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號
1082A022 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109 年 03 月 25 日
16:30 前(逾時不受理)獎助學金
名 稱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宗南優秀清寒獎助學金」暨「宗南 周方金菊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一、就讀於公私立高中、職(不含夜間學校等)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
(申請者未享有政府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者優先)
申請資格 學生上學期操行成績(德育)甲等或八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智育)
七十五分以上且繼續在學者。
申請方式
一、 是項獎學金須統一由學校彙整,缺件者不予受理。
二、 申請人請備齊資料於本校截止收件日(109.3.25)前繳至教務處 註冊組。
所需文件
一、申請表格。
二、推薦書。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四、學生證影本。
五、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
六、新申請者附二吋照片2張,已有宗南志工護照者請只附 1 張照片。
七、如曾領取本會獎助學金者,需附上『志工護照』正本(12 小時)作為申請附件
申請金額暨 名額
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 5,000 元/名。
二、各校每學期發放五個名額(本校日校 5 名)。
三、各校申請名額超額時,以 a.學業成績 b. 家庭有變故、身心障礙或重大疾病 者 c 操行成績等為優先錄取順序考量。
備 註
一、凡提出申請獎助學金者,視同同意基金會派員訪視,如拒絕查訪者,視同放 棄被審核權。
二、領取本獎助學金者,每學期志工服務時數須滿 12 小時以上,並記載入基金 會之「志工護照」,作為下學期申請本會獎助學金之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