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運動美學之詮釋學的意義
高達美強調,美學必須被併入詮釋學中,成為詮釋學的任務(Gadamer, 1994a, 頁 164),其任務乃在揭露「詮釋對象」的存有與其世界之意義。
同樣地,研究者以為,運動美學的內涵(運動經驗)亦能成為詮釋學的任 務,去揭露運動競賽的存有及其世界之意義,此為運動美學之詮釋學的意 義,也是本章主要的理解範圍。
至於運動美學之詮釋學的意義為何?整體而言,運動美學不只可以揭 露運動競賽本身的存在,而且可以揭露其存在與它所處的世界的關係,亦 即包含整個運動領域及其問題。具體而言,運動競賽無法脫離其存在的世 界而獨立出來,它與我們的生活世界息息相關,運動美學需理解此方面的 意義。經由此方面的理解,可用來詮釋其它存在與其世界的關係,而且能 作為詮釋其它存在與其世界的意義之方式,並理解運動美學的存在意義。
此即為運動美學之詮釋學的意義。
基於上述,本章依以下的內涵與步驟,探討運動競賽的存有與其世界 的關係。首先,以器械體操為例,探討觀眾瞭解運動競賽所表現出的意義,
亦即原型的意義;接著,提出運動競賽所具有的模仿與象徵之功能與意 義,亦即再認識的意義;再者,詮釋運動競賽與其世界(如時間、空間、
人等)的意義,包含其機緣性、裝飾性與共戲等意義;最後,則提出運動 美學何以能成為一門詮釋學之論述。
第一節 原型的意義
以器械體操為例,當觀眾在體操館欣賞器械體操展現時,似乎擺脫與
其所存在世界的關聯,只有器械體操者的動作直接進入觀眾的心靈,觀眾 要摒除主觀的因素才能真正理解它。事實並非如此,因上述乃陷入審美區 分之中。器械體操不僅是一個歷史性的表現,而且與它存在的世界無法分 離。至於器械體操的存在方式,是以表現的方式存在著,而它與被表現者 的關係,可從「器械體操」、「摹本」與「原型」三者的關係加以說明。
從事器械體操的運動者(以下簡稱器械體操者)欲表現心目中的動作 組成(包含原初動作;自身原創的動作),即為「原型」。而摹本是按照原 型複製出來的東西,亦即器械體操者從開始至結束所展現出的內容。當器 械體操者表現出一部作品時,其表現的意義乃是原型的存有意義,它比摹 本所呈現的還要多。例如摹本所呈現出的是地板的團身後空翻、倒立支 撐、湯馬斯迴旋…等動作組成的內容,然而,所表現出來的意義,尚包含 表現者的操控能力,以及此為承受比賽壓力的執行等。所以器械體操的表 現不是摹本自身,它只是藉由摹本表現出意義,亦即器械體操的表現不能 沒有摹本。有時摹本本身為一種手段,它為了將觀眾的經驗過渡到原型而 揚棄自身。當觀眾在欣賞器械體操表現出來的意義時,是欣賞原型的意 義,而不是摹本本身。
器械體操具有它自己的實在性,它與原型之間的關係是一種雙向的關 係,即原型會影響器械體操,器械體操也會影響原型,在相互影響下,形 成一個整體。觀眾接受原型的自我表現時,亦會在遊戲中作出回應,原型 與器械體操的關係就反轉過來,亦即器械體操倒過來影響原型。以單槓的 大迴環動作為例,當觀眾欣賞器械體操者表現出單槓的大迴環時,所表現 出來超凡的力量與速度,會影響原本已存有之大迴環的原型,使他經驗 到:原來單槓的大迴環也可以表現到如此的地步。
當觀眾在欣賞器械體操的作品時,並不是要到它的原型之處,即使他
不知道其原型,也依然能夠欣賞該作品,亦即他是欣賞其表現的意義。器 械體操只有通過器械體操者的執行,器械體操的原型意義才能表現出來,
反之,則原型的意義無法揭露出來。當器械體操者把原型表現出來時,並 非表現原型本身,而是表現原型的意義,並且可以更豐富地將它表現出來。
總之,器械體操(一種運動競賽)的存在方式就是「表現」,「表現」
的概念能夠詳細地說明器械體操的存在方式,亦能使觀眾理解其意義。器 械體操是屬於人表現的現時存在與現時記憶,其所表現的意義即為「原型」
的意義。而且沒有原型就沒有器械體操,沒有器械體操則原型的意義無法 開顯出來,二者無法分割且獨立存在。經由器械體操為例的說明,可發現 運動競賽具有透過摹本表現自己,以及表現原型的存有意義等的存在方 式。此外,運動者競賽仍含有其它的意義,包含模仿與象徵的意義,而高 達美將它們視為一種再認識。
第二節 再認識的意義
高達美以為,模仿與象徵是一種再認識,模仿是一種較真實的認識,
象徵是一種更完整的認識。運動競賽的世界裡具有模仿與象徵的意義,亦 為運動美學內涵裡具有詮釋意義的內容之一。
一、運動的模仿意義
運動的模仿會讓模仿者經驗到該對象(如技能、作品)的真正意義,
它是一種展現,不是抄襲,在模仿的過程中會得到更真實的認識。高達美 認為,誰要模仿,誰就會去捨棄一些東西,以及強調一些東西,此過程中 可以排除那些偶發與非本質之物。所以透過被認識之物的模仿,才能來到
事物的真實存在,進而把握事物的本質。以繪畫為例,當模仿一幅畫時,
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如何表現此畫的形體、色彩、意境;在模仿過程中有何 感受;此畫可貴之處等,這些乃是直接處理與理解該畫本身。除了模仿一 幅畫以外,尚有繪畫風格的模仿,例如立體派、野獸派、寫實派、印象派 等;也有繪畫技巧的模仿,例如重疊法、縫合法、渲染技法等。
同樣地,運動的模仿不僅可以獲得更多的認識,而且可以得到更真實 的認識,模仿之後將會開創新的意義,此創新的意義有助於真實的認識。
以下則分為運動者、觀眾與其它方面等三項加以說明運動的模仿意義。
(一)運動者方面
運動者從事訓練與運動競賽時,可發現在競賽內容、技術、風格、儀 式動作、運動精神與穿著等方面較常透過模仿理解其意義。
1.競賽內容
由於運動競賽有其特殊性,若要找出似整幅畫或一部戲劇作品之整個 競賽內容的模仿,可在器械體操、韻律體操、跳水、水上芭蕾、極限運動 等競賽項目上一窺究竟。例如韻律體操運動者在看過一套令他敬仰之「環 的競賽內容」後,決定模仿此套動作,透過整個執行過程的模仿,他會經 驗到那些動作容易做?那些較為困難?為什麼?也會理解動作與動作的 銜接會遭遇那些問題?…等,亦即他針對此套內容進行處理,將它的本性 更明顯地呈現出來,所以能更真實地理解此套作品的意義。
2.技術
模仿是運動技能學習常見的方式,它是最佳的學習技巧,因為它是一
種潛意識的動作,也就是一個人「直接」從另一個人身上學東西,而且不 受「理智」的干擾(鍾佳宜 譯,2002,頁 191)。例如來自印尼的台灣羽 球選手陳鋒,曾在一次的座談會上提及:
「印尼的羽球水準之所以高,得力於選手的模仿能力強,當我們還是小孩 且想要打羽球的時候,心中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們就一直觀察他的動 作,模仿他的動作,從模仿中學習羽球的技能。」
有時我們會透過各種方式,瞭解某位運動者的技術,在模仿技術的過 程中,將排除技術以外事物的因素,更能直接理解技術本身的真實性,亦 即更能經驗到模仿對象的真實意義。若從旁觀的立場聽其解說,則只能抽 象地知道該技術的輪廓,難以瞭解真正的技術經驗為何,也不容易經驗到 其問題之所在,例如有位羽球運動者學習將直線扣殺球挑成斜線球,他的 教練剛開始即用講解的方式,但他一直無法理解,後來他看教練打了之後 才有所領悟,他回憶說:以前人家扣殺直線我勾對角的那種球,沒有人教 過我,我完全不會打。教練教我時,也沒辦法講出很具體的東西,他就是 說你不能只是要挑那邊喔!…後來我去看他打,我發現他是用拉的。平常 我們以為要用手腕,其實拉一下就能改變方向,往旁邊一拉,用拉還是一 樣挑(充滿動作示範),就是稍微扯。一般人都以為要用手腕,看他打其 實是用拉的,非常輕鬆,就是完全借力,不用浪費任何力量(鍾芝憶,2006,
頁 67)。上述看教練打即為模仿的第一步,看了之後,已檢視到許多之前 所不知或誤解(例如我們原本以為的那樣)的地方。接著模仿時,將更真 實地理解該技術(包含技術難度與特性),以及那裡出現問題等意義,而 且在模仿的過程中亦可能開創新的技術領悟。或許正因如此,運動者才可 能擁有青出於藍的機會。
3.風格
劉大任(1995)曾提及,山普拉斯的網球風格為「簡單而嚴肅」。此 風格聽起來好像不太清楚代表何義,在親身觀看其比賽過程,似乎未能踏 實地瞭解其風格所具有的意義(包含運用的難度在何處;如何能克敵致勝 等)。當模仿其風格時,方能經驗到:要具有此風格需先具備那些技術能 力;以及如何在情境中運用這些能力之具體的困難性。還有一些網球比賽 風格的模仿,例如有些網球運動者模仿美國的羅迪克積極、強力與搶攻的 風格;有些則模仿澳洲的休威特纏鬥、耐磨與底線穿越的風格。
此外,亦有些團體性(如籃球與棒球)的運動競賽具有風格的模仿,
例如在籃球方面,以前有些 NBA 的球隊會模仿洛杉磯湖人隊的快攻風 格,模仿之後,才較真實地知道展現快攻風格,須具備什麼條件與能力才 能表現得好,較困難的地方為何。在棒球方面,有些球隊則模仿日本的精 緻與鉅細靡遺的棒球風格;有些則模仿美國強力與粗獷棒球風格。模仿之 後可更真實地理解該風格的意義,有時亦可能由此產生新的風格。
4.儀式動作
許多運動者在操作前,會執行儀式動作,例如網球的發球前、籃球的 罰球前、田徑的出發前(如起跑前、起跳前、投擲前)、器械體操的準備 動作等。有些運動者亦會模仿傑出運動者的儀式動作,欲藉此穩定自身的 身體狀態。模仿的過程中,才知道該儀式動作能帶給自身何種功能,如劉 一民(1991)所提之壓力處理的功能、分開的功能、整合的功能、溝通的 功能、再生的功能、激勵作用等,也方能理解如何有效地運用運動的儀式 動作。這些即為運動儀式動作的本性與意義。
5.運動精神
運動者從事運動競賽時,會模仿其他運動者處理競賽發生狀況的方 式,例如當認為裁判誤判時,有些運動者會模仿某運動者摔拍、叫罵等反 運動精神的方式回應;有些運動者會模仿某運動者鎮定、平和地提出疑問 等符合運動精神的言行。在模仿時,運動者將真實地瞭解做出符合運動精 神或反運動精神的行為,會如何影響比賽情境以及自己的心情?對自身的 運動表現有何影響?能否有效地傳達自身欲表達的意見?…等,此即直接 理解該運動精神的意義。
此外,運動者亦會模仿某些運動者努力不懈、勤做苦工與不放棄的精 神。模仿此精神後,方能領悟其中的辛苦;所需的身體能力;對團隊的貢 獻;如何與隊友合作?…等意義。
6.穿著
運動者穿的服裝與鞋襪,是否對運動競賽有幫助,除了依據科學測試 的結果外,仍須運動者自身經由模仿而得到的經驗進行理解。例如西元二
○○○年雪梨奧運,有些游泳運動者穿著鯊魚裝參與比賽,其中某些運動 者得到不錯的成績。後來,有人開始模仿該穿著,模仿之後可理解,鯊魚 裝穿起來的感覺如何(包含舒適度、活動性)?對自己運動表現產生什麼 影響?為何現今並非所有游泳運動者皆穿鯊魚裝?…等。此外,有些運動 者模仿自己崇拜的運動者所穿的鞋子,期許自身與他一樣傑出,例如籃球 運動者模仿前 NBA 明星球員麥克•喬丹所穿的球鞋,自己穿了之後,會瞭 解是否適合自己雙腳的運作(包含跑得快、停得好、跳得高等)?技術有 沒有突飛猛進如他一般?…等。運動者模仿穿著時,可以將該穿著的本性 呈現出來,也能更真實地理解其意義。
7.教練的指導方式
有時,教練會模仿傑出教練的訓練、臨場指揮、以及與選手溝通的方 式,例如有些教練會模仿嚴苛的訓練方式;臨場靈活的調度;以書信個別 與選手溝通等。雖然傑出教練的指導方式各有不同,也各具特色。當模仿 某教練的指導特色時,就能明瞭此方式的過程會遭遇什麼經驗?帶給選手 什麼感受?對團隊的表現有什麼影響?…等真實的意義。
(二)觀眾方面
觀眾欣賞運動競賽時,也會模仿經驗老道的觀眾之表現,包含加油的 方式、干擾對手、表演自我等。
1.加油的方式
觀眾在欣賞運動競賽時,經常為運動者加油打氣,而加油的方式也可 以很多樣,包括用什麼道具?製造什麼聲響?有時以團體的力量,有時個 人獨特的呼喊。例如棒球比賽時,有些觀眾會模仿別人敲擊加油棒,或拿 加油氣笛,或者一群人敲鑼打鼓、揮舞旗幟,或者一系列的波浪舞,為自 己的球隊加油。在模仿的過程中,能夠經驗到敲鑼打鼓或揮舞旗幟的技 巧、辛苦與感動,是否有助球隊的士氣提升?自己是否可以樂在其中?如 何與他人相互配合?…等加油的意義。
2.干擾對手
有時干擾對手也是觀眾的拿手好戲,至於如何干擾呢?亦可透過模仿 加以學習。例如籃球比賽時,有些觀眾在對手罰球時,在他面前以揮動彩
帶、做個迷人的動作、吶喊等方式干擾對手。模仿之後,能真實地理解此 干擾對手的方式如何操作?能否有效的干擾對手?…等意義。
3.表演自我
有些觀眾來運動競賽場,不僅為了欣賞比賽,而且也來表演自我。表 演的方式如同加油方式一般的多元,有些觀眾亦會模仿其他觀眾的演出方 式,例如模仿其他觀眾穿著特別又顯眼的服裝,扭腰擺臀、手舞足蹈以後,
方能認識此是否適合此情境?是否達到自己想要的表演的效果(包含心情 有沒有更好;是否更能促進與他人的互動;是否帶動現場的氣氛;吸引他 人的目光等)?…等表演自我的意義。
