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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太陽光電設置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試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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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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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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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太陽光電設置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試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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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編號:21000-試題編號 104201~02 審定日期:104 年 12 月 24 日

修訂日期:105 年 05 月 20 日 105 年 09 月 12 日 106 年 05 月 22 日 107 年 12 月 13 日

○○年○○月○○日

(2)

技術士技能檢定太陽光電設置職類乙級術科測試應檢人參考資料目錄 (第二部分)

壹、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 ... 1

貳、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 ... 2-4 參、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 5

肆、術科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表 ... 6-13 伍、術科測試場地工具表 ... 14-15 陸、術科測試材料表 ... 16-18 柒、術科測試試題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 ... 19-28 捌、術科測試試題第一測試試題第二站 ... 29-33 玖、術科測試試題第二測試試題第二站 ... 34-38 壹拾、術科測試試題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功能檢測紀錄表 ... 39

壹拾壹、術科測試試題第一測試試題第二站功能量測紀錄表 ... 40-41 壹拾貳、術科測試試題第二測試試題第二站功能量測紀錄表 ... 42-43 壹拾參、術科測試檢定設備運轉參考數據紀錄表 ... 44-48 壹拾肆、術科測試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評審表.. ... 49-51 壹拾伍、術科測試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二站評審表.. ... 52-54 壹拾陸、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 55

壹拾柒、第一、二試題第一站之故障及調整項目表 ... 56

壹拾扒、附錄 ... 57

壹拾玖、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 ... 58

(3)

壹、 術科測試試題使說明

一、 本套試題係依「試題公開」方式命題,其內容包含二大部份:第一部份為全套試題。第 二部份為術科測試應檢人參考資料。

二、 主管單位應將全套試題於術科測試前,函送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使用。

三、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測試日前十四天(日期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發第二部份「術 科測試應檢人參考資料」給各應檢人,供應檢人參考使用。

四、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函聘監評人員時,隨函附寄全套試題,俾供參考用。

五、 本試題分二題(試題編號 104201~02),每題各有二站;應檢人必須測試一題且該題二 站檢定同時及格,始認定合格。

(4)

貳、 太陽光電設置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

一、 一般事項:

(一) 術科辦理單位於檢定前一星期內,將開放一天(含)以上,供應檢人參觀瞭解場地機 具設備。

(二) 應檢人應攜帶自備工具並準時至辦理單位指定報到處辦理報到手續(依術科辦理單 位通知報到時間為準),第一站測試時間開始後15分鐘尚未進場者,即不准進場,其 餘測試各題(站)均應準時入場應檢。應檢人若遲到逾時15分鐘以內者,不得因遲到 而要求補加測試時間;未滿45分鐘不得出場。

(三) 報到時應攜帶術科測試通知單、身分證或法定證明文件。

(四) 為工作安全,應全程配戴工作安全帽。不得穿戴金屬戒指、錶帶等金屬配飾。應使用 電氣安裝允許的絕緣工具,及保持工具的乾燥

(五) 為工作安全,應檢人應著長袖上衣(可戴袖套)、長褲及不得穿著涼鞋、拖鞋或赤腳,

否則不得入場。

(六) 除自備工具及應檢身份證明文件外,其他物品均不得攜入檢定場。

(七) 依據試題應檢人於檢定前自行檢查器具、材料、元件、工具及數量,逾時未提出,由 應檢者自行負責。

(八) 紀錄表應以實際測量數據為準(含單位),不得紀錄不確實之數據(如未操作或假操 作即紀錄)或藉故延長時間,否則以不及格論。

(九) 應檢人可在檢定時間內自行檢測功能,若向監評人員完成報驗後,不得作任何更改。

(十) 應將現場工具復原,經檢查確認後始可離場。

(十一) 不遵守檢定場規則或犯嚴重錯誤致危及機具設備安全或損壞者,監評人員得令即 時停檢,並離開檢定場,其檢定結果以不及格論外,並照價賠償。

(十二) 各站提前完成者或各站間待檢者,應在各站休息區等候應檢(中途需離場者,須向 監評人員報備同意),禁止與他人交談,並不得使用手機,否則以不及格論。

(十三) 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術科測試採實作方式之試題及試場環境,有疑義者,

應即時當場提出,由監評人員予以紀錄,未即時當場提出並經作成紀錄者,事後 不予處理。

(十四) 本試題分二題(試題編號 104201~02),每題各有二站;應檢人必須測試一題且該 題二站檢定同時及格,始認定合格,每場測試以 10 人為原則。

(十五) 每日排定測試場次一場,各站檢定時間表如下:(不含設場地恢復及檢查時間)

站別 第一站 第二站

檢定時間 120 分鐘 120 分鐘

(十六) 抽題規定:

1. 由監評人員主持公開抽題(無監評人員親自在場主持抽題時,該場次之測試無效),

(5)

術科測試現場應準備電腦及印表機相關設備各一套,術科辦理單位依時間配當表 辦理抽題,場地試務人員並將電腦設置到抽題操作介面,會同監評人員、應檢人

(抽籤人),全程參與抽題,處理電腦操作及列印簽名事項。應檢人依抽題結果進 行測試,遲到者或缺席者不得有異議。

2. 每場次術科測試前,由術科測試編號最小號之應檢人代表 抽出一崗位編號,

其餘應檢人則依術科測試編號之順序(含遲到及缺考)依接續工作崗位進行測試,

例如:術科測試編號 1 號應檢人抽到第 5 崗位,,術科測試編號 2 號應檢人 則為第 6 崗,其餘依此類推。

二、 綜合注意事項

(一) 各模組、支撐架、變流器、監視系統、直流接線箱及交流配電箱等設備皆須實施接 地,並須符合「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之接地規定。

(二) 配線配管須符合「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之導線槽配線規定。

(三) 配線線徑、顏色、壓接端子(O 型端子)、端子台及束線等,須符合「用戶用電設備 裝置規則」之規定。

(四) 不得在有負載的情況下斷開連接線。

(五) 送電中若需檢查元器件和線路,應啟斷(OFF)直流開關,以斷開直流輸入回路。

(六) 應檢人於故障排除時,若有調線或更動檢定器具應報備。

(七) 檢定期間應檢人應注意各項用電安全,除事先詳讀考題規定外,亦請注意各崗位張 貼或監評人員宣布的注意事項。

(八) 應檢人於烈日下操作時應多飲水,且注意自己身體狀況,若有不適應立即向檢定場 人員反應。

(九) 應檢人於潮濕處應注意避免觸(漏)電情形發生。

三、 各站注意事項:

(一) 第一、二試題:

1. 完成該站所有配管及配線,並應自行檢查線路、線徑及配線是否正確後,經監評人員 確認同意後,方可報備送電。

2. 使用儀表檢測施作,應注意測棒造成短路之危險。

3. 應檢人如認為設備有故障或安全疑問時,應向監評人員反應,經判定非屬術科測試 場地處理權責,仍計應檢人檢定時間內,但經判定屬檢定場處理權責,則不計入應檢 人檢定時間內。

4. 應檢人因作業不當而使保險絲損壞,不得再提供。

5. 送電作業期間,應穿戴絕緣手套來進行各項測試。

6. 所有訊號線皆由檢定場預先以針型接頭(歐式端子)壓接製作,供應檢人接線。檢定 開始前,請應檢人自行檢查,若發現針型端子壓接不良,必須提出反應,由檢定場人

(6)

