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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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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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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

(草案) 附冊

7 108

彰 化 縣 一 級 海 岸 防 護 計 畫 ( 草 案 ) 附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2)

目 錄

附冊壹、公開展覽、公聽會及民眾意見參採情況等相關文件 ... 1

一、公開展覽 ... 3

二、公聽會 ... 4

三、地方說明會 ... 5

四、其他 1: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初稿)工作坊-鹿港場 ... 6

五、其他 2: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初稿)工作坊-芳苑場 ... 16

附冊貳、機關協商及意見參採證明文件 ... 26

一、核定公告之海岸保護計畫擬訂機關同意文件 ... 27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商文件 ... 87

三、行政院列管 13 處侵淤熱點之彰化海岸段協商文件 ... 89

四、有關機關協調會議紀錄及意見參採情形 ... 108

五、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應辦及承諾事項 ... 139

六、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綠能設施採用往來文件 ... 167

七、防護工作推動會議之會議紀錄 ... 172

附冊參、海岸防護區點位一覽表 ... 180

一、海岸防護區與其災害防治區及陸域緩衝區 TWD97 坐標 ... 181

二、暴潮溢淹與其陸域緩衝區 TWD97 坐標 ... 184

三、海岸侵蝕與其災害防治區 TWD97 坐標 ... 192

四、地層下陷與其災害防治區及陸域緩衝區 TWD97 坐標 ... 193

附冊肆、公開展覽圖 ... 194

附冊伍、局內審查與委員意見回復 ... 196

附冊陸、經濟部水利署初稿審查與委員意見回覆... 232

(3)

附冊壹、公開展覽、公聽會及民眾意見參採情況等相關文件

(4)

依海岸管理法第 16 條規定,擬訂機關(水利主管機關)應將海岸防護計畫辦 理公開展覽。

1、擬訂機關應將海岸防護計畫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並將公開展 覽及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及網際網路,或以其他 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 或名稱及地址,向擬訂機關提出意見,其參採情形由擬訂機關併同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審議。

2、海岸防護計畫核定後,擬訂機關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四十天內公告 實施,並函送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 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且應經常保持清晰完整,以供人民閱 覽,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施管理。

依法完成公開展覽及公聽會,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召開地點、刊登公報、新聞 紙)及檢附公開展覽及公聽會紀錄及民眾意見回應表。

(5)

一、公開展覽

(將於署審後實施)

(6)

二、公聽會

(將於署審後實施)

(7)

三、地方說明會

(將於署審後實施)

(8)

四、其他 1: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初稿)工作坊-鹿港場

(一) 工作坊發函

(9)
(10)

(二) 工作坊會議紀錄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工作坊(鹿港場) 會議紀錄

一、 日期:108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 二、 地點: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三、 主持人:李局長友平 紀錄:胡又仁 四、 出席單位及人員:如出席人員名冊

五、 主持人致詞:(略) 六、 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 委員審查意見:

施委員月英:

1.簡報第 5 頁提到災害型態有高潛勢暴潮溢淹、中潛勢海岸侵蝕、中潛勢地 層下陷,但是從第 6 頁或第 8 頁,無從得知其分布範圍為何,應該明確標示 這些範圍。

2.簡報第 7 頁,所指-5m 等深線,及前面提到,本計畫以 50 年暴潮規劃,請 問尤其是濁水溪出海口的北側,每年海岸線都會因為濁水溪的高含沙量隨海 流,不斷向外擴張,海岸不斷再向西變寬,請問這治理線是否有會隨之改變,

有無推估 20 年後、或更久之後的治理線在何處?(在海岸有侵淤的情境下) 3.簡報第 8 頁圖,是否正確請再確認,在黃色的溢淹防護區範圍,以大城為 例這三十年來累積地層下陷超過 220 公分,與芳苑一樣都是列管的地層下陷 管制區,為何芳苑鄉的淹水區不是全鄉鎮而是細細的帶狀?建議也將低於海 平面的範圍一併納入圖資。

4.簡報第 9 頁所列核心區禁止或避免管理事項,建議增加,禁止潮間帶與堤 防以廢棄物填海造地、或填料。

5.簡報 12 頁,核心區暴潮溢淹區海岸侵蝕地層下陷提到種植部分,建議禁止

(11)

新增種植紅樹林,並將適當疏伐或繁殖擴張。

6.簡報 13 頁,非核心區禁止或避免暴潮溢淹地層下陷,改為禁止新增高耗水 產業,同時既有申請地下水井許可證的耗水產業,逐年遞減深層地下水井抽 取量之許可證。

7.簡報 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 2/2,建議海岸的各類型消波塊除了彰濱工 業區外圍水深比較深的地方之外,消波塊建議以塊石方式堆砌,以往的肉粽 角等等多角形消破塊,不僅不美觀也影響安全,及民眾親近認識海岸的機會,

若能改以塊石一層一層堆疊,至少安全且不會有消波塊空隙下掏空砂土問 題。

8.簡報 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 2/2,建議增加河道清淤、清垃圾、清除紅 樹林經費。民眾常常反映,政府都沒在清淤、清理垃圾導致淹水,不一定要 增加堤防高度才能解決淹水問題,有時沒清淤減少通洪量才是淹水關鍵。

9.建議一級海岸防護計畫能在沿海地區設置所在位置,目前低於海平面以下 多少公分,以及若發生海嘯,這裡可能的海水高度是多高,(日本沿海有設置 海嘯侵襲的高度告示牌,可以參考看看)。政府有責任將資訊公開,讓民眾知 道自己身處的環境現況,讓他們能警覺有所防範或自救,才能減輕災害。

八、 討論事項:有關本案同理心地圖,詳如下圖。

(一)民眾重要觀點:

1.聽到:a.河道水溝因沒有清淤,排水不順且惡臭、

b.地層有持續下陷的問題、

c.垃圾亂倒問題嚴重,政府管制不彰。

(12)

