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科技大學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 104 學年度校外實習辦法- 四技 (102 學年入學)
1. 104 學年度與合作廠商協同辦理校外實習課程:
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以下簡稱本系)與合作廠商協同規劃校外實習課程。
104 學年度實習課程為大四上學期之校外實習適用四技 102 入學。
課程名稱:校外實習,3 學分選修,最低時數 320 小時。
實習課程目標為:
(1) 增強畢業學生之產業實務能力,提升就業自信心,強化從事資通訊服務及數位內容設計 相關工作之動機。
(2) 「在工作中學習」,對理論與實務之結合產生更深的體認。
(3) 訓練處世應對之道,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及職業倫理。
(4) 訓練學生自我管理、發掘問題、服從領導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5) 提高職場適應力及競爭力,以取得畢業後進入職場工作之先機。
(6) 培養學生在工作上、生活上獨當一面的處事能力及團體合作精神並提升競爭力。
2. 合作廠商辦理實習之評估及篩選機制:
實習機構評估篩選機制分優先評估及一般評估:
(1) 優先評估: 優先簽訂實習合約予與本系簽訂實務課程發展及產業合作夥伴策略聯盟廠商。
(2) 一般評估:
一般實習機構篩選機制分為兩類型對象:
(a) 第一類型: 對象為本系推薦之實習單位,按「實習機構評估書表」之項目評估合格者,提 供學生參考選擇。
(b) 第二類型: 對象為學生提出申請之實習單位,由本系按「實習機構評估書表」項目評估合 格者者,方准於學生前往實習。
3. 合作廠商辦理實習之培訓及輔導機制:
(2) 依本系之學生校外實習課程規劃說明書,本系要求,指派機構內具相關專長之單位主管,
擔任實習生輔導人員,指導學生學習,並提供專業實務技術、實習工作項目、辦事細則、操作 規範或相關學習資料,同時給予實習學生所擔任職務之必要訓練。
(3) 本系亦指定實習輔導教師或本系專任教師在暑期間須到實習機構訪視輔導學生,瞭解實習 單位的輔導措施、學生適應狀況及雇主意見。實習期間結束後,並彙集「訪視實習學生記錄 表」 (載於學生實習手冊)給本系「實習委員會」存檔備查。
4. 學校定期輔導至合作廠商訪視成效機制:
實習期間本系定期輔導學生並至合作廠商訪視成效其機制如下:
(1) 依本系校外實習要點,實習課程成績評定於實習期滿後,會請實習機構之指導人員出具時 習成果考核評量表,該項成績佔學期總成績60%。實習成績考核之評定包括實習成果評量表 60%、校外實習期中與期末口頭心得報告與工作日誌佔 10%及校外實習書面心得報告佔 30%。
(2) 在學生實習前,本系亦辦理實習行前講座及/或職場環境說明會,並在實習結束後,舉辦實 習檢討座談會。
5. 實習委員會組織及運作機制:
本系已訂定「校外實習要點」,並已組成「校外實習委員會」,並有組織章程。為求實習課程 之專業性,實習委員會召集人負責規劃每學年的校外實習課程事宜,並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擔 任實習課程輔導教師。本系每學期召開至少一次校外實習委員會,並接受本校研發處與學院指 導,舉辦與實習相關的實習行前說明會、實習機構環境說明會、實習檢討會、實習伯樂計畫等 具體協助學生順利實習並無縫接軌就業。計畫自104 學年度開始,除了實習委員會老師、業 界、學生代表外,並增納校友、家長,計畫至少每學年召開一次的共同參與討論。
6. 實習相關作業要點:
本系於民國103 年 4 月制訂「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校外實習手冊(學期) 」 及 「資訊工程 與娛樂科技系校外見習手冊(寒暑假)」,實習手冊相關作業要點內容可包括: 校外實習守則、
校外實習獎懲辦法、校外實習課程成績評定辦法 、校外實習心得報告作業格式、辦公室及 老師聯絡電話、校外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通訊資料、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實習課程實習期中口 頭報告內容、實習結束應繳書面資料、團體意外保險須知、校外實習評分表、繳交資料確認單、
報告範例。
7. 廠商實習合作契約:
學校與合作廠商實習合約書規範雙方權利義務所含括之要項,內容包含1.是否簽訂實習合約;
2.是否載明實習薪資與否;3.實習生勞健保、勞退或意外險,學校與實習機構分攤責任情形;
4.實習生工時規定;5.實習生其他權利及義務等資訊)。
8. 實習生緊急事故處理機制及實習不適應輔導、轉換、離退機制:
應儘速於一週內與系上聯繫協調之。如仍未能改善,得報經系上准許後,提出辭呈及實習轉換 申請表,否則應完成實習工作,不得中途離職。違反本規定者,除實習時數不予計算外,並依 校規予以懲處。實習轉換單位之選擇為,盡可能在雙方同意下轉介學生到同品質等級之業界實 習。
9. 與合作廠商辦理實習課程辦理效益評估:
本系實習課程目標達成檢核機制是由畢業班導師及校外實習委員會主動了解實習生畢業後的就 業狀況,並完成相關調查包括:
(1) 就業率: 實習生畢業後三、六、九個月之就業人數
(2) 就業穩定度: 實習生畢業後從事之第一份工作持續就業達六個月以上之人數除以就業人數。
(3) 就業關聯性: 實習生畢業後一年內從事相關行業或職務之人數除以就業人數。
實習生實習表現評量報告具體作法:
(1) 實習課程結束後實習生針對滿意度問卷調查。
(2) 實習生對職場體驗的總心得。
(3) 實習生對於整個實習學程的回饋建議。
10. 其他
保險事宜:
本系要求實習機構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雇本校實習學生,並辦理勞工 保險。另學生在校期間已有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考量學生校外實習安全,可幫學生加保意外傷 害險。
