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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新戒條」與戒律的現代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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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光新戒條」與戒律的現代化轉型

夏德美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

摘要

戒律學作為佛教三學之一,具有重要地位,是定學、慧學 的基礎。戒律「止惡揚善」的基本精神很少改變,戒律的 具體條文卻隨著社會發展、時空變化而不斷調整。星雲大 師提出以「十要」「十不要」為條目的「佛光新戒條」,

既是對現實因緣的應對,也是大師對戒律長期思考和實踐 的創造性成果。新戒條體現了佛陀制定戒律的主要精神和 基本原則,適應了現代社會人們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的規 則和需要,符合漢傳佛教進一步走向世界、走向未來的形 勢和要求。「佛光新戒條」是對戒律規範的系統革新,是 原則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結合,為戒律的現代化轉型提供了 範例,為佛教走向更廣泛的空間、更多元的文化、更豐富 的人群,提供了規範、依據和動力。

關鍵詞:佛光新戒條 戒律 轉型

(2)

前言

從釋迦牟尼制定戒律開始,佛教戒律條文乃至整個戒律體系就 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發展、僧團內部變化而不斷變革、

豐富和完善。從早期佛教到部派佛教,從小乘佛教到大乘佛教,情 況都是如此。星雲大師在2015 年出版的《貧僧有話要說》一書中,

提出了以「十要」「十不要」為內容的「佛光新戒條」,以此作為 佛教徒修行的基本規範。這是星雲大師與時俱進推動佛教健康發展 的具體體現,是他對佛教戒律長期思考和實踐取得的成果。我們可 以看到,新戒條的內容反映了星雲大師依據戒律基本精神和佛光山 弘法經歷,結合時代需要,適應未來發展,實現戒律現代化轉型 的積極努力和主動探索。新戒條不僅是佛光山戒律發展史上的里程 碑,也對當今其他地區的佛教戒律發展有參考和借鑑意義。

一、戒律的重要地位和實踐困境

戒律學是佛教三學(戒、定、慧)之一,在整個佛教修行體系 中具有根基性作用,被稱為「無上菩提本」。戒律是佛教信徒樹立 信仰的開端,受戒是成為佛教徒的標誌;戒律也是佛教徒需要貫徹 在整個修行過程中的基本規範,違反根本戒條就失去佛教徒身分。

戒律是佛教的倫理道德規範,是佛教徒個人的生活準則、修行準則 和弘法準則,也是佛教組織系統有序運轉的最根本制度保障。沒有戒 律,就沒有佛教的存在,沒有佛教的純潔,也沒有個體僧人的修行。

釋迦牟尼在世時就非常重視戒律,他涅槃前,反復要求弟子們 修行和弘法都要「以戒為師」。從此以後,重視戒律成為佛教界的 優良傳統。無論在印度佛教歷史上,還是在中國佛教歷史上,歷代 佛教領袖人物都把持戒是否嚴謹作為衡量佛教修行楷模的標準,作

(3)

為佛教榮辱興衰的標誌。明代蕅益大師曾這樣描述戒的重要性:

五分法身,以戒為依;三無漏學,以戒為首。無一如來不 具戒體,無一菩薩不修戒度,無一經典不贊戒法,無一聖 賢不嚴戒行。持戒如地,萬善由此而生成;持戒如城,魔 障藉此而遠離。論其超勝,則才沾戒品,便名人世福田;極 其指歸,則唯佛一人,方名圓滿淨戒。四級重樓,級級皆圓 頓境;八萬細行,行行與法界周。若不持戒,縱能習講坐 禪、興諸福業,皆為魔業,必入魔黨。故好心出家者,決 須從持戒始。自利利他,法皆成就,舍此通途,更無捷徑。1 即便為佛教文化事業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佛門宗匠,也往往因 自己沒有嚴格奉持某些基本戒律而抱憾終身。比如,譯經大師鳩摩 羅什迫於帝王威勢,不能持守戒律,就曾感嘆:「什累業障深,故 不受師教。」2

