦請儘量提出。或待教育推廣委員會薛憲文主任委員 回國時,再邀集相關人員進行討論。
案由四: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委託本會辦理「臺北港建港對淡水第二漁 港淤積之影響的評定工作」,提請同意。
說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辦理「臺北港 建港對淡水河口及淡水第二漁港地區淤積問題研究」專案服務 案,其中「臺北港建港對淡水第二漁港淤積之影響的評定工作」
擬委託本會辦理,現正辦理簽約與議價事宜,工作計畫書請詳 見附件八。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本學會 103 年度海洋工程傑出貢獻獎與海洋工程技術獎申請至 103 年 8 月 15 日截止,目前獎項未有單位推薦。提請討論是否 延長獎項推薦期限,並請各理監事公告週知並踴躍推薦參加評 選。
李兆芳常務理事:獎項推薦是否一定要由單位推薦,如果一定要由單位 推薦,則推薦方式即受限。傑出貢獻獎應頒發予海洋 工程界有貢獻之前輩,建議按序排列,由本會自行推 薦,無需單位推薦。
決議:請學會主動依會員服務年資高低依序列出排名,由本會依排名順 序進行推薦,另請評獎委員會訂定評獎細則,並將此獎項推薦方 式提案至會員大會徵詢會員同意,然推薦人選仍需提至理監事會 議決議。
案由六:入會新會員提請同意案。
說明:黃志誠先生申請加入個人會員及許友貞小姐、陳政翰先生申請 加入學生會員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一、李忠潘常務理事:
關於補助本會會員出席 ICCE 2014 相關費用,因先前募款之款項,扣 除補助會員費用後尚有餘額,提請同意將餘額另補助同團出國然尚未 取得會員資格者。
決議:無異議通過。
二、李兆芳常務理事:
建議本會自行辦理國際研討會,該國際研討會係由本會主辦(非合辦或 協辦),會議名稱可再議,本會可藉由納入此國際研討會的文章,加速 海洋工程學刊進行 EI 申請之通過,然現在一定要起步,以期望十年後 能看到成果。
決議:秘書處籌劃研擬,提至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
十一、散會:下午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