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獎助學金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獎助學金 "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編 號

1082A022 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109 年 03 月 25 日

16:30 前(逾時不受理)

獎助學金

名 稱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宗南優秀清寒獎助學金」暨「宗南 周方金菊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一、就讀於公私立高中、職(不含夜間學校等)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遭遇變故或家長身心障礙以致家庭經濟遭逢困境者。

(申請者未享有政府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者優先)

申請資格 學生上學期操行成績(德育)甲等或八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智育)

七十五分以上且繼續在學者。 

申請方式

一、 是項獎學金須統一由學校彙整,缺件者不予受理。

二、 申請人請備齊資料於本校截止收件日(109.3.25)前繳至教務處 註冊組。

所需文件

一、申請表格。 

二、推薦書。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四、學生證影本。 

五、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 

六、新申請者附二吋照片2張,已有宗南志工護照者請只附 1 張照片。 

七、如曾領取本會獎助學金者,需附上『志工護照』正本(12 小時)作為申請附件

申請金額暨 名額

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 5,000 元/名。

二、各校每學期發放五個名額(本校日校 5 名)。

三、各校申請名額超額時,以 a.學業成績 b. 家庭有變故、身心障礙或重大疾病 者 c 操行成績等為優先錄取順序考量。

備 註

一、凡提出申請獎助學金者,視同同意基金會派員訪視,如拒絕查訪者,視同放 棄被審核權。 

二、領取本獎助學金者,每學期志工服務時數須滿 12 小時以上,並記載入基金 會之「志工護照」,作為下學期申請本會獎助學金之重要依據。 

檔案下載 詳閱附件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

第(二)類獎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財團法人迎曦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家庭突遭變故學生 、 經濟弱勢家庭子女 、 家境清寒學生.

(一)申請學生請填妥附件1(獎學金個人申請資料檢核表)及 附件2(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若申請清寒類別獎學金但不

第一條 本獎助學金係為紀念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系友陳文成教

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

補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