戒律主要包括兩個基本層面的內容:第一,戒律的基本精神。

在聲聞戒中,主要強調禁止惡的行為(止惡)。菩薩三聚淨戒(攝 律儀、攝善法、攝眾生)包括止惡、行善、饒益有情三個方面。第 二、戒律的具體規定。包括具體的戒條是什麼,犯戒之後的懲罰是 什麼,等等。可以說,佛教自產生後,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

戒律精神方面並沒有太大變化,只是菩薩戒相較於聲聞戒會更強調 修善、利生的方面。戒律條文卻隨著時間、空間的轉換而有增添刪 削。在印度佛教中,戒條就不是固定不變的。佛教創立之始,並沒 有戒律,是在出現嚴重危害僧團的言行之後,佛陀才開始制定戒

1. 蕅益智旭:《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卍續藏》第 40 冊,頁 345 上。

2. 釋慧皎著,湯用彤校註:《高僧傳》,北京:中華書局,1992 年,頁 54。

(4)

律。此後,佛陀直到涅槃之前,一直都在根據不斷出現的情況增加 或者修改戒條內容。

佛陀涅槃後,大迦葉組織結集經典,律藏內容才基本固定下來。

但是由於傳承不同、習俗各異,佛教很快分出不同的部派,每一部派 所傳承的戒律並不完全相同,曾引發長期的爭論。甚至有的研究者認 為,部派的分立主要就是因為對戒律持有不同的觀點而促成。我們僅 從傳到漢地的四部律典(《四分律》、《五分律》《摩訶僧祇律》、

《十誦律》)中,就可以清楚看出不同部派在戒條上的具體差異。菩 薩戒出現後,其具體戒條與聲聞戒也大為不同,產生於印度的瑜伽菩 薩戒把一些善行和對眾生有利益的行為都納入戒條之中。

當然,古印度地區內部的文化背景、地理環境差異不大,各部派 戒律的相同性遠遠大於相異性。戒律傳入中國後,面臨著兩大難題:

一、以哪部律典作為授戒依據。在印度,不同部派遵守不同律 典;在中國,四大律典基本同時傳入,如何取捨就成為重要問題。

直到唐代,漢傳佛教才最終確定以《四分律》為主要受戒依據。南 北朝時期,還出現了主張以十重四十八輕戒取代聲聞戒的《梵網》

系菩薩戒,如何處理、協調聲聞戒和菩薩戒的關係也成為一個難題。

二、幾大律典中比較一致的戒條,在自然條件、歷史文化迥異 的中國社會也無法被嚴格遵守。比如偏袒右肩,在氣候炎熱的印度 可以通行,但在寒冷的中國北方地區就行不通,再加上中國文化中 把暴露身體作為不雅的表現,這條戒律就無法適應中國社會。再如 不持銀錢、托缽乞食這樣的規定,在缺少布施傳統、以農耕為主的 中國社會也無法成為主流。

實際上,佛教戒律,尤其是那些具體的戒條,在整個佛教修行 體系中是最容易也最迫切需要實現中國化變革的部分。過度強調印

(5)

度傳統的戒律,會引發佛教與中國文化傳統的激烈衝突。比如南朝 宋時,對於是否應該按照印度佛教傳統採用踞食(按:踞坐而食)

就曾引發一場大爭論。當時有僧人主張,應嚴格按照印度的戒律制 度來規範僧尼行為,一些寺院採取了踞食方式。范泰認為踞食之法 與華夏傳統禮儀矛盾,也不符合佛教隨方傳教的基本精神,先後向 祇洹寺(范泰所建)慧義(372-444)、道生、慧觀等法師,以及 王司徒(王弘,379-432)等公卿陳述意見,並二次上表宋文帝,

試圖借助皇權取消踞食。但慧義等50 位僧人堅決主張踞食符合佛 教戒律,不可更改,又強調居士不應干涉佛教戒律。3最後這一習 俗還是沒有在寺院中保留下來。

在中國佛教長期發展歷程中,很多高僧大德都會根據時代和形 勢需要,不斷調整佛教徒實際遵守的行為規範。但出於對律典的尊 崇,漢傳佛教僧侶在受戒時,仍然使用傳自印度的律典。這就形成 了漢傳佛教戒律持守方面的一種矛盾現象:一方面重視律典,依據 律典受戒;另一方面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各自持守的內容。這就導致 律典在某種程度上只是一種「具文」,具有崇高的地位,卻又不能 落到實處。後來,禪宗制定清規,以清規代替某些戒律功能,作為 禪門實際修行生活的指導,部分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戒律經典的權 威性依然沒有受到質疑。可以說,如何看待律典的價值,如何解決 律典規定與現實生活需要之間的差距,是漢傳佛教長期面臨的問題。

