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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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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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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發布日期:096 年01 月09 日 修訂日期:

097 年 11 月07 日 100 年08 月 24 日 101 年 12 月05 日 103 年01 月08 日 壹、目的

為有效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及減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 之發生,訂定本計畫。

貳、目標

一、整合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二、督導各級學校完成編定全校性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三、協助各級學校發展與推動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並增進 協助處於自我傷害危機之學生的教學與活動之技能。

四、協助各級學校建立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五、落實各級學校高關懷學生之篩檢,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 園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六、建立並落實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七、增進學校人員,對自我傷害事件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 能。

八、增進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對自我傷害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 能。

參、推動策略 一、研究發展

(一)教育部應蒐集學生自我傷害防治相關資料,提供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 府(以下簡稱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參閱運用;國教署及各地 方政府並得適時蒐集所轄學校學生自我傷害防治相關資料供所轄 學校參考運用。

(二)定期分析通報案例,探討校園自我傷害行為之成因,以作為研擬 校園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參考。

(2)

二、強化組織運作

(一)各教育主管機關定期督導所轄學校之執行成果。

(二)各教育主管機關督導所轄學校設置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小 組。

(三)運用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與輔導工作協調諮 詢中心,提供區域學校處理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 詢協助。

(四)運用各地方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區域學校處理學生自我傷 害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詢協助。

三、培訓防治人才

(一)補助各級學校辦理自殺防治人員培訓計畫。

(二)培訓各級學校之核心推動人員,擬定執行計畫及精進自我傷害三 級預防。

(三)培訓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員成為種子教師,並發揮種子功能,針 對校內教師、教官、行政人員、學生幹部或志工進行教育訓練。

(四)督導辦理學校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示 範學習,以激發學校積極推動,並精進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四、課程推動

(一)將學生課業減壓、提升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等議題融入教學課 程及生命體驗活動計畫。

(二)將增進學生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之相關議題納入課程綱要。

五、推動與實施防治計畫

(一)擬定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

(二)各級學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詳附件 1、附 件 2)。

六、自我傷害防治之社會宣導教育

結合民間團體資源辦理學校人員或家長為對象之生命教育及自我 傷害相關活動。

肆、計畫管考

一、權責分工:權責分工:教育部督導各大專校院;國教署督導所屬高級 中等學校;各地方政府督導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部、國教署、

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應辦理事項詳附件 3)。

(3)

二、教育部、國教署及各地方政府應督導所轄學校,於校園內發生學生自 我傷害事件應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善後處置及預防再自殺)。

三、督考機制

(一)教育部應將各大專校院執行本計畫之成效,列為學輔工作補助 經費審核參考。

(二)國教署應將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列入對高級中等學校及各地 方政府之評鑑或視導項目。

(三)必要時辦理重點學校訪視計畫,以瞭解及評估學校處理相關問 題之困境,協助學校提升自殺防治之效能。

四、獎勵措施:各級學校學務(輔導)主管及實務推動人員規劃執行本計 畫,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者,得優先薦送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優秀人 員。

伍、預期成效

一、透過校園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過程,體認生命之可貴,並促 使師生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各級學校建立完整之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機制。

三、有效抑制校園自我傷害之比率,有效降低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4)
(5)

附件 1

各級學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

執行

工作 目標 策略 行動方案 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初級

預防

增進學生 心理健 康,免於 自我傷害

增加保護 因子,降 低危險因 子

一、各級學校訂定學生自我傷害 防治計畫;各教育主管機關 定期實施督導。

二、各校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 制,設立 24 小時通報求助專 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 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 進行演練。

三、各校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 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一)教務單位:規劃生命教 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 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 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 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 技巧。

(二)學務單位(含學生諮商 或輔導中心(組)、輔導 室):

1.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 活動,(如:正向思考、

衝突管理、情緒管理、

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

之活動。

2.辦理生命教育電影、短 片、閱讀、演講等宣導 活動。

3.辦理正向思考與潛能 開發等訓練。

4.結合社團及社會資源 辦理自我傷害防治工 作。

5.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實 施全體教師(含導師及 教官等相關訓導人員) 對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

一、學校編定全校性 自我傷害防治 工作計畫。

二、防治人員之培訓 (一)編定完成防

治人員培訓 之教材。

(二)辦理輔導人 員種子培訓。

(三)進行校內導 師、教官、同 儕及社團幹 部之培訓。

(6)

執行

工作 目標 策略 行動方案 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處理知能。

6.對家長進行自我傷害 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 導。

7.同儕之溝通技巧與情 緒管理訓練。

(三)總務單位:

1.校警之危機處理能力 之加強。

2.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 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 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 助專線之廣告。

(四)人事單位:提供職員正 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 練,建立友善的校園氛 圍。

