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103 年廉政會報第 2 次會議紀錄
時間:103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 地點:永華市政中心 6 樓簡報室
主席:賴市長清德 記錄:姚鐘惠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名冊
壹、主席致詞
二位副市長、陳秘書長、侯處長、三位外聘委員以 及各局處首長,大家午安!首先,感謝蔡襄閱主任檢察 官、詹教授、許教授親自與會,同時也感謝三年多來,
包括臺南地檢署、外聘教授專家、本府同仁們戮力同心 地共同推動廉政工作。廉政的成績已反映在各項施政建 設與市民的感受上,我非常期待這樣的精神能持續下 去,讓每一個工程做到最好,每一筆經費做最有效的運 用,謝謝大家。
貳、宣讀歷次廉政會報裁(指)示事項辦理情形(詳如會議資 料第 3-10 頁)
※秘書長:
針對前述裁(指)示事項,各機關業已依照主席裁
示、委員建議予以因應辦理,建議解除追蹤。
※主席裁示:
各位同仁如無其他意見,就解除列管追蹤。
參、報告事項
一、秘書單位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資料第 11-28 頁)。 二、政風處廉政專題報告-財產申報裁罰案例暨錯誤態
樣研析(詳如會議資料第 29-36 頁)。
※主席裁示:
各位委員有無其他補充或討論?謝謝政風處,並請將 簡報內容提供給需要申報財產之同仁,尤其係初次具備 申報資格者,應提供相關資料以幫助其瞭解。
三、教育局內控管理專題報告-臺南市私立幼兒園監督 管理內控機制(詳如會議資料第 37-50 頁)。
四、社會局內控管理專題報告-社福機構監督管理內控 機制(詳如會議資料第 51-60 頁)。
五、都市發展局內控管理專題報告-租金補貼及國宅銷 售之內部監督及透明作為(詳如會議資料第 61-74 頁)。
※主席:
各位委員、同仁針對以上三案內控機制報告有無其 他討論?請蔡襄閱主任檢察官。
※蔡委員麗宜:
三份報告內容皆相當詳盡,並能由當中獲得許多知 識,僅提供看法如下;都發局報告中提到的查核流程與 查核機制,臺南地檢署目前也正在進行。個人覺得內控 機制除了考量機關內部同仁之職務,例如教育局與社會 局的職務輪調部份,在人的流動因素之外,亦可參考都 發局的作法,多與其他的資源或系統作結合。譬如都發 局會主動與戶政單位或財政部之資料作比對,此舉相對 可降低人為影響因素,更正確地推行業務。例如社會局 對於社福機構申請補助經費時,如何審核以避免詐領,
即可利用、結合戶政單位資源為之。以地檢署曾偵辦過 某案件為例;社福單位補助某一老人學習課程,卻發生 申請者過世後仍持續申請補助之情形,若社政單位僅憑 其提出書面資料作審查,極有可能發生重複補助的疏 失。建議參考都發局的概念,結合戶政與財政部相關單 位,進行系統資料之交換與比對,以提高政策推行或核
發補助的正確性。
※許委員育典:
針對教育局的報告(會議資料第 40 頁),尚未取得設 立許可階段之部份,易滋弊端與內部控制作為分為兩 類,內部控制作為之「制定相關表單以供依循,且公開 於本局網頁供下載使用」之部分,係針對「承辦人員未 依規定審核」之弊端,而「未落實利益迴避原則」、「接 受關說」與「接受不法利益」等問題之內部控制作為則 是「綜整相關局、處會勘紀錄由本局依據『園舍面積調 查表』複審」,個人認為該部份係屬形式上的內控,其具 體作為究竟可達到什麼樣的程度較不清楚。內控作為應 如蔡委員所提,類似結合其他資源之具體作為,若只是 調查表、會勘紀錄的複審,對於想達到利益迴避、杜絕 關說或不法利益等內控效果,可能僅流於形式上作業,
而無具體作為。
※秘書長:
簡單綜整目前的實際作法,凡與民眾接觸相關的所 有行政作為都應該建立內部管控機制,這是本府三年來 努力的目標,也唯有具體落實方能實現清廉勤政之理