近現代以來,佛教所處的世界形勢、僧徒的生活方式都發生顯 著變化,佛教戒律應該如何適應形勢,進行變革,實現現代化轉型,

成為佛教徒,尤其是佛教領袖必須思考的重要問題。在這個問題 上,基本形成了兩種態度:一派強調律典的重要價值,堅持弘揚律

3. 參見《弘明集》卷 12,《大正藏》第 52 冊,頁 77-79。

(6)

典, 並 通 過 個 人 的 刻 苦 修 行, 重 新 塑 造 佛 教 徒 嚴 守 戒 律 的 形 象。 這 一 派 以 印 光大師、弘一大師為代表。

另 一 派 則 主 張 依 據 戒 律 精 神, 改 革 具 體 戒 條, 以 適 應 現 代 傳 教 的 需 要。 太 虛 大 師 是 這 種 觀 念 的 最 早 提

倡者。星雲大師可以說是此派最成功的實踐者。

二、「佛光新戒條」提出的因緣和基本內容

2015 年 3 月,慈濟功德會在台北內湖區進行開發,遭到政府反 對,引發了輿論界的一場軒然大波,社會各界對佛教的負面評價紛 至沓來。作為佛教界領袖的星雲大師沒有袖手旁觀,而是勇敢站出 來,直面問題,積極回應社會各界的責難,發表了一系列文章,最 後集結成《貧僧有話要說》一書。

在書中,星雲大師為了澄清社會上的錯誤認識,恢復佛教名譽,

對佛光山的財務狀況、創建過程、基本理念、弘法實踐,以及自己 的心路歷程、思想感受等作了全面說明,形成了40 個專門的問題。

大師在序中說道:

二〇一五年三月,台北市政府對慈濟功德會在內湖園區開 發一事表示異議,經過四任市長沒有通過,他們不能贊同,

台灣的媒體對慈濟因此撻伐,引起了軒然大波,佛教界也 受到波及。

……

印光(左)與弘一大師是近代持戒非常嚴謹的高僧。

(7)

這四十說旨在說明,在六十年前,我從宜蘭度化青年,

用 音 樂、 歌 唱、 舞 蹈, 啟 動 人 間 佛 教 弘 傳 的 開 始, 到 一九六三年在高雄創辦佛教學院,接引一些青年學佛、出 家,培養佛教人才,共同推動人間佛教的運動。後來,又 遷移至佛光山,如今,佛光山開山也有五十年的歷史,佛 法也遍傳全球五大洲了。4

「四十說」中,第三十說「我訂定佛教新戒條」專門提出了20 項佛教徒應該遵守的新的戒律規範。在這篇文章中,星雲大師用淺 顯平易的文字系統表達了對戒律學的新思考。大師首先說明自己制 定新規範的標準和目的:

戒條有很多,橫說豎說,那都是條文,最重要的,還是要 自我心中有道,行為不要侵犯別人,那就是我訂為「佛光 新戒條」―十要、十不要的標準了。社會大眾以及佛門 弟子,大家都能遵守,把它用來做為修行做人的原則,人 我之間,會少了糾紛;衣食住行的生活,會獲得滿足;群 我之間,能夠和平相處。這「十要」和「十不要」,假如 大家都可以做到,雖不能成佛作祖、成聖成賢,至少不失 為一個樸實的修道者。5

接著說明「十要」、「十不要」的具體內容:

「十要」:一、要正常吃早飯,二、要有表情回應,三、要能 提拔後學,四、要能推薦好人,五、要肯讚歎別人,六、要能學習

4. 星雲大師口述,佛光山法堂書記室妙廣法師等記錄:〈《貧僧有話要說》序〉,

《貧僧有話要說》,台北:福報文化,2015 年,頁 2-3。

5. 星雲大師口述,佛光山法堂書記室妙廣法師等記錄:〈我訂定佛教新戒條〉,

《貧僧有話要說》,頁418-419。

(8)

