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 華 大 學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中 華 大 學"

Copied!
99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目: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 教學活動之影響研究-以台中縣國小為例

系 所 別: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學號姓名:M09719056 吳 美 環 指導教授:李 堯 賢 博 士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

(2)
(3)
(4)
(5)

謝 謝

謝 謝 辭 辭 辭 辭

時間總是在忙碌之間過得特別地快,驀然回首兩年的歲月,在完成畢業論文之 後,將帶著感謝與喜悅的心情離開中華大學。在此,謹對指導教誨、關心協助與支 持鼓勵我的所有師長與同學表達衷心的感謝之意。

本論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謝恩師李堯賢博士諄諄教導,在論文指導期間不辭辛 勞,極富耐心與溫暖的給予學生細心教導,師恩浩瀚,銘感於心。

論文寫作期間,孔秀琴老師多所幫助,讓論文得以順利完成;建呈在問卷製作 與資料的檢整與統計,勞心勞力予以協助;碧珍、黃錫、華華、文恭、欣怡、玉省 校長在問卷發放過程中給予支援,深感謝意。

在中華大學的二年學生生涯中,除了課業上的收穫之外,就是認識了許多的師 長與同學。師長們對學生常給予關心並用心的指導,令我終身難以忘懷;同學相互 鼓勵與支援,讓美環在研究所求學,始終感到溫暖。

最後,感激先生的支持,讓美環順利完成論文。在此,謹將本論文獻給所有幫 助及關心美環的人,衷心感謝您們,祝福您們。

吳美環 謹誌於新竹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6)

摘 摘

摘 摘 要 要 要 要

自從教育基本法實施後,加上少子化現象日益嚴重,家長對於子女受教的 選擇意識亦日漸重視。衡量此一現象,家長對於學校教育與行政的影響將會持 續不斷。因此,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的影響,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以及學校在教學與行政作為的因應調整之下,其交互影 響的情形究竟產生何種變化?其未來趨勢導向將會如何?頗值得進行探討與研 究。有鑑於此,本研究旨在了解目前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對學校整體行政與 教學活動之影響。

本研究主要是採取問卷調查方法,並以文獻研究為輔。透過問卷調查所蒐 集到的資料,進行探討與分析。研究結果如下:(一)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有顯著性的影響。(二)從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之問卷調 查中,可以瞭解到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重要程度與認同程度。(三)同時 進行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對學校整體行政與教學活動認同程度與實際體驗上 的交叉分析,亦達到統計上顯著性結果。根據本研究之結果,可以提供未來學 校在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應用上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家長參與家長參與家長參與、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學校教育事務學校教育事務、學校教育事務、、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

(7)

Abstract

Since the enforcement of fundamental educational laws, along with the gradually common phenomenon of reduced number of children, parents are more and more conscious of selecting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The phenomenon indicates that parents’ influence on school educ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will continue. As a consequence, with parents participating in school’s education affairs and its effects on school’s administration and teaching activities, together with socio-environmental changes and school adjustments of pedagogical and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s, what kind of transformation will be faced as a result of such mutual effects? How about its future tendencies? Considering the research value of these questions, this research attempts to understand the influences of parents’ participations in school education, especially those with regard to school administration and pedagogical activities in general.

This research basically adopts the method of poll survey, accompanied with bibliographical researches. Discussions and analyses are conducted accordingly based on the data collected by surveys. The results are :( 1) Parents’ participations in school’s education affairs have significant effects on school administration and teaching activities. (2) From the survey conducted on school’s administrative staffs and faculties, the importance and recognized level of parents’ participation in school education affairs can be understood. (3) The simultaneously conducted cross analysis on parents’ participation in school education and its influence on overall administration and education activities, as well as effectual level of recognition and virtual experience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s. The suggestions of this research can help future administration and pedagogical activities in schools.

Key words: parents’ participation, school education affairs, school administration and education activities

(8)

目 目

目 目 次 次 次 次

摘要………

iii

Abstract……… ………iiii

目次………iii

表次………

iiv

圖次………

ivi

第一章 緒論………

0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0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03

第三節 名詞解釋………

05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0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07

第一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時空背景………

07

第二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法源依據………11

第三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理論與相關研究………13

第四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與困境………18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21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方法………21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假設………22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工具………22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30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32

第一節 基本資料分析………32

第二節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之現況調查分析………37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現況差異性分 析………44

(9)

第四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重視度表現值分析………6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74

第一節 結論………74

第二節 建議………77

參考文獻………80

附錄 A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之影響研究調查問 卷………82

(10)

表 表

表 表 次 次 次 次

表1 樣本分配一覽表………23

表2 查學校名單一覽表………24

表3 六項指標分析表………25

表4 六項指標數據統計表………28

表5 KMO與Bartlett檢定表………29

表6 信度統計量………29

表7 待答問題統計方法一覽表………30

表8 台中縣97學年度山線、海線、屯區學校規模彙整表………33

表9 寄送與回收問卷統計表………34

表10 填答問卷教師基本資料分析表………35

表11 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之現況調查………38

表12 不同性別、年齡、學歷變項、任教年資、擔任職務在家長參與學校行 政與教學活動現況差異摘要表………45

表13 學校規模、學校所在地、是否偏遠地區在家長參與學校行政與教學活 動現況差異摘要表………62

表14 不同背景變項在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現況差異檢定 結果彙整表………65

表15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的重視度與表現值一覽表………71

(11)

圖 圖

圖 圖 次 次 次 次

圖1 研究流程圖………

04

圖2 研究架構圖………21 圖3 重視度表現值分析圖………69 圖4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的重視度與表現值分析圖…………72

(12)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近年來,由於時代的快速變遷,社會價值觀念日趨民主化與多元化,在經濟發 展與科技改革潮流的推波助瀾下,各行各業為求符應時代趨勢,轉型改變的腳步益 發積極,其目的在求組織的持續進步與永續發展。進而,社會的進步與變革,喚醒 了社會大眾及家長參與教育權利的意識,不同於以往的教育主張與需求意見風起雲 湧;而學生家長乃至於社區人士,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事務的參與也有更強烈的動 機與實務操作。因此,有關家長參與校務的法源依據,以及學校行政教學與學生家 長之間,所應扮演的角色與功能就必須加以規範與正視。

準此言之,學校應如何開創教育新局,營造嶄新的校園環境?同時在推行有效 能的學校行政作法上,如何凝聚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區家長的教育共識,培育 富有創造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的學生,實乃學校、教師與家長三者間亟需積極面對 的當務之急。

本章分為以下四節,主要說明本研究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名詞解釋 及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教育是家庭、學校與學生三者之環環相扣的事業,唯有三者彼此緊密的聯繫與 正向互動,才能創造出成功的教育。自 1967 年英國普勞頓(Plowden)報告書發表之 後,在許多後續的研究中,經常被指摘出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積極性,是 可以促進其子女的教育成就(沈雲明,1995)。然而,隨著社會急速變遷與民主社會 中對於權利意識的覺醒,在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層面以及範圍上,已擴展到參與學 校校務決策,甚至影響或左右學校教育政策的制定亦時有耳聞。學者林明地(1999) 認為,家長參與是指任何足以讓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活動型式,這種參與包括在學 校內發生的,也包括於校外與家中進行的活動。