員處理之;考試開始後,若再有問題(例如考生穿線拉斷接頭),考生需自行以 1.25- 4O 端子壓接。

7. 應檢人發現設備或元件故障處,應舉手報告,由檢定場提供正常元件再由應檢人排 除之;若有調線應自行排除。

8. 應檢人發現接點滑牙,必須自行利用現場已備妥之紅色圓點貼紙貼於該處。

9. 配製線路時,應檢人得拆卸線槽及盤箱外蓋,但須在檢定時間內將之復原。

(二) 第一、二試題之第一站:

1. 應檢人依抽籤結果決定崗位。

2. 模組方位角與傾斜角由監評人員指定,由應檢人自行調整。

3. 使用檢定場提供扭力扳手進行模組組裝時,不得調整扭力扳手之已設定刻度,緊固 至檢定場設定之扭力值即可,請勿再行強力扭轉,以免造成夾具或模組損壞。

4. 配線完成後,應檢人應在檢定時間內,自行檢查所配之線路無誤後,向監評人員報備 並經同意,方可將應檢人製作完成的防水接頭連接至模組;送電報備前,應檢人製作 之 PV 防水接頭不得接上。

5. 絕緣量測時,測試線應夾接妥當方可進行測試,正負極測棒不得短接,以免損壞儀 器,測棒亦不可接觸人體,以免發生觸電危害。

6. 本站應將電力線、接地線與訊號線配接至第二站配電箱內之端子,始算完成。

(三) 第一、二試題第二站:

1. 應檢崗位同第一站。

2. 第二站施作時,除因測試需要,可開斷或閉合第一站之直流開關外,不得更動第一站 任何元件及線路。

3. 應檢人自備之電動起子僅限使用於護管夾之固定,不得使用於其它工作,如配線等。

4. 第一試題之比流器二次側應確認接妥,方可送電。

5. 第二試題之開啟負載進行測試紀錄時,應注意負載可能產生高熱;測試完畢應即關 閉負載,以免負載過熱造成危害,或使電池過度放電。

6. 第二試題之蓄電池充電電流定義為正,放電電流定義為負。

7. 數位電表之調整設定只限於 ID 位址調整,其他電表參數非屬應檢人須調整項目。

(7)

參、 太陽光電設置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直 流 夾 式 電 表 DC 30 A 以上;DCV300V 以

上 個 1

交直流夾式電 流表亦可 2 交 流 夾 式 電 表 AC 30 A 以上;ACV300V 以

上 個 1

3 螺 絲 起 子 十字型 100 mm(4")

附絕緣套管 支 1

配線不得使用 電動起子 4 螺 絲 起 子 一字型 100 mm(4")

附絕緣套管 支 1

5 端 子 壓 接 鉗 1.25~5.5 mm2 支 1

端子壓接限用 單一功能壓接 鉗

6 剝 線 鉗 1.25~5.5 mm2 支 1 可使用自動剝 線鉗

7 電 工 鉗 6"或 8"附絕緣套管 支 1

8 開 口 扳 手 8mm 支 2

9 原 子 筆 藍色或黑色 支 1

10 捲 尺 3 m 只 1

11 絕 緣 手 套 低壓電氣用 雙 1

12 棉 手 套 工作用 雙 1

13 工 作 安 全 帽 工作用 頂 1

14 計 算 機 簡易型(無儲存記憶功能) 只 1

15 電 動 起 子 手持式,電池供電 支 1 限使用於護管 夾之固定

(8)

肆、 太陽光電設置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表

第一、二測試題第一站場地機具設備表(每崗位數量)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水泥基礎座 高 15~30 cm,(長寬尺寸配合模組) 座 1

2 支撐架

所用支撐架具有不同材質結構及模組安裝 工法,且需符合下列規定:

1. 模組最低點與地板面距離在 20~100cm 2. 傾斜角 10~25 度

座 1

檢定場支撐架 須具有二種不 同材質結構,

與二種模組安 裝工法各 6 座

3 太陽光電組 列

1. 太陽光電模組須為單晶矽或多晶矽產 品,數量 4~6 片,並通過 CNS、IEC 或 JIS 等標準之產品驗證

2. 每組列裝置容量為 1kWp 以上

座 1

模組裝置詳如 圖 1-1,模組安 裝示意圖

4 薄片型模組 溫度感測器

1. 溫度範圍:至少適用 0°C~90°C 範圍 2. 裝置位置:太陽光電模組背面之中央位

置(對應一太陽能電池之背面中央處)

3. 可匹配合宜之類比數位轉換器

只 1 併聯型用

5 日射計

1. 符合 ISO 9060 Second Class 以上

2. 傾斜角:與太陽光電模組相同設置角度 3. 可匹配合宜之類比數位轉換器

只 1 併聯型用

6 模 組 角 度 調 整 模 擬 裝 置

1. 包含一片模組與一腳架 2. 模組功率:10~20W

3. 腳架功能:可調整高度、方位角、傾斜 角

4. 模組需固定於腳架上

5. 角架需固定(於強風下不被吹倒及不受 周圍磁場干擾為原則)

套 1 模擬設置角度 用

7 直 流 接 線 箱

1. 不銹鋼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45cm×高 45cm×深 15cm,尺寸不得低 於上述規定。

個 1

管路配置與元 件詳參考圖 1- 2、1-3、1-4、1- 5(器具元件已

(9)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配線電路圖 繪製箱內之元件配線,且不得註記器具接

點引線編號 式 1 懸掛或張貼

(2) 直 流 隔 離

開 關 DC 600 V / 15 A 以上;2 P 只 1

(3) 突 波 吸 收 器 20kA@8/20µsec 組 1

每一組突波吸 收器可同時接 組列之正端及 負端;正端與 負端分 2 只接 線者,視為 1 組

(4) 直 流 保 險 絲

DC 600V

具直流保險絲座

安培容量為串列模組 Isc 的 1.56 倍

只 2

組列之正端及 負端需各接一 只 直 流 保 險 絲;含直流保 險絲座 (5)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6) 端 子 台 6P、20A以上

4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7) 線 槽 30mm×30mm 以上 式 1

第一測試題第二站場地機具設備表—併聯型(每崗位數量)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接 地 工 程 依第三種接地工程施作,接地電阻為 50

Ω以下 式 1 設備接地

2 直 流 配 電 箱

1. 不銹鋼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45cm×高 45cm×深 15cm,尺寸不得 低於上述規定。

3. 下列器具元件依圖配置於各箱內:

個 1

管路配置與元 件參考圖 2-1、

2-2、2-3(器具 元件已配妥)

(1) 配線電路圖 繪製箱內之元件配線,且不得註記器具 式 1 懸掛或張貼

(10)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接點引線編號

(2) 數 位 式 溫 度 表 4 位數以上顯示,須與選用之薄片型溫度

感測器規格匹配 只 1

(3) 數 位 式 日 射 表 4 位數以上顯示,須與選用之日射計規格

匹配 只 1

(4) 直流綜合數位

電 表

1. 4 位數以上顯示(V、A、W),可手動 切換顯示電壓、電流、瓦特。

2. 具備二線式 RS485 通訊功能

只 1

(5) 分 流 器 搭配儀表 只 2

(6) 直流無熔絲開

關 DC250V 以上 / 20AT / 2P 只 1 直流輸入側用 (7) 無 熔 絲 開 關 220V / 10~15AT / 2P 只 1 電表電源開關

(8)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9) 電表電源引入

端 子 台 2P,須標示”電表電源”線號 組 1

(9) 端 子 台 10P 20A×3 只以上、4P 20A×8 只以上 式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10) 線 槽 30mm×30mm 以上 式 1