忍辱,七、要能長養慈悲,八、要有道德勇氣,九、要能知道慚愧,

十、要能守時守信。

「十不要」:一、不可好買名牌,二、不可輕慢他人,三、不 可嫉妒好事,四、不可侵犯他人,五、不可語言官僚,六、不可去 做非人,七、不可承諾非法,八、不可打擾別人,九、不可輕易退 票,十、不可無理情緒。

「十要」和「十不要」互相補充,構成完整的修行體系:「前 面講的『十要』,是積極的修道,下面十種『不要』是消極的品德。

積極的修行,比較不容易做到;消極的修行,應該比較容易受持。

但是,無論什麼修行,你不『行』,就不是道了。」6「十要」「十 不要」具有最廣泛的適用範圍:「上述這些新戒條,也不只適用於 出家修道者可以實踐,所謂戒,就是法律,就是自由,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人人自由;應該都適用於每一個人的。」7

「十要」「十不要」體現了戒律,尤其是菩薩戒「止惡、修善、

利生」的基本精神,包括戒律規範的基本內容。「十要」「十不要」

不是空泛的理論,它來自於大師幾十年修學、弘法的實踐:「貧僧 這一生自我克制、自我教育、自我要求,對於這十要、十不要,也 是數十年的辛苦實踐體會,至今仍然還嫌不足,只有一點一滴再去 努力成就了。」8

綜覽星雲大師「佛光新戒條」的內容,不難看出這是大師依據 佛教教義、結合時代精神和自己的修行實踐,所提出的新規範。翻 閱大師關於戒律的相關論述,我們認為,「佛光新戒條」是星雲大

6. 同註 5,頁 426。

7. 同註 5,頁 432。

8. 同註 5,頁 432。

(9)

師對戒律規範的最成熟思考,也是最有創新性的思考。

星雲大師作為佛光山的開創者和近代人間佛教思想的重要推動 者,其對戒律的重視貫穿於修行、弘法的一切行為之中。星雲大師 在《佛光教科書》、《佛光祈願文》、《人間佛教的戒定慧》、《佛 法真義》等多種弘法著作中,都反復強調持守戒律的重要性,並結 合實際需要不斷調整戒律的具體規定。

1999 年出版的《佛光教科書》強調戒律對佛法存續的重要價值:

僧團的健全,須賴規矩秩序的建立,戒律是維繫佛教於不 墜的綱常。《佛遺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 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 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佛陀臨涅槃時囑咐弟子 要「以戒為師」;佛陀入滅以後,戒律一直維繫著教團的 慧命。……戒律是佛法的生命,是諸佛的本源,一切眾生 皆有佛性,然而佛性雖具,必須持戒,然後乃見。9

2000 年出版的《佛光祈願文》中還有專門的「受持五戒祈願 文」:

偉大的佛陀!

請您讓我重新做人吧!

我決心從今以後,

不再殺害別人的生命,

不再盜取他人的財物,

不再侵犯他人的名節,

9. 佛光星雲編著:〈第五課 戒律〉,《佛光教科書 2.佛教的真理》,台北:佛 光文化,1999 年,頁 37、41。

(10)

不再攻訐別人的名譽,

不再吸食害人的毒物。10

祈願文是一種弘法傳教的方便法門,一般文字都通俗易懂。以祈願 文的形式展現五戒內容,可以將嚴肅的戒律變得生動活潑,有利於 激發信眾對五戒生起親近之心和堅定之念。在這裡,五戒也不再是 傳統的五項內容,星雲大師針對現代社會生活需要進行了適度調 整,將「邪淫戒」表述為「不侵犯別人的名節」, 「不妄語」表述 為「不攻訐別人的名譽」,「不飲酒」表述為「不吸食害人的毒物」。

這樣的改變,讓佛教看上去不再那麼遙遠,而與現代人的生活親近 起來。

2007 年出版的《人間佛教的戒定慧》一書中,星雲大師言簡意 賅地總結了對戒律的基本看法,展現了其戒律思想的豐富層面。大 師指出:「戒律是吾人行為的規範,要達到成佛作祖的目標,行為 最為重要。」11「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世間一切道德行為的 總歸。」12大師還用各種優美的比喻詳細說明了戒律對於我們生活 實踐的具體作用:

