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圖論之二:
弘一大師與馬一浮法緣之詳論
陳星
杭州師範學院弘一大師‧豐子愷研究中心主任
弘一大師的出家與馬一浮(圖一、二)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倆的相識 當是在一九○二年至一九○三年之間。當時弘一大師(當時的李叔同)正 在上海南洋公學就讀,受業於蔡元培,而馬一浮此時亦在上海遊學。有關 他倆當時的交往情況,現在很少有資料可考。有人曾提到弘一大師與馬一 浮在上海曾共同發起成立「天馬會」,但馬一浮自己卻聲明沒有此事:
溯不佞與法師相識於滬上,在壬寅、癸卯間(引者
按:一九○二—-一九○三)其後十餘年未嘗得見。
直至民初,法師在杭州第一師範學校任教時,始 復相過從,迄於出家受具。此數年間,時接談論。
前此法師有天馬會之設,不佞初未與聞。此與事 實不符,當係傳聞之誤。[註 1]
由此可見,在一九○二至一九○三年的時候,他倆只是 初交。而弘一大師到杭州後情況就不同了,他倆同城居 住,交往的機會自然增多,尤其是大師在杭州虎跑(圖 三)實行斷食修煉後,對佛教的興趣日增,自然會更加 親近這位深居簡出的佛學大師。
弘一大師年長馬一浮三歲,但在佛學方面,他一直 把馬一浮視作良師。這種情況跟蘇曼殊頗為相似。蘇曼 殊在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覆劉半農的信中說過:
圖一:馬一浮像
圖二:弘一大師(右二)與在俗時友人合 影,右一為馬一浮。
圖三:弘一大師出家時的杭州虎跑寺山門。
此間有馬處士一浮,其人無書不讀,不慧曾兩次相見,談論娓娓,令人忘機也。[註 2]
大師也對他的學生豐子愷說過:
馬先生是生而知之的。假定有一個,生出來就讀書;而且每天讀兩本(他用食指和拇 指略示書之厚薄),而且讀了就會背誦,讀到馬先生的年紀,所讀的還不及馬先生之 多。[註 3]
當然,弘一大師(當時的李叔同)與馬一浮的交談也並不是全談佛學的。他倆都是書法 大師,彼此也有關於書藝的交流,甚至還都愛好古琴。後來的女弟子袁卓爾在〈一代儒宗,
高山仰止〉[註 4]一文中提到:
據說太先生有時還為他們(指馬一浮的外甥、外甥女──引者註)撫弄七弦琴(太先生精通 音律,他室內牆上掛著一張琴,卻很少有人有幸聽他彈琴)。
看來馬一浮是不常彈琴的,但他卻與弘一大師有過這方面的交流。例如一九一七年四月八日,
馬一浮曾給弘一大師寫信,說:
壁上琴弊,向者足下欲取而彈之,因命工修理,久之始就。曾告徐君,便欲遣童齎往。
未辱其答,恐左右或如金陵。比還杭州,願以暇日,枉過草庵,安弦審律,或猶可備 君子之御耳。[註 5]
當時大師兼任南京高等師範教職,此信估計是寫往南京的。李叔同擅長西洋樂器,但從此信 中可知,他也懂得古琴。
相比較而言,弘一大師與馬一浮之間的交往,更多的還在於佛學方面。他從馬一浮那裡 請了不少經書回去閱讀,並從一九一七年下半年起發心食素,又在他自己的房間裡供起佛像 來。大師對虎跑已經有了感情,年終放年假的時候他不回上海,再次赴虎跑過年。他住在方 丈樓的樓下,只覺得趣味無窮。
馬一浮有一位名叫彭遜之的朋友。此人先是與馬一浮一起研究《易經》,兩人一度頗合 得來。此時,彭遜之請馬一浮介紹一處清靜的寓所。因大師曾在虎跑斷食修煉,說他說起過 那裡的清靜,馬一浮就介紹彭遜之到了虎跑。一九一八年正月,彭遜之也曾與大師同在虎跑。
正月初八日,這位彭遜之忽然起心,當即出家了。此情此景,使大師深受感動。他原以為自 己從佛的信念已夠堅定的了,沒想到這世界上還有像彭遜之這樣即修即悟的人在。
然而,弘一大師當時並不知道這位彭遜之所謂的「即修即悟」並不是因為崇拜佛教所致,
而是他當時迷信命理,經推算,他認為必須出家方能免於憂患。馬一浮對他的這種舉動不以 為然,曾對他說,研究佛教不一定要出家。在彭遜之出家後,馬一浮仍在給他的信中寫道:
承示新著《天命說》,兼以相從講論見勉。公所謂道,雖非浮之所及知,然以朋友之 愛言之,可謂至篤矣。……然以其不好公之道為罪,則不亦過乎。人之契理各有所會,
續鳧截鶴,未可強齊。公之諄諄屢以為言者,豈不以實見有生死可出、佛道可成乎?
