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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 由宗教交談角度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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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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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 由宗教交談角度反省. 胡國楨1 本文作者根據當代一些宗教學者的說法,把宗教 經驗的各種象徵表達方式分為三類型:「啟示型態的」 、 「神秘型態的」及「智慧型態的」 。大致說來,基督宗教是 偏啟示型的,佛教偏神秘型,而中華文化地區所出現 的宗教大都偏向智慧型。其實,根據聖經的內容,我們 發現基督信仰宗教經驗的表達方式,上述三類均有, 所以,基督宗教與佛教和中國宗教之間的交談必屬可行. 一、本文寫作機緣 筆者從 1985 年起,一直在輔大神學院教授信理(系統) 神學,而後從 1988 年起,又同時在輔仁大學新成立的宗教系 所碩士班及學士班中,以宗教現象學的角度給學生介紹基督宗 教迄今。 近幾年來,台灣宗教學術的討論風氣開始有些進展,對 於有關「神聖」議題的發揮愈來愈多。不過,大多數基督宗教的 學者,都是站在基督宗教西方神學的本位立場,認為「神聖」 就等於「啟示中的那『位』超越、且可與人可交談的位格性至上 神」;可是,一些不太熟悉基督宗教西方神學說法的本土學者, 則大大不以為然2。例如,江燦騰先生認為基督宗教的「神聖」 1 本文作者:胡國楨神父,耶穌會士,輔大神學院神學碩士,現執教 於輔大神學院及宗教系所,並任本刊執行主編。 2 見:江燦騰,〈關於台灣宗教界「神聖性」議題迷思的批判〉《弘 誓》53 期(2001 年 10 月),5~6 頁。.

(2) 9/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是「超越或絕對的」,是「神人異質(二元論)」,而華人「人人 皆可為堯舜」的主張乃是「神人同質(一元論)」,兩者截然不 同。 筆者雖不完全認同江先生「截然不同」的主張,但對江先 生在文章結語上的三點建議的精神完全贊成,這是做學問方法 論上應有的倫理。江先生的建議如下3: (1) 就西方原有的「神聖性」概念,放在西方宗教哲學的歷史 脈絡來談,即可避免混用。 (2) 如要作中西宗教「神聖性」的比較,應先釐清兩者的差異 何在,再進行比較。 (3) 將東方的「神聖性」按其思想本質和實際的歷史脈絡,重 新定義,自成系統。 這個建議顯然是在「截然不同」的結論下提出的,是把這 結論做為前提的自然發展,我們尊重,但認為仍有交談的空間。 本文就是試著以「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為例,暫時撇開 基督宗教啟示神學本位的立場,純粹從宗教現象學的角度上來 談談「神聖經驗」。這是筆者十多年來,同時從事基督宗教神學 院的信理神學,以及輔大宗教系所宗教現象研究的教學工作, 所得的一些心得分享,希望對華人宗教學人討論「神聖」議題 提供一些可能的靈感。 本文願純就宗教現象研究的角度,來談談基督信仰的宗 教經驗。但在進入主題以前,有必要先釐清一下何謂「宗教」, 畢竟現在坊間許多宗教學人給予宗教的定義,都不一定很客觀 地說出「宗教人生命現象的全面」。其次,我們所採取的理論根 據 , 來 自 奧 圖 ( R. Otto, 1869~1937 ) 的 「 神 聖 經 驗 」 (numinous),以及依利亞德根據奧圖理論發展而來的「聖 3 同上。.

