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推廣教育部
「102 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核准文號臺教師(三)字第 1020064999 號函開班。
2.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計畫審查要點。
3.教育部核定中國文化大學培育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專長教師專門科 目學分一覽表開設課程。
二、招生對象:
1.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 在職校長、專任教師。
2.具中等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三、報名方式:(每班 50 人、額滿為止,人數不足 25 人則不開班)。
1.現場報名: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建國分部) 。
2.通訊報名:掛號郵寄資料到 106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表演藝術第二專長 學分班(郵戳為憑),併附照片 2 張、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合格中等教師證影本、在職證明影本(或現職學校聘書)影本、學雜費:郵局 滙票(抬頭:中國文化大學)。
四、報名日期:5 月 15 日~6 月 20 日。
五、開課日期:102 年 7 月~102 年 8 月。
六、上課時間:每週一至五 早上 9:10~16:00 。 七、上課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1.本校建國分部(臺北市建國南路 2 段 231 號)。
2.本校大新分部(臺北市延平南路 127 號)。
八、費用:
1.學分費:每學分壹仟捌百元整。
2.雜費:貳仟元整。(每階段) 。
班別 學分數 費用(學分費+雜費) A 班 12 $23,600
B 班 12 $23,600 C 班 14 $27,200
九、班級及課程:
1.本課程共分 A、B、C 三階段進行,以寒暑假上課為原則,學員必須依階段規劃課程全 部選讀。
2.各階段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課程 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3.開班課程:共 38 學分。
表演 藝術
A 班(學分數) B 班(學分數) C 班(學分數) 備 註 1 美學(2) 6.導演與實務(2) 10.中西舞蹈史(2)
A: 102 年 7 月~8 月(12 學分) 每週一至五:08:10~16:50 B:103 年 1 月~3 月(12 學分) 每週六、日:08:10~16:50 C:103 年 7 月~8 月(14 學分) 每週一至五:08:10~16:50 2.藝術概論(2) 7.創作性戲劇(2) 11.舞蹈技巧(2)
3.劇場實務(2) 8.表演方法(4) 12.舞蹈創作(2) 4.戲劇與劇場史(3) 9.排演(4) 13.流行音樂(2) 5.編劇方法 (3) 14.歌劇鑑賞(2)
15.美術史(4)
十、諮詢連絡: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曹先生。
電話:(02)2700-5858#8347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一、注意事項:
1.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一經發現,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2.所修科目學分,學勤考核缺課(含請假)時數未逾 1/3 者,發給學分證明。
3.上課所需教材由學員自付。
4.本課程為學分班課程,不辦理抵免。
5.若報名人數不足,本校保有延期或停班權利。
6.退費標準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退學退費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 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ㄧ 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若開 班不成,全額退費。申請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違反者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辦理退費事 宜。
7.課程期間,若遇颱風豪雨,請依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停班停課訊息為主。(外縣市學員 遇颱風請依自身安全為重)。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