乃若浮則無得無證,不見有生死可出、佛道可成,與公今日見處正別。若今執吝幻色 而修如公所示法門,此皆風力所轉,終成敗壞。公即作佛,浮亦甘處大闡提。豈不聞 大集魔王臨危不變,雖翟曇不奈伊何。雖然如此,朋友之舊決不因是而改,公雖盡力 訶斥,浮亦決不謗公。願泯然平懷,勿存憤怒,此於公之道無損也。[註 6]
可見,馬一浮與彭遜之的分歧相當嚴重,像這種因推算命理而出家為僧,馬一浮當然是反對 的。
彭遜之出家,留下一妻二子,生活無著,馬一浮仍以朋友之道適時接濟,直至其子就業。
後來,這位彭遜之又推算命理,自沈錢塘江底,幸被人救起。鑑於他無人照顧,又是馬一浮 擔負起了護理之責。此後,彭遜之果然還俗。對於彭遜之後來的情況,弘一大師應該是知道 的,可當時卻被彭氏的「即修即悟」所刺激。彭氏出家後,大師也向住在方丈樓裡的弘詳法 師提出拜師要求,雖未決定立即出家,但先做在家居士也是可以的。這位弘詳法師知道大師 是一個很有名望的藝術家,一時不敢貿然答應。鑑於大師皈依心切,弘詳法師就請他在杭州 松木場護國寺的師父了悟法師回虎跑寺來接應李叔同。於是李叔同就在一九一八年正月十五 日這天拜了悟法師行了皈依禮。取法名演音,號弘一,並於這一年夏天正式出家為僧。
馬一浮顯然把弘一大師看成是與彭遜之完全兩類的人物。換句話說,馬一浮對彭遜之的 出家是不屑一顧的,而對弘一大師的出家則是理解而敬重的。因為弘一大師的出家是建立在 信仰的基礎之上,而彭遜之的出家是由於迷信所致。而就實際成就論,馬一浮對他倆有過評 價:
弘一法師天才不及安仁(引者按:安仁即彭遜之),而持律守一,一事不苟。由今觀之,
成就乃有過之。[註 7]
所以,當馬一浮得知弘一大師出家兩 個月後要在靈隱寺受戒(圖四、五)
的消息後,親自到靈隱寺看望他,並 向他贈送了明代蕅益大師《靈峰毗尼 事義集要》、清代見月律師《寶華傳 戒正範》各一冊。關於此事,弘一大 師後來在《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的 自序裡寫道:
余於戊午七月出家落髮,其年九月受比丘戒。馬一浮 居士貽以《靈峰毗尼事義集要》並《寶華傳戒正範》,
披玩周環,悲欣交集,因發學戒之願焉。[註 8]
可知,從客觀上講,馬一浮為弘一大師的學佛研佛起到了「指 路人」的作用。
對於這樣的一位「指路人」,弘一大師是不會放過任何 一個學習的機會的。這從他以及他的道友的一些書信文章中 都能透露出若干信息。比如,范古農居士在〈述懷〉一文中 寫道:一九一八年,弘一大師出家後,「即於九十月間來嘉 興佛學會……居會約兩月,杭州海潮寺請一雨禪師打禪七,
馬一浮先生招之往,遂行」[註 9]。弘一在回到杭州後,也曾
圖四:弘一大師受戒之處││杭州靈隱寺圖五:弘一大師受戒後獲得的護戒牒。
在給舊友許幻園的信中提到:
在禾晤譚為慰。馬一浮大師於是間講《起信論》,演音亦侍末席,暫不他適。[註 10]