四、各校校長主導結合校外網絡 單位資源,以建構整體協助 機制。

二級 預防

早期發 現、早期 介入,減 少自我傷 害發生或 嚴重化之 可能性。

篩檢高關 懷學生,

即時介入

一、高關懷學生辨識:請學校針 對學生特性,校園文化與資 源,規劃合適之高關懷學生 篩檢方法,針對高關懷學生 早期發現,早期協助,必要 時進行危機處理;國中、小 部分為預防殺子自殺、兒童 少年保護,則請配合衛生福 利部強化高風險家庭評估。

二、篩檢計畫之實施須符合專業 法律與倫理,即在尊重學生 的自主與考慮不傷害生命的 原則下,強調保密隱私、以 及不標籤化與污名化之下進 行。實施過程包括六階段:

(一)說明:說明篩檢目的與 保障篩檢結果的保密 性。

(二)取得同意:除非學生有

一、進行高關懷學生 之辨識。

二、針對高關懷學生 介入輔導,並建 立檔案,定期追 蹤。

(7)

執行

工作 目標 策略 行動方案 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危險

性,否則,應依尊重自 主原則,在學生(家長)

同意下進行篩檢,非強 迫性(未成年學生請取 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三)解釋結果:對篩檢結果 的解釋要謹慎與專業,

不隨便給學生貼上精神 疾病或任何標籤。

(四)保密:各校專業輔導人 員、導師及相關教師應 遵守法律命令及專業倫 理,不得無故洩漏因業 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 事人之秘密。

(五)主動關懷:主動提供高 關懷學生必要的關懷協 助及需要的諮商輔導。

(六)必要的轉介:當知悉學 生有疑似精神疾病、有 明顯的自傷或傷人之虞 時,需進行危機處置與 必要的轉介與協助就 醫。

三、提升導師、教官、同儕、教 職員、家長之憂鬱與自殺風 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 力,以協助觀察辨識;並對 所發現之高關懷學生提供進 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 或治療。

四、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社工師、精神科醫師等)資 源到校服務。

三級 預防

預防自殺 未遂者與 自殺身亡

建立自殺 與自殺企 圖者之危

一、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 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 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

一、建立學生自我傷 害之虞或自殺 未遂之危機處

(8)

執行

工作 目標 策略 行動方案 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的周遭朋

友或親友 模仿自 殺,及自 殺未遂者 的再自殺

機處理與 善後處置 標準作業 流程

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 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 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 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 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

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 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 事人進行協助。

二、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 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 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 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 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 導。

三、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 參考衛生福利部規定之「自 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

(含「自殺防治通報轉介流程 圖」、「自殺暨高危險群個案 通報單」及「自殺個案轉介 回復表」)進行通報與轉介

(逕自衛生福利部網站下載 運用)。

四、處理回報:學校發生學生自 殺死亡事件應填具「學生自 我傷害狀況及學校處理簡表

」(詳附件 4)。

理流程。

二、建立學生自殺死 亡之危機處理 流程。

三、辦理學校輔導人 員及教官(或相 關業務承辦人 員)危機處理能 力之培訓。

(9)

附件 2

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處理機制流程圖

發生之前︵預防/宣導︶發生之時︵學校當下之立即處置︶發生之後︵後續追蹤︶ 學校危機處理︵危機處理小組︶ 通報

1. 學校人員(導師/教師/行政人員等)於知悉事件發生時,依「校 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落實通報(校內、外 通報),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2. 參考衛生福利部規定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

處理

1. 校內:當事人之醫療處理(醫療人員)、當事人家屬之聯繫(學 務單位)、事件之對外/媒體發言(發言人)、當事人(自殺未遂)

及相關師生之心理諮商輔導(輔導單位/導師)、當事人(憂鬱 或自殺未遂)成績或課程安排之彈性處理(教務單位)、當事人

(憂鬱或自殺未遂)請假相關事宜之彈性處理(學務單位) 2. 校外:校外機制及資源之引進/介入(醫療人員、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社工師等) 3. 律定後續處理之評估機制。

落實一級預防之各項措施

1.依「三級預防架構」律定相關處理措施:一級-全體教職員(學務單位)、二級 -校內諮商輔導專業人員(輔導單位)、三級-建置校內外諮商輔導專業團隊(校 長室)。規劃並執行學生篩檢方案、強化教師之辨識能力及基本輔導概念(輔導 單位);設置校內/外通報窗口、擬定校內查察策略及通報流程(含保密/保護機 制)(學務單位)

2.擬定並執行教育/宣導措施:以融入式教學方式落實學生情緒教育及生命教育 於各學科(含綜合領域)之課程中(教務單位);宣導校內相關資源訊息,並提 供師生緊急聯繫電話/管道資訊(學務單位);相關心理衛生之預防推廣活動之 辦理(輔導單位)

3.強化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將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納入既有危機處理流程中。(校 長室)