4.想:a 環境維護、民眾功德心須加強、垃圾須加強管理等

b.水井使用權益、地下水井可否再登記、需要收取規費等問題、

c.公開安全資訊、了解土地若被劃入公告後的影響等、

d.做好安全防護、工程需具備品質、防洪標準、消波塊建議改砌 石等。

5.有什麼痛苦:a.淹水問題造成民眾不便及財損、

b.環境汙染影響健康(垃圾、廢水等)。

6. 想獲得什麼:a.政府及公務人員有責任感、

b.完整資訊公開、即時監測資訊(上網)

c.做好環境保育及環境營造工作並提升海岸觀光。

(二)公部門重要觀點:

1.聽到:a.地層下陷海水倒灌、且排水不良、

b.離岸風電應妥適設置、

c.民眾擔心影響養殖及農地耕作、

d.消波塊外觀不佳影響觀光。

2.看到:a.海巡人員不足、

b.古蹟應加強保護、

c.海堤朝緩坡化設置、

d.避免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

3.說或做:a.辦理宣導課程講座、

b.提升災害預警、辦理避難位置措施。

c.配合各相關機關之法規。

(13)

4.想:a 建立跨部會平台、

b.工程或活動等各工項應有配套措施、

c.建立減災系統,使災害減少。

5.有什麼痛苦:a.影響民眾生活權益、

b.辦理彙整業務相當繁雜、

c.執行計畫需經費爭取,才能推動計畫。

6. 想獲得什麼:a.提升海岸防護功能,減少災害發生、

b.使各機關及民眾有共識。

九、 同理心地圖重要意見綜整

1. 防護區內有地層下陷、海水倒灌、河道淤積、外海紅樹林過於茂盛、排 水不良及消波塊景觀不佳等防洪與維護問題,政府及公務人員應要有責任感 爭取經費提升海岸防護功能及做好災害預警、防災應變措施及避免超抽地下 水、配合各機關法規做好維護管理工作,以減少災害發生。

2. 防護區內海岸環境普遍不佳 (惡臭、垃圾、廢水汙染等)影響健康,及景 觀環境可再加強,希望政府能做好環境維護及環境營造工作,以提升海岸觀 光,並宣導加強民眾功德心。

3. 防護區內存在海岸侵蝕、暴潮溢淹、地層下陷及氣候變遷等不同災害潛 勢,政府應公開各項安全資訊讓民眾了解其影響範圍及是否影響民眾權益。

4. 消波塊外觀不佳及基礎下方仍用消波塊為基底以防海浪掏蝕等,應於上 方及外側堆置砌石較不影響美觀。

十、 結論與共識

(一)本次工作坊應用同理心地圖以在地民眾及在地公部門同仁 2 種人物誌

(14)

(二)本次工作坊民眾與公部門重要觀點與意見,請承辦單位及廠商參酌納入 海岸防護計畫內修訂及回應辦理情形。

十一、 散會:上午 12 時 40 分。

(15)

(三) 工作坊民眾意見參採

「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工作坊(鹿港場)會議紀錄 審查意見及辦理情形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施委員月英

1.簡報第 5 頁提到災害型態有高潛勢 暴潮溢淹、中潛勢海岸侵蝕、中潛勢 地層下陷,但是從第 6 頁或第 8 頁,

無從得知其分布範圍為何,應該明確 標示這些範圍。

感謝委員建議,其各潛勢區座標點已於 附冊三所示,請參考!

2.簡報第 7 頁,所指-5m 等深線,及前 面提到,本計畫以 50 年暴潮規劃,請 問尤其是濁水溪出海口的北側,每年 海岸線都會因為濁水溪的高含沙量隨 海流,不斷向外擴張,海岸不斷再向 西變寬,請問這治理線是否有會隨之 改變,有無推估 20 年後、或更久之後 的治理線在何處?(在海岸有侵淤的 情境下)

感謝委員的建議,海岸侵蝕目前確實作 為海岸災害之重要治理。事實上,淤積 的問題也是海岸災害的一部分,未來在 治理上相信會併入海岸災害一同進行 治理。

3.簡報第 8 頁圖,是否正確請再確認,

在黃色的溢淹防護區範圍,以大城為 例這三十年來累積地層下陷超過 220 公分,與芳苑一樣都是列管的地層下 陷管制區,為何芳苑鄉的淹水區不是 全鄉鎮而是細細的帶狀?建議也將低 於海平面的範圍一併納入圖資。

感謝委員建議,大城鄉的暴潮溢淹陸側 範圍為應用地形高程套疊 EL +3.29 m 之位置。可由圖資得知,此狹長部分為 西部濱海公路,由水利觀點分析,颱洪 排水時,省道、縣道及國道因土地高程 較高,也同時具有阻擋洪氾淹水之功 效。暴潮溢淹均以考量 50 年颱風重現 期之保守條件。

4.簡報第 9 頁所列核心區禁止或避免 管理事項,建議增加,禁止潮間帶與 堤防以廢棄物填海造地、或填料。

感謝委員建議,遵照辦理。可參考表 5.2-1 及表 5.2-2 所示。

P 5-4 ~ P 5-7

(16)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7.簡報 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 2/2,

建議海岸的各類型消波塊除了彰濱工 業區外圍水深比較深的地方之外,消 波塊建議以塊石方式堆砌,以往的肉 粽角等等多角形消破塊,不僅不美觀 也影響安全,及民眾親近認識海岸的 機會,若能改以塊石一層一層堆疊,

至少安全且不會有消波塊空隙下掏空 砂土問題。

感謝委員建議,消波塊為目前最有效消 耗巨大波浪能量之方式,為兼顧防護功 效與美觀,現在工法已將消波塊鋪於底 層並於上層進行美化,使民眾得以親 近,讓海岸線更為美觀。

8.簡報 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 2/2,

建議增加河道清淤、清垃圾、清除紅 樹林經費。民眾常常反映,政府都沒 在清淤、清理垃圾導致淹水,不一定 要增加堤防高度才能解決淹水問題,

有時沒清淤減少通洪量才是淹水關 鍵。

感謝委員建議,已增列管理事項以落實 颱洪疏濬,可參見表 5.2-1 所示。

P 5-4

9.建議一級海岸防護計畫能在沿海地 區設置所在位置,目前低於海平面以 下多少公分,以及若發生海嘯,這裡 可能的海水高度是多高,(日本沿海有 設置海嘯侵襲的高度告示牌,可以參 考看看)。政府有責任將資訊公開,讓 民眾知道自己身處的環境現況,讓他 們能警覺有所防範或自救,才能減輕 災害。