一年以前,馬一浮就有意約弘一大師同往海潮寺,當時弘一大師還未出家,因故未能同 行。
此信息可從馬一浮於一九一七年致弘一大師的一封信中可知:
昨復過地藏庵,與楚禪師語甚久。其人深於天台教義,綽有玄風,不易得也。幻和尚 因眾啟請,將以佛成道日往主海潮寺,遂於今夕解七,明日之約蓋可罷已。海潮梵宇 宏廣,幻和尚主之,可因以建立道場。亦其本願之力,故感得是緣。月法師聞於今日 荼毘,惜未偕仁者往觀耳。
叔同居士足下
浮和南 初六日[註 11]
既然上一年無緣前往,而這回馬一浮在海潮寺講《起信論》,弘一大 師自然是十分珍惜聽講的機會了。在佛籍的交流方面,這在弘一大師與馬 一浮來講應該是經常性的。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馬一浮曾有一信致弘 一大師,信中就談到了這方面的內容:「去月李榮祥居士見寄尊撰《五戒 相經箋要》卅部,已分贈所知,並感垂誘之切,敬謝無量。」──這是弘 一大師向馬一浮贈書;「曩時奉對,曾謂欲得《清涼疏鈔》一部。今嘉興 陸序茲願以其父無病居士遺書奉贈。謹托同莊為致之,至時希命侍者賜 答。」──此乃馬一浮為弘一大師覓書並轉贈之紀錄。[註 12]
馬一浮曾多次為弘一大師手書佛經題辭題詩。一九二四年農曆十一 月,弘一大師之師弟弘傘法師出弘一大師手書《梵網經》請馬一浮題詞,
馬一浮欣然題一偈(圖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馬一浮應劉質平 之請為弘一大師書《華嚴》集聯手跡題跋。在這篇跋中,留下了馬一浮對
圖六:馬一浮題弘一大師手書︽梵網經︾。
弘一大師書法的評價:
大師書法得力於〈張猛龍碑〉,晚歲離塵,刊落鋒穎,乃一味恬靜,在書家當為逸品。
嘗謂華亭於書頗得禪悅,如讀王右丞詩。今觀大師書,精嚴淨妙,乃似宣律師文字。
蓋大師深究律學於南山靈芝,撰述皆有闡明。內熏之力自然流露,非具眼者未足以知 之也。[註 13]
弘一大師也曾因自己的書法得到馬一浮的讚賞而引以為榮:「拙書爾來,意在晉唐,無復六 朝習氣。一浮甚贊許。」這便是兩位大師的心交神會。[註 14]
一九二○年初夏,弘一大師將赴浙江新登閉關。臨行前,馬一浮有詩贈別。詩題為〈弘 一上座將掩室新登北山敻絕處,以此贈別,且申贊喜〉,詩曰:
平地翻登百丈崖,涅槃有路絕梯階。
何人把手成相送,第一安心是活埋。
古廟香爐非去住,晴空連榻莫差排。
白豪影裡看行道,徧界蓮華眨眼開。
消息應聞木馬嘶,住山鍬子任輕攜。
了無一物呈高座,不見當前有闍黎。
何必度河兼過嶺,是誰曳耙與牽犁?
他年放出關中主,始信東方月落西。[註 15]
馬一浮曾為弘一大師所書《阿彌陀經》題詩,詩題為〈題月臂師書《阿彌陀經》,用嗇 庵韻〉,詩曰:
身似匏瓜豈繫予,誰能鬱鬱此久居?