放眼國際,美國於 1994 年頒布了《目標 2000 年:美國教育法》(Goals 2000:

Educate America Act),明確將父母參與學校教育列為第八項國家教育目標,意即「西

(13)

元 2000 年時,每一所學校將促成夥伴關係,以增進父母參與,進而促進孩子的社 交、情感與學業的成長」(One Hundred Third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2004),其中意涵在於將學校教育與父母親職教育相結合,以創造更有利 於教育的環境及措施。反觀今日臺灣,教育改革自施行以來已屆十年,家長參與學 校 育這塊園地,在因應世界趨勢-學校本位管理中快速發展,加以近年來「少子 化」的影響愈加深遠,在學校經營的壓力上,亦迫使學校的行政與教學積極求新求 變,以創造更優質的學習校園。對於親師關係的經營,正視與重視程度與日俱增,

同時在執行層面上也面臨一些挑戰。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不只是一種教育權利,亦有其教育必要性與重要性。對 於學生而言,學生必須接受到足夠的來自家庭恆常性的支持、信心、及增強,才比 較 有 可 能 在 學 校 及 教 室 中 , 表 現 的 有 信 心 ( 林 明 地 , 1996) 。 西 方 學 者 Turnbull,Bull-Banning,Turbiville,& Park(1999)也認為要將傳統的親職教育轉換到新 的合夥關係教育。親職教育不應該是「被邀請的」教育;應該由「被動」的受邀立 場,轉變為「主動」的參與地位,以建立新的學校與家長的合夥關係教育。美國維 吉尼亞州的教育宗旨顯而扼要的指出此關係的精要:

把家長當夥伴一起工作基本上是一種態度―而非僅是一項執行

的活動(Working as partners with parents is primarily an attitude—not only an activity to be implemented)。

~Virgi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2002

「向家長交代,對社會負責」是學校教育工作者必須深切認知並具備的基本態 度;而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應是最為合乎法理情的交代方法,同時就學校校務發展 來說,也是落實「學校本位管理」最重要之元素之一。學者吳文清認為,「正向家 長參與」是實現有效能學校要素之一;建立一所有效能學校,家長參與是一股不能 忽視的教育力量。鼓勵家長參與,讓家長成為學校教育合夥人,的確是教育發展重 要課題之一。如何發揮家長參與的功能,「Great」(Good、Reflective、Effective、

Automatic、Transparent)的家長參與,應屬關鍵所在。「Great」的家長參與,的確需 要以「良善的(Good)」為基礎,其作為需要「深思的(Reflective)」,而結果是「有

(14)

效的(Effective)」,同時發揮「自發性的(Automatic)」本質,整個運作過程是「透明 的(Transparent)」,這就是「卓越的」家長參與。

家長應該而且有權利參與其子女教育過程的體認與呼聲,已漸漸被越來越多的 人所接受(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吳永裕,1995)。然而,真正討論如 何落實家長參與理念時,許多形形色色的問題都自動地浮出台面上來,對於規劃與 執行層面來說是饒富趣味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家長參與的範圍與方式為何?家 長參與的程度如何拿捏?如何規範?家長願意參與嗎?家長的實際態度如何?有 足夠的專業知能嗎?學校教育人員願意讓家長參與嗎?他們的態度又如何?家長 與老師在彼此的媒合的訓練上是足夠的嗎?家長參與之後,所帶來的正面與負面結 果如何?更重要的,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在態度上支持家長參與嗎?這三者之間是 否存在競合的矛盾呢?這些問題都需要一一加以研究探討。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研究目的與問題 研究目的與問題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基於前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目的敘述如下:

(一)了解目前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現況。

(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之認知差異情形。

(三)了解目前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影響現況。

(四)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影響之認知差異情形。

(五)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 教學活動在「認同程度」與「教學體驗」上之差異情形。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擬探討下列問題:

(15)

(一)了解目前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現況為何?

(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之認知有何差異?

(三)了解目前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影響現況 為何?

(四)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影響之認知有何差異?

(五)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 教學活動在「認同程度」與「教學體驗」上是否有差異?

三 三 三

三、 、 、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如圖1所示。

研究動機與目的

確認研究主題與範圍

探討相關理論與文獻

確立研究架構與方法

資料彙整、分析與討論

歸納結論與建議

彙整相關文獻資料 設計問卷與調查

圖1 研究流程圖

(16)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為便於本研究有關變項之分析與討論,茲將若干重要名詞之操作性定義界說如 下:

一 一 一

一、 、 、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山線 山線 山線 山線、 、 、 、海線 海線 海線 海線、 、 、 、屯區 屯區 屯區 屯區)地區 地區 地區 地區

係指以台中縣政府行政轄管分類而言:

(一)山線地區:和平鄉、東勢鎮、新社鄉、石岡鄉、神岡鄉、大雅鄉、潭子鄉、豐 原市、后里鄉。

(二)海線地區:大甲鎮、外埔鄉、清水鎮、大安鄉、沙鹿鎮、龍井鄉、梧棲鎮、大 肚鄉。

(三)屯區:太平市、大里市、霧峰鄉、烏日鄉。

二 二

二 二、 、 、 、家長參與校務 家長參與校務 家長參與校務 家長參與校務

係指任何讓學生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活動型式,包括學校內及學校外發生的教 育活動。無論家長直接或間接的參與,只要是參與學生的學習活動,均稱之為家長 參與。

三 三 三

三、 、 、 、學校教育事務 學校教育事務 學校教育事務 學校教育事務

係指舉凡學校各項表訂教學活動,或是臨時性的計畫,其目的在於使學校學生 習得知識、技能與情意者皆屬之。

四 四 四

四、 、 、 、學校行政與教學 學校行政與教學 學校行政與教學 學校行政與教學

係指為滿足學校設置目的而規劃設計,並確實執行的行政作為與教學活動而 言;並不限定其範疇與施作方式,而以聚焦於達成學校教育宗旨與教育目的為最終 目的。

(17)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基於上述之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一一一一)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九十七學年度台中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為研究 對象。並依台中縣政府教育處所登錄之學校位置及規模分類,將台中縣公私立國民 小學畫分為三區(山線地區、海線地區及屯區)。

(二二二二)研究區域研究區域研究區域 研究區域

本研究以台中縣(山線、海線、屯區)地區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 為母群範圍。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一一一一)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於進行實證調查時,在樣本之取樣上以九十七學年度台中縣公私立國民 小學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為母群體。因此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無法推論到其它地區以 外或其他層級之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故於結果推論上受到限制。

(二二二二)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本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法為實施依據。因此,受試者於填答問卷時,其情境、

心理歷程及是否據實作答等因素,皆非研究者所能控制,故研究結果反映事實之程 度受到限制與誤差。

(18)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時空背景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時空背景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時空背景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時空背景