感謝委員建議,未來可循此方式辦理。

民眾意見綜整回覆

1. 防 護 區 內 有 地 層 下 陷 、 海 水 倒 灌、河道淤積、外海紅樹林過於 茂盛、排水不良及消波塊景觀不 佳等防洪與維護問題,政府及公 務人員應要有責任感爭取經費提 升 海 岸 防 護 功 能 及 做 好 災 害 預 警、防災應變措施及避免超抽地 下水、配合各機關法規做好維護 管理工作,以減少災害發生。

感謝民眾告知,未來加強監測與管理。

2. 防護區內海岸環境普遍不佳 (惡 臭、垃圾、廢水汙染等)影響健 康,及景觀環境可再加強,希望 政府能做好環境維護及環境營造 工作,以提升海岸觀光,並宣導 加強民眾功德心。

感謝民眾的反應,未來將加強並落實管 制。

3. 防護區內存在海岸侵蝕、暴潮溢 淹、地層下陷及氣候變遷等不同

感謝民眾反應。

(17)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災害潛勢,政府應公開各項安全

資訊讓民眾了解其影響範圍及是 否影響民眾權益。

4. 消波塊外觀不佳及基礎下方仍用 消波塊為基底以防海浪掏蝕等,

應於上方及外側堆置砌石較不影 響美觀。

感謝民眾反應,現行工法以針對美觀進 行工法改良,期望兼顧防護與美觀之功 效。

(18)

五、其他 2: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初稿)工作坊-芳苑場

(一) 工作坊發函

(19)
(20)

(二) 工作坊會議紀錄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工作坊(芳苑場) 會議紀錄

一、 日期:108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3 時 30 分 二、 地點: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三、 主持人:李局長友平 紀錄:胡又仁 四、 出席單位及人員:如出席人員名冊

五、 主持人致詞:(略) 六、 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 委員審查意見:

施委員月英:

1.簡報 9、10、11、14,禁止或避免,指"除行政院專案核准之計畫且依國土 計畫劃設者外",建議這文字不要放,這種話會讓民眾覺得是不是國光石化,

或填海造陸工業區開發又要來了,政府說要蓋就可以蓋不能禁止,這有再開 後門條款很不好。

2.簡報 13,避免新增除了耗水產業及淡水養殖,也建議納入避免新增抽取地 2、3 以上深層地下水,以免加速地層下陷。

3.簡報第 9、10 頁所列核心區禁止或避免管理事項,建議增加,禁止潮間帶 與堤防以廢棄物填海造地或填料,以及禁止新增種植紅樹林,並將適當疏伐 或繁殖擴張。

4.簡報 20-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建議增加河道清淤、清垃圾、清除紅 樹林經費。民眾常常反映,政府都沒在清淤、清理垃圾導致淹水,不一定要 增加堤防高度才能解決淹水問題,有時沒清淤減少通洪量才是淹水關鍵。這 也是今天民眾大多數非常關心問題。

5.簡報 21 頁,在事業及財務計畫,建議海岸的各類型消波塊除了彰濱工業區

(21)

外圍水深比較深的地方之外,消波塊建議以塊石方式堆砌,以往的肉粽角等 等多角形消破塊,不僅不美觀也影響安全,及民眾親近認識海岸的機會,若 能改以塊石一層一層堆疊,至少安全且不會有消波塊空隙下掏空砂土問題。

6.在芳苑王功新寶、漢寶海堤外的潮間帶有日益退縮現象,是個海岸侵淤熱 區,但是計劃書初稿的圖看起來必非如此,不知引用出處資料來源是否正 確。

八、 討論事項:有關本案同理心地圖,詳如下圖。

(一)民眾重要觀點:

1.聽到: a.觀光客沒有公德心及環保概念、

b.養殖業超抽地下水,地層有持續下陷的問題、

c.防波海堤高度過高,影響漁民進出。

2.看到: a.出海口淤積嚴重、外海紅樹林過於茂盛都沒疏伐。

b.民眾習慣不佳破壞環境整潔造成髒亂。

c.年輕人口外流發展遲緩。

3.說或做: a.希望王功海埔新生地北堤需使用防坡塊、

b.做好維護管理、移除紅樹林、淤泥清淤、加強海巡巡視。

4.想: a 環境維護、民眾功德心須加強、垃圾須加強管理等 b.除行政院專案核准之計畫擔心國光石化等汙染重視、

c.、堤後內陸地是地窪淹水問題仍存在。

(22)

d.高暴潮溢淹潛勢地區加上異常氣候變遷給民眾威脅。

6. 想獲得什麼: a.紅樹林過密應整治,並做好清淤工作。

b.即時資訊及災害通報及整合各單位建立窗口。

c.做好環境保育及環境營造工作並提升海岸觀光。

d.海岸堤防外消波塊需增加,塊石要加大,並常維護。

e.期待公部門能為後代子孫著想,並整頓大量垃圾。

(二)公部門重要觀點:

1.聽到:a.地層下陷海水倒灌、且排水不良、

b.本案計畫過於複雜、

c.民眾擔心影響養殖及農地耕作、

d.聽到地方民眾希望海堤美化增進觀光。

2.看到:a.河口淤積嚴重、環境汙染等問題 b.海堤區域維護管理不佳、

c.消波塊影響觀瞻、

d.工程與環境有競合問題。

3.說或做:a.做到不影響民眾生活、讓環境更美好。

b.提升災害預警、辦理避難位置措施。

c.水門、海堤安全維護管理能確實。

d.計畫公告後能向民眾充分說明。

4.想:a 建立跨部會平台、統籌管理不互踢皮球。

b.計畫公告後不會影響民眾效益(濕地等…)、

c.做好環境維護讓生活環境更美好。

(23)

5.有什麼痛苦:a.公告後不要影響民眾生活權益、

b.管理事項難以執行、業務量增加。

c.災害發生後各單位管轄交界處該由誰統籌。

6. 想獲得什麼:a.提升海岸防護功能,減少災害發生、

b.使各機關及民眾有共識。

c.提供即時資訊及災害通報,增加應變能力。

d. 使民眾的生活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更有保障。

九、 同理心地圖重要意見綜整

1. 防護區內有地層下陷、海水倒灌、河道淤積、外海紅樹林過於茂盛、排 水不良及消波塊景觀不佳等防洪與維護問題,政府及公務人員應要有責任感 爭取經費提升海岸防護功能及做好災害預警、防災應變措施及避免超抽地下 水、配合各機關法規做好維護管理工作,以減少災害發生。