末法已無三代禮,群迷賴有西方書。
天台山下客騎虎,大庾嶺頭人網魚。
蓮華若見金台相,功德休計恒沙如。[註 16]
弘一大師曾名其宴坐之所為「旭光室」,馬一浮又為之作〈旭光室記〉:
弘一上座專心淨業,遠秉蕅益大師,近承印光長老,以為師範。囑顏其 宴坐之所曰旭光,示於四威儀中不違本志。予既隨喜讚歎,因謂初時後 日,並照高山,海印森羅,同歸本曜。故赤日杲杲,乃知夜半正明,回 爍乾坤,亦是天曉不露。這一絡索,也要上座委悉。然則二老只是一光,
西方不離當處。旭光即是上座,上座即是旭光,豈復更有光相可尋,名 字可得。雖然如是,也不得草草入此室來,急著眼看古德與汝相見了也。
[註 17]
在上述文字中,馬一浮除了對弘一大師的淨修表示敬意外,顯然也有他的 修佛主張。
一九二九年,夏丏尊編選《李息翁臨古法書》,馬 一浮為該集題簽(圖七)。
出家後的弘一大師曾與學生弟子豐子愷合作《護生畫 集》。一九二九年二月《護生畫集》初集由開明書店出 版,而為畫集作序的也是馬一浮。他在序言中對《護生 畫集》的點評十分到位(圖八):
《華嚴》家言:「心如工畫師,能出一切象。」
此謂心猶畫也。……月臂大師(引者按:月臂大師
即指弘一大師)與豐君子愷、李君圓淨,並深解藝
術,知畫是心,因有《護生畫集》之制。…… 三 人者蓋夙同誓願,假善巧以寄其惻怛,將憑茲慈
圖七:馬一浮題寫的﹁李息翁臨古法書﹂圖八:馬一浮撰並書︽護生畫集︾序
力,消彼獷心,可謂緣起無礙,以畫說法者矣……
這篇序言寫於一九二八年農曆七月,是弘一大師親自請馬一浮撰寫的,理由是馬一浮在這篇 序言的結尾處說道:
月臂來書,囑綴一言,遂不辭葛藤而為之識。
一九二九年,馬一浮還有〈題弘一大師影像〉詩一首:
看取眉毛拖地,何妙鼻孔撩天。
一任諸方□邈,還他法爾依然。
如來叵見色相,普賢徧出身雲。
若問觀音正面,更無一物呈君。[註 18]
一九三六年,由弘一大師撰詞的《清涼歌集》出版,該書 封面的題簽者也是馬一浮(圖九)。
目前收錄在《馬一浮集》裡的馬一浮致弘一大師書信有五 通,其中談論佛教的有四通。而實際上,目前還能從圖片資料
(圖十、十一)上看到的馬一浮致弘一大師的書信。在一九三 九年弘一大師六十初度之時,馬一浮有一首六言詩致賀:
世壽迅如朝露,臘高不涉春秋。
寶掌千年猶駐,趙州百歲能留。
徧界何曾相隔,時寒珍重調柔。
深入慈心三昧,紅蓮化盡戈矛。[註 19]
圖九:︽清涼歌集︾封面,馬一浮題簽。 圖十:馬一浮致弘一大師書信書迹 圖十一:馬一浮致弘一大師書信書迹
對於弘一大師的圓寂,馬一浮是很傷感的。這在他於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九日寫給朱鏡宙 的信中有直接的表露。他在信中說:
弘一法師,公所推挹,惜遂遷化。失此僧寶,喪我良朋,能無悼嘆?舊與嗇庵各有二 詩,今以錄奉。亦緣公於弘師,久欲參承,當同贊仰也。寫詩者為山中學人王伯尹,
夙好弘師楷法,頗能得其彷彿,虎賁中郎,亦或公之所喜邪。[註 20]
此外,馬一浮有悼詩〈哀弘一法師〉(圖十二)曰:
高行頭陀重,遺風藝苑思。
自知心是佛,常以戒為師。
三界猶星翳,全身總律儀。
祇今無縫塔,可有不萌枝?[註 21]
後人常對弘一大師圓寂時的照片和大師絕筆「悲欣交集」有不少評說。馬一浮也一樣,
他以詩的方式對此表示了他的態度。〈有人傳示弘一法師吉祥相,因題其後〉(手書題為〈題 弘一法師吉祥相〉,圖十三)這樣寫道:
彩筆依空繪,隤山示脅眠。
夜長猶選夢,詩至乃通禪。
葉落歸根近,花開見佛先。
涅槃非有相,錯被世人傳。
在這裡,馬一浮用一種更高遠而深廣的佛家見地表達了他的意見。〈題弘一法師本行記〉
(見圖十三)一詩談到了「悲欣交集」:
圖十二:馬一浮書^哀弘一法師﹀ 圖十三:馬一浮手書^題弘一法師吉祥相﹀和^題弘一法師本行記﹀。
僧寶空留窣堵磚,一時調禦感人天。
拈華故示悲欣集,入草難求肯諾全。