戒如良師,能夠指引我們的人生方向;

戒如軌道,能夠規範我們的身心正行;

戒如城牆,能夠幫助我們抵禦五欲六塵盜賊的侵襲;

戒如水囊,能夠滌去我們的塵垢熱惱;

10. 星雲大師:〈受持五戒祈願文〉,《佛光祈願文》,台北:香海文化,2000 年,

頁317-318。

11.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戒學〉,《人間佛教的戒定慧》,台北:香海文化,

2007 年,頁 11。

12. 同註 11,頁 14。

(11)

戒如明燈,能夠照亮我們的前途光明;

戒如寶劍,能夠斬除我們的貪心欲念;

戒如瓔珞,能夠莊嚴我們的道德人格;

戒如船筏,能夠度脫我們到達涅槃的彼岸。13

持戒的終極目的就是要完成人格,圓滿菩提,成人成佛,人成 佛成:「清淨的戒行可以淨化我們的身心,增進我們的道德,昇華 我們的人格,發掘我們的佛性能源,保持我們的道念不失,讓我們 具足修行功德,成為我們生活的指標。」14大師還用充滿現代性的 概念來闡釋戒律的基本精神,使這些古老的規定具有了時代精神,

他說:

佛教的戒律,其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不侵犯而尊重別人,

便能自由。譬如五戒中的不殺生,就是對別人生命不侵犯;

不偷盜,就是對別人的財產不侵犯;不邪淫,就是對別人 的身體不侵犯;不妄語,就是對別人的名譽不侵犯;不飲 酒,就是對自己的理智不傷害,進而不去侵犯別人。15

2018 年出版的《佛法真義》中,大師進一步總結自己的戒律思 想。關於戒律的價值,大師說:「持戒可以說是修行一切善法的基 礎,也是一切修行的根本。戒不是用來『讀誦』的,而是要去實踐

『奉行』。」16關於戒律的基本精神,大師對《人間佛教的戒定慧》

中的說法有所補充:

13.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戒學〉,《人間佛教的戒定慧》,台北:香海文化,

2007 年,頁 80。

14. 同註 13,頁 118。

15. 同註 13,頁 31。

16. 星雲大師:〈持戒〉,《佛法真義 1》,高雄:佛光文化,2018 年,頁 48。

(12)

戒的意義,在於不侵犯別人。所以,五戒中的不殺生,就 是不侵犯他人的性命;不偷盜,就是不侵犯他人的財產;

不邪淫,就是不侵犯他人的身體和名節;不妄語,就是不 侵犯他人的名譽和信用;不吸毒,就是不侵犯自他的智慧 與安全。17

可以說,「佛光新戒條」是星雲大師對戒學長期思考、實踐的 結晶,是大師人間佛教事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

三、「佛光新戒條」的特色與戒律現代化轉型

「佛光新戒條」雖然只有20 條,但如果我們仔細分析每一戒 條的具體內容,會發現它們無所不包,廣泛涉及個人修行和社會生 活的各個層面,既簡要,又全面。比如,「不可侵犯他人」這一條,

實際上可以包括人際交往過程中的一切原則。所以,星雲大師在多 篇文章中,以「不侵犯」作為戒律的基本精神。綜合考察戒條內容,

我們認為「佛光新戒條」至少具有以下鮮明特色:

(一)體現佛陀制定戒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則

止惡、揚善、饒益有情,是戒律的主要精神,「佛光新戒條」

充分體現了這些精神,「十要」主要體現了揚善和饒益有情的行為,

「十不要」主要體現了止惡的行為,但實際上每一條目都可以包含 戒律三個方面的基本精神。「佛光新戒條」可以分為「自我成長」

和「與人相處」兩個方面,對於信仰者生活和修行的指導是全方位 的。星雲大師特意將「十要」,也就是主動應該做的事情放在前面,

應該是為了彰顯佛教的積極精神,這與菩薩戒將律儀戒放在首位的

17. 同註 16,頁 49。

(13)

