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學年度 碩士在職班考試招生 工藝設計學系【面試】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面 試 時 間 准 考 證 號 碼
08:50
至 09
:00報到
09:00
至 10
:10面試
3080001、3080002、3080003 3080004、3080005、3080006
一、 面試日期: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
二、 考生應同時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 有效證件正本)、「准考證」及口罩,並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及應試。
三、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自備口罩及配合量測體 溫,並繳交「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如有發燒(≧37.5∘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應主動 告知,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四、 考生請攜帶原作品(或研究成果),應與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內容相符,並於考試當日上 午 8:20~9:00 至本校工藝設計大樓四樓 D403 製圖教室自行完成原作品(或研究成果) 三至五件(或三至五個系列)之陳設布置,陳設原作品或研究成果,請依准考證編號放置於 二張製圖桌上,若需台座、吊掛、電源延長線及桌布請自行備妥。(一張製圖桌尺寸:長 75cm、寬 65cm,寬含 7cm 筆槽)。
五、 面試時間於 110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9:00 開始,請考生務必於報到時間至本校 工藝設計系大樓四樓D404 教室完成報到並測量體溫,無狀況者,貼圓點貼紙。
六、 原作品或研究成果應等待全部考生面試完畢後,統一於當日中午 11:00 前取回,逾時未 取回之作品本校不負保管之責。
七、 工藝設計學系 聯絡人:陳瑩娟,聯絡電話:(02)2272-2181 轉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