2. 防護區內海岸環境普遍不佳 (惡臭、垃圾、廢水汙染等)影響健康,及景 觀環境可再加強,希望政府能做好環境維護及環境營造工作,以提升海岸觀 光,並宣導加強民眾功德心。

3. 防護區內存在海岸侵蝕、暴潮溢淹、地層下陷及氣候變遷等不同災害潛 勢,政府應做好防災各項工作且公開各項安全資訊讓民眾了解其影響範圍及 是否影響民眾權益。

4. 政府機關應建立即時資訊及災害通報及整合各單位窗口。

十、 結論與共識

(一)本次工作坊應用同理心地圖以在地民眾及在地公部門同仁 2 種人物誌 (persona),引出大家對「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心中的需求,撰寫使用

(24)

十一、 散會:下午 17 時 10 分。

(25)

(三) 工作坊民眾意見參採

「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工作坊(芳苑場)會議紀錄 審查意見及辦理情形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施委員月英

1.簡報 9、10、11、14,

禁止或避免,指"除行政院 專 案核 准之計畫且依 國 土計畫劃設者外",建議這 文字不要放,這種話會讓 民 眾覺 得是不是國光 石 化,或填海造陸工業區開 發又要來了,政府說要蓋 就可以蓋不能禁止,這有 再開後門條款很不好。

感謝委員建議,此管理事項應是針對目 前既有的計畫進行辦理,未來政府會將 強管制,禁止高密度或高污染之產業進 駐,以免導致新的災害發生。

2.簡報 13,避免新增除了 耗水產業及淡水養殖,也 建 議納 入避免新增抽 取 地 2、3 以上深層地下水,

以免加速地層下陷。

感謝委員建議,本海岸段在核心區已增 列避免抽取地下水。

3.簡報第 9、10 頁所列核 心 區禁 止或避免管理 事 項,建議增加,禁止潮間 帶 與堤 防以廢棄物填 海 造地或填料,以及禁止新 增種植紅樹林,並將適當 疏伐或繁殖擴張。

感謝委員意見,遵照辦理。可參考表 5.2-1 及表 5.2-2 所示。

P 5-4 ~ P 5-7

4.簡報 20-21 頁,在事業 及財務計畫:建議增加河 道清淤、清垃圾、清除紅 樹 林經 費。民眾常常 反 映,政府都沒在清淤、清

感謝委員建議,已增列管理事項於表 5.2-1 及表 5.2-2 所示。另外,也將加強 監測與管制。

P 5-4 ~ P 5-7

(26)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型 消波 塊除了彰濱工 業

區 外圍 水深比較深的 地 方之外,消波塊建議以塊 石方式堆砌,以往的肉粽 角等等多角形消破塊,不 僅不美觀也影響安全,及 民 眾親 近認識海岸的 機 會,若能改以塊石一層一 層堆疊,至少安全且不會 有 消波 塊空隙下掏空 砂 土問題。

效與美觀,現在工法已將消波塊鋪於底 層並於上層進行美化,使民眾得以親 近,讓海岸線更為美觀。

6.在芳苑王功新寶、漢寶 海 堤外 的潮間帶有日 益 退縮現象,是個海岸侵淤 熱區,但是計劃書初稿的 圖看起來必非如此,不知 引 用出 處資料來源是 否 正確。

計畫書為係以近 30 年的量測資料進行 分析。另外,彰化海岸段有些許侵蝕與 淤積,多屬自然海洋營力之範圍,未來 將針對此區域加強監測。

民眾意見參採

1.防護區內有地層下陷、

海水倒灌、河道淤積、外 海紅樹林過於茂盛、排水 不 良及 消波塊景觀不 佳 等防洪與維護問題,政府 及 公務 人員應要有責 任 感 爭取 經費提升海岸 防 護 功 能 及 做 好 災 害 預 警、防災應變措施及避免 超抽地下水、配合各機關 法 規 做 好 維 護 管 理 工 作,以減少災害發生。

謝謝民眾的建議。

2.防護區內海岸環境普遍 不佳 (惡臭、垃圾、廢水 汙染等)影響健康,及景觀 環境可再加強,希望政府 能 做好 環境維護及環 境 營造工作,以提升海岸觀 光,並宣導加強民眾功德 心。

感謝民眾的意見,未來將加強管理。

3. 防 護 區 內 存 在 海 岸 侵 蝕、暴潮溢淹、地層下陷 及 氣候 變遷等不同災 害 潛勢,政府應做好防災各

感謝民眾的建議。

(27)

審查意見 辦理情形 (修改後)頁碼 項 工作 且公開各項安 全

資 訊讓 民眾了解其影 響 範 圍及 是否影響民眾 權 益。

4.政府機關應建立即時資 訊 及災 害通報及整合 各 單位窗口。

感謝民眾的建議,未來將加強管理。

(28)

附冊貳、機關協商及意見參採證明文件

(29)

一、核定公告之海岸保護計畫擬訂機關同意文件

(一)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發函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二)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函

內政部營建署 函

機關地址: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聯絡人:吳雅品

聯絡電話:02-8771-297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傳真:02-2777-2358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營署綜字第10800202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局為辦理「彰化海岸防護計畫」及後續審查需要,函 請本部檢視旨揭計畫海、陸側線範圍是否位屬「國家公園」、

「濕地」及其他相關保護區內範圍1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80號函。

二、經查旨揭計畫部分範圍位於大肚溪口重要濕地(國家級),

另彰化縣全區非屬「國家公園」範圍。

三、其他相關保護區部分,旨揭涉及「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

護計畫」中「彰雲嘉沿海保護區計畫」範圍,其相關限制內

容可至本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首頁/營建署

(44)

機關地址:10694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人:徐正誠

聯絡電話:02-23491500#8335 傳真:02-2773879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觀技字第10809058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局函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海、陸側線範圍是否位 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8年3月20日交路字第1080008006號函及貴局 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70號函副本辦理。