近年來,教育改革逐漸重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與,回溯自1980年代民間 教育團體對於教育的改革倡議與訴求,到了1990年代在教育鬆綁及權力下放的教育 政策下,家長對於學校的選擇權與教育的參與權,成為普世概念,也是教育改革過 程中的重要議題。

就教育的普遍性上而言,學校行政人員、教師與家長三者,是我們常說的教育 三要素。現代教育為因應社會快速的變遷與發展,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正是目前 國民教育所積極推動的教育基礎工程。此舉之目的,不外乎希冀藉由家長對於教育 的關注與實際參與,支持並協助學校採行更符合學生教育需要的教育行政作為與教 學措施,來提昇教育效能與品質。

學校經營者與教師在面對教育自由化、民主化與多元化的改革浪潮聲中,就其 趨勢而言,學校早已不再是一個封閉系統,學校與家長互動的品質,成為近代評鑑 學校效能的重要指標之一;就其心態而言,建立一個透明的、開放的、社區的與互 動的學校教育環境,儼然成為現代學校經營績效的評鑑項目之一。

就教育社會學的觀點來說,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並非純然為一中立事件,其 所含攝的的社會意涵,甚而是政治意涵,經常被提出來討論與研究。問題雖然複雜 卻極具重要性,過程看似單純亦有其令人玩味的探索必要性。

一 一

一 一、 、 、 、教育改革關鍵時期 教育改革關鍵時期 教育改革關鍵時期 教育改革關鍵時期- - - -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

就國家經濟指標與國民生產收入來看,教育似乎亦與其有著正向的互動。台灣 早期鄉村地區,無論是在物質、社會或文化環境條件上,當時均較都市化地區不足,

是以「城鄉差距」經常在教育評議上被提出來討論。鄉村地區因其教學資源少,在 文化刺激的管道與量能不足也鮮有管道下,學生家長普遍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導 致學校教學與行政工作倍感吃力,教師負擔沉重且成就感低。根據國內外教育優先

(19)

區的研究顯示,鄉下地方發展的不利因素,確實影響學生的學業表現。學校教育必 須有家長的配合才能充分發揮功能,而家長參與溝通及督促學生準備課業,在學生 學業成就上的表現上關係密切。因此,當時在鄉村地區任教的教師不僅兼負教育學 生的任務,更要勤於和家長溝通,建立教育共識,鼓勵家長多參與孩子的學習,藉 由彼此的力量,讓教育功能完全發揮,促進學生進步與發展。

台灣自從解嚴之後,社會走向趨於開放多元、民主自由,對於教育發展來說,

代表著逐漸擺脫傳統威權體制的窠臼與控制,民間解構現行教育體制的聲音不絕於 耳,教育政策由一條鞭式的「中央集權」走向增能賦權的「地方分權」,因此教育 改革遂成為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

90 年代可以說是我國現代教育史上,極具歷史意義的關鍵時期。首先,1994 年 4 月 10 日,95 個積極關心教育的民間團體與 57 個民意代表服務處,罕見的聯 合發起「四一O教育改造運動」,成千上萬的人們走上街頭遊行,表達對於教育的 積極期待,並提出教育四大訴求:其一、落實小班小校;其二、廣設高中、大學;

其三、推動教育現代化;其四、制訂教育基本法,開啟政治解嚴後教育改革之先河。

政府為回應此股改革洪流與訴求,除了教育部明定 1994 年為「教育改革年」之外,

當年 9 月 21 日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成立,加以民間教育改革團體召開了兩 次的全國教育改革會議,如火如荼的針砭檢討教育的種種面向與問題。經過兩年的 審慎研議之後,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提出《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提出 五大建議:一、教育鬆綁:解除對教育的不當管制;二、發展適性適才的教育:帶 好每位學生;三、打開新的「試」窗:暢通升學管道;四、好還要更好:提升教育 品質;五、活到老學到老:建立終身學習社會(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

其次,教育部亦於隔年 1995 年發布《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 的教育願景》,1998 年教育部融合「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的具體建議,並結合 長期研議的施政構想-「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十一世紀的教育願景」、「中華 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中華民國原住民教育報告書」、「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

等,提出《教育改革行動方案》,至此對於全面推動落實教育改革工作的依據,建 立了依循的方針與指標。嗣後,政府相繼修正公布「大學法」和「師資培育法」,

(20)

為日後進一步的教育改革取得重要的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1994 年真可謂是教育改革的促動年,至此近十多年來,相關重要 教育改革議題內容,以此為準據者甚多,舉凡政策方向、法令編修、課程實施與檢 討等,均可見其影響力與指導性,可說是有史以來最為熱絡,投入的人力、物力、

時間與經費,極為可觀。正因為有了來自民間的殷切變革需求及強烈意願,輔以政 治民主自由風氣日盛,在經濟穩定發展的旁敲側擊下,教育意題由被動轉為主動;

政府主管當局也因此有了更強有力的民意支持,可以為久旱未雨的教育旱土,注入 清泉回復青翠的生機,最終導引教育走向現代化、多元化、本土化與國際化。仔細 解構這一連串的教育改革浪潮,我們可以發現民間的力量進入校園,以其教育熱忱 與力量來協助或影響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已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趨勢,家長參與學 校事務將順理成章的活躍於校園中,從歷史發展進程來說,將是再自然不過了。

二 二 二

二、 、 、 、近期我國教育發展趨向 近期我國教育發展趨向 近期我國教育發展趨向 近期我國教育發展趨向

「 「 「

「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成就趨勢調查」係由國際教育成就調查委員會(IEA)針 對全球數十個國家(每國每年級抽測數千多位學生)進行檢測、被喻為「國民教育世 界盃」。我國參加由IEA 主辦的「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成就趨勢調查2003」(Trends in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 2003 ,簡稱 TIMSS 2003)」與國際同步揭曉結果,

在四十九個參與調查的國家中,我國國二學生的科學總平均成績排名第二,國二學 生的數學總平均成績排名第四,表現極為優異。「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成就趨勢調 查2007」結果,台灣國二學生與小學四年級生在數學表現上名列全球第一與第三,

科學表現則都居全球第二。在「數學成就」上,台灣國二與小四學生名列全球第一 與第三,不僅全球領先,且都比上次2003年檢測進步;至於「科學表現」方面,兩 個年級都是第二,也都維持世界傑出水準。這些成果顯示我國數學和科學教育一直 有不錯的水準。

然而,以TIMSS 2003資料分析來說,根據一項國際十三歲組數學科學教育評 鑑結果,發現若由成績最差的10%學生來看,我國國一學生的表現是參與評鑑的二 十個國家中最後一名。從上數據顯示,我國國民中學學生學力表現高低分組成績差

(21)

距過大,與其它國家比較,顯然我國未能好好教育成績較差的學習低成就學生(轉 引自天下雜誌,1996)。再以TIMSS 2007資料研究,台灣國二生在數學方面,高達 五%未達「初級」標準,韓國和新加坡僅二%及三%;在科學部分,台灣國二生也 有五%未達初級。而且年級越高、低分群越多,顯示台灣教育並沒有把每個孩子都