3 交 流 配 電 箱

1. 不銹鋼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60cm×高 60cm×深 15cm,尺寸不得 低於上述規定。

3. 下列器具元件依圖配置於箱內(每箱 數量):

套 1

管路配置與元 件參考圖 2-1、

2-2、2-3(器具 元件已配妥)

(1) 配線電路圖 繪製箱內之元件配線,且不得註記器具

接點引線編號 式 1 懸掛或張貼

(2) 瓦 時 計 220V、60Hz、10A 只 1 電子式或機械 式均可

(11)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3) 交 流 數 位 集 合 式 電 表

1. 4 位數以上顯示(V、A、W),可手動 切換顯示電壓、電流、瓦特。

2. 具備 RS485 通訊功能

只 1

(4) 比 流 器 搭配交流數位集合式電表 只 1

(5) 交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2P、220V、10~15AT 只 1 變流器輸出

(6) 交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2P、220V、10~15AT 只 1 瓦時計輸出

(7) 交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2P、220V、10~15AT 只 1 電表電源用

(8)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9) 端 子 台 12P 20A×2 只以上、4P 20A×7 只以上 式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10) 線 槽 30mm×30mm 以上 式 1

4 併 聯 點 配 電 箱

寬 20cm×高 20cm×深 15cm,尺寸不得低 於上述規定。門板可扣緊

各箱內含器具元件如下:

只 1 併聯市電 1φ 220V

(1) 交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2P、220V、10~15AT 只 1

(2) 接 地 銅 片 4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3) 端 子 台 4P 20A×1 只以上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5 變 流 器

1. 額定功率:1KW 以上

2. MPPT 輸入電壓得與所安裝太陽光電 組列匹配

3. 須能併接單相 220V

個 1 併聯型

(12)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6 接 線 盒

1.寬 30cm×高 10cm×深 10cm(1 盒 3 隔 間)以上

2. 接地銅排:4P 以上

只 1

變流器接線用

(電力線與通 訊線獨立配 管)

7 展 示 系 統

1. 顯示項目與檢測項目相同

2. 資料擷取間隔至少每 10 秒鐘擷取更新 顯示一筆資料,各儀表設備依序換頁 顯示

3. 尺寸:寬 80cm×高 10cm 以上

只 1

資料收集器可 內建於展示系 統

第二測試題第二站場地機具設備表—獨立型(每崗位數量)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接 地 工 程 依第三種接地工程施作,接地電阻為 50

Ω以下 式 1 設備接地

2 組 列 側 配 電 箱

1. 不銹鋼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60cm×高 60cm×深 15cm,尺寸不得 低於上述規定

3. 下列器具元件依圖配置於各箱內:

套 1

箱體與管路配 置與元件參考 圖 3-1、3-2、3- 3(器具元件已 配妥)

(1) 配線電路圖 繪製箱內之元件配線,且不得註記器具

接點引線編號 式 1 懸掛或張貼

(2) 充電控制器 1. DC 24V、最大充電電流 40A 以上

2. 須具蓄電池組過充保護之功能 只 1

(3) 直流數位集合 式 電 表

1. 4 位數以上顯示(V、A、W),可手動 切換顯示電壓、電流、瓦特

2. 電源:電壓配合蓄電池組 3. 具備 RS485 通訊功能

只 2 由蓄電池組供 電

(4) 分 流 器 搭配直流數位集合式電表 只 2

(13)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5) 直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125V 以上 / 25AT 以上/2P 只 1 充電控制器輸 入側用

(6) 直流隔離開

關 DC48V以上 / 25 A以上 / 2P 只 1

隔離蓄電池組 用

得使用直流無 熔絲開關

(7)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8) 端 子 台 10P 20A×3 只以上、6P 40A×2 只以上 式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9) 線 槽 30mm×30mm 以上 式 1

3 負 載 側 配 電 箱

1. 不銹鋼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60cm×高 60cm×深 15cm,尺寸不得 低於上述規定。

3. 下列器具元件依圖配置於各箱內:

只 1

箱體與管路配 置與元件參考 圖 3-1、3-2、3- 3(器具元件已配 妥)

(1) 配線電路圖 繪製箱內之元件配線,且不得註記器具 接點引線編號

式 1 懸掛或張貼

(2) 直流數位集合 式 電 表

1. 4 位數以上顯示(V、A、W),可手動 切換顯示電壓、電流、瓦特

2. 電源:電壓配合蓄電池組 3. 具備 RS485 通訊功能

只 1 由蓄電池組供 電

(3) 分 流 器 搭配直流數位集合式電表 只 1 (4) 變流器 輸出電壓 110V 或 220V 只 1

(5) 直流無熔絲開

關 DC48V以上 / 25 A以上 /

2P

1 電表電源與箱

內開關用

(6) 交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2P、110V 或 220V、10~15AT 只 1 交流負載輸入 用

(14)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7) 直 流 無 熔 絲

開 關 DC48V以上 / 15 A以上 / 2P 只 1 直流負載輸入 用

(8)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9) 端 子 台 4P×8 只以上、10P 20A×1 只以上 式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10) 線 槽 30mm×30mm 以上 式 1

4 負 載 箱

1. 不銹鋼材質或塑膠材質,具防水功能 2. 寬 15cm×高 25cm×深 15 cm,尺寸不得

低於上述規定

3. 各箱內含器具元件如下:

只 1

(1) 直 流 負 載 100~300W 只 1 得放置於箱外 (2) 交 流 負 載 100~300W 只 1 得放置於箱外 (3) 接 地 銅 片 8P 以上 只 1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4) 端 子 台 4P 20A以上 只 2 配合實際線路

可作調整 5 蓄 電 池 電 箱 尺寸須與蓄電池組匹配

各箱內含器具元件如下: 個 1

(1) 直 流 隔 離

開 關

須能配合蓄電池容量;2P

DC48V以上 / 25 A以上 只 1 得使用直流無 熔絲開關

(2) 保 險 絲 須能配合蓄電池容量 只 1

(3) 蓄 電 池 組

DC24V

總容量 60Ah 以上,接線端子須附絕緣 套

套 1 接線端子須加 絕緣套

6 展示系統 1.顯示項目與檢測項目相同 資料收集器可

(15)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顯示一筆資料,各儀表設備依序換頁 顯示。

3.尺寸:寬 80cm×高 10cm 以上

(16)

伍、 太陽光電設置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工具表

第一、二測試題第一站(每崗位數量)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扭 力 板 手 鎖緊扭力依檢定場設備規定 組 1

2 防 水 接 頭

壓 接 鉗 口模 4.0mm2 支 1 防水接頭製作 用

3 絕 緣 電 阻 計 測試電壓檔位 250/500/1000V 台 1

4 角 度 器 90/360 度具磁性 只 1

5 指 北 針 方位指示精度為 1 度 只 1

6 引 線 6 m 以上 條 1

7 水 平 尺 30 cm 以上 支 1

8 開 口 板 手 規格依檢定場規定 支 2

1.得採用棘輪 板手

2.應檢人得自 備

9 白 板 筆 規格依檢定場規定 支 1 鎖緊螺絲劃線 標示用

第一、二測試題第二站工具表(每崗位數量)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鋸 弓 12 吋 支 1

2 切 管 刀 槍型,口徑 6 ~ 35mm 支 1

3 噴 燈 卡式 個 1

(17)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4 擴 管 器 規格依檢定場規定 支 1

5 彎管用輔助板 規格依檢定場規定 式 1

(18)

陸、 太陽光電設置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材料表

第一、二測試題第一站材料表(每人份)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螺 絲 組 不銹鋼材質 組 12