二、經查「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海、陸側線範圍並無自然人文生 態景觀區公告案件。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交通部

(45)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函

機關地址:彰化市公園路2段1號 承辦人:黃宏志

電話:04-7245031-360 傳真: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台水十一操字第10800037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局函請檢視「彰化海岸防護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 是否位屬公告之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一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108年3月22日台水供字第1080008204號函暨復貴 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50號函副本。

二、旨揭區位經查,目前未屬公告之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範 圍。

三、有關「水庫集水區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查詢業務係屬

各縣市政府權責,爾後相關查詢案建請該轄區縣市政府本權

責辦理。

(46)

經濟部水利署 函

機關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 絡 人:周宛蓉

聯絡電話:04-22501616 #61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傳 真:04-22501615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經水工字第108530720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函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敏感區位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30、10803007050 號函。

二、依所附圖籍資料,經查彰化縣伸港鄉、線西鄉、鹿港鎮、福 興鄉、芳苑鄉及大城鄉等範圍:

(一)非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二)非位於經濟部公告之水庫蓄水範圍內。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署河川海岸組

(47)

中國文化大學 函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聯絡人:陳艷芬

電話:(02)28610511#13502 傳真:(02)28615031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校總字第10800010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局函詢為辦理「彰化海岸防護計畫」及後續審查劃設範圍 內相關土地,經查本校並無範圍內權屬之實驗林地,請查 照。

說明: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校總務處保管組

(48)

國立臺灣大學 函

機關地址: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 聯絡人:吳瑞芳

電話:049-2642181 傳真:022362765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校生農字第10800216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局函詢辦理「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海、陸側線範圍,查 均 非屬本校實驗林地,請查照。

說明: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49)

國立宜蘭大學 函

機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聯絡人:陳信成

電話:(03)9357400 分機 721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宜大總字第108000268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經檢視貴局「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海、陸側線範圍均未位於 本校大礁溪延文實驗林場區域範圍內,復請查照。

說明:復貴局國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校經營保管組

(50)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函

機關地址: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傳 真:08-7740210

聯 絡 人:黃琦文 08-7703202#608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屏科大總字第10800040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局函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及後續審查案,經查該計畫 範圍非屬本校實驗林地,請查照。

說明: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辦理。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總務處保管組

(51)

國立嘉義大學 函

機關地址:60004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承辦人:蔡仲瑜

電話:05-2717141 傳真:05-271711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嘉大總字第10800028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校社口實驗林場無位於貴局「彰化海岸防護計畫」海、陸 側線範圍內,請查照。

說明:復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校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

(52)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函

機關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聯絡人:賴明利

電話:04-22177642 傳真:04-22298240

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文資物字第10830031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函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是否位於 自然保留區、古蹟保存區、指定及列冊考古遺址、重要聚落 保存區、文化景觀保存區、歷史建築、聚落保存區、水下文 化資產保護區及其他相關保護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3月14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6980號函。

二、經查上開範圍未涉及國定古蹟、重要聚落建築群、重要史蹟、

重要文化景觀、國定考古遺址、已劃設之水下文化資產保護 區及列冊管理之水下文化資產之所在區域。

三、有關該區域是否位於縣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 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縣定考古遺址、列冊考古遺址或 疑似考古遺址(含學術普查遺址)、縣定自然地景及自然紀 念物之部分,係屬地方政府權責,請逕向地方主管機關彰化 縣政府查詢。國定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請逕洽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

四、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規定(略以):「營建工程或其 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 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

並報主管機關處理」;另同法第57條規定(略以):「營建工

(53)

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 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除前項措施外,主管機關應即進行調查,並送審議 會審議,以採取相關措施,完成審議程序前,開發單位不得 復工」;同法第77條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 中,發見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

並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七條審查程 序辦理」,請進行前開地段開發時,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五、另依據本局現有資料,所詢範圍僅部分進行離岸風電水下文 化資產相關調查,並調查出多處目標物,尚未全數確認是否 具水下文化資產價值者,後續如涉及水域開發行為(含興建 工程),直接或間接涉及海床或陸域水體下之水底或底土之 活動,請貴局及相關單位依《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 規定:「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或政府機關(構)

與公營事業機構於策定或核定涉及水域之開發、利用計畫前,

應先行調查所涉水域有無水下文化資產或疑似水下文化資 產,如有發現,應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同法第10條第1 項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或許可涉及海床或底土 之活動前,應先通知主管機關」辦理;施工過程中,請依同 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時,應即停 止該影響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活動,維持現場完整性,並立 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規定辦理。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局古蹟聚落組、本局古物遺址組

(54)
(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函

機關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聯絡人:呂志怡

電話:(02)2351-5441 #614 傳真電話: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林企字第1080211039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局函查「彰化海岸防護計畫」範圍是否位屬林業試驗林地 及其他相關保護區內,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下貴局108年3月18日水四規字第 10803007020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二、旨揭範圍涉及編號第1707、1709、1711號防風保安林,及依 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大肚溪口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

三、副本抄送林業試驗所及漁業署,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

惠請貴單位查明本案範圍是否位屬林業試驗林地、水產動植

物繁殖保育區、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並請逕復經濟部水

利署第四河川局。

(5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函

機關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承辦人:范義彬

電話:(02) 2303-9978 傳真:(02) 2305-202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 發文字號:農林試技字第10822012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

主旨:關於貴局函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範圍(如附件),經查 彰化縣並無本所轄管之林業試驗林地,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8年3月29日林企字第 1080211039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下貴局108年3月18 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020號函(影本如附件)辦理。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本所秘書室、技術服務組

(5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函

機關地址:54254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承辦人:陳虹汝

電話:049-2365229分機2506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投育字第10842402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貴局函詢彰化縣海岸區域之海、陸側線範圍土地區位1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3月6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5900號函。

二、經查旨揭海、陸側線範圍涵蓋第1707、1709、1711號保安林,

非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公告 之自然保護區、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之自然保留區,其中彰 化縣伸港鄉及和美鎮部分土地位屬大肚溪口野生動物重要 棲息環境及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內。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處育樂課

(5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函

機關地址:10070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承辦人:蕭閎麟

電話:(02)23835689 傳真:(02)2332895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漁二字第10802113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局所詢「彰化海岸防護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是否 涉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復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3月19日水四規字第1083007510號函。