傳統相比,也是一種創新,可以更好消除佛教留給人們的消極印象。

佛陀制定戒律的基本原則是因時因地制宜,也就是佛教歷史上 所說的「隨方傳教」和「捨小小戒」:「雖是我所制,而於余方不 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余方必應行者,皆不得 不行。」18「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19星雲大師正是深 刻領會佛陀制戒的基本原則,才敢於頂著各種傳統思想、傳統勢力 的壓力,提出新的戒律規範。

(二)適應現代社會人們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的規則和需要 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相比,在物質層面和精神層面都發生了翻 天覆地的變化。佛教只有適應現代生活的節奏,深入人們的生活之 中,針對現代生活弊端,改善人們的精神狀況和生活狀態,才能具 有持久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佛光新戒條」正是在對現代生 活仔細觀察、認真思考基礎上提出的,很多內容體現了融入世間、

改變世間的積極努力。

在現代快節奏的生活狀態下,很多人生活作息不規律,經常熬 夜、不吃早飯,對身體和精神造成極大傷害。為此,星雲大師在新 戒條中首先提出「要正常吃早飯」。大師認為,只有形成良好的生 活習慣,保證良好的身體素質,才能為弘法利生打下堅實的物質基 礎。在佛光山的弘法實踐中,大師也一直強調身體健康的重要性,

曾多次提出加強體育,並成立專門的體育機構。

現代社會人們的距離可以很近,也可以很遠。發達的交通工具 和通訊設備,可以讓人們一日千里,天涯若比鄰;也可以讓人們原 地不動就了解世界各地正在發生的事情。社會分工的精細化,生活

18. 《五分律》卷 22,《大正藏》第 22 冊,頁 152 下。

19. 《長阿含經》卷 4,《大正藏》第 1 冊,頁 25 下。

(14)

選擇的多樣性,又使現實中很多人處在相對隔絕的世界裡,人與人 之間的關係往往稀疏而冷淡。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星雲大師強調團 體生活的重要性,「要有表情回應」,正是教導人們要有團體生活 意識,要學會在團體中與人相處,互相促進,共同提升,而不是孤 立於世界之外。

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物質財富的極大提高,將很多人推入永 無止境的物欲追求中,這與佛教強調的「清心寡欲」是背道而馳的,

也與人生的終極目的相隔萬里。星雲大師提出「不可好買名牌」這 樣切入生活的規定,就是要求人們不要過多在意物質生活,不要將 心思過多集中在吃穿住行等外在的方面,真正的修行要從內心發 起,真正的美麗是用佛法從內心莊嚴自己。

(三)符合漢傳佛教進一步走向世界、走向未來的形勢和要求 佛教是一種世界性宗教,佛陀在世時,積極弘法傳教,整個恆 河流域都有了佛教的蹤跡。阿育王時代,佛教從古印度向南傳到東 南亞、南亞;向北傳到中亞、西亞地區。公元前二世紀後期,佛教 傳到中國新疆地區。兩漢之際,佛教傳入漢地。三、四世紀,佛教 傳到朝鮮、日本。但在近代以前,佛教基本上是一種亞洲宗教,亞 洲之外的地區,佛教也許曾曇花一現,但並沒有落地生根。近代以 來,很長的時間內,佛教在亞洲之外的傳播,主要依靠日本、東南 亞、西藏僧人的努力。近幾十年來,漢傳佛教的海外弘法事業取得 了驚人成績,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星雲大師領導的佛光山僧團。

海外弘法,面對著不同的種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習俗,佛 教本土化再次成為重要問題。如果仍然固守來自印度的古老律典,

或者來自中國化的戒律傳統,將無法滿足佛教在亞洲之外發展的迫 切要求。對此,有著幾十年海外弘法經歷的星雲大師自然有著切身

(15)

體會。從某種程度上說,星雲大師提出的「佛光新戒條」就是為了 適應進一步在世界各地弘法的需要。

「佛光新戒條」在堅持戒律基本精神基礎上,對戒律條文的簡 化、生活化、現代化,恰好可以滿足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人 種的需求。守時守信、不打擾別人,不輕易退票,這可以說是現代 世界通行的行為規範。技術飛速發展的未來社會,人我關係、心理 情緒也將會是特別重要的問題,「佛光新戒條」對這些問題的關注,