(3)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10. 顯」(hierophany)理論。接下來,筆者將嘗試以「聖顯」的三大 類型指出宗教經驗的象徵層次。當然,最後的目標是希望指出, 作為一體制性的宗教,基督宗教的「宗教經驗」其實是包含了 「啟示型態」、「神秘型態」以及「智慧型態」三者。. 二、何謂「宗教」 按照依利亞德(M. Eliade, 1907~1986),宗教學術的研 究可區分為「宗教經驗」(宗教現象研究)及「宗教啟示」(神 學)兩個向度。據此,我們由「宗教經驗」(宗教現象研究)出 發,指出「宗教學術」所要研究的是:宗教人所活的整體生命 現象,也就是佛教徒、基督徒、一貫道親…...等所度的生活,所 活的生命。 社會上對宗教的理解相當多元,在一些宗教人士看來, 這些宗教的定義大部分都太負面,不足以表達他們所度的生活。 宗教學術研究亦不應停留在社會上一般所給的「宗教」定義下 的「宗教」,而是宗教人所活的生命,亦即研究「人的宗教經 驗」及其現象,並與這宗教現象有關的一切因素。 很多佛教徒不認同「佛教」的「教」,是所謂「宗教」的「教」, 而把它解釋為「教育」的「教」,在他們看來,佛教徒是在學習 過一種「解脫的生活」(涅槃)。有一些基督徒也有類似的想法, 他們認為基督徒是在世上過一種有信仰的生活,是一群人在 「活基督的生命」。相同的,一貫道親們也不認為一貫道是一個 宗教,他們認為自己是在追求、遵行一個「道」,也就是「生活 之道」。 由此觀之,宗教其實是一種「生活」 。以佛教徒來說,他們 是希望「身在此岸,能過彼岸的生活」;以基督徒來說,他們 願在現世將基督帶來的天主愛的生命活出來;以一貫道親來說, 他們願意活出孔孟的「仁義禮智」,或後儒所謂「天理人性」的.

(4) 11/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生命。 所以,宗教其實是願意在這平凡的俗世間,活出深邃而 超越的生命。這超越生命的訊息,並不直接顯現在這平凡的現 象世界裡,佛教徒認為這是屬於彼岸的訊息,基督徒認為這是 屬於天主藉耶穌基督而彰顯給人類的愛情生命。 活在現象世界裡的人們,若真實活出了這超越的生命, 就是在過宗教的生活,至於如何在現象世界接觸到這超越生命 的訊息?佛教徒認為這個訊息是以非位格的情境,顯現到我們 生活的這個現象界內,人靠理性的活動,可以悟到這情境,而 將它活在自己的生命中;而基督徒卻認為這超越的生命,可以 位格性地進入人的生命歷史與人交往,將這超越生命的訊息啟 示給人,人們因接納這啟示而活出這生命來。 這超越的生命,按佛教來講就是「慈悲」,按基督宗教來 講就是「愛」,按一貫道親來說就是「仁義禮智」或「天理人性」。 所以,宗教生活本身就是一種宗教教育,教人如何活出這超越 的生命。佛教徒主要在教人如何悟到這情境(涅槃、成佛)而 活出它來;基督宗教是使人在自己的生命中與基督相遇,基督 就是那位進入人類生命給人啟示的超越者;一貫道則在教人如 何在生命中活出仁義禮智、天理人性的生命。 因此,在正式進入主題討論之前,我們先給「宗教」做個 簡要的描述: 所有的人在生命中都會經歷到神聖時空的突破點 (break),在此與神聖交往(宗教經驗),得到適當的 世界觀及人生觀,將神聖的因素4活出來,成為「宗教人」, 亦即人「身在此岸活出來自彼岸的訊息」,這彼岸的訊息 4 神聖的因素:在儒教(家)可說是孔孟的「仁義禮智」或後儒的「天 理人性」;在基督宗教可說是「基督的愛」;在佛教可說是「佛的慈 悲」......。.