(三)運動之其他方面
1. 運動競賽的舉辦方式
有時,主辦單位舉辦運動競賽時,會模仿過去承辦相同運動競賽的舉 辦方式,例如有隆重的開幕典禮;有盛大的表演節目;派駐啦啦隊增添比 賽的氣氛等。在模仿這些內容之後,瞭解如何計劃與執行?如此辦理的困 難度、複雜性為何?對該運動競賽所產生的影響(包含其助益)?…等意 義。
2.運動場館建造與佈置
模仿一座好的運動場館,在設計與建造時皆在模仿,設計時可瞭解原 場地設計的原理、原則、功能與特色,建造時可理解完成場館與場地的實 際問題,包含如何達到良好的品質?需克服那些困難?如何解決建造過程
中出現的問題?此外,模仿運動競賽場地的佈置時,可理解此佈置對於觀 眾欣賞比賽有何感受?對運動競賽的影響(包含運動者的表現,賽程的進 行)為何?完成該佈置的難度等。在模仿這些之後,模仿者可以真實地瞭 解其意義,也可印證自己先前的認識。
3.裁判
一位從事運動裁判工作的裁判,經常會觀摩與模仿優秀裁判的執法技 巧。此技巧(包含狀況的處理)乃是該裁判在某運動情境下的呈現,例如 模仿一場足球比賽的主審裁判的執法時,可理解:當競賽持續進行時,他 的站位在那裡?當運動者犯規時,如何處置?如何要求運動者將人牆排在 合規定的位置上?當運動者之間產生爭執,如何去排解?當跑動的過程,
如何注意助理裁判的示意?…等意義。透過模仿更真實地瞭解裁判執行的 意義,以期自己成為優秀裁判。
在運動的模仿中,模仿者是將運動者、觀眾與其它運動內涵的意義真 實地呈現出來。模仿非盲目的模仿,它具有認知的意義。當模仿者在模仿 時,他是將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模仿對象的知識),透過模仿表達出來,
亦即在模仿時,他真實地理解他的知識。
二、運動的象徵意義
運動世界出現種種可以明狀之事物,除了具有本身的意義外,也代表 某種深層的義涵,亦即其具有象徵意義。這些象徵的意義,能夠讓我們更 全面與整體的認識它的意義。此意義有其獨特性與不可取代性,更代表著 一種強大的力量,深植運動參與者的經驗中。
雖然運動競賽不等同於象徵,然而,我們以象徵概念理解運動競賽,
乃是它具有象徵的功能與意義,而且運動競賽的象徵比純粹象徵具有更多 的內涵。以下將運動競賽具有象徵意義的內涵,分成幾項加以說明:
(一)運動者的象徵意義
1.運動者的身體
身體原本是自然性的產物,具有物質與精神共融的原始特性。然而,
當它置身在社會文化的脈絡中,便呈現出多樣的意義。例如在中世紀的基 督教社會中,身體被視為欲望的宿主,修行的障礙;在商品化的社會裡,
某些人視身體為追求財富的工具,本身也是一種產品;在社會階層的脈絡 中,身體成為一種權力的象徵,身體往往受到宰制與規訓。
運動者的身體置身運動的情境中,可揭露人原初的存有,也呈現出多 元的意義,其中包含以下的象徵意義。
(1)身體是強健的象徵
運動者能夠投身在運動競賽裡,即使有些運動傷害,其身體仍是強健 與活力的象徵。在運動競賽中,身體表現出敏捷性、力量、持續性與流暢 性等能力,這些能力象徵一種活力的展現,身體強健者才能勝任此狀況。
倘若運動者的身體,是活躍於競爭更為激烈的頂尖運動競賽(國際賽、世 界賽)的情境中,則它更是強健與活力的象徵。
(2)身體是實踐與勇敢的象徵
在運動競賽場上,運動者的身體是一種追求實踐的過程,所以它象徵
具實踐性(非光說不練)的意義。在實踐的過程中,運動者以身體勇敢地 挑戰種種的可能性,以及追求卓越。因此,它也象徵勇敢面對挑戰的標記。
(3)身體是一種藝術品的象徵
有人將運動者的身體視為動態的雕塑作品(一種藝術品),較明顯的 例子出現在健美的項目中,運動者展現隆隆的肌肉,以及明顯的線條。在 其他的項目亦處處可見一種藝術品的象徵,例如韻律體操、器械體操、跳 水、田徑等項目,運動者身體展現的美亦為一種藝術品的象徵。
(4)身體是一種語言的象徵
運動者的身體置身在運動競賽裡,展現豐富的肢體動作,包含:跑、
跳、投、擲、傳、接、搶、護、轉、屈、伸、表情、眼神、發出聲響…等,
經由這些動作傳達意義,不僅可以與隊友溝通,與球溝通,也能夠與觀眾 溝通。例如早期的籃球教練曾提到,雖然籃球本身不會講話,但五個人在 場上,要讓它會講話,才有辦法打出一場好球,此可謂身體語言的昇華表 現。因此,在此情境下,運動者的身體是一種語言的象徵。
2.運動者的表現
(1)李娜打進溫布頓的前八強
中共的網球選手李娜打進溫布頓的前八強,象徵中共的女子網球實力 已可擠身國際,此可帶給中共其他女子網球運動者重大的啟示。為何具有 如此象徵意義?在於中共從推展網球運動開始至李娜之前,尚未達到如此 優秀的表現,讓人不知中共的女子網球素質到達那種層級。因此,李娜這
次的表現,象徵中共女子網球運動者即將在國際網壇佔有一席之地。
(2)陳詩欣獲得奧運跆拳道比賽金牌
在西元二○○四年雅典奧運會之前,台灣的運動者從西元一九六○年 楊傳廣曾奪得十項運動的銀牌以來,尚有紀政拿下八十公尺低欄的銅牌,
蔡溫義拿下舉重的銅牌,棒球隊拿下銀牌,從中共移居來台的陳靜獲得桌 球一銀一銅,以及在雪梨奧運會除了陳靜奪得銅牌外,拿下二面跆拳道銅 牌,舉重獲一銀一銅。從參與奧運會的歷史來看,台灣不僅獲得的獎牌數 不多,而且從未在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中獲得金牌。此次,陳詩欣獲得雅 典奧運跆拳道比賽的金牌,乃是台灣第一面奧運金牌,突破奧運零金的紀 錄,同時象徵台灣運動選手在奧運會殿堂之新的里程碑。
(3)日本拿下世界棒球經典賽冠軍
以前,日本職棒會邀請美國大聯盟的職棒隊伍,到日本參加美日職棒 的對抗賽,其結果幾乎都是美國勝多輸少。雖然日本宣稱他們的棒球是精 緻的棒球運動,比美國的強力棒球更具可看性,然而,仍被絕大部分的球 迷認為其與美國大聯盟有一段的差距。此次奪得第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冠 軍,不僅象徵亞洲的棒球運動可以與美洲相互抗衡,也象徵日本的棒球實 力亦能在世界各國之上。
(4)大滿貫
一名網球運動者在四大公開賽(意指澳洲公開賽、法國公開賽、溫布 頓公開賽、美國公開賽等四項比賽)皆曾獲得冠軍,可稱為「大滿貫」。 它代表非常不容易的網球成就,例如連非常著名的前球王藍道戰績輝煌,
但始終無法拿到溫布頓公開賽的冠軍;美國前球王山普拉斯得過十四次四
