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 第二學期 招 生 簡 章
校址: 407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課程諮詢: 04-24517250 轉 2674
學分班網頁
http://web.lib.fcu.edu.tw/credit_class/
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
第十五期
一、宗旨
辦理圖書資訊專業課程,滿足中學、小學教師、行政人員等圖書館同道在職進修的需求。
由專業教師群規劃圖書資訊核心課程,整合圖書館營運經驗, 導入數位學習機制,以 培養學員具備圖書館服務所需的專業知能。
修習完成課程,可獲得學分證明、登錄教師研習時數,進而具備圖書館專業人員之任用 資格。
二、招生對象
中學、小學教師、學校行政人員以及對圖書資訊有興趣者。
三、招生人數
36 人,額滿為止。
四、課程特色、課程名稱
課程設計兼顧理論與實務,配合課程需求規劃各類型圖書館參訪活動,觀摩不 同營運 條件下圖書館的服務型態,以充實學員的實務經驗。上課以面授為主, 並提供數位學 習平台,讓學員隨時掌握課程動態、體驗數位化的學習情境。
課程名稱 學分 上課時間
圖書館管理 3 週五18:30 - 21:30 讀者服務 3 週六 09:30 - 12:30 圖書館專題講座 2 週六 13:30 - 16:30
五、上課日期 /地點
上課日期:2021 年 3 月 5 日~2021 年 7 月 3 日
上課地點:逢甲大學圖書館 資訊素養教室
六、請假時數規定、結業證書核發
各科請假時數不得超過面授總時數四分之一,各科修習成績經考核合格者, 由逢甲大 學核發學分證明,並登錄教師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七、報名日期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 年 1 月 25 日截止。
八、收費標準
學分費 2,500 元, 8 學分共計 20,000 元整。
九、 報名程序
(一) 填寫報名表本班採Email 報名,請下載並填寫報名表。(第一學期已報名之學員可不必填寫報名表) (二) 學費繳交
請至銀行臨櫃繳納或 ATM 轉帳,繳費截止日期:2021 年 1 月 25 日。 國泰世華銀行文華分行 (銀行代碼:013)
帳號:260-50-010760-1 戶名:逢甲大學
(三)相關資料繳交
1. 個人照片:請提供 2 吋個人照片電子檔以製作學員證。
2. 學歷證明:請提供最高學歷證明。
十、 退費說明
本班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日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 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 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報名資料請 Email 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報名諮詢:04-24517250 #2674 沈小姐
逢甲大學推廣教育 報名表
班別
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 (第十五期)
生日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最高學歷
學校名稱:
科系(所)畢/肄:
個人照片電子檔 請email 至
通訊 地址
□□□
連絡 電話
手機:
服務機關 名稱 電話
部門 職稱
訊息來源
□
招生公文□
電子郵件□
本校推廣教育處網站□
學分班網站□
親友介紹□
全國教師進修網□
網路搜尋□
其他____________進修目的
□
工作需要□
單位指派參加□
個人興趣□
增加專長,轉調職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繳交資料 (自行勾選)
1.
□
個人相片電子檔 2.□
學歷證件電子檔 3.□
轉帳收據電子檔4.
□
汽車車號(如需申請停車證者填寫):【 】注意事項
非學分班進修期滿,缺課未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由本校發給結業證書。
學分班進修期滿,缺課未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
非學分班及學分班進修期滿皆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日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我已同意以上注意事項: (請以正楷簽名)
備註
本班採Email 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
諮詢管道:逢甲大學圖書館 沈珮琴小姐 電話 04-24517250 轉 2674。
學費轉入帳號:國泰世華銀行 逢甲分行 (銀行代號 0132608) 帳號:260-50-010760-1 戶名:逢甲大學
※ 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經發現除取消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個資聲明
逢甲大學為教育行政及學員資料管理之目的,本申請表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僅存放於校內,作為推廣教育班 次之用,學校將保留本申請表一年,期滿後即依規定銷毁,資訊系統/電子檔案儲存之資料則於前項所述使用 目的存續期間留存,提供本校及本校相關單位使用。您得以下列聯絡方式行使查閱、更正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的當事人權利。如您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確實,將可能無法完成推廣教育班次之行政作業。
聯絡方式: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電話(04)24517250 分機 2636,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除前述之聲明事項外,本人 同意學校基於推廣業務聯繫(例如:不定期寄送各類活動、研討會、
訓練課程、或分享對工作有助益的有關訊息),將上述資料提供給予學校使用。 (11-0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