2 防 水 接 頭 PV 專用 組 2

3 可 撓 性 金 屬 管 1” 公尺 1.5 4 可 撓 性 金 屬 管 3/4” 公尺 1.5 5 防 水 接 頭 可撓性金屬管接盤用 只 2

6 防 水 接 頭 金屬管接管用 只 2

7 P V 電 纜 線 黑(耐溫 90℃,4mm2) 公尺 12

8 絕 緣 套 管 3.5 mm2黑(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9 絕 緣 套 管 3.5 mm2綠(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0 絕 緣 套 管 3.5 mm2紅(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1 絕 緣 套 管 5.5 mm2紅(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2 絕 緣 套 管 5.5 mm2黑(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3 P V C 電 線 5.5 mm2黑 600 V 公尺 12

14 P V C 電 線 3.5 mm2黑 600 V 公尺 2 15 P V C 電 線 3.5 mm2綠 600 V 公尺 12 17 隔 離 通 訊 線 4C/24AWG 公尺 6

18 壓 接 端 子 5.5-4O(10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9 壓 接 端 子 3.5-4O(10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20 壓 接 端 子 1.25-4O(100 只/包) 只 若干 2 人次共用

21 保 險 絲 直流 只 1 10 人次共用

(19)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22 接 地 端 子 6P 以上 只 1 10 人次共用 23 直 流 開 關 20A/DC600V 只 1 10 人次共用

24 端 子 座 30A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25 絕 緣 膠 帶 卷 1 10 人次共用

26 束 線 帶 12 cm (100 條/包) 條 若干 10 人次共用

27 自 黏 貼 紙 紅色圓點 張 若干 滑 牙 或 器 具 故 障處張貼用

28 導 熱 膏 罐 1 10 人次共用

29 鐵 弗 龍 膠 帶 卷 1 10 人次共用

第一、二測試題第二站材料表(每人份)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P V C 管 3/4” 公尺 4

2 護 管 夾 3/4”不銹鋼 只 16

3 鐵 皮 螺 絲 扁頭十字 支 若干

4 絕 緣 套 管 3.5 mm2黑(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5 絕 緣 套 管 3.5 mm2綠(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6 絕 緣 套 管 3.5 mm2紅(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7 絕 緣 套 管 5.5 mm2黑(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8 絕 緣 套 管 5.5 mm2紅(50 只/包) 只 若干 10 人次共用 9 P V C 電 線 5.5 mm2黑 600 V 公尺 2

10 P V C 電 線 3.5 mm2黑 600 V 公尺 8 11 P V C 電 線 3.5 mm2綠 600 V 公尺 4

(20)

編 號 設 備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2 隔 離 通 訊 線 4C/24AWG 公尺 4

13 壓 接 端 子 5.5-4 O(100 只/包) 只 若干

14 壓 接 端 子 3.5-4 O(100 只/包) 只 若干 2 人次共用 15 壓 接 端 子 1.25-4 O(100 只/包) 只 若干 2 人次共用 16 瓦 斯 罐 200g 罐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7 水 桶 3L 以上 個 若干 10 人次共用

18 抹 布 約 30 cm×30 cm 以上 塊 1

19 自 黏 貼 紙 紅色圓點 張 若干 滑 牙 或 器 具 故 障處張貼用

(21)

柒、 術科測試試題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

本測試分二試題(試題編號:104201~02),第一題為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安裝(試題編 號:104201),第二題為獨立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安裝(試題編號:104202),應檢人依抽籤結 果決定應試試題;二試題均含第一及第二兩站。每題必須依照第一站、第二站順序應檢。

一、 檢定範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支撐架安裝、模組組裝、直流接線箱配管、配線、故 障排除、功能檢測。

二、 檢定時間: 120 分鐘。

三、 檢定說明: (應檢人需依下列步驟施作)

(一) 支撐架安裝

1. 依監評人員於附表 1-1 指定之模組方位角與傾斜角,調整「模組角度調整模擬裝 置」之角度。

2. 完成前述方位角與傾斜角調整後,將實際數據填入附表 1-1,並向監評人員報驗,報 驗後不得再作調整。

3. 依附圖 1-1 所示,應檢人必須完成支撐架部份組裝(標示部分)。

(二) 模組組裝

1. 使用現場提供之器具參照附圖 1-1 並依注意事項固定模組。

2. 溫度感測器及日射計已由檢定場安裝,應檢人必須檢查其安裝是否正常。

(三) 配管

依附圖 1-2(併聯型)、附圖 1-3(獨立型)說明,自行裝配可撓性金屬管及其固定 接頭。

(四) 配線

1. 完成模組接線與設備接地接線,並量測組列設備接地連續性。

2. 製作連接模組與直流接線箱之電纜線及其防水接頭,並完成配線;在報備功能檢測 前,不得將該應檢人製作完成的防水接頭接至模組。

3. 依應檢併聯型或獨立型系統之類型,依附圖 1-4、附圖 1-5 說明,自行剪剝、壓接,

完成直流接線箱配線,(註:為配合檢定,限定在端子台之間配線,箱體與元件已由 檢定場裝妥)。

(22)

配線限用 PV 電纜線。

(五) 系統故障排除及功能檢測

1. 第一站配線完成後,應檢人應在檢定時間內,自行檢查線路與各元件無誤後,向監 評人員報備並經同意,方可將防水接頭接至模組。

2. 如發現系統中有元件或線路故障,完成故障排除,並向監評人員報備。

3. 系統功能正常後,依附表 1-1 項目進行檢測,並將實際量測數據填入,繳交該紀錄 表後不得再行修改。

(六) 完成後,應將現場工具等復原與模組表面、施工區域清潔(本項作業不列在檢定時 間內,但列於評分項目)。

四、 注意事項:

(一) 支撐架安裝

1. 有關組列安裝方位角與傾斜角,為配合檢定需求,僅以模組角度調整模擬裝置作為 調整,其角度由監評人員指定,應檢人所調整之方位角、傾斜角與監評人員指定之 角度誤差需在方位角±10 度內、傾斜角±3 度內。

2. 支撐架安裝所用之每一螺絲組需包括螺絲、彈簧墊片、平板墊片及螺帽(齒花螺帽不 在此限),使用扭力板手鎖緊螺絲,並於螺絲組上畫一鎖緊標示。

(二) 模組固定

1. 每一模組至少要有四個固定點,組列應安裝 8 組螺絲,並注意固定點須具備左右對 稱性,模組間距應一致。

2. 每一螺絲組須包括螺絲、彈簧墊片、平板墊片及螺帽,異質金屬材料相互搭接時,

須加裝絕緣墊片隔離,以防止銹蝕產生。(尺寸可視原廠模組固定孔大小而略加修 正)

3. 若採用固定夾,不得損壞模組邊框或投影在模組玻璃上,且固定夾與模組邊框重疊 部分寬度至少 9mm。

4. 鎖緊扭力必須配合現場之螺絲尺寸及扭力值之規定,並於螺絲組上畫一鎖緊標示。

5. 模組串並聯引出線,其鬆弛部份不超過 80 mm,必要時以束線帶固定,電線彎曲半 徑需依相關法規之規定。

(23)