大公開賽的冠軍,卻沒拿下法國公開賽冠軍;瑞典前球王柏格獲得十一座 冠軍盃,卻只集中在法國公開賽和溫布頓公開賽。由於四大公開賽各有不 同特性的場地(草地、硬地、紅土),而且參加選手又都是頂尖運動者,
能夠獲得一次此公開賽的冠軍,即代表他為世界頂尖的好手。若能獲得該 四項比賽各一次冠軍,表示他不僅是世界頂尖,而且是網球實力非常全 面,在各個場地上都很有水準的網球高手(至今男子網球運動者只有五人 曾達到此目標)。因此,我們給與大滿貫的封號,象徵他為非常傑出的網 球運動者,如果該名運動者是在同一年度獲四項冠軍,更是難能可貴、出 類拔萃。
3.運動者的服裝
(1)號碼
一般而言,運動者的球衣號碼本身就具有其規則上的意義。然而,經 過運動歷史的發展,有些號碼更具有其象徵意義,例如足球球衣的 10 號,
所象徵的意義可從巴西足球王比利談起,當他年過十七歲即入選國家隊,
並從西元一九五八年起連續參加四屆的世界杯足球賽,而且他以神乎其技 的足球技能(包含神奇的盤帶與射門能力),協助巴西獲得三次冠軍,至 今無人能出其右,他身穿多年的戰袍即為 10 號球衣。後來,許多足球運 動者以他為崇拜的對象,期望有朝一日成為全隊最有資格穿 10 號球衣的 人,通常穿 10 號球衣者代表他是全隊最具舉足輕重的運動者。由於比利 是黑人,若有白人的足球運動者非常傑出亦會被稱為「白比利」,而且大 多穿 10 號球衣。因此,足球的 10 號球衣象徵足球王比利。
以籃球的 23 號球衣而言,象徵的意義是 NBA 前芝加哥公牛隊的籃球
明星麥克•喬丹。他的籃球成就不勝枚舉,例如五度獲選為總冠軍賽最有 價值球員;職業生涯平均每場得三十一點九分;八次奪得單季得分王…
等。尤其他在比賽過程中呼風喚雨的威力,令人讚嘆,無論風馳電掣的切 入、扭腰、暫停、上籃,石破天驚的灌籃,或者是在重圍中急停、拉竿、
跳投,莫不令觀眾眼睛一亮、身體一顫,似乎有許多不可思議的表現,從 他身上找到了,於是有人稱他為籃球大帝。當他退休之際,23 號球衣遂 與他劃上等號,23 號即象徵在籃球場上具有無與倫比的超凡表現之麥克•
喬丹。
因此,以 10 號足球球衣與 23 號籃球球衣而言,它們即代表比利與麥 克•喬丹的現時之存在。
(2)顏色與線條
當運動者參加國際比賽時,其運動服裝的顏色經常是該國傳統的顏色 或國旗的顏色,所以此顏色即象徵國家的存在。例如看見國家足球隊的運 動者穿黃色上衣、藍色短褲,即可知道其代表巴西,同時象徵高水準的足 球王國。再者,我們經常看見美國運動代表隊的服裝,是將國旗的圖樣設 計在上面,此顏色與線條象徵美國的存在。
(3)樣式
某些運動所規定的服裝具有不同的樣式,例如司諾克(snooker)撞 球賽的運動者,服裝的樣式為西裝褲與襯衫,是一種紳士運動的象徵。此 外,近年來,網球界運動者的服裝非常多元,而呈現許多個性化的樣式,
尤其是女子運動者,其服裝樣式象徵個人化的衣著風格。
4.運動者的角色
在團隊的運動項目中,每個運動者皆扮演一個角色,有的角色往往具 有較明顯的象徵意義。例如籃球的控球後衛,象徵一位領導者,前 NBA 明星球員魔術強生提及,每當我站在場上,我一定會讓隊友明白,我在控 球,指揮的人是我,而且也常告訴隊友並打手勢指揮攻擊陣勢(林志豪 譯,1993,頁Ⅳ)。此外,棒球運動者扮演球隊第一棒的角色,具有開路 先鋒的作用,它象徵此運動者擁有高上壘率、高破壞力(與投手的纏鬥能 力佳),此表示運動者的安打率高、速度快、選球能力好等。
5.運動者的行為
運動者在運動競賽裡所表現的行為,有些具有象徵意義,包含摔拍、
砸球、假摔、辱罵等,象徵非君子態度,以及不尊重裁判的行為;在一計 致勝球後,握拳並指向對方,象徵一種挑釁;當對方擊出一計好球,以球 拍拍掌象徵讚賞對方的表現等。此外,當網球比賽時,球觸網進對方場區,
或一計攻擊球打到對方身上,把球拍舉向對方,則象徵向對方致歉。
(二)運動儀式之象徵意義
1.聖火儀式
在較正式的運動會開幕時,不論是校慶運動會,或者奧林匹克運動 會,皆有點燃聖火的儀式。聖火儀式的象徵意義,可追溯至古代奧林匹克 運動會的聖火儀式,其起源於古希臘人為了紀念自上天盗取火種的神話人 物,在祭壇上點燃火種,作為光明、希望、勇敢和威力的象徵。接著,用 祭壇的火種引燃火把,並跑遍各個城邦,傳達奧運會即將開始的訊息,各
城邦須停止戰爭、忘掉仇恨與戰爭,積極準備參加奧運會的各項競技比 賽,因此,聖火是象徵和平、光明、團結與友誼等意義(湯銘新,1996,
頁 30)。
依傳統來看,聖火必須位於大會場的明顯位置,並應具有良好的視 野,最好在大會場外也能看到聖火為宜。在運動會期間,聖火持續燃燒,
當聖火熄滅時,運動會即告正式結束。所以,聖火也象徵運動賽事具有神 聖不可侵犯性以及生生不息之意。
2.運動者宣誓
在運動競賽開幕的儀式中,大會選出一位運動者代表所有參賽的運動 者向大會宣誓。此儀式象徵運動者立下一份承諾,自己承諾願意遵守此運 動賽會的規定,此猶如祭神時立下承諾一般的莊重與神聖。一般而言,其 宣誓的內容包含恪遵大會規章與服從裁判決等,亦象徵向眾人宣誓所有參 賽的運動員,將要進行一場具有公平競爭以及運動精神的競賽,以確立此 次運動競賽是有品質的比賽,並且足以受肯。
3. 升國旗的頒獎儀式
運動者獲得奧運會前三名,在頒獎時,大會會升起該國的國旗,其象 徵何種意義呢?當運動者獲得奧運會的成就,原本只是運動者本身的榮 譽;當國旗緩緩升空時,運動者即代表國家,他的光榮已象徵國家、民族 的榮耀,也象徵國力的展現。當運動者此刻掉下感動的淚水,除了運動成 就外,他的愛國心又令該國的同胞感動。
4.開球儀式
有時,籃球、棒球或足球等運動比賽前,會邀請貴賓包含知名的政治 人物、聞名國際的演藝明星或者該項運動蜚聲國際的前輩等執行開球儀 式。此儀式象徵此項運動競賽很重要,且開球的貴賓很重視該項運動,也 可藉此引起大家的注意,吸引更多人的參與。
(三)觀眾的象徵意義
1.行為
觀眾欣賞運動競賽的行為,經常具有象徵的意義。例如網球賽時,運 動者雙方打了一場好球,當兩人要離開球場之際,全場觀眾起立鼓掌,此 象徵觀眾對兩位運動者的傑出表現給予崇高的敬意。再者,觀眾有時會向 裁判噓聲,其象徵非常不滿裁判的判決;有時則向對方運動者咆哮,象徵 觀眾對運動者出現挑釁行為,或者在運動場上出現粗暴的動作等狀況,產 生不滿與憤怒。