念。如三個局處內控報告所述,事前完整標準作業程序 的研擬、制訂,例如表單的研訂等,為標準化的首要步 驟,亦即是將所有審核機制應考慮的事項、依法不可有 漏列的部分,鉅細靡遺、完整地臚列出來。此外,仍要 透過實地會勘才能瞭解實際狀況,不能僅從書面審查來 確認將來要運作的地點或建築物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因 此,會勘的機制亦是我們所要強調的部分。
至於剛剛許老師提到有關利益迴避、請託關說之內 控部分,的確也不能從書面表格來審核與管理,而是應 該透過平時的教育訓練,讓同仁清楚的知道自己必頇遵 守的行政倫理規範。其次,同仁如有程序外的接觸或接 受關說之情形,依據本府政風處通案性的規範,都必頇 進行登錄。在過去,登錄的動作較容易被疏忽,可能係 同仁覺得麻煩或不知道如何辦理登錄,因此,本府政風 處已建置直接上網登錄的便利程序,目的即是在同仁遇 有不當外力干涉時,可藉由登錄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 益,這是必頇相互通盤結合的部分。
此外,事中的內控管理係透過評鑑機制來進行督 導,評鑑的過程非僅有內部的同仁,亦有外部專家學者
參與,是以,雖名為「內控」,實際上仍具有外部的監督 效果。過去曾有委員未認知自己既為被賦予公權力者,
即應遵守公務員相關規範,這部分我們會努力加強讓委 員瞭解應遵守之行政程序法,以及利益迴避等其他相關 事項,如此一來,外部監督加上內部的共同規範,俾能 達到預防弊端發生之目的。
都發局內控專題報告與前面兩案相異之處,係其僅 針對國宅抽籤與租金補助業務,該業務涉及民眾人數較 多,能否獲得的結果落差相當大,必頇層層管制,並與 其他資料交互比對,這是都發局已經建立完成的制度。
每次前來參加抽籤的人數眾多,卻都能維持良好秩序,
可見該機制深受民眾信任。教育局與社會局的報告則係 屬於行政作為層面之運作,例如教育局的內控機制,是 先篩選出需要處理的問題,再施以定期或不定期的聯合 稽查等。稽查係異於評鑑的另一種內控措施,對於偶發 的、未能經常接觸的、有發生問題或弊端之可能者,平 時即應自訂期程表,不斷地實施清查,未必只依照教育 部交辦辦理。
另提醒本府教育局對「娃娃車」使用年限議題應即
早有所因應,原先教育部對娃娃車的法定使用年限規定 過於嚴格,幾乎所有的娃娃車變得不可行,現在使用年 限標準雖已放寬,我們不能坐視依舊存在之問題,應儘 速建立後續之輔導、協助機制,持續加強預防功能,避 免屆時可能發生之弊端。
總結來說,本府三年來均秉承「公開透明為最佳防 腐劑」理念為努力之目標,剛剛蔡襄閱主任檢察官所提 職期輪調制度,過去大概僅有中央單位的警察、政風人 員實施輪調,一般公務員少有輪調。三年多來,本府推 動全面性的職期輪調,除了預防弊端,兼有增加同仁職 務歷練,培養優秀人才之正面功能。興利與除弊併濟的 結果,本府確實都有相當不錯的成績表現。
※主席:
感謝秘書長相當完整的補充與說明。
肆、提案討論
提案 1:提案單位-詹委員明勇
案由:提升第一線工程師廉能執行業務效能,降低執行業務 的風險與顧忌。
說明:(詳如會議資料第 75 頁)
辦法:(詳如會議資料第 75 頁)
※詹委員補充說明:
大家午安!每次看到新聞,都會看到自己的朋友見 報,心想這該怎麼辦?其實工務單位常常會碰到這些事 情,資深人員見報可能是自己踩紅線,但年輕的工程師 不小心踩到紅線則是不值得,個人覺得工程師要有能力 作事,他也願意作事,最近剛好地方特考放榜,有學生 詢問要到哪個機關單位上班較沒有地雷,我的回答是地 雷到處都有,所以自己要小心,除非不進公家機關,否 則幾乎都會發生,為什麼他們會這麼想?因為工程採購 或工程驗收有一定風險。
個人認為在公務機關對於年輕的工程師或任何一個 人來講,他應該要作到能幹並有能力完成任務工作,亦 即他敢去作,但為何今天很多人不敢去作?或作了之後 就踩地雷呢?其實若有些機制能夠進行處理,我想情況 會比較好。以南區水資源局為例,其網頁上將所有全民 督工的工程都刊載在網頁上,承辦人、工程名稱與工程 內容皆一五一十呈現,這是公開訊息,雖然採購網頁上 亦會刊載,但民眾不會至採購網頁查看,卻常點閱該機