(5)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12. 對我們人的生命來說,是既超越又內在的(transcendence and immanence)。其實,現代社會中所謂的「非宗教人」, 仍然受到其潛意識活動中「宗教經驗的基底」所滋養和支 持,只可惜在認知中無法意識性地體悟其宗教經驗,或 得到適當的世界觀及人生觀。. 三、宗教經驗的層次 上述描寫的「宗教」,可說是宗教之所以為宗教的共通點。 不過,世界上確實存在著形形色色的各式宗教,我們可以將眾 宗教歸類為若干族群。基督宗教是世界上眾多大宗教族群中的 一個。各宗教族群之間及同一族群中的各宗教(教派)之間, 的確有其差異性。輔大宗教學系要給學生介紹基督宗教時,就 是要在眾宗教族群中,指出基督宗教的特色。 人的宗教經驗,乃是一種超越性的經驗,是人接觸到了 那「全然他者」(ganz andere,英譯 wholly other),奧圖稱之 為「神聖」。神聖不屬於人類生命此岸的範疇,與人類能夠經驗 到的任何存有都完全不同。這種與神聖接觸的經驗,會使人感 到「圓滿的迷人奧妙」(mysterium fascinans),奧圖稱之為「神 聖經驗」(numinous)。神聖經驗其實是無法描繪、無法言說的; 人 面 對 「 神 聖 」 時 , 只 是 感 受 到 它 的 深 玄 ( his profound nothingness)。「只能意會,無法言傳」,正是這神聖經驗的最 佳寫照。. 四、象徵層次:「聖顯」的三大類型 既然無法言傳,那麼,宗教經驗到底是什麼?實在無法 清楚明白地說出,甚至無法具體的體悟;不過,這經驗倒是確 確實實地真實存在著,雖然是那麼深玄,那麼奧妙;或許我們 也可稱這「神聖」為「終極實在」(Ultimate Reality)。.

(6) 13/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人類對於「只能意會,無法言傳」的事物,通常只能以象 徵的方式來體會和說明。同樣地,「很難具體體悟,無法明白 說出」的神聖經驗,人類也是用象徵的方式來體悟和表達。當 人們以象徵方式來體悟、表達自己的經驗時,就不能只用「學 術的理性思考模式」(diurnal, rational mode of scholarship)了, 仍需求助於「想像的秘思性模式」( nocturnal, mythological mode of imagination and fantasy)。 跟隨奧圖提出宗教方面的「神聖經驗」之後,繼續發揮宗 教上「象徵」題材的有榮格(C. G. Jung, 1875~1961)及依利亞 德兩人。榮格自稱為「現象性的心理學家」,他從一些現象出發, 進入全人類共通的基底─集體潛意識─層面,而得出原型意象 (archetypal images)及其所象徵的宗教意涵,這些內在、自發 性的圖像,即是奧圖所謂「神聖經驗」的具像化。依利亞德則從 外在事物去尋找人類表達宗教經驗的「象徵物」,他也找到了 若干原型。其實,除了隨依利亞德從外在事物中尋找、或榮格 從人內在潛意識中尋找「聖顯」現象的原型之外,我們也可以 在現存的眾多宗教族群中,尋找他們的共同因素,而發現一些 宗教的原型。 1. 啟示型態的宗教經驗 為依利亞德來說,人接觸到神聖的這個經驗就是「神聖自 我顯示的行動」,依利亞德稱之為 hierophany(本文譯作「聖 顯」)。從人的角度來說,這聖顯的事實是需要以象徵的方式 來體悟和說明的。按依利亞德自己的說法:人體悟聖顯經驗的 方式,至少有著兩種類型:(1) theophany(本文譯作「神顯」, 也可譯作「天主顯現」);(2) kratophany(本文譯作「力顯」)。 有人在聖顯經驗中,體驗所接觸到的「神聖」這「終極實 在」,有若一個可以彼此交談的位格(person)對象「」 。身在.