此外,有些觀眾亦會因不滿該國運動者的表現而加以辱罵,此行為所象 徵的是國家至上,運動者是爭取國家榮譽的工具,一切榮辱以國家為優 先。例如西元二○○六年世界杯足球賽之決賽,法國靈魂人物席丹因被對 手辱罵,而用頭撞人被判紅牌出場,最後法國輸了這場比賽。某些法國觀 眾爭相批評辱罵:席丹未能沉得住氣,導致法國未能拿到冠軍。此顯現出 這些觀眾的行為象徵愛國。
2.服裝與彩繪
有些觀眾的服裝與彩繪具有象徵意義,例如穿著與支持隊伍相同的運
動服裝;彩繪它的圖騰;以及用紋身的方式寫出隊名,皆象徵他是該球隊 忠實的球迷;再者,有些觀眾穿著國家隊的代表球衣,而且在身上彩繪國 旗,象徵國家與民族主義的精神。此外,某一團體的觀眾,則會穿著一樣 的上衣(自選的款式),一起賣力地為運動者加油,象徵他們的加油對象 以及希望達成的目標是一致的。
3.髮型
在觀眾群中經常可以看到許多千奇百怪的髮型,有些可能是展現奇特 的造型,引人注目。有些觀眾的髮型則具有其象徵的意義,例如在足球比 賽場,有些觀眾把頭髮設計成一顆足球的造型,其象徵該觀眾對足球運動 的熱愛;有的觀眾則把頭髮理出他崇拜運動者的名字或代號,象徵他是該 名運動者超級忠實的球迷。
(四)運動競賽本身的象徵意義
有時,某一場運動競賽也會具有特殊的象徵意義。例如西元一九八八 年漢城奧運的一場男子籃球的準決賽,當時由美國出戰前蘇聯,由於美國 是奧運籃球賽的常勝軍,除了西元一九七二年慕尼黑奧運那場具有爭議性 的決賽落敗,以及未參加西元一九八○年莫斯科奧運外,從奧運會開始有 籃球項目(西元一九三六年)以來,皆拿到冠軍。然而,漢城奧運的籃球 準決賽,美國在一番激戰之後,以七十六比八十二輸給前蘇聯,此場運動 競賽所象徵的意義,是美國的業餘男子籃球實力,已不再像以前一枝獨秀 與獨佔鰲頭,這次是著實的失敗了。此引發美國思考是否繼續以業餘籃球 員參與奧運,另一方面則積極促使職業籃球運動者可以進軍奧運,此在西 元一九九二年巴塞隆納奧運會得以實現。
有時,參與運動競賽的兩支隊伍(有些是兩支國家隊),長久以來,
在許多方面即相互競爭,而他們相互較勁的那場運動競賽遂有象徵意義。
因為此運動競賽展現出來的,不僅代表他們在運動競賽本身的較量,同時 也象徵他們在平時各方面之間的競爭表現。例如英格蘭與阿根廷曾在福克 蘭戰役交手過,此後兩支足球隊互相較量的比賽,經常被視為象徵英、阿 兩國力量的展現。
(五)場地佈置的象徵意義
競賽場地有地主隊伍的圖騰,例如 NBA 公牛隊的主場場地裡,就設 計彎角牛頭的圖案,象徵公牛隊的團隊與所有支持的觀眾之凝聚力,看到 這個圖騰就是看到公牛隊本身。對公牛隊的支持者而言,看到這個圖騰就 像看到自己家一般。再者,主辦單位在運動場地四周懸掛參與國家的國 旗,象徵他尊重並歡迎各國參賽隊伍的蒞臨。此外,在開幕時,地主隊排 在最旁邊,象徵對其他參賽隊伍的一種禮遇。
在理解運動競賽的模仿與象徵意義後,接著要瞭解的是運動競賽自身 並非獨立存在,它乃在各種機會或境遇中演出自己,也會隨著境遇之變化 而有所改變,高達美將此稱為「機緣性」。
第三節 機緣性的意義
高達美以為,藝術作品的機緣性,讓它的意義在時間上貫穿。機緣性 乃意指藝術作品的意義與內涵,是被它們存在的時機或境遇所決定,亦即 欣賞者只是在藝術作品的機緣性上進行理解。事實上,不僅觀眾在機緣性
中理解藝術作品,創作者亦在機緣性中創作藝術作品。例如藝術家畢卡索 提及,一幅畫不是預先考慮出與固定下來的,當人們創作它時,正像思想 一般,它也在同樣程度上變化著(宗白華 譯,2001,頁 69)。
機緣性也充分說明,在藝術創作上不僅藝術創作者具有自由性,而且 作品本身亦具有自由性與創造性。同樣地,運動競賽所具有的機緣性,包 含運動競賽本身的機緣性,以及運動者執行運動競賽所產生的機緣性。它 亦表示運動競賽本身的演出與運動者的執行過程,在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的 機會中,具有不確定性、自由性、創造性等展現,並表現出不同的意義。
一、運動競賽本身的機緣性
當觀眾在不同的時機時,欣賞同一對戰的運動競賽,則競賽本身呈現 不同的意義,觀眾也將理解不同的意義。例如在十年前欣賞中華職棒的某 場統一獅與兄弟象之戰,與今年再去欣賞該競賽,所展現出來的意義已不 同,不同的不是運動競賽的上場人數改變了,而是時間對該場運動競賽本 身所賦予之不同的意義。對今日的觀眾而言,不僅是以不同的方式觀看,
而且確實欣賞到不同的東西。
在歷經多年之後,運動競賽意義所產生的變化,除了主要取決於運動 競賽本身的改變外,亦得力於觀眾所具有的機緣性。觀眾在欣賞的過程,
不斷地加以讚賞、批評與分析,並且經過時間的累積,漸漸產生變化。因 此,觀眾欣賞運動競賽時,會帶著不同的前見解欣賞該場比賽,而且經常 無法預知運動競賽的內容接下來將出現什麼?有什麼變化(機緣性)?在 此,觀眾與運動競賽彼此交互作用,更加凸顯出運動競賽的機緣性。
事實上,某一項運動競賽本身的發展,也具有機緣性,此讓該項運動
競賽從開始的樣態,漸漸產生變化與創新,而且一直發展到普及性的運 動,甚至成為具有舉足輕重與風行世界的運動競賽。以籃球運動為例,它 是西元一八九一年為美國春田市的教師艾密斯(Naismith, J.)所創的球戲
(吳文忠,1989,頁 166)。開始之初,由於球無法彈跳,所以沒有運球 的動作,只是互相傳球與投籃的遊戲。當時以核桃籃為籃框,球投進了再 從籃裡取出,由於沒有籃板,所以沒有打板的投籃技術。後來,經由多年 的演變,才形成今日具有運球動作、籃板設施、三分線…等意義的籃球運 動,此為運動競賽的機緣性。籃球運動本身改變了,觀眾欣賞籃球比賽時,
所形成的意義亦產生變化,本來亦可能持續的展露其機緣性。
同樣地,網球運動競賽發展至今,仍一直在變化當中,例如西元二○○
六年美國網球公開賽,開始採用「鷹眼」(拍攝球的著地點之儀器)協助 裁判判決球的落點是否界內,每位運動者在每一盤的過程中,若對線審的 判決產生疑義時,有兩次請求主裁判觀看鷹眼的機會,若鷹眼所顯示的落 點證明線審誤判,則還有兩次請求看鷹眼判決的機會。如果鷹眼證明線審 的判決是對的,則剩一次的機會,當兩次都用完了,則在該盤的比賽過程 中,即不得再對判決提出異議。此對網球運動競賽的發展亦為一項重大的 變化。
此外,現今亦有許多我們不熟悉的運動競賽(如水上圓木競賽、與自 然地形為伍的野外越野腳踏車賽)正在發展中,過了多年以後,它們的面 貌亦會展現不同的意義,或許將來亦會成為眾人耳熟能詳的運動項目。目 前已相當成熟的運動項目,在於時間之流中,亦具有機緣性,未來仍能開 顯不同以往的意義與內涵。