「帶起來」。這一存在的學習成就「雙峰現象」,學習優異者令人感到驚喜;學習 落後者的表現,同時令人感到驚訝。

以上資料明白的顯示,我國自1994年以來,經過一連串的教育改革與發展,在 莘莘學子身上看到了不同於傳統教育思維的進展。相同的,從參與國際教育成就評 量與競賽中,也發現了許多新的教育問題與隱憂。經濟社會的「M型化趨勢」已然 成型,然而在教育上如若亦出現「M型化」的雙峰趨勢的話,這將是新一波教育改 革中,必須妥慎加以重視與有效因應的課題。

而近來政府為了提升國民教育素質,在國民教育的受教年限上朝著「向下紮根」

-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中;「向上提升」-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研議。其目的 均在於讓學生能夠接受更好、更久、更完整的教育,使國民在知識的建構與能力的 培養上,取得關鍵的學習環境,進而提高國家競爭力。

教育部在2005年-2008年四年教育施政主軸,考量於知識經濟、數位化、全球 化等國際環境的衝擊,以及人口結構轉變、學生素質提升壓力、教育鬆綁後體系調 整等國內環境的變革。揭櫫教育施政主軸以「培養現代國民」、「建立臺灣主體性」、

「拓展全球視野」、「強化社會關懷為綱領」; 以適性揚才、迎向全球、扶助弱勢為 核心理念;以延續化、統整化、精簡化、排序化、深耕化、績效化為發展原則。提 出落實施政主軸的具體作為:(一)尊重地方自治、學校自主與落實尾端管理精神;

(二)簡化文書作業;(三)強調地方政府總量管制;(四)確實面對各項問題全力協助;

(五)以智慧、策略聯盟、引進社會資源來克服困境。而教育部2009年到2012年教育 施政藍圖,則將以「創新教育、活力臺灣」為願景,以「優質學習」、「適性育才」、

「公義關懷」、「全球視野」、「永續發展」為五大主軸,希望培育能「自我實現的高 素養現代國民與世界公民」。在精緻國教方案中,將推動國中降低班級人數及增設 輔導教師,把國一新生從每班三十五人逐年降到三十人以下,並從2010年起在國中

(22)

設輔導教師。

由上述可見,教育部制訂之教育主軸只是個開始,必須一方面執行相關計畫,

另一方面依據執行成果修正前進,才能達成以培育能各盡其才的新國民,挑戰願景 邁向卓越的教育目標。深究其執行的有效性而言,除了政策的明確無誤,也必須責 成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依其所處學區環境與自身特色與能力,結合學生家長共 同進入教育情境中,集思廣益,眾志成城來栽培學子們。根據研究,大部分的教育 改革措施常忽略家庭與社區這項重大資源,而讓教師在教室內孤軍奮鬥(林明地,

1996);因此有學者即主張,鼓勵家長參與、善用社區資源、及重整社區才是教育 改革的核心。也就是說,學校不該如同過去封閉式教育手段,關起門來辦教育;而 是應該打開教育的大門,與家長充分的溝通教育理念,結合雙方的力量,相互合作 進行教改,為保障學生的學習權,做最大的努力。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法源依據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法源依據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法源依據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法源依據

一 一 一

一、 、 、 、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

家長的教育權為親權亦為自然的權利。1919 年素有「人道憲法」之稱的德國 威瑪憲法第 120 條明訂「教育身心健全並能適應社會的子女,是父母最高的義務,

亦為其自然權利,國家組織應監督其實行。」,另二次大戰後,西德基本法更在第 6條第 2 項規定「撫育與教育子女為父母之自然權利與首要義務,國家應監督其行 為。」

放諸於國際條約中,對於家長的教育權利亦有其明確的規定。例如 1948 年世 界人權宣言第 26 條第 4 項明訂:「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之教育,有優先選擇之權。」

1966 年經濟社會文化公約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本公約締約國承諾,尊重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為子女選擇符合國家所規定或認可,最低教育標準之非公立學校及確 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1989 年兒童權利公約第 1

~41 條均有更完整的條文,其中第 5 條「締約國應尊重父母或於適用時尊重當地 習俗認定的大家庭或社會成員,法定監護人或其他對兒童負有法律責任的人以下的

(23)

責任、權利和義務,以符合兒童不同階段接受能力的方式適當指導和指引兒童行使 本公約所確認的權利。」以上揭示,均可以明顯看出進步的文明國家,其政府與社 會對家長的教育參與權是何等的重視與保護,顯見家長的教育權為親權亦為自然 權。

二 二 二

二、 、 、 、立法理由 立法理由 立法理由 立法理由

(一一一一)立法之目的旨在回應及補充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立法之目的旨在回應及補充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立法之目的旨在回應及補充教育基本法之規定立法之目的旨在回應及補充教育基本法之規定

除前開世界各國立法,人權宣言及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等法令外,行政院 教改會在諮議報告書中,期盼對家長教育權予以重視,並具體落實。教育基本法中 更規定「教育權主體為人民」,將家長教育權之行使、與對教育機構和學校之期盼,

具體的規定在本辦法,是對教育基本法的具體落實及貫徹。

(二二二二)立法之適切性符合家長的殷切期望立法之適切性符合家長的殷切期望立法之適切性符合家長的殷切期望立法之適切性符合家長的殷切期望

近數年來教育改革浪潮沖激,因家長生育率降低且素養明顯提升,漸對教育事 務產生參與感,其關切日益深切。本辦法旨在貫徹法律所明定之家長教育選擇權及 參與權,進而引進家長及家長會之資源及人力,正符合家長的殷切期望,並藉以達 成親師校生共贏之局面。

(三三三三)立法之精神展現對於教育權利之保護立法之精神展現對於教育權利之保護立法之精神展現對於教育權利之保護立法之精神展現對於教育權利之保護

本辦法之主要精神對於教育基本法第 2 條、第 3 條及第 8 條得以具體實現,對 學生學習權或受教權,有周全之保護。對家長之教育選擇權與教育事務參與權,也 有相當周到的制度性保障。

(四四四四)明確立法提供行政的支持體系明確立法提供行政的支持體系明確立法提供行政的支持體系明確立法提供行政的支持體系

本辦法開宗明義說明,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旨在「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受教權之最 佳利益」與「促進教育進步發展及專業成長」,包含:學生學習權、家長教育權、

教師專業權、行政專業權等均應兼顧。其目的在於提供行政的支持體系。

(五五五五)法條內容建立參與的參照架構法條內容建立參與的參照架構法條內容建立參與的參照架構法條內容建立參與的參照架構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在我國起步甚晚,國人對此觀念、見解與做法均不對稱,亦 乏方向感,動輒訴諸媒體或民意代表,造成校園動盪,有損校譽,為使家長及家長團體

(24)

能健全發展,本辦法儘量周延規定,俾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家長團體能有完備的 參照架構。

