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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雕塑學系碩士班【面試及原作審查】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一、 原作審查佈展日期及時間:10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五)13:30-17:00 1. 佈展地點:雕塑系大樓 4F 素描教室(4003)、1F 展場
2. 請繳交原作品 3 至 5 件為限(本系僅提供室內約 9 平方公尺樓板面積 陳列作品,佈置場地嚴禁破壞、粉刷及鑽孔;檯座、延長線、電腦、
撥放設備、掛線、掛勾…等佈展工具請考生自行準備)。
3. 為免考生權益受損,展場位置以簽到順序抽籤決定,並於規定時間內 佈展。
二、 面試及原作審查日期:10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六)
1. 面試地點:雕塑學系 1F 會議室
2. 應試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 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身 分;若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並 於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
3. 考生於報到後皆於候考區內等候唱名面試,嚴禁非考試人員出入試場 及候考區。(報到、候考區/雕塑系大樓 1 樓大視聽教室)
4. 面試時間每人約 15 分鐘。
5. 報到及面試時間如下:
考 生 准 考 證 號 報到時間 面試時間 1040001、1040002、1040003、
1040004、1040005、1040006、
1040007、1040008、1040009、
1040010、1040011、1040012
08:45-09:00 09:00-12:05
1040013、1040014、1040015、
1040016、1040017、1040018 13:00-13:15 13:15-15:05 6. 請考生於全體考生面試結束後當日 16:30 前撤展完畢並配合考場工作
人員之輔導恢復展場原貌,本系不負責保管作品。
7. 不得觸摸其他考生作品,如作品有任何損壞請自行協調負責。
三、 雕塑學系聯絡人:巫姿陵,電話:(02)2272-2181 轉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