二、運動者執行的機緣性
運動者置身於運動競賽中,受到明確規則的限制,經常讓人覺得一切 按照規則來,在規則內執行,似乎沒有太大的變化,進而宣稱它是較不自 由的。而且,有時可以從選手實力評估去預測結果,所以較沒有具不確定 性。事實上,運動者在規則限制內,反而是一種展現自由性的保障,而在 執行的過程,亦具有創造性與不確定性等表現,例如在運動的世界中,常 可以聽到球是圓的;不到結束的哨音響起,無法確定其結果等,用來比喻 運動競賽的不確定性之語句。此機緣性可從非對抗式與對抗式的運動競賽 分別理解之。
(一)從事非對抗式的運動競賽
所謂非對抗式的運動競賽,是指運動者本身不須直接面對對手的進攻 與防守,而且自身可以按照自己事先規劃的內容去執行的運動,其中包含 體操、跳水、高爾夫、田徑、游泳,以及極限運動的直排輪、滑板等。這 些項目對運動者而言,似乎自身可以掌控操作的過程,然而,在不同的時 機裡,運動者仍會出現不確定性、自由性、創造性等。
就不確定性而言,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出現在高爾夫球場。西元一九八 五年美國高爾夫公開賽,猶如一本精彩萬分的好書,曲折離奇、高潮迭起 的情節,乃由我國的陳志忠選手一次震古耀今的「雙鷹」拉開序幕,一次 如墜深淵的雙擊和諾斯鍥而不捨的二次奪冠,相互交織而成的故事大綱,
深深地扣人心弦,不到最後一刻真不知天下歸誰。以前他從未贏得此項比 賽的冠軍,此次競賽的前三天取得領先優勢,其他好手難以望其項背,在 冠軍似乎垂手可得的情況下,最後一天的賽事卻產生嚴重的失誤,將錦標
拱手讓給諾斯。雖然如此,他卓越的表現與奮戰不懈的精神,深植觀眾的 心中(馬建綸,1985,頁 33)。此種不確定的過程,也經常出現在田徑項 目中,例如西元一九九二年巴塞隆納奧運男子五千公尺,德國運動者鮑曼 與四名被看好的黑人運動者(包含肯亞、衣索比亞與摩洛哥等國家的運動 者)在領先集團,但幾乎被擋在最內側道且維持在第三順位,並未曾在領 先的地位。直到離終點二百公尺的彎道處,開始出現變化,鮑曼突然放慢 速度讓自己落在領先集團的最後一位,再由外道加速前進,直到最後五十 公尺處竟超越第一順位,率先衝過終點。此令觀眾經驗到不確定性。
有關創造性方面,美國的跳高選手佛斯貝瑞,經由他獨特的巧思,以 及自由的揮灑,在西元一九六八年墨西哥奧運會展現前所未有的背向式跳 高,當時不僅令人意外,甚至有人戲稱此動作為懶驢打滾。現在大家不再 取笑此跳高技術,而且已被公認為最佳的跳高方式,同時漸漸研究背向式 的跳高技術分析,試圖訓練運動者完美地展現它。以跳高本身而言,它因 為某個時機或境遇而呈現不同的意義,甚至有可能再開創新的跳高技巧。
再者,我們經常欣賞極限運動自由與創意的展現,例如滑板運動,
有時在 U 型板上,來回展現其高難度與獨特的動作;有時在各種地物的 設施上,展現其自由、創意的巧思,盡最大的能力完成它,並試圖開創種 種的可能性。當然其間有時會出現偶然的靈感,神來一筆!有時可能馬失 前蹄,經常令觀眾無法預期而感到意外。此項目與體操、花式溜冰等同樣 具有很大的自由與創作機會。
(二)從事對抗式的運動競賽
所謂對抗式的運動競賽,意指運動者必須面對對手的進攻與防守,本 身並無法掌握比賽過程會出現什麼情況,如籃球、足球、拳擊與柔道等運
動競賽。由於從事此類的運動競賽,必須直接面對對手的對抗,讓其過程 更具不確定性;而規則的限制,使運動者在過程中更能展現自由性與創造 性。
雖然在雙方實力差距很大的情況下,結果似乎較能確定,但過程亦會 產生不確定性的展現。不確定性的情況在對抗式的運動競賽裡,經常層出 不窮。 西元二○○五年 NBA 總冠軍賽的第七戰─聖安東尼奧馬刺隊與底 特律活塞隊的對陣,由於勢均力敵,尤其雙方防守功力不相上下,在過程 中,未出現拉開比數之時,雙方你來我往。到了第四節,雙方竟輪流產生 失誤,一切沒有大局底定之勢,一路相互較勁下來,存在著種種可能與不 確定性的經驗。
此不確定性的例子,在西元二○○六年世界杯足球賽的會內賽即頻 頻出現。其中一場分組預賽─日本與澳大利亞之戰,日本在領先一球的情 況下,雖然雙方互有攻勢,但是比數始終維持一比零,竟然在最後六分鐘 被澳大利亞連進三球,此不僅展露出此場運動競賽的不確定性,而且在足 球賽事中亦極為少見。另一場亦是不確定中的不確定,它是一場準決賽─
德國與義大利之役,雙方勢均力敵,一直以零比零僵持至延長賽,在延長 加時賽最後二分鐘(整場的第一百一十九分鐘至一百二十分鐘)義大利連 進二球淘汰地主德國隊。
在不確定性的展現中,有時甚至出現戲劇性的變化。其中以西元一九 七二年慕尼黑奧運男子籃球決賽─美、蘇大戰,堪稱一場典型之作,直到 現在,仍令許多人印象深刻。當時,雙方勢均力敵,距離比賽終場前六秒,
蘇聯以四十九比四十八領先美國。隨即蘇聯球員犯規,由美國主罰兩球皆 進,反而超前蘇聯一分,時間僅剩三秒。蘇聯在前場發球入場,被美國球 員拍至中場,時間僅剩一秒,美國選手雀躍不已,而主裁判吹暫停,原因
在於蘇聯教練在美國罰球前提出暫停,而且在罰第二球時,暫停鐘聲確實 響過一次。至於時間剩下幾秒呢?後來決定將時鐘撥回到剛罰完球時的三 秒,並重新發球,此為籃球史上沒有的先例。蘇聯將球直接傳到籃下的中 鋒,他在兩名美國球員的夾擊下強行投籃,球順勢入網,終場鐘聲也響起 了,蘇聯反敗為勝,但美國拒絕接受此結果(王游宇,1996,頁 109)。 此過程著實展現種種的可能性與不確定性的變化。
有關創造性與自由性的性質在對抗式的運動競賽裡,經常有意與無 意、主動與被動地表現出來。在此境遇中,運動者盡自己最大的可能展現 自身,猶如高達美提及,藝術創造的真理本質,乃從人生在世的基本實踐 與經驗出發,將藝術活動提昇到人的自由本質的自我展現(高宣揚,1996,
頁 15)。他以遊戲的概念闡釋藝術的自由性,並指出,遊戲本身對遊戲者 來說,其實就是一種風險。遊戲對遊戲者所展現的魅力就存在於這種冒險 中,由此我們享受一種作出決定的自由,這種自由同時要擔負風險,而且 是不可收回地被限制的(Gadamer, 1994a, 頁 106)。
在對抗式的運動競賽過程中,運動者的自由表現更需承受風險。例 如在一場競爭激烈的籃球比賽中,面對對手的威脅,有些運動者在主動與 被動之間自由地展現,包含進攻時,自己選擇將球高拋於籃框附近,讓隊 友在空中接住並直接灌籃得分,此自由展現的同時,二人仍要承受被對方 視破、時間沒配合好的風險。此外,有時在風險中會激盪出創造性,例如 當網球比賽時,對手打了一記重覆路線的強抽球,並隨球上網,在自己跑 錯方向欲回身已來不及的情況下,竟把球拍交至左手回擊,且穿越成功。