關單位的網頁,點選後出現工程的基本資料,比如經費 多少錢、承辦人是誰、做了什麼樣的事情及工程內容照 片,甚至決標單亦有刊載,因為這本來就是公文書,且 在採購網也能看到,做這件事或許是多餘,但對一般民 眾而言,若是在該單位網頁看到,會覺得該單位是誠實 的,願意分享訊息等等,包括所有的合約書、交維計畫 書等等,通通在網頁上找得到,透過前述這些各項資訊 的公開,民眾能感受到政府的積極任事,由此可見,應 該要利用現成的資料增加透明度讓民眾有感。
接下來用簡短的時間報告,第一個是「廉政與廉 能」,廉能是要主動幫民眾作一些事情,一個地方政府的 首長應該是在規範中創造更多對民眾有利的成果,而不 是去驗收時這個不敢簽,那個不敢簽,這是消極作事的 方式,當然,廉政很重要,但廉能需要更積極。
第二個則是「訊息主動」,即主動澄清訊息,適時、
適度、適地,澄清不必要的疑惑。民眾得不到想要的訊 息,也沒有專業的能力從採購公報或其他相關管道得知 時,便開始有所猜疑,屆時我們頇更費力地澄清。
第三個是「陽光行動」,儘量讓相關權益者瞭解執行
公務同仁的行動,別人以捉小偷的心態旁觀,我們就直 接告訴對方:我是穿制服的好人。市府政風處很細心地 彙整相關單位的執行現況與資料,我建議能夠適當地告 訴別人自己的功能,其中有五個單位的人力、財務或資 源上有問題,等下會再向各位報告該怎麼辦。
第四個「夥伴活動」,同流合污或君子慎獨,個人比 較相信君子慎獨,一個人容易動搖,而兩個人就能稍微 好一點點,至少新進同仁不該一個人去,何時可以單飛,
亦應該有個評估制度,若資深的人涉有不法,則是他自 己意志力不堅定。
最後是「誠信互動」,因為我本身有機會參加一些政 府活動,比如協驗、會驗或採購稽核,發現有些公務同 仁在灰色地帶時,很緊張究竟要不要求助?通常我會告 訴他們,求助會比較好,請別人幫忙一同尋找解決的方 法可能會比較安全。前陣子水利署有些案件可能都是類 似情形,我們可能要給同仁正確的觀念;遇到狀況時,
尋求協助解決並非壞事。
提供建議如下:
一、擬定出差執行相關業務作業流程。誠如剛剛秘書
長所言,這些標準作業流程均已制定完成,但實際 上執行的落實度究係如何。
二、穿著足以辨認身分的臂章、背心、外套等,藉以 顯示執行業務。同仁外出洽辦業務,或像水利署至 偏遠地方舉辦公聽會,皆規定要穿制服,因為若受 到攻擊,其足以辨識係為執行公務中之公務員。有 五個單位覺得經費上有困難,個人建議是否能夠相 互勻支,因為除了第一可顯示同仁執行公務的身 分,第二能求得自己的安全,第三個也可以是貼心 的慰問,背心可以兩面穿,也許有一面是公務用,
另一面則可提供保暖。
三、結伴成行。有關人力與出差的部分,若是必頇要 外出,是不是該由監驗的同仁去?若是出差,遇有 特殊情形,要考量、篩選適當的人會較恰當。
另外,我每個禮拜都來成大,經過後火車站時發現 車站出來的左前方停滿腳踏車,每天都一樣,非常凌亂。
第一分局在每輛車上均張貼違停處罰的警告單,其中某 輛沒有椅墊的腳踏車還張貼了一張很大的單子,這腳踏 車其實不會有人來認領。我不禁思考:後火車站的腳踏車
應該不只被貼過一次單子,也許已經無數次了。什麼樣 的人會在那裡停腳踏車?第一個或許是台南在地的學 生,成大學生有校園可停,不會停在這裡,第二個是來 台南上班的外地人,第三個是我們台南人至外地上班,
每天都這樣停,每一季也都來趕,問題有多嚴重?100 輛?1000 輛?某天下午我數了一下,腳踏車、摩托車、
包括被拖吊的總共有 137 輛。
我認為一定有解決之道,面對台鐵後火車站的右 方,有塊閒置的空地,能否作開放空間的結合?或者以 認養方式,由政府管理,用以解決停車問題。政府在作 些什麼,其實民眾的感覺很明顯。我經常往來台南,覺 得台南是宜居的好地方,希望每個人也都能感受到「住 在台南,真好」!