薪資事宜:
需視實習機構情況而定,部分實習機構提供實習學生工資者(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則 實習學生與實習機構成為雇傭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範;倘實習機構無法提供實習學 生工資,或僅以獎助學金及相關助學金方式提供者,則學生與實習機構非為雇傭關係,適用學 校訂定之實習辦法及實習契約之規範。
交通食宿事宜:學生實習期間之安全問題,學校應事前妥善詳盡規劃。必要時商請實習
機構提供宿舍,供學生住宿,以減少學生實習之顧慮。若實習機構無法提供住宿,則請學校與 實習機構輔導實習學生解決住宿及交通安全問題。
11. 附件
附件一、合作廠商實習機構評估表
一、實習工作概況 公司名稱
工作內容 需 求 條 件 或
專長
輪班
□是 □否 工作 時,做 休 。
系別
工作時間 每週 時 住宿 □供宿 □自理 加班時間 每日 時
每週 時
提供薪資 額度
勞健保 □是 □否 膳食 □自理 □ 提撥勞退基金 □是 □否 配合簽約 □是 □否 二、實習工作評估(極佳:5、佳:4、可:3、不佳:2、極不佳:1)
評估時間
工作環境 □5 □4 □3 □2 □1 工作安全性 □5 □4 □3 □2 □1 工作專業性 □5 □4 □3 □2 □1
體力負荷 (負荷適合)□5 □4 □3 □2 □1(負荷太重)
培訓計畫 □5 □4 □3 □2 □1 合作理念 □5 □4 □3 □2 □1 三、整體總
評
□5 □4 □3 □2 □1
評估總分 ___________分
四、補充說明:(請務必逐項與實習機構確認實習合作契約內容,切勿因公司營運因素而造成 學生中斷實習之困擾。)
五、評估結論
□推薦實習 □不推薦實習
說明:
1. 新的實習機構請系主任安排專業老師拜訪實習機構主管,表達謝意及評估實習職務之適合性,
避免學生報到後因無法不適應而產生困擾。
2. 無法配合規劃課程、異常超時實習且無法給加班費(或補休)、無法簽訂實習合約者,請勿
進行實習合作。
3. 本表評估總分須達 28 分以上方可推薦實習機構。
附件二、學校與合作廠商實習合約書範本(有薪資、無薪資版本) A. 實習機構有提供薪資版本
立合約書人: ****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科技大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基於培 訓科技專才,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之互惠原則,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實習合作職掌:
甲方管理部門: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雇乙方學生,並參與課程規劃、
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之生活言行。
乙方技術合作處: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課程規劃及聯繫,各系專業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 實習。
二、合約期限: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校外實習工作項目及名額
1. 實習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
2. 合作系別、實習項目及名額如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四、實習報到:
1. 乙方於實習前一個月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甲方。
2. 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安全衛生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五、實習薪資
1. 薪資以月薪計,每月給付新臺幣*****元。
2. 薪資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發給乙方實習生。
六、膳宿
1. 住宿:****。
2. 伙食:****。
七、保險
實習學生報到時,甲方應即辦理勞工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八、實習學生輔導
1. 甲方實習單位應安排專業實務工作,訂定學習主題及教育訓練計畫,並指派專人指導,嚴 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實務技能,並適時灌輸「管理實務知識」。
2. 甲方所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甲方如有違反,乙方得逕行終止 本合約,乙方學生與甲方勞動關係亦告終止。
3. 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專業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內容及進行 技能指導工作,並於實習第一個月共同訂定「校外實習工作計畫表」作為學生實習工作學 習之依據。
4. 實習期間乙方每三個月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校外實習輔導、溝通、
聯繫工作。若乙方輔導老師未定期訪視,請甲方單位主管協助告知乙方。