進行接續接線,接頭必須裝置正確與牢固。

7. 模組電纜線連接前,須確認極性,並確實銜接。

8. 安裝帶電之導體時,應使用絕緣工具及絕緣手套配線,若有發生觸電之情形,以不 及格判定。

(三) 配管

1. 配置可撓性金屬管之長度以不超過二接端直線距離 1.5 倍為原則。

2. 管端接頭必須裝置正確與牢固。

3. 內徑側之彎曲半徑須為導線管內徑之 6 倍以上。

(四) 配線

1. 配線採 O 型端子壓接,線頭以色線套標示,剪線長度不超過二連接端子間 1.5 倍為 原則,相鄰端子間不受此限。

2. 接地線之接地點,由應檢人自行接線,採 3.5mm2綠色導線施作 O 型端子壓接接地,

非帶電金屬導體皆必須接地,模組之接地需加裝內齒墊片。

3. 模組接地須依螺帽、平板墊片、模組接地孔、內齒墊片、端子及螺絲順序組裝。

4. 剝線不得損斷金屬線芯。

5. 務必依照現場之配線圖配線,若因配線錯誤或工作不當而損壞檢定器具、設備,致 影響功能者,除判定不及格外,尚須照價賠償。

(五) 故障排除

1. 系統元件或線路故障,應向監評人員報備並完成故障排除,並貼上紅色圓點,以利 監評評定。

2. 應檢人若需調線時,應向監評人員報備。

(六) 功能檢測

1. 量測VOC或組列與接地端絕緣電阻前,須將直流開關及串列保險絲切離。獨立型需 量兩串列之VOC

2. 量測 ISC時,應採用應檢人自行自製電線,以短路直流開關輸出端。

3. 日照強度讀值依現場共用日射值顯示器。

4. 必須依實際量測數據填入紀錄表內。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捌、 術科測試試題第一測試試題第二站

一、 檢定範圍: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配管、配線、功能檢測及性能量測與計算。

二、 檢定時間:120 分鐘。

三、 檢定說明:(應檢人需依下列步驟施作)

(一) 配管

應檢人依附圖 2-1,使用 PVC 管配置。

(二) 配線

應檢人請依附圖 2-2 所示併聯型之線路圖,以正確方法剪剝、壓接配線。(為配合檢 定,限定在端子台之間配線,箱體與元件已由檢定場裝妥,如圖 2-3)。

(三) 功能檢測

1. 配線完成後,應檢人應在檢定時間內,自行檢查線路與元件無誤後,向監評人員報備 並經同意,方可送電並作功能檢測。

2. 應檢人需自行設定儀表 ID 位址,達到系統即時監測資料顯示功能。

3. 如發現有元件或線路故障,應向監評人員報備。

(四) 性能量測與計算

功能正常後,依附表 2-1 項目量測與計算,並將實際量測數據填入,繳交紀錄表後不 得再行修改。

(五) 完成後,應將現場工具等復原與施工區域清潔(本項作業不列在檢定時間內,但列 於評分項目)。

四、 注意事項:

(一) 配管

1. PVC 管配置須固定,其裝置尺寸位置需依現場標示線施作。

2. PVC 管需製作小 S、擴管與喇叭口。

(二) 配電箱配線

1. 嚴禁變流器輸入端極性接反。

2. 採 O 型端子壓接,線頭以色線套標示,剪線長度以不超過二端子間 1.5 倍為原則,

相鄰端子間不受此限。

(32)

非帶電金屬導體皆必須接地。

4. 剝線過程中不得損傷金屬線芯。

5. 若因配線錯誤或工作不當而損壞檢定器具、設備致影響功能者除判定不及格外,尚 須照價賠償。

(三) 送電前檢測

1. 必須確定市電併聯點之供電規格是否符合。

2. 自行檢測前,所有開關必須處於切離狀態。

3. 送電前須向監評人員報備並經同意,應檢人依照順序投入直流開關及交流開關,斷 電時反之。

4. 請依照檢定場提供之使用說明書操作數位電表及變流器。

(四) 性能量測與計算

1. 必須依實際量測與計算數據填入紀錄表內(依各崗位之日照計讀值)。

2. 直流發電比 RA計算方式

RA=(組列輸出功率 PA× 1000W/m2) / (組列額定功率 P0×現場日照強度 Gi)

‧ 組列輸出功率(單位:W) PA= VA× IA

‧ 組列額定功率(單位:W) P0=

N

i

P

i 1

‧ 現場日照強度(單位:W/m2) GI 符號說明:

(1) VA:量測時,組列最大功率對應之電壓 (2) IA:量測時,組列最大功率對應之電流 (3) Pi:第 i 片模組額定最大功率

(4) N:組列所含模組之片數

3. 變流器效率量測項中,直流輸入端項目必須由應檢人自行量測,交流輸出端項目可 參考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33)
(34)
(35)
(36)

玖、 術科測試試題第二測試試題第二站

一、 檢定範圍:獨立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配管、配線、功能檢測及性能量測與計算。

二、 檢定時間:120 分鐘。

三、 檢定說明:(應檢人需依下列步驟施作)

(一) 配管

1. 應檢人依應檢獨立型系統,於箱體間依附圖 3-1 使用 PVC 管配置,其裝置尺寸位置 需依現場標示線施作。

2. PVC 管需依現場基準線施工,並製作小 S、擴管與喇叭口。

(二) 配線

依附圖 3-2 所示之線路圖,以正確方法剪剝、壓接配線。(為配合檢定,限定在端子 台之間配線,箱體與元件已由檢定場裝妥,如圖 3-3)。

(三) 儀表 ID 設定及功能檢測

1. 配線完成後,應檢人應在檢定時間內,自行檢查線路無誤後,向監評人員報備並經 同意,方可送電並作功能檢測。

2. 應檢人需自行設定儀表 ID 位址,以達到系統即時監測資料顯示功能。

(四) 性能量測與計算

功能正常後,依附表 2-2 項目量測與計算,並將實際量測數據填入,繳交紀錄表後 不得再行修改。

(五) 完成後,應將現場工具等復原與施工區域清潔(本項作業不列在檢定時間內,但列 於評分項目)。

四、 注意事項:

(一) 配電箱配線

1. 嚴禁變流器、充電控制器、蓄電池極性接反。

2. 採 O 型端子壓接,線頭以色線套標示,剪線長度以不超過二端子間距離之 1.5 倍為 原則,相鄰端子間不受此限。

3. 接地線之接地點,由應檢人自行接線,採 3.5mm2綠色導線施作 O 型端子壓接接 地,非帶電金屬導體皆必須接地。

4. 剝線過程中不得損斷金屬線芯。

(37)

5. 若因配線錯誤或工作不當而損壞檢定器具、設備致影響功能者除判定不及格外,尚 須照價賠償。

(二) 充電控制器、蓄電池接線

1. 裝置帶電之導體時,應使用絕緣工具及絕緣手套配線,有發生蓄電池短路或觸電之 情形,以不及格判定。

2. 連接蓄電池前,須先將隔離開關切離。

(三) 送電檢測

1. 必須確定負載是否正常。

2. 自行檢測前,所有開關必須處於切離狀態。

3. 送電前須向監評人員報備並經同意,應檢人方可自行投入蓄電池開關、組列直流開 關或負載開關。

4. 量測直流負載電流與變流器輸入端電流時,應分別投入直流負載與交流負載。

5. 請依照檢定場提供之使用說明書操作數位電表、變流器及充電控制器。

(四) 性能量測與計算

1. 必須依實際量測與計算數據填入紀錄表內(依檢定場提供共用日照強度顯示器讀 值)。

2. 應接上交流與直流負載並進行量測與計算 RA。 3. 直流發電比 RA計算方式

RA=(組列輸出功率 PA× 1000) / (組列額定功率 P0×現場日照強度 Gi)