二、本案旨揭計畫範圍經查回復如下:

(一)海側防護區界線涉及彰化縣政府105年10月19日府農漁字 第1050355757A號公告之王功螻蛄蝦繁殖保育區,未涉 及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

(二)陸側防護區界線未涉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人工魚礁 區及保護礁區。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

(59)

彰化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承辦人:阮士芬

電話:04-7532712 傳真:04-7277819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0801404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AFLCWR

主旨:為貴局函請本府檢視「彰化海岸防護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是否位 於權管之相關保護區內乙案,檢送本府意見表暨相關資料供參,請 查照。

說明:依據貴局108年3月19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7530號函辦理。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府農業處、本府建設處、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本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彰化 縣環境保護局、彰化縣文化局、本府水利資源處

(60)

彰化海岸防護計畫第 1 階段海岸保護區劃設項目-彰化縣政府意見表

劃定法律 劃設項目 彰化縣政府意見

1.文化資產保 存法

(1) 自然保留區 彰化縣目前尚無公告自然保留區,處數請修正為 0 (2) 古蹟保存區

檢附旨揭計畫涵蓋範圍之文化資產清冊供參。(附件 1) (3) 遺址 (指定遺址)

(4) 重要聚落保存區 (5) 文化景觀保存區 (6) 歷史建築 (7) 聚落保存區 (8) 遺址(列冊遺址) 2.水下文化資

產保存法

(1) 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 水下文化資產、國定古蹟及遺址部分,其主管機關為文 化部,請另函詢該部。

3.飲用水管理 條例

(1)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彰化縣無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公告劃定之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 地區

(2) 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4.森林法 (1) 保安林 1. 彰化縣海岸地區之濱海陸地包含本府經管之部分

保安林地為芳苑鄉永興段 2、13、515、515-1、

515-2、515-3 地號及芳山段 370 地號土地 2. 保安林之編訂解除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除上

開本處經管之保安林地外,彰化縣轄內海岸地區 之保安林地範圍,建請洽詢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 處。

3. 保安林地應符合森林法、保安林經營準則及保安 林施業方法等規定,如保安林內做面積未超過 660 平方公尺點狀使用之公共設施,在不影響國土保 安及保安林整體經營管理則下,得不解除保安 林;若使用超過 660 平方公尺以上者,依森林法 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等相關規定申請保安 林解除。

(2) 林業試驗林地 劃設項目非本府權責,請洽中央主管機關。

(3) 國有林事業區 劃設項目非本府權責,請洽中央主管機關。

5.野生動物保 育法

(1) 野生動物保護區 1. 旨揭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公告之大肚溪口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本府 與台中市政府(時台中縣政府)會府公告之大肚溪 口野生動物保護區內,檢附公告(函範圍圖及管制 事項)。(附件 2)

(2)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61)

2. 野生動物保護區處數請修正為 1。

3.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處數請修正為 1。

6.漁業法 (1)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1. 旨揭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位於本府公告伸港、

伸港(二)及王功螻蛄蝦繁殖保育區內。

2. 本府依漁業法公告螻蛄蝦繁殖保育區有三處、保 護礁禁漁區有八處,相關位置及有關管制事項詳 如附件公告。(附件 3)

3. 有關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處數請修正為 3;人工 魚礁區級保護礁區處數請修正為 8。

(2) 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

7.地質法 (1) 地質敏感區(地質遺跡) 劃設項目非本府權責,請洽中央地質調查所 8.水利法 (1) 水庫蓄水範圍 彰化縣無水庫

9.礦業法 (1) 礦業保留區 彰化縣無礦業保留區

10.自來水法 (1)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無涉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11.溫泉法 (1) 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無涉及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 12.國家公園

(1) 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

(含海域生態保護區)

無涉及國家公園 (2) 國家公園史蹟保存區

(含海域史蹟保存區)

(3) 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

(含海域特別景觀區)

(4) 國家公園遊憩區(含海 域遊憩區)

(5) 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

(含海域一般管制區)

13.濕地保育

(1) 國際級重要濕地

劃設項目非本府權責,請洽內政部營建署 (2) 國家級重要濕地

(3) 地方級重要濕地 14.都市計畫

(1) 保護區 旨揭海岸防護區劃設範圍涉及彰化縣線西都市計畫

區、鹿港福興都市計畫區及芳苑都市計畫區,前開都市

(62)

附件一:彰化縣文化資產清冊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附件二:行政院農委會公告之大肚溪口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 護區範圍圖及管制事項

(72)
(73)
(74)
(75)
(76)

附件三:彰化縣政府公告螻蛄蝦繁殖保育區及保護礁禁漁區相關位置及管制 事項公告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商文件

(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F 承辦人:陳冠群

聯絡電話:02-8995330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傳真:02-85211790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原民土字第10800165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局為辦理「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及後續審查需要,

所詢本計畫之海、陸側線範圍是否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利用之原住民 族土地一案,經查並無位於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復請查照。

說明:復貴局108年3月14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6870號函。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本會土地管理處

(91)

三、行政院列管 13 處侵淤熱點之彰化海岸段協商文件

(92)

經濟部工業局 函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人:簡任技正 陳建堂

聯絡電話:02-27541255 分機250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傳真:02-27541255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工地字第1080033310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彰濱工業區未來5年涉及海岸防護有關事項、侵淤原因 因應措施及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海岸段侵淤因應措施等 資料一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貴局108年4月1日水四規字第10803009030號函(本局108 年4月2日收文)送之108年3月28日「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區」

有關機關協調會議結論辦理。

正本: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副本: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3)

(一) 彰濱工業區

彰濱工業區未來 5 年涉及海岸防護有關事項

壹、彰濱工業區之海岸防護相關工程

彰濱工業區於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海岸地區所指之一定規模開發 利用,所涉及之工程項目為:

一、 海堤(堤防)工程

彰濱工業區海堤(堤防)包括海堤、護岸、突堤、攔砂堤及內堤 等;另已完成之工程,因未來仍有維護及損害修復工程之情況,將 一併納入。規劃配置如圖 1,堤防興築現況及預計興築之堤防工程 說明如表 1。