在對抗式的運動過程中,創造性經常在運動者無意間所產生的表現,這種 創造性不等同於智性的創造性,因它以原初的經驗為基礎,不以理性為基 礎,是一種身體經驗的自由展現。
一位法國的作家尤瑟納爾(Yourcenar, M.)提及,時間是偉大的雕刻 家,他舉雕像為例,當雕像完成時開始受到環境多年來的侵蝕,以及世人 的崇拜、讚賞、批評、藐視與冷落,漸漸改變了原貌,而成為不同的作品
(楊松河 譯,2001,頁 125),這些變化讓作品涵養了更多意義。此亦可 理解為雕像在機緣下所展現的創造性、不確定性與自由性等意義。運動競 賽在機緣下展現自己,也改變了自己,而觀眾自身也產生了變化。在此狀 態下,運動競賽的意義在時間的貫穿下,不斷且自由地呈現出來。當我們 通過運動競賽的機緣性,將可體現人生在世不斷追求自由的最高理想。
運動競賽除了機緣性外,還必須在一個空間世界演出自己,例如運動 競賽(如籃球)在運動館的一個籃球場上舉行,籃球比賽與運動館(建築)
皆為藝術作品,彼此互相裝飾,所以稱為裝飾性。
第四節 裝飾性的意義
高達美所謂的裝飾性意指空間的性質,藝術作品的裝飾性使它的意義 在空間上的貫通。換言之,藝術作品是無法脫離它所處在的空間而單獨存 在,而且藝術作品的展現與其置身的空間,形成一個整體,二者彼此相互 影響,並具有互為裝飾的意義。
在運動競賽的場域中亦具有其裝飾性,包含運動者與觀眾的身體、運 動競賽場、運動場館與其處在的城市等,形成無法切割的整體,且彼此之 間互為裝飾。以下為了澄清其內涵,則從:一、運動參與者與運動競賽場 互為裝飾;二、運動競賽情境與運動場館互為裝飾;三、運動場館與城市 互為裝飾等三方面,加以描述其裝飾性。
一、運動參與者與運動競賽場互為裝飾
在運動參與者和運動競賽場互為裝飾方面,可從運動者與運動競賽場 互為裝飾;觀眾與運動競賽互為裝飾等理解其空間意義。
(一)運動者與運動競賽場互為裝飾
運動者置身在運動競賽場,使得原本呈現幾何圖形的場地(如足球、
網球、韻律體操等),呈現出不同的空間意義。而且不同的運動者置身在 同樣的球場,所形構出的空間性亦不同,此說明運動者具有裝飾運動競賽 場地的意義。雖然有些場地的顏色、線條與搭配令人賞心悅目,但是一旦 運動者在場上,他的身體即裝飾了該場地,讓安靜的場地產生空間性的意 義。
在籃球場上,十位高大的運動者相互較勁、互不相讓,讓寬敞的球場 顯得擁擠。他們有時在擁擠中開出一條活路;有時出現令人驚奇的彈跳;
有時一計長傳劃過整個球場等,而且每個運動者似乎只在跑自己的路線,
每一次幾乎在不同的路線上來回移動,但這些路線卻彼此互相牽引著,此 美妙的點、線、面、體等空間不斷地組合與展現。運動者種種活潑多采的 身體展現,將籃球場裝飾成一個非常活潑、多采與豐富的空間。
此種空間性亦蘊含著具有律動與生命力的裝飾,它讓原本沈默與平靜 的場地,經由運動者的裝飾,似乎跟著活起來了。例如器械體操運動者置 身在各個單項的場地內,從走進場內即為場地注入另一種生命,當開始展 現一套動作時,產生了律動,單槓、地板、鞍馬、高低槓…等開始與他對 話,彼此一搭一唱、一句一和。此過程中,運動者將體操場地裝飾成具有
律動與生命力的作品。
在此之際,運動競賽場亦裝飾運動者。當觀眾欣賞運動競賽時,場地 會影響觀眾對此運動競賽的欣賞經驗。運動者在一個乏善可陳的場地,或 一個美輪美奐的場地參與運動競賽,觀眾會經驗到不同的空間經驗,此可 說是運動競賽場地具有裝飾運動者的意義。例如足球比賽時,在一個綠油 油的草地、顯眼的球門與線條所構成之精心設計的場地,將來回奔跑的運 動者裝飾得更加耀眼。
(二)觀眾與運動競賽互為裝飾
觀眾不只與運動競賽場互為裝飾,他也與運動者、運動競賽場所形成 的運動競賽互為裝飾,此三者共同形構運動競賽的情境,觀眾的身體會裝 飾運動競賽。觀眾人數的多寡,不但影響觀眾席的空間性,而且也影響運 動競賽的空間性。如果觀眾席上幾乎沒有觀眾,不但讓觀眾席顯得冷清,
也使得運動競賽較無巨大的張力。反之,若觀眾席上擠滿了觀眾,則較能 產生許多裝飾作用。
沒有觀眾的運動競賽,似乎少了許多味道。當各式各樣的觀眾湧入觀 眾席,即使還沒展現各種欣賞語言,已為運動競賽增色不少。偌大的觀眾 席擠滿觀眾,大家屏氣凝神,安靜地等待運動競賽的到來,似乎正在迎接 一場神聖的戰役。當雙方運動者進場時,全場起立歡迎,此碩大一致的動 作,猶如朝聖的儀式,將運動競賽裝飾得隆重莊嚴。
運動競賽展開時,觀眾亦開始動起來了,有人揮舞著彩帶;有人帶領 大家喊出加油聲勢;有人表演波浪舞等,將運動競賽裝飾得既熱鬧又多采 多姿。這些多元且激情的演出,為運動競賽點綴出另一層的活力與生命 力,並將它裝飾得更精彩。如此眾多的觀眾包圍著運動競賽,讓運動競賽
的空間顯得如此渺小,每個眼晴皆在看,多麼令人不寒而慄的壓迫感。當 大家齊聲一呼―轟!轟!有時震撼力向外擴張,帶給運動競賽很大的壓 迫,連場外的民眾都能感受到。
不僅觀眾裝飾運動競賽,運動競賽亦會裝飾觀眾,運動競賽激烈與張 力的空間性會影響觀眾的身體。它經常帶動觀眾的演出,讓觀眾時而興奮 得雀躍不已、時而低頭不語、時而拍紅了雙掌、時而搖晃身體、時而聲嘶 力竭的呼喊等。若沒有運動競賽,則無法將他們裝飾得如此的生動活潑,
以及緊張刺激的畫面。
二、運動競賽情境與運動場館之互為裝飾
偌大的運動場館若沒有運動競賽的裝飾,所呈現出來的是包含安靜與 寛敞的空間;場館的造型與顏色;椅子的排列與色彩的美感…等空間性的 建築物。當運動競賽情境出現在運動場館裡,就展現裝飾的作用,運動場 館的空間似乎縮小了,它被裝飾得有活力與生命力。此外,運動場館可以 容納各種運動競賽的進行,而且不同的運動競賽具有不同的裝飾作用。
同樣地,一個精彩的運動競賽,置身在不同的運動場館,運動場館就 有不同的裝飾作用。例如一場籃球比賽是在室外水泥地的球場舉行,周邊 也沒看台,遠處觀眾看不到比賽的情形,似乎是不搭配的裝飾作用。反之,
比賽地點是運動館裡的籃球球場,所經驗到的裝飾性與前者不同。運動競 賽必須在一個場域內進行,因此,它展現的空間性無法脫離周圍空間的影 響。如果在一個舒適、寬敞與美觀的運動場館內舉行運動競賽,則可以將 運動競賽裝飾得更具可看性。
三、運動場館與城市之互為裝飾
