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103 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校名 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學校代碼 0 7
校址 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 74 號 電話 06-3115538 網址 Web.yrhs.tn.edu.tw 傳真 06-3116859 招生科班別 籃球
招生類別 運動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 招生區範圍 全部 15 個招生區
招生目標 提供運動成績優良或具運動潛能之國中畢業學生,繼續升學就讀之招生管道及名額,以利施以專業體育及運動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培育運動專業人才。
甄選條件
運動成績符合『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 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成績規定;或對招生 種類之運動有興趣,並具有實際比賽經驗 者,請附國中三年內參賽證明。
招生種類 名 額 男生 女生
籃球 3
合計 3
甄選方式 術科 測驗
測驗種類 籃球
測驗時間 103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測驗地點 活動中心
測驗項目 及計分方式(含各 項目及其 配分)
1.全場運球上籃 10%
2. 一 分 鐘 罰 球 10%
3. 四 點 折 返 跑 10%
4.分組比賽(評 量比賽的觀念 與技巧)70%
備註:各招生甄選種類僅採計術科成績,總分為 100 分。
錄取
方式 1.各種類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未達最低標準 70 分(含)者,不予錄取。
2.如總成績相同時,參酌測驗項目比例高低順序錄取,不列備取。
備註 1. 報名時間:103 年 6 月 29 日(星期日)至 6 月 30 日(星期一),每日 09:00- 12:00 及 13:00-16:00。
2.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 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報名,並 繳驗以下資料:
(1) 報名表(正本)。(附件 1)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 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4) 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5) 家長同意書。(附件 2)
(6) 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 3)
(7) 報考切結書(附件 4)
(8) 需自備 2 吋大頭照兩張。
(9) 回郵信封。
(10) 其他:……(學校需檢閱之資料)
4. 測驗時間:103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整。
5. 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 運動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6. 放榜日期:103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
7. 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03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4 日)向本校招生委 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9. 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 學校。
10. 錄取且已完成報到之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查證屬實者,
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者,應於 10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 錄取資格,始可憑以參加其他入學管道。
11.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6 條規定,經錄取之學生因故不適 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規定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
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12. 以本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考查高級中學學生依「高級中學學生 成績考查辦法」、職業學校學生依「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
13. 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 相關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 5),請考生詳細閱讀。
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103 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報名表
項目:籃球
編號:
姓 名
照片黏貼請勿出格若太大請自行裁 剪
【照片黏貼處】
照片 1 式 2 張,1 張實貼、1 張貼於 下方准考證上,請於照面背面填寫 姓名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性 別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身 分 證 字 號
電 話家裡電話 學生手機 家長公司 家長手機
畢 業 學 校 民國 年 月 日畢業 (縣、市) (國)中學 通 訊 處 □□□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各欄位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 請攜帶:
□(1)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3)參加比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4)報考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及健康聲明切結書(共 3 份)。
□(5)回郵信封乙個(寄發成績單,請貼 25 元掛號郵票)。
證件審查人 報名收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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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103 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
准考證
請實貼
2 吋 照片
准 考 證 號 碼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甄選測驗種類
測驗報到時間 103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上午
○時
附件 1
家長同意書
敝子弟 ,經公開甄選錄取為【臺南市立永 仁高中 103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學生。
茲同意在學期間願意遵守學校規範及代表隊訓練規定。
入學後如不願接受訓練、參加比賽或違反學校相關規 範者,同意遵守學校輔導其轉班或轉校之決定及措施。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子弟 ,參加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103 學年 度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確定無患有氣喘、心 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體育訓練之情形。倘 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願意依學校之決定,辦理轉班或 轉學,絕無異議。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3
報考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103學年度 第二次體育績優生招生甄選入學前,未經由 103學年度各 項入學方案及考試升學管道獲得錄取,且至各公私立高中 職報到之情事。若有違背,願意被撤銷 貴校之錄取資 格。特此切結
此致
臺南市立永仁高中
立切結書人:
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南市立永仁高中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 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告知事項
一、 學生於完成本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作為學生身分確定、
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二、 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使 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術科測驗成績資料及 由「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教育 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三、 本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 名作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四、 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 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 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 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 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該學生 之甄選、錄取等相關作業,請特別注意。
五、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及教育部對於學生個 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附件 5