二、 排水系統及閘門工程

彰濱工業區尚未設計之排水系統,主要以已公告預登記區、未 公告區及未造地區為主,包括線西西 3 區、崙尾西區、崙尾東區、

鹿港西 1 區及鹿港西 3 區等;另已完成之工程,因未來仍有維護及 損害修復工程之情況,將一併納入。排水系統及閘門佈置如圖 2,

排水系統及閘門說明如表 2 及表 3。

(94)

圖 1 彰濱工業區堤防佈置圖

(95)

表 1 彰濱工業區海堤(堤防)興築現況表 區

工 程 名 稱 興築情況 長 度 (m)

堤 防 構 造 線西區

1 線西西三區海堤第二期工程 預計

111~112 年

1,509 拋石堤

2 線西區突堤第一期工程(B) 預計

113~115 年

270 拋石堤

3 線西海洋公園西海堤工程 預計

111~114 年

1,085 拋石堤

4 線西區北海堤整建工程 完成 1,730 拋石堤(沙心)

5 線西西三區第一期海堤工程) 完成 2,871 拋石堤

6 線西區突堤第一期工程(A) 完成 90 拋石堤

7 線西水道內堤工程 完成 1,750 漿砌卵石

8 線西東區內堤工程 完成 4,396 乾砌卵石

9 線西海洋公園北海堤工程 完成 848 拋石堤

崙尾區

1 西海堤胸牆加高及水防道路工程 預計近期施工

2 崙尾北攔沙堤延伸工程 長期,預計 113~114 年

3 崙尾區突堤 長期,預計 113~114 年

4 崙尾區西海堤工程 完成 3,912 拋石堤

5 崙尾西二區海堤延長段工程 完成 750 拋石堤

6 崙尾西二區護岸及內堤工程 完成 3,655 拋石堤 7 崙尾西一區內堤及堤體造地工程 完成 2,570 拋石堤

8 崙尾區北攔沙堤第一期工程 完成 300 拋石堤

9 崙尾區西區突堤工程 完成 630 拋石堤

鹿港區

1 鹿港東一區護岸工程 完成 2,300 拋石堤(沙心)

2 鹿港西一區護岸工程 完成 1,808 拋石堤(沙心)

3 鹿港西一區海堤工程 完成 1,215 拋石堤

4 鹿港西三區西海堤工程 完成 2,420 拋石堤

5 鹿港西三區南海堤工程 完成 975 拋石堤

6 鹿港西二區海堤工程 完成 1,500 拋石堤(沙心)

(96)

圖 2 彰濱工業區排水系統及閘門佈置圖

排水幹線

閘門

(97)

表 2 彰濱工業區排水幹線工程

區別 集水面積概估(ha) 說明

線 西 區

西 3 區 279 未造地區,配合產業進駐辦

理設計。

東 1 146 已完成

東 2 91 已完成

東 3 165 已完成

西 1 區 170 已完成

西 2 區 123 已完成

崙 尾 區

東 1 234

未造地區,配合產業進駐辦 理設計。

東 2 201

東 3 177

西 2 區 278 配合產業進駐辦理設計。

西 1 區 482 1 期及金屬專區排水幹線

規劃中

鹿 港 區

西 3 區 195 規劃中

東 1 214 已完成

東 2 229 已完成

東 3 86 已完成

西 1 區 191 已完成

西 2 區 234 已完成

表 3 彰濱工業區排水閘門工程

區別 預定數量(式) 說明

線 西 區

東 1 區 1 已完成

東 2 區 2 已完成

東 3 區 1 已完成

西 1 區 1 已完成

西 2 區 1 已完成

崙 尾 區

東 1 區 1

未造地區,配合產業進駐 辦理設計。

東 2 區 1

東 3 區 1

(98)

貳、地形監測調查

彰濱工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係利用抽砂填土造陸方式開發工業用地,

並配合多項海域工程設施,因此須進行海域地形水深、海域水質及海 象等各項環境監測調查,以供採取必要改善措施或修正工程設計之依 據。本環境監測計畫自民國 81 年 3 月開始執行迄今,其現場調查範圍 與測站佈設如圖 3。

圖 3 海域與近岸現場調查範圍及測站示意圖

(99)

參、彰濱工業區海岸段之浸淤成因及因應措施

依內政部於 106 年 2 月公告實施之「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彰化縣全縣 海岸段均屬一級防護區範圍,臺中港及彰濱周邊海岸段為第五組海岸侵淤 熱點,其範圍涵蓋完整之彰濱工業區海岸。

彰濱工業區海岸屬於砂質海岸,海岸線呈現北北東-南南西海岸走向;

本區主要砂源為烏溪及濁水溪口輸砂,由崙尾海堤外海順突堤群北側往北 北西方向、海尾村以西外海水深往北有帶狀淤積現象及潮間帶海灘走向,

可印證漂砂之砂源以來自北方之烏溪輸砂為主。

本海域冬季受東北季風之影響波浪呈 N~NNE 向,近岸海流之平均流 速受季風影響為 10.9cm/s,流向往南南西、漂砂方向為東北向西南;夏季 漂砂方向為西南向東北,夏季波浪能量小於冬季波浪,夏季漂砂量較冬季 少甚多。

本區海埔地為舊濁水溪以及現今濁水溪、西螺溪及烏溪等河川沖積,

海灘坡度平緩,加上潮差大海埔地廣達 3 km,海灘平坦,極為安定。民國 107 年海域地形及海域地形侵淤分佈如圖 5~圖 6 所示。海域地形坡度烏溪 以南至伸港、伸港至線西段及鹿港近海各有寬約 3km 之潮間帶,其坡降甚 緩約 1/600~1/1,000;水深-5m 至-17m 間地形坡降約為 1/150;水深-17m 至 -22m 間坡降為 1/600,外海地形較為平坦穩定部分。

於海埔地未開發前,海岸約以每年 40~50m 速度成長,年淤積量約為 6 百萬立方公尺,但依據最近幾年之水深測量,淤積速度已大為減緩。

依據彰化海域歷年地形資料進行侵淤分析,可知彰濱工業區海域地形 變遷特性主要有:

一、彰濱工業區崙尾海堤東北角外海及芳苑鄉北側近海於-5m~-15m 間

(100)