‧ 組列輸出功率(單位:W) PA= VA× IA

‧ 組列額定功率(單位:W) P0=

N

i

P

i 1

‧ 現場日照強度(單位:W/m2) GI

符號說明:

(1) VA:量測時,組列最大功率對應之電壓 (2) IA:量測時,組列最大功率對應之電流 (3) Pi:第 i 片模組額定最大功率

(4) N:組列所含模組之片數

4. 負載總電流係指投入所有系統負載(含變流器)之直流總電流。

(38)
(39)
(40)
(41)

壹拾、 術科測試試題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紀錄表

附表 1-1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檢 定 起 訖 時 間 時 分至 時 分 檢 定 系 統 類 型 □獨立型 □併聯型 檢 定 崗 位 第 崗 一、模組角度

項次 項目 監評人員指定 紀錄值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方位角

2 傾斜角 二、太陽光電模組規格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最大功率點 (Pmp)

2 最大功率點電壓 (Vmp) 3 最大功率點電流(Imp) 4 開路電壓(VOC) 5 短路電流(ISC) 三、串列特性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組列設備接

地連續性 兩條接地引入線間電阻 2 開路電壓

(VOC)

日照強度 串列1 VOC

串列2 VOC

3 短路電流 (ISC)

日照強度 ISC

4

組 列 輸 出 與 接地端 絕 緣 量測(獨立型 量測 2 串列)

儀器輸出電壓 P1-E N1-E P2-E N2-E 說明:

1.方位角以正南方為 0 度,正東方為-90 度,正西方為+90 度。

2.本紀錄表中,每一小項未依實際值記錄、單位填寫錯誤、判斷結果錯誤或未作判斷,監評人員 評定該小項為不及格,評定不及格之小項合計達 3 小項者,本紀錄表評定為不及格。

3.評定結果由監評人員填寫,上述各項評定結果及格打「○」,不及格打「×」。 紀錄表評審結果 □及格 □不及格(請註明原因):

(42)

壹拾壹、 術科測試試題第一測試試題第二站紀錄表

附表 2-1

P(1/2)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檢 定 起 訖 時 間 時 分至 時 分

檢 定 系 統 類 型 併聯型 檢 定 崗 位 第 崗

一、變流器規格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輸入電壓範圍

2 最大功率追蹤 電壓範圍 3 額定輸出功率

4 額定輸出電壓 相線 ___________ 相 線 電壓

二、送電前檢測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併接點電力系統

電壓(量測值)

相線 ___________ 相 線 電壓

2 組列開路電壓 三、變流器量測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應檢人

異常打勾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日照強度

2 模組溫度 (數位溫度表) 3 輸入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 4 輸入電壓

(應檢人量測) 5 輸入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 6 輸入電流

(應檢人量測) 7 輸入功率

(應檢人計算) 8 輸出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 9 輸出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

(43)

P(2/2) 四、系統量測與計算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1 紀錄值 2 單位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日照強度

2 組列電壓 3 組列電流 4 組列功率

5 直流發電比 (RA)

說明:

1. 直流發電比(RA)需列出數值算式,算式錯誤,本紀錄表評定為不及格。

2.本紀錄表中,小項未依實際值記錄、單位填寫錯誤、判斷結果錯誤或未作判斷,監評人員評定該小 項為不及格,評定不及格之小項合計達 3 小項者,本紀錄表評定為不及格。

3.評定結果由監評人員填寫,上述各項評定結果及格打「○」,不及格打「×」。

紀錄表 評審結果

□及格 □不及格(請註明原因):

監評人員 簽名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44)

壹拾貳、 術科測試試題第二測試試題第二站紀錄表

附表 2-2 P(1/2)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檢 定 起 訖 時 間 時 分至 時 分

檢 定 系 統 類 型 獨立型 檢 定 崗 位 第 崗

一、送電前系統檢測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應檢人

異常打勾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組列開路電壓

2 蓄電池 開路電壓

3 直流負載電阻

4 交流負載電阻

二、負載側配電箱量測

項次 項目 紀錄值 單位 應檢人

異常打勾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直流負載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2 直流負載電流 (應檢人量測)

3 變流器輸入端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4 變流器輸入端電流 (應檢人量測)

(45)

P(2/2) 三、系統電流量測與計算

項次 項目 紀錄值1 紀錄值2 單位 應檢人

異常打勾

監評人員 評定結果 1 現場日照強度

2 組列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3 組列電壓

(應檢人量測) 4 組列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5 組列電流

(應檢人量測) 6 蓄電池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7 蓄電池電流

(應檢人量測) 8 負載總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9 負載總電流

(應檢人量測)

10 直流發電比(RA) (以 應檢人量測值計算) 說明:

1. 直流發電比(RA)需列出算式,算式錯誤,本紀錄表評定為不及格。

2.本紀錄表中,未依實際值記錄、單位填寫錯誤、判斷結果錯誤或未作判斷,監評人員評定該小項 為不及格,評定不及格之小項合計達 3 小項者,本紀錄表評定為不及格。

3.評定結果由監評人員填寫,上述各項評定結果及格打「○」,不及格打「×」。

紀錄表 評審結果

□及格 □不及格(請註明原因):

監評人員 簽名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46)

壹拾參、 術科測試檢定設備運轉參考數據紀錄表

附表 3-1 第一、二題第一站運轉參考數據紀錄表

檢定日期 年 月 日 量測紀錄時間 時 分

組列方位角(含單位) 組列傾斜角(含單位)

項次 項目 紀錄值(含單位)

一、太陽光電模組規格 1 最大功率點 (Pmp) 2 最大功率點電壓 (Vmp) 3 最大功率點電流 (Imp) 4 開路電壓 (Voc)

5 短路電流 (Isc) 二、串列特性

1 組列設備接地連續性 兩條接地引入線間電阻____________

2 開路電壓 (Voc) 量測時日照:_______;Voc1:______;Voc2:______

3 短路電流 (Isc) 量測時日照:____________;Isc:____________

4 組列輸出與接地端絕緣量測 (獨立型量測 2 串列)

儀器輸出電壓:________

P1-E:______________ N1-E:______________

P2-E:______________ N2-E:______________

說明:

1. 本表於檢定當日開始前先送各站監評人員參考,於檢定結束後附於當日第一位應檢人 評審表下,備爾後爭議查詢用。

2. 正常運轉數據由術科辦理單位提供。

術科辦理單位記錄者簽名

(47)

附表 3-2-1 第一題第二站運轉參考數據紀錄表(併聯型) P(1/2) 檢定日期 年 月 日

量測紀錄時間 時 分

項次 項目 紀錄值(含單位)

一、變流器規格

1 輸入電壓範圍

2 最大功率追蹤電壓範圍

3 額定輸出功率

4 額定輸出電壓 ____相____線;電壓:________

二、送電前檢測

1 併接點電力系統電壓(量測值) ____相____線;電壓:________

2 組列開路電壓

三、變流器量測與計算

1 日照強度

2 輸入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

3 輸入電壓

(應檢人量測)

4 輸入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

5 輸入電流

(應檢人量測)

6 輸入功率

(應檢人計算)

7 輸出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

8 輸出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

9 輸出功率

(數位綜合電表)

(48)

P(2/2)

項次 項目 紀錄值(含單位)

四、系統量測與計算

1 現場日照強度

2 組列電壓

3 組列電流

4 組列功率

5 直流發電比(RA) 說明:

1.本表於檢定當日開始前先送各站監評人員參考,於檢定結束後附於當日第一位應檢人評 審表下,備爾後爭議查詢用。

2. 正常運轉數據由術科辦理單位提供。

術科辦理單位記錄者簽名

(49)