1. 事件之後續處理。

2. 相關當事人之後續心理諮商及生活輔導與追蹤(follow-up)

3. 預防再發或轉介衛政單位協助。

(10)
(11)

附件 3

教育部、國教署、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依據本計畫分工表

項目 推動工作 權責機關

一、研究發展 (一)教育部應蒐集學生自我傷害防治相關資料,提供 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參閱運用;國教署及各地方政 府並得適時蒐集所轄學校學生自我傷害防治相關資 料供所轄學校參考運用。

教育部、國教 署、各地方政 府

定期分析通報案例,探討校園自我傷害行為之成 因,以作為研擬校園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參考。

教育部 二、強化組織運

(一)定期督導所轄學校之執行成果。

(二)督導所轄學校設置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 小組。

(三)運用四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與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提供區域學校處理 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詢協助。

(四)運用各地方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區域學 校處理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之相關諮詢 協助。

教育部、國教 署、各地方政 府

三、培訓防治人 才

(一)補助各級學校辦理自殺防治人員培訓計畫。

(二)培訓各級學校之核心推動人員,擬定執行計畫 及精進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三)培訓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員成為種子教師,並 發揮種子功能,針對校內教師、教官、行政人 員、學生幹部或志工進行教育訓練。

(四)督導辦理學校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之經驗分 享與觀摩,透過示範學習,以激發學校積極推 動,並精進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教育部、國教 署、各地方政 府、各級學校

四、課程推動 (一)將學生課業減壓、提升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 等議題融入教學課程及生命體驗活動計畫。

(二)將增進學生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之相關議題 納入課程綱要。

國教署、各地 方政府

五、推動與實施 防治計畫

(一)擬定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 檢討修正。

(二)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

各級學校

六、自我傷害防 治之社會 宣導教育

結合民間團體資源辦理學校人員及家長為對象之生 命教育及自我傷害相關活動。

教育部、國教 署、各地方政 府、各級學校

(12)
(13)

附件 4

【本表為密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自我傷害後之狀況及學校處理簡表

項目 說明

資訊來源: □新聞媒體(新聞標題: )

□校安中心通報(事件序號: )

□民意信箱陳情(教育部公文文號: ) 自傷學生狀況描述

學校全銜:

性別: □男 □女 年齡:

學制/系級: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二專□四技□二技□大學

□研究所□博士班□其他( ) 年級:( )

科/系所名稱:( )【無則免填】

學生身分 別:

□一般生□休學生□退學生□轉學生□延畢生□僑生□進修部學生

□其他( )

家庭狀況: □三代同堂家庭□雙親家庭□隔代教養□父母離異□父歿□母歿

□其他( ) 住宿處: □家中□學校宿舍□賃居處

□其他( ) 學校措施及

事前輔導 (求助輔 導):

請勾選符合項目:

□訂有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實施計畫

□定期舉辦促進心理健康(含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 壓力與危機管理)之活動

□辦理提昇學校人員及家長之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 力活動,以協助高關懷群之早期辨識與及早介入協助

□已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作業流程

個案事前求助:□有□無 若有,輔導狀況:

發生日期及 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星期(___) 時間:AM / PM ____________

(14)

發生地點: □當事人家中□一般他人家中□重要他人家中□學校宿舍□校園內非 宿舍□校外賃居處□校外公共場所□非當事人學校

□其他( )

自傷方式: □服藥物□割腕□服用化學藥劑(強酸、強鹼、農藥等)□燒炭□引廢 氣□瓦斯(含引爆)□撞車□刀槍□上吊□跳樓□跳河(含海)□自焚□

窒息□

□其他( ) 發生可能原

因(可複 選):

生理方面:

□重大/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物質濫用(酒、藥癮)□創傷經驗(受 虐、家暴、天災等)□家族有自殺史

心理方面:

□情緒困擾(有憂鬱傾向,未達憂鬱症診斷)□情緒化特質(衝動控制 差、情緒穩定度差、情緒處理能力缺乏)□負向自我價值

□其他( ) 社會方面:

□男女朋友情感因素□家人情感因素(親子關係不睦、溝通不良)□非 以上兩類人際關係因素(同儕、同事等)□課業壓力□經濟因素

□其他( )

學校處理經驗描述(請針對事件發生後當時的實際處理經驗以列舉方式加以描述) 處理流程  學校協助處理單位(請依照各校編制填寫):

 人力支援狀況(請依照各校編制填寫):

 事件處理流程:

1.第一現場發現者:

2.第一現場處理者:

3.

4.

5.

(若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自我檢討與

建議

 處理過程之優點 1.

(15)

2.

3.

 處理過程之缺點 1.

2.

3.

 執行困境 1.

2.

3.

 未來建議(可針對自己及他校的建議):

1.

2.

3.

(若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承辦人: 聯絡電話: e-mail: 主管簽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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