三 三

三 三、 、 、 、立法原則 立法原則 立法原則 立法原則

(一一一一)目的性原則目的性原則目的性原則目的性原則

揭示本辦法以保障學生教育權促進教育正常發展為宗旨。

(二二二二)周延性原則周延性原則周延性原則周延性原則

將個別家長參與權利、責任及家長團體之任務,周延的納入辦法中。

(三三三三)明確性原則明確性原則明確性原則明確性原則

將權利行使之要件、方法、程序及組織層級,作明確的規定。

(四四四四)授權性原則授權性原則授權性原則授權性原則

因應各地區不同需求,部份運作規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

(五五五五)漸進性原則漸進性原則漸進性原則漸進性原則

課以學校及教育行政機關協助支持家長之責任,漸進的達成參與教育事務。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理論與相關研究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理論與相關研究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理論與相關研究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理論與相關研究

一 一

一 一、 、 、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概念分析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概念分析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概念分析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概念分析

(一一一一)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意義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意義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意義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意義

林明地(1999)認為,家長參與是指任何足以讓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活動型式,

這種參與包括在學校內發生的,也包括於校外與家中進行的活動。

(二二二二)家長參與的必要性家長參與的必要性家長參與的必要性家長參與的必要性

1. 教育子女本來就是父母的權利,也是責任(民法親屬篇第 1084 條):而參與子女 的學校教育,在『教育基本法』中也明訂:「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 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 學校教育之權利」,這就是賦於家長參與教育的依據。

2. 學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也是夥伴。學校教育可以補家庭教育之不足,家

(25)

庭教育也可以強化學校教育之功能。況且,參與孩子的學校教育,是陪著孩子 長大的最佳方式,也是現代父母「終身學習」的方法之一。

3. 在教育政策不斷地改善後,現今校園裡的經營是由校長的「行政裁量權」、教師 的「專業自主權」、以及家長的「教育參與權」所共同發展與相互配合的。家長 的參與,不再是「形式的參與」,而是「實質參與」;從以前參與學校教育的「建 議權」演進到現階段的「協商權」。

(三三三三)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類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類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類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類型

1. 擔負基本的教養責任,家長提供兒童健康與安全最基本的需求。

2. 與學校基本聯繫 3. 參與學校事務 4. 參與家中學習活動

5. 透過家長組織參與校務決定 6. 與社區團體密切合作

總之,隨著社會變遷與民主社會權利意識的覺醒,家長參與的範圍也擴展到參 與校務決策,甚至盡而整合全體家長的力量影響政策的制定。

(四四四四)家長參與校務的職權家長參與校務的職權家長參與校務的職權家長參與校務的職權

家長參與 育的法定職權,以國內而言,包括:

1. 家長參與權

教育基本法第8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 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2. 校長遴選

國民教育法第9條: ……遴選委員會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 分之一 ;高級中學法第12條:前項遴選,應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董事會組 織遴選委員會辦理;其遴選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家長 代表一人……)。

3. 教師評審

教師法第11條: 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家長會代表一人 。

(26)

4. 校務會議

國民教育法第10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 項,……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 之 ;高級中學法第23條: 高級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校務會 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組成之 。

5. 教科圖書選用

國民教育法第8-2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 辦法公開選用之 。

6. 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四條第四項訂定非 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辦法時,應邀請家長、教師、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育學者專 家及其他相關人士參與 。

7. 家長會

高級中學法第26-1條: 高級中學應設學生家長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 組織之,並冠以該校之名稱;其任務、委員人數、任期、經費來源、用途、運作及 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當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法定地位得以確立,表示我國的教育與世界趨勢同步、

父母和學校共同承擔教育的成敗和結合家長教育資源豐富學校教育(葉榮福,

2002),這也為親師關係經營奠定法制化基礎。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涵義,張永明、鄭燕祥和譚偉明(1995)的研究指出,包括 四個層次:參與個別學生的教育、參與家長組織、參與學校日常運作及參與學校決 策。

Barbour,Barbour和Scully(2005)將家長參與校務的層次,分為︰

1. 最低層次(minimum level)

通常,如 師要求家長督導孩子寫功課,或配合支援 師所需的協助(如學校 遊戲的服裝、展示的道具),籌募基金,支援家長人力,或提供學校計畫案所需的

(27)

蛋盒、水果罐等等。這些是最低層次的參與,是依指定的目的,也為更完整參與的 起始工作奠下良好的基礎。

2. 協同層次(associative level)

許多 師和學校要求家長和社區人士擔任教室日常義工,教室義工協助 師,

製作和印製教材,陪學生閱讀和活動,有些成為班親(room mothers or fathers),組 織社區人士協助學校旅行之督導,有些義工運用其專長,提供更豐富的課程,其他 還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所倡議的工作,社區人士也參加當地組織以支持學校,親師 協會(PTAs)指出如果5~10%的家長主動的參與此一協同層次,則此團體可成為該 社區的跨區代表。

3. 決策層次(decision-making level)

這些個別的家長、企業人士、專家和社區領導者,主動參與孩子 育的決策、

課程和其他 育委員會,界定目的和目標,並決定如何達成之。他們也參加聘用 師的委員會。參與此一層次,只需要少數比例的家長,但這些個體代表社區內的不 同選民。家長、 師、行政人員和社區人士在此一參與層次的成功合作,需有成熟 的尊重,以及分享責任和績效的新定義,如無則會爆發摩擦和爭議。

二 二 二

二、 、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研究 、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研究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研究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研究

鼓勵「家長參與」(parents involvement)學校事務,一直是教育先進國家的重要 教育政策。美國聯邦教育部特別為家長設置專屬網站- 「建立與家庭的合作夥伴關 係」(〔WWW page〕.URL http://pfie.ed.gov/);英國教育與就業部也提供「家長中 心」(Parents’ Centre)的專屬網站(http://www.parents.dfee.gov.uk/centre.cfm),主動提 供家長可以配合及參與學校教育的各項相關資訊。

美國在推動「中小學課後輔導計畫」(After School Program)時,提出在全美各 學區設立「21 世紀社區學習中心」的計畫(21st Century Community Learning Center Program),以協助學校和社區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此一計畫結合了社區中的家長、

志工、大學生、高中生、實習教師及中小學現職教師等各項人力資源及輔導計畫,

以嘉惠社區民眾的子弟,自 1998 年實施以來成效相當不錯(張明輝,2000b:123-133)。

(28)

英國則是在 1997 年教育白皮書-「追求卓越的學校教育」(Excellence in Schools) 中,揭示於公元 2002 年時,全英國各中小學必須和家長簽訂「家庭與學校」契約,

並且明白規定學校及家長的教育權利和義務;另外,在教育白皮書第七章「新的夥 伴關係」(A new partnership)也強調形成一種新的改革架構,由社區支持績優學校的 繼續存在與發展(張明輝,2000a:200-201)。另外,英國目前所推動的「教育行動區 計畫」(Education Action Zones Program)基本上是學校的社區群集,著眼於結合社區 資源、改善所有不利於學校教育的因素,以有效協助中小學的教育革新與發展(張 明輝,2000a:202-202)。