(7)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14. 此岸的「我」(位格的人,是個「位格主體」)與來自彼岸的 「」(神聖以位格方式的顯現,是在交談中的另一「位格主 體」)的交談中,得到了來自彼岸的訊息。這樣的聖顯經驗, 依利亞德稱為「神顯」,神聖(終極實在)是以「位格神」的方 式顯現的。人在聖顯經驗中,與那顯現給自己的「位格神」或其 使者(先知)交談,進而接受到來自彼岸的訊息,活出符合這 訊息的生命。古代閃族人的風暴之神巴耳(Baal)、猶太民族的 至上神雅威(Yahweh)、伊斯蘭教的阿拉……都是這一類的 「位格神」。 建基在以「位格神」的「神顯」方式而發展出來的宗教型態, 我們稱之「啟示型態的宗教」。根據這一宗教型態的表達:對全 人類來說,必定在人類歷史中某一時間、某一地點,發生了一 次為全人類都極重要的「神顯」事件,在這個事件中,「位格 神」(或其代表的先知)與人類在交往對談,把祂的訊息啟示 給人類;同樣,對活這宗教型態的個人來說,生活中必定有過 一次決定性的「神顯」經驗,體驗到「位格神」(或其代表的先 知)與自己交往對談,藉此得到了活上主意旨的生命。 基督宗教所要表達的,基本上是啟示型態的宗教經驗。對 全人類來說,基督信仰中最大、最重要的「神顯」,就是發生在 耶穌身上的「基督事件」。耶穌的一生,是天主對全人類所顯示 的自己,也是對全人類說的「話」(Logos,Word,中文譯為 「聖言」或「道」)。對基督徒來說,耶穌基督是人,也是天主, 是「可與人交往,向人啟示自己」的聖言。基督事件的高峰是耶 穌的「苦難(十字架)、死亡、復活」事件,這也是天主藉基督 啟示帶給我們的彼岸訊息:「(基督徒的)生活,不要為自己 而活,而要像耶穌基督一樣,為世界做犧牲。」這是基督宗教 的中心意旨。.

(8) 15/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2. 神秘型態的宗教經驗 有人在聖顯經驗中,體驗所接觸到的「神聖」這「終極實 在」,並非有若位格對象,而是呈現一種特殊的「神秘情境」。 身在此岸的「我」融入了這來自彼岸訊息的「情境」(神聖以特 殊「神秘情境」方式的顯現)之中,如此,我與這神聖合而為 一,活出了這來自彼岸的訊息。類似這樣的聖顯經驗,依利亞 德歸之為「力顯」,神聖(終極實在)是以某種「能力」的方式 顯現出來的(特殊「神秘情境」確實擁有某種迷人的能力,使 人樂意融入)。印度恆河流域發展出來的眾宗教,如印度教、 佛教……等,都有這個特質。 建基在以「神秘情境」的「力顯」方式而發展出來的宗教型 態,我們稱之「神秘型態的宗教」。根據這一宗教型態的表達: 人面對神聖顯現出來的「神秘情境」,要以自己的「慧根」去體 悟,可能是突發式的「頓悟」,也可能是根據某些邏輯推理、逐 步接近而融入的「漸悟」,悟到了,就會與這來自神聖的「情 境」合而為一,悠遊在神聖(終極實在)之中了。有人按西方 的說法,稱這種型態的宗教為「泛神論」的宗教。佛教基本上是 在表達這種神秘型態的宗教經驗,他們所願融入的「神秘境 界」可說是「涅槃」。 不過,雖然基督宗教所表達的基本上是啟示型態的宗教 經驗,但也包含有很深的神秘型態宗教經驗的表達,尤其在 《若望福音》及《若望壹書》中,不斷告訴信友「天主是愛,我們 要活在天主的愛中,並向世界表現我們的愛心」。這是很典型 的「力顯」的說法,將神聖(終極實在,我們給的名字是「天 主」)的顯現形容成「愛的情境」,基督徒把自己融入這愛的情 境中與天主合而為一,這就是活了基督的生命,活出了來自彼 岸的訊息。.

(9)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16. 3. 智慧型態的宗教經驗 依利亞德沒有機會來到中國,他對「聖顯」的類型只說出 了上述兩大型:神聖以位格主體方式顯現的「神顯」,以及神 聖以非位格的神秘情境顯現的「力顯」。這兩型的宗教經驗可能 比較彰顯來自彼岸訊息的超越面。 晚近,德國宗教學者孔漢思(Hans Küng),以及我國旅 加學人秦家懿(Julia Ching)兩教授,在他們合著的《中國宗 教與西方神學》5一書中,提出現存的世界宗教可分三大「河 系」(river system):源自閃族(Semitic)兩河流域的啟示 型宗教;源自印度恆河流域的神秘型宗教;源自中國黃河流域 的智慧型宗教。 「人人皆可為堯舜」,這是華人一向有的人生理念。從上述 說法,我們可知堯之所以為堯,舜之所以為舜,一定不是跟你 我這些每天活在此岸的凡夫俗子一樣,否則何必強調「人人皆 可為堯舜」,因為大家本來就跟堯舜一樣了,就無所謂「成堯 舜」 、 「不成堯舜」的問題了。顯然,堯舜生命中必定彰顯了一些 你我這些活在此岸的凡夫俗子生命中尚未發揮出來的特殊因 素6。他們是先聖先賢,是完美的哲人,是我們凡夫俗子應追隨、 效法、學習的對象。「成為堯,成為舜」是讓我們能效法他們發 揮出生命中的特殊因素,完成我們人性生命的理想。 堯舜活出了生命深處的一些特殊因素,使他們成聖、成賢 成為哲人;「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顯然,堯 舜生命深處的一些特殊因素,你我凡夫俗子生命深處必然也有, 為何我活不出來?這些因素是內在於人性的,雖然只活在此岸 5 台 北 聯 經 , 1989 初 版 ; 英 文 本 書 名 為 Christianity and Chinese Religions (New York: Doubleday, 1989)。 6 可以說,就是孔孟所說的「仁義禮智」,也是後世儒者所說的「天理 人性」。.