※政風處侯處長:
我們對於詹老師的提案深表敬佩與認同,現就目前 的作法提出報告,提供予詹老師參考。有關降低採購風 險的部份,去(102)年廉政會報即通過本府「採購案件風 險管理實施計畫」,並於去年 10 月 2 日函頒本府所屬各 級機關學校據以實施,該計畫之目的係為有效管理採購
案件之風險,包括工程案件履約過程中的潛存風險顧 慮,相關具體作為有以下五點:
一、加強採購人員專業訓練,強化採購人員風險研判 能力。
二、落實採購風險評估機制,對涉有風險疑慮之採購 案件先期提出預警。
三、辦理採購風險廉政座談,例如目前正在進行中的 基層扎根廉政工程,以及履順專案座談會,與簽約 廠商、採購承辦人員溝通觀念、防制弊端。
四、機關主(會)計及政風積極發揮監辦功能,防範採 購違失情形發生。
五、辦理法治宣導及廉政倫理教育訓練,使同仁建立 知法守法清廉觀念。對行為足堪表率人員,視情節 予以表揚敘獎。
※秘書長:
詹委員所提有關出差執行業務作業流程業已訂定,
執行情形當然應予監督。縣市合併之前,曾有同仁出差 後就不回辦公室的陋習,現在則是嚴格要求在上班時間 內仍要回來,甚至填寫紀錄,責成科長嚴格督導。事後
的監督仍需要各局處實際的抽查,人事處亦會不定期抽 查同仁在勤情況,出差的時間地點都應有記錄,同仁也 應當自律,這是身為公務員的基本要件。
其次,詹老師建議的臂章、衣著或外套部分,雖有 經費上考量,但未來若真有需要仍將視情況克服。基本 上,現在外出執行公務一定要佩戴識別證,表明自己的 身分,這點絕對會嚴格要求,至於背心、外套等,目前 大概僅有警察、消防人員有制服,其他例如交通局收費 員、觀光旅遊局旅服人員也有背心,皆係與民眾有直接 接觸者。
再者,新任、剛就任的公務員不會直接調派到第一 線,會以「師徒制」方式慢慢帶領他。尤其這三年來有 不同以往之處;所有新進人員,不論編制內或編制外,
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於其正式上班前,均安排有集 訓,不厭其煩地告知基本事項。
至於後火車站停車問題,確屬一大困擾,但目前已 有相關計畫刻正規劃進行,臺南市的停車空間確實不 足,在此狀況下若冒然全面禁止停車,渠等車輛可能流 竄至其他地方,問題終未能獲得根本解決。停車問題必
頇作全盤規畫,針對火車站周邊部分,交通局與警察局 已有腹案,詳細情形請兩位局長補充說明。
※交通局張局長:
謝謝詹委員的意見,後火車站附近停放之腳踏車多 為學生所有,上班族的腳踏車是少數,我們曾多次與成 大溝通,該校總務處於學期末或學生畢業後,會清理許 多後站的廢棄腳踏車,有時本府環保局同仁亦會協助清 運,如係無主者,會黏貼提醒單,期限後若仍無人認領,
環保局再予以清運處理。腳踏車的免費停車格亟需找尋 空間容納,這部份我們會處理。
秘書長提到之周邊汽、機車停車問題,目前都有較 詳細的配套措施,希望能有足夠的停車空間為誘導,取 代處罰的方式,這部份我們會很謹慎處理。
※主席:
詹老師特別提到位於成大附近的台鐵土地部份,是 否有辦法落實?