日本宮崎縣教育委員會所設立的「五之瀨森林實驗六年一貫制中學」,則是真 正結合社區所在的森林資源,在六年的課程中開設以森林為核心的「課題研究」選 修課程,並且將社區的天然資源及文化資源與學校課程充分結合的成功案例(張明 輝,2000b:28-29)。由上述美、英、日等國重視學校教育與社區及家長資源結合的 現況,可知確實需要建立學校、社區及家庭的合作夥伴關係,才能完成學校教育革 新的目標。

紐西蘭 1998~2001 年教育部策略性發展計畫中,鼓勵家長參與和支持子女的學 習活動。校長被認為是社區的領導者,教學被視為一種專業,當局加強對地方的授 權,學校和社區及家長合作,以協助家長在其子女的教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澳洲首府地區 1998~2000 年學校教育計畫(ACT Government School Plan 1998-2000,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Canberra 1998),其標題為卓越的夥伴關係 (Partnerships for Excellence),係由教育和社區服務司(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Community Service)所提出。其主要目標為使坎培拉首府地區的公立學校制度,能 協助學生成為學習者、有效能的社區和地球村的公民(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Community Services,1998:3)。強調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並和社區建立夥伴關係,

且鼓勵家長參與子女的學習活動。

(29)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與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與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與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與困境

一 一

一 一、 、 、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現況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從依個人的情況參與學校活動開始,到依專長、興趣提供 教學輔導,再到被選出擔任代表參與各項校務,家長可以依個人的時間、熱忱、能 力來衡量並投入。以下提供各種參與的管道:

(一)經營班級親師會

親師合作不僅可以從孩子的班級開始,結合家長們的資源,擴展孩子的學習領 域,更可以了解老師的教學理念。所以,依個人的時間可做的事,包括擔任班級親 師會的召集人、幹部、家長代表等,以分工方式協助教學,舉辦活動。

(二)加入家長義工團體

學校中有許多事務是需要家長義工的投入,例如導護義工、圖書管理義工、認 輔義工、校園園藝義工、親師活動義工等。除了參加外、更可依個人的興趣,投入 義工團的經營,成為幹部將學校、家庭、社區的力量結合在一起,共創學校教育的 新生命。

(三)進入學校家長會

學校家長會是整合全體家長資源的團體,除了提供學校協助外,亦是執行學校 校務行政參與權的團體。所以,除了擔任班級家長代表外,更具有被選任為家長委 員、副會長、會長及各項行政委員代表的權利,共同經營學校家長會並做好學校教 育參與權的職責。

(四)參與學校舉辦的活動

常常在學期中,校內或班級會舉辦不同的活動、講座、成長課程,雖然工商社 會雙薪家庭不少,有空閒的人不多,即使平時無法協助教學,但是就學校舉辦的活 動而言,家長的參與是最好的支持和鼓勵。

二 二 二

二、 、 、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困境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施困境

(30)

親師衝突類型,林善樑(2005)指出主要有四種,值得老師們參考:1.過度關心 型,家長常於「專家」方式控制親師關係,讓教師疲於應付;2.莫不關心型,家長 未能有效配合,甚至找不到家長;3.敵意對抗型,家長的偏見常以反對與擴大事端、

渲染事件、投書、運用媒體來施壓,以擴大親師矛盾;4.反對教育型,家長價值觀 扭曲、行為不良、犯罪家庭等,導致學生違常行為嚴重,親師溝通顯著困難。

其次,就家長會而言,有的因會長或組成成員的人格特殊、理念前衛,無法與 校長行政人員取得共識,甚至爆發嚴重衝突(薛水福,1999)。

教師與家長間的利害關係(爭議的焦點)是彼此間潛在衝突形成的原因,然而所 謂的「家長」並不是一個統一的概念,不同家長對學校事務或是教師有著不同熱衷 的程度與影響力,包括性別、種族、階級、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等,都會影響家長 與教師間互動過程(楊巧玲,2001)。例如說,教育程度較低的家長大多是老師說什 麼就配合作什麼,個人意見比較少,而經濟能力較差的家長,對於學校教師的邀約 也會產生卻步的情形(黃傳永,1999);但仔細觀察統計,真正讓老師困擾甚至打擊 服務士氣的,反而是高社經的家長群,他們懂得批評提議,懂得以政治模式處理校 園爭議,懂得運作團體力量,更懂得利用媒體壓力,經常使用指導口吻,甚至干涉 老師教學,分析原因不外乎︰1.少子化的影響;2.個人主義抬頭;3.父母教育水準 提高;4.教育思潮的影響;5.溝通的障礙(林善樑,2005)。蔡瓊婷(2002)的研究發現︰

國小教師親師衝突最主要的原因為「親師間的互動溝通不良」,其次分別為「親師 彼此的管教態度不同」、「親師彼此的教育理念不同」、「教師教學自主權被侵犯」;

隨著都市化程度越高、班級人數越多,親師衝突原因也越多;處理親師衝 突後的 心理需求包括:希望獲得學校正面支持;從多方管道增進相關知能,以提升親師溝 通的技巧;平時應獲得家長的肯定。

(二)學校校務行政的障礙

有一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家長參與受到阻礙,或無法成功。例如 Greenwood 和 Hickman(1991)曾指出,家長的態度與能力(如有些家長不重視子女教育、覺得無力 感、知識不夠、或曾與學校人員有不好的接觸經驗等)、家長工作(如不容易請假) 與健康因素、以及教師與行政人員的態度、知識、與技能(例如不知道如何邀請家

(31)

長參與、覺得不會產生效益、及偏好傳統方式的參與,但不喜歡比較激進的參與) 是家長參與的障礙。可見學校成員的態度有可能成為家長參與的障礙之一。

但是在一項「台灣地區國小家長參與校務之現況暨教師與家長對家長參與的意 見之分析與比較」的研究中(陳麗欣與鍾任琴,1997),研究者發現教師們認為家長 組織無法發揮功能的主要原因依次為家長工作忙、家長參與意願不夠、學校人力財 力不足、家長組織不健全、家長能力不夠、學校與家長溝通不良、家長自信心不夠、

學校負責人意願不夠、地方派系介入、學校不重視、以及學校負責人能力不足等;

而家長參與校務發展之失敗因素依次為,家長工作忙、家長過度干預校務、家長學 校溝通不良、中國人傳統保守觀念、家長參與校務組織不健全等。

(32)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研究旨在探討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之影響研 究之現況方式與態度。參考國內有關探討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 教學活動之影響研究等相關研究之量表,編製本研究內容之問卷,進行調查研究,

並據以量化分析。本章主要包含本調查研究之研究架構與方法、研究目的及假設、

研究對象與工具、資料處理與分析等四節,茲將詳細內容敘述於後。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方法 研究架構與方法 研究架構與方法 研究架構與方法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本節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參考國內相關文獻,擬定研究架構,如圖2所示:

台中 縣小 學教 師屬 性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認同程度 教學體驗

影響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關鍵因素

圖 2 研究架構圖

(33)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依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以文獻探討法與問卷調查法,探討學生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之影響現況,概述如下:

(一一一一)文獻探討法文獻探討法文獻探討法文獻探討法

蒐集有關現行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主題相關書籍、期刊、論文及專案報 告等資料,作為研究理論、研究設計及研究工具發展之依據。

(二二二二)問卷調查法問卷調查法問卷調查法問卷調查法

蒐集有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等層面之研究量表,作為編製「學生家長 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之影響研究」調查問卷之參考依據,再根 據資料分析結果作成結論與撰寫研究報告。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本研究的研究假設(對立假設)如下:

假設一: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之認知有差異。

假設二: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對於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影響之認知有差異。

假設三: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 政與教學活動在「認同程度」與「教學體驗」上有差異。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工具 研究對象與工具 研究對象與工具 研究對象與工具

一 一 一

一、 、 、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一一一一)研究母群體研究母群體研究母群體研究母群體

(34)

本研究之實證調查,以九十七學年度台中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行政人員與教 師為研究對象。並以在職正式編制者為母群體,不包括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二二二)研究樣本研究樣本研究樣本研究樣本

為確實瞭解研究對象及研究需要,依台中縣政府轄管之山、海、屯區域分類,

並依學校規模大小(以班級數為準)採分層隨機抽樣依比例寄發調查問卷,共取得本 研究所需抽樣樣本(有效樣本)數為 658 人。各區域公私立學校數、學校型態別、學 校地區別及寄發問卷數整理如表 1 樣本分配一覽表;調查學校名單如表 2 調查學校 名單一覽表。

表 1 樣本分配一覽表

原有學校數 寄送學校數

學校 縣市

12班 以下

12~24 班

25~36 班

37~48 班

49班 以上

12班 以下

12~24 班

25~36 班

37~48 班

49班 以上

寄送問卷 調查 份數

山 線 地 區 26 12 8 8 10 10 4 2 3 4 309

海 線 地 區 22 13 9 9 4 9 4 4 2 1 274

屯 區 12 11 8 5 9 7 4 2 1 3 217

合 計 60 36 25 22 23 26 12 8 6 8 8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5)

表 2 調查學校名單一覽表

區域別 調 查 學 校 合計

山 線 地 區

汝鎏、新城、育英、東新、七星、白冷、協成、福民、平等、

石城、石岡、福陽、新盛、土牛、富春、合作、文雅、三和、

神岡、潭陽、大雅、葫蘆墩、東勢 23所

海 線 地 區 山陽、海墘、公館、龍港、三光、瑞井、文武、永安、德化、

大忠、永順、文光、龍海、追分、三田、龍津、建國、順天、

龍峰、文昌

20所

屯 區 峰谷、五福、旭光、五光、桐林、黃竹、光正、四德、喀哩、

長億、車籠埔、建平、僑仁、大元、崇光、永隆、

太平

17所

問卷調查學校總計 60所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一一一一)調查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問卷

本研究的調查工具係以自編之「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對學校行政與教學 活動之影響研究」調查問卷為主,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為個人基本資料;第二部 份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之現況調查;第三部份為學生家長參與學校 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相關影響調查。

(二二二二)問卷編製過程問卷編製過程問卷編製過程問卷編製過程

研究者經由文獻資料之蒐集與分析後,擬定原始問卷,並商請現職實務之學校 行政人員及教師指摘訛誤之處,並加以修改。隨後研究者即與指導教授針對此原始 問卷加以討論、修改,完成本問卷(如附錄A),同時問卷給予四位專家學者協助進 行內容效度的評估,並指出題項是否能包含適當的範圍與內容,以測出該潛在特質 的抽象內容(邱皓政,2000)。隨後整理所提建議與回饋,再與指導教授進行討論,

斟酌修訂後,完成本研究問卷初稿。

(三三三三)問卷主要內容與題目來源問卷主要內容與題目來源問卷主要內容與題目來源問卷主要內容與題目來源

本研究的調查問卷各部份之主要內容為研究者自編,並邀請指導教授予以指正 修改。

(36)

(四四四四)問卷預試問卷預試問卷預試問卷預試 1. 預試實施預試實施預試實施 預試實施

以立意取樣方式選取台中縣山線、海線及屯區公立國民小學學校行政人員或教 師共計35人發出問卷,回收35份有效問卷,回收率100%,並以之進行預試問卷的 信、效度分析。

2. 預試問卷統計分析預試問卷統計分析預試問卷統計分析 預試問卷統計分析 (1)項目分析

經回收預試問卷後,根據有效樣本填答資料,輸入並建立資料庫,以進一步執 行第三部分-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活動相關影響調查。依據預試量表 所進行的項目分析檢驗共計有遺漏檢驗、描述統計檢測(平均數、標準差、偏態)、

極端組比較、同質性檢驗(相關)等四類(共六項指標)。其結果整理如下:

表 3 六項指標分析表 題

號 題 項 敘 述 遺漏

檢驗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極端組

t檢定 相關a

1

我認為學校的行政作為與取向,

常常因家長的意見參與而有所調 整。

0% 2.53 .803 -.108 -2.225 .208

2

我認為學校對於教學上的要求,

會 因 為 家 長 參 與 相 關 決 定 而 修 正。

0% 2.75 .880 -.076 -3.673 .481

3

我認為從學校的行政風格,可以 看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影響程 度。

0% 2.69 .859 .023 -2.586 .317

4

我認為在學校行政與教學的取向 與策略上,家長參與的份量甚為 重要。

0% 2.87 .660 .135 -3.321 .480

5

我認為經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的過程中,可以協助學校學生 行為上的改變。

0% 2.91 .818 .558 -2.055 .347

6

我認為經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的過程中,具有監督學校行政 與教學的功能。

0% 2.66 .827 .376 -4.015 .653

(37)

號 題 項 敘 述 遺漏

檢驗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極端組

t檢定 相關a 7 我認為經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的過程,學校在社區環境的經 營上可以有正面的幫助。

0% 2.50 .803 .797 -2.684* .670

8

我認為藉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 的 過 程 , 學 生 對 外 競 賽 的 表 現,可以有明顯的激勵作用。

0% 2.38 .871 .411 -3.536* .701

9

我認為學校因為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 事 務 , 在 行 政 與 教 學 的 資 源 上,比較容易獲得支持與滿足。

0% 2.41 .712 .352 -2.660* .658

10

我認為借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的方式來協助管理、分擔學校 以外的資源,是比較有效率的做 法。

0% 2.47 .842 -.069 -4.418*** .700

11

我認為藉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可以提昇教學品質與教育行 政管理。

0% 2.81 .780 .350 -4.280* .724

12

我認為學校經營的績效表現,與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程度息 息相關。

0% 2.81 .859 .059 -6.016*** .780

13

我認為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上,

最具實質助益的是經費支援與協 助。

0% 2.06 .878 .179 -3.288* .394

14

我認為一旦家長藉由經費的奧援 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將會左右學 校的行政與教學決定。