充分體現了星雲大師的長遠眼光和慈悲心切。

四、結語

佛教從創立到現在已經有兩千五百多年了,在長期歷史發展過 程中,佛教為人類文明做出了傑出貢獻。在中國歷史上,佛教經過 長期適應、調整,最終實現中國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核心的基因 之一,澆灌了中國人的精神世界,也豐富了中國人的物質文明。近 代以來,中國社會面臨著「幾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佛教界也積極 探索佛教現代化轉型的方式和路徑。在時代的潮流中,「人間佛教」

應運而生,並成為佛教發展的主流。在戒律問題上,人間佛教的倡 導者們主張根據時代的變化和形勢需要適當調整戒律規範,這樣才真 正符合佛陀制戒「因時因地」制宜的原則,才能「避世譏嫌」,消除 世俗社會對佛教的誤解和偏見,掃除佛教現代化道路上的諸多障礙。

星雲大師作為人間佛教的重要實踐者,將人間佛教的基本理念 落到實處,把人間佛教事業推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在戒律方面,

星雲大師作出了大量積極探索和實踐。他敢於突破傳統,建立新 規,為佛教現代化轉型去除了枷鎖,開闢了道路。提倡男女平等和 建立「佛光新戒條」,可以說是星雲大師兩項最重要的戒律革新措

(16)

施。提倡男女平等是針對 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

男女平等是佛教戒律 中的一個大問題,按照佛 教究竟的義理,眾生平等,

男女自然平等,但囿於長 期的歷史文化因素,佛教 內部一直流行重男輕女的 觀念,「八敬法」就是男 女不平等的集中體現。星 雲大師敢於打破這種陳舊 的習俗,實踐佛教內部真 正的男女平等,他說:

貧僧在建立佛光山的期中,就提倡男女平等。過去佛教,

男眾在前,女眾在後;男眾在中間,女眾在旁邊,已經是 司空見慣了。在我本性的觀念裡就認為不該如此,所以在 佛光山教團裡,無論上殿、過堂,男眾在東單,女眾在西 單,東西各分一半,不必分前後,不是就平等了嗎?20

「佛光新戒條」是對戒律規範的系統革新,體現了原則性與靈 活性的有機結合,體現了出家與在家的平等,體現了修行不離生活 的宗旨,為佛教走向更廣泛的空間、更多元的文化、更豐富的人群,

提供了規範、依據和動力。

20. 星雲大師口述,佛光山法堂書記室妙廣法師等記錄:〈二十三說.我的平等 性格〉,《貧僧有話要說》,頁321-322。

在佛光山教團裡,無論上殿、過堂,都是男女 眾左右分列,而非前後。圖為佛光山2015 年 供僧法會,心保和尚領眾入席。(陳碧雲/ 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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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戒的內容是誦聲聞戒—比丘 (尼) 戒、沙彌 (尼) 戒;漢傳佛教還要誦

後秦三藏佛陀耶舍譯  稽首禮諸佛  及法比丘僧   今演毘尼法  令正法久住   戒如海無涯  如寶求無厭   欲護聖法財  眾集聽我說 

後秦三藏佛陀耶舍譯  稽首禮諸佛  及法比丘僧   今演毘尼法  令正法久住   戒如海無涯  如寶求無厭   欲護聖法財  眾集聽我說 

 亦禮前論主  當覺慈氏尊   今說三聚戒  菩薩咸共聽   戒如大明燈  能消長夜闇   戒如真寶鏡  照法盡無遺   戒如摩尼珠  雨物濟貧窮 

三月望衣戒 四取非親尼衣戒 五浣故衣戒 六乞衣戒 七過分取衣戒 八勸增衣價戒 九勸二家增價戒 十忽切索衣戒 十一蠶綿袈裟戒 十二黑毛臥具戒 十三白毛三衣戒

  惟夫世教。禮儀為先。出世洪規。戒律居首。非禮儀無以成賢智。乘戒律所以趣

On the other hand, Japanese Buddhist scholars tend to point out the basic contradiction or inconsistency embedded in the śīla/vinaya system of Sinitic Mahāyāna tradition--that

 而常遵修深妙禁戒  尋用一義解一切法   分別真諦一切經典  其明目者無所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