(師出家不領眾,臨滅手書「悲欣交集」四字示學人)
竹葦摧風知土脆,芭蕉泫露識身堅。
南山靈骨應猶在,祇是金襴已化煙。
(師持律為諸方所推,遠紹宣律師,為中興南山宗尊宿,人謂末法希有)[註 22]
馬一浮在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致李芳遠的信中說道:
前聞弘一法師遷化,曾以一詩寄豐子愷,托為轉奉法師嗣法人,以志哀悼。頃承錄示 法師臨滅二偈,讚歎有分。復用偈中語成一詩,並已寫去(前詩即不更錄),可告法 師靈坐,不須編入紀念刊也。
弘一大師圓寂後的第二年,印西自北天目山致函 馬一浮,謂浙中沙門仰師高行,欲奉大師生前衣鉢,
營塔於山中,要求馬一浮為之題記。馬一浮遂於一九 四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為之寫了一篇〈弘一律主衣鉢塔 記并銘〉(圖十四)。在這篇題記中,馬一浮主要對 弘一大師修南山律的意義作了闡發。他說:
自唐以來,講肆禪林,門庭並盛,獨南山宣律 師以弘律著。迨及靈芝,其傳寢微。晚近諸方 受具,雖粗存儀規而莫窺律文,不究事相者有 之。音公(引者按:音公即弘一大師)生當末法,
中歲出家,不為利養,誓以明律,振此頹風。
發憤手寫《四分律戒相表記》,校正南山《三 大部》,並為時所稱。講論尤力,諸方推之,
號曰律主。至其秉心介潔,制行精嚴,儼然直 追古德,可謂法界之干城、人天之師範者也。
圖十四:馬一浮手書之〈弘一律主衣鉢 塔記并銘〉
此評價實不可謂不高了。有意味的是,馬一浮此題記還有附文,曰〈文 成示學人〉。此附文對《弘一法師生西紀念冊》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其中乃無一佳文,深為弘一惋嘆。」馬一浮是大學者,而《弘一法 師生西紀念冊》也是由他題的封面(圖十五),他對紀念文章質量的 要求自然很高。他的這一批評,初衷乃是為了能對弘一大師有一個準 確的評價。他以為別人沒有能做到這點,所以他要自己來做了。比如 他在附文中就說:印西請寫題記,一時未及撰寫,但「今日因看此紀 念冊,忽然觸發,即立成之,略不加點,而其言質實,可以示後」。
可見,馬一浮對準確評價弘一大師是十分在意的。[註 23]
馬一浮曾多次應劉綿松之請為《弘一大師全集》題簽或題詞(圖 十六)。比如,馬一浮於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五日致姜丹書函中說:「來 書並附劉君函,囑題弘一法師書簽,今並劉函奉還。」[註 24] 又如,
一九六五年,馬一浮還有〈題《弘一大師全集》〉詩一首(圖十七):
名句文身示法空,
一花一葉總神通。
會看徧滿塵沙界,
萬行莊嚴在此中。
按:劉綿松為編《弘一大師全集》努力多年,終因種種原因,此 書未能出版。
一九四六年九月,馬一浮有〈弘一上人為蘇盦書《先君遺訓卷子》
跋〉。跋語不長,錄存如下:
賢父遺規,良師付囑。高僧所書,崑山片玉。奕世寶之,永勵 末俗。蘇盦出示此卷,囑為題贊,率書數語以貽之。丙戌仲秋,
蠲叟。[註 25]
圖 十 五: 馬 一 浮 為︽
弘一法師生西紀念冊︾題封面 圖十六:馬一浮為劉錦松編︽弘一大師全集︾所題之字 圖十七:馬一浮題^︽弘一大師全集︾﹀詩
一九四八年秋後,弘一大師部分骨灰被送抵杭州暫存招賢寺。後由堵申甫自招賢寺移至 虎跑安埋於山岡。當時,馬一浮就已為此題寫過碑文。一九五四年初,杭州弘一大師舍利塔 落成(圖十八),馬一浮又為塔身題寫了「弘一大師之塔」六個篆字。紀念塔落成典禮時,
馬一浮亦親自參加,並有〈虎跑弘一律主塔成,子愷約往觀禮。是日寒雨,至者甚眾。蘇盦 有詩,予亦繼作,兼示子愷〉詩一首:
扶律談常盡一生,涅槃無相更無名。
昔年親見披衣地,此日空餘繞塔行。
石上流泉皆法乳,岩前雨滴是希聲。