(10) 17/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的凡夫俗子沒能活出來,不過,這些因素從某種程度來看,也 是超越的,是屬於彼岸的因素,需要藉由這些因素本身(神聖、 終極實在)把自己在你我生命中彰顯出來。 這就是「聖顯」,這種聖顯既不是神聖以位格主體方式顯 現的「神顯」,也不是神聖以非位格的神秘情境顯現的「力顯」; 而是「神聖」自己把人性生命中的特殊因素(孔孟所說的「仁義 禮智」、後世儒者所說的「天理人性」),藉著聖賢哲人生活裡 的言行善表,呈現在人類整體生命的經驗傳承之中。這種「神 聖的自我顯示」,可能也可視為另一種的「力顯」吧? 你我活在此岸的凡夫俗子,接觸到在聖賢、哲人等(可能 是古人,也可能是今人)生命中所彰顯的「仁義禮智」或「天理 人性」;並藉由對他們的效法、學習,把這些來自彼岸的訊息 活在自己身上了。這是中國宗教的特色。台灣民間宗教,不論 是偏儒教的、偏道教的,甚至於偏佛教的,都是屬於這一聖顯 類型的;他們的神明,絕大多數都是有德有功的古代聖賢升天 成神,人們祈求他們的保佑,也學習、效法他們的德行。 這種「神聖」把人性生命中的特殊因素,在哲人生活裡的 言行善表中顯現出來的「力顯」方式的宗教經驗,我們稱之「智 慧型態的宗教經驗」。人類智慧從何而來?智慧最主要來自生 活經驗的累積,祖先傳統的把持、前人經驗的學習……,中國 的智慧傳統「重視和諧:人與宇宙的和諧、人群社會中的和諧, 以及個人之內的身心和諧;因此,中國宗教又可說是和諧性的 宗教,對於終極實在的超越性和內在性同樣重視」7,這是中國 宗教的特色。由「智慧型態的宗教經驗」為主發展而成的宗教, 我們稱之「智慧型態的宗教」,中國宗教族群的眾宗教大多屬之 其實,基督宗教也有這種智慧型態宗教經驗的表達。在舊 7 Julia Ching, Chinese Religuons (New York: Orbis, 1993), p. 4..

(11)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18. 約聖經中,就有屬智慧文學作品的「智慧七書」:《聖詠集》、 《約伯傳》、 《箴言》、 《訓道篇》、 《雅歌》、 《智慧篇》、 《德訓篇》。 聖經的作者指出智慧的來源有四:(1) 祖先的傳統(出十三 8~10;申四 9;約八 8~10);(2) 自己的經驗(約十二 12;十 五 10);(3) 學習(箴九 9;十三 14);(4) 天主的恩賜(創四 一 16, 38~39;智七 7~14)。而且,「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 (箴一 7)。. 五、宗教經驗體制性的表達 從當代的宗教現象學理論來說,宗教現象可以分三階段 來探討:. 宗教經驗 → 宗教象徵 → 體制性的宗教 「宗教象徵」是人類試著以自己可以懂的方式,來理解那 只能意會、無法言傳的「宗教經驗」,本來就應該因人、因時、因 地、因環境、因文化……等等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同一宗教的 宗教經驗出現不同象徵,是理所當然的結果,不必太訝異。 「體制性的宗教」,乃是一些有著共同因素的人們,將他 們認同的宗教象徵「共識化」的結果。可能是同一時地,可能是 同一環境,可能是同一文化,也可能是有著類似的生活成長經 歷等等的人們,他們在一起生活成長、並分享各自的宗教象徵 的表達方式,日積月累而形成共識,終於完成他們有共識的 「象徵體系」,而在相同的象徵體系中組成彼此認同的「教團」 、 「教會」,或類似的共融團體。這就是體制性的宗教。 每一體制性的宗教,都會在他們團體的發展過程中,慢 慢形成他們的「正統經典」及「能用理性思維說明的教義」。 「經典」,是以象徵性的語言,呈現這體制宗教成員們共.

