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桃園縣 102 年度凌雲國中辦理

推動「特殊教育精緻教學」課程教學組校群工作計畫

壹、 依據:

壱. 桃園縣特殊教育白皮書辦理 弐. 桃園縣政府年度施政計畫

参. 桃園縣推動特殊教育精緻教學願景:「桃園航空城、教育愛起飛」

貳、 目標:

壱. 成立桃園縣特殊教育精緻教學推動工作組織,在教育部訂特殊教育科程大綱規範下,提 升各校推動適性多元之教育品質

弐. 強化教師具備實施特殊教育課程大綱所需之知能,以落實多元化適性教育 參、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單位:凌雲國中

伍、實施方式:

召集第五校群(組織如附件)定時活動,執行以下工作:

壱. 依每次辦理活動形式,由全體教師共同參加活動或是以班型(啟智班及資源班)分組活動。

弐. 視實際狀況每月召集活動一次,活動以分享座談、研習、工作坊等形式進行。

参. 請本群組學校於每次活動時依班型(資源班、啟智班)全體或至少各指派一名教師參加,

期使每校皆能順利推展實施新課綱教學及應用。

陸、研習對象:

壱. 4~10 月第五校群會議之參加人員為龍潭鄉、大溪鎮、楊梅市、復 興鄉設有啟智班、資源班之特教老師(14 所學校共 67 位教師,每次活動請各校教師應全 體或至少各指派一名教師參加)

弐. 11/15(五)成果研習之參加人員為縣內國中特教老師(依班型至 少各指派一名教師參加)

参. 參加研習人員請準備1 位學生 IEP 資料以備課程中實作。

柒、實施期程:

一、102 年度上半年

1

(2)

工作目標:就「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排課及領域名稱變更」、「IEP 與課程調整」、「各領域 之教學內涵調整」,進行增能、研討、實作及分享。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活動形式 講師

4/24 (三)

13:0 0

/ 16:0

0

1.校群會議工作說明 2.新課綱實施現況

3.法規及課程綱要應用手冊內容 4.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

1.分析學生能力現況、需求撰寫 IEP

研習 葉瑞華 主任

5/21 (二)

13:0 0

/ 16:0

0

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

1.分析學生能力現況、需求撰寫 IEP 2.選用指標並調整學年學期目標

工作坊 校內教師 (啟智組、資源組)

6/21 (五)

13:0 0

/ 16:0

0

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

因應特殊生之個別需求擬定特殊需求

研習 葉瑞華 主任

102/7/15 前每位教師必須繳出一位學生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之 IEP 計畫,以便彙整做為成果報告交教育局特教科備查

二、102 年度下半年

工作目標:就施行課程綱要的實際情形,進行經驗交流、成果分享及問題研議。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活動形式 講師

9/17 (二)

13:0 0

/ 16:0

0

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3

檢核各校特殊生個別需求擬定方式 工作坊 校內教師 (啟智組、資源組)

10/9 (三)

13:0 0

/ 16:0

0

特教新課綱實務與應用─4

檢核教學及應用新課綱績效之檢討

研習 葉瑞華 主任

11/1 5(

)

09:0 0

/ 12:3

各校群應用新課程綱要教學之成果與 經驗分享研習

研習 外聘講師、縣內教 師、工作人員約

100 人

2

(3)

0

捌、研習地點:凌雲國中(桃園縣龍潭鄉中豐路上林段418 號,電話:4792604#612)

力行樓地下一樓 藝文中心

玖、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每次研習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以便統計參加人數。

(http://www.set.edu.tw/frame.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點選縣市(桃園縣)學年(101) 學 期(下)登錄單位(凌雲國中)報名 (聯絡人:鹿慧貞組長,e-

mail:[email protected]

拾、預期效益:

壱. 經由桃園縣推動特殊教育精緻教學校群組織運作,以掌握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特教新課綱 精神與內涵,確保各校順利102 年度全面實行特教新課綱。

弐. 透過桃園縣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資源網站,以整合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資源網絡,並提供 本縣特教教師交流及分享。

参. 期望建立校際協力關係,共同發展學校群組夥伴關係。

拾壹、差假:

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拾貳、獎懲:

對於執行有功單位之相關行政人員及教師,依辦理成效從優敘獎鼓勵

拾參、經費: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年度經費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肆、本計畫呈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桃園縣國中各校群組織

群組區 鄉鎮市 召集學校 資源班 啟智班

校數 班數 校數 班數 第一群 平鎮市、觀音鄉、新屋鄉 中壢國中 11 11 5 8 第二群 大園鄉、蘆竹鄉、龜山鄉、八德市 建國國中 12 14 4 6

第三群 中壢市 興南國中 8 10 2 5

第四群 桃園市 桃園國中 10 10 3 7

第五群 楊梅市、龍潭鄉、大溪鎮、復興鄉 凌雲國中 14 15 3 5

凌雲國中為第五校群之召集學校,校群成員如下:

號 鄉鎮市 校名 資源班 啟智班

班數 教師數 班數 教師數

3

(4)

1 龍潭鄉 凌雲國中 1 3 3 9

2 龍潭鄉 龍潭國中 1 3 0 0

3 龍潭鄉 武漢國中 1 3 0 0

4 龍潭鄉 石門國中 1 3 0 0

5 楊梅市 楊梅國中 2 6 0 0

6 楊梅市 仁美國中 1 3 1 3

7 楊梅市 富岡國中 1 3 0 0

8 楊梅市 瑞原國中 1 3 0 0

9 楊梅市 瑞坪國中 1 3 0 0

10 楊梅市 楊明國中 1 3 0 0

11 楊梅市 楊光國中 1 3 0 0

12 大溪鎮 大溪國中 1 3 0 0

13 大溪鎮 仁和國中 1 3 0 0

14 復興鄉 介壽國中 0 0 1 3

合計

14 所學校,19 班,教師 67 人

14 班 42 人 5 班 15 人

資源班 啟智班

4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022

超額教師於選填志願學校時,志願數至少 10

二、本校附小校長候選人除應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附小專任 合格教師或其他學校校長、專任合格教師外,應具有「教育人員任

二、

六、為維持教師介聘他縣 (市)服務作業之公平 性,並避免申請人以高分低報方式參加介 聘,各校及縣

◎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5 條第 1

捌、參加人數:100 名;60 班以上學校得推薦 3 名,59 班~40 班得推薦 2 名,39 班以下 得推薦 1

「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 長及教師資格標準」之規 定,取得教師資格者,其 教師證書備註欄均有清楚 註記。限任教偏遠(含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