老夫共飽伊蒲饌,多愧人天獻食情。[註 26]
馬一浮有關弘一大師之塔的詩還有一首,以往很少被人注意。此詩寫於塔成之前的一九 五三年夏,題目是〈虎跑尋弘一律主塔和蘇盦〉。詩如下:
圖十八:杭州弘一大師之塔落成典禮時,馬一浮(中白鬚者)與同仁合影留念
塔樣今誰覓,書名久尚傳。
青山空滿目,白浪竟滔天。
暑入雙林滅,人來百鳥先。
殘僧知熱惱,十斛與烹泉。[註 27]
最後特別要介紹的是,弘一大師圓寂後,豐子愷曾請求馬一浮為弘一大師作傳。然而,
馬一浮終於沒有寫。很長一段時間,人們不知其中原因,但從目前發現的一張馬一浮手迹照 片(圖十九)中,可知其理。此照片中的文字這樣寫道:
音公遷化,諸大弟子因豐子愷來請為作 傳,書此謝之。音公如在,定當微笑相肯 耳。南山已續高僧傳,摩詰新題六祖碑。
自有兒孫堪付囑,頂門何用老夫錐。壬午 季冬蠲戲老人。
由此可知,馬一浮之所以不為弘一大師作傳,是 因為他以為像弘一大師這樣的大智慧,其英名蓋 世,何須贅言。
【註釋】
[註 1] 馬一浮,〈致弘一法師生西紀念會信〉,《馬一浮集》(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 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第二冊。
[註 2] 《蘇曼殊文集》下(花城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八月)。
[註 3] 豐子愷,〈陋巷〉,《豐子愷文集‧文學卷一》(浙江文藝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一九九二年六月)。
[註 4] 袁卓爾,〈一代儒宗,高山仰止〉,夏宗禹編《馬一浮遺墨》(華夏出版社,一九九
圖二十:馬一浮為︽弘一大師遺墨︾題簽圖十九:馬一浮解釋不為弘一大師作傳的詩文手迹
一年六月)。
[註 5] 《馬一浮集》(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第二冊。
[註 6] 同 [註 5] 。
[註 7] 同 [註 5] ,第三冊。
[註 8] 弘一,〈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自敘〉,《弘一大師全集七‧佛學卷(七)、傳記卷、序報 、文藝卷》(福 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六月)第四一九頁。
[註 9] 范古農,〈述懷〉,《弘一大師永懷錄》(大雄書局,一九四三年)。
[註 10] 弘一大師致許幻園信,《弘一大師全集八‧雜著卷、書信卷》(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九月)第 八十五頁。
[註 11] 同 [註 5] 。 [註 12] 同 [註 5] 。 [註 13] 同 [註 5] 。
[註 14] 弘一大師致堵申甫信,《弘一大師全集八‧雜著卷、書信卷》(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九月)第 一四二頁。
[註 15] 同 [註 7] 。 [註 16] 同 [註 7] 。 [註 17] 同 [註 5] 。 [註 18] 同 [註 7] 。 [註 19] 同 [註 7] 。 [註 20] 同 [註 5] 。 [註 21] 同 [註 7] 。 [註 22] 同 [註 7] 。 [註 23] 同 [註 5] 。 [註 24] 同 [註 5] 。 [註 25] 同 [註 5] 。 [註 26] 同 [註 7] 。 [註 27] 同 [註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