(12) 19/神學論集 131/2002 春. 同的「宗教經驗」。所以,要說明、註釋經典中語言的涵意時, 不能只用「學術的理性思考模式」(diurnal, rational mode of scholarship),更需求助於「想像的秘思性模式」(nocturnal, mythological mode of imagination and fantasy)。 「教義」,則是這體制宗教團體,他們中的思想領導人, 按照他們的思維方式、邏輯推理方法、獲得知識的理論系 統……等,建構出一套有系統的思想體系。對於「啟示型態的 宗教」來說,這就是「神學」的工作,常常他們用的哲學推理思 考較重,而忽略「正統經典」中「象徵語言」涵意的豐富性。換句 話說,他們是過分強調了「學術的理性思考模式」,而忽視了 「想像的秘思性模式」的運用。 其實,「神學」,或由神學研究而發展出的「系統化教義」, 他們的表達方法是有因時、因地、因文化、因思想推理模式…… 等的不同,而以不同的學術理論體系,來說明同一的「宗教經 驗」,因為太過系統化了,又常在邏輯上使用「排他律」,所以 常常不能完全呈現該宗教團體所有「宗教經驗」的表達,有時 甚至可能有所偏差。 反之,「正統經典」的象徵性語言,基本上是全面性地涵 蓋了該宗教團體所有的「宗教經驗」的表達,只要我們在詮釋 經文時,不過分地依賴「學術的理性思考模式」,而多發揮「想 像的秘思性模式」,必能追尋得到該宗教團體對他們「宗教經 驗」的正確體悟,以他們的方式「身在此岸活出來自彼岸的訊 息來」。. 結 語 人類的「神聖經驗」是只能意會、無法言傳的;人類接觸並 言傳「聖顯」的經驗,是靠「象徵」來表達的。本文試著藉現存的 世界性宗教中三大河系對聖顯的基本象徵型態,給基督信仰的.

(13) 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專題/20. 宗教經驗做了簡要的說明。基本上,筆者不以既有的西方神學 理論為本,尤其要跳脫出希臘羅馬文化思維方式的神學體系, 將至上神定位在「超越的位格主體」而已;其實,這只是基督 信仰中西方教會的思維模式,東方教會的神學就不完全如此8。 《聖經》是基督宗教的「正統經典」。誠如上述,根據《聖 經》的內容,可以發現:基督宗教的「宗教經驗」,其實是包含 了本文所謂的「啟示型態的宗教經驗」 、 「神秘型態的宗教經驗」、 「智慧型態的宗教經驗」三者。 是的,「啟示型態的宗教經驗」是基督宗教西方神學上的 主要表達方式。不過,假若真如孔漢思和秦家懿所說:「神秘 型態的宗教經驗是印度宗教及佛教這一宗教河系的主要表達方 式,智慧型態的宗教經驗是中國宗教河系的主要表達方式」。 那麼,在這強調「宗教交談」的世代裡,在華人地區,也就是 在中國宗教河系的氛圍中,我們講基督神學時,有沒有新的靈 感?. 8 與西方教會相比,基督信仰東方教會的神學表達的思維模式,則比 較多傾向於「神秘型態的宗教經驗」的方式,由他們聖事禮儀的舉行 方式上可以體會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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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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