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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學校 105 學年度日間部單獨辦理免試招生簡章
一、 招生人數一覽表
餐飲管理科 504 人。
二、 招生對象
(一) 無年齡限制。
(二)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 國民中學三年級課程者。
(三) 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同等學力者
1.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業三年級課程,
持有修業證明書者。
2.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進修學校結業、取得結 業證明書者。
3. 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學力鑑定及格證書 者。
4.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
5. 持大陸學歷或國外學歷者,經相關單位認證後符合同等學力者。
6. 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資格者。
(五) 備註:因本校教育係培養餐飲從業人才,若 A 型肝炎血液檢查呈現陽性反應者,
於實作課程中恐有傳染之虞,未來就業也將受限制,建議應於治癒後始得登記報 考本校。若為 B 型肝炎或 B 型肝炎帶原者,雖可就學,因目前業界要求,恐將影 響就業,請慎重考慮報考本校。
三、 報名方式
(一)自由參加本校舉辦之理念說明會了解餐飲業屬性及學校特色、教學方式,並於活動 中釐清孩子就學意願、索取報名表填寫。
註:理念說明會舉辦時間可至本校網站(http://www.kpvs.tp.edu.tw)查詢並線上 預約報名或電洽本校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27556939 轉分機 211,服務時間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6:00)。
(二) 確定欲報名本校者請先參加本校舉辦之理念說明會及適性輔導座談會深入了解 孩子餐飲意向,活動包含與家長及孩子的深度對談。
(三)報名期間:自本簡章核備日起,至 10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止。
104.12.31 北市教中字第 10443540600 號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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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費用:新台幣 600 元,凡具有低收入資格或其直系血親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並於報名時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者免收報名費。
(五)報名流程:
1. 於理念說明會及適性輔導座談會後欲報名本校者請填具報名表,填明家長姓名、
詳細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電話,以利錄取結果通知。
2. 務必準備超額比序書面資料:請參照附件超額比序項目及積分計算標準,準備 相關文件時請依照比序項目依序裝訂成冊,並置入 A4 信封袋中。
3. 若比序相關證明文件為影本者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之證明章,所有書面資料恕不 退件。
4. 註明學生姓名及超額比序資料之文字,若經查證書面資料非屬報名人所有,將 取消報名資格。
5. 備妥超額比序資料後連同報名費於 105 年 7 月 1 日下午四時前親送至本校報名 (請先電話預約報名時間),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 錄取方式及超額比序項目
(一)報名人數未滿招生名額之人數,全額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名額之人數時依超額 比序方式由高至低依序錄取,分數計算方式及超額比序順次第(二)點。
(二)超額比序項目及積分計算標準
比序項目 內容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1 適性輔
導建議 適性輔導推薦 25
1. 出具於國中任教教師(附教師職章)推薦函一份 10 分,
上限兩份共 20 分。
2. 出具家長或餐飲相關從業人員(主管職以上)推薦函一 份 5 分。
2 多元學 習表現
餐飲試探活動或研習
課程 25
參加餐飲職涯試探體驗活動或課程一次 5 分(如:升學 博覽會、見學體驗、寒暑輔營、技職講座、國中家政課 程等),上限 25 分。
餐飲職群國中技藝班 15 參加且滿一學期(附證明)15 分。
餐飲相關競賽與證照 15
1. 國中階段參加餐飲相關競賽且獲得前 3 名或佳作以上 者得 5 分(附證明),參與或獲得其它獎項者(附證明) 一次 5 分,不同競賽可累積分數 (如:主廚盃、國中技 藝競賽等),上限 10 分。
2. 具餐飲相關證照者一張 5 分(附證明),上限 5 分。
出缺勤及獎懲紀錄
(前 5 學期) 10
1. 出缺勤總合:無曠課 5 分,曠課 1-5 節 3 分,曠課 6- 10 節 1 分。
2. 無記過者(含銷過後)5 分,銷過後未達小過者 3 分,銷過 後無累計至小過 2 次者 1 分。
3. 上限 10 分。
3 學校表 現之均衡 學習
綜合活動領域 10 前 5 學期平均成績按得分比例計算(如:總平均 90 分得 9 分,以此類推,採計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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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序順次:當總積分相同時,依照以下順次進行比序。
1. 第一順次:比序項目總積分
2. 第二順次:適性輔導建議項目之總積分。
3. 第三順次:多元學習表現項目之總積分。
4. 第四順次:多元學習表現項目中之餐飲試探活動或研習課程餐飲職群國中 技藝班餐飲相關競賽與證照出缺勤及獎懲紀錄 之積分,進行比序。
5. 第五順次:學校表現之均衡學習項目之積分。
6. 如經第五順次比序後仍同分時,將抽籤決定之。
7. 有關比序項目與積分,由本校招生委員會逐年審視修訂之。
五、 錄取通知
(一)放榜日期:統一公告,105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時公告官網。
(二)錄取通知:(請參照附件錄取結果通知單)
(三)依「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職業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簡章」中錄取方式及超額比序 項目,決定錄取名單,其中包含正取及備取名單,錄取結果通知單由本校逕寄至考 生通訊地址。
六、 複查作業
(一)請參照附件複查申請書,複查時間:105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親自向本校提出辦理。
(三)不受理郵寄、電話申請。
(四)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增額錄取。
七、 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日間部正取生報到日期及時間為105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09:00至 16:00時,備取生於將依照當天未報到名額個別依序通知備取生於105年7月7日(星期 四)18:00時至7月8日(星期五)10:00時辦理報到。
(二)報到程序:
1. 錄取新生需攜帶錄取結果通知單,依通知單所列時間(為避免擁擠請儘量依通知 時間辦理報到)、身分證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及報到相關物 品至本校報到(或至本校網站招生訊息區查閱),未依規定日期辦理報到者視同 放棄錄取資格。
2. 錄取學生註冊入學後,如有發現冒名頂替或原送資料內容與事不符合者,取消 其申請入學資格;如責任在原畢業學校時,報請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追究學校 有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八、 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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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時間:105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
(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申訴書」親自向本校提出辦理。不受理郵寄申請。
(三)本校應於105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訴結果以書面回覆,若符合錄取標準
,增額錄取。
九、 放棄錄取書面聲明
已錄取報到學生如欲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請向學校索取放棄錄取書面聲明書
,並於105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填具「放棄錄取書面聲明書」 (或至本校網站 招生訊息區下載),由學生或家長親送本校辦理放棄錄取。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生得向各單獨招生學校報名,不受就學區限制,並以選擇一學校報到為限。
(二)本校獨招入學之報到日期,與基北區免試入學報到日同一日。
(三)獨招未招滿之名額,得辦理續招,其續招方式,除有特殊情形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 准外,應依各區免試入學方式辦理。
十一、 本校聯絡方式
(一)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148 巷 24 號
(二)電話:(02) 2755-6939 轉分機 211 或分機 311 聯合服務中心 (三)傳真:(02) 2754-1970
十二、 交通
(一)聯營 3.15.18.52.72.74.207.211.235.237.278.284.295.662.663.和平幹線.敦化幹 線─安東市場站或復興南路口站。
(二)聯營 0 東.20.22.38.204.226.信義幹線─信義復興南路口一。
(三)聯營 74.278.685─開平餐飲學校站。
(四)文湖捷運線─大安站或科技大樓站。
(五)淡水信義線─大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