內陸退縮)中,離岸 1000m 至離岸 3000m 間為形成一水深 13m~14m 之平緩 地形。

民國 106 年 7 月至 107 年 7 月期間,崙尾海堤外海順突堤群北側-5m 及-10m 等深線向西北西外海方向推移,顯示該附近仍有持續性淤積;鹿港 區西南方近岸-5m 等深線仍有侵蝕現象發生;烏溪河口外海-5m、-10m、

-15m 間向近海方向推移,顯示烏溪河口有局部侵蝕現象。

本海域海岸地形浸淤成因及因應措施主要課題如下:

課題 1:崙尾海堤近岸淤積問題

說 明:由歷年海域地形侵淤結果得知崙尾海堤外海順突堤群北側外海 -5m~-15m 附近仍有持續性帶狀淤積。

對 策:由全區域水深侵淤結果,建議後續線西西 3 區造地計畫砂源可優 先考慮抽取崙尾海堤外海北側-5m~-15m 帶狀淤積土方以減少對 整體環境之衝擊。基於對環境最小擾動之原則,建議後續若有抽 砂行為,應避免施工單位於同一年度之抽砂地點過度集中,且對 於定點抽砂深度應加以控制,不得超過規劃之水深。

課題 2:鹿港區西海堤近岸地形侵蝕

說 明: 由歷年海域地形分析顯示鹿港區西海堤近岸至水深-10m 之間有 持續侵蝕現象。依環評審議結論,早於 90 年底興建完成鹿港區 西海堤七座突堤以保護彰濱工業園區陸側安全。由近年海域地形 分析結果說明鹿港區西海堤北段近海側侵蝕已減緩,堤前水深侵 蝕至-4m 水深漸趨穩穩定不再加深,侵蝕段受整體海域向南南西 方向運移作用影響,現階段往南向鹿港區西海堤南段延伸。

鹿港西海堤堤前水深監測資料顯現可維持於-4m 水深以上,

尚在安全範圍內,而其南段堤趾水深淺於設計水深,亦在安全 範圍內。

因應措施:

1. 持續進行西海堤外海之海域地形水深調查,以瞭解是否 有侵蝕減緩之趨勢,確實掌握海堤侵淤狀況,並就海堤安全結構

(101)

設計重新檢討,以提供後續整體性治理修復之參考。

2. 若地形分析結果顯示堤趾刷深至 EL.-5.00 m,建議坡面加 拋覆面消波塊保護,而堤腳保護工則向海側延伸其保護範圍,並 降低堤腳石料與消波塊之吊放高程。

(102)

圖 5 106 年 8 月至 107 年 8 月海底地形侵淤圖

(103)

-5M 等深線 -10M 等深線

圖 6 線西、崙尾海岸地形歷年等深線侵淤變化圖(-5M 及-10M)

(104)

(二)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海岸段侵淤因應措施

壹、海岸防護設施之種類、規模及配置

為減緩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以下簡稱本工業區)因現有麥寮區及麥寮 港等人為設施開發,造成其下游段海岸潛在侵蝕等問題,工業局前已依民國 91 年「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麥寮工業專用港變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

規劃,自民國 98 年開始於下游側新興區南側海域(拋砂點 A,如圖 1),以迂 迴供砂(sand bypassing)方式進行拋砂養灘作業迄今,其中,養灘砂源規劃由 麥寮工業專用港外航道維護疏浚土方提供,所需土方約每年 60~100 萬立方公 尺,並於養灘期間配合進行水質監測。

圖 1 民國 92 年麥寮港環評書件之拋砂點 A 影響示意圖

除了前述實質拋砂養灘作業外,本局每年持續辦理的海域水深地形監測 調查成果,則可配合進行海域水深地形變遷分析、防護措施成效檢討與後續 改善建議等參考,以掌握該侵蝕補償措施成效。

綜合上述,彙整本工業區規劃海岸防護設施之種類、規模及配置說明表 如表 1 所示。

貳、事業及財務計畫

有關本工業區海岸防護計畫內容如前節及表 1 所述,表 2 則為依前述表 1 措施內容,配合過去執行養灘及監測作業實際經驗,據以評估編列之財務

(105)

計畫經費需求表,預計於未來 5 年(民國 109 年~113 年)間本工業區海岸防護 事業計畫經費需求為 300,000 仟元。

(106)

表 1 本工業區海岸防護設施之種類、規模及配置說明表

措施類別 事業 屬性

權責 單位

計畫範圍

及規模 種類 計畫概要

麥寮港外 航道疏浚 拋砂養灘

侵蝕 補償

經濟 部工業 局

沿岸長度 約 2,500 公 尺。

工程

直接拋放土方於拋砂點 A,補償土 方約每年 60~100 萬立方公尺(規劃由 雲林麥寮港外航道疏浚土方提供),

拋砂期間須進行水質監測。

非工 程

每年定期蒐集雲林離島工業區環評 監測作業之水深地形監測成果,並據 以進行水深地形變遷分析、防護措施 成效檢討與後續改善建議等作業,以 掌握其侵蝕補償措施之成效。

表 2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海岸防護事業計畫經費需求表

措施類別 事業 屬性

權責

單位 計畫範圍 計畫概要 經費需求(仟元) (民國 109 年~113 年) 麥寮港外

航道疏浚 拋砂養灘

補償 措施

經濟 部工 業局

直接拋放土方於 拋砂點 A,補償土 方約每年 60~100 萬立方公尺。

拋砂養灘 300,000

有關上述拋砂養灘措施所需砂源,係以麥寮工業專用港外航道疏浚砂作 為補充沙源,而麥寮工業專用港外航道維護疏浚土方提供迂迴拋砂養灘措施 屬本局所權管之事項,現階段係由麥寮港公司依據該公司與本局簽署之投資 興建協議書規定,辦理港區外航道疏浚及養灘作業,該項執行費用係納入麥 寮工業港每年的營運成本內計算。

(107)

(三) 永興海埔地

彰化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承辦人:阮士芬

電話:04-7532712 傳真:04-7277819

受文者: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0801586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

RJU7I8

主旨:檢送「彰化縣一級海岸防護區」本府意見表暨本縣永興事業

海岸段之侵淤成因及因應措施表等相關資料,請 查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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