※詹委員:
從後火車側門出來可以看到台鐵在面對後火車站的 右邊有一塊空地,另外在成大光復校區運動場邊角的地
方,有一塊大約是 25 公尺╳35 公尺的空間,一直閒置中 且沒有人佔用,容量雖有限,但稍加整理,供腳踏車停 車用會很方便。成大學生不會來停,因為他們有地方停,
一定是其他有需要的人,例如通勤族。
※交通局張局長:
這塊空地可能要查看地權,會再與台鐵進行瞭解,
成大部份亦會再持續溝通。
※主席裁示:
請張局長再進行溝通瞭解。
※警察局陳局長:
有關後火車站周邊的交通問題,秘書長亦曾召集相 關單位進行規劃及整頓,目前係不定時的,一個月大約 有二至三次對於嚴重違規停放的汽、機車進行拖吊,時 間多半選擇星期六或星期日人潮較多時。考量腳踏車可 能係學生或弱勢朋友使用,又因汽機車有車牌可以告發 或發還,腳踏車拖吊後可能找不到對象發還,故多採勸 導方式,詹老師提到無主的部份應該係由本府環保局公 告後沒入處理
※環境保護局張局長:
剛剛詹老師出示的照片(沒有椅墊的腳踏車),我們 將之認定為廢棄車輛,若廢棄於該地過久會影響市容。
該物所有人看到黏貼於車上的單子時,應該在 7 天期限 內將之移走,否則可逕依臺南市廢棄車輛管理辦法將之 移置他處,等待 3 個月後若仍無人認領就直接沒入處理。
※主席:
我看到許多局處同仁都有背心,工務局有嗎?
※工務局吳局長:
以前施工查核時有要求穿著背心,並非全體同仁皆 需要。
※詹委員:
外出執行公務時才需要穿著背心,府內同仁則無此 需要。
※主席:
目前工務局仍然有穿著背心嗎?
※工務局吳局長:
施工查核時還是規定要穿著背心。
※秘書長:
聯合稽查時亦同。
※主席:
水利局呢?
※水利局李局長:
有買一些輪流穿,供外出防颱準備、巡邏時使用。
※主席:
平時外出督查工程時是否會穿背心?
※水利局李局長:
目前無此規定。
※主席:
我的建議是應該要穿,因為詹老師的建議很好,工 程發包後去現場勘查的人都應該要穿。
※秘書長:
目前無足夠經費使每位同仁都有背心,而且可能一 兩年壞了又得更新,所以就像本府消防局一樣,買幾套 供負責外勤業務的同仁輪流穿,定時送洗,這是最節省 的方法,況且並非每位同仁都有穿著背心的需求,無外 勤業務者就不需要。
※主席裁示:
就像選舉發文宣時所穿著的背心,比較薄、比較便
宜,還能使用很久,臂章的想法也不錯,出去時戴上,
回到辦公室則掛著,臂章更便宜,權威性也很夠,可能 研究一下是否通令使用臂章?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
提案 2:提案單位-政風處
案由:為貫徹 市長清廉勤政施政理念,擴大本府基層扎根 廉政工程效益規模,擬規劃辦理本年度各區公所公務 員、相關廠商業者與檢察官之「廉能基層座談會」,
期能強化第一線公務同仁法治觀念,暢通廠商業者溝 通管道,將『廉政、效能』核心價值落實至市民最有 感的基層服務。
說明:(詳如會議資料第 83、84 頁)
辦法:(詳如會議資料第 85 頁)
※政風處王科長補充說明:
有鑑於區公所係最基層、最貼近民眾之行政機關,
各區公所同仁擔負為民服務的第一線工作,其表現之好 壞直接影響民眾對政府的滿意度,以及對於清廉勤政之 感受度。另就 102 年採購業務數據進行分析,各區公所 全年採購案 2,400 件,佔總案件數比例達 42.7%,金額 將近 24 億,本提案旨在複製基層扎根廉政工程成功經
驗,再次結合行政與司法資源,前進各區公所,與第一 線公務員、相關廠商面對面溝通接觸,讓正確法治、採 購觀念得以向下扎根。
※蔡委員麗宜:
自去年開始推動基層扎根廉政工程,迄今已陸續辦 理多場,市府政風處想將觸角延伸至基層,我們非常贊 同,前來開會前特與地檢署同仁確認,提供以下幾點建 議:
一、今年適逢七合一選舉,能否結合各舉辦場次進行 反賄選宣導?因地檢署與市府警察局合作「檢察官 與民有約」之社區座談會,以往於選舉期間也會配 合反賄選宣導,現有政風處所提推展基層扎根廉政 工程至區公所乙案,恰可結合今年的反賄選宣導。
