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中部特教公告事項: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國中部特教公告事項:"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中部特教公告事項:(110 學年度) 一、 資賦優異類:

申請免修等縮短修業年限者需先通過此鑑定,詳見網路公告「資優學生專區」。

(一) 臺北市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

1. 類別:國文、英語、數理。

2. 測驗評量方式:

初選:(符合資格者本校會主動於 110 學年第二學期期初通知)

國文組 七年級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 PR97 以上(前 6 名) 英語組 七年級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 PR97 以上(前 6 名) 數理組 七年級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 PR97 以上(前 6 名) 複選:於 4 月中參加複選評量(各類科性向測驗)

3. 書面審查方式:

(1) 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報名鑑定類別相關之國際性、全 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2) 近三年內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與報名鑑定類別相關學科研習活動,成 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者。

(3) 近三年內與報名鑑定類別相關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 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者。

(4) 參加之學科競賽、展覽活動或獨立研究成果,以「個人組」為原則。若兩人以上 合作之「團體組」作品或研究,應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需具體列出每位作者之 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並須由原就讀國中/國 小學校承辦單位及校長核章)。

4. 鑑定結果:

(1) 5 月底公告名單,鑑定通過者,可選擇同意安置或放棄安置區域衛星資賦優異方 案區域衛星資賦優異方案。(放棄者失去資優身分,不得申請免修或縮短修業年限)

(2) 區域衛星資賦優異方案:八、九年級於週六上午/下午至大安區承辦學校上課。

(二)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詳見網路公告「資優學生專區」。) 申請資格:限國七下通過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

申請時程 八年級上學期開始,每學期開學後 2 週內,報名截止時間以網路公告為主。

申請地點 國中部五樓輔導室特教老師

申請項目 申請條件 評量科目 通過標準

免修課程 前一學期成績 PR93 以上 各科自編學業成就測驗 全民英檢

90 分以上

英檢中級複試同等級 部分學科加速 前一學期成績 PR93 以上 各科自編學業成就測驗 90 分以上

全部學科加速 前一學期成績 PR93 以上 各科自編學業成就測驗 90 分以上 部分學科跳級 前一學期成績 PR93 以上 各科自編學業成就測驗

面試:先備能力、語言表達、社會適應

90 分以上

三項均達 80 分以上 全部學科跳級

(限七下、八上申請)

前一學期成績 PR97 以上 智力

高一個年級段考 面試:先備能力、語言表達、社會適應

130 以上(公立醫院證明)

各科均達前 15%

三項均達 80 分以上

(2)

二、 身心障礙類:

(一)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為免相關權益受損,請持新制證明正本通知輔導室特教教師。

(二) 鑑輔會鑑定安置:經校內初判符合鑑定基準者,提報鑑輔會鑑定。

障礙類別 提報條件(鑑定基準)

學習障礙 在基礎聽、說、讀、寫、算有嚴重困難者,可主動向特教教師諮詢。

(ADD 患者即使有醫院證明,若沒有聽說讀寫算問題,仍判非特教生)

情緒行為障礙

ADHD、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等,造成學業 (成績是班上最後幾名)、人際、生活等(警告週輔次數過多)問題,憑醫院 診斷書、半年以上用藥紀錄及輔導記錄,提報鑑定。

自閉症 自閉症問題造成學業、人際、生活等嚴重問題,憑醫院診斷書、一年以上 輔導記錄,提報鑑定。

智能障礙 智力低下,社會適應有嚴重困難者,或持有新制證明者,校內初篩符合後 提報鑑定。

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 腦性麻痺 多重障礙 其他障礙

憑醫院診斷書或新制證明提報鑑定。

身體病弱 罹患癌症、持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等,造成長期無法到校,憑醫 院診斷書、一年內就醫紀錄,提報鑑定。

特別注意事項:勿在九年級提出鑑定,因鑑輔會通常初判為疑似生,之後再判為確認 生,完整鑑定時程常超過一年,請盡早主動與特教教師聯繫,避免時程上趕不及。

(三) 特教諮詢:相關福利(如交通費、獎補助金等)、輔具借用、相關專業人員申請、升學 權益、鑑定相關資訊等,詳洽分機 628。

(四) 資源班服務:

1. 依臺北市鑑輔會核定項目提供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直接服務、間接服務等。

2. 依臺北市鑑輔會核定項目提供特殊考場服務。

3. 依本校國中部規定提供語文領域、數學領域、 自然領域、社會領域補考服務。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 各梯次報名日期、學科測試日期、辦理職類、級別及方式(如

(二) 依【管道一】複選鑑定,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 差或 PR97,且數理實作評量成績達參加複選學生平均數負

複選通過標準:國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或 PR97 以上,外 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或 PR93

(二) 依【管道一】複選鑑定,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 差或 PR97

(二) 依【管道一】複選鑑定,國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或 PR97 以上,外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或 PR9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者,操行成績甲等(80 分以上) 。成績單未登記 有操性成績者,須檢附【表二】獎學金推薦函乙份。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3.師培生修習教育課程期間,學期成績不及 格學分達該學期修習學分數 1/2、操行成績 未達 80 分或記 2

2.本系學生須於大二學年結束前參加英文檢定 考試,成績並應達 CEF 之 B2 高階級(相當於 TOEIC 成績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