一座運動場館的空間意義,與其座落的城市息息相關、無法脫離。若 沒有城市適宜空間的裝飾,則無法烘托與展現它本身的光彩,以及開顯它 的意義。亦即同一座運動場館位於不同的城市空間,會呈現出不同的裝飾 性。例如當一座具有特色且壯觀的巨蛋球館,若周圍有一個視野開闊的廣 場,或者一些低矮建築物等城市的空間裝飾,或者在風景優美的草木之 地,則讓此球館的特色與壯美等意義得以彰顯出來。反之,如果該球館被 高樓圍繞,似乎在眾多建築物的夾縫中才能看得到它,則無法凸顯其意 義,而且此意義是個整體的意義。因此,一座運動場館乃需要城市空間規 劃的配合,才能與周圍的空間貫通,並互為裝飾。
運動場館本身具有佔據空間的形體,也因而使它以外的空間(形體佔 據後所剩的空間)得到形狀,所以二者交融且合為一個整體。當運動場館 座落在城市空間,城市無法不受它的影響,而且它對此城市亦有裝飾作 用,亦即城市有了它而展現不同的意義。例如有些運動場館經常成為其座 落城市的地標,把該城市裝飾為有特色、又耀眼的空間;有些運動場館在 城市中顯得突兀、不搭調,而且讓整個城市景觀變得較不美了。
運動者、觀眾、運動競賽場、運動場館與城市的空間意義,並非各自 獨立存在的,而是一個無法切割的整體。觀眾經驗到的是運動者置身在運 動競賽場,運動競賽場處於運動場館裡,所形成之整體的空間意義。同樣 地,他經驗到的運動場館是置於城市裡之整體的空間意義,這些無法分離 的整體內之空間物,彼此互為裝飾。
此外,運動競賽存在的世界在時間(機緣性)與空間(裝飾性)相互
貫穿的情況下,形成完整的意義。再者,我們仍需進一步地理解運動競賽 與人之間所存在的關係,亦即運動參與者(亦為愛好者)與運動競賽的存 在關係,其中包含運動愛好者6為何喜愛運動競賽,甚至愛不釋手?到底 是什麼力量牽引著他們?研究者將它稱為「共戲的魔力」,並試圖闡釋「共 戲」之詮釋學的意義。
第五節 共戲的意義
一般而言,當提及運動愛好者為何去參與運動競賽?就會想到心理學 上的動機說法,以瞭解他們參與運動的動機,在競技運動方面通常會提 及,運動者參與運動的動機可分為內在動機(如興趣、成就感)與外在動 機(如勝負、酬償)。簡曜輝等人(譯)(2002)則提及,青少年參與運動 的主要動機是改善他們的技能、有樂趣、與朋友在一起、經驗興奮與刺激、
達到成功以及發展體適能等;成年人的動機則包含健康因素、減體重、體 適能、自我挑戰以及感覺更好等,有時一個人不只一種動機。此外,觀眾 欣賞的動機經常為:因為精彩、好看;喜歡現場的氣氛;有我欣賞的運動 員…等。
事實上,運動愛好者之所以喜歡運動、愛上運動,主要在於運動的魅 力(運動對人產生的吸引力),它似乎並不像上述般的簡單與明釋。而是 正如張毅(1995)所提及,藝術對人類來說有著特殊的魅力,然而,魅力 究竟緣何而出?難道僅僅因為藝術使以感到身心舒暢嗎?問題絕對沒有 那麼簡單。運動這股不簡單的吸引力,可說是運動參與者與運動在「共戲」
(意指參與者玩運動,運動玩參與者,二者共同玩遊戲)中,獲得之最直
6
此運動愛好者並非包含為了賭博或請運動員簽名的觀眾,以及被迫從事運動的運動者…
等,而是指參與並喜愛運動本身,進而迷上運動的觀眾與運動者。
接、最真實與最深刻的經驗所引發出來的力量。由於該經驗具有混沌、模 糊、深刻與交錯等特性,難以用言語明釋,研究者將它稱為「共戲經驗」,
而它所產生的力量則稱為「共戲的魔力」。至於其具有的詮釋學意義是本 節所要理解的部分。
由於共戲經驗有別於世俗(此處意指非運動愛好者之眾人)對運動的 意識(看法),並在運動經驗中集中且明顯的呈現出來。因此,以下先提 出世俗對運動的意識,再考察運動愛好者(運動者與觀眾)之共戲經驗的 線索。
一、世俗的意識
世俗的意識經常站在遠處端視著運動,經常將運動競賽視為粗枝大葉 的活動;不需花腦筋與四肢發達的活動;通俗且難登大雅之堂的活動;並 非是重要的事;有時為了健康不得不做的活動等。它以為,有人會去從事 運動是因為沒重要的事要做;聽到醫師的忠告,多運動以減重並維持良好 的體適能;要好的朋友相約去球場打打球或結交朋友等。有人會去觀看運 動,可能因為沒什麼事要做;下賭注而欲知道戰況與戰果;想見心儀的運 動者等。這些理由通常視運動為達到某些目的的手段,一旦這些理由不在 時,則提不起興致去參與運動。甚至有些人認為運動似乎與我不相干,不 會也不想從事運動;認為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態良好,所以不需要從事運 動;以及認為運動太危險或太勞累,所以不願意參與運動(盧俊宏等人,
2005,頁 121-122)。
此外,那些因經驗興奮與刺激、達到成功、自我挑戰以及感覺更好等 而從事運動的民眾,似乎與世俗的意識不同。他們較能直入運動本身而被
吸引,也較容易成為從事運動的愛好者。同樣地,受到運動本身所吸引的 觀眾,亦較容易成為欣賞運動的愛好者。雖然他們經常經驗到共戲經驗,
但是此經驗並非上述之簡單幾句可理解。所以研究者透過詮釋學的考察,
以理解共戲經驗是一種什麼樣態的經驗呢?才擁有如此誘人的動力。
二、共戲經驗的考察
共戲經驗有別於世俗的意識,而且經常經驗到世俗意識的另一面,例 如世俗認為運動競賽是通俗的活動,運動愛好者則在運動競賽裡經常經驗 到崇高。由於經過詮釋學的考察後發現,共戲經驗並非單一的感覺、感受 或情感,而且呈現流動、豐沛與多方面的性格。因此,本小節提出多方面 的共戲經驗,並以其相關的兩端(此兩端並無分割二者的界線,而是形成 一個連續體,在兩端之間,兩者皆並存,只是二者濃淡之不同)加以描述,
以期將共戲經驗之深刻複雜、變動不居與來回流動的特性呈現出來。以下 將分成運動者與觀眾兩方面,並分項(這些項目總是相互交雜、難捨難分,
而非各自獨立存在)加以描述。此經驗線索之所以分項描述,並非能夠道 盡所有內容,而是在寫作過程中,為了澄清之便的權宜方式。
(一)運動者方面
1.悠遊於通俗與崇高間
原本肢體操作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現象之一,包含拿筆寫字、上下樓 梯、跑步去搭車、打掃環境…等,皆具有通俗性。在運動方面如田徑的跑 步、網球的手握球拍、自行車賽的騎車…等,亦具有一般肢體操作的通俗 性,所以世俗意識經常以為運動是通俗的。然而,這些通俗性的肢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