二、為了配合檢察官行程,可否於場次確定時間前一 個月通知地檢署,俾利安排檢察官參與。
三、在此提供一則經驗分享;去年地檢署以前來洽公 及參與座談會之民眾為調查對象,辦理「廉政與為 民服務品質」問卷調查,發出 1,200 份問卷,回收 1,100 份,原係想瞭解民眾對於地檢署推行廉政業
務與為民服務項目的滿意度,其中一份問卷回復中 提到曾聽聞有司法黃牛的訊息,後來在上星期查到 假律師的案件。因此建議善用此途徑,藉與基層同 仁、往來業者座談機會,廣泛使用問卷調查,有時 正式會議不方便提供訊息者,便可透過問卷提供予 我們瞭解。
※秘書長:
這三項建議都非常好,我們都可以配合,爾後於研 習座談會後均附上問卷調查,讓參與人員填寫。
※主席裁示:
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秘書長:
財產申報之目的是希望達到陽光政治,也就是所謂 的透明,希望所有公務人員都不要有貪瀆的可能,所以 財產申報的預防功能才是最重要的。目前財產申報法的 裁罰非常非常的重,但處罰並不是該法真正目的,另一 方面本府需要申報財產的同仁愈來愈多,如採用抽查比 例的審核方式,或許有人會存有僥倖的心理,那也可能
實在是疏忽、不了解所致,所以,除遵照 市長之提示;
提供財產申報的相關資料給初次申報者,協助申報以 外,我希望在同仁申報之後,政風同仁先幫他檢查,若 有很明顯的遺漏,要提醒他並給予補正的機會,否則一 旦送出去可能就要被裁罰了,因為該法的裁罰要件非常 嚴格,幾乎完全沒有彈性。我相信裁罰案例簡報中的基 層同仁並非心存故意,是因為不瞭解而不小心漏報,一 次就處以 6~12 萬的罰則實在很重,所以請政風同仁務必 要提供本府同仁必要的協助。
※政風處:
謝謝秘書長指示,鑒於財產申報法嚴苛的裁罰規 定,政風同仁們一直抱持服務與輔導態度,儘可能的協 助同仁正確地完成申報,必定是竭盡一切努力仍無改正 後,才會提報法務部。本府政風人員自始遵照 市長與 秘書長指示,以「零裁罰」為努力之目標,目前本府因 違反財產申報規定而受裁罰人數是五都中最少的。
※顏副市長:
財產申報能否比照個人所得稅繳納模式,由中央核 擬金額稅率,因為現在很多夫妻分居後就沒有聯繫,如
果由監察院主動提供財產資料,申報人以簽名同意的方 式來申報,可能就比較不會發生裁罰那麼重的情形。
※政風處:
報告副市長,現在確實有因夫妻分居而造成財產申 報困擾的情形,我們將持續與法務部溝通這個問題,但 是目前法務部仍採照現有的裁罰標準,且規定必要時應 負舉證責任。所以,財產申報人如係前述情形者,我們 仍會輔導同仁務必盡量的、詳細的、正確的申報。
※主席:
提供一個觀察到的現象與各位分享;我是棒球迷,
發現職棒之所以會打假球,甚至很多戰績彪炳的明星球 員會淪陷,這常與一些已經離開球隊的前職棒球員有 關。因為這些球員都是明星,這些因故離開職棒的球員 較有機會與之接觸,先是正常的約吃飯,聯絡感情,之 後組頭慢慢現身,藉由多次飯局、餽贈禮物,自然就建 立起關係。北部某縣市水利局弊案的發展模式亦復如 此,牽線的人也是已經離開單位的同事,廠商先透過他 找現在的水利局同仁吃飯、建立關係,之後廠商才出現,
隨著一攤又一攤的不當邀宴,弊案也就發生了。打假球
的球員或前述涉貪的水利局公務員,他們一開始接觸的 都是自己的朋友,也沒有違法的意圖,但卻一步一步、
一次一次的走到違法的結果,有些事情雖然沒有法律明 文規定禁止,但是我們的局處首長可以將這些故事案例 告訴同仁,注意有些已離職,卻經常地藉故回來原服務 機關者,那可能是個危險訊號,尤其涉及公權力行使的 單位,例如警察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務局以及地政 局等,對此情形更應稍加留意。提供以上共通特性予大 家參考,會議到此結束,謝謝。
陸、散會(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