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上半年「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 活動申請須知
一、表演時間:109 年 2 月至 6 月,選一週六演出,演出時間為下午 3 時-4 時。
二、演出地點:本院南部院區博物館 1 樓、2 樓大廳、集賢廳、戶外表演區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29 日,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資格:
(一)個人或團體,且具有公開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者。
(二)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登記立案之學生團體,且具有演出表演藝術活動經驗 者。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前請詳閱「國立故宮博物院『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
「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場地與設備表」、「邂逅南院-故宮下 午茶表演藝術活動 Q&A」等相關資訊,以了解本活動演出方式,以及南部 院區所提供之表演場地與設施,俾利申請單位設計並規劃表演活動。
(二)請下載相關文件並詳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文件 1:「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切結書 (表一,請下載 word 檔並簽名用印)。
文件 2:「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表 (表二,請下載 word 檔)。
文件 3:「邂逅南院-故宮下午茶」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演出經費預估表 (表三,請下載 word 檔)。
文件 4:申請單位演出人員之表演影片(3 分鐘以內,含聲音與影像)。 文件 5:申請單位立案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 6:演出人員個人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 7:申請單位表演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 8:申請單位與表演人員受扶植或補助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 9:申請單位得獎證明(無則免附)。
文件 10: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備註 1:影片請與申請演出內容相符,以利審查作業。審查時將透過電腦播放 影片,檔案請以 avi、mp4、mpg、mpeg、dat、divx、wmv、rm、rmvb 等格式為主。並請務必剪輯成 3 分鐘以內之影音檔。未依照規定繳交 影音資料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備註 2:文件 4 影片請繳交光碟片(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文件 1、2、
3、5-10 請繳交紙本與電子檔(彩色掃瞄檔),電子檔可與文件 4 影片 燒錄至同一光碟片中(該光碟請設定不可重覆燒錄);若無法製作,則 務請提供紙本資料。
※備註 3:送件不全者,或僅提供隨身碟或記憶卡者,恕不受理。
※備註 4:經審查錄取單位,應依申請表演內容演出,如未經本院同意更改內容,
不予付款。
(三)請於寄件前,確認是否已檢附所有相關文件,以及光碟是否可於電腦上順 利讀取。資料請郵寄至 61248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 888 號 國立故宮博 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收,信封上並請註明「上半年故宮下午茶活 動」,並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本院(以郵戳為憑)。
六、演出審查內容與演出金額 (一)、演出審查內容:
1.申請單位(含演出人員)之組織架構與演出經歷。
2.申請案件之表演類別,送審影片之表演能力與藝術水準。
3.表演內容規劃之完整性、生動性,與本院展覽之關聯性及教育性。
4.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5.接受國內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或扶植。
6.參與國際藝術節表演。
7.獲得重要獎項。
8.其他經本院審查委員認可之優良事蹟。
(二)、演出金額:申請單位之演出費用由本院審查委員核定。
七、審查及結果通知:
凡申請之個人或團體,其資料將由本院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經本院 審查通過後,將通知演出時間及演出金額,並於本院網站公告。
八、注意事項:
(一)請表演團體依照演出性質選擇表演場地,最後演出地點由本院核定。
(二)南部院區博物館 2 樓至 3 樓為展場,為維護觀眾參觀品質,表演音量不可 過大。
(三)表演場地提供之電力提供為 20 安培以內。
(四)南部院區為博物館,為維護文物典藏與展示品質,表演場地禁止使用火、
霓虹燈,以及乾冰、瓦斯罐、氫氣罐、煙霧製造器、泡沫製造器等易燃物 品,並禁止飲食與攜帶寵物。
(五)本活動禁止任何商業行銷或販售行為(含買賣、預訂、產品推銷、招生、
宣傳非本活動之贊助廠商等)。
(六)表演時如有其他特殊設備需求,如鋼琴、讀譜架、特殊麥克風、跳舞踏板 等,必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準備。另讀譜架上建議可自備「夾式小燈」。
九、聯絡方式: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詢問。
國立故宮博物院 南院處 教育展資科 聯絡人:許先生
電話:(05)3620-555 分機 511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