0% 2.63 .660 -.135 -1.775 .197

15

我認為有很多的家長願意以非金 錢支持的方式,來參與各項學校 教育事務。

0% 2.66 .865 .756 -2.521* .436

16

我認為家長所提供的非金錢支持 的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可以正面 提供行政與教學上的幫助。

0% 2.31 .644 -.392 -2.403* .458

17

我認為無論家長以何種方式參與 學校教育事務,對於學生而言都 是具有正面的教育意涵。

0% 2.44 .669 .587 -3.419* .616

18

我認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 程度愈深,對於學校對外的形象 愈有正面的助益。

0% 2.72 .813 .191 -4.015* .725 表 3 (續)

(38)

號 題 項 敘 述 遺漏

檢驗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極端組

t檢定 相關a 19 我認為在教育基本法頒布後,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是未來學校 教育勢不可免的趨勢。

0% 2.34 .701 .001 -3.591* .662

20

我認為在「少子化」危機中,學 校方面積極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可以進一步獲得學生家 長的認同。

0% 2.28 .581 -.096 -3.905* .655

21

我認為在提昇學校經營績效的策 略上,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是一可行的方法。

0% 2.47 .718 .116 -6.713*** .878

22 為了提昇學校績效,我願意積極

鼓勵家長參與學校行政事務。 0% 2.50 .622 -.857 -2.052 .415 23

為了提昇學校教學品質,在「班 級教學」上,我願意積極鼓勵家 長參與班級教學活動。

0% 2.53 .718 -.116 -2.660* .535

24 我認為學校的學區家長,對於參

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意願很高。 0% 3.50 .880 .000 -2.938* .503 25

我認為學校應該主導並引導家長 來參與學校教育行政及各項教學 事務。

0% 2.84 .723 .793 -3.980* .528 全 量 表 2.6025 .45584 -0.021

a. 信度分析所提供之校正後項目總分相關(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係數。

b. 主成分分析單一因素原始因素負荷值。

*表 p<.05;**表 p<.01;***表 p<.001 茲依據上表項目分析結果說明如下:

全部35名預試者,在25個題項中共計875次反應,未產生高遺漏值項目。

a.本研究在描述統計方面所設定的檢驗標準為:

(a)項目平均數明顯偏離(項目平均數超過全量表平均數的正負1.5個標準差,

即高於3.31或低於1.94),計有第24題偏高。

(b)低鑑別度(標準差小於.46),尚無發現。

(c)偏態明顯(偏態係數接近正負1),計有22題高於正負0.8。

b.在全體受測者35人當中,各取全量表總分最高與最低的各27%為極端組,進 表 3 (續)

(39)

行平均數差異檢定,數據顯示,t檢定未達.05顯著水準者計有第5題 (t(35)=-2.055,p=.058)、第14題(t(35)= -.1.775,p=.096)、第22題(t(35)= -2.052,

p=.058)、等3題,顯示這些題項較無法鑑別高低分者。

c.同質性檢驗結果發現,全量表的同質性極高,內部一致性係數為.922,顯示 出量表項目具有相當的信度。

本研究之項目分析的決定,係根據上述六項指標的數據作整體研判,根據上表 發現,整理如下表 4 六項指標數據統計表。

表 4 六項指標數據統計表

題號 題 項 敘 述 遺漏 檢驗 平均

數 標準

差 偏態 極端

t檢定 相關 累計

5 我認為經由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過程

中,可以協助學校學生行為上的改變。 * 1

14 我認為一旦家長藉由經費的奧援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將會左右學校的行政與教學決

定。 * 1

22 為 了提昇學校績效,我願意積 極鼓勵家

長參與學校行政事務。 * * 2

24 我 認為學校的學區家長,對於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的意願很高。 * 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六項指標中,有 2 項不理想者計有第 22 題,1 項不理想者計有第 5、14、22 題;本研究之項目分析判定標準設定為每一題項若有 3 項以上未臻理想者,則這些 題項即予刪除。因此經過項目分析後,並經整體考量,原預試問卷予以保留,並用 以進行下一階段的正式量表施測。

(2)效度分析效度分析效度分析效度分析

項目分析後,進行效度的驗證,探討潛在特質的因素結構與存在的形式;同時 為達到簡化測量的內容,根據每一個因素的主要概念,選用最具代表性的題目來測 量特質,以最少的題項,進行最直接適切的測量(邱皓政,2003),乃進一步利用已

(40)

經項目分析考驗的問卷題項進行因素分析。本研究進行因素分析的步驟如下:

a.使用已經項目分析考驗的問卷題項進行因素分析。

b.經由 KMO 與 Bartlett 檢定發現,各項檢定支持因素分析的基本假設均未違反:

Kaiser(1974)指出,KMO 統計量在.70 以上,其因素分析適合性為中度的 (middling), 0.80 以 上 為 良 好 的 (meritorious) , 0.90 以 上 則 為 極 佳 的 (marvelous)(邱皓政,2003)。依此,本研究 KMO 取樣適切性檢定為.767,球 形檢定為卡方值 603.244,達顯著水準,如下表所示,適合進行因素分析,所 有題項也具有相當程度的抽樣適切性。

表 5 KMO 與 Bartlett 檢定表

KMO 與與與 Bartlett檢 定與 檢 定檢 定檢 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767 Bartlett 球形檢定 近似卡方分配 603.244

自由度 300

顯著性 .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信度分析信度分析 信度分析信度分析

在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後,進一步採用Cronbach,s α係數(內部一致性)加以考驗 本態度量表的信度。整體而言,全量表的同質性極高,內部一致性係數為.922,顯 示出量表項目具有相當的同質性。

表 6 信度統計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 三

三 三、 、 、 、建立正式問卷 建立正式問卷 建立正式問卷 建立正式問卷

根據以上對預試量表(第三部份)之分析,編製國小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對學校行政與教學活動之影響研究調查問卷。此部分經由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後,

保留 25 題,其記分方式與預試實施時相同。

Cronbach's Alpha 值 以標準化項目為準的 Cronbach's

Alpha 值 項目的個數

.922 .923 25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 elearning pilot scheme (Four True Light Schools): WIFI construction, iPad procurement, elearning school visit and teacher training, English starts the elearning lesson.. 2012 •

maintenance and repair works should be carried out by school and her maintenance agent(s) to rectify defect(s) as identified in routine and regular inspections. Examples of works

3.1 Phase I and Phase II Impact Study reports, as a composite, have concluded that with self-evaluation centre stage in school improvement and accountability, the primary

For the primary section, the additional teaching post(s) so created is/are at the rank of Assistant Primary School Master/Mistress (APSM) and not included in calculating the

Teacher / HR Data Payroll School email system Exam papers Exam Grades /.

Classifying sensitive data (personal data, mailbox, exam papers etc.) Managing file storage, backup and cloud services, IT Assets (keys) Security in IT Procurement and

www.edb.gov.hk> School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 Notes to School Finance> References on Acceptance of Advantages and Donations by Schools

Having regard to the above vision, the potential of IT in education and the barriers, as well as the views of experts, academics, school heads, teachers, stu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