附表 3-2-2 第二題第二站 運轉參考數據紀錄表

(

獨立型) P(1/2) 檢定日期 年 月 日

量測紀錄時間 時 分

項次 項目 紀錄值(含單位)

一、送電前系統檢測

1 組列開路電壓 2 蓄電池開路電壓 3 直流負載電阻 4 交流負載電阻 二、負載側配電箱量測

1 直流負載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2 直流負載電流

(應檢人量測) 3 變流器輸入端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4 變流器輸入端電流

(應檢人量測) 三、系統電流量測與計算

1 現場日照強度

2 組列電壓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3 組列電壓

(應檢人量測)

4 組列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5 組列電流

(應檢人量測)

6 蓄電池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7 蓄電池電流

(應檢人量測)

8 負載總電流

(數位綜合電表讀值)

9 負載總電流

(應檢人量測)

10 直流發電比(RA) (以應檢人量 測值計算)

(50)

P(2/2) 說明:

1. 本表於檢定當日開始前先送各站監評人員參考,於檢定結束後附於當日第一位應檢人 評審表下,備爾後爭議查詢用。

2. 正常運轉數據由術科辦理單位提供。

術科辦理單位記錄者簽 名

(51)

壹拾肆、 術科測試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一站評審表

附表 4-1 第一、二題第一站評審表 P(1/2)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上

下 午 姓 名 分 站 評 審 結 果 □及格 □不及格 檢 定 系 統 類 型 □獨立型 □併聯型 檢 定 崗 位 第 崗

評 審 項 目

一、有下列任一個□內打「」者(重大缺失),為不及格:

□中途棄權 □未完成 □未依規定報備

□未繳交紀錄表 □紀錄表評審結果不及格 □未經同意送電 (一)支撐架安裝作業:

□組列方位角或傾斜角調整後未報驗

□方位角超過設定值20度(含)以上

□傾斜角超過設定值10度(含)以上

□固定螺絲未安裝 1 處(含)以上

□固定螺絲未牢固 2 處(含)以上

□固定螺絲未依規定扭力值鎖緊固定 2 處(含)以上

□支撐架之線槽端蓋未牢固 2 處(含)以上 □螺絲固定鎖緊線未標示 2 處(含)以上 □螺絲固定鎖緊線標示不確實 2 處(含)以上

□螺絲組組裝錯誤 2 處(含)以上 (二)模組裝置作業:

□串列無電壓,或電壓不符,或無電流,或電流不符

□模組接線錯誤

□固定螺絲未安裝 1 處(含)以上

□螺絲組組裝錯誤 2 處(含)以上

□固定螺絲未牢固 2 處(含)以上

□固定螺絲未依規定扭力值鎖緊固定 2 處(含)以上

□模組出線弛度超過 80mm,2 處(含)以上

□固定夾與模組邊框重疊部分未達 5mm 2 處(含)以上

□螺絲固定鎖緊線未標示 2 處(含)以上

□螺絲固定鎖緊線標示不確實 2 處(含)以上 □模組間距未一致差距超過10mm,1 處

(三)配管作業:

□配管接頭未依試題規定組裝 1 處(含)以上

□管變形為原管徑之 1/3 以上 1 處(含)以上

□管口未修整或未牢固 1 處(含)以上

(52)

(四)配線作業:

□未將電力線、接地線與訊號線配接至第二站配電箱內之端子或提前進行第二站之工作

□將電力線(或接地線)與訊號線同管裝配

□直流接線箱至直流配電箱(併聯型)或組列側配電箱(獨立型)之配線未使用PV電纜線

□剪線長度逾越兩接線端直線距離兩倍以上達 4條(含)以上

□導線剝線折斷芯線達 4處(含)以上者

□端子未壓接或脫落 1處 (含)以上

□壓接端子規格選用錯誤、端子壓接方向錯誤,合計達 4 只(含)以上者

□端子螺絲壓板壓到絕緣色套 4 處(含)以上

□導線徑以小代大

□線頭絕緣色套使用錯誤合計達 4 處(含)以上

□接地線未接、未用 O 型端子或固定螺絲組合錯誤,3 者合計達 2 處(含)以上

□模組連接未使用專用防水接頭

□防水接頭製作錯誤(含壓接不良) 1 處(含)以上

□防水接頭互接未連接牢固達 1 處(含)以上

□盤箱外蓋未復原 1 處

□線槽外蓋未復原達 4 處(含)以上

P(2/2) 評 審 項 目

(五)功能檢測作業:

□功能錯誤或無功能(含短路)(請註明):

□操作方法錯誤或未作檢查及量測(請註明):

□絕緣量測時,正負極測棒短接,損壞儀器。

(六)其他重大錯誤,經監評人員在評審表內登記有具體事實:

□損壞器具、自行調整設備設定或扭力扳手之設定致影響功能

□更改檢定場已配妥之線路

□不遵守檢定場規則者

□工作安全未加顧慮者,如:未戴工作安全帽、絕緣手套或其他危險動作等,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視為不及格

□未注意安全致使自身或他人受傷

□使用非工具表規定之工具施作,例如使用多功能鉗壓接 請註明警告事項與時間:

二、下列任四個□內(含)以上打「」者仍為不及格:

(53)

(一)支撐架安裝作業:

□方位角超過設定值10-20度(不含) □傾斜角超過設定值3-10度(不含)

□固定螺絲未牢固 1 處

□固定螺絲未依規定扭力值鎖緊固定 1 處

□支撐架之線槽端蓋未牢固 1 處 □螺絲固定鎖緊線未標示 1 處 □螺絲固定鎖緊線標示不確實 1 處 □螺絲組組裝錯誤 1 處

(二)模組裝置作業:

□螺絲組組裝錯誤 1 處

□模組出線弛度超過 80 mm,1 處

□兩端中心線未對稱

□固定夾與模組邊框重疊部分未達 5mm 以上 1 處

□固定螺絲未牢固 1 處

□固定螺絲未依規定扭力值鎖緊固定 1 處 □螺絲固定鎖緊線未標示 1 處

□螺絲固定鎖緊線標示不確實 1 處

(三)配線作業:

□將電力線(或接地線)與訊號線管徑選用錯誤

□剪線長度逾越兩接線端直線距離兩倍以上達 3 條(含)以下者

□導線剝線折斷芯線達 3 處(含)以下者

□壓接端子規格選用錯誤達 3 處(含)以下者

□壓接端子壓接方向錯誤,合計達 3只(含)以下者

□端子螺絲壓板壓到絕緣色套 3 處 (含)以下者

□有導線未放入線槽者

□線頭絕緣色套使用錯誤合計達 3處(含)以下者

□接地線未接、未用 O 型端子或固定螺絲組合錯誤,3 者合計達 1 處

□線槽外蓋未復原達 3(含)處以下者 (四)完成後作業:

□模組表面與施工區域未清潔

□工具、儀表或機具設備未復原

□工具或儀表使用不當或損壞器具不影響功能者 請註明:

監 評 人 員 簽 章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54)

壹拾伍、 術科測試第一、二測試試題第二站評審表

附表 4-2 第一、二題第二站評審表 P(1/2)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上 下 午 姓 名 分 站 評 審 結 果 □及格 □不及格 檢 定 系 統 類 型 □獨立型 □併聯型 檢 定 崗 位 第 崗

評 審 項 目

一、有下列任一個□內打者為不及格:

□中途棄權 □未完成 □未依規定報備

□未繳交紀錄表 □紀錄表評審結果不及格 □未經同意送電 (一)配管作業:

□PVC 管擴管、小 S、喇叭口製作不良或未裝置,合計達 2 處(含)以上

□PVC 管有裂痕或焦黑,合計達 2 處(含)以上

□偏離中心線達 10mm(含)以上,2 處(含)以上

□配管管口端與箱體間距達 20mm 以上,2 處(含)以上

□PVC 管未緊貼配線板而空隙達 10mm 以上,2 處(含)以上

□固定夾未裝置達 1 處(含)以上

□固定夾未牢固達 2 處(含)以上 (二)配線作業:

□剪線長度逾越兩接線端直線距離兩倍以上達 4條(含)以上

□導線剝線折斷芯線達 4處(含)以上

□導線徑以小代大

□壓接端子規格選用錯誤、端子壓接方向錯誤,合計達 4 只(含)以上

□端子螺絲壓板壓到絕緣色套 4 處(含)以上

□端子未壓接或脫落 1處 (含)以上

□壓接端子規格選用錯誤達 4 只(含)以上

□導線絕緣層剝皮過長或過短 4條(含)以上

□線頭絕緣色套使用錯誤合計達 4 處(含)以上

□導線未放入線槽達 4 處(含)以上

□接地線未接、未用 O 型端子或固定螺絲組合錯誤,3 者合計達 2 處(含)以上

□盤箱外蓋未復原 1 處

□線槽外蓋未復原達 4(含)處以上者

(55)

(三)功能檢測作業:

□功能錯誤或無功能(含短路)(請註明):

□操作方法錯誤或未做檢查及量測(請註明):

P(2/2) 評 審 項 目

(四)其他重大錯誤,經監評人員在評審表內登記有具體事實。

□損壞器具及設備影響功能(請註明):

□使用非工具表規定之工具施作,例如使用多功能鉗壓接

□更改檢定場已配妥之線路

□分流器取樣配線錯誤(請註明):

□不遵守檢定場規則者

□工作安全未加顧慮者,如:未戴工作安全帽、絕緣手套或其他危險動作等,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視為不及格。請註明(警告事項與時間):

□未注意安全致使自身或他人受傷(請註明):

二、下列任四個□內(含)以上打「」者仍為不及格:

(一)配管作業:

□PVC 管擴管、小 S、喇叭口製作不良或未裝置 1 處

□PVC 管有裂痕或焦黑 1 處

□偏離中心線達 10mm(含)以上 1 處

□配管管口端與箱體間距 20mm 以上達 1 處

□PVC 管未緊貼配線板而空隙達 10mm 以上 1 處

□固定夾未牢固達 1 處

(56)

(二)配線作業:

□剪線長度逾越兩接線端直線距離兩倍以上達 3條(含)以下

□導線剝線折斷芯線達3處(含)以下

□壓接端子壓接方向錯誤,合計達 3只(含)以下者

□端子螺絲壓板壓到絕緣色套 3 處(含)以下

□壓接端子規格選用錯誤達 3 處(含)以下

□導線絕緣層剝皮過長或過短達 3 處(含)以下

□線頭絕緣色套使用錯誤合計達 3處(含)以下

□接地線未接、未用 O 型端子或固定螺絲組合錯誤,3 者合計達 1 處

□有導線未放入線槽達 3 處(含)以下

□線槽外蓋未復原達 3處(含)以下 (三) 完成後作業:

□工具、儀表或機具設備未復原

□工具或儀表使用不當或損壞器具不影響功能者(請註明):

監評人員簽章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57)

壹拾陸、 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附表 5 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總 評 結 果

姓 名

監 評 長 簽 名 ( 請勿於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名)

不 及 格

站 別 項 目

分 站 評 審 結 果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 先行簽名)

及 格 不 及 格 缺 考

第一站

支撐架安裝、模組組裝、直流接 線箱配管、配線、故障排除、功 能 檢測。

第二站 室內側配管、配線、功能檢測及 性能量測與計算。

說明:

(1) 本檢定分二站,當日檢定各站均及格,總評才算及格。

(2) 總表內分站評審結果欄,請各站監評人員依各站評審結果填入。

(3) 由監評長核對二站之分站評審結果後,並在總評結果欄內填入結果。

(4) 當日缺考者不需另檢附分站評審表。

(5) 每位應檢人檢定結果資料,請依(1)評審總表(2)第一站評審表(含記錄表)(3)第二站評審 表(含記錄表)裝訂,第一位應檢人資料前另加設備運轉數據。

(6) 若因誤繕而塗改時,請塗改之監評人員及監評長在塗改處簽名以示負責。

(58)

壹拾柒、 第一、二試題第一站之故障項目表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檢定系統類型 □獨立型 □併聯型

項目 故障項目(應檢人須排除之項目)

模 組 及 直 流 接 線 箱

線 路 部 分

□接地 元件名稱:

□訊號線 元件名稱:

□其它:

□元件接線 元件名稱:

元 件 部 份

□日射計 □模組溫度感測器 □其它:

□直流開關 □保險絲

交 直 流 配 電 箱

線 路 部 份

□接地 元件名稱:

□電表接線 元件名稱:

□其它:

□元件接線 元件名稱:

□訊號線 元件名稱:

元 件 部 份

□保險絲

□數位電表 元件名稱:

□其它:

□直流負載 □交流負載

□分流器

□開關

位置:_____

□比流器

說明

1.元件部份之故障及調整設計包含元件規格不符。

2.線路部份之故障及調整設計包含斷線與調線(不得製作接觸不良)。

3.數位電表之ID調整非故障項目。

註:

1.本表於檢定結束後附於每位應檢人之紀錄表後。

2.應檢人須排除之項目,以勾選 3~5 處且元件與線路部份平均分配為原則。

3.故障或調整處之設定必須由監評長確認後簽名。

監評人員 簽名 監評長

(59)

壹拾捌、 附錄

儀表與設備操作手冊等資料(術科辦理單位提供)

(60)

壹拾玖、 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

每一檢定場,每日排定測試場次 1 場;程序表如下:

時 間 內 容 備 註

08:00-08:30 1.監評前協調會議(含監評人員檢查儀具設備)

2.應檢人報到完成

08:30-09:00

1.應檢人抽題

2.場地設備及供料、自備儀具及材料等作業說明 3.測試應注意事項說明

4.應檢人試題疑義說明 5.應檢人檢查儀具及材料 6.其他事項

09:00-11:00 1.第一站測試

2.監評人員過程評分 第一站 120 分鐘

11:00-12:00 監評人員各崗位評分 12:00-13:00 監評人員休息用膳時間 13:00-15:00 1.第二站測試

2.監評人員過程評分 第二站 120 分鐘

15:00-16:00 監評人員各崗位評分

16:00-16:30 監評人員進行成績登錄

16:30-17:00 檢討會(監評人員及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視需要 召開)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4、 0.75 mm²、1.25 mm²及 2.0 mm²的 I、O、Y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十) 由監評人員主持公開抽題(無監評人員親自在場主持抽題時,該場次 之測試無效)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三、本規範乙、丙二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其分別如下:

8.設立全國技能檢定專戶,代收報名資格審查費(每人新臺幣 150 元) 、學科測試 費(每人新臺幣 120 元) 、術科測試費(參照各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及報名

第二十四條 學、術科測 試辦理單位應遴聘具有 下列資格之一者,擔任 學科測試及術科測試採 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監 場人員:. 一、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題目類型為選擇題,每科目題數各 50 題(每題 2 分,各題未作 答不予計分,答錯倒扣 0.6 分) 。初試成績達參加複試標準(初試科目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