九、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甲方主管及乙方專業實習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分為:校外實習(一)、校 外實習(二)、校外實習(三)、校外實習(四),每三個月完成一份報告經評核成績合 格者授予三學分,合計十二學分。
2. 實習期間考勤依甲方規定考核,每三個月配合實習報告評核。
3.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技術合作處輔導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予辭退 處分。
4. 學生於實習期間依規定期限完成「校外實習報告」,印送乙方輔導老師、甲方實習單位主 管各乙份,並作口頭報告,由老師、主管共同評核。
5.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十、附則
1. 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2. 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實習合 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3.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民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 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4. 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 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統一編號:
乙 方:某甲科技大學 校 長:
地 址:
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B. 實習機構 無 提供薪資版本
立合約書人: ○○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培訓○○○○方面之專才,推展校外實習課程教學與實務實習訓練之互惠原則,雙方協議 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校外實習工作職掌:
(一)甲方負責聯繫協調實習有關事項及安排分發學生實習單位,並指派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學 生專業實務實習。
(二)乙方委由○○○○公司管理部門參與實習課程規劃、負責學生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 練及輔導實習學生。
二、實習相關內容:
(一)本次實習名額共 人。
(二)實習學生就讀甲方 年制 系。
(三)本次實習課程名稱為 。
(四)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每週實習時數 小時,每日 小時。
三、實習報到:
(一)甲方於實習前 2 週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乙方。
(二)乙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四、保險:
由甲方負責辦理實習學生平安保險與意外險。
五、實習生輔導:
(一)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乙方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 技能指導工作。
(二)實習期間甲方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乙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實務實習輔導、溝通、
聯繫工作。
六、實習考核:
(一)實習期間由甲方輔導老師及乙方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 如附件。乙方應於每學期結束前將實習成績考評表擲交甲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二)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甲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 習資格或轉介其他實習單位。
(三)實習結束後,由甲方為完成實習學生開具載明實習單位名稱之「實習證明書」。
(四)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更臻完善。
七、附則:
(一)為顧及乙方之業務機密,甲方之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所知 悉乙方之業務機密,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洩漏與任何第 3 人或自行加 以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
(二)校外實習課程以實務實習訓練為主,乙方得提供甲方實習學生每人獎助學金 元,以提升學生的實習意願與學習動機。
八、其他有關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九、本合約書 1 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科技大學 (學校大印) 代 表 人: ○○○○ (校長用印) 職 稱: 校 長
電 話:
地 址:
乙 方: (公司用印) 代 表 人: (負責人用印)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四、申請計畫系科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以校級實習委員會為主,如無校級則提供系級)
(一)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
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一條 目的:○○科技大學及實習機構為落實結合學校與實習機構的資源,建制產業與學校緊 密之教學實習合作平台,發揚「做中學、學中做」務實致用之特色,推動技專校院學生 校外實習實施計畫之業務,特訂定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與任務如下:
一、訂定本校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課程之作業流程及機制。
二、訂定本校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課程之糾紛處理作業標準。
三、提供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之經費規劃諮詢。
四、審議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課程之各項爭議。
五、定期針對校外實習合作機構進行評鑑作業。
六、本章程之修訂。
七、其他。
第三條 組成本會設置委員7 人以上,由(1)就業輔導單位主管及相關工作人員(2)實習機構推派代 表至少2 人 (3)實習生家長代表至少 2 人共同組成。並由就業輔導單位主管擔任主任委員。
委員聘請自 年6 月 1 日至 年 6 月 30 日止。
第四條 會議召開:本會每季開會乙次,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出席與決議人數:本會議召開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ㄧ以上同意始 可決議。
第六條 核定實施:本章程經實習委員會成立會議通過,陳請技專院校負責人核定後施行,修正時 亦同。
(二)實習委員會委員名冊
實習委員會委員名冊
項次 委員會成員 姓名 服務機構 備註
1 主任委員
2 學校委員
3 學校委員
4 實習機構代表
5 實習機構代表
6 實習生家長代表
7 實習生家長代表
8 學生代表
附件五、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大仁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一、 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以下簡稱本系)為使學生能將所學理論獲得實務驗證,特訂定 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系校外實習分為以校外暑期實習與校外學期實習兩種類型:
1.校外暑期實習:
2.校外學期實習:。
三、 每門校外實習課置指導教師一名,由本系專任或兼任教師擔任。其工作項目如下:
1.預備課程說明會:參與實習學生的「校外實習」說明會。
2.協調學生實習事宜:於實習期間,得不定期赴學生實習場所探訪。
3.實習報告之評分及成績計算。
4.參加實習師生座談或檢討會。
5.其他有關該實習課程相關事宜。
四、 本要點所指實習單位,須在中華民國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及其他法人機構或政府 機關。
五、 學生必須參加本系舉辦之相關實習說明會,並完成實習指導教師所規定之作業及報告。
六、 學生於校外實習前,應實施胸部 X 光檢查,並將檢查報告送衛保組備查。學生應依實習 單位規定之時間、時數及工作內容進行實習,如有違反規定者,依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七、 校外實習須依規定日期填報並繳交「實習申請書」。學生可自行尋找實習單位。
八、 學生至實習單位報到後須依規定日期填報並繳交「實習報到表」,未經本系許可不得任 意更換實習單位。
九、 暑期實習之成績考核,50%由實習單位主管依據「校外實習評分表」評定,50%依據學生 的書面實習報告由實習指導老師評定,綜合之實習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不及格者或實習時 數未達最低時數者不核予實習學分。
十、 學期實習之成績考核 50%由實習單位主管依據「校外實習評分表」評定,20%依據學生 的期中考週與期末考週返校口頭實習報告與工作日誌評定,30%依據學生的書面實習報告由 實習指導老師評定,綜合之實習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不及格者或實習時數未達最低時數者 不核予實習學分。
十一、學生於實習期間內,發現該實習單位有違法之情事,要求不合理之情事,應主動向實習指 導教師及系主任反應,辦理相關後續實習事宜。
十二、修讀「校外見習」學生的書面實習報告,需於暑假實習結束後次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送 交指導教師,由指導老師評定總成績後送交系辦公室保管,未能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者不予 計分。
十三、修讀「校外實習」課程,學生須於期中考週與期末考週返校作口頭實習報告及繳交工作日 誌。書面實習報告(詳見校外實習手冊規定),須於該學期期末考週送交指導教師,未能按
時繳交者不予計分。
十四、參加實習的學生於實習期間的一切費用(含膳、食、旅、雜等費用),